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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受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后

第三人受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后

第三人受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后,是否享有利息

求偿权?

发表日期:2011年3月28日人气:482 录入:admin

第三人受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后,是否享有利息求偿权?

解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后,即取得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各项权利。原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及有关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上述规定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不良贷款后对债务人享有原债权银行要求其支付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的同等权利,即“利息求偿权”;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度转让不良债权后,受让人是否也享有对债务人的利息求偿权,存在肯定、否定、折衷等不同意见。“肯定”意见者认为,是否享有利息求偿权应当视受让债权自身的性质,金融不良债权属于“贷款债权”,依其本性就应当派生利息求偿权,故贷款债权再度转让后,受让人享有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同等的利息求偿权;“否定”意见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与转让的均为“债权”,而非“合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所以享有利息求偿权在于行政法规的特别授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他债权受让人无权享有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求偿权利;“折衷”意见者认为,是否享有利息求偿权应视受让人是否具备金融机构的性质而定,属于金融机构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可得向债务人主张利息求偿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机构属性是取得该权利的前提条件;属于非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受让债权的,受其性质限制,不应享有利息求偿权,不应因此介入金融领域。

央行、中国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第64条规定,贷款受让方必须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除此之外的贷款转让,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该规定针对的是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但从中也可看出监管部门对于贷款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原则上应有有权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不希望非银行机构介入信贷领域。因此,上述“折中说”显得更加符合监管部门的新近意见,但这种意见如实实施将在客观上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

为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让协议中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披露或申请,提示债权转让后,受让方完全有可能不享有转让时点后的对债务人的利息示偿权,以利于避免发生因政策不明朗而可能发生的争议。

金融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与发展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金融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与发展 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无数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担负着资产管理和运作的职能,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中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有其特殊的背景,这就是1999年相继成立的政策性的金融资 AAAAAA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性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一场影响很大的银行业危机。当时, AAAAAA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美国约有1600多家银行、1300家储蓄和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为了化解危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竭尽全力进行了援助,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C)对储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RTC在1989—1994年经营的五 AAAAAA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年多时间,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成功典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自RTC开始,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成了各国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通行做法。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运作借鉴了国际上通行做法,并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具有很强的 AAAAAA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政策性色彩。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使其办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二是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的优势,通过资产回收责任制及其专业经营,实现不良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AAAAAA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职责: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

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对各项债权必须取得签认记录。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七条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台帐管理 第八条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档案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应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十条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业主(局指)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根据业主(局指)批复计价确认应收账款。项目部物资、计价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材料物资采购入库报销、劳务结算、机械设备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xxxxxxxxxxxx: 我公司由于企业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原企业名称为“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地址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x” 变更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变更内容于2014年12月13日通过杭州市 余杭区工商局核准,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已变更,现要求将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理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承诺: 一、“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所有相 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经营收入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收。 三、“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告知“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特此 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债务债权承诺书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

铁路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研究-最新范文

铁路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研究 一、造成铁路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的原因 21世纪国家经济结构更加偏重增加城市化和工业化,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中国家明确鼓励、加大对固产资产的投资,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为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相应的对其运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为此建设更大的铁路运输网络规模被提上了日程,到了2015年末基本的铁路运输网络已在国内建设完毕,近年来不断建设的铁路已经能够满足社会层次的需求,在运输能力上更是有了较大的提升,对于国家其他项目的开发建设,也提供了不小的帮助。但是对于铁路企业来说,过快的铁路扩建给其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更多的债务。造成这现象的原因在于国家对铁路开发的帮助从曾经的全额投资模式,变成了现在的拨款、贷款的模式,不仅如此国家在对于铁路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也是相当的严格,因此大大降低了社会资金投入,挫伤其投资积极性,造成了铁路企业债务利息的不断增加,加大了其偿还债务的压力。 二、铁路企业严重的债权债务问题

各地铁路的建设由省份的铁路企业直接指导,各个省份的铁路企业再由铁路总公司进行管理。按照铁路部分给出的数据,铁路建设的初期投入资金约达五百亿元/每年,2015年在铁路建设上的投入足有8238亿元之多,如此巨大的资金仅有20%来自地方自主筹集,其余80%的部分来自向银行的借贷和发行债券,如此庞大金额的筹集确实保证了项目按期完成,但同时也造成了高昂的偿还代价,对于铁路企业来说这无疑加重了偿还债务的负担,又因为铁路建设属于固定资产的投资范畴,铁路的客运、货运票的价格都由国家指示来设置,这造成铁路公司在建成铁路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够集齐足够的利润资金,导致债务的难以偿还,为此债务利息的不断累加导致其恶性循环使债务陷入了危机。近十年来我国不断建设高速铁路,其成本投入远远超过普通铁路建成的投入,造成了铁路企业严峻的债务现状。2015年第三季度过后,国内铁路负债率已然高达百分之六十六,欠款金额将近四万亿人民币元,这恐怖的债务使得每年支付的利息就已超于1800亿元,利息总额远高于铁路职员的收入总和。2012年后,国家经济发展模式改变,朝着新常态模式发展,减少了对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面对如此规模的债务,如此紧迫的时间,加强铁路企业债权债务的管理已是当务之急,铁路企业的债权债务不仅仅关系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会影响银行的金融系统,对国内经济的发展而言更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部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及未来走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及未来走向 国际上广义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质是指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金融机构,具有特定使命的特征,以及较为宽泛业务范围的功能特征。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及未来走向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模式 1、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设立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额度均由国务院批准,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划拨,其运营目标则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因此,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方式,在处置中,国家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享有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种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运营功能与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有效前提。 2、市场化运营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手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包括:收购并经营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担保;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的悖论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尤其面临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牵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害关系时,在化解金融风险、关注社会稳定及国有资产尽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标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协调多方的利益共同点。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时处理多元利益体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应该以此束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自身市场化机制的展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在综合协调社会资源方面起主导的独立中介机构作用,并以自身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尽可能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起步设立、过程监管与延续方向上提供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背景下应有的制度安排,目前国家对这一创新机构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权限给予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在实际运营中必须积极把握如何将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与持续经营能力共同考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与经营风格,才能真正在市场化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来自实际运作中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诸如相关事项的法人独立处置权力的规定、股权转让与资本合作方式、资产处置中的评估、税收优惠等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加强实施细则的制订,有关对外资开放合作的具体举措也应该有明确的细则可循。从根本上说,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于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营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并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确保企业真正置身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氛围中。显然,这两者存有一定悖论。 二、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 (一)加快处置:“冰棍效应”的客观要求和抛物线规律的可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暂定为十年,但由于不良资产存在“冰棍效应”,即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速贬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1999年成立,目前仅有五年时间,而近期国家又明确了2006年前必须处置完毕债权资产的要求,因此,如果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就必须在近三年内加快处置。 从资产处置规律看,现金流的回收数量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一条抛物线的形状。也就是说,在开始处置的前几年,随着业务人员经验的增加,现金流回收的数量将逐渐上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易处置和处置价值较高的资产将逐渐减少,资产处置的难度将逐渐加大;当现金流回收的数量上升到最高点之后,抛物线将掉头向下,并呈现出急剧减少的特征。 (二)发展方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路径选择 从实践来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设立、不良资产收购等工作,资产处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68188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各项债权的及时回收、各项债务的按期偿还,减少坏帐损失的发生,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债权债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终结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部对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管理进行监控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必须有主要领导和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债权债务资料,建立明细帐目,按时填报债权债务增减变化表。 第二章债权控制 第六条债权控制是指对供应、生产、销售、结算中易形成债权的不同形态的资金进行监督的活动。债权分为应收及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两类。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七条交易前需订立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

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八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的委托人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财务部,以便日后检查核对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财务部对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或帐单等依据进行记录,按实际发生额进帐,并由不相容岗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定期对各项债权进行清理,编制各项债权分析报告,对到期未能按时收回的各项债权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催收各项债权。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记录各项债权的总帐与明细帐,定期与应收与预付款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第十三条各单位对所形成的债权必须按月报集团市场部存档备案。 第三章债务控制 第十四条债务的控制采用职责分工的原则,即应付账款的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及付款的人员分别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应根据核准的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会计记录。 第十六条财务部记录各项债务的总帐与明细帐,财务部与业务部核对一致,并编制各项债务明细表,供核对来自债权单位的对帐单。

第一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第一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1999年我国先后成立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行业发展情况和机构基本功能定位(★) (一)行业发展情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经过l5年的改革发展,资产公司逐步完成两个历史性转变:①从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商业化的现代金融企业转变;②从单一的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业务向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业务为核心、多元化金融服务并存发展的业务格局转变。 (二)基本功能定位 资产公司最初的核心功能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扩展功能包括:①处置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市场的培育者;②各类存量资产的盘活者;③资产管理业务的探索者;④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实践者。 二、核心业务(★★) 资产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不良资产业务、投资业务和中间业务等,其中,不良资产业务是核心业务。 资产公司的分类:①根据不良资产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经营模式:传统类不良资产经营模式和附重组条件类不良资产经营模式。②按收购不良资产来源分类:银行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资产(金融类不良资产)、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非金融类不良资产)。 (一)金融类不良资产的概念1.金融类不良资产的概念不良资产是指处于不良状态的资产,所谓不良状态,就是现实条件下不能给持有者 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状况。 不良贷款主要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中划分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粪的银行贷款,以及银行认定的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在内的其他各类不良资产。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五级分类标准或行业通行的其 他风险分类标准和方法认定的不良资产。2.主要操作模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报告

关于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案 摘引:不良资产定义 首先要区分不良资产和呆账;前者是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自身为管理贷款根据内部评级划分贷款质量的结果。《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 后者则是财务会计的概念,是从会计准则上允许进行核销的定义。依据是财政部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附件1《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不良资产和呆账并没有实质性对应关系。但如果银行希望降低不良资产率,缓解拨备覆盖率压力,则需要通过不良贷款中的呆账进行核销或者进行不良资产转让。而不良资产转让如果是折价转让,折让的部分同样需要核销。 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增速的下行、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以及大量传统产业产能的腾挪调整,在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形成的大量的传统产业存量资产的金融风险正在逐步增大,不良贷款和关停企业呈扩大态势,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都呈现出相同的蔓延趋势,这已成为地方政府非常棘手的事情。 在这种大背景下,按照中央深化金融改革的部署,借鉴浙江等发

达省份的先进经验,结合山东(包括)不良贷款率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为应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紧紧抓住体制转换的机遇,激发存量资产活力,提升经济转型的内涵和质量,促进新经济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引领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我们建议: (一)加大企业兼并重组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兼并重组基金,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参与兼并重组企业融资。 (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全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定工业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给予一定奖励。 (三)鼓励企业债券融资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债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引导中小微企业按区域、按行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区域集优债、集合票据或参与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等。 此背景下我们拟定由山东省浙江商会牵头,在各地级市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政府领导下的金融风险转移、切割、瘦身、控制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与前瞻(一)讲课稿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与前瞻(一)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背景 (一)金融危机:催生AMC的国际背景 1、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产要素逐步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自由流动;以IT为主导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及各地区之间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一个整体。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全球生产力发展、加速世界经济增长、为少数发展中国家赶超发达国家提供难得历史机遇的同时,亦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进入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加快,金融危机也不断爆发:先是在1992年爆发了英镑危机,然后是1994年12月爆发了墨西哥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是1997-1998年如飓风一般席卷东南亚各国的金融危机;此后,金融危机顺势北上,在1998年波及刚刚加入OECD的韩国,这场危机的波及范围甚至延伸到了南非和俄罗斯;接着,金融危机的飓风又跨越大西洋,袭击了阿根廷。 2、危机根源: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学界和金融学界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多视角研究,研究发现,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爆发前都有共性之处,即巨额银行不良资产。发生危机的国家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层面均比较脆弱,而基本面的脆弱性给危机国家带来内外两方面的巨

大压力,一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时,将使本国经济难以靠短期资本的持续流入来维系,只要资本流入减缓或逆转,经济和本币都可能遭受重创;二是内部压力,薄弱的银行监管导致了银行尤其是资本金不充足的银行过度发放风险贷款,当风险损失发生时,银行缺乏资本以发放新贷款,甚至破产,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的不良贷款(NPL)就引发了银行危机。 3、解决银行危机:AMC产生的直接原因 为了化解银行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蓄贷款机构破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美国政府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TC)以解决储蓄贷款机构的不良资产,从此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出现。进入90年代以来,全球银行业不良资产呈现加速趋势,继美国之后,北欧四国也先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其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重组。随后中、东欧经济转轨国家(如波兰成立的工业发展局)和拉美国家(如墨西哥成立的FOBAPROA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国等也相继采取银行不良资产重组的策略以稳定其金融体系。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亚以及东南亚诸国也开始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进行重组,例如,日本的“桥”银行,韩国的资产管理局(KAMCO)、泰国的金融机构重组管理局(FRA)、印度尼西亚的银行处置机构(IBRA)和马来西亚的资产管理公司(Danaharta)。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质是指由国家专门

资产管理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资产管理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目录 CONTENTS 第一篇:金斧子受邀出席“互联网时代资产管理”沙龙助力泛资管时代---------------------- 2第二篇:资产管理业未来发展解析大有可为---------------------------------------------------------- 5第三篇:2014年资产管理机构市场份额数据 --------------------------------------------------------- 6第四篇:2014年国内主要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数据 --------------------------------------- 7第五篇:信托规模再创新高资产管理快速增长------------------------------------------------------- 8第六篇:银行理财产品或出新规推动理财向资产管理转型---------------------------------------- 9第七篇:2014年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前景浅析 -------------------------------------------------------- 10第八篇: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变化--------------------------------------------------------- 11第九篇:阳光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机会分析------------------------------------------------------ 12 ①法制法规健全为行业带来的发展空间--------------------------------------------------------------- 13 ②策略多样化,产品个性化将推动行业的发展------------------------------------------------------ 13 ③投研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 14 第十篇: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 ---------------------------------------- 14 本文所有数据出自于《2015-2020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第一篇:金斧子受邀出席“互联网时代资产管理”沙龙助力泛资管时代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合理保障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强化项目债权债务的同步管理与项目资金监控,积极回笼资金,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集团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内在因果关系和过程控制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和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目标及基本方法 (一)目标 1、积极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合理保障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3、通过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及盈亏情况同步分析、相互印证,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合理控制风险。 4、持续、动态进行风险预警。

(二)基本方法 1、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动态、持续控制; 2、分级分类管理,分项控制; 3、明确责任主体,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系统性控制; 4、主责部门和协作部门分工配合,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权是指企业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根据销售或承揽合同,因提供产品或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指应向业发包人收取的工程欠款。 预付账款主要指按合同约定预付的材料款和分包工程款等。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 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务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指应向材料或劳务供应商支付的 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 付款项。

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

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 债权债务的控制是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控制目标、控制程序、控制方法、控制重点共同构成公司的债权债务控制体系。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以供参考。 篇一: 债权债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竞争、维护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于XXX年12月9日,经公司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克州平安大楼”一号楼地下室至四层楼房出售给中国银行克州支行。 该房屋位于阿图什市松它克路25院(州粮食局家属院内)四至;北为:科燃河大厦、南为:吾斯坦路、西为:松它克路、东为:市广播局,房屋结构为框剪,建设用地面积为:1117平方米,总层数为13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4460.644平方米,其中出售面积分别为:地下室商铺977.921平方米,一层商铺966.217平方米,二层商铺1193.899平方米,三层商铺1193.899平方米,四层住宅1125.41平方米。 特向中国银行克州支行郑重承诺如下: 一、以上提供的出售房屋信息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信息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严格遵照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交往。 三、不通过不正当手段使房屋进入房地产市场,虚报成本抬高房价获取商业利润。 四、在开发建设工程竣工时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验收等监管环节中,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手续。 五、坚决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执行。 六、坚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使用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合同文本。 七、交付商品房前,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坚决不做一房多卖,或骗取订金或卷款偷跑等违法行为。 九、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分割手续,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十、本公司不论是以前和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所出现的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与中国银行克州支行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由于企业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原企业名称为“XXXX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教学文稿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 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出路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出路 【作者: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陈义斌】 与一般公司不同,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成立伊始,经国家批准的《公司章程》就标定了十年的生死大限。由资产管理公司开创的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事业在1.3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是否就是“矫兔亡”,而要“走狗烹”呢?在我国金融体制大改革的背景下,今后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发展?值得关注。 一、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看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路 1.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业务分析。 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从四大国有银行等价收购1.3万亿元不良资产。对这些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分成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采取了不同的管理和处置模式。 股权资产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剥离资产中,按国家要求,把这部分债权转为对债务主体出资(股权)的资产,又称债转股资产。债转股资产实质上是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两大任务之一——促进国有企业扭贫脱困的载体。短期讲,这一任务的完成办法是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停息处理,减少国有企业的财务负担;长远讲,是利用这部分资产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的股东多元化,对抗国有企业实际存在的内部人控制,进而消除或减弱国有产权主体缺位带来的国有资产经营风险。 债权资产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剥离资产中,除去股权资产以外的部分。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追偿、折让减免、债权转让、实物资产出售拍卖、破产清偿等方式进行最终处置。这部分资产占资产公司收购总额的绝大部分,具有明显的“冰棒效应”,即处置时间越长,整体资产质量越差,因此,是资产公司不断加快处置的首选。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2年底,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债权类资产3014.42亿元,回收资产1013.18亿元,其中,回收现金674.82亿元,处置资产占债权资产总量的三分之一,从这个进度看,资产管理公司在十年内完成这部分资产的处置不成问题。 2.债转股资产的处置和可能归宿 按照债转股的四大条件:产品有市场、设备较先进、管理班子能力较强、转股后能实现扭亏,债转股资产并不具有债权类资产的“冰棒效应”,实质上不是处置性资产,而是可经营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问题资产经营策略研究.docx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问题资产经营策略研究当前,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继续增长,信托、债券等非银行金融产品违约率持续攀升,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维持在高位,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再度引起国内外的高度重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家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器”,肩负着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使命。面对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处置机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亟需创新不良资产经营策略,加快业务转型升级。 一、关注非银行类不良资产,创新收购端交易模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深耕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交易机会。通过拓宽收购渠道,创新交易模式,扩大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1. 拓展不良资产收购渠道。目前,尽管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增加,但处置手段更加多样化,除传统处置方式外,商业银行还开展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加大了通道代持转让的业务规模,真实的不良银行贷款供给市场规模有限,并且对外出售的资产质量下降。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收购不良资产的对象拓展到提供高息融资的非银行金融领域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扩大不良资产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并伴随结构性调整,前期以债权或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中高成本融资的信托资产,在刚性兑付下未来项目风险将逐步暴露。另外,国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累积,企业负债率持续上升,流动性趋紧,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公募债违约渐成常态。与银行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端来源处于中下游,资金成本及杠杆率偏高,在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突变的情况下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收购其逾期或存在潜在偿还风险的债权。此外,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回收期拉长,信用风险有所加大,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非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仍将高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状况,择机介入并寻求后期合作。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20200625014738)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团化、多元化发展的监管需要,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等组成的 集团的监管。 本办法所称集团是指资产公司、附属法人机构以及特殊目的实体等其他附属经济组织组成的集团。 本办法所称集团母公司是指资产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附属法人机构(不包括政策性债转股企业)是指由资产公司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以 及其他被投资机构。“控制”概念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 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标准界定。 当被投资机构不为资产公司所控制,但符合下列情况的应当纳入集团范围监管:被投资机构总 体风险足以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被投资机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足以对集团 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本办法所称集团层面监管是指对集团母公司的审慎监管以及通过集团母公司对集团内未受监管 实体的间接监管。集团未受监管实体是指不直接受到金融分业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附属法人机构以及 特殊目的实体等其他附属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集团范围监管是指通过金融分业监管机构(及其他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 作,对集团实施的全面审慎监管。 第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 法监督管理集团母公司和实施集团并表监管,并负责集团层面监管。集团附属法人机构根据法律规定 接受相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监管。 银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调实现集团范 围的全面、有效监管。 第四条银监会建立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并定期评估、及时更新,以确保对资产公司集团 监管的有效性。 集团审慎监管侧重于同集团经营相关联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多重杠杆、风险传染、风

关于设立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可行性报告

设立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行性报告

目录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 (2) 二、设立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性分析及适用法律 (4) (一)合法性分析 (4) (二)适用法律法规 (4) 三、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方案6 (一)设立依据 (7) (二)设立条件 (7) (三)业务范围 (7) (四)业务模式 (8) (五)监管部门 (9) 四、设立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流程 (9) (一)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介 (9) (二)设立流程 (10)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 20世纪末由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金融体系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金融不良资产是指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的金融资产。截至1999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超过了25%,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技术层面上看已经资不抵债。大量不良贷款的堆积对中国经济形成了巨大的危害,也阻碍了我国银行业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迫切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推动国有银行的改制和重组。在借鉴美国、韩国等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9年先后特批设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由财政部为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注资100亿,按照账面价格对口收购、管理和处理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

农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7年左右的时间较好的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2004年4月,国务院批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三项商业化业务: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委托清算、利用资本金对抵债资产进行投资。三项业务的批准打开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迈向商业化的大门,使其从最初的涉足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服务领域,实现了业务的多元化。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率不断升高,金融风险呈现积聚上升态势。同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由于受资源和区域限制,以及自身的业务转型,对地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覆盖面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地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需求。2012年1月28日,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以下简称“6号文”)规定“各省、自治区可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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