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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

国电集团《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
国电集团《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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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

规范及评定标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编制说明

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落实集团公司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五个国电”的总体要求,推进“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建设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化发电企业,提升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水平,特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国家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等规章制度,按照缺陷“全覆盖、零容忍”原则,规定了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组织管理与机制、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设备无渗漏”4个方面、126个要素的内容和要求,为基层火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

基层火电企业应依照本规范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建立、完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机构、机制、制度及程序,积极开展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治理、合格评定及持续改进工作。

整个审核或评定过程,依据风险预控、遵从PDCA过程管理,全面检查各要素的管理绩效。

本规范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目录

一般要求

1. 使用准则 (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8)

3. 合格评定及分值考评 (8)

4. 术语与定义 (9)

核心要素

1. 组织管理与机制 (11)

1.1 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总目标、持续改进绩效承诺 (11)

1.2 计划与策划 (11)

1.2.1 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状态评估及处理策划 (11)

1.2.2 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12)

1.2.3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12)

1.3 实施与整治 (12)

1.3.1 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 (12)

1.3.2 安全文明生产区域及职责划分 (13)

1.3.3 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和提高 (13)

1.3.4 信息、交流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 (14)

1.3.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 (14)

1.3.6 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设计、工程控制与改造 (14)

1.3.7 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与合同控制(包括特许经营) (15)

1.4 监督、检查及奖惩 (16)

1.4.1 责任区域负责人日常自查 (16)

1.4.2 监督部门检查、监测 (16)

1.4.3 企业领导月度检查 (17)

1.4.4 企业一年二次合格自评:符合性、有效性………………………………..…..17.

1.5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8)

2. 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 (18)

2.1 安全防护设施.................................................................................................................18..

2.1.1 防护栏杆、护栏 (18)

2.1.2 楼梯(爬梯)、格栅、通道及平台 (19)

2.1.3 脚手架及高架平台 (20)

2.1.4 转动机械护罩/网 (21)

2.1.5 隔离、闭锁系统 (21)

2.2 标志、标牌及划线………………………………….…………………………..…...…22.

2.2.1 色标、流向........................ .............. .............. .. (22)

2.2.2 设备标牌及命名 (23)

2.2.3 安全标志.............. .............. .............. .............. (23)

2.2.4 地面、通道及仓储划线……………………….………………………….…………..24.

2.3 特种(设备)作业:资质、使用与检查 (25)

2.3.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5)

2.3.2 起重机械及吊具 (25)

2.3.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26)

2.3.4 移动式气瓶(罐) (26)

2.3.5 电(气)焊 (26)

2.3.6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铲车等 (27)

2.3.7 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液氨、酸碱等 (27)

2.4 工作许可 (28)

2.4.1 操作票和工作票 (28)

2.4.2 动火、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28)

2.4.3 外包单位开工许可 (28)

2.5 工器具.......................................................................................................................28.

2.5.1 电动工器具:使用及检查(手持式和固定式) (28)

2.5.2 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及检查................................................................ (29)

2.5.3 手工具及其他:使用及检查(锤凿、扳手和手推车、便携梯等) (29)

2.5.4 检修电源、接线盘及引线 (29)

2.6 个人防护................................... .. (30)

2.6.1 防护装备............................... . (30)

2.6.2 人员着装............................... . (31)

2.7 接地、静电、防雷保护装置.. ............................... (31)

2.8 应急及安保 (31)

2.8.1 现场专项处置方案:熟悉与使用 (31)

2.8.2 现场应急设施及装备:使用与检查.................................................................32.

2.8.3 安保系统:摄像头、门禁、出入证、通行等 (32)

2.8.4 消防系统:使用与检查 (33)

3. 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 (33)

3.1 定置管理 (33)

3.1.2 控制室及其它生产、办公场所 (34)

3.1.3 检修施工 (35)

3.2 建筑物及辅助设施 (37)

3.2.1 主体 (37)

3.2.2 照明:自然及人工照明 (38)

3.2.3 通风:自然及人工通风 .................................................................................. .39

3.2.4 取暖 (39)

3.3 生产设备、设施:整洁与清洁 (40)

3.3.1 主厂房及辅助厂房 (40)

3.3.2 室外露天设备设施 (40)

3.3.3 输煤设备设施(码头、堆场、铁路及其他装卸区域) (41)

3.3.4 堆场(灰、渣石、灰石、电石等) (42)

3.4 场院卫生条件与状况 (43)

3.4.1 道路、绿化 (43)

3.4.2 停车场 (43)

3.4.3 废弃物 (43)

3.4.4 驻厂外包单位 (44)

3.4.5 临建设施 (44)

3.5 环境监测与控制:噪声、煤尘、粉尘 (45)

3.6 保温、防冻与防雨 (45)

3.6.1 保温 (46)

3.6.2 防冻 (46)

3.6.3 防雨 (47)

3.7防腐 (47)

3.8 电缆、电缆桥架及沟道 (48)

3.9 管道、综合管架及沟道 (49)

4. 设备无渗漏 (49)

4.1 油系统 (49)

4.1.1 汽轮机EH油 (49)

4.1.2 汽轮机润滑油 (50)

4.1.3 发电机密封油 (51)

4.1.4 给水泵组 (52)

4.1.5 旁路油 (53)

4.1.6 制粉油 (53)

4.1.7 六大风机油(增压风机) (54)

4.1.8 空预器油 (55)

4.1.10 除灰(除渣)设备油 (56)

4.1.11 输煤设备油 (57)

4.1.12 燃油 (57)

4.1.13 脱硫油 (58)

4.2 水系统 (58)

4.2.1 给水 (58)

4.2.2 凝结水 (59)

4.2.3 锅炉省煤器、水冷壁、汽包 (59)

4.2.4 循环水、开式水、循环补水 (60)

4.2.5 闭式水 (61)

4.2.6 工业水 (62)

4.2.7 消防水 (62)

4.2.8 生活水、深井补水 (63)

4.2.9 化学制水 (63)

4.2.10 冲灰(渣)水 (64)

4.2.11 脱硫工艺水 (65)

4.2.12 废水 (65)

4.2.13 石灰石供浆 (67)

4.2.14 脱硫石膏脱水 (67)

4.2.15 发电机定子内冷水 (68)

4.3 汽系统 (69)

4.3.1 过热 (69)

4.3.2 再热 (70)

4.3.3 疏水 (70)

4.3.4 汽轮机本体 (71)

4.3.5 汽封及真空 (71)

4.3.6 抽汽回热 (72)

4.3.7 辅助蒸汽 (72)

4.3.8 供热(含厂内取暖系统) (72)

4.4 烟风系统 (73)

4.4.1 锅炉本体 (73)

4.4.2 磨煤机冷热风道 (74)

4.4.3 磨煤机出口煤粉管及给粉 (74)

4.4.4 磨煤机本体 (75)

4.4.5 二次风箱 (75)

4.4.6 燃烧器 (75)

4.4.7 空预器 (76)

4.4.9 电除尘 (77)

4.4.10 锅炉烟道 (77)

4.4.11 脱硫原烟道 (77)

4.4.12 脱硫净烟道 (78)

4.4.13 湿式除尘器 (78)

4.4.14 烟囱 (78)

4.4.15 灰输送 (79)

4.4.16 灰罐 (79)

4.4.17 脱硫吸收塔(包括GGH) (79)

4.5 压缩空气及氢气系统 (80)

4.5.1 压缩空气 (80)

4.5.2 热控电磁阀/定位器 (81)

4.5.3 氢气(制氢及发电机) (81)

4.6 其它 (82)

4.6.1 氨站 (82)

4.6.2 尿素水(热)解车间 (82)

4.6.3 有机胺脱硫 (82)

一般要求

1、使用准则

本标准涉及了如下的使用准则:

1.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标准应作为基层发电企业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的最低底线。

2.企业的生产状况、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概况是构成、建立各自企业独特安全文明生产体系的基石。各基层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风险不尽相同,所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分工、组织机构、制度、程序等)也应随之而变,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特色的体系。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行绩效显著与适度相结合及持续改进原则;要点是确保现场设备、设施的完整性、整洁性、无缺陷及最佳性价比,而非最新。

4.本标准中有关安全、环保的要求仅对与安全文明生产密切相关的部分进行了描述,执行本标准并不妨碍执行安全、环保的其他要求。

5.在缺乏法律法规和/或其他要求时,基层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应遵从可行的最佳惯例为指导方针。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国家能源局《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3、合格评定及分值考评

1. 在考评期间,将评估每个适用要素。

2. 依照标准要素条款,按评分标准逐个评分,最终得分即为要素总分。要素分扣完为止,不倒扣。

3.对本规范第2、3、4现场部分,采取管理因素追加考评,当存在管理问题时扣除现场绩效分同时,再按最终确定的以下1、2、3项问题根源,依照以下比例扣除该要素管理问题分:

4.对一时无法消除,需要停机或缺陷本身对安全文明生产影响较小但权衡消除的成本又过高,同时又已采取了可靠的措施确保了环境整洁及安全,并已列入计划检修的缺陷,按不扣分处理。

5.通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分值标准:

说明:1. 总分计分方式为每一适合项的百分比X 各大项加权比之和。

2. 不合格:本栏目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即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不合格。

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实现安全、有序生产的基本条件。通过建立、实施、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人员行为,确保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保持良好状态,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实现设备、设施、仪器保持良好状态及无渗漏,零件、物料、工器、机具放置整齐,人员作业有序,生产场地卫生整洁等,并持续改进。

2.缺陷全覆盖: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为缺陷,应包括环境卫生、设备“八漏”等。

3.密封点:是指各种介质可能向外渗漏的结合面,分为动、静密封点两种。

4.八漏:指漏灰、漏煤、漏烟、漏风、漏油、漏水、漏汽、漏气等的统称。

5.渗漏点:渗点和漏点(一般漏点和严重漏点)的统称。

6.渗点:有介质渗出即为渗点(水泵的轴封正常滴水除外)。对于风、粉、灰、烟、气系统,如果用手或其它方法测不到漏点,但目测有漏的痕迹即视为渗点。

7.一般漏点:有介质少许滴落即为一般漏点。其中,间断性的风、粉、灰、烟、气泄漏;水泵的轴封水滴成线状;蒸汽吹灰器密封,在吹灰器投入后行程超过1/3仍然漏汽水且出现间断的“噗噗”声为一般漏点。

8.严重漏点:油每5分钟一滴以上,水每10秒钟一滴以上,风、粉、灰、烟、气不间断泄漏为严重漏点;汽以声音、浓度、四周温度等实际情况判断渗漏程度。其中,水泵的轴封水滴形成甩出状态;蒸汽吹灰器密封,在吹灰器投入后行程超过1/3仍然漏汽水且出现连续的“呲呲”声为严重漏点。

9.三无、三齐、三不乱:无油迹,无水,无灰;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10.三不落地:备品备件不直接落点;拆下零部件不直接落地;工器具不直接落

地。

11.关于渗漏点指标的说明:除特别注明的外,以每台机组为一个考核评定单位。

核心要素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办公厅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第三期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办公厅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保障和谐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集团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乔保平 (2009年1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和国资委纪委会议精神,总结集团公司2008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安

排部署2009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员工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奋斗。下面,我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在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集团公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创造一流”的中心工作,坚持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为集团公司战胜困难,推进企业转型、扭亏增盈、构建和谐,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以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围绕企业转型、扭亏增盈、抗灾抢险和奥运保电等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保一促”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公司系统5个基层组织、6名党员受到国资委表彰。 ——以“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了十七大精神学习,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入。召开了抗震救灾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领导人员职级管理暂行规定》等14个管理办法, - -2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电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集团公司各级采购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具备向集团公司各级采购单位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电力物资、工程或采购服务(以下简称采购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四条凡进入本集团公司各级单位采购市场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凡向本集团公司各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取得本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取得本集团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 1 —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各级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凡需取得本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向本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2.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 3.机构的章程、业务规范、工作程序及内部管理制度; 4.业务经营情况及业绩工程证明; 5.承担本集团公司采购服务的能力分析; 6.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分为集团级、企业级和会员级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可向资质核准单位提供核准范围内的采购服务。集团级合格供应商可向集团公司范围内企业提供采购服务;企业级合格供应商可向其资质认证企业提供合同总价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的采购服务;会员级合格供应商可向资质认证企业提供企业级条件限额以下的采购服务。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单 — 2 —

《结构部品质量管理(一)》讲师手册(周仲建)

TCL家庭网络事业部 《结构部品质量管理(一)》培训课程大纲 【课程目标】:保证产品质量,生产顺利进行;为结构工程师提供学习晋升机会;【适合对象】:结构工程师 【课程时间】:2H 【课程大纲】:结构部品质量管理 第一部分:公司质量体系简介 ●家网质量体系介绍 ?家网质量体系统 ?PCP质量子流程 ●研发质量管理概要 ?设计质量保证 ?设计质量角色 ?VOC到CTQ,到设计规范 第二部分:结构部品质量管理 ●研发质量管理 ?设计规格产生,CTQ的确定 ?部品测试方案 ?部品应用测试 ●部品质量管理 ?部品CTQ测试 ?部品规格测试验证 ●部品认可和来料检查 ?供应商品质检查 ?IQC来料检查

★课程学习目标和意义:1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2减少设计变更和更改 3降低研发质量成本 4提高工作效率 5优化产品设计 6提高产品档次 7提高标准化程度 8提高公司效益;

第一部分:公司质量体系简介 1.家网质量体系统 BPR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业务流程再造 SIPOC Supplier Input Process Output Customer六西格玛工具之一 DPMO Defeats Per Million Opportunities每百万机会的缺陷数 QFD Quality Function Deployment质量功能展开六西格玛工具之一 FMEA Failure Model Effect Analysis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MSE Measurement System Evaluation测量系统分析 SPC Statistics Process Control统计的流程控制 VOP Voice of Process流程之声六西格玛工具之一 DOE Design of Experiment试验设计六西格玛工具之一 C&E Matrix Cause and Effect Matrix原因结果矩阵六西格玛工具之一 VOC Voice of Customer顾客之声 COPQ Cost of Poor Quality低质量成本 CTQ Critical To Quality 关键质量特性 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规划 KPIV Key Process Input Variable流程关键输入变量 KPOU Key Process Output Variable流程关键输出变量 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标准作业程序 6M Man, Machine, Material, Method, Mother Nature, Measurement人,设备,材料,方法,自然环境,测量Sub Sub-Process子流程 Micro微观的 KANO满意度分析模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 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造价管理办法》确定的造价管理体系和造价控制要求,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内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公司是实施执行概算的主体,应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开展相应工作,并以此作为控制目标,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批准的执行概算是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年度完成投资统计报表,和对项目公司进行造价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火电建设项目。 第二章执行概算的编制 第五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度内; (二)执行概算的项目设置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并与设计、设备、监理、施工、材料招标的管理口径保持一致; (三)执行概算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应真实反映工程和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工程实施管理; (四)执行概算的表现形式应简洁、直观,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编制过程中要达到《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2002年版)》概算表三的深度。集团公司审定批复的内容原则上为表二深度,部分特殊系统(方案)视情况表现到表三深度。 (五)执行概算编制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适当留有控制余地。 (六)执行概算的每一项都应有独立的编号,编号规则应与《中国国电集团工程项目基建MIS功能构建原则性方案》中要求的编号原则相一致。 第六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完成时间:工程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招标结束,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完成后一个季度内。在条件成熟时,也可在初步设计审查后一个季度之内完成。 第七条执行概算由以下部分内容组成: 1. 目录; 2. 编制说明; 3. 执行概算总表; 4. 专业(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汇总表、其他费用执行概算表;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电厂名录

五大发电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厂

火电机组精细化调试质量控制指导意见1.doc

精细化调试质量控制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绿色火电站建设指导意见》,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精细化调试质量控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提出了精细化调试质量控制的目标、措施,以及检验、验收、签证等环节的要求。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控股建设的所有火电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负责《精细化调试质量控制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分(子)公司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落实《指导意见》,并对工程调试质量进行检查,对最终质量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第六条项目公司应负责成立调试组织机构,制定调试管理制度,组织项目调试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精细化调试内容,并对精细化调试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控制目标及主要环节 第七条机组精细化调试的目标:机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值。 精细化调试的主要内容: 1.检查、测试全厂热力系统状况,结合机组运行方式,分析、评估系统运行情况,提出各系统对经济指标(汽机热耗、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的影响和改善建议; 2.对于与设计值存在偏差的,要认真查实原因,会同制造、设计等单位确定解决方案,进行系统完善; 3.了解机组在偏离设计工况的运行条件下的各项性能指标和适应能力,深入发掘机组节能潜力,分析及指出系统运行方式或整改方向,确保机组在各负荷工况达到安全和经济运行最优化。 第八条精细化调试控制的关键指标:供电煤耗、厂用电率、汽轮机热耗、汽轮机真空严密性、发电机漏氢量、热控保护及自动投入率和正确动作率、电气保护及自动投入率和正确动作率等。 第九条精细化调试控制的主要环节:调试准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性能试验、总结评价。 第四章控制措施

五大电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以下为五大发电公司及所属电厂,基本列举了全国的发电厂家。各地热电企业、自备电厂、地方所属电厂不在其中。 五大发电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1 总则 (1) 2 事故(障碍) (2) 3 事故调查 (8) 4 统计报告 (15) 5 安全考核 (17) 6 附则 (18)

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程。 1.2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1.3 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1.6 本规程所称员工是指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种形式的用工,包括固定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等。 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系指发电、电力建设及围绕发电和电力建设的工作。 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人身伤亡。 本规程所称电力生产区域系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施工安装、试验、修配场所,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等。

2 事故(障碍) 2.1 人身事故 2.1.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1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2.1.1.2 本企业聘用人员、本企业雇用或借用的外企业员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1.1.3 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2.1.1.4 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指本企业的其他职工,以及参加本企业工作的非本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2.1.1.5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2.1.1.6 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本企业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1.1.7 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 2.1.1.8 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责任之一的人身伤亡:

国电集人[2004]37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电集人[2004]377号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为规范集团公司新建发电企业的组织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新建、扩建火力发电企业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发电企业的组织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的新建火电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的发电企业。 单机容量小于上述规定的新建发电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新建发电企业组织管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组织管理基本原则 1.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2.主辅分离、科学设置; 3.专业化生产与管理; 4.因地因厂制宜。 第四条组织管理基本要求 1.新建发电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立独立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新建发电企业实行运检分开、主辅分离。除热工、继保专业外,新建电厂不配备设备检修、维护和生活后勤服务人员,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采用招标外委承包的方式,委托给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承担;生活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服务。 3.新建发电企业实行专业化、区域化、社会化的分工协作,以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新建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及其主要内容 第五条无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指集团公司没有指定由现有企业管理生产的新建企业),执行以下组织管理模式及定员标准。 1.组织结构 公司内设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财务产权部、经营计划部、安全监察部等六个职能管理部门和运行部、设备管理部两个生产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运行工作。 组织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图1 无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组织机构图 2.生产组织模式 设备运行实行集中控制管理,设备检修实行点检定修制管理。主机设备、化学系统的运行工作由发电公司直接负责,其余外围系统的运行工作和主辅设备检修、维护通过招标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委托集团公司所属的其它企业进行管理。 3.劳动定员及领导职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29项反措)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29项反措) 附件五: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水利电力部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1 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992)的有关要求。 1.2 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 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1.3.1 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方法。 1.3.2 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4 加强对各种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5 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化学品中毒、有毒有害气体等类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

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1.6 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2 防止交通事故 2.1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加强管理,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2.2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能够进行安全有效制约。 1 2.3 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要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船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船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2.4 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车船交通管理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做到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行驶安全。 2.5 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船只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国电集团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

国电集团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 一、中国国电基本情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中国国电目前拥有16个区域和省级分公司、13个特大型子公司、两个科研机构,近二百家基层发电企业;拥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和龙源电力1家香港H股上市公司;产业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员工人数11万余人。现代化、国际化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工作方针是:做实、做新、做大、做强。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企业精神是:以电兴业、强企报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职业道德观是:忠诚事业、忠诚集团,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中国国电顺应电力发展趋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实现节能减排,大容量、高参数和清洁能源机组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较好履行了中央企业的责任。2008年,集团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确立了"家园·舞台·梦"的企业愿景和"严格、高效、正义、和谐"的企业价值观,明确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指导方针和"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创造一流"的中心任务,以大力发展新能源引领企业转型,并提出了"五个着力"的工作思路,着力推广清洁煤发电技术,建设节能环保燃煤电厂;着力提高水电开发的规模和质量,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重;着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占领新能源开发的制高点;着力开展煤炭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大型低碳化能源基地;着力发展以新能源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行业领先的新兴产业集群,致力将中国国电建设成为一流综合性能源集团。 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及释义: 第一部分:核心理念 企业核心价值观:严格、高效、正义、和谐。 严格就是科学严谨、从严治企。旨在以严肃的态度、严密的组织、, 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培育求真务实的国电作风。 高效就是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旨在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 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正义就是公平公道、,正直正气。旨在企业和员工诚实守信、公道处事、公平待人,确保公正合理,恪守道德规范。

中国火电之五大发电集团、地方电厂及所属公司详细介绍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 中国华能集团 (可能不全面,请包涵) 北京市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 天津市 华能杨柳青电厂 上海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上海工程分公司闵行检修公司 重庆市 华能珞璜电厂 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发电厂华能重庆燃机电厂 福建省 华能福州分公司(电厂) 甘肃省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 汕头市发电厂 华能广东分公司 华能油头电厂 汕头华能南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汕尾市新城发电厂 河北省 华能上安电厂 邯峰电厂 河南省 华能河南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孟州市电厂 武陟县热电厂

黑龙江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华能新华发电厂 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荆门热电厂 华能江山发电公司 湖南省 华能岳阳电厂 吉林省 长山热电厂 江苏省 华能南京电厂 华能太仓发电厂 苏州市华能热电厂 华能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淮阴发电厂 辽宁省 华能大连电厂 华能丹东分公司 华能营口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伊敏煤电公司 山东省 华能国际山东分公司 华能白杨河发电厂 华能辛店电厂 华能德州发电厂 济宁发电厂 华能威海发电厂 华能日照发电厂 山西省

山西华能榆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热电厂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明台电厂 东西关水电股份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 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大理华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小湾电站建设公司 漫湾发电厂 浙江省 临安恒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长兴电厂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 北京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高井发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国华盘山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 合肥发电厂 淮南市洛河发电厂 淮南市田家庵发电厂 马鞍山第一发电厂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发电厂 铜陵发电厂 陈村水电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10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有管理关系的生产(基建)、经营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非电产业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方

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并举,控制、减少和消除事故危害。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照本规定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目标 第十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全厂停电或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 (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发电厂垮坝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七)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施工机械事故。 (八)不发生大面积供热中断事故。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一)企业(厂)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

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目录 1. 总则 2. 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 3.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4.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 5.发电设备的金属技术监督要求6.金属技术监督的日常治理 7.附则 8. 附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设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照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电力生产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治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通过及时发觉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在治理上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治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和防磨防爆检查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有效性,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选择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各发电企业应依照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四级治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国电电科院及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组织交流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定版)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 (修订版) 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程。 1.2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3 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2 事故(障碍) 2.1 人身事故 2.1.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

2.1.1.1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2.1.1.2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2.1.1.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责任之一的人身伤亡:a)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c)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2.1.2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2.1.2.1 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2.1.2.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 2.1.2.3 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1至2人(包括多人事故时的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2.2 设备事故

国电集团通讯录(总)2014年最新!

中国国电集团通讯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 邮编:100045 电话:01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莱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21层邮编:100054 电话:010-********-2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 邮编:100045 电话:010-********转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国电通信综合楼114层邮编:100761 电话:010-********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原天津第二热电厂)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延水道3号 邮编:300221 电话:022-********、2811881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号 邮编:300204 电话:022-******** 天津第一热电厂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70号 邮编:300171 电话:022-********、8450310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上海市海徐路1001号邮编:200137 电话:021-********-2102 兰州第二热电厂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南路239号邮编:730020 电话:0931-*******-2205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建工西街3号金雨大厦邮编:730500 电话:0931-******* 靖远电厂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4号 邮编:730919 电话:0943-*******/1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58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6200 合山电厂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广西合山市电北路1号邮编:546501 电话:0772-******* 国电永福发电公司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邮编:541805 电话:0773-******* 海勃湾发电厂 主营:国电集团,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 邮编:01603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pdf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国电集生[2003]177号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 要基础工作,为搞好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 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搞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 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 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 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 新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一般可协议委托当地电力试 验研究院(所)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服务 工作。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集团公司已投产发电厂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 作,工程建设部负责在建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协助做 好本辖区内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应成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属发电企业 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成立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 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本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发电企业按专业成立专业 技术监督网开展技术监督活动。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 理部门。在建电厂的技术监督机构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筹组。 第十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行使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2.审批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 3.审批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审批对发电企业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有关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程、制度; 2.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并对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专业会议; 4.参与在建和已投产发电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 5.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规划,根据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 6.按照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各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 考核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的技术监督职责为: 1.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指导已投产发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发电企业与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的技术监督职责为: 1.组织在建电厂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 检查与验收工作; 2.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的各项规定,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制度及实施 细则; 2.组建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厂(公司)、车间(部)、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 3.掌握本企业设备的运行、检修、缺陷和事故情况,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 常或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制定各项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总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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