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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

3.1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与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

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

3.2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a)信息采集:

——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旅客肖像采集;

——X射线图像采集;

——X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

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当然是完全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

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 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

——综合信息查询;

——视频、音频记录设备;

——数据库;

——服务器;

c)网络相关设备。

4设备的技术要求

4.1摄像机

4.1.1旅客肖像摄像机

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MH/T7010—2003

——分辨率大于450TVL1

——信噪比大于44dB。 4.1.2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

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分辨率大于450TVL;

——信噪比大于44 dB。

——具有背景光抑制功能。 4.2数字视频记录设备

应选择嵌入式或基于PC(工业控制机)的数字视频记录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服务器

安全检查通道在10条以上的机场应采用主流工作组级双路服务器、硬盘数据冗余保护。 5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5.1基本功能

5.1.1旅客基本信息采集

住处管理系统应采集以下旅客信息:

——旅客航班信息:航班号、座位号、目的地;

——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姓名、证件号码;

——旅客特征:旅客静态面像图像;

——旅客属性:正常、延误、复检、查控、危险度;

——安全检查时间和安全检查位置。

通过连接民航离港系统、订座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采集以下信息;旅客中文姓名、证件号、性别、国籍;订座号;订票信息;同行人数;办理登机牌时间;办理柜台号;交运行李件数、质量等。

5.1.2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采集

住处管理系统应能采集X射线机输出的被检物品图像,并记录行李图像创建时间(精确到秒)\行李尺寸。

5.1.3视频、音频监控及信息采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安全检查现场的动态情况,并能按规定的标识采集旅客通过安全检查及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主要活动的视频、音频信息,包括经过安全门、开包、人身检查的现场全景视频、音频,并支持网络视频、音频重放。

5.1.4安全检查岗位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具有信息如下:

——上(换)岗时间;

——上(换)岗岗位;

——人员岗位资料;

——工作业绩;

——工时;

——检查旅客数量;

——检查旅客行李数量。 5.1.5信息检索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通过条件组合的检索,实现旅客信

息、行李信息、视频信息、音频信息和岗位人员等信息的关

联查询。

5.1.6有效事件日志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采集和处理以下安全检查信息:

——旅客行李检查属性(开包检查、开包结束);

——旅客行李中的查获违禁品和协查物品分类;

——查获违禁品和协查物品处理方式; ——查获岗位信息。

5.1.7安全检查设备信息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采集和处理以下安全检查设备信息;

——设备运行时间;

——查获岗位信息。

5.1.8信息存贮、备份和恢复

——住处管理系统应采集的旅客信息、图像信息以及视频、音频信息进行完整地存储及备份,并应以数据安全、损失小和易于检索为原则。

5.1.9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

信息管理系统尖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5.2可选的扩展功能

5.2.1人员布控、查控功能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人员布控、查控功能,并具有自动提示功能。布控、查控信息包括文本与图像信息。

5.2.2管理功能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实现安全检查现场工作数据的统计、查询和输出。

5.2.3登机口再确认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在登机口对旅客安全检查信息进行再确认。

6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技术要求

6.1旅客信息获取

6.1.1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每个旅客的登机牌信息。旅客信息获取应以登机牌信息为主并兼顾其他安全检查相关信息,可通过连接民航离港系统和订座系统获取信息。旅客

信息获取方式应以自动为主,手工为辅。

6.1.2通过自动获取方式的信息正确识别率应不低于99%,自动获取方式失败的应能转为手工获取方式。

6.1.3手工获取每位旅客信息的平均时间不应大于8。

6.2图像信息的完整性覆盖

6.2.1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旅客从办理值机手续到登机的各安全检查过程。

6.2.2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摄取每位旅客的一幅肖像。

6.2.3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每件行李的静态数字图像。

6.2.4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旅客安全检查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同步音频。

6.3图像的鉴别等级

MH/T7010—2003

6.3.1旅客肖像的有效分辨率应高于352X288px1,图像亮度色度编码应为

4:2:2,旅客肖像占全图像的比例不应小于1/4。

6.3.2安全检查通道应采用分辨率高于450TVL的彩色摄像机,盖旅客人身检查、行李开包检查、行李外观区域,应能根据旅客的衣着、形态对目标进行同一性识别。

6.3.3重放的安全检查图像不应有明显的劣化,辨率不应

低于原图像。

6.3.4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图像的主观评价不应低于4级。

6.4图像处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对采集的X射线安全检查图像进行多种便于进一步图像识别的处理。

6.5数据信息的关联性

所有数据信息应是相互关联、对应的,在检索过程中,应能实现同步播放的功能。信息管理系统应赋予每位旅客唯一的标识,通过在信息采集点对标识的识别,实现目标信息量同一性和完整性。

6.6统一时钟

整个信息管理系统应采用同一时钟控制。

6.7存贮容量

住处管理系统数据的保存时间应不小于120h。

6.8系统响应能力

6.8.1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并行事务处理的能力。

6.8.2应能通过有关信息的组合快速检索相关图像及资料,实现信息关联(包括旅客姓名、航班、座位、静态图像,视频录像和工作人员)。

6.8.3自动读取登机牌信息的平均时间不应超过2.5s。

7安全性与环境适应性

7.1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设备均应通过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

7.2信息管理系统应对信息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确保不被非法观看、复制、修改、转录和删除。

7.3信息管理系统应对操作员、管理员实行身份确认和权限管理、操作员、管理员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工作点登录。

7.4信息管理系统应自动建立工作日志

7.5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远程强制关闭信息采集点设备。

7.6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不应对机场其他系统产生干扰,同时应具有抗其他系统干扰的能力。

7.7无人值守设备应具备掉电后自动恢复功能。

7.8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支持网络断点重发。

7.9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前端设备应能适应机场的自然环境条件。

8信息管理系统的布线及网络设计

8.1信息管理系统应采用分布式网络结构。

8.2工作区和水平子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应能满足100Mbpa数据传输速率。

机场安检

机场安检基础知识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器械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如打火机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 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 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2007年4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

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 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 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 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Ⅰ一般规定 1本节内容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安全防范工程。 2民用机场安全防范系统宜由防爆安检、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周界防护等子系统组成。 3民用机场安防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与机场消防报警、建筑设备监控、旅客离港管理等有关系统联动。 4民用机场安防系统的设计应考虑视频图像的远程传输问题。5民用机场安防系统应独立运行。其安全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原则上应单独设置。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 6民用机场安检区应设置防爆安检系统,包括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爆炸物检验仪、防爆装置及其他附属设备;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对进行安检的旅客、行李、证件及检查过程进行监视记录,应能迅速检索单人的全部资料。 7民用机场航站楼的旅客迎送大厅、售票处、值机柜台、行李传送装置区、旅客候机隔离区、重要出入通道及其他特殊需要的部位,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记录。 8旅客候机隔离厅(室)与非控制区相通的门、通道等部位及其他重要通道、要害部位的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9机场控制区、飞行区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防设施建设标准》MH7003的要求实施全封闭管理。在封闭区边界应设置围栏、围墙和周界防护系统。飞行区及其出入口,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和防冲撞路障。 10在飞行区内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对飞机着陆进港和起飞离港的过程进行监视和记录(包括旅客上下飞机的情况、旅客行李和货物的装机、卸机情况等),并与照明系统、警告广播系统联动。 11机场的货运库、维修机库、停车场、进场交通要道、塔台等部位宜根据安防管理要求分别或综合设置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系统,并考虑相互之间的联动。 12应设置安防监控中心(或主控室)。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13节的规定,并设置电子地图。 Ⅲ二级防护工程设计 13应符合6、7、8条的规定。 14飞行区的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及防冲撞路障。 15应对旅客下机及登机过程进行监视。 16旅客行李和货物在装机及卸机时宜处于监视之下。 17应符合11条的规定。 18监控中心设置原则与功能要求基本与一级相同,但范围、规模可略小些。 Ⅳ三级防护工程设计

机场安检相关规定

机场安检相关规定 一、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 a)关于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火柴、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b)关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1、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2、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3、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4、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5、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6、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c)关于液态物品携带的有关规定 A、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 1、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量不 得超过100毫升(ml)。容量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2、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能自行拆封。旅 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检查。 3、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须的液态药品,经 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4、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责任自负。 B、乘坐国内航班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 航运输有关规定。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量容积不得超过100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迁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场址选择。 第三条民用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民用机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机场净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 (三)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四)地质状况清楚、稳定,地形、地貌较简单; (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六)经协调,能够解决与邻近机场运行的矛盾; (七)供油设施具备建设条件; (八)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 (九)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较小; (十)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 (十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民用机场选址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预选。由机场所在地的省(市、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简称民航省(市、区)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组织经民航总局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按

照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三个(含)以上机场场址,提出场址预选报告书后,报机场所在地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初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场址预选报告书后,会同有关单位对预选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具体的初审推荐场址方案),报送民航总局。 (三)审核。民航总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场址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场址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场址概况: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含地震情况); 4.净空条件; 5.场址的障碍物环境和空域条件对飞行的限制(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及电磁环境; 6.气象条件; 7.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 8.地面交通条件; 9.地上和地下原有各种设施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情况; 11.供油条件; 12.环境及生态情况,尤其飞机噪声对机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建筑材料的料源情况;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划定无人机禁飞区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划定无人机禁飞区10月9日,宇辰网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获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无人机禁飞区已明确划定,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机场禁飞范围内升放无人机。 据《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南京禄口机场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可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机禁飞范围如下: 东边界:陈家—郭庄—甲山(沿途各点连线以西) 南边界:下河东—上陈山—杨家甸—杨家山—夏家—秦淮—爱廉(沿途各点连线以北) 西边界:狮子山—许高—陈塘头—西岗社区—王大村(沿途各点连线以东)北边界:山景—横溪—甘西社区—谢家村—李家村—焦村—高家边—陈家(沿途各点连线以南) 通知还明确表示,前款规定的保护区域,同样禁止升放其他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升放“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同于《深圳市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置限飞区和禁飞区,《南京禄口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则有明显“一刀切”的意味。除此之外,通知对于处罚的部分也是一笔带过,没有具体的惩罚手段和罚款标准。相比于《深圳市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南京禄口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则显得有些敷衍了事。随着无人机行业的飞速发展,消费级无人机数量大、入门低,使用者众多,单靠禁飞并不能解决问题,科学有效的管理可极大地提振无人机产业的发展,简单的“一刀切”同样也会误伤无人机的发展。因此,无人机产业要想得到大的发展,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各个地方政府相关产业政策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无人机产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附件《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 为落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要求,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等规定,现将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禁飞范围和控制要求通告如下: 一、根据2017年5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公布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的公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机禁飞范围如下:东边界:陈家—郭庄—甲山(沿途各点连线以西)

MHT 7003-9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MH/T 7003-95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 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1976〕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8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51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Airport rwstricted area 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需要限制的区域,机场控制区包括飞行区、航站楼内旅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需要控制的其他区域。 3.2 封闭管理Closed managemen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结合对机场控制区实施严密控制的手段。 3.3 地区航空运输Reg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前地区航空运输在操作上视同国际 航空运输,对航线上民用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邮件等都要办理联检单位的进出港手续。 3.4 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The civil part of the military &civil airport

航空安全检查具体内容

关于印发航空安全检查具体内容的通知 [总局安发[1996]07号] 各管理局: 现将《航空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通报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 航空安全检查具体内容 为认真执行民航总局《关于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确保安全检查的质量,除按规定中的八项内容进行检查外,对民用机场、油料公司及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应具体检查如下内容: 一、机场部分 (一)飞行现场 1、飞行区地面助航标志和标志物是否完整、清晰、有效;道面是否清洁;土面平整区是否平整密实,草高符合规定要求,飞行区排水是否良好,隔离设备是否完好。 2、机坪各类标志、信号是否完好,机坪照明是否符合标准;飞机机位是否符合安全间距。 3、飞机停放及其引导作业是否符合该机场停机坪管理规定。 4、特种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是否符合规定,停靠飞机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与监察情况。

6、现场消防设备及告警电话是否完好。 7、飞行区隔离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车辆持证通知、人员持证进入、通道把守、各类证件发放情况)。 8、飞机维修机械、设备运作、停放是否符合要求。 9、机场助航灯光、障碍物标志及灯光是事完好。 10、旅客登、离机的护送与管理制度。 11、靠近航空器作业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操作。 12、飞机保安监护状态。 13、登机设备及旅客摆渡车辆完好状态。 14、飞机货物装卸作业程序及机具完好情况。 15、各类现场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安全责任目标的了解、遵守情况。 (一)机场净空和鸟害 1、机场净空状态及管理措施落实状况。 2、障碍物识别及灯光标志完好状态。 3、机场鸟类栖息状况、危害情况及防治措施和鸟害报告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三)应急援救 1、应急援救的实施方案及运作情况。 2、应急援救的组织机构及其落实状况。 3、应急值班制度、告警程序、信息流程。 4、应急设备的配备与完好状态。 5、消防队检查:告警电话,车辆、设备完好,机场消防实施方案(含施救网络组织及落实情况)

(完整版)机场安全知识题库

机场安全知识题库 一、安全信息管理知识 填空题 1、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事故信息上报应遵照(逐级上报)原则,必要时允许越级上报。 3、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中心、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事件信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尽快向事发地监管局报告,并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监管局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初始报告表”。 4、发现可能影响航空器正常和安全运行情况的,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空管(塔台管制室)和(现场指挥中心)通报; 5、其他安全信息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于事发后(2)小时内书面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填报“安全信息报告表”; 6、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存与事故、事故征候、其他不安全事件以及举报事件有关的所有(文本、影音、数据)及其他资料。

二、机场航空安保知识 填空题 1、机场控制区是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2、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 3、安检工作区是指(航站楼)、(货运站)、航空器活动区出入口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场所和(安检现场值班室),包括验证、检查人身及手提物品、交运行李、货物邮件、车辆等的区域。 4、根据机场年旅客吞吐量,机场安全保卫等级划分为(四)类,目前合肥机场属于(二)类。 5、新建、改扩建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6、航空去活动区周边围栏(墙)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均应不低于2.5m。 7、通入航空器活动区的下水道口、水管以及其他管道口应设有(钢栅栏)防护。 8、进近灯光地带应修建(密集围栏),并设有工作人员出入门以及与相邻保护区之间的通道。 9、一类、二类、三类机场通行车辆的道口应设置(阻车装置),其水平方向的抗拒冲击能力不少于(60)t。 10、货运区应设置(隔离)区,确保未检货物与已检货物隔离存放。 11、对因工作需要一次性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凭(驻场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信,经(发证机构)审查合格后为其办理一次性通行证。 12、机场控制区人员、车辆通行证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13、民用航空监察员凭(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颁发的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14、引领人员对被引领车辆及驾驶人员、乘坐人员在控制区内的(一切行为)负责。 15、进入机场控制区时,人员和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或放置(控制区通行证)。 16、严禁(伪造、复制、涂改)通行证和使用伪造、复制、涂改或失

南京机场巴士时刻表

无锡市区至机场:从无锡中旅大酒店于06:45,11:30,13:10发车;机场至无锡中旅大酒店:于12:30,14:20,21:30发车,票价15元。苏州市民乘大巴去无锡硕放机场只需20元左右. 出租车起步价8元(3公里)。 南京市区乘车地点: 自2007年8月1日起,市区至机场的旅客班车站点由中山南路客运站(中山南路400号)内搬迁至中华门长途客运站内。该站位于中华门地铁站旁,乘坐地铁至中华门站下,乘2、38、16、39、49、111、116至西街或润泰市场下。 机场承诺: 如果您在飞机起飞前两小时乘上市区至机场的班车,因班车原因导致误机,机场将赔偿您机票改签或退票的差额损失。 班车时间:06:00-20:30每半小时一班。 车次价格:每人/次/25元 以下是标明地图具体位置: 机场到市区

19:00以前机场一楼到达厅→雨花广场→中华门长途汽车站→水西门→汉中门→草场门→上海路,其中上海路为终点下客站。 19:00以后:机场一楼到达厅→雨花广场→金宇饭店→水西门→汉中门→草场门→上海路,其中上海路为终点下客站。 发车时间为每日首个航班旅客到达后30分钟内至当天最后一个航班旅客到达,期间视航班和客流量情况间隔发车,旅客车上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机场的士:机场候机楼一楼有出租车服务。 机场去外地 为方便机场周边城市的旅客进出港,已先行开通了以下城市的直达班车: 1、常州班车 禄口机场→常州 发车时间:每日下午13:00禄口机场到达厅出口处发车,终点站常州大酒店(常州市延陵西路65号)。 常州→禄口机场 发车时间:每日上午07:30常州大酒店(常州市延陵西路65号)发车,终点站禄口机场出发厅入口处。 2、扬州班车 禄口机场→仪征→扬州 发车时间:每日10:30禄口机场到达厅出口处发车,途径仪征,终点站扬州文汇北路75号;每日12:00、14:30、17:30、20:30禄口机场到达厅出口处发车,途径仪征,终点站扬州市北门外街1号(友好会馆西侧)。 扬州→仪征→禄口机场 发车时间:每日06:30扬州文汇北路75号;每日08:30、11:30、14:30、16:30扬州市北门外街1号(友好会馆西侧)发车,途径仪征,终点站禄口机场出发厅入口处。 3、镇江班车 禄口机场→镇江

白云机场FOD检测系统项目

白云机场检测系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询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管理部日期: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询价函 .................................. 第二部分:询价过程 ................................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

第一部分:询价函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以下项目的采购进行询价,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询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 采购编号: . 项目内容:白云机场检测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询价函发出时间:年月日 . 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整 . 主办单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飞行区管理部室 .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 合格报价人: ).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民航专业(提供网页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年至今与采购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不良投诉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 限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如报价文件所报总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 服务期限: 自成交通知发出之日后,天内提交可研报告。 .询价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报价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其设备清单应放在一起密封;

机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机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安全检查的对象,内容和目的 安全检查是口岸检查(包括边防检查、海关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安全检查等)的内容之一,是出进境职员必须履行的检查手续,是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重要预防措施。 安全检查事关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须无一例外地经过检查后,才能答应登机。也就是说,安全检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检对象。所有外交职员,政府首脑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国籍和等级,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携带枪支、弹药、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确保航空器及乘客的安全。安全检查必须在旅客登机前进行,拒尽检查者不准登机,损失自负。 根据关于制止和防范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凡缔约国都应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惩罚和打击犯罪行为。所以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是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防止非法劫持航空器事件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口岸在安全检查中一般有四种检查方法: ★是电视监测机,主要用于检查旅客的行李物品。通过检查后,工作职员在行李上贴有“XX机场行李安检”的不干胶条,然后方可办理托运手

续或随身携带登机; ★是探测检查门,用于对旅客的身体检查,主要检查旅客是否携带禁带物品; ★是磁性探测器,也叫手提式探测器,主要用于对旅客进行近身检查;★是人工检查,即由安检工作职员对旅客行李手工翻查和男女检查员分别进行搜身检查等。 三、安全检查的程序 (1)行李物品检查:旅客进进机场大厅时首先将行李物品放进电视检测机的传送带上,工作职员通过电视荧光屏检查后贴上“XX机场行李安全检查”的不干胶条; (2)旅客证件检查:旅客办理完毕行李托运和登机手续后,将护照、机票、登机牌等交检查员核验并在登机牌上加盖安全检查印章; (3)手提行李物品检查:将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物品放在电视监测机的传送带上,由检查职员通过荧光屏检查。如发现有异物,须由检查职员开包检查; (4)旅客身体检查:旅客通过特设的探测门,进行身体检查。如发出报警声,还需用探测器再查,或重新返回,将可能发出报警声的钥匙、香烟、打火机等金属物品取出来,直到通过期不再发出报警声为止。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技术总结报告-景观设计篇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总结报告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12.22

一、工程概况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工程。工程建设满足年处理旅客1800万人次规模;与原有T1航站楼共同承担3000万人次吞吐量,全面满足了青奥会的运营需求,支持国家公祭重大活动的服务通道平台,同时打造江苏省及南京市全新的门户形象。 南京是国家级园林城市,发展定位是国际人文绿都。禄口机场建设景观绿化在尤为重要.禄口机场二期景观绿化建设正逢南京2014年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成功,其景观绿化近期展现南京城市历史与发展的要求,服务好国家公祭重大活动的通道平台,展示绿色机场的时代风采;长期来看, 二期工程景观绿化应作为机场与城市衔接的纽带,将机场融入城市环境之中是一种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体现。

二、景观设计范围 二期工程陆侧区的景观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下图所示: 其中红,绿,黄三区为本次竣工验收段面积近约36万平方米(竣工以现场实测为准.) 兰色为已设计完成尚待进一步招标实施区域面积约近2万平方米

这一区域的绿化施工完成后使机场绿化体系架构成型 1, 迎宾大道(主进场路) 2,鲲鹏路(第二进场路) 3,翔燕路(纬一路) 4,交通中心周边及vip通道 5,新建塔台周边 6,T2 航站楼东侧vip 7,T1离港道路三角地 8,翔鹰四路汇安路以东道路景观

这一区域的绿化施工完成后特别是铭牌石的落地,画龙点睛的使机场形象对城市形象对接完成, 1,集中绿地 2, T1生态停车场 3, 停车楼及屋顶绿化 4,铭牌石景观

这一区域的绿化施工完成后机场形象开始真正完善和平衡,精神面貌落地.内外气质兼备. 1,汇安南路两侧绿化、 2,离港路出租车蓄车场停车场周边区域 3, 停车楼与航站楼之间地铁上盖高架桥柱础周边进行绿化 4,医疗中心周边绿化 5,翔鹰四路汇安路以西景观 6,机场行政办公楼区域 7,机场宾馆周边

第一章-民用机场应急救援概述

第一章民用机场应急救援概述 第一节应急救援与航空安全管理 机场应急属于航空交通灾害危机管理范畴,根本目的是在航空交通灾害及其他影响机场运行的紧急事件临近或已发生时,如何在有效时间内采取救援行动,有效弛救,尽量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适用于灾害临近或已发生时的管理。众所周知,理想的和绝对的安全是难以达到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惟一可以抵御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 尽管世界安全专家普遍认为,航空运输比公路运输安全至少高20倍,但是航空灾害的难预测性、突发性、可能造成的极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给人们的精神打击和带来的恐惧心理远远超出任何其他交通事故。目前,机场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主要是由机场承担的。机场应急的目的是把紧急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关于抢救生命和维持航空器运行方面的影响减至最小。 应付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飞机事故或事件中,机场是头等重要的,因为就是在这个地区里才有挽救生命的最大机会。 第二节民用航空事故的灾害特征 传统决策过程中,一般的决策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情报、设计、选择和实施,但是应急决策的特点决定了应急决策区别于一般决策,也就是说无法完全遵循这四个阶段。在现实的决策环境中,应急决策具有以下特点。 (1)反应时间短。由于危机的突发性以及危机信息难以及时传输到决策者手中,使得决策者所面临的反应时间很短。在这种情况下,决策的选取显得更为突出。 (2)危机信息高度不确定。从危机初始征兆,到危机暴发,危机情景都在不断发生着演化。不确定的信息也对需要采取的危机应对措施产生影响。 (3)决策难度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危机信息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释放出来,通信渠道闭塞或是信息大量扩散都导致难以获得可靠、有效的高水平信息。加之决策者处于高度不确定的复杂环境中,无疑会增加决策的难度。 (4)控制成本高。控制成本是由应急决策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所决定的。在危机管理中,由于应急决策的时间很短,为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决策者所选择的应急方案中往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这就使决策的实施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决策的制定

民航安全检查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浅谈民航安全检查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作者:日期:

浅谈民航安全检查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作者:顾胜勤 时间:2011-04-06 E 我来说两句(5) 近日,笔者在机场讲民航旅客服务心理学时,许多安检人员 也参加听课,课余安检同仁问我,安检到底需要不需要服务?安 全检查与服务两者之间位置怎么放? (在许多机场讲课时安检同 仁都问过类似问题)说实在的,这个问题一时很难回答,更不是 三言两语能够讲清楚的。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可以追溯到民航准 备设立安检专业时,那是在上世纪 90年代末,对于安检专业课 程中是否需要设置《安检服务心理学》一门课程就有较大的分歧, 有的人认为安检是执法的,不需要服务,有的认为安检中有服务。 由于当时政治形势以反劫机为主,安检中的服务问题也就淡化 了。作为当时参与安检课程设置的人员之一, 我一直把它作为一 个课题来探讨。时过境迁,服务经济的出现,旅客对民航服务的 要求越来越高,民航安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成为旅客投诉的 焦点之一,今天把这个命题提出,希望广大安检人员共同参与讨 论,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安检工作的性质, 也有利于提高 安 检的质量。 【文章编号】9-2011-

、民航安检现行管理体制决定安检与服务并存 翻开民航近几十年发展的历史,民航安检管理走过了从无到有的过程,1981年,我国民航对国际航班开始实施安全检查, 由当时的公安部边防总局各机场边防检查站负责实施。紧接着民航国内航班也于当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安全检查,是由当时民 航总局各机场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实施,形成我国民用机场国际和国内航班安全技术检查由武警边防部队和民航公安保卫部门分别实施的双管理体制模式。 随着民航体制的改革,2003年中国民航机场实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后,民航安检系统移交地方,所有的人财物的组成部分交由各机场统一实施属地化管理,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我国民航安检系统的多头管理的局面。从体制上看,大多数机场企业归地方政府管理,安检站隶属于机场企业。作为机场企业无疑要为旅 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加上机场自身需要创建服务品牌等等,都需 无疑要安检来配合。安检成为机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安检必须有服务。从业务关系上看,安检又属民航公安,从这一关系决定了安检检查必须确保无误。这些诸多因素的存在导致民航安检与服务并存的现状。 二、民航安检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民航安全检查

安检:安全技术检查简称安全检查。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为保证广大人民、公共设施的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技术检查。 民用航空安全技术检查简称民航安全检查。是指在民用机场实施的以防止劫(炸)飞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的发生,为保障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技术性检查。 安全检查对象是所有乘坐民航班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和空运货物、邮件。 安全检查的目标是发现一切可用作劫、炸机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安全技术检查的性质:1安全检查是民航空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安全检查是由专业安检队伍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条件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强制性行为。3安全检查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有所不同。 安全检查的工作任务: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包括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楼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对候机楼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 安全检查工作的原则:1安全第一,严格检查2坚持制度,区别对待3内紧外松,机智灵活4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劫持飞机:劫持飞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劫持飞行中的飞行器,危害旅客和飞机安全的犯罪行为。 暴力劫持:主要指劫机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将枪支、弹药和其它危险品带上飞机,直接对驾驶员、服务人员、实施武力打击或身体强制,使其不能反抗而达到劫机目的。 威胁劫持:一是以暴力相威胁,二是精神胁迫威胁,使机组人员和旅客不能反抗,以达到劫机的目的。 破坏飞机:是指用各种手段对飞机进行破坏的一种犯罪行为,主要手段是爆炸飞机。 破坏机场:是指用各种手段对机场的设施和设备进行破坏的行为。 在机场内制造恐怖活动:是指在机场内以武力杀害旅客和其他人员,袭击飞机或机场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一种犯罪行为,其特点为武装袭击。 其它手段的非法干扰:是指用匿名电话、匿名信、电子邮件以及故意传递虚假情报、口头威胁等方式对机场、航空公司进行威胁恐吓,声称或暗示机场、飞机上、航空设施或人员等处在爆炸物的危险之中,或是声称、暗示机场某航班、某公司的飞机处于或将被劫持的危险之中等非法干扰行为。 国际上第一起劫机事件发生于1930年2月南美洲的秘鲁。发生爆炸飞机最多的是美国,其次是法国。 国际劫机的特点:1劫机的目的多样化2劫机的方式多样化3劫机的手段智能化、隐蔽化 我国劫机事件的主要特点:1劫机时间集中发生在沿海沿边航线上2劫机目的地多选择台湾3劫机歹徒中男性青年居多4内部人员参与劫机犯罪5劫机手段阴险狡诈、凶恶残忍6劫机事件具有诱发作用。 国内反劫机的主要措施:1建立健全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建立航空安全保卫机构。3完善机场安全保障设施,加强机场安全管理。4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5加强情报信息和侦察工作,及时发现和侦破预谋劫机事件。6加强空中安全保卫和地面处置。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 区消防设施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ICS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应答时间 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注:规定的喷射率见表2。 消防通道 fire channel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 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 1976 〕 6 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 - 81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 - 8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 151 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 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 Airport rwstricted area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 3.1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与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 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 3.2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a)信息采集: ——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旅客肖像采集; ——X射线图像采集;

——X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 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当然是完全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 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 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 ——综合信息查询; ——视频、音频记录设备; ——数据库; ——服务器; c)网络相关设备。 4设备的技术要求 4.1摄像机 4.1.1旅客肖像摄像机 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MH/T7010—2003 ——分辨率大于450TVL1 ——信噪比大于44dB。 4.1.2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 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分辨率大于450TVL; ——信噪比大于44 dB。 ——具有背景光抑制功能。 4.2数字视频记录设备 应选择嵌入式或基于PC(工业控制机)的数字视频记录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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