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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请求书

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请求书
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请求书

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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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并整齐清晰。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

二、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三、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或者自治区)、市、区、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邮政编码。

四、本表第1-4栏由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填写。第5栏品种暂定名称,应当按《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要求命名。

五、本表第7栏培育人应当是对本申请品种的培育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培育人有两个以上的应自左向右依次填写。培育人排名不分先后。

六、本表第8栏申请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等。有多个申请人又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其中一个为申请人代表,代表人为单位的还应当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申请人排名不分先后。

七、培育人、申请人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八、本表第9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九、本表第11栏,如果申请品种已销售,应当详细写明销售具体时间和地点。

十、本表第12栏,应当填写申请品种的主要培育地点;如需请求保密的应注明;属于转基因品种的,应注明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号及名称;已审定的品种,应注明审定类别、审定名称、审定证书编号及亲本组合,省审写明省名,多省审定的可另附表。

十一、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3、14栏,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将按实收的文件的数量逐项核实。

十二、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15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5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请求书中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应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十三、本表第16栏用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与申请人进行信函联系的通讯地址。委托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填写代理机构地址和名称,收件人填写代理人姓名。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填写申请人指定联系人的通讯地址,指定联系人有单位的,还需要填写单位名称。

十四、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只限单面使用,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 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 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 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 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 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 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 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 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 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 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 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 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 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 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 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 附件28、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不准予转让)

973项目申报书——2009CB930100-纳米生物材料的合成、组装及在生物医学领域的应用

项目名称:纳米生物材料的合成、组装及在生物医 学领域的应用 首席科学家:李峻柏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起止年限:2009.1至2013.8 依托部门:中国科学院

一、研究内容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关键科学问题是:通过模拟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利用分子组装技术制备具有纳米孔隙的生物材料,研究它们在生物体中的兼容性,作为药物支架如何担载和释放药物及在体外的稳定性,确定其作用机理和影响因素;探索组装的生物材料在生物体中的状态与排除功能,建立合成体系与生物体之间的联系与作用机制,研究其代谢过程,具体地: 1.通过模拟生物膜(生物相容的磷脂/蛋白质复合双层囊泡)研究和揭示细胞膜 和其它生物膜的精细结构、生物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2.分子组装,纳米模板合成和气/液界面相分离等组装单元的结构特征、组装过 程、驱动力、影响因素和调控技术; 3.处于这些组装体中的生物活性物质的状态和功能评价,它们与组装体之间的 相互作用和影响,寻求保持其生物活性的措施; 4.这些具有生物功能的组装体进入人体后的有益效果、作用机制、代谢过程和 可能危害。 考虑到各课题研究的具体对象、问题和目标不同,除上述共同的关键科学问题外,还各有其特殊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要解决: 1.纳米孔隙的药物载体:构造生物兼容、生物降解的多功能化胶囊,包裹不同 类型药物的最佳方法及药物的缓释;生物界面化胶囊及包裹药物胶囊的靶向释放,不同的类型中空胶囊作为药物和基因载体;智能化微胶囊的构造以及可控性研究;负载药物微胶囊的体外细胞试验及动物试验;多功能微胶囊用于药物载体的包裹和释放机理研究。 2.红血球替代物 聚合物/血红蛋白纳米胶束(胶囊):官能化乳酸共聚物的 设计与合成,保证在水环境中实现自组装形成纳米胶束或胶囊;引入含有易与血红蛋白反应的官能团,保证反应不影响血红蛋白中的血红素活性中心; 反应基团有足够数量,保证组装体中有足够的血红蛋白浓度;构筑聚合物/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2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序号材料名称 划定 矿区 范围 新 立 延 续 注 销 变更 要求 扩大 矿区 范围 缩小 矿区 范围 开采主 矿种、开 采方式 采矿 权人 名称 转 让 1 划定矿区范围 申请书、采矿权 申请登记书或 申请书 ▲▲▲▲▲▲▲▲▲ 1.附电子报盘。 2.转让采矿权申请:应提交转让申请书和变更申请登记书。 2 申请人的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1.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申请:应提交变更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 2.转让采矿权申请:应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矿业权出让收 益(价款)缴纳 或有偿处置证 明材料(复印 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 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 应由批准缴款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 让收益(价款)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 款)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4 经评审备案的 矿产资源储量 ▲▲▲▲▲▲▲▲▲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仅适用于非油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评审 意见书及查明储量登记书。

序号 材料名称 划定 矿区 范围 新 立 延 续 注 销 变更 要求 扩大 矿区 范围 缩小 矿区 范围 开采主 矿种、开 采方式 采矿 权人 名称 转 让 评审意见书及 登记书(复印 件) 2.新立申请: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油气矿业权人还 需提供油气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非油气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 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3.延续申请:非油气提交原采矿权占用储量登记书和剩余保有资 源储量证明材料,属大中型资源储量规模的,剩余保有资源储量 的证明材料为近三年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其 他情况剩余保有资源储量的证明材料为当年或上一年度矿山储量 年报;油气提交原采矿权占用储量登记书及近三年的经评审备案 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 4.注销申请:非油气提交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 记书;油气提供矿产资源储量结算报告及批复文件。 5.变更申请:非油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原占用 储量登记书和变更后的矿产资源储量说明,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 许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油气提交原采矿权油气储 量登记书及近三年的经评审备案的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 5 省级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意见 ▲▲▲▲▲▲▲▲▲ 仅适用于非油气 按本通知及附件5要求,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报送。 (国土资源部委托省级审批登记的除外)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

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 此框内容由国家林业局 请按照本表背面“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填写 5 品种暂定名称1申请日 6 品种所属的属或者种的中文和拉丁文 2申请号 3分案提交日 4分案申请号 7 ①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申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请 ②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邮政编码:人 ③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邮政编码: 8 培育人 9 品种的主要培育地省(区、市)地区(市)县 品种的培育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10 名称 代 代理人姓名证书号 理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机 地址 构

9701-1

9701-2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特别注明的除外),表中文字可以打字,也可以使用钢笔或者毛笔书写,字迹应当整齐清 晰、黑色。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 二、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三、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街道、门牌号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 州(市、县)。 四、本表第5、11栏暂定名称应简单明了,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 五、本表第7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个人,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 得使用别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并填写在申请人①位置。代表人为单位的还应当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申请人的排序无法律效力。 六、本表第8 栏培育人是指对新品种的培育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只负责组织管理工作、为物质条件提供方便 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能被视为培育人。培育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自上而下依次填写。培育人的排序无法律效力。 七、本表第10栏应填写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指定的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2 人。 八、申请人应当按照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取填写本表第15、16栏,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 室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九、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18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和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 本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二份请求书中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不得复印。 十、申请人、培育人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十一、本表提交时不得折叠。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 项目摘要(1,000字左右) 简述项目所针对的指南方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课题设置、研究队伍、经费概算。 申请书正文(30,000字左右) 一、立项依据 项目针对的指南方向,项目所面向的我国经济、社会、国家安全和科学技术自身发展等的重大战略需求,项目研究的科学意义,在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问题、引领未来科学和技术发展方面的预期贡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内研究现状和水平,国际最新研究进展和发展趋势,相关研究领域取得突破的可能性。 三、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主要研究内容 详细阐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未来科学和技术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的内涵。主要研究内容要围绕关键科学问题,系统、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来详细阐述,重点要突出,避免分散或拼盘现象。 四、预期目标 从对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未来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预期贡献,在理论、方法等方面预期取得的进展、突破及其科学价值,优秀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等方面分别论述。 五、总体研究方案 结合主要研究内容阐述学术思路、技术途径及其创新性,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的特色和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行性分析等。 六、课题设置 应围绕项目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合理设置课题。需说明课题设置的思路、各课题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与项目预期目标的关系;详细、具体叙述各课题的名称、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学术骨干和经费比例等。

七、研究队伍 1.研究队伍的规模和结构 研究队伍的规模,以及年龄、专业、职称等方面的结构,实验技术人员概况等。研究队伍规模要适度,人均资助强度应在20万元/人年以上。 2.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 分别介绍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的研究背景。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主持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格式见下表),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 3.其他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概况 八、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在所申报项目相关研究方面的工作基础和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2.项目实施所具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学工程等重要研究基地参与情况。 3.项目申报单位近五年承担的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与所申报项目的关联和衔接。 九、经费概算 金额单位:万元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知识产权法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第30章 植物新品种权——第32章 反不正当竞争)【圣才出品】

第30章植物新品种权 1.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模式。 答:就目前而言,各国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立法模式有三种: (1)特别法模式 《欧洲专利公约》签订后,其所有缔约国以及德、法等国的专利法都将植物新品种的发明排除在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之外,而依特别法给予保护。 (2)专利法模式 英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则采用了特别法形式保护植物新品种。 (3)特别法与专利法相结合模式 极少数的国家如美国、丹麦、日本等国以专利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 2.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内容。 答:品种权人是品种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品种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品种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一种排他权,即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利用其授权品种的权利。具体而言,品种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生产权。对品种权人生产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专有权的保护,是世界上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国家的普遍做法。生产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在农业方面,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子和植物体的其他部分。在林业上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按照这一规定,品种权不能延及从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中所收获的产品,例如粮食、水果、蔬菜等。

(2)销售权。系指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销售行为需要经过品种权人的许可。销售是实现品种权人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品种权人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 (3)使用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为商业目的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对于非生产繁殖材料用途的其他使用,如生产农作物,品种权人则无权禁止。 (4)名称标记权。系指品种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授权品种包装上标明品种权标记。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新品种命名不得有以下情形:仅以数字组成;违反国家法律或者社会公德,或者带有民族歧视性;以国家名称命名;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命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国内知名组织及标识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属于相同或相近植物属或者种的已知名称;夸大宣传。 (5)许可权。根据品种权人拥有的独占权,品种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授权品种,而且有权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的,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许可的内容(生产、销售或使用)、数量、区域范围以及利益分配等。 (6)转让权。系指品种权人对自己拥有的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的处分权。新品种的申请权也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品种权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与受让方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7)追偿权。品种权获得授予后,在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至被授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内,对未经申请人许可而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依法享有追偿的权利。

中国植物新品种权典型判例点评

2010年增刊学法用法 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一样享有经济利益[1~2]。认为科技成果权强调的主要是人身权或精神权利,与知识产权具有本质区别[3]。权利主体对科技成果享有专用使用权,不是通过科技成果权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专利、商业秘密等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的[4]。其他科技成果权既然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也赋予了权利人享有赔偿损失的请求权,赔偿的损失又是经济损失,其他科技成果的权利人依理依法都应和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一样,享有经济权利。 5.3.3维护其他科技成果权的程序法律依据依据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育种者基于其对植物新品种享有的其他科技成果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列为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该规定为育种者保护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了程序法律依据。在植物新品种属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外的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法律性质明确,又有育种者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和赔偿民事损失的具体授权,法院受理案件的案由具体,即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的经济利益如果遭到侵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之诉,请求保护。 参考文献 [1]郭庆存.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及立法的思考.科技与法律,1999,1: 41~44 [2]姚兵兵.科技成果权的法律保护.人民司法,2002,6:41~43 [3]姚兵兵.科技成果权法律保护之检讨.科学学研究,2002,10:478~482 [4]祝建军.其他科技成果权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人民司法,2008,4:100~ 104 (收稿日期:2010-08-11) 中国植物新品种权典型判例点评 朱金虎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80) 典型判例是司法实践活动最鲜活的表现,是法律存在和作用最鲜活的证明,也是法治理念和精神最生动的教材,也是法学研究最可靠的素材,同时也是立法、法律的遵守、法律实施状态的显示仪。对典型判例的研究是法学活动的一部分,也是法律活动、司法政治活动的一部分,是宣扬司法成果和对其做出贡献的司法人员、律师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发现和惩治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更重要的是推动法治进步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不仅仅是判决书,而是案卷的全部材料,包括未被采纳的材料、代理律师的质证词和代理词是对判例进行点评最全面、最可靠的基础。三言两语的点评,既不全面,也不慎重,既非专业,亦非严肃。本文为基于前述理念,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尝试性研究的成果之一。1案件归纳简介 1.1基本情况判例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合民三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判决书来源:中国法院网。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原告:合肥新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安徽省创富种业有限公司。案由: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涉案的品种及其品种权:水稻新品种“两优6326”(皖稻119)。初审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长罗钢、审判员朱治能、审判员王怀庆,书记员陈思。判决书落款日期:2008年5月6日。判决生效:判决未上诉,判决书依法送达日期后十五天。 1.2原告诉称原告称,水稻新品种“两优6326”(皖稻119)于2006年3月1日经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权人为原告;水稻新品种“宣69S”于2006年7月1日经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权人为原告和宣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宣城农科所);水稻新品种“中籼Wh26”于2006年7月1日经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权人为宣城农科所,宣城农科所许可原告使用该品种并授权原告依法追究他人对该品种的侵权行为。 2006年5-9月,被告利用水稻新品种“宣69S”和“中籼Wh26”的繁殖材料作为亲本生产“两优6326”水稻种子,并于2006年底和2007年初以水稻品种“华安501”的名义包装销售,数量达15万kg。 2007年5月,被告再次利用水稻品种“宣69S”和“中籼Wh26”的繁殖材料作为亲本生产“两优6326”水稻种子,生产面积约600hm2,产量约60万kg(至起诉 ㊣㊣㊣㊣㊣㊣㊣㊣㊣㊣㊣㊣㊣㊣㊣㊣㊣㊣㊣㊣㊣㊣㊣㊣㊣㊣㊣㊣㊣㊣㊣㊣㊣㊣㊣㊣㊣㊣㊣㊣㊣㊣㊣㊣㊣㊣㊣㊣ 17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附件4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1) 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 申请书 申请人×× ×(签章) 矿区名称× × × ×公司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名称。 2.矿区名称:填写申请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申请的矿区名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采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7.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他主矿种。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10.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1.预留期限:首次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申请不得超过3年。 12.探明地质储量:填写已审批的地质储量数据。 13.可采地质储量:按初步设计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填写。 14.探矿权取得情况: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5.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 (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16.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5) 非油气采矿权 注销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年×月×日

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保护。中国已初步建立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体系,对育种 者及其新品种实施有效的保护。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可以对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进行处理,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但是长期以来,植物新品种的发现只是一种发现权,未得到人们重视。 中国农大依法维权胜诉案 中国农业大学对四川D种业公司、四川Z种业公司侵权提起的诉讼案件,最近以中国农业大学的胜诉结案。四川D种业公司补交“农大108”使用费8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3 013元。四川Z种业公司也表示,未经授权,不再生产“农大108”种子。这是中国农业大学拿起法律武器奋起维权取得的又一成果。“农大108”维权行 动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法保护农作物良种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农大108"玉米杂交种是中国农业大学许启凤教授历经20年辛勤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2000年12月22日,中国农业大学分别就其"黄C"和"X178"向国家农业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于2002年5月1日同时获得授权,属或者种均为玉米,培育人均为许启凤,品种权人均为中国农业大学。 此处应予明确的是,究竟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简单地说,就是植物育种者权利。它是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是由政府授予植物育种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由于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认为,确有必要对国际上现行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以后发展的新趋势。 国际上现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 (一)UPOV公约 1961年通过的第一个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UPOV),标志着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与专利制度并存且自成体系。公约的第2条规定,成员国可以选择对植物种植者提供特殊保护或给予专利保护,但两者不得并用。事实上,多数成员国均选择给予植物品种权保护。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学界普遍认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已经成为过时的障碍物,进而要求用专利法取代该专门法的保护,强化培育者的权利。1991年,UPOV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增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doc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________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按照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采矿权提供如下资料并作出郑重承诺: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全权); 5.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银行出具有效的存款证明; 7.其他(包括该采矿权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贵中心出让采矿权公告和须知中的要求及规定,对该采矿权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并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矿权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小写:¥万元) (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和须知要求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 1/ 2

确认书》,并按须知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人的全部责任。 (4)按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要求的时限缴纳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处理,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2

如何申请果树新品种权

如何申请果树新品种权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拉开了对植物新品种进行法律保护的序幕。与之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的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也已经分别于1999年6月和8月予以发布施行。此次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鼓励培育和使用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这部法律将是2l世纪调整果树品种资源最直接,最重要的法律。按照职责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果树品种的干果部分,农业部负责水果部分,从1999年4月23日开始受理国内外新品种权的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授予新品种权。近年来,我国果树界对新品种的保护意识日益加强,截至2008年11月30日,全国共收到果树品种权申请134项,授权41项,涵盖了梨属、荔枝、猕猴桃、桃属、苹果属、葡萄属、柑橘属等7个属种。 果树新品种是品种权保护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的核心。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果树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而新引进的果树品种不属于此范畴。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果树品种都可以申请品种保护,只有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查的果树新品种才可以获得品种权。为配合品种权审查,农业部在全国设立了1个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15个测试分中心,国家林业局设立了1个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中心、3个测试分中心和2个新品种分子测试实验室,负责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果树新品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受法律保护。 ①申请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应属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目前保护列举的有梨属、荔枝、桃属、苹果属、葡萄属、柑橘属、香蕉、猕猴桃属、李、桑属、草莓、杏、银杏、核桃、板栗、枣等16个属种。除此以外的果树属种,目前尚不能申请。 ②授予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在申请日前,其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因此,与专利上的新颖性相比,果树新品种的新颖性更注重商业销售新颖性。作为审定的果树品种,对新颖性则不作要求。 ③授予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果树品种。 ④授予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⑤授予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果树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国家973项目申请书 超高压下凝聚态物质的新结构与新性质

项目名称:超高压下凝聚态物质的新结构与新性质首席科学家:崔田吉林大学 起止年限:2011.1至2015.8 依托部门:教育部

二、预期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 在超高压下凝聚态物质的新结构与新性质前沿领域做出重要原创性的工作,获得一批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形成我国有特色的高压科学研究体系,造就一支具有创新思维的中青年高压研究队伍,使中国高压研究的总体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进一步提升在国际高压界地位。 五年预期目标: 为完成总体目标,集中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工作:1)超高压下凝聚体系的金属化与奇异性能,2)超高压下强关联体系中价电子的行为,3)超高压下纳米限域体系的结构演化,4)超高压下的化合物半导体的电输运与新效应,5)超高压下亚稳相的截获与材料的微结构及性能调控。 揭示超高压下纯氢以及富氢体系中分子的解离机制,探索可能产生金属氢的新途径,实现压制金属化;获得不同压力-温度-组分空间中,新型含3d、4d、5d关联体系的结构特征和奇异物性,揭示超高压关联体系材料磁、电和介电的物理机制和晶体及电子结构起源;总结在纳米尺度、空间受限条件下压致分子体系的键合规律;揭示高压下准一维纳米体系的结构演化以及力学、电学等性质随压力的变化规律;揭示化合物半导体的结构、电输运行为与其特殊功能性质之间的内在联系,诠释高压下电子驰豫、平均自由程、有效质量的新内涵以及各物理量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在新型材料的超高压合成方面,由唯象研究上升到注重内在物理本质的探索,获取截获高压亚稳相的新方法及规律性认识。合成出3d、4d、5d族3种以上Mott有序化和Stoner型磁电新材料、3-5种有代表性高致密化超细微结构的高性能块体材料。 预期的科学研究成果: 拟在SCI收录的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篇以上,撰写1-3部专著,申报高水平的奖励3-5项,申请发明专利15-25项。同时培养高压领域的拔尖人才以及学术带头人,培养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200名。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 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 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参照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新品办)负责受理、审查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第二章申请及受理 第三条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人应当向新品办提交符合规定格式的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照片和照片的简要说明(见附件);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应有代理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鼓励境内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第四条收到申请文件后,新品办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文件应当符合规定格式并填写恰当内容;使用简体中文和公历纪年。纸质文件应当字迹清晰、无涂改;无撕破、揉皱或者折叠等。 第五条新品办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对于形式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发放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缴纳申请费,每个品种1000元人民币。缴费采用银行汇付(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户名: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账号:0200004229200181523)。申请人应在汇付凭证上注明申请号、申请日、品种名称和费用类型,缴费后应将汇付凭证传真到新品办。 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通知申请人予以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人未按照时间和规定数额缴纳申请费的,申请视为撤回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初步审查 第七条申请人按照时间、数额缴纳申请费后,进行初步审查,内容包括: 1)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其所属国家应当和我国签订有相关协议或者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 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按照《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和《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可以申请品种权。 2)保护名录 申请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范围内培育的品种。 3)新颖性 申请品种繁殖材料在境内销售未超过1年、在境外销售未超过6年的品种视为具有新颖性。 新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品种,自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经育种人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不超过四年的,视为具有新颖性。 4)品种命名 品种名称应当使用两个以上简体汉字或者简体汉字加阿拉伯数字组合。相同植物属内的品种名称不得相同。

973项目申报书——2009CB623200-环境友好现代混凝土的基础研究

项目名称:环境友好现代混凝土的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李宗津东南大学 起止年限:2009.1至2013.8 依托部门:江苏省科技厅教育部

973项目申报书——2009CB623200-环境友好现代混凝土的基础 研究 一、研究内容 环境友好建筑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低污染、低能耗及高性能。现代混凝土的发展实现了辅料(主要是工业废渣)的充分和高效利用,降低了环境污染,节约了能源和资源,同时大幅度的提高了抗压强度与流动性。从这一观点出发,现代混凝土属环境友好的建筑材料。但是现代混凝土又具有胶凝材料用量大,组分复杂,水胶比低的特点,早期易开裂,为有害物质侵入创造了条件,导致了其性能的严重衰减,甚至过早地退出服役,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能源与资源的严重浪费及大量废弃物的污染。因此,要真正实现现代混凝土的环境友好,必须有效地提高现代混凝土的服役寿命。 关键科学问题一:现代混凝土微观结构形成机理及其与宏观性能的关系 现代混凝土结构的服役性衰退是一由材料到结构的渐进过程。对这一过程的正确描述依赖于对现代混凝土从微观到宏观的科学认识。在现代混凝土的组分中,水泥基胶凝材料起着将其它组分固结在一起的重要作用。胶凝材料在水化过程中形成的微结构是现代混凝土的基因,其分布与组合影响着现代混凝土的各项宏观性能。因此,探讨现代混凝土复杂的硬化浆体微观结构形成机理并提炼其微结构模型是本项目的重大科学问题。围绕这一科学问题,本项目将展开水泥熟料组成与水化活性关系的研究,水泥熟料组成与结构优化的研究,特别要研究高胶凝性水泥熟料与辅料复合优化,各组分对微结构形成的影响,组分之间的交互作用,水化速率与水化度对微结构的影响,提炼现代混凝土的微结构模型,研究微结构形成的诱导与控制途径。总之,通过先进测试技术及高效计算机模拟等研究手段,探索现代混凝土材料微结构形成机理。通过掌握微结构形成机理,研究微结构的优化理论,实现按终端用途对现代混凝土进行材料设计的飞跃。 建立现代混凝土的微结构模型之后,我们需要将其与宏观性能有机的联 系起来。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将探讨微结构对现代混凝土弹性系数的影响,确 定典型的代表性体积单元,通过多尺度过渡途径,确定微结构与宏观本构之间 的联系,建立力学宏观本构关系及基于多孔介质力学的混凝土传输本构关系。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 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非油气采矿权 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 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4.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5.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6.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它主矿种。 7.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0.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 13.应缴纳釆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 14.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采矿权人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转让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15.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及扩大开采规模填写此项,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不涉及以上三种变更情况的,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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