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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认证产品的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和结构的变更实施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品质部是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的归口部门。

4 工作程序

4.1 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经检验其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不能投入到认证产品的生产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 品质部根据认证产品相关标准设计的产品结构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检验样品一致。

4.3 品质部及时掌握认证产品相关标准信息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当认证产品标准发生变化时,适时的调整产品结构,使之符合认证规定要求。

4.4 认证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参数发生变更可能影响到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时,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进行认可。

4.5 品质部对凡涉及认证产品的变更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提供详细的变更资料。

4.6 认证产品的申请由品质部填写,申请的变更在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4.7 认证标志由品质部进行控制其使用,不得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就在已实施变更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5 相关文件

5.1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1目的

为明确验证的条件、方法和要求,确保未经检验的采购物资能满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外协件等的验证。

3 职责

3.1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采购物资的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采用验证方式的条件:

4.1.1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手段或方法。

4.1.2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设备或采用检验的方法不经济。

4.1.3 没有检验的必要(如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

4.2 验证的方法

4.2.1 公司允许采用的验证方法有:

4.2.1.1 试装或试用。

4.2.1.2 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1.3 验证供方的合格证、质保书或质保协议。

4.2.1.4 验证产品的外观、包装。

4.2.1.5 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 采购物资类别与验证方法的对应:

4.2.2.1 对于重要物资采用:试装或试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2.2 对于一般物资允许采用:只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3 对于辅助物资允许采用;任意一种验证方法。

注:采购物资的分类,公司的采购物资分为如下三类。

A类--重要物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投诉的物资。

B类一般物资:不影响使用性能或即使稍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的物资。C类--辅助物资:包装配件及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3 验证的执行和记录要求

4.3.1 重要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进行,需要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采用试装或试用的方法时,在试制产品的检验登记表中需注明:"某采购物资验证合格",采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的方法时,需要对事先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指标进行验证,逐一记录在《进货检验登记表》中。

4.3.2 一般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或资材部进行,需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4.3.3 辅助物资的验证由仓库进行,可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或直接在

入库单据中签名以示验证合格。

4.3.4 品质部负责编制《验收规范》,明确各类物资的验证方法,授权验证

部门和记录要求。

5 相关文件

5.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元器件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4 工作程序

4.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4.1.1 对生产购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填写《待检单》交给检验员。4.1.2 检验员根据《验收规范》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a)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b)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2.1 实施的时机

a)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批量较大,使用达二分之一时;

b)库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接近保管期限时。

4.2.2频次及项目

a)频次执行《验收规范》的取样规定。

b)项目执行《验收规范》的检验项目规定。

4.2.3 委托定期确认检验

a)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材质单内容少于标准要求时,经和

供应商协商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检验。

b)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原材料用于产品制造经我公司定期确认检验存在

产品质量问题,在供应商(供方)认可的情况下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

检验。

5 相关文件

5.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志的一致性控制,产品的监视、测量及一致性检查,认证产品的变更申报。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批准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和变更申请。 3.3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结构规格、关键原料型号规格、标志以及包装标志的一致性控制。 3.4采购部负责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控制。 3.5生产部及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和过程参数的一致性控制。 3.6质检部负责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与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的一致性。 4 作业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公司所生产的认证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2)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3)认证产品的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所阐明的一致。 4)认证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应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一致 4.2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4.2.1采购部按采购要求选择供方,并按《采购外协管理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4.2.2采购部向合格供方采购物资,技术部、生产部和质检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检测

样品。 4.2.3质检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检测并跟踪结果。4.2.4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结构、关键原材料、标识等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4.2.4.1质检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原料清单》作为受控文件发送各部门,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4.2.4.2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原料,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 4.2.4.3技术部按照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编制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 4.2.4.4制造部及生产车间按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参数和生产设备的一致性; 4.2.4.5质检部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标准,并实施检验; 4.2.4.6技术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4.2.4.7质检部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4.2.5 生产部对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4.3变更控制 当需要对已确定的认证产品进行以下任一部分变更时,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品质部会同研发技术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报交认证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变更后的产品,才允许加贴CCPC标志: 1)产品技术规范(工艺参数); 2)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警示说明;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 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 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 采购中心门按“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SQ-B-320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4.5 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 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 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 质管部对每批CC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 认证产品设计变更: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后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Q/ATOPU-901-2007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发行版本:A 修改码:0 发放编号: 2007年12月25日发布2008年1月5日实施东莞市***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 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批量生产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通过认证的产品一致性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对获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符合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负责,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对公司违反安全标准(或强制标准)的做法有权制止,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停产的建议,有权向CQC认证机构反映。 3.2 品管部负责变更信息的汇总,确需变更时,将变更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质量负责人。 3.3 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检查组每季度对认证产品一致性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 4.1.1 产品获证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应与型式认可证书确认的规范一致。 4.1.2 认证产品的标志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4.1.3 涉及产品安全特性(安全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测试的样品一致。 4.1.4 认证产品的安全特性、安全件、安全项目(零部件)经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4.1.5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4.1.6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所申报的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4.1.7 安全件(配件或材料)的选用凡是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取得CCC认证证书且加贴认证标志,没有列入的按有关的条例执行。

4.1.8 关键元器件、材料的厂家变更应向CQC申报,经确认认可后,方可变更。 4.1.9 安全项目的确定 4.1.9.1 认证机构已有规定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按认证机构规定的安全项目实施控制。 4.1.10 关键原材料和材料的控制 a)采购部负责对关键原材料供应厂家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b)品管部负责进货检验,确保关键原材料满足认证产品所规定的要求,外协加工件进仓前必须按图纸、工艺、订购合同书及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入库,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原材料不得入库,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c)品管部负责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记录,以便对供方进行考核。 4.1.11 生产过程的控制 识别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对工序进行监控,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以保障和提高质量工序控制能力。生产过程的控制详见《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4.1.12 仓库管理 a)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加工任务单及领料单,认真确认产品型号和数量,准确发放,严禁误发、错发、多发、少发等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做好货物出仓/领料记录。 b)产品入库时,仓库人员应认真校对产品的型号、数量,按指定位置放、做好标识。 4.1.13 按公司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 产品的一致性,内部审核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本手册8.2.2章 a)内部审核应包括对公司及产品的投诉内容的审核; b)内部审核应包括对产品一致性控制有效性的审核; 4.1.14 在产品包装、搬运和储存过程中注意保持产品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管理程序--范文

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管理程序—范文 申请编号:A2016CCC1111-xxxxxxx1 3C 证书号:2013011111xxxxxx 2014011111xxxxx 编号: 编制:xxxx 审核:xxxx 批准:xxxx 版本:2016A 生产者:xxxx 有限公司【生产厂编号:Axxxxxx】 生产者地址:xxxxxx 号

第一章职责和适用范围 1. 职责: 1.1质量部负责产品生产线上的过程抽样检验、例行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 1.2质量部负责产品所用外购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 1.3生产车间负责产品关键过程的控制及过程检验; 1.4技术部负责CCC 证书的申报、管理,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控制及建立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控制体系文件 1.5质量部负责认证变更控制;生产不一致时的纠正、预防或召回措施。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产品生产线上的例行检验、抽样检验、确认检验; 2.2适用于产品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2.3适用于产品关键过程控制; 2.4适用于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变更控制、生产不一致时的纠正、预防或召回措施、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控制及建立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控制。 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 GB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

CQC-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内饰件 第三章产品关键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的控制项目规定 1. 关键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项目确定 研发中心编制《产品技术要求》(XXXXX-506/03)、《特殊特性清单》(XXXXX-701-01-17)《过程流程图》(XXXXX-701-03-02)、《作业指导书》(xxxx/01)、《实验检验指导书》(xxxxx/05-02)、《产品BOM 》(xxxxx/05-01)、《控制计划》(xxxx/02)等来规定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关键制造和装配过程、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偏差范围;技术质量部根据上述输入文件制定《外协件检验指导书》xxxxxx-05-03)《终检操作指导书》(xxxxx/01-02)《缺陷标样》(xxxx/01-03)来规定认证产品试验项目和频次。 2. 关键原材料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检验按照《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xxxx/04)中关于原材料入厂检验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a)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我司通过产品定义或标准、质量协议,技术协议以及新品批准、确认的供应商自检报告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要求; b )入口检查员按照《外协件检验指导书》(xxxxx-05-03)对每批材料外观、尺寸进行抽检,研发中心实验室按照《实验检验指导书》(xxxx/05-02)对每批材料性能进行检测,来满足认证规定的要求,技术质量部负责保存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以及供应商的合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用途 为了保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工作原理及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或客人要求、客人封样内容保持一致,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要求; 2.1本程序适用于来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一致性检查, 以及发生一致性不符合的处理过程。 2.2了解认证依据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铭牌和包装箱 上标注内容的要求。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信息,在产品获证前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在产品获证后还应与认证证书上所标明的一致。 2.3应有产品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等。产品铭 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信息应与工厂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4在产品设计阶段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文件对符 合标准的结构型式予以规定。(认证)产品结构应与工厂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致。 2.5 (认证)产品使用的关键件既要符合整机标准的要求(如整机 标准有要求时),也应符合关键件自身标准的要求。在产品设计阶段确定关键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关键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材料的名称、牌号,依据的标准,验收要求等,并通过图纸、关键件清单等设计文件予以规定。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6关键件的使用和变更应经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经认证技术负 责人批准(适用简化流程的B类关键件变更),报认证机构备案。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3.定义注释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工厂(公司)生产的(认证)产品必须与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在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和工作原理保持完全一致。 4.职责权限 4.1质量负责人或安规工程师:负责对(认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生 产、检验、库存保护的监督和保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组织实 施(认证)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的处理及预防。 4.2工程部:负责在修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工作原理、电气 结构及标记内容时,与型式试验的合格样品保持一致性,制订关键 元件清单及规格厂家要求。 4.3采购部:负责采购(认证)产品所需的关键元器件,并要求与本程 序附表所列关键元器件完全一致。(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 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c)与工厂的规定一致;

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 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采购部门按“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 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 4.5、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质保部对每批3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 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产品质量及一致性解决方案

关于产品质量及一致性解决方案 Xx有限公司 作为贵公司原材料供应商之一,我公司一直努力追求提供性价比高、品质稳定可靠的优质电子产品及插件产品。但是由于所处市场环境的特殊性,产品可能存在生产批次差异,为保证我方供货质量及每批次的一致性(含外观,封装,部分IC芯片丝印),经与贵司相关负责人协商,我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改进以往存在的问题: 1、规范样品标准 凡由我方供应的芯片类产品及插件产品,正式批量供货之前,由我方向贵司提供样品由贵方相关部门检测试验。贵公司确认合格后,同批次产品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贵公司负责部门保存,另一份交由我方留存,作为后续供应产品的标准。 2、完善原材料变更机制 由于电子产品,品种型号繁多,更新换代较快,并存在部分产品供需失衡问题。在贵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短缺或者市场出现更为稳定、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后,我方积极需求可替代品牌或型号,以满足贵公司生产需求。所提供新产品样品(或可替代产品),在取得贵公司认可后,正式作为可替代产品供货。 3、加强渠道品牌建设 为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我方一致努力掌控进货渠道,建立稳定可靠的货品来源。今后将进一步投入人力和物力,建立与国内外一级诚信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建立渠道商品质信用体系。确保每颗物料来自原厂代理商渠道或正规渠道的经销商及贸易商。 4、提高进货检验标准 根据渠道信用等级划分,进一步提高进货检验力度。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加强对公司采购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批进料质检,每批出货抽检,确保无问题后,再供应给贵司使用。

5、针对贵公司生产需求,提高备货水平 为保证货品的一致性,我公司将对贵司所用的型号和用量进行分析,加强市场紧俏货源的备货。以满足产品一致性要求,确保贵司安全生产。 以上措施我方将及时实施,同是建议贵司质量人员,在收到物料后对产品型号,品牌,外观进行仔细检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由于不可控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也深感惭愧和不安,我方将积极配合贵司进行解决,并提供我方整改方案,同时我方将逐步提高自身供货能力及服务水平,争取做到无质量问题发生,做贵司最值得信任的合格供方。

3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采购部门按“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 4.5、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质保部对每批3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 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后方可执行。批准文件由文控负责存档。 5 、相关文件《型式试验报告》 6 、相关记录《首件检查记录》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新)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及变更程序

修订页

1.0目的 本程序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0定义(无) 4.0职责 4.1品管部负责确定认证产品的结构、关键元器件/材料型号规格、标识及包装标志等,并确保符合认证规定要求。 4.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 4.3采购部负责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 4.4生产部按确定产品结构组织批量生产。 4.5品管部按相关要求实施来料、成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要求。 5.0程序 5.1采购部按采购要求选择材料供应商,并按《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5.2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物料,交生产部和品管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样品。

5.3品管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跟踪结果。 5.4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结构、关键元器件/材料、标识等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5.4.1品管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材料清单》作为受控文件发送各部门,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4.2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产品物料,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元器件/材料,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日常控制。 5.4.3生产部按照型式试验产品要求编制工艺流程图和工艺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车间按照所编制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的一致性; 5.4.4品管部按确定的型式认可结构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实施检验。 5.4.5品管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5.4.6品管部在来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5.5变更控制 当需要对已确定的认证产品以下任一部分进行变更时,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品管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报交认证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变更后的产品,才允许加贴CQC标志:

产品一致性检验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在进料、制程和成品阶段均能与CCC认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认证相关要求保持一致,满足CCC认证要求及客户需要。 2.适应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均适用。 3.职责:品质部负责在进料、制程和成品阶段对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和控制;采购部对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采购的一致性负责;工程部负责对认证产品的首件确认;生产线对认证产品生产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4.内容: 4.1 在采购认证产品元器件材料时,采购部应负责选取合格供应商,对关键元器件进行核对,确保所采购的关键件符合CCC认证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2 认证产品生产所需的元器件材料在进料检验中,由品质部依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对关键元器件材料的质量和一致性要求(包括供应商、规格型号、外观标识、结构等)进行检验验证,以保持元器件材料在进料过程中与认证产品的要求一致,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中; 4.3 在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品质部品管人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实验报告的内容,对生产中所用的元器件材料及半成品的一致性(包括材料的供应商、型号规格、外观标识,成品的规格型号、外观标识、内部结构等)进行检验,以保证生产中的半成品和关键元器件材料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保持符合,同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检验记录表”中; 4.4认证产品在成品检验过程中,品质部成品检验人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实验报告的内容,对成品的外观标识、关键元器件、规格型号、功能、内部结构及包装进行质量和一致性检验,以保持认证产品在成品阶段与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保持符合,同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QC日报表”中; 4.5 在生产认证产品的样品和批量生产时,品质部和工程部需进行首件确认,填写《首件确认单》确保关键件和首件和认证产品一致。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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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

使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 在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 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范围: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测/查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职责: 3.1 开发部:确保在开发阶段的产品一致性。 3.2 采购部:确保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 3.3 生产部:确保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一致。 3.4 品管部:确保产品检验方法、使用检测设备、质量判定方法的一致 性。 4、作业内容: 4.1 相关技术文件一致性的保持: 4.1.1 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上,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依据要求明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厂商及相关品质要求、安全要求(含:BOM、作业指导书等)。 4.1.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应在不影响其产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变更,且技术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修改技术文件。此变更必须等到授权人员的批准。 4.1.3 依据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建立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标准,以规定其检验/测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判定标准等内容。如检验标准需要变更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1.4 产品描述及关键原物料清单的建立: A.公司规定将产品描述在货号“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 B.公司规定将产品关键原物料清单记录在单个产品“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工序,使用关键原物料的名称、物料编号、供应商等信息。 4.2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 4.2.1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在使用前,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相关的安全测试报告,在工程部及/或品管部确认合格后组装产品,产品经相关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其购买,并确保在后续的采购中不随便变更厂商。 4.2.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依据4.2.1要求作业。 4.3 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生产部依据建立的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工序及检验工序及作业方法,不随便变更。必要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4 检验一致性的控制: 4.4.1 来料检验:IQC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针对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如:)第一次来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收货。长期交易后,要求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安全检测合格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产品的认证一致性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程序 本公司认证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变更时的控制。 3、职责 3.1 由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3.2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技术部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进行认证机构的通知。 4、程序 4.1 当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发生变化时,由品质部负责在三个月内将情况上报CQC,并得到批准,尚可实施。 4.1.1 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 4.1.1.1 商标更改; 4.1.1.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4.1.1.3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4.1.1.4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5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6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7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8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9 生产厂搬迁; 4.1.1.10 申请人名称更改; 4.1.1.11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4.1.1.12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 4.1.1.13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4.1.1.14 其它。 4.2 品质部负责制定本程序,由品质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由品质部负责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 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本质量文件的要求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将信息汇报给品质部.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质保部编码:B/Q7.4.3/8.2.4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批准日期:2012-4-1生效日期:2012-4-5

1、目的 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及变更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有关的过程:关键部件/材料、生产、检验、产品标识。 3、职责 3.1 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产品一致性及变更的控制工作。 3.2 采购部负责关键原材料的稳定供货,明确其供应商,确保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3.3 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控制,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使其与认证样品一致。 3.4 质保部负责产品的过程检测和确认检验,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3.5 质保部负责对认证标志、产品唯一性标识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加贴认证标志。 4、工作程序 4.1关键部件/材料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1.1 采购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关键部件/材料及制造商清单(已报认 证机构备案),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控制,以确保验证各批次关 键部件/材料质量的一致性。 4.1.2关键部件/材料和(或)制造商发生变更时,采购部必须要求对 供应商进行评定,对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建立相应记录,以确

保产品质量不因关键部件/材料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4.1.3关键部件/材料和(或)制造商发生变更时,必须向认证机构进 行申报。 4.2 设计、生产过程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2.1 生技部负责建立和管理产品技术文件,包括图纸、生产工艺文 件等,以确保技术依据的一致性。 4.2.2 生技部负责依据技术文件进行生产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批量 生产的一致性。 4.2.3技术文件或工艺参数发生变更时,质保部应协同生技部及时对 生产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做到工艺运行稳定,并建立监控记录。 4.2.4因配方或者工艺参数发生变更而生产出的产品,生技部应及时 通知质保部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若发现不合格,需及时对配方或者工艺参数进行调整,以使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4.2.5生产设备、工装添置或者改造而发生变更时,生技部需对变更 设备、工装的各项性能及参数进行确认,以确保设备、工装满 足产品生产需求,其性能保持稳定。 4.2.6生产设备和(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向认证机构 申报。 4.3检验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3.1 质保部应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制定和管理产品检验规程,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 定等,并保存检验记录,以确保产品检验依据的一致性。 4.3.2检验规程内容(标准、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发生变更时,

产品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和变更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在申请认证过程中及获得认证证书后,对申请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及关键零部件等的更改。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负责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 3.2 质量负责人批准产品变更。 3.3 有关部门参加产品变更的评审并实施变更。 4 程序 4.1当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发生变化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在三个月内将情况上报CQC,并得到批准,尚可实施。 4.2 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 4.2.1 商标更改; 4.2.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4.2.3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4.2.4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2.5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2.6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2.7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4.2.8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4.2.9 生产厂搬迁; 4.2.10 申请人名称更改; 4.2.11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4.2.12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 4.2.13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4.2.14 其它。 4.3 向CQC申请更改程序 4.3.1 持证人申请认证变更需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对于“4.2.1-4.2.11”所列的认证更改,持证人向产品认证处提出认证申请;对于“4.2.12”所列的认证更改,持证人向进行型式试验的检测机构提出申请;对于“4.2.13”所列的认证更改,持证人向检查处提出申请。 4.3.2 持证人除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外,还需按下列条款提交适用文件:4.3.2.1 符合“4.2.1-4.2.4”更改条件的,变更后的新证书如包含原证书信息(型号、商标),持证人需退回证书原件。 4.3.2.2 符合“4.2.5-4.2.11”更改条件的,持证人需退回证书原件。 4.3.2.3 符合“4.2.1”更改条件的,申请时应另外提交新申请商标的注册证明或商标使用授权书。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范文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范文 1. 目的 对企业批量生产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通过认证的产品一致性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对获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符合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负责,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对企业违反安全标准(或强制标准)的做法有权制止,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停产的建议,有权向CQ (认证机构反映。 3.2 办公室负责变更信息的汇总,确需变更的将变更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质量保证负责人。 3.3 由质管部组织检查组每年度对认证产品一致性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 4.1.1 产品获证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应与型式认可证书确认的规范一致。 4.1.2 认证产品的标识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4.1.3 涉及产品安全特性(安全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测试的样品一致。 4.1.4 认证产品的安全特性、安全件、安全项目(零部件)经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认证

标准的要求。

4.1.5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4.1.6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所申报的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4.1.7 安全件(配件或材料)的选用凡是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取得CCC认证证书且加贴认证标志。 4.1.8 安全项目的确定; 4.1.8.1 认证机构已有规定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按认证机构规定的安全项目实施控制。 4.2 变更控制; 4.2.1 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发生变更,各部门 将变更信提供给办公室,办公室将信息汇总后,由质量保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确定是否必须变更。如确需变更,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向CQC申请变更。 4.2.2 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在变更前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附变更详细资料。 4.2.3 变更获得认证机构认可后,技质部方可更改相应文件和资料,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按其实施。 4.2.4 未经认证机构批准的变更,不能在变更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4.3 产品一致性每年度由质管部组织进行一次检查。 5. 记录表格 QR4.9-01-1 产品一致性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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