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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各部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

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

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前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

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行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公司内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及时清洁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公司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

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留样备案。

13、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4、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在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要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前的法律文书时,应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依、回执备案。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账。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目制度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

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并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账。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送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合同评审制度及流程

合同评审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今后公司经营工作过程中销售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和可行性,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程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需求时,必须按规定重新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由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承担责任和损失。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求项目,所有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变更要求。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2000方以上的合同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500方至2000方范围内的合同评审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评审;500方以下的合同不评审。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销售合同草案、用户特殊要求说明、用户指定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

讨论。 3、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按照程序补办评审手续。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程序: 1、合同评审由经营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常务副总经理或主管董事长助理主持会议,市场部内勤做好评审会议记录。 2、合同评审程序: (1)由经营副总经理讲解合同草案内容。(2)由各相关部门、人员提出疑问。(4)由经营副总经理解答疑问。 (5)各副总、助理均无疑问后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6)加盖公司合同章。 (7)合同原件及合同评审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8)办公室将合同复印件发放至财务部和市场部。 (9)合同评审简易程序:500方至2000方范围内的合同评审由市场部内勤持合同评审会议记录、合同评审会议内容记录表、合同草案,请参评人员逐一审阅、签署意见,常务副总经理或主管董事长助理签字同意后盖章。 (10)500方以下的合同由经营副总经理征求生产副总经理、试验室主任意见后,交办公室 盖章。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经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IPT/AD-CON-01 有效版次:第A版,第1次修改 受控状态: 江西智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拟制:日期:2016.08.30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1日实施日期:2016年09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管理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按制度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 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订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认真了解对方公司及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公司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 章或业务章。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 我方所在市任命法院管辖。 第八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从严惩 处。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 第九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条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一)打印合同合规单,按要求填好合规单后交至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遇到总经理或董事长出差的情况,可走“钉钉”审批); (二)将审批通过的合规单附在打印好的合同上送至合规部,由合规部签好审批意见及盖好合规章后,方可走“钉钉”用印审批;

合同审批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一、合同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5条本制度中所称合同管理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6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第7条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万元资金支出或××万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万元资金支出或××万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第8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第9条总经理职责。 1.审批公司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公司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第10条合同管理部(行政办)审核公司格式合同和各部门合同文本。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草拟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 2.协助合同专管员拟定公司主营业务格式合同。 3.初步审核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商定的合同具体条款。 第12条合同专管员(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公司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公司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第13条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第14条合同专管员(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第15条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合同专管员(法律顾问)审查、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第16条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合同专管员(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17条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合同专管员(法律顾问)审查、行政办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二、合同会审制度 第1章总则

合同审核制度(审查版)

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履行、归档、监督流程制度 为规范公司运行中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合同风险,特制订公司合同制作、修改、审核、批准、归档、监督等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全体人员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二条公司实行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在加盖公章前必须履行审核签字程序。 第三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第二章审核内容 第四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 (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五条签约相对人确定 1、公司现有资源。办公室存档文件中,与我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并能独立完成此次发包工程项目或交易要求的企业。 2、互联网或电话簿的搜索。通过网络搜索寻找,初步审核潜在签约相对人资质,明确公司地址、联系人、公司电话及网址等。 3、股东现有资源。公司董事会成员推荐有足够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 4、其他途径。保证选择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业务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通过以上途径共同确定,选取3—5家具备相关资质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提案项目的企业,并由业务部根据价格、质量、资质、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出具评比表,报主管领导批示,最终确定合同初审阶段的签约对象。 第六条从合同开始商洽起,相关部门应该邀请合同审核人员参与(50万元以下合同审核人员参与洽谈,50万元以上的法律顾问参与洽谈)。送审部门自行商洽合同后,造成合同审核时间延长的,送审部门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相关人员应认真填写《合同审核单》(格式附后),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合同相对方(施工生产经销单位)资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装标准及生产标准等。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人员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合同审核人员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第八条任何人员领走合同应签署《法务部签发/修改/起草合同文件统计表》,已备合同审核人员在合同制作或修改后,审批前对合同的跟踪。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第九条合同送审部门是合同的执行者,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执行,并对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与合同审核人员、法律顾问及时沟通。 第十条审核意见审批程序:由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核单》,承办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01、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审核流转管理制度 一、合同依据合同主办部门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权限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订立合 同。 二、资信调查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审查拟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合理选择签约对象,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三、文本选择签订合同时,应首选使用法律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其次,使用对方在法律事务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合同文本;再次,使用双方共同拟订的文本;第四,使用对方合同文本。 四、合同会签及审批 1、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合同会签部门,会签部门一 般包括业务关联部门、企管法律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合同会签的表现形式为《合同审核流转单》。各会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在《合同审核流转单》上发表会签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示,后经企管法律部审核转总经理批示。 3、会签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合同主办部门应主动与会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列出各方的理据,按规定权限报批。 4、合同签署前,文本必须经过企管法律事物处审核。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表达修改意见的形式,法律意见书由法律事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发。 五、合同编号合同文本经过法律审核后,企管部对合同进行登记编号。 六、合同签署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范围内签订合 同。 签约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前,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追究其各项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七、合同盖章 1、合同签署后,公章管理部门加盖公司公章。盖章时,经办部门须同时出示《合

同审核流转单》和相应授权委托书。 2、合同超过一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八、合同终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向企管部申请办理销号手续,实行合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九、合同台账和报表 合同主办部门及企管法律部门均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台账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类别、合同金额、履行期限、我方承办部门、我方签约代表、对方名称、对方签约代表、合同文本份数、招标议标及谈判情况、合同审查情况、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履行情况、终结情况、备注 附:合同审核流转单

合同签订及审批制度

合同签订及审批程序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2、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1)、合同承办部门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对合同条款进行完善后须填写《合同会签及审批表》、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同条件约谈记录,按权限审核报批;如合作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2)对邀请招标、比选或指定中标合同的签署,招标人员在与对方针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谈判时(如二次报价、合同金额、付款周期、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须填写《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并会签留档,作为合同会签及审批表的附件之一。 (3)、《合同会签及审批表》中须会签人数和部门的设置须严格按照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执行,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3、合同的审核

1、行政部负责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监审部全过程参与合同的谈判、定价及监督合同的履行。 3、工程部、项目公司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4、成控部负责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5、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6、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4、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然后加盖合同骑缝章后发给合作方,由合作方签字盖章后返还给行政部,行政部确认无误后,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部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及项目公司留存使用;(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安全文明措施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4、合同执行过程中,行政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5、原则上禁止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5、合同的变更、转让及解除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补充合同须会签及审批; 2、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恒旭置地合同管理制度(HXJT-HXZD-0017)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3、行政部为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的主办部门。 附件1:合同会签及审批表 附件2:合同条件约谈记录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行政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 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而定。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在本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承诺之前,对顾客提出产品的各项要求进行充分识别和评审,确保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一致,以保证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确定和评审控制。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组织确定和评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以及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和监督实施,保持合同确定、评审、签订的记录; 3.2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负责参与特殊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和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特殊合同的终审和批准。 4、工作程序 4.1 对顾客要求的识别 4.1.1业务部应对订货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属常规合同的由业务员负责识别,属特殊合同的由业务部视需要会同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进行识别。 4.1.2识别内容 识别内容包括,产品的货号、款式、产品技术质量的特殊要求、价格以及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4.2 合同的形式和类型 4.2.1 常规合同 合同内容所涉及产品在本公司的产品样本范围之内,其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价格均在本公司规定之内,且数量和交货期也在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之内。 4.2.2 特殊合同 a)超出本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b)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c)批量大且交货期短(超过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品销售合同; d)产品价格低于本公司规定的范围的产品销售合同; e)标书。 4.2.3口头合同 a)面谈订货; b)电话订货; c)无书面合同购买现货。 4.2.4 要货通知(订货单) 事先已签订除供货量和交货期以外内容的合同,然后由用户逐批提出相应型号的供货量和交货期的通知(订单)。 4.3 合同内容 4.3.1 合同或订单应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或要求、价格、结算办法、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并要求顾客确认。 4.3.2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按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4.4 合同评审和签订 4.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包括: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八、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的评审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 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 关规定如下:?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包括总成件)、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 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 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 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 %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 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产地及技担。?? 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责任由用户负责。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 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Q/CD I—B—2000“合同评审管理程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序”执行。?? 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 同评审讨论。?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 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

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的合同章生效。?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参加评审的部门: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生产制造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采购的各种零部件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

市场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定义 1、所属单位:特指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六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各单位、部门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在经营权限内允许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出经营权限的需取得公司的授权、委托。任何项目的合同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公司任何单位均可以作为合同承办部门。

合同协议书签订和审核制度

合同协议书签订和审核 制度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合同签订和审核制度 一、合同签订准则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同时必须将对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留做备案,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行业统一标准合同的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文本。 6.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7.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合同的审核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合同必须采用规范的打印格式,手写无效,合同中具体的填写处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规整填写,合同中不允许出现涂改、粘贴、字迹不清、残破缺页和空白处,如要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双方盖章才应有效。 5.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6.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三、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1.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2.公司委托人填写《合同审批会签单》,并在“经办人”一栏签字;

合同签订和审核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签订和审核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签订准则 1.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3.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情况。包括:对 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同时必须将对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留做备案,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5.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行业统一标准合同的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文本。 6.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7.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合同的审核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 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白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 合同必须采用规范的打印格式,手写无效,合同中具体的填写处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规整填写,合同中不允许出现涂改、粘贴、字迹不清、残破缺页和空白处,如要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双方盖章才应有效。 5.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6.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三、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1. 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2. 公司委托人填写〈〈合同审批会签单》,并在“经办人” 一栏签

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第一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合同签订程序及审批制度

合同签订程序及审批规定 为配合公司的业务进程,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签订及审批的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合同谈判、起草(业务经办人) 1.各部门合同经办人与合同对方就合同意向和内容进行协商; 2.在合同基本内容没有分歧的情况下初步起草合同; 3.在本公司有范本合同的情况下,尽量使用范本合同; 4.为提高合同审批和签订的效率,业务经办人应在合同起草阶 段,与财务部、法律顾问就相关条款进行沟通。如果有需要, 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二、签约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需填写《对外签约审批表》(附件1)的基本内容, 并将填写完的《对外签约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部门负责 人审批。 三、执行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签字的《对外签约审批表》及合 同草稿提交具体执行部门审批。如签约部门与执行部门为同 一部门,则不执行该程序。 四、协作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执行部门签字的《对外签约审 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具体需要协作的部门审批。如无需其 他部门配合,则不执行该程序。 五、财务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执行部门、协作部门签字的《对 外签约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法律部门审核 1.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对外 签约审批表》交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将合同草稿的电子文本 发送到律师的信箱里,并在邮件中注明本人姓名、所属部门 以及联系方式(座机号和手机号)。 2.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如有需要进行修改。 3.法律顾问将审核并修改完毕的合同文本发送给相关的合同经 办人确认。 七、合同确认(业务经办人) 1.合同经办人负责将经修改过的合同文本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

合同协议签订管理制度

合同协议签订管理制度 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本部门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4、各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合同的签订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 投资、联营的合同; ◆ 涉外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对外协作合同、经营销售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由经理办公室拟订,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和执行副总经理指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问题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合同签订后交财务部一份存档)。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审核、审定、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公司实行董事长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

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经理办公室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财务部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财务部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将财务部审查后的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执行副总经理审核和财务总监审定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定人的审定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管理,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程序办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综合部备案,并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财务部归档。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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