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排污收费的理论基础
1.环境政策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和教育手段。
2.经济手段特点:①与行政、法律手段相比,不强制的和直接地影响被管理者的意志,而是通过刺激、推动、诱导等方式间接影响之。②一般运用的经济杠杆,都是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价值范畴。③实质是贯彻物质利益原则④经济手段运用是以企业具有一定的独立权益为前提的。
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环境保护领域应用的经济手段分为收费、补贴、押金-退款制度、市场创建、执行鼓励金5种类型。
4.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分为四类:①税费手段②价格手段③交易制度④其他经济手段
5.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四个转变:①环境决策由单目标向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转变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转变③污染治理方式由点源治理向区域性和流域性综合治理转变④环境管理手段从以环境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转变。
6.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实施条件(一)法律保障(二)市场机制有效化(三)政府行为合理化
7.在实际生活中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措施主要有:(1)直接管制(2)损害赔偿(3)明晰产权(4)收费
8.PPP原则将排污收费标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等量负荷(2)欠量负荷(3)超量负荷
第二章.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的历史沿革
1.第一个阶段(1978—1992年),制订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项政策。
2.我国现行的环境经济政策仍是以政府行政干预和控制为主,其中包括“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申报制度、污染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3.“三个转变”:强调在工业污染控制的基本战略上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污染的末端治理转向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由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由污染的点源治理转向污染的集中控制综合治理和点源治理相结合。
第三章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1.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特点:征收上具有强制性、管理上区域分级性、使用上专项专用。
2.我国排污收费的类型:按收费依据分类:浓度收费、总量收费
按排放标准分类:排污费,超标排污费
按排污收费的功能分类:刺激型排污收费,筹集资金型排污收费,混合型排污收费
按受控污染因子分类:单因子收费、多因子收费、单因子与多因子结合型收费
第四章基本知识点纲要
1.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代替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根据该条例,由超标收费转变为排污即收费;由高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收费向逐渐高于治理成本收费转变;资金管理由收支两条线管理。
2.地方性法规与国家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时候,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法规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3.新条例在总体上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超标准收费向排污收费转变;实现了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实现了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实现了由低收费标
准向高于治理成本的收费转变。
4.?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五章环境标准
1.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方法标准和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2.一般优先执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重新制定后严于地方标准时,执行国家标准。
3.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只有国家标准。
4.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可分为: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生物质量标准以及噪声、辐射、振动、放射性物质等的质量标准。
5.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资格制定。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6.环境影响较普遍的10种大气广域污染物:SO2、TSP、PM10、NO2、NO X、CO、O3、Pb、苯并[a]芘(B[a]p)和氟化物等纳入标准(该标准与2000年1月1日修改去掉NOx一项,目前控制9项指标)。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要求把各个地区分为三类不同的环境功能区: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的工业区。
8.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新建、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
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
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
9.对新老污染源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日期为准):
○1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为现有(老)污染源;1997年1月1日起设立的污染源为新污染源。○2排气筒高度除必须遵守标准规定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之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排气筒,应比原标准规定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3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4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5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的污染源,其二氧化硫排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行业总量控制标准。
10.不适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锅炉炉型范围如下:
○1所有用于发电的煤粉锅炉(不考虑其参数高低);○245.5兆瓦(65吨/小时)以上用于发电的沸腾锅炉和各种燃油锅炉、燃气锅炉;○3各种以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为燃料的锅炉。(该类锅炉应分别执行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适用所有区域。
12.年限划分(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文下达日期为准):该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Ⅰ时段: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锅炉。Ⅱ时段: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Ⅰ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烟囱高度的规定:○1燃煤、燃油(燃
轻煤油、煤油除外)的新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规定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但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但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28兆瓦(40吨/小时)时,其烟囱高度不得低于45米。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度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2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米。○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1、○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14.排放量与烟囱高度的关系:
排放量<1t/h 1~2t/h 2~4t/h 4~10t/h 10~20t/h 20~40t/h ≥40t/h 烟囱高度20m 25m 30m 35m 40m 45m ≥45m 15.新建、改建、扩建单台容量≥14兆瓦(20吨/小时)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
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工业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烟囱高度的规定:○1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米。○2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放烟(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囱(或排放筒)最低允许高度除应执行○1和○3规定外,还应按标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确定;○3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除应执行○1和○2规定外,烟囱(或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高度如果达不到○1、○2、○3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粉)尘或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得50%执行。
17.我国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海水水质标准》(GB3087-1997)、《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5-92)、《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
1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排放指标要求:本标准将列入标准的69种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13种污染物质。含有此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其年限划分以1997年12月31日之前和1998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2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该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农村。标准把城市区域分为5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夜间
0类50 40
1类55 45
2类60 50
3类65 55
4类4a类70 55 4b类70 60
表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不得超过标准值10dB,偶然突发噪声不得超过标准值15dB。
20.《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类别昼间夜间
0 50 40
Ⅰ55 45
Ⅱ60 50
Ⅲ65 55
Ⅳ70 55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1-2《固体废物浸出方法》的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是二级以外的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简称Ⅰ类场。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是二级以外的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简称Ⅱ类场。
(一)贮存、处置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1.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米以外。
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并应避开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
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4.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5.I类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Ⅱ类场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
含水层。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二)贮存、处置场所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置贮存、处置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的贮存、
处置场,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4.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
设置导流渠。
5.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6.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7.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
部下沉。
8.含硫量大于1.5%的煤矸石,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自然。
9.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 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10.Ⅱ类场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11.当Ⅱ类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
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12.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贮存、处置场周边至少应设置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一
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最可能出现扩散影响的贮存、处置场周边,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
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表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时,可以不设置地下水质监控井。
(三)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
1.贮存、处置场的竣工,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人生产或使用。
2.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3.贮存、处置场的渗滤液水质达到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后方可排放,大气
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要求。
4.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
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5.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
6.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GB 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7.Ⅰ类场禁止混入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8.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地下水水质按GB/T 14848《地下水质
量标准》规定评定。Ⅱ类场还应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渗滤液设施,若水质超过GB 8978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需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四)贮存、处置场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
1.当贮存、处置场服务期满或因故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处置任务时,应分别予以关闭或封
场。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止措施。
2.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升高3m~5m,需建造一个台阶,台
阶应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3.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致使渗
滤液量增加,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4.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5.为便于恢复植被,Ⅰ类场关闭时表面一般应覆一层天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
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
6.对Ⅱ类场为防止固体废物直接暴露和雨水渗入堆体内,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
为阻隔层,覆20cm~45cm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固体废物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7.Ⅱ类场封场后,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的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直至水质
稳定为止。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
第六章排污申报登记
1.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政府机构、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一切生产、经营、管
理和科研等排污者,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及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一种法律制度。
2.排污申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1)排污者的基本情况(2)生产工艺示意图(3)用水排水情况(4)废气排污情况(5)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与排放情况(6)环境噪声排放情况
3.排污申报登记实施程序:每年12月15日领表,一月1—15日填表。2月10日前向排污者发回一份经审核同意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4.排污申报审核要点
是否按时申报排污者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登记,未按时登记的,视为未按
规定时限申报
申报内容是否齐全检查申报内容是否有漏填的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尤其是与排
污有关的生产数据、原材料消耗、有关资源的消耗量,缺项的
要求补报,否则视为谎报
生产过程中物料投入产出是否平衡或合理如用水的循环(新鲜水量=排水量+蒸发+产品消耗水量+进入废渣的量);所报耗煤量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合理,从生产规模、产品量及锅炉、炉窑运行和消耗量审核;某种元素折算成基准物质在生产的投入和产出量是否平衡等。是否有谎报和瞒报行为
排污者实际生产能力、管理和治理水平与排污水平是否合理通过对排污者生产工艺、设备水平、物料消耗、产品数量、产污系数、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分析与排污者所报排污量进行比较
产污量、排污量、污染物去除量是否平衡产污量=排污量+去污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去除率是否稳定,是否真实,如燃煤锅炉的烟尘产生量=炉渣量+粉煤灰量+烟尘排放量等
对所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排污浓度大多是不稳定的,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排污者的了
解,判断其使用的监测数据是否不真实,如不真实,可突击抽
样检测
利用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主要是资源消耗量数据如新鲜水量、耗煤量等,从相关部门或的数据;还可以用申报准确的同类企业的平均使用量进行对比、判断
利用排污者的历史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可以参考污染者环评、“三同时”的验收资料,前几年的排污水平、污染物浓度,结合近几年的生产发展,进行动态分析,以确认数据的合理性
分析排污者近几年的环境守法记录如果排污者守法记录好,审核可以从简,守法记录不好,则要仔细核对,对其各项数据要认真核对
5.现场勘查内容
对生产状况、生产产品进行检查生产规模是否正常?扩大还是减小?
使用的原料、生产产品是否改变?
对生产工艺、环境管理进行检查工艺是否有变化?是否采取清洁生产措施?
是否有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的措施?
对原料消耗、资源的消耗(水量、
煤量)情况进行核查
检查生产记录、核对物料消耗
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是否运行正常?检查运行记录和资料
行检查
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从排放物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判断是否有异常现象,一般
应该进行突击性检查,以防排污单位有准备,应随车携带
检疫检测仪器,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样
6.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方法:国家规定在排污申报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时候,如果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可以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具备检测条件的,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也可以由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确定行业排放系数或企业排污系数),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排污费的征收管理
1.环境监察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属地征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特别规定,装机容量30万KW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SO2的梳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
2.如果排污者逾期未缴纳排污费,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每日(按每年365天)排污费金额的2?征收滞纳金。
3.《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第二十一条规定: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一)申报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核定通知》第二条规定,排污者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填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排污者必须分别在变更前15日内或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排污者应于每年1月1—15日内填写完毕及时交回环境监察机构。
(三)核定:核定异议的处理。《核定通知》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四)公告及排污费的缴纳:(一)申请程序: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试行)》;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试行)》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逾期未缴纳的,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监察机构从逾期未缴纳之日起7日内向排污者下达《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试行)》。
5.排污费的减免缴纳程序:按不同审批权限规定不同排污费减免的申请程序如下:①如属于本级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申请本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可以直接进行申请;②属于本级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申请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先在同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③属于本级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申请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先在同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向省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由省级财政、价格、环保部门向国家申报。④排污者应按审批权限同时向财政、价格、环保部门提
出申请,接受申请与备案的部门为财政、价格、环保部门。
(三)批准程序:排污费减免的批准方式应为:①市级行政机构承办的应直接批复给排污者,将同时抄送上级财政、价格、环保部门;②省级行政机构承办的应知己批复给排污者,同时抄送上级和负责征收排污费的同级财政、价格、环保部门;③国家级行政机构承办的应批复给省级财政、价格、环保部门,抄送排污者,再由省级三部门发往负责征收排污费的同级财政、价格、环保部门。
6.污水排污费的计算(熟悉):(1)计算原则:①排污就收费。②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③同一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1项;大肠杆菌数和总余氯只征收1项。④超标不再征收超标排污费,而是对超标排放的进行罚款(排污费的2~5倍)。
⑤企业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交污水处理费后不交排污费。⑥污水处理厂若排放达标的不收费,超标排放不仅征收排污费,还要进行罚款。
(2)收费标准: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3)污水排污费的计算步骤(一般污染物):确定每一排污口的总排放口的总排放量(G=KQC)→查找污染当量值(D)→确定污染当量数(E=G/D)→确定污染当量总数(E=E1+……+E n)→注意计算的原则→确定排污费总数=0.7×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7.废气排放费的计算:(1)废气排放费的计算原则:①排污就收费。②对每一排污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③机动车、船、飞机等流动污染源暂不收废气排污费。
(2)收费标准。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0.6元。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一级1元、二级3元、三级5元、四级10元、五级20元。
(3)废气排污费的计算步骤:确定每一排污口的总排放口的总排放量(G=KQC)→查找污染当量值(D)→确定污染当量数(E=G/D)→确定污染当量总数(E=E1+……+E n)→注意计算的原则→确定排污费总数=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8.噪声超标排污费的计算:(1)计算原则:①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才收费。②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不超过100m有2处及2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③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烦恼别计算、合并征收。④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积征收。⑤声源1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⑥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⑦一个工地统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⑧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1dB(A)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⑨不收噪声排污费的情况: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含在镇及乡村工业区范围外的建筑噪声);机动车、船、飞机等流动污染源。
(2)收费单价:
超标分贝数/dB(A) 1 2 3 4 5 6 7 8
收费标准/(元/月)350 440 550 700 880 1100 1400 1760
超标分贝数/dB(A) 9 10 11 12 13 14 15 16及以上收费标准/(元/月)2200 2800 3520 4400 5600 7040 8800 11200 (3)噪声超标排污费的计算步骤:确定排污单位所处的环境功能区→确定该环境功能区的噪声环境标准→计算超标分贝数→查超标收费标准→注意计算的原则→确定排污费总数。
9.(判断题)根据规定,目前对机动车辆进出加油站产生的噪声不征收超标排污费。
10.危险固体废物排污费的计算:(1)计算原则:①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收费。②排污费按吨收取。
(2)收费标准: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11.排污费结果的审议:环境监察机构审议小组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排污核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和属实;(2)使用的法律是否正确;(3)排污费计算的方法是否正确。
12.《排污费缴费通知单》应载明以下内容:(1)应缴纳排污费所属的时期和时点。(2)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噪声超标准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应征收金额和排污费合计金额。(3)收纳排污费的银行名称、缴费专户名称、账号。(4)明确告知排污者对缴费通知不服的救济途径。即告知其对缴费通知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经行政复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排污费缴费通知单》中应当载明排污者申请复议的期限、申请复议机关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有管辖权的法院。(5)拒缴排污费的行政强制措施。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既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按要求缴纳排污费的,环保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每日排污费金额的2?征收滞纳金。(6)排污费征收机构的相关消息,包括机构名称、签章、地址、电话、联系人以及日期。
13.申请排污费减免的审批:(1)对于排污者依照减免条件申请减免排污费,按申请减免数额分别为5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下、和500万元以上三个级差,由国家、省、市(地、州)三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分别审批。(2)针对《条例》中规定的征收体制,装机容量30万KW以上的电力企业申请减免二氧化硫排污费,减免数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减免排污费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财务、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审批。
14.排污费的缓缴条件:每次排污者申请缓缴排污费的应缴费最长时限不超过3个月。在每次批准缓缴排污费之后1年内不得再重复申请。
15.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中对排污费的使用范围作出较大改革,明确规定缓缴保护部门依法征收的排污费应全部上缴财政,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16.《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17.“三致”:致毒、致畸、致突变物质。
18.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在提出申请时应提前准备好申请经费的文件,申请文件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为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正式文件,一般由申请书和相关的申请表构成。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第八章非计算题的重要知识点
1.排污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及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管理办法规定对污染水的特殊污染物―PH,色度,总大肠杆菌群数,余氯量四种污染物实行不超标不征收排污费,超标准排放才征收排污费,而且按规定还征收罚款。
3.在《排污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污染当量收费的实际收费标准为0.7元/污染当量。
4. 四类污染当量数的计算方式
计算项目计算公式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En=污染物的排放量(kg)/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kg)
PH,大肠杆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计算PH(或大肠杆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En=污水排放量(t)/该污染物的污染当
量值(t)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En=污水排放量(t)×色度超标倍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水·倍)
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
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En=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
值
某一污水排放口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总
数的计算
将每个污染口的当量数的前三位的污染物的当量数(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当量数应加1倍计算)相加得到该排污口的总污染当量数,即为每个排污口的排污当量(当量总量)
5.W重=W总-W x
W重——重复用水量是指申报单位在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
W总——不采用循环,循环用水措施所需新鲜水量。
W x——采用循环,循序用水措施后所需新鲜水量。
6.一般可以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
7.某污染物的去除量=排放量η/(1-η)(η为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污染物的去除率)。
8. 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分类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当量值D/kg
1.悬浮物(ss) 4
2.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0.5
第二类污染物3.化学需氧量(COD) 1
4.石油类0.1
5.动物油类0.16
6.挥发酚0.08
9.超标罚款1万以上10万以下。
10.对锅炉排放的烟尘,也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收费单价:
黑度一级:1元/t燃煤;二级:3元/t燃煤;三级:5元/t燃煤;四级:10元/t燃煤;五级:20元/t燃煤。
11. 废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名称污染当量值
1.二氧化硫0.95
2.氮氧化物0.95
3.一氧化碳16.7
4.氯气0.34
5.氯化氢10.75
6.一般性粉尘 4
7.烟尘 2.18
1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是指排污单位利用焚烧,热解,填埋等方法处置和最终置于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取回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1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是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内的数量
14. 固体废物排污收费单价
固体废物类型危险废物
收费标准Ro/(元/t)1000
15.对超标噪声加1倍征收的排污者的厂界周长必然超过200m。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一、收费依据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关于调整我省排污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256号 二、收费标准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排污收费制度调研报告 郑芳(孟州市环保局) , 由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商品属性,使得排污收费制度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有效的经济管理手段。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在改善环境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不适应发展的因素,使得基层环保人员在征收排污费时常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2011年初至今,我查阅资料,先后多次组织有关同志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排污收费工作现状,重点了解现行排污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念 1、征收排污费制度 2、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3、总量收费 4、征收排污费的法律依据 5、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6、排污费的征收程序 ^ 7、处罚 8、排污收费的目的 二、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历程 三、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现状
1、核心内容 2、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情况 3、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四、当前我国排污收费对污染治理的引导作用 : 五、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实践的发展趋势分析 1、从“末端”治理到“清洁生产” 2、征收环境费是最重要的经济手段 3、税收调节同样是较为常用的经济杠杆 4、对啤酒瓶、饮料瓶等实行押金制 5、进行排污权交易 6、澳大利亚排污收费模式 六、孟州市排污收费主要做法和体会 < 七、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的建议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30年来,我国排污收费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工作制度体系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促进污染减排、筹集治理资金、保障环保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 一、基本概念
关于“企业权力”的文献综述 专业:产业经济学 年级:2011级 姓名:巴韦
一、早期制度学派的企业权力理论 1、以凡勃伦为代表的早期制度主义者,运用制度演化的整体主义方法来分析企业的“权力”。在他看来,社会变革或社会进化是一种适应性调整过程的产物,受制于人的本能倾向。与纯粹心理性的且不可能有意识改变或控制的行为不同,本能倾向受到社会习惯、风俗、规范和文化等方面的制约。一旦外部力量特别是经济力量迫使个人的思维习惯和制度适应已经改变的环境,社会就发生变迁,从而得以进化。由于凡勃伦把制度定义为“人的普遍不变的思想习惯”。认为经济学研究的就是“广泛的思想习惯起源和积累变化的问题”。并且把技术进步作为经济力量的首要推动因素。因此。凡勃伦关于社会演化理论是一种“制度——技术”决定理论。着眼于技术进步,凡勃伦通过考察工业和商业的历史演变,分析了企业的权力及其相互关系。在前工业化的手工业时期,手工业者把技术和对利润的追求结合起来,因为“只有在手工业者能很好掌握这两种能力并且技术需要允许他们合起来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手工业制度才是一种经济生活的切实可行的方法”。随着生产力发展,各个行业的技术进步使得绝大多数手工业者受到财富约束而无法个人建立工厂。相反。受攫取金钱利润本能驱使的有产阶级通过对金钱的控制权,把手工业组织起来,从而获得了商业对工业的支配权力。正如凡勃伦所指出,“从货币文明的早期阶段,即野蛮阶段向以后的商业阶段的转化预示着中产阶级的出现,其数量之众,以至于不久就对文明体制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改造,使和平的商业成了社会的主要兴趣——增加工业的利润是这一阶级有意识的追求,而且正如这一目的与工业的生产能力相关联一样。它也与技术的改进相关联,尽管关联的程度没有那么直接。”从中可以看出,在“企业及企业权力——技术——作为制度的习惯——本能倾向”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在这种相互关系中,技术进步导致工业和商业的分离,并形成不同的本能倾向和思维习惯,即技术人员和工程师注重科学的思维模式及对效率的关系。商业有产阶级注重追求个人财富最大化,最终形成了两大对立阶级及相应的权力关系。需要指出,凡勃伦对企业权力分析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阶级分析,但又不同于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因为他将阶级对立仅仅局限于商业领袖和作为现代工业方式和思想先驱的新的技术人员与受过训练的工程师阶级之间。并且,工业和商业之间的矛盾是剥削阶级牟利的兴趣与社会公众对充分的生产和技术与资源的有效利用的兴趣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他提出了企业控制权应交给由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员委员会”。这里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凡勃伦不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分析企业“权力”问题的,他把阶级划分的依据归结为不同习惯,然后又用习惯解决阶级利益冲突。 2、继凡勃伦之后,加尔布雷思遵循凡勃伦“技术——制度”分析传统,认为企业权力“成为了最难获得或最难代替的要素”。他指出,随着从封建经济向资本主义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年2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除《条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方法外,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排污费征收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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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职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中上级有新的任务部署,我们都对任务分解表随时进行补充和调剂。每个月、每季都对督办工作展开跟踪检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及时发现题目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今年我们还认真总结往年效能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台相干规定,强化问责力度,同时还在办公平台上开发督办软件,实现督办工作的电子化,强化对督办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提示和催办。二是抓好机关工作职员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我们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市直机关工作职员绩效考评和嘉奖试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职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范了考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绩效考评嘉奖金的发放办法,提出了考评的具体要求。在考评程序上,我们始终坚持按平时效能检查、每个月个人自评、每季群众互评、领导点评、局效能办审核、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秀职员公示、发放嘉奖金的程序进行;在确定优秀职员的方法上,不弄“轮番坐庄”、不弄个人说了算、不弄“一刀切”;在考评结果的应用上,把每个月、每季的绩效考评成绩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只有在季度绩效考评中获两次以上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0.0005 2.总镉0.005 3.总铬0.04
4.六价铬0.02 5.总砷0.02 6.总铅0.025 7.总镍0.025 8.苯并(a)芘0.0000003 9.总铍0.01 10.总银0.02 表2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1. 悬浮物(SS)4 12.生化需氧量(BOD5)0.5 13.化学需氧量(COD)1 14.总有机碳(TOC)0.49 15.石油类0.1 16.动植物油0.16 17.挥发酚0.08 18.总氰化物0.05 19.硫化物0.125 20.氨氮0.8 21.氟化物0.5 22.甲醛0.125 23.苯胺类0.2 24.硝基苯类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 26.总铜0.1 27.总锌0.2 28.总锰0.2 29.彩色显影剂(CD-2)0.2 30.总磷0.25
公共管理理论的文献综述 一.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派 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 1865 一1970 )发韧于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之中:德国的稗斯麦时代,法国的后拿破仑时代,美国的进步运动时代,都强调运用国家的力量管理社会,推动其进步。在美国,建国先贤——汉密尔顿提出的国家干预经济发展、凯恩斯主义等思想, 伴随着20 世纪初期的美国社会蹒跚向前,并且在20 世纪30 年代大规模经济危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效率”, 国家对于社会和经济事务大包大揽。这些方法一度被认为是,也确实是拯救西方资本主义危机的良药, 使西方各国从原始资本的积累走上了充满活力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 从理论意义上讲, 完整的传统公共管理模式存有三大理论支柱: 1.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 1887 年伍德罗.威尔逊在(政治学季刊).上发表公共行政学的开山之作《行政之研究》,指出行政应当在政治的适当范围之外。行政问题不是政治问题,虽然政治为行政确定任务,但政治不能去操纵行政。从此政治与行政的严格二分为传统公共行政定下了主基调,之后百年的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都建立在它之上。 2.理性官僚制理论(官僚制度学派) 如果说政治行政二分法为传统公共行政奠定了理论基石, 那么传统行政模式中最重要的理论原则是马克斯.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它在形式上、方法上都与传统公共行政中其他理论配合默契,有浑然天成之感.韦伯笔下的官僚制组织是一个拥有法理权威、严格规则、职责明确的层级体制。良好的效率通过组织本身的规则和程序获得保证。在传统公共行政时代,官僚制作为理性和效率的工具, 确实为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其最大的进步莫过于:运用以理性规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行政取代了人格化的行政.它举起理性和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个人专制、裙带关系、暴力威胁、主观判断和感情用事的管理方法。 其代表人韦伯认为官僚制度学派有着高度结构化,标准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态等特征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够达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官僚机制传统上被认为是政府管理的主要组织形式;官僚体系的设计、激励、控制等运行管理和改造,包括人事、财政、技术使用及公共工程项目等都是公共管理学科最关注的问题。韦伯认为,现代官僚制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效的大型组织管理形式,这一点,在军队、国家和大型企业的核心结构都无一例外地采用官僚机制的实践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但是,官僚机制也象市场机制一样,有使自己失灵的天敌,如人浮于事、臃肿、繁冗的程序等等。这些天敌会负面影响官僚机制的良性运作,需要得到管理和监督。 3.科学管理理论(古典管理学派) 古典管理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行政效率,寻求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该学派为公共行政学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代表人物泰勒(1911)在《科学管理原则》中提出“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原则,该理论强化了人们对追求效率和消除浪费的关注,从而成为公共行政的核心追求。弗雷德里克.泰勒在他的科学管理原理中贡献了这样一种工作方式.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包含两个重要的观点:一是标准化的工作.这与僵化的等级制度、程序和先例相符合;二是广泛而严密的控制.与传统理论中公务员职业化、终生制完全吻合.
财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积极深化财税改革,加速财政职能转换,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200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8亿元,增长36.71;2003年完成财政收入12.3亿元,增长39.39; 2004年完成财政收入16.4亿元,增长33.80;2005年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增长28.99,连续四年荣获省政府授予的“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称号。 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
长,四年间财政收入总量累计达58.7亿元,年均递增34.7。2005年全市财政收入与2001年相比翻了近两番,占GDP的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镇(区)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达11.1亿元,18个镇(区)中,有4个镇(区)财政收入超亿元。四年来,财政收入以每年净增4亿多元的规模高速增长,年年上台阶,4年迈出4大步。 在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财力相应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2005年,地方财力总额为14.94亿元,比2001年增加10.59亿元,增长2.43倍;财政累计支出42.7亿元,4年年均递增35.6。财政收入的增长和财力的增强,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并实现了收支平衡。 服务发展意识增强,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明显加大 2002年以来,财政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服务发展第
一要务,按照“富民强市”的思路,认真研究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4年来,安排企业挖革改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各类贴息支出1.65亿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安排旅游发展基金500多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大力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中央、省、市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执行好三废企业和福利企业退税、出口退税、财政政策性退税等各项退税,4年来,累计减免和退税26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同时,认真落实好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办法,为外贸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规范财经秩序,优化了投资环境。 落实“三农”政策,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4年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继续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
一、法定依据 《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9号 二、征收标准 排放标准是排污收费法律、法规、规章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排污费征收原则、标准和方法规定,有地方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其他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三、征收程序 (一)、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及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 1、申报登记 1)正常申报 排污者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乌海市环境监察支队主动申报,申报时间:每年的1月15日前,申报内容: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及与排污情况有关的各种情况,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 在城区范围内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填报《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表》。 2)、变更申报 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需要作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排污情况发生紧急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报告并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 (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环境监察支队在收到排污者的《排污申报登记表》或《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后,应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根据排污者的实际排污情况,按照国家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或其他有关数据对排污者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
对排污收费制度的理解和想法 摘要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按标准交纳费用的制度。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可以使污染防治责任与排污者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关键词排污收费制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1排污收费制度的由来 1.1排污收费制度的国际通则 1972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污染者必须承担削减污染措施的费用,即“污染者负担原则”(The Polluter Pays Principle.简称PPP原则)。这种措施由公共机构决定,并能保持环境处于一种“可接受状态”。 1974年OECD又提出无补贴原则,PPP作为一个总的原则,各成员国不应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一类的手段帮助污染者承担污染控制费用。PPP原则要求污染者承担采用污染控制措施的全部费用,即污染者应承担采取污染控制和
治理的全部费用,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生产和产品必然成本要高,通过市场去优胜劣汰,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竞争公平性。 1.2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1973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工作方针。 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并将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提出“必须把控制污染的工作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向排污单位实行排放污染物的收费制度,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收费办法”。这是国家重要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在我国建立排污收费制度的设想。 1.3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实施的历史阶段 提出和试行(1979-1982) 建立与实施(1982-1988) 发展和改革完善(1988-2003) 2排污收费制度的作用 2.1激起企业责任感,培养企业形象 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以前是污染成本外部化,现在是污染外部费用内部化,就是让企业明白水、空气、土壤等自然资源不是没有价值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
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方法:一个文献综述*……以Avner Greif研究成果为代表 (讨论稿) 钱滔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310027) 内容提要: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是美国90年代以后兴起的研究方法。本文旨在综述其代表人物Avner Greif的理论研究。试图按制度在历史演进中所涉及经济问题的扩展秩序,来综述 Avner Greif的研究成果。首先是前现代社会中委托代理合约的执行问题,以及前现代社会交易 中存在的外地商人产权保护问题,Greif结合历史采用静态和比较静态的方法分析了制度的出现 与本质,即制度自我实施的特性。然后Greif采用动态方法结合历史研究制度的含义与制度变迁, 即制度自我加强的特性。为了更好地理解HCIA方法,本文进一步从方法论的角度述评HCIA之 前经济史的研究方法,在总结它们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不足的基础上,展开分析HCIA的框架与方 法论上的突破。最后是对全文做出简单的小结。 关键词:Avner Greif历史比较制度分析context-specific model 一、引言 就形式而言,无论是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还是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问题是基本相同的,即如何把稀缺性的资源配置到各种各样的用途。但是,这些不同的社会却运用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去解决它们的经济问题,而这些不同的制度安排又和它们在经济史上的兴衰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制度的分析来增进对这种“兴衰”的理解。其实,这正是经济史所关心的基本现象与问题。 对于经济史的研究。在德国历史学派的归纳方法之后,是结合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economics)理论,以价格(或利率)为分析对象来研究经济史,即历史计量学(cliometric)。但由于这种研究框架本身不能包含制度,以及分析工具的局限,故并不能对经济史的基本问题给出全面的解释。在科斯(1937)提出制度的重要性之后,又出现了结合新制度经济学(NIE)理论,以交易本身为分析对象来研究经济史。但这种方法也并不能对制度的运行给出满意的解释(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都实行了私有化,但经济反而出现衰退的经济现象)。即为什么有些国家采用了理论上或在其他地区有效的制度,却不能获得经济增长。而且以上方法也没有解决理论的演绎和历史的归纳方法之间的二分性。 其实,历史演进过程是制度“生存检验”的现实环境,这其中存储着丰富的有关制度及制度变迁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针对制度本身和制度演进的研究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洞见。A vner Greif就是通过前现代(pre-modern)经济史的研究,综合理论的演绎与历史的归纳方法来考察制度的历史演进,即制度的起源、本质及含义。进而试图解释市场与非市场的制度(non-market institution)之间关系这一经济史和制度分析的基本问题。1Greif通过两个 *本文主要是对Avner Greif研究成果的综述,若要对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进行较全面的述评,则须进一步阅读其他学者的文献,才能作出更客观的评价。而本文对历史制度分析的评述和附录中的观点是仅在Avner Greif的文献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有待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深入与展开。 1对于市场需要制度基础,在学术界已取得基本的共识。但对于制度的定义以及如何进行制度分析,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分析框架上都存在很大的分歧。如果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些分歧可分类为:有些是采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入手,坚持标本兼治,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我局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我们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源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部署、协调、指导局机关各项反腐倡廉工作;其次,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将专项工作的目标分解到各科室和各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财政作为政府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掌管着全市的钱和物,手中既有钱又有权。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开好动员会,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我局在3月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详细部署我局的6项反腐倡廉工作。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谨记“成由俭,败由奢”的历史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老老实实为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正正为官,管好、用好人民的血汗钱。二是认真学习各种反腐倡廉的材料和文件。我局以党支部和科室(事业单位)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领导在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增强廉政意识。专门组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广东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报告会》实况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的辅导报告录像,每个干部职工还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我局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全体干部职工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邀请省财政厅法规处专家举行《行政许可法》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和市纪委的老师和领导分别进行了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廉洁从政三个专题教育学习讲座,并以支部科室为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连平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听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加强对干部职工正反两方面教育,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剖析局机关历史上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3-02-28 实施时间:2003-07-01 修订时间: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时效性:有效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字第369号),特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
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期末课程论文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姓名:郭兆凯 学号:20125587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运行和演化,通过探究,去发现制度是如何影响经济运行活动,新制度经济学摒弃了传统的假设,即制度是外生,进而强调制度重要性。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四个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发源于罗纳德·科斯(Ronald·Cosas)的两篇巨著,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在哈耶克、布坎南、斯蒂格利茨等人的努力下发扬光大,逐步形成了包括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1.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定义是什么?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此并无统一的说法。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使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德姆塞斯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交换所有权的成本”。阿罗则把交易费用说成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威廉姆斯把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而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是在“鲁滨逊”经济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 深入分析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和决定因素是交易费用理论的核心问题,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斯和诺斯都做过分析。 威廉姆斯认为发生在市场间和企业内的资源转移意义上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即合约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费用和签订合同的之后的“事后”交易费用。关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威廉姆斯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是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 诺斯是从广义上理解交易费用的。即是说,在他看来,交易费用主要由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以及政治型交易费用。而针对市场型的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诺斯是从商品的多维属性和特征、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交易的人格化特征等来方面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两位学者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这里并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一致,他们的分析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有助于人们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和决定因素。 2.企业理论 一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通常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理论基石,主要是这篇论文解释了关于企业的起源以及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主要影响因素。他的企业理论着重点是把企业当做是一种资源配置。对于企业组织出现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科斯给出的解释是:“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生产
全文共计2654字 一、双抓双促,筑牢财政工作基础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财政健康运行保驾护航,一年来,阿克塞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制度基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日常管理等手段,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惠农绿色通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行非税收入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初步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2019年实现了违纪违法问题零发生目标。二、紧盯目标,全力完成目标任务组织收入方面,积极克服财政增收困难,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1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较上年同期增长19.31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1%,较上年同期增长18.26个百分点。保障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保运转、保建设、保民生”的原则,重点保障了县庆项目工程进度,统筹解决了基础建设资金需求,全面落实了惠民实事资金,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468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14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5%。三、稳扎稳打,推动财政预算改革(一)建立科学预算体系按照“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启用了“金财工程”、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财政工资统发系统、财政资金实拨系统等多个财政业务应用系统,促进了财政业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同时,不断完善预算体系,在2019年度预算中明确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预算体系初步建立。(二)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控制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以及“三公”经费等支出,压缩财政资金20%,为保工资、促民生、保运转等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出台《阿克塞县预决算信息公开方案》,将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科目分类的项级科目,并根据省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网全面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85家单位的部 1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一、收费依据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 二、收费标准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0.0005 2.总镉0.005 3.总铬0.04 4.六价铬0.02 5.总砷0.02 6 总铅0.025 7.总镍0.025 8.苯并(a)芘0.0000003 9.总铍0.01 10.总银0.02
文献综述的写法及范文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要求同学们学写综述,至少有以下好处: 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科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 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科研选题及进行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 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对于毕业设计的课题综述,则要结合课题的性质进行书写。 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文献复习”、“研究进展”等有相似的地方,它们都是从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中归纳出来的。但是,文献综述既不象“读书报告”、“文献复习”那样,单纯把一级文献客观地归纳报告,也不象“研究进展”那样只讲科学进程,其特点是“综”,“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总之,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 写文献综述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选题,搜集阅读文献资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 一、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种算法、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 选定题目后,则要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文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可以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在此不述。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