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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告知书(初次)

鉴定告知书(初次)
鉴定告知书(初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告知书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提出鉴定申请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明确知晓国家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工因工负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二)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认;(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五)工伤职工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工伤职工康复的确认;(八)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九)其他受有关部门或组织委托以及当事双方共同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工伤经治疗和康复,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或终结)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作出工伤认定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表》,仔细阅读《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并签字,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份;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按病历管理规定复制的病历资料(病案首页,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CT、X光、医学检验、B超等检查报告)有效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鲜章和骑缝章);

(四)申请复查鉴定的,应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责任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五)申请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证明;

(六)申请疾病与工伤关联确认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医疗诊断证明;

(七)申请委托鉴定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书(如为当事双方共同委托的需出具双方的委托书),并填写《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八)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应30日内补齐全部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补齐的,视为未提出鉴定申请。补齐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鉴办核对(核对后原件退持有人)。

五、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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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被鉴定人有特殊情况不能按通知到达鉴定现场,应书面说明理由,经劳鉴办同意后延期接受鉴定;申请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时限内。被鉴定人行动不便,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经劳鉴办审核同意后,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人无正当理由,在90日内有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劳鉴办通知到达鉴定现场的,或拒不接受鉴定专家组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视为拒不接受鉴定,本次鉴定终止,按相关政策处理其工伤待遇。

七、鉴定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鉴定费;相关鉴定检查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据实收取。已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鉴定费和检查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鉴定费和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鉴定费和相关检查费由申请人承担:

(一)复查、再次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二)停工留薪期确认为不延长的;(三)鉴定结论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的;(四)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其他受委托鉴定的。

八、其他

(一)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全面真实,因提供材料不客观真实而影响鉴定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提交材料需要存档,如有需要请提交前复印留存。

(三)鉴定专家从全市专家库随机抽取,当事人各方认为鉴定专家和工作人员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可提供证据并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情以《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的部位为依据,超出认定范围的不予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被鉴定人鉴定时伤残情况的判定,以前伤情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五)用人单位不到鉴定现场,不影响鉴定结论作出;用人单位不配合完成鉴定专家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申请鉴定,两次及以上拒绝垫付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九、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及其近亲属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提供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各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得对各种原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也不得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已仔细阅读了解,我同意并自愿申请鉴定。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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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在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前,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司法鉴定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鉴定意见存在不被采信的风险。鉴定意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之一,属于鉴定人的专 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等采信方的审查和判断,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二、鉴定意见存在不明确的风险。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因受鉴定材料、科学 发展水平和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有时可能得不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三、鉴定意见存在于申请人的愿望不一致的风险。司法鉴定活动遵循合法、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处于中立地位,依法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鉴定意见对委托人(申请人)可能有利,也可能对委托人(申请人)不利。 四、鉴定意见可能存在不能客观反应真实情况的风险。鉴定意见是司法鉴定人根据委托 人(申请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以及鉴定经验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判断的一种倾向性意见。受制于技术水平,可能存在不能客观反应真实情况的风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只有办案机关等采信方才能决定是否采信,其他主体无权受理关于司法鉴定意见意义的投诉,更无权变更或撤销司法鉴定意见。 五、委托鉴定事项不当的风险。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恰当,是否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 关联性由委托人(申请人)负责,司法鉴定人严格依据委托人(申请人)提出的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鉴定,无权在鉴定过程中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修改或补充。 六、对自行委托鉴定提出异议的风险。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另一 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办案机关或者其他委托人可能准许。 七、鉴定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的风险。司法鉴定人依据委托人(申请人)提供的鉴定材 料进行鉴定,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委托人(申请人)负责。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通过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等法定途径解决。 八、为对己不利的鉴定意见被采信并出具鉴定费用的风险。司法鉴定收费遵循公开公平、 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鉴定费用最终由哪一方承担,由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一并决定,司法鉴定申请方存在为对己不利的鉴定意见出具鉴定费用的风险。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因为不清楚劳动仲裁的程序与受理范围,导致一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走了许多冤枉路,只有清楚了解这些,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本着依法、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进行受理。由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您,请认真阅读,了解并同意后签字确认。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自愿的民事行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依法受理鉴定申请,请被鉴定人和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应全面、真实,因提供的资料不客观真实而影响鉴定结论的,风险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按程序一经办理受理手续,所提交的复印资料由鉴定中心建立档案存档,不予退还。 三、工伤鉴定伤情范围以工伤认定书确认的伤残部位为依据;病退休(职)鉴定等以单位盖章填写的伤情范围为准;委托鉴定以委托方确认的伤情范围为准。超出确认范围的伤情不予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被鉴定人伤情的现有状况依据相关鉴定标准进行判定,以前伤情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各项鉴定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两项标准进行评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由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根据鉴定标准通过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意见,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无权定级。 六、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鉴定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当事双方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 七、工伤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一级到十级中的任何一级,也可能是未达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完全护理依

检验结果告知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 ()第号 : 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见附件。 依据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特此告知。 当事人签收:(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送当事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某某市纤维检所 关于检验检测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局质量科: 为贯彻落实总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整体部署,有效提升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水平,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在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有关要求,我所就整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结合中心业务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自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总局、省市局关于开展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的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和各室主任为成员的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活动的有序开展。按照国家总局、省局活动方案和统一要求,结合我所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某某市纤维检验所《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整顿方案》,对整顿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整顿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统一职工思想认识,保证活动顺利展开 我所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总局和省局的有关文件,切实提高职工对检测工作在质检事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照总局的有关部署和维护质量安全的一贯要求,分析在检测工作管理上思想认识的差距,检查了在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 系,明确了我所在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的功能定位,摆正了作为履行质检行政执法职责的监督抽查等检测行为与开展社会委托检测行为的关系,加强和完善对这两种不同性质检测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正确履行职能。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 我所尽管加强了实验室内部管理,但在质量体系运行和各项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急需完善的地方,需要各检验室及全体职工引以为戒,并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局要求从管理体系运行、环境条件、检测人员、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检验工作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按照《开展检验检测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所从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制度落实、人员管理和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照《整顿工作检查考核情况表》,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现将存在的问题自查如下。 1、有检验检测方面的制度,但检测责任制度和处理申诉投诉制度不健全。针对申诉投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所健全了投诉和缺陷处理程序。 2、有专职的监督员,但监督员履行职责不到位。针对监督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我所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

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目录及样本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司法鉴定意见书 3.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 4.终止鉴定告知书 5.司法鉴定复核意见 6.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 7.司法鉴定告知书

文书1 司法鉴定委托书 编号:

注: 1、“编号”由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及序号组成。 2、“委托鉴定事项”用于描述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 3、在“鉴定材料”一项,应当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 等,如果鉴定材料较多,可另附《鉴定材料清单》。 4、关于“预计费用及收取方式”,应当列出费用计算方式;概算的鉴定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其 他费用应尽量列明所有可能的费用,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收取方式、结算方式,如预收、后付或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退还鉴定费的情形等。 5、在“鉴定风险提示”一项,鉴定机构可增加其他的风险告知内容,有必要的,可另行签订风 险告知书。

文书2 ×××司法鉴定中心(所)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

声明 1.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鉴定的科学规律和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非法干预。 2.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3. 使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4. 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地址:××省××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递交的申诉书如何写?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给大家收集的向检察院申诉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诉人:毛xx 男 xxxx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 xx奉化人居民住址:奉化市xx路x号 被申诉人: xx省卫生厅住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杨xx 职务: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申诉事项 请求撤销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责令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人以被申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被申诉人在原审法院庭审中,向法庭递交一份书证时,但没有说明这份书证内容,而作为专业与法律打交道的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却又没有将被申诉人所递交的书证,让申诉人质证、认证,纯粹属于司法明显不公的审理行为。(见xxxx年11月15日上城区法院开庭笔录第二页倒数第四行起。。。。。。),正因为没有质证、认证,就由此导致本案的诉讼,受到莫名其妙的败诉。如此审理行为,已经违反《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因此来讲,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所提及的“。。。。。。且在一审庭审中向你举证并亦经你质证。。。。。。”之事,不符合笔录中所写的事实。而且当时法庭拒绝本人复印庭审材料。由于年年申诉、上访,时过若干年后,在律师的指点和提醒下,申诉人就在法院档案室,竟意外发现有一份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当事人身份,向宁波市卫生局申请,对毛xx耳聋提请省职业病诊断机构重新诊断的函。在此情况下,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得到了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的诊断文件,由此就被原审法院采纳,并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是造成申诉人对本案行政诉讼案的败诉的原因。申诉人认为,原审法院采纳复议机关得到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已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而且,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同样也违反《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作为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同样也违反《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章程》第九条申请鉴定,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一、案情简介罗某,男,出生于1940年4月8日,现年已达72周岁,从2006年起,被市某棉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雇请从事棉花打包工作,2011年11月21日,在打包时不慎左小手指被打包机打伤。 二、申请仲裁2012年3月26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棉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法律、政策,认为罗某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后从事劳务工作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对象,但罗某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即向罗某出具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了相关理由。三、提起行政诉讼罗某对仲裁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行政庭起诉,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被告,要求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四、案件分析因原告罗某不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2年3月36日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天劳人仲不字[2012]3号),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撤销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重新作出劳动关系认定一案,被告作为诉讼答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答辩如下: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依据法律规定对原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62883991.html,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在当今的职业生活中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私下解决,或者利用简便的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二、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根据《条例》规定,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三、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

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 以下是学优评语网的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一些关于家长通知书的家长评语,供参考阅读。 1、你聪明伶俐,思维敏捷,优美的文字令老师赞叹!同学们也羡慕你。但不知为什么,你的心里似乎找不对集体的位置。似乎总有同学来打你的“小报告”。并且,老师很难在你身上找到那样那我们每个同学都相当重要的东西--上进心。假如你能纠正你的这些不良态度,老师相信,你将是最棒的!努力吧! 2、以前性格内向的她从不爱讲话,自从上了小学性格开朗了很多,吃饭也比以前进步了很多,这都要感谢老师的培养,希望以后有更加努力的表现。一切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心的感激;一切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培养,慢慢的,你们的教育家长会接受,社会会认可,谢谢。 3、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有进取心,是大家族中公认的好孩子。但学习方面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四年级的成绩不太理想。希望在新的学期里在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下秉承严谨、了学的作风,上课认真听讲、课后仔细及时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新学期里总结经验思考自己的学习方法,再加上努力认真的学习,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一定能把成绩提高。相信庄梓灵会努力的! 4、希望李老师在数学上指导XX克服马虎大意的缺点,把知识学深学透。以利于他的成绩稳步发展,避免大起大落现象的出现。希望杨老师对郭磊这样小学没学过英语的学生,予以更多的关注,以利于学生完成从小学到中学的顺利过渡。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熟练朗

读和背诵英语课文。提倡学生课余听英语磁带,以提高学生的听力水平!也请杨老师注意休息,别累坏了身体。。。 5、到新的环境能迅速适应;本学期英语提高很快,数学也有提高,语文有所退步,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书写有所改善,仍需改进家长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家长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希望以后能认真学习,多锻炼身体,交上几个好朋友。 6、希望xxx发扬自己的优点,努力学好专业课,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公益活动。同时也希望校方多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如改善热水的使用和宿舍生活用品等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学生全心全意地去学习。 7.从xxx成绩单来看,专业成绩算得上优秀,但有一科作弊现象,此做法极不应该,应予以批评,开学后请给予机会补考,xxx在外面租房住,请打出措施,严格按学校制度考勤。 8.常言道:养大靠父母,成才赖导师。望以“锥刺股,头悬梁。”古人为借鉴,方能“乔木栖大雕,严师出高徒。”中华美术,博大精深,艺术生涯,务求精益求精,方达彼岸。拜托导师,xxx画龙给予点睛。为父望女成凤心切也。 9.由于其学习基础不是很好,尽管努力了,但成绩还是不是很满意家长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文章家长通知书家长评语大全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这么好的学习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没有真本领又如何在激烈竞争的人生中立身!新学期又开始了,家长的期盼又汇进匆匆送女儿返校的学途中!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制度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制度 篇一: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司法鉴定当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风险告知如下:一、鉴定意见存在不被采信的风险 鉴定意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之一,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二、鉴定意见存在不明确的风险 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受到鉴定材料、科学发展水平和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有时可能得不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三、鉴定意见存在与申请人的愿望不一致的风险 司法鉴定活动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处于中立地位,鉴定意见对当事人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与鉴定申请方没有必然的联系。 四、鉴定意见可能存在不能客观反应真实情况的风险 鉴定意见是司法鉴定人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以及鉴定经验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判断的一种倾向性意见,受限于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可能存在不能客观反应真实情况的

风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五、委托鉴定事项不当的风险 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恰当,是否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由委托方负责,司法鉴定人严格依据委托方提出的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鉴定,无权在鉴定过程中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修改或补充。 六、自行委托鉴定对方提出异议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七、鉴定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的风险 司法鉴定人依据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委托人负责。 八、为对已不利的鉴定意见出具鉴定费用的风险 司法鉴定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鉴定费用最终由哪一方承担,由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一并决定,司法鉴定申请方存在为对已不利的鉴定意见出具鉴定费用的风险。 司法鉴定机构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当事人)签名年 月日 篇二: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司法鉴定告知书

精品文档 司法鉴定告知书 一、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材料,并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不实材料产生的不良后果,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概不负责。 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照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鉴定,委托人、当事人不得要求或暗示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由于受到鉴定材料的限制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时无法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四、因鉴定工作的需要,可能会耗尽鉴定材料或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坏。 五、如果存在涉及鉴定活动的民族习俗等有关禁忌,请在鉴定工作开始前告知司法鉴定人。 六、因鉴定工作的需要,有下列情形的,需要委托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监护人到场见证并签名。现场见证时,不得影响鉴定工作的独立性,不得干扰鉴定工作正常开展。未经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同意,不得拍照、摄像或者录音。 1. 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 2. 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3. 需要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 4. 需要进行尸体解剖 七、因鉴定工作的需要,委托人或者当事人获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八、鉴定意见属于专业意见,是否成为定案根据,由办案机关经审查判断后作出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九、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

鉴定等方式解决。 精品文档 十、有下列情形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终止鉴定工作: (一)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二)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四)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五)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六)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七)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八)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九)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被告知人签名:() 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三篇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三篇 篇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 同志: 您于20XX年8月23日参加了“省县人民医院”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的规定,现将检查结果、“结论及处理意见”如实向你告知(见附《20XX年度体检结果一览表》)。若有异常项目,请您按照“体检结果一览表”上的要求,及时到医院进行复查,以确保您的身体健康。 被告知人签字:

篇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书(正本) □岗中体检告知□离岗体检告知■复检告知□监护告知 编号:(2016)第 001 号 _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及公司《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您所在公司_ __从事_ _工作,该场所存在_噪音、其他粉尘、乙醇___ 职业危害因素,长期接触该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可能会导致_噪声聋、尘肺_等_ 职业性疾病,公司已为您配备了_耳塞、防毒口罩、滤毒盒口罩、橡胶手套_劳动防护用品来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对您的伤害。公司按法定要求于_2016_年_07_月 _31日依法( □安排您职业病健康体检(岗中)体检■安排您职业病健康体检(岗中)体检复检□离岗体检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告知您体检结果: □体检/复检/离岗结果正常(复检的可回原岗、离岗体检的可办理离职手续)■体检有异常(以下内容告知) 体检/复检报告结论:左耳2Khz 32db;右耳2khz 32db 双耳语频听阈位移 公司为您解读以上内容,您出现了_电测听左耳2khz 32db 右耳2khz 32db 左耳3khz 34db 右耳3khz 39db____检测值__32db___,国家标准为__≤20db____ 为健康值,您可能因工作场所的 _噪音__职业病危害因素伤害,该异常不代表您已罹患疾病。 属于离岗体检的,根据法律规定,因离岗体检不合格公司依法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得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

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 百度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百度。 篇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耒民三初字第号原告刘满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耒阳市竹市镇金钩村组,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肖俊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耒阳市城北中路百里塘号。 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耒阳市东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沈思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雄全,湖南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满华为与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吴琼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曹耒河、蒋小英参加的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代理书记员秦倩担任记录。 原告刘满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肖俊武,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雄全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于年月日应聘到被告公司工作,从事针车工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年月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月日止。 年月日上午,原告上班时,在车线过程中,因赶工序有几双鞋没及时换线,被管理人员伍某发现,月日,被告以原告不服从安排、态度恶劣为由,将原告辞退,单方解除了与原告的劳动合同。 被告单方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耒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耒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和耒阳市人民法院()耒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年月日百度,原告就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和劳动失业保险金一事向耒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会不予受理。 请求判令:、被告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失业保险金元。 原告为支付其诉讼主张,了以下证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被告质证无异议。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证明本案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被告质证无异议。 、耒阳市人民法院()耒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被告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判决书没有显示原告证据证明被告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鉴定告知书(初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告知书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提出鉴定申请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明确知晓国家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工因工负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二)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认;(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五)工伤职工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工伤职工康复的确认;(八)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九)其他受有关部门或组织委托以及当事双方共同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工伤经治疗和康复,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或终结)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作出工伤认定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表》,仔细阅读《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并签字,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份;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按病历管理规定复制的病历资料(病案首页,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CT、X光、医学检验、B超等检查报告)有效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鲜章和骑缝章); (四)申请复查鉴定的,应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责任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五)申请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证明; (六)申请疾病与工伤关联确认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医疗诊断证明; (七)申请委托鉴定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书(如为当事双方共同委托的需出具双方的委托书),并填写《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八)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应30日内补齐全部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补齐的,视为未提出鉴定申请。补齐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鉴办核对(核对后原件退持有人)。 五、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 —1—

教师、学生申诉规章制度2016

大河路中心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3、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 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 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校务会议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校务会议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校务会议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举证通知书范文

举证通知书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 1、证明劳动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 3、确定争议标的数额的证据; 4、证明案件是否已由其他仲裁委员会受理或审理过的证据; 5、其他与案件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以及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完成举证。确需延长举证时限的,须经仲裁庭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举证。 三、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并按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应当在仲裁庭审理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要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书证与物证应当提交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审理时当事人对书证与物证的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要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证人名单,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员和当事人要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四、当事人应当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否则,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败诉后果。 - 1 -

通知书 素质评价评语大全

你性情温和,言语不多,但待人诚恳、礼貌,作风踏实,品学兼优,热爱班级,关爱同学,勤奋好学,常与同学探讨,思维敏捷,成绩优良。愿你扎实各科学习基础,常抓不懈,争创一流! 你思想纯朴,待人随和、诚恳,处事稳重,同学关系好,热爱集体,乐意助人是你的美德。爱好广泛、知识面较宽,对自然、人生的美丽有一份执着信念。学习认真,上进心也强。愿你坚持不懈,多一份朝气与冲劲,做一个强者、胜利者! 我特别欣赏你具有男孩子的个性:直爽。你快人快语,直抒胸襟,你办事利索、果断,不拖泥带水,你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证明你是一个思维敏捷的女孩。愿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做一个强者、胜利者! 你思想纯朴,待人随和、诚恳,处事稳重,同学关系好,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是你的美德。爱好广泛。知识面较宽,学习认真,上进心强、但功课起伏较大。相信你会不断总结,好好把握今天,早日腾飞! 你性情温和、言语不多,但待人诚恳、礼貌。你思想健康,要求进步。你学习渴望进步,但还缺乏刻苦钻研精神、缺乏正确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还无起色,平时值日工作做得不够好。愿你振作起来,增强信心,永不厌倦、永远进取! 你是一个内向、诚实的男孩,能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与同学团结友爱,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校艺术节活动中,与陈虎生合作的相声获得了一致的好评,学习自觉,成绩优良。愿你活泼可爱,全面进步! 你为人正直、真诚,集体荣誉感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行为举止文明,学习认真,有充分的自信心,有敏捷的思维,学习自主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如果在平时学习中能统筹兼顾,扎实文科科目基础学习,成绩会更上一层楼。 还记得吗?100米、200米跑道上你奋力冲刺的一刻,有多少人为你呐喊、为你加油、为你喝彩,而当时的我,好激动、好兴奋!自此,那一幕便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你学习也很努力,工作态度一丝不苟,并具有设计特长,你为班级争得了许许多多的荣誉,我感谢你!继续努力吧,我深深地为你祝福! 你性情温和,言语不多,但待人诚恳、礼貌。作风踏实,办事认真。严格遵守班级和宿舍纪律,热爱集体,关爱同学。学习上有一定的钻研精神,但学习效率不高,功课起伏较大。愿你在学习过程中,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你性情敦厚,诚实可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行为举止文明,学习认真,有充分的自信心,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学习自主能力有较大提高,前半学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自觉遵守纪律,学习有点马虎,后半学期,勇于改正缺点,有明显进步。愿你多多努力,永不停息,勇攀高峰! 你朴实无华,思想健康,积极上进,你身处逆境,却永不退缩,你不追求享受、只追求方方面面的进步,我为你感到无比的高兴,希望你做生活的强者,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我会永远支持你、祝福你!前进的道路是坎坷的,愿你做一个无畏的勇士,采撷最美丽的花朵! 你平凡而又朴实、聪明而又大方,军训时:你的歌声、你指挥大家唱歌的神情已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课后你活跃在同学中、活跃在班级活动中,我感激你。你为了学生的长进正在不断追求中,我祝福你:祝福好运伴随你,祝福成功伴随你!

江文华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合社劳动协定纠纷上诉案.doc

江文华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合社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82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文华,男,1972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平市马皮乡加石村9队40号。 ???委托代理人张伯权、蒋建平,均系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大岗西路3号。 合社。? ????法定代表人刘顺英,社长。??? ?委托代理人戴斌,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志勇,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江文华因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一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8月19日询问了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张伯权、蒋建平,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刘顺英及委托代理人戴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于1996年3月进入樵东印染厂从事定型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至2002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工资按件计,但每月不低于430元。根据上级有关企业转制的精神,百东经联社决定将樵东印染厂的资产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转让,并向原告提前支付劳动合同期限内2002年11月、12月的最低工资共计860元。2002年11月7日,原告签字领取了上述两个月的最低工资共860

元。同年11月12日,百东经联社(甲方)与汤运强(乙方)签订了《南海市西樵樵东印染厂资产转让合同》一份,将樵东印染厂资产转让给汤运强,其中约定“乙方无条件接转录用原樵东印染厂员工,保持所有员工劳动关系,并连续计算工龄,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如出现劳动纠纷由甲乙方共同协同处理。”樵东印染厂转制后,注册成立了新企业南海市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原告与新企业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并已领取了新企业发放的2002年11月工资256元、12月工资747元、2003年1月工资1001元。原告认为自己被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于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月10日非正式地向原南海市劳动局西樵分局反映情况和要求劳动仲裁。2003年1月20日,原告委托律师正式向原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年1月24日,该仲裁委员会以原告的仲裁申请已超过劳动争议受理时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原告于2003年2月8日收到《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后,于同年2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樵东印染厂是由被告百东经联社出资组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百东经联社根据上级有关企业转制精神,于2002年11月将该厂资产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给了汤运强。2003年1月28日,被告向南海区工商局申请注销了樵东印染厂。 ???原审判决认为: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一、原告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是否已过劳动争议仲裁期限。2002年11月7日,原告收取2002年11月、12月的最低工资共860元后认为还应获得经济补偿金,原告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即2002年11月7日)应认定为劳动争议发生日。直到2003年1月20日,原告正式向原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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