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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概述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出口退税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一节增值税法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及其类型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例:A企业某月购进固定资产价值200万元,10年折旧期,购进一般性生产资料100万元,卖出商品的销售额为500万元。

?消费型增值税:增值额=500-(200+100)(要将固定资产价值和全部外购生产资料扣除,课税对象仅仅限于消费资料)

?收入型增值税:增值额=500-〔200/(10*12)+100〕

?生产型增值税:增值额=500-100

第一节增值税法概述

?二、增值税的特点和作用(P163-164)

–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合作

–普遍征收、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

–税收中性、税收公平

–出口退税、增强国际竞争力

–发票抵扣法、促进相互制约

第二节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一、征税范围P164-166

–一般情形:在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特殊情形

?视同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

?其他征免税规定

?(1)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法定税率征收后,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专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软件产品。

?(3)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

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税率征收后,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专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

(4)除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新增)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所有权未转让的,不征收增值税(5)自2001年1月1日起,特定的页岩油、再生沥青混凝土、电力、水泥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6)自2001年1月1日起利用煤钎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减半征收。

(7)自2001年12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按适用税率征收,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

(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9)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无论其销售是否达到规定的销售额,都不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排除情况

?(1)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如建筑安装、医疗服务企业等。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划分标准见P167)?(1)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包括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之下。

(2)从事货物批发与零售业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之下。(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其中经常发

生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的4%;其他企业6%。

纳税人

–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特殊规定: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002年1月1日起,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均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三、税率

–基本税率: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为17%

–低税率:13%

?取消自来水

?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商业企业4%、其他企业6%

?销售旧货、旧机动车,一律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零税率:出口环节免税与退税

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

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某一商品或劳务在特定环节(期间)免征全部税款;

零税率是指国家在一环节是要征税的,只是税率非常非常的低,趋近于零,故以零来表示,称为零税率。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在出口环节都可以通过税额抵扣,申请出口退税。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分为直接计算法(加法与减法即扣除法)与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 税率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三项费用(P171)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0万元,该货物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当月销售一批货物销售额为1800万元,适用17%的税率。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分析与解答

?解:进口货物应纳税额(即:进项税额)=(700+700? 10%)?17%=130.9(万元)

?当月销项税额=1800?17%=306(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306-130.9

?=175.1(万元)

?销售旧货,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可免税: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物的价值。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的计算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税额=价格×13%(扣除率)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某商场5月份,因质量问题,顾客退回四月份零售的空调,退款0.585万元。与厂方联系,将此空调退回厂家,并提供了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单,收回退货款及税金0.468万元。

?解:冲当期销项税额=0.585÷(1+17%) ?17%=0.085(万元)

?冲当期进项税额=0.468 ÷ (1+17%) ?17%=0.068(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应纳税额的计算:6%的征收率,允许抵扣

–销售特定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按简易办法征税

?一是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二是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三是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5.85÷(1+17%)〕×17%=14.45

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3)生产自用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旧机动车的销项税额=1.04 ? 5 ÷(1+4%) ? 4% ÷ 2=0.1万元?(5)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

?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1-10.62-3.4=

8.52万元

五、增值税的起征点与减免规定p125

–起征点

–免税项目

?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是指进口原料免税

?个人销售旧货免税不包括旧机动车的销售

?六、增值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进口货物纳税期限是海关填发缴纳凭证次日起15日

第三节增值税出口退税管理

?零税率:出口环节免税、前环节进项税额退付--征多少退多少,规定退税率

?一、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基本政策和范围

–出口免税并退税:退进项税额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特定出口货物P128

–出口免税不退税:无进项税额的货物出口+某些有进项税额但不得抵扣的货物出口P128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

第三节增值税出口退税管理

二、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自营和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免:免征生产后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出口货物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抵扣

退: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退税

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0)-(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免抵退税额-上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某适用“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2年10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820万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150万美元(汇率1:8.2),当期购进的各种货物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20万元人民币,另有购货的运输发票2张,一张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发票,运费为0.2万元,另一张是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发票,运费为0.4万元,含公路建设基金0.1万元。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退税税率为15%,上期留抵税额为23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10月应纳和应退的增值税额。

练习

解:(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额=150?8.2?(17%-15%)=24.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820?17%-(320+0.4?7%-24.6)-23=-179.028(万

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150 ?8.2 ?15%=184.5(万元)

因为184.5大于179.028,所以当期的退税额为179.02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为184.5-179.028=5.47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不含税收购价×退税率

从小规模处购进货物的,应将普通发票上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

委托加工货物出口应退税额=购进原材料进价×原材料适用退税率+加工费×货物适用退税率

练习

某进出口公司2004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为10000元(退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是多少?

解:10000×13%+2000×17%=1300+340=1640元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

自200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额与“口岸电子支付系统”的出口额进行核对

视同内销货物应该计算销项税,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可以从成本中转入进项税额–新发生出口业务原则上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采取结转下月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第四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

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据及其他有关税务资料

有法定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使用单位的,除购货方索取,不再开具专用发票。

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而应加盖销货单位戳记

四、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

五、专用发票开具联次及票样

六、其他管理规定

–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不得抵扣的情形:未合法取得、保管,开具不符合要求

–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货折让情形

–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要求

七、处罚规定

–关于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罚款、限制领购、挂失

–关于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补征、处罚、不得抵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善意、交易真实;不得抵扣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90日内申请认证;认证当月抵扣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的管理

–由于麦收季节快要来临,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某汽车制造厂决定动用前一纳税期购买的钢材10吨用于生产收割机。为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应进行如何处理?

–A、将钢材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B、将钢材的进项税额在当期按购买价的13%抵扣;

–C、不得在当期抵扣;

–D、从前一期进项税额中按B方式抵扣

下列各项中,应征增值税的是: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应将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善意、交易真实;不得抵扣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90日内申请认证;认证当月抵扣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的管理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每辆。某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帐;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

(3)销售本厂自用两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00000元,原价为150000元;

(4)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记入销售收入;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为140000元、税款为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部件9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错误1:抵扣不得减少销售额

?错误2:允许计算进项税额的发货运费不包括装卸费

?错误3:销售旧机动车,售价未超原值,不计销项税额

?错误4:逾期未收回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计算销项税

?错误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无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错误6: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废旧物资不得抵扣进项税

?正确计算该厂该月应纳增值税税款

?销项税额=(800+500)×280×17%+60000/(1+17%)×17%=61880+8717.95=70597.95元

?进项税额=7000×7%+23800=490+23800=24290元

?当月应纳税额=70597.95-24290=46307.95元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作业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B )。 A.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 D.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流动资产和折旧费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采用(B )。 A.价内税B.价外税 C.定额税D.累进税 3.下列货物适用17%税率的是:(A )。 A.生产销售啤酒B.生产销售煤炭 C.生产销售石油液化气D.生产销售暖气 4.我国对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率为(C )。 A.7%B.10%C.13%D.17% 5.下列外购货物( C ),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A.用于基建B.用于抵债 C.作为奖金发放给职工D.用于个人消费 6.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B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7.某零售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29250元,该企业当月计税销售额为( A )元。 A.25000 B.25884 C.27594 D.35240 8.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10万元,利润率为1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18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为(D )。 A.10万元B.9万元C.11万元D.18万元 9.某单位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单独开发票,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是:( D )。 A.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B.不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 C.折扣额D.加上折扣额的销售额 10.某商场实行还本销售家具,家具现售价16500元,5年后还本,该商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是( A )元。 A.16500 B.3300 C.1650 D.不征税 11.某单位外购如下货物,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C )。 A.外购的低值易耗品B.外购领导使用的小汽车

第二章 增值税法题目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的是(A )。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D.将货物作为投资的,为货物使用的当天 2.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B )个月。 A.3 B.6 C.9 D.12 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行为是(D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方面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 A )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B.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 C.开业6个月之内 D.次年1月底以前 5.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 C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超标之日起15日内 B.当年12月底以前 C.次年1月底以前 D.次年6月底以前 6.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采用的类型是( A )。 A.消费型 B.收入型 C.生产型 D.积累型 7.某商场采用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现售价12万元,10年后还本1/2,则该商场本次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 A )万元。 A.12 B.6 C.1.2 D.0 8.增值税条例中的货物,是指( A )。 A.有形动产 B.有形资产 C.不动产 D.无形资产 9.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的行为,应当由( A )确定。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 C.省(市、自治区)级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 10.按照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 C)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A.12 B.24 C.36 D.48 11.下列项目中,即使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税额的是( D) A.进口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料件 B.接受投资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材料 C.购进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免税农产品 D.购进的用于本单位房屋维修的材料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属于(D )。 A.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B.市(地)级税务机关 C.省级税务机关 D.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批,支付的总价款为20000元 ,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C )元。

第二章 增值税法.doc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打印本页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三、征税范围特殊行为:--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 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 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之处。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 .将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B .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而且有新增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自产的集成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例题2】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txt不要为旧的悲伤而浪费新的眼泪!现在干什么事都要有经验的,除了老婆。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T.Adams)就已经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C.F.V.Siemens)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是增值税最终得以确立并征收的国家是法国。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的按营业额全额课征改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按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此后,增值税在欧洲得到推广,不久又扩展到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能得到如此众多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推行,这在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在财税领域的一个最重要改革和成就。增值税得以推广,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全额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改由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由此产生一些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C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V即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即剩余价值或盈利,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增值额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以表2-1为例,如果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对每个流转环节均按全额课税,将会对该商品从原材料到零售环节的每个环节按销售全额计税,其计税总值为390元。但如果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计税,即其计税总值为140元。这两者的差额250元就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即第一环节的50元实际上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下将被征税4次,被重复征税3次。同理,其余环节分别被重复征税若干次。而改为按每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后不论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最后销售经过几个流转环节,其计税总值就等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这个特点对消除重复征税、对产品的出口退税等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或称低税率。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的增值税法是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颂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就已经提出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了。1927年,德国学者西蒙士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增值税得以确立并征收是在法国1954年最早实现的。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就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已避免重复征税。 5、实行比例税率。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 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或商品课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增值税的类型: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往往不相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性、消费性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于扣除。由于这个法定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这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虽然固定资产在原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商品于出售时都已征税,但当购置者作为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已经全部扣除。因此,就整个社会来说,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没有征税,所以说这种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故称。。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至少将产生3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1、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2、从财政的角度看,它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 3、从管理的角度看,它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所以应纳增值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这只是增值税计算的基本方法。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可分为直接和间接计税法。 直接计税法:是按照规定直接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以此为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直接计税法又因计算法定增值额的方法不同分为“加法”和“减法”两种。 加法: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将由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那部分新价值的项目,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判断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销售额征税。 答案:× ()2.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答案:√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取得法定扣税凭证的,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 ()4.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按照以票控税原则分别根据开具发票情况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说的货物是指有形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答案:× ()6.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答案:×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消费地在境内。 答案:× ()8.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应税劳务提供者在境内。 答案:× ()9.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非应税劳务而未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 ()10.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1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答案:×(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12.通常情况下,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13.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14.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私营企业和个人。 答案:× ()15.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中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答案:√ ()16.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答案:√ ()17.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 答案:√ ()18.生产企业收取的仓储费均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答案:× ()19.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应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答案:× ()20.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低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第二章 增值税法汇总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判断题 1.在实际工作中,凡是属于生产资料转移价值的因素,都应该作为扣除项目,从商品总价值中扣除。()×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3.“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在于是否允许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金进行抵扣。()×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因此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两档,即基本税率和零税率。()× 5.年不含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6.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7.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8.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9.个体工商户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0.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财务核算健全,仍然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能。()√ 1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12.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按照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1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14.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5.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销售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6.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17.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可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它的最终承担者是经营者。()× 19.混合销售是指销售多种产品或提供多种劳务的行为。()× 20.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由销售方自己承担。()× 21.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因此,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23.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24.纳税人代收代垫的运费,应视为价外收费征收增值税()×

税法(2016) 第2章 增值税法 课后作业

税法(2016) 第二章增值税法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的,均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 B.集体福利 C.个人消费 D.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 2. 下列各项中,不适用13%低税率的是()。 A.牡丹籽油 B.环氧大豆油 C.农用挖掘机 D.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3.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征收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购进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B.自然人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D.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销售行为中,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销售旧货 B.销售免税货物 C.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并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D.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 6.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征收率

抵扣的特殊规定 1.—按比例分次抵扣进项税 针对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上述(1)的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3)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转让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6)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的立法历程 增、消、营三大流转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销售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进口货物 消费税——对14类特定货物的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征税 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服务业 销售不动产 增与营是并列征税的,增与销是交叉征税 一、增值税的相关概念 1.顾名思义,按“增值额”征税 采用间接计算的方法,最终消费者是税款的负担者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别人+自己创造)销售额×税率进价×税率(别人创造价值) 2.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 100%扣除消费型 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扣除方式扣折旧收入型 不能扣生产型 3.增值税征税的环节 流转过程中的所有环节: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加工,按链条逐环节征税,避免税款流失 4.以票扣税为主; 5.划分两类纳税人; 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及征收率 一般规定(P19) 分类 两个标准:一般标准和特殊标准 特殊标准: 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2)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C)。 A.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汽车修理厂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成品油加油站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规定正确的有( BD )。 A.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相互转换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P23) 一般纳税人: 销项—进项,17%,13%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直接用不含税收入乘以税率3%。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税率为 17%。(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业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P24) 第三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整体思路 一、征税范围 一般项目(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BD)。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特殊项目(P21) 特殊行为(p21) 8项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行为 (1)(2)项

税务规划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打印本页 第壹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壹、征税范围的壹般规定 (壹)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三、征税范围特殊行为:--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均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 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 税 (3)总分机构(不于同壹县市)的货物移送 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 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或个体运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1】对上述(4)至(7)项视同销售行为学习中要注意比较他们的异同之处。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将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而且有新增内容)。 1.增值税壹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自产的集成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例题2】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 实际税额=24÷200×100%=12% 应退税额=24-200×3%=18(万元) 2.融资租赁业务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运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选题 1. 下列项目中,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是()。 A. 向希望工程小学无偿提供电影播映服务 B.向甲企业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C.向举办减灾募捐活动的单位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D.向红十字会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答案】B 2. 下列项目中,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行为的是()。 A. 房屋出租的业务 B. 远洋运输的程租业务 C.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 D.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答案】C 3. 德国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2015 年1 月其将 1 台精密仪器 出租给中国境内的甲企业使用。甲企业支付其租赁费20 万元. 作为扣缴义务人的 甲企业应该扣缴增值税为()。 A.1.98 万元 B.1.13 万元 C.2.91 万元 D.0.58 万元 【答案】C 4. 甲直销企业(一般纳税人),2015年1 月5 日将一批货物销售给直销员,取得 5.不含税价款12 万元;该直销员以17.55 万元(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2015年1 月10日,该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 价款23.4 万元。假设上述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直销企业2015 年 1 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A.5.95 万元 B.7.99 万元 C.5.44 万元 D.3.91 万元 【答案】C 6.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2015 年3 月发生了混业经营行为,其销售货物(增值 7.税税率13%)取得销售额20 万元;提供加工劳务取得加工费 2.5 万元;销售2010 年购置的设备 1 台,取得销售收入 1.04 万元;销售2015年1月购置的小汽车 1 辆,取得销售额10 万元。上述货物和劳务销售除了设备以外,均为不含增值税 价格,且上述收入均未分别核算. 属于混业经营,则上述业务计算增值税的适用 税率(或征收率)为()。 A.13% B.4% C.17% D.2% 【答案】D

增值税法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 A )。 A.v+m B.v C.m D.c+v+m 2.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D )。 A.饮食业的啤酒屋销售生产的啤酒 B.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C.企业销售商标权的收入D.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下列行为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C ) A.将外购货物分配给投资者B.将外购货物赠送给其他单位 C.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4. 下列不适用13%低税率的是(C )。 A.冷气 B.饲料 C.铜矿砂 D.居民用蜂窝煤 5.如果某增值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总机构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正确的做法是( C )。 A.不必申请,自动被视为一般纳税人 B.在总机构纳税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C.在分支机构纳税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D.可自行选择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6.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8.某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单价为4300元/台,已开具税控专用发票,双方议定送货上门,另收取商场运费1500元(开具普通发票),电脑公司提供线路网关设计,另收商场5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元。该电脑股份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是(C )。 A.74205元B.75917.95元 C.70644.44元D.76127.95元 9.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2000元。应确认的进项税额是( B )。 A.6760元B.6640元C.6500元D.140元 10. 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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