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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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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海沧货运通道工程A标项目经理部。

2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衣物、鞋和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赤膊、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2施工作业中,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的正确指挥和监督人员的纠正指令,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职岗位工作。

2.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流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等不得故意损坏、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5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攀爬脚手架、模板等临时设施上下。

2.6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吸烟。

2.7在高空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包括地面向基坑投掷物料,必须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严防失控从高空向下掉落。

2.8工作现场严禁打牌、打闹、斗殴、未经上级批准盖棚搭铺睡觉,以及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不文明行为。

2.9施工区域严禁下河游泳、洗澡。

2.10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场工作人员发现后有责任立即劝其退出工作现场;对不听劝未退出工作现场的,应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带领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工作现场。

2.11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向上级报告。

2.12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环保活动。

2.13施工现场有详细的场地平面布置图,并按布置图进行布置。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按规封闭,规模适宜,布置合理,节约土地,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和文明施工要求。

2.14施工现场场地平顺,道路平坦通畅,场内植树种草绿化,便道、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梁场等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硬化,排水通畅,设有专人日常养护维护,清场平路,晴洒水抑尘,雨清沟防堵。

2.15施工便道满足车辆要求,路面中高侧低,排水横坡不小于2%,两侧护坡稳固,采用砂土袋堆码时自下而上各层错压、逐层缩进;两侧按需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沟宽宜大于40cm,沟壁稳定;横跨水道时应设涵管,不堵原水系;道路边线、沟线平顺整齐,并每500m设有专人进行日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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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电力线路、配电柜箱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架设、安装,整齐牢靠。水风管道平顺直,接头严密,安稳支牢,弯少成钝角。

2.17现场物料机具分区分类堆码存放、整齐规范,且符合安全质量保证要求,标识统一规范、齐全正确,垃圾废弃物定点放置。

2.18施工现场危险场所设置警戒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器材,标志规范正确,器材设施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效。

2.19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20合理设置现场出入口,出入口设有牌楼、指向标牌,并在适宜处设有项目公示牌,与其他项目部施工交界处设有区分标志。标志标牌按规定的统一规格式样制作,书写规范。

2.21项目部应在合适醒目位置悬挂本单位铭牌,部室悬挂部室铭牌,区内设有旗帜、宣传栏、厂务公开栏、消防平面图,会议室挂有工程概况牌、组织机构图、施工形象进度图、安全质量与环保保证体系图,部室挂有职责牌。

2.22宣传栏、厂务公开栏按月更新内容,内容满足各期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的需要。

2.23管理人员工作时佩戴上岗证。重大活动按要求统一着装。

2.24办公区、生活区内整洁、绿化,办公室、生活设施场所干净卫生、通风保温,有文化体育设施,有安全保卫,用电、消防符合规定,有卫生、消防责任牌。

2.25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夏季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防寒保暖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配置有规定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清楚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要求。

2.26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2.27严禁在作业区擅自动火取暖,严禁在办公室、库房、作业场所、寝室内做饭。

2.28旗帜、标志、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器材污染、损坏、丢失应及时清洗、修复、恢复。

2.2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符合项目部实际。有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管理,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30定期开展环保教育培训,或落实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新进场、工种转换前安全教育培训时,有环保教育培训内容。

2.31每季举办一期环保宣传教育。按需设置环保宣传、警示标牌。

2.32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应有环保技术措施,包括应急措施。环保技术措施符合项目部施工作业实际,完整正确,指导性、可操作性强。

2.33施工前进行方案和作业交底时,有环保交底内容。

2.34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2.35现场实施的环保措施符合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2.36工程日志施工环保内容填写正确完整,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2.37项目部每月组织有环保检查。

2.38建立项目部环保问题库,明确责任人,落实问题的登记、复查和消号。

2.39按时上报项目部环保工作月度小结、半年度总结和各期报表。

2.40在取土场取土前,严格按照规定对耕作层进行处理和保护,弃土场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

2.41运送砂石、混凝土等材料、弃土废渣等垃圾废弃物时,采取有效防漏措施,不得污染道路。- 2 -

2.42施工现场使用、维修机械设备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污,使用、拌制砂浆、混凝土应有容器或垫板盛放,不得污染材料机具和土地水源,不得污染工程产品。

2.43施工噪音严格控制在规范标准之内。

2.44施工或生活污水废水泥浆按规定处理后排放,弃土废渣等垃圾废弃物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弃倒,不得直排乱倒污染水源土地。

2.45工完料尽场地清。辅助施工开挖的沟、坑应及时回填平整,并按要求进行绿化。承台、墩身完工后3日内应完成基坑回填、墩间场地平整清理并种上草。

2.46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3 机械设备安全作业标准

3.1有项目部领导分管机械设备工作,配有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经过专业培训,达到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3专职机管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参加相关的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

3.4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义务和责任,应有专职机管员参与合同会签,严禁机械设备先进场再签合同。

3.5学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独立操作机械设备。

3.6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清楚该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

3.7机械设备旁应设置有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司机职责牌。小型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牌和职责牌在操作车间醒目、便于观看的位置集中安挂。

3.8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管理台帐、工作记录规范齐全,规定的技术资料、合格证明等资料证书齐全完整有效,填写及时真实完整。有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工专项花名册、特种设备专项台帐、机械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3.9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养护、包保管,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

3.10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技术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3.11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备案证明、使用登记证明等材料,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证明。由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

3.12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准入制度,机械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其主要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应齐全有效,技术性能状况良好,设备铭牌完好清晰,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场。验收记录内容完整,签字齐全。

3.14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规定不准再使用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有安全隐患或带有故障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

3.15固定式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基础。机械设备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露天电机应有防雨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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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机械设备每班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运行状况正常,了解熟悉工作环境条件后,方可进行使用操作。检查情况填入运转记录。

3.17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18机械设备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与铭牌相符。

3.1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衣鞋帽和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3.20机械设备作业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按照机械设备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规范操作。

3.21严禁操作人员疲劳作业和超负荷、拼设备等违章违规使用行为。

3.22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不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3.23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机械设备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24不得用手触摸运行和运转中的刀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

3.25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允许外,严禁对运行、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3.26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只得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先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做好安全防护。

3.27机械设备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3.2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检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保持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3.29机房、操作室及机械设备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置消防器材。

3.30施工区内道路与公路、乡村小道平面交叉道口附近应安置昼夜可用的限速标志、注意进出车辆的提示标志和禁止无关车辆入内通行的禁入标志。道口以外施工便道,每500m(约10个电杆)应设一限速标志。

3.31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搬动。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或重新安置,搬动的要及时复位。

3.32除另有规定外,进入施工区内的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3.33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一慢二看三通过”,显示信号,减速鸣笛,注意观察。3.34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高、超长、超重超标装载行车。

3.35车辆陷车后,若用其他车辆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3.36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进行卸荷处理,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37机械设备作业休息停机间隙、使用后及办理交接时,操作人员应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消除问题隐患,保持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并将有关情况填入运转、交接记录。

3.38寒冷季节前,项目部应采取机械寒冷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机械设备进行换季保养,做好防寒物资供应,并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保证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3.39机械设备每班操作人员应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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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项目部应根据使用情况,按机械设备保养有关规定,落实机械修理、维护保养,有关情况应记入维修保养记录。

3.41大(项)修理后的机械设备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2挂篮、移动模架、架桥机等施工大型专用设备(含大临结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定人定点定部位定检查内容定责任“五定”措施进行工序检查并签证,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器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3.43机械设备发生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3.44每半月进行的起重等大型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有项目部领导带队,有专职机管员、起重司机参加,有专门的检查签证表。

3.45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机械设备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4 现场物资安全作业标准

4.1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物资存放场,施工作业场所应设有相对独立的区域,集中存放材料、构配件等物资。专门存放场四周应有围墙或围栏封闭。

4.2物资存放场所内,地面应平整硬化,排水良好,不积水;道路应平坦通畅,无坑沟和起吊装卸作业阻碍物。专门存放场出入口应设有交通限速、警示、提示标志。

4.3库房或管理室内醒目位置应挂有物资管理制度,物资管理人员、保卫人员职责牌。

4.4进场物资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进场入库。各种材料进场应有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物资管理台帐、记录应齐全完整。

4.5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规范完整,记录及时、正确,合格证齐全,具有可追溯性。

4.6各类物资应分区分库存放,按品种、类型、规格等堆码,整齐稳固,合理垫盖,防水防潮,标识明显、规范、齐全,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

4.7各种物资堆放应做到横平竖直、边线整齐,钢筋等条形物件应一头齐、一条线,预制板块等规则物件应成方、面平线直,砂子碎石散状材料应成堆。

4.8材料标识牌应标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标号、厂家、出厂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生产过程构件标识牌应标明名称、使用部位、检验状态等内容,其他物资的标识应符合规定。标识内容填写正确,与所标物资相符。

4.9待检、在检材料、构配件不得与已检合格材料、构配件混放。

4.10存放预制梁、钢梁、桩管等大型物件、叠放超高或大宗物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存放作业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4.11大型物件存放、超高或大宗物件叠放期间,应定人定期定内容进行检查,问题有处理,处理结果有验证。雨季或大风暴雨过后,应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险情。

4.12金属材料、构配件及木材等物资的底部应加设垫木垫块,防潮防雨物资应设置防潮防雨设施,防止物资触地受到污染和受潮变质损坏。固定存放处所的垫高离地不得低于30cm。

4.13垫木垫块的基础应坚固牢靠,垫木垫块的顶面应同处一水平面且间距适度,防止物资因垫木垫块不当而变形、损坏。

4.14堆放易滑滚的物件应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摆放易滑滚的物件应采取止滑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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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堆放钢板、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垫木垂向应成一直线。不得斜放斜靠。

4.16片石堆高不超过1m,条石、块石堆高不超过1.5m,砖块堆高不得超过2m,并平置堆放,互相叠压。

4.17人工堆放袋装、桶装、罐装等材料和构配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4.18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4.19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并保持30m的距离,同时距其他建筑物不得小于25m。

4.20可燃易燃易爆物资存放场库应在明显处设置醒目的禁火警示标志,严格动火管理。必须使用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消防措施。

4.21可燃易燃易爆物资存放场库和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

4.22物资存放场所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每50m2材料仓场至少1个4kg干粉灭火器,可燃易燃易爆物品、油料仓场至少2个,每增50m2增1个,值班室2个。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高度一般不高于1.5m。

4.23应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存在问题时必须立即修复或重置。应指定专人看管消防设施器材,每半月检查1次并记录。

4.24库管、保卫等相关人员会使用配置的消防器具。

4.25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4.26临时油库应专门设置,用2m 高铁丝网或围墙围起,挂有油库安全规定、“油库重地、严禁烟火”等警示牌,派有专人看管。

4.27临时油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并配置有砂箱、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库内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在库内、通道上堆放杂物。

4.28临时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电源开关箱应设置在库外,库内灯具应设置为防爆灯具。4.29临时油库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按规定安装的避雷针,应定期检查测试,雨季来临前必须检测,不合格者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4.30物资存放场所应整洁卫生,无积尘、无杂草,垃圾废弃物应定点放置、定期清运。

4.31库管员每天上班应检查仓库门窗封锁有无异状,下班应断开电源,关好门窗。

4.32物资存放场所应有人员值守保卫,核查出库物资,防止物资被盗丢失。

4.33搬运装卸作业应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方案执行,严禁野蛮装卸,损机毁物。

4.34搬运装卸超宽超高超长大型物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4.35载重汽车装载物件应捆绑稳固牢靠。卸物解绳前,应检查物件稳定情况,发现失稳或有失稳可能时,必须在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后方可解绳卸物。

4.36轮式机具和圆筒形物件装运时应采取防滚动措施。

4.37自卸汽车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其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使。

4.38自卸汽车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应与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4.39自卸汽车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复位后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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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轮胎式装载机行使中应避免突然转向。铲斗装载后升起行使时,不得急转弯或紧急制动。严禁铲斗载人。

4.41轮胎式装载机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单边受力;运载物料时,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卸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辆。

4.42轮胎式装载机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驾驶室顶无防护板的汽车装料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4.43轮胎式装载机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 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在大于3°的坡面上时,不得前倾卸料。

4.44轮胎式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4.45有轮胎式装载机、自卸汽车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4.46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物资作业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5 施工用电安全作业标准

5.1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机电管理、操作人员清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5.2现场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应有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机电管理人员、电工应参加方案交底,清楚方案的相关内容。

5.3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5.4项目部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新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有安全用电内容。

5.5与施工用电直接相关的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管理或作业前,应进行用电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5.6临时用电装置、线路及其保护设施的安装、维修、移动和拆卸必须由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电工完成,并记入电工工作记录。

5.7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电工安全带;装卸高压熔丝,或打开运行中的电盒等危险作业时应带护目镜。

5.8所有电工安全专用工具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材料结构和尺寸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按规定检验,检查检验情况应记入电工工作记录。

5.9电气设备、电器装置、电源线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有电工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严禁使用“三无”伪劣产品。

5.10施工现场供配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

5.11现场供电站及站内变压器基础稳固,周围用2m以上高围网或围墙围起,设置牢靠醒目的“配电重地,闲人免进”、“高压危险,切勿接近”等警示标牌,并按规定设置避雷针。

5.12供电站内配电室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装置距顶棚不小于0.5m,配有绝缘垫、手套等高压安全用具,4kg干粉灭火器2个。

5.13自备发电机组应有防止反送电连锁装置和措施。

5.14 动力、照明线路采用绝缘线分开架设。架空导线与地面或水面最小距离:电压1kV以下时居民区为6m(非居民区为5m),电压10kV时居民区为

6.5m(非居民区为5.5m),电压35kV以下时居民区为7m(非居民区为6m)。穿墙和埋地敷设线路要穿管保护。

5.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且固定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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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箱的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中心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8~1.6m。

5.16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规范标准,有门、有锁、有警示标识、能防雨,箱内整洁,多路配电标记清晰,进出导线从箱体导线进出口接入穿出。严禁电路混乱、导线直接从箱门进出。

5.17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18开关箱应符合“一机—闸一箱一漏”原则。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5.19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20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5.21熔断器或熔丝规格符合标准,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22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m,移动式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得大于5m。

5.23专用保护零线(PE线)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保护零线(PE线)与工作零线(N线)严禁混接。

5.24保护零线(PE线)上,严禁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保护零线断线。

5.2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做电气连接。

5.26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PE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5.27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圆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5.28动力线应采用五芯橡皮护套电缆,淡蓝色芯线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严禁混用。

5.29现场照明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5.30电源线不得绑、挂、搭、靠在钢筋、钢模板、脚手架等金属物上。

5.31照明应有专用回路漏电保护装置。现场照明灯具有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时必须做保护接零。

5.32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电气装置和灯具。

5.33现场手持作业灯或潮湿、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应按规范要求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低压电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

5.34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照明,架设要牢固,架杆应绝缘,灯距易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严禁安装碘钨灯用于取暖。

5.35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一条线接头不得超过3个,除无接头专用水下电缆外,均不得浸泡在水中。

5.3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5.37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保护接零,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断电加锁。

5.38施工现场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 8 -

物,必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39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电源线路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否则不得进行用电作业。

5.40 7.5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式,且加过载保护装置。

5.41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确认外壳、手柄无裂纹、破损,电缆线及接头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5.42现场作业中人及任何导电物体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最小水平安全操作距离: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时4m,1~10kV时6m,35~110kV时8m;最小垂直安全操作距离: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时6m,1~110kV时7m。

5.43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禁用倒顺开关。

5.44现场作业中,电动机具、电源线不得随地拖拉。

5.45 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执行停电作业,开关把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或有专人监护。

5.46损坏、失效的电器装置、电源线路和保护设施必须立即更换修复,否则,不得进行用电作业。

5.47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器装置和电源线应及时拆除。

5.48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放置杂物,不得在箱上放置物品。

5.49办公、生活(含现场)临时建筑内每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室内照明灯具导线安装应用绝缘子固定,安装带保险插座,不得乱接乱拉。

5.50严禁宿舍寝室、值班休息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5.51大风暴雨过后应立即检查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检查及故障险情排除情况应记入电工工作记录。

5.52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牵连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53有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按时记录,记录完整、真实。

5.54每半月进行的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有项目部领导带队,有专职机管员、电工参加,有专门的检查签证表。

5.55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用电作业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6 电气焊安全作业标准

6.1电气焊作业必须由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电焊工完成。作业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2电气焊作业时电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电焊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不穿化纤质服装。

6.3电气焊场地10m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备有消防器材。6.4电焊机应安放在防雨、防潮、防晒且通风良好的地点,其下方不得有积水。

6.5电焊机外壳应完好无损,且必须接地良好。

6.6安装检修电焊机及其电源开关箱与线路,排除故障,应由电工进行,电焊工不得擅自乱动。

6.7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箱,电源线路及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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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6.8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柱防护罩齐全有效。一次侧线使用橡皮电缆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侧线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当需要加长时,必须相应增加导线截面。

6.9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电源线应分别接在三相电网上,保持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出,不得串接。

6.10电焊机应空载合闸启动,推拉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并侧向操作,一手推拉开关,另一手不准放在任何导体上。

6.11电焊钳应有良好的隔热能力,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并与焊把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

6.12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不得超过3个,接头处必须绝缘良好。

6.13焊把线与地线严禁搭在氧气瓶、起重机钢丝绳等上,接地线应采用电线,不得接在管道、栏杆、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14电焊线、气焊连接胶管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埋设在地下。严禁直接放在龙门起重机轨道上和施工便道上横穿。

6.15在潮湿地点焊接作业,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穿好绝缘鞋。

6.16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应有隔光板。

6.1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6.18严禁对带电设备、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进行焊接和切割。

6.19施焊中间歇停顿、休息,应将焊钳割炬放置在焊接专用工具提箱或面罩上等安全位置,严禁随意放在地上或工件上,不得随处乱挂乱放。

6.20更换作业地点移动焊把线或焊割炬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焊把线、连接胶管爬梯登高。

6.21高处焊接或切割时,没有可靠作业平台时必须挂好安全带,所使用的工具、焊条等物品的管理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6.22高处焊接和切割时,焊接切割的周围和下方要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23对焊机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对焊机不得焊接超过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6.24对焊时,闪光区应设置挡板等安全措施,防止操作及配合人员被钢筋余热或对焊火花烫伤,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6.25遇雷雨雪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6.26气瓶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场时项目部应对气瓶的定期检验情况进行检查,超出规定有效使用期限、未按规定检验的,不得进场,同时做好进场气瓶的使用登记。

6.27氧气瓶、乙炔气瓶应避免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运输时,气瓶须装有瓶帽和放震圈,防止碰断瓶阀。搬运时,应轻抬轻放,严禁从高处滑下和在地面上滚动。吊运时必须用吊篮,严禁用起重设备吊索直接拴挂吊运气瓶。

6.28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存放必须分开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并有防倾倒措施。

6.29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严禁受日光暴晒。

6.30氧气瓶、乙炔瓶防震胶圈、安全帽、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 10 -

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

6.31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胶管是否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6.32减压器与瓶阀连接的螺扣应拧紧,并不少于4~5扣。

6.33乙炔软管(黑色)、氧气软管(红色)不得错装混用,软管老化、损坏严禁使用。

6.34气瓶减压器缺失及损坏,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不得使用。

6.35检查气瓶、焊割炬气密性,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验。

6.36气瓶使用时要固定,防止滚动、倾倒。不得平卧放置使用乙炔瓶。

6.37瓶阀开启时,不得朝向人体,且动作要缓慢。

6.38切割作业时,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m,距明火不得小于10m。因故小于10m时,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消防措施。

6.39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6.40点燃的焊割炬其喷嘴不得与金属物件正面接触,以防造成回火。发生故障应停止操作,进行修理。

6.41氧气瓶内应始终保持正压,不得将气体用尽,至少留有0.05MPa以上压力。

6.42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6.43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再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6.44作业过程中,要防止火花或锋利物件碰撞胶管。

6.45冬天露天施工时,如软管和回火装置冻结,可用热水将其化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

6.46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焊机电源、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阀关好、消除焊料余热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源后,方可离开。

6.47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电气焊作业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7 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标准

7.1使用起重机械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安装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证明等相应资料。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7.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完成。

7.3项目部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新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有起重吊装安全内容。

7.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7.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应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按规定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有关单位审核同意的,不得进入安装拆卸作业。

7.6应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安装拆卸作业,项目部专职机管员、分管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进行现场跟班监督,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到场检查。

7.7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应按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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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或按规定上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验收记录内容完整,签字齐全。

7.8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检验检测报告。

7.9有大型临时结构物、主体工程构筑物的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1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灌筑的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构件模板等凝结在地面或他物上的重物,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12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确认。物件重量不明时,应经技术人员计算确认。

7.13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作业现场有警示标志,按需设置警戒标志。

7.14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时,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与架空线路距离不得小于规定的最小距离:1kv以下,垂直水平方向均1.5m;1~10 kv,垂直3m,水平2m;10~35 kv,垂直4m,水平3.5m;35~110 kv,垂直5m,水平4m;110~220 kv,垂直水平均6m。雨天、潮湿天气适当加大。

7.1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

7.16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才能正式作业。

7.1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吊钩高度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3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发现乱绳应停机重新排列。卷筒两侧边缘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应报废。

7.19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经外观检查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情况,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7.20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度不得短于300mm;非起重用钢丝绳接头,可用索卡连接,但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7.21采用索卡固结接头时,索卡的规格数量与钢丝绳直径匹配情况应符合规定,接头索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索卡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

7.22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接头进行检查。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规定限数时必须更换。

7.2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表面有裂纹、危险断面与钩径有永久变形以及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

7.24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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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环。

7.26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角不得小于30°。

7.27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起吊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

7.28起吊长、大、易晃动物件时,应栓溜绳。

7.29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

7.30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7.31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起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7.32吊装作业时,起重信号工应与起重司机等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正确发出指挥信号,禁止非起重信号工擅自进行指挥或与起重司机等操作人员对话。

7.33吊装作业时,起重司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起重信号工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作业操作,如信号不清,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7.34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起重司机应立即停车。

7.35起重司机在得到起重信号工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

7.36起吊时,应先将重物离地面10~20cm进行试吊,当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器可靠、重物平稳和绑扎牢固,无异常现象后在继续提升。

7.37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物件提升到距离所遇到的障碍物上边缘1m以上。

7.38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启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7.39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落。

7.40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7.41吊装作业时,起重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运重物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7.42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7.43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7.44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起重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7.45作业中遇突发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在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作业。

7.4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7.47物件应堆放指定区域,并按要求堆放,不超过规定高度。

7.48履带、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

7.49履带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规定时不得超过78°。

7.50履带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建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建筑物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在加固后再行通过。

7.5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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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7.5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下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行调整。

7.5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

7.54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55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在驾驶室上方越过。

7.56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挂好吊钩。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7.57履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坚实平整,载荷不得超过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履带起重机带载重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7.58履带、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7.59作业后,履带起重机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汽车、轮胎伸缩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汽车、轮胎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50°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关门加锁。

7.60龙门起重机轨道应平直、无沉陷、无裂纹,轨距、轨面倾斜度应符合要求,轨道螺栓无缺失、无松动。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两端高度差不大于2mm。

7.61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半径。

7.62电缆卷筒力矩符合要求,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7.63龙门起重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各项检查、维修、保养专用设施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7.64不得在龙门起重机的横梁立柱上悬挂影响安全的阻风标牌。

7.65龙门起重机启动前,应在确认金属结构部分紧固件均紧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符合要求,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可靠后,将控制器拨到“0”位,方可接通电源。

7.66龙门起重机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7.67龙门起重机作业时,轨道上、重物通道上不得有障碍物,夹轨器应松开并按规定固定放置。

7.68龙门起重机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变速和倒退,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7.69两台龙门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并有防碰撞措施。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7.70龙门起重机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控制开关放置“0”位。

7.71进行龙门起重机保养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

7.72龙门起重机作业后,应将吊钩提升到横梁与地面中间并距横梁下作业面至少2m以上,起重小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控制开关拨到“0”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揽风绳与地锚或其他物体固定。

7.73卷扬机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司机的位- 14 -

置应能看清信号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7.74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严禁任何人跨越正在卷扬作业的钢丝绳。

7.75各台起重机有运转维修保养记录,按时记录,记录完整、真实。

7.76各台起重机起重司机日常检查有规定的检查内容、有检查结果、有问题处理情况、有签字。

7.77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起重吊装作业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8 水上作业安全标准

8.1水上作业所用船舶应证照齐全有效,须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使用前,项目部应与船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8.2船员应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的船员上岗。

8.3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水上施工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各类施工船舶。

8.4项目部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新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有水上作业安全内容。

8.5水上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清楚水上作业安全须注意的事项。

8.6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防滑软底鞋等安全保护用品,衣着灵便,袖口扎紧。8.7施工区附近水域不得有人游泳、捉鱼摸虾,应在上、下游100m附近设置禁止游泳、非施工船只入内等警示标牌。

8.8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保持与当地气象站、水文站的联系,确保在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和洪水到来之前,做好施工船舶避险、水上施工人员设施安全防护工作。

8.9 6级以上大风、能见度小于50m大雾以及暴雨大雪时,不得进行水上作业,并应做好船舶锚缆等设施的检查与加固。

8.10水上施工使用的各种船舶及通航的施工水域,应按航政部门规定设置各类航行标志。

8.11水上作业平台及工作船应设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应有防滑措施和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临边洞口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张挂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护。

8.12水上作业应配备专用救生船和救生圈、长竹竿、麻绳等救生设备器材,救生器材应放置在作业平台或工作船上方便取用的地方,救生船应有人值班。

8.13应保管好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器材,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8.14水上作业平台及工作船上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8.15夜间水上作业应设置警示灯和足够的照明灯。船舶夜航应保证信号灯完好,停靠码头应亮信号灯示警。

8.16不得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设置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器材,以及警示指示灯具标牌。因作业需要移动,作业完成时应立即恢复。

8.17锚绳抛设区域应设置有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值班,防止其它船只通过挂断锚绳。

8.18应在交通船上醒目位置标识限乘人数,悬挂乘船须知牌。

8.19交通船应严格按定员数载客,严禁超员,甲板上应设置安全围栏,并配备足够救生设备。乘船人员不得强行上船;非驾驶人员,不得操作船只。

8.20交通船航行中,船头、船尾、船帮上不得站立和骑坐,不得集中聚在船的一侧;遇大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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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船上乘人不得来回走动,应服从船员指挥。船到位后,应靠稳拴牢,方可上下。

8.21工程船装货时,不得超载、超宽、超高,偏载,不得妨碍船员的视线;装货时,动作不能过猛,以免砸坏船体;拉缆或系解缆时,应先用语言联系,抛缆绳时,要呼唤“注意”,脚步要站稳,以防落水。

8.22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船舶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倒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经试踏稳定牢固后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8.23开航前应检查本轮及附拖驳船的助航仪器、操作机械、工具、拖带设备、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排除,严禁带病出航。

8.24船舶调头前应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显示灯号、型号、鸣放声号,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及周围环境,在确认无碍他船航行后方可调头。

8.25船舶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以防被链绳带落入水。

8.26当上游的巨大漂浮物、失控船只等威胁施工船只安全时,应立即派出机动船协助避让,同时通知有关人员注意。

8.27使用浮吊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技术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或超幅度吊装。

8.28严禁浮吊前端单角搁浅施工、吊钩横拽起重和主臂与吊钩同时操作。

8.29船舱内应保持干燥,发现积水应立即清除并堵绝水源。

8.30浮吊、拖轮、交通船、救生船应定期进行检修,有浮吊、拖轮、救生船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8.31钢围堰施工应有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并按规定经审批,方案内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围堰设计计算。按规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通过意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8.32钢围堰施工前必须有作业指导书,安装或拆除前有安全技术交底。

8.33钢围堰安装、加固及拆除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8.34钢围堰的安装和拆除,项目部分管领导负责现场组织,项目部专职机管员、分管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进行现场跟班监督,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到场检查。

8.35钢围堰安装后使用前、封底抽水前和拆除前必须进行关键工序安全检查签证,有专门的安全检查签证表,项目部总工程师、分管技术人员、安质部长或专职安全员必须参与检查签证,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8.36新制钢围堰到场后,应进行必要的预拼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造质量验收并编号,填签进场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场投入使用。

8.37钢围堰安装和拆除时,作业区域要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和非施工船只进入作业区。

8.38钢围堰施工前,应先检查吊具、吊点的焊接、进行试吊插打等试验工作。

8.39钢板桩插打前,应检查打桩机制动部件有效,钢丝绳完好无损、润滑良好,桩锤吊钩吊环及保险无变形、损坏。插打过程中,应适当掌握钢丝绳的松弛度。

8.40钢围堰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并有防止起吊后急剧摆动的措施。

8.41运桩应按钢板桩插打顺序合理装船,打桩取桩时,应对称取吊,防止运桩船偏载,出现桩滑动,甚至倾覆。

8.42钢板桩应先上游,再对称依次向两侧插打,最后下游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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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钢板桩插入锁口后,注意锁口阻力影响钢板桩下沉过程中的突然下滑。

8.44暂停打桩作业时,应将桩锤放至船面,不得悬吊在空中。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停机放下桩锤,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45围堰水下混凝土灌注平台必须满铺脚手板,上下层之间需设置踏步扶梯,各层平台均应设置栏杆。

8.46围堰内抽水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支撑结构受力情况,并测量记录围堰内长宽尺寸变化。

8.47拆除钢围堰时,钢板桩和顶层导环的电焊不得预先全部切除,应切除一组拔一组。

8.48钢围堰拔桩时,应先将钢板桩拔松、顶松或打松后再拔。拔不动时,应停拔检查,采取相应措施,严禁硬拔。

8.49拔钢板桩应由下游向上游顺序对称进行。

8.50拔桩时,应有专人检查吊船吃水深度及起重机受力情况,限位装置必须可靠灵敏,以防超载。

8.51有符合项目部实际的溺水、船舶碰撞、防汛防洪应急救援预案。

8.52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文件、上级及项目部与水上作业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9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

9.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应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到高处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9.2从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架子工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使用上岗。

9.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经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工作。

9.4项目部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新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有高处作业安全内容,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5 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软底鞋,衣着灵便、袖口扎紧,并配有工具袋。禁止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

9.6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9.7高处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9.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并有防止物件坠落措施。使用工具有防止脱手坠落伤人措施,用完后随手放入工具袋中。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9.9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9.10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作业面及通道的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暴风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11不得擅自拆除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的必须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

9.12在没有可靠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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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必须安全、可靠。

9.13安全带使用中应避开尖刺和不接触明火,不能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应挂在连接环上。不得私自拆换安全带的各种配件。

9.14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9.15安全带带体上必须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监制的安全标志。

9.16严禁使用超过5年的安全带,安全带进场使用前和使用2年后,应按批量抽样进行冲击试验。

9.17临边、洞口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9.18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或通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还须采取满挂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9.19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9.20临边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9.21防护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方向上,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9.22设置在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小于1.1kN(110kg),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有效的定期检查。

9.23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脚底部应坚实,有防滑措施,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9.2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25同一架移动梯子上不得有2人同时作业。

9.26安全网必须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监制的安全标志和检验部门的质量检验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一批安全网进场后应抽检进行冲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超出产品有效期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作报废处理。

9.27安全立网每个系结点距离不得大于750mm;系结点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每个系结点上,边绳与支撑物紧靠,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

9.28安全网平网应外高里低,以15°为宜,立网底部应与支撑物封严。安装后的安全平网网面不宜绷得过紧,应有一定的松弛度。

9.29多张平网连接使用时,两张网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用与网体材料相同的联结绳连续的锁紧,不得漏锁或形成漏洞。

9.30有专人经常清理网上落物,网内不得有积物。

9.31使用安全网时,立网不得代替平网。

9.32高处作业不得上下重叠,确需上下重叠同时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备。

9.33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等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严禁安排单人作业。

9.34风力达到6级或雷雨暴雨等恶劣气象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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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的安拆应有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并按规定经审批,方案内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围堰设计计算。按规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通过意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36脚手架及操作平台安装拆除作业必须有作业指导书,安装或拆除前有安全技术交底。

9.37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的安装、加固及拆除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9.38编制有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的安装与拆除,项目部分管领导负责现场组织,项目部专职机管员、分管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进行现场跟班监督,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到场检查。

9.39脚手架及操作平台安装后使用前和拆除前必须进行关键工序安全检查签证,有专门的安全检查签证表,项目部总工程师、分管技术人员、安质部长或专职安全员必须参与检查签证,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9.40脚手架搭设前应全面检查使用的材料、配件及其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9.41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痕;钢管两端截面应平直,严禁有毛口、卷口和斜口等现象。

9.42扣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9.43脚手架搭设前地基处理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到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44脚手架及操作平台安装和拆除时,作业区域要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9.45脚手架搭设时应按规定间距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剪刀撑、栏杆要连续布置。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剪刀撑与地面倾角在45°~60°之间。

9.46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扣件式钢管支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在40N2m~65N2m之间(用扭矩扳手检查)。

9.47作业面、走道脚手板铺满,脚手板宽采用20~30cm,两块以上脚手板并列时,采用钢钉联结固定。

9.48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杉木或松木板;不得使用腐朽、虫蛀、扭曲、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

9.49搭设脚手板时,两端采用铁丝固定牢固,避免探头板。

9.50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及高处作业之前,应对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9.51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施工荷载堆放均匀,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9.52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

9.53脚手架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警示高处落物和严禁攀爬。

9.54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的拆除必须经由关键工序安全检查签证,项目部总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不得随意拆除。

9.55脚手架拆除时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当天拆除当天清理;拆下的扣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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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每次探伤作业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的状况和电源,作业时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必要时按规定要求先进行训机操作。 每次探伤作业前应检查控制区,确保在送高压前控制区内无任何人员。作业场所启用时,应围绕控制区边界测量辐射水平,并按不超过 40Gyh-1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其边界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警示标识。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控制区要有警示标志,白天用警示线,夜间用警示灯。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其边界剂量应不大于2.5Gyh-1,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射线探伤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剂量监测仪,进行常规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管理档案,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其个人年剂量限值如下: a)连续5年内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 b)任何单一年份内有效剂量50mSv; c)一月内有效剂量4mSv; d)一周内有效剂量1mSv。 进行探伤作业时,必须考虑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标准规定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防护设施是指对有射线存在区域所采用的防护设施,包括固定式(如射线源和被检材料封闭在内进行辐照的曝光室)和移动式(例如射线源和被检材料在外,保护射线检测工作人员在内部工作用的防护车、可 第 2 页共 4 页

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

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 1.1 目的 为了保证射线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编制本细则。 1.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金属材料板和管的熔化焊焊接接头。 1.3 编制依据 1.3.1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2 检验人员 凡从事射线工作的检验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国家卫生防护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各级别检验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3 准备工作 3.1 技术准备 3.1.1 根据《金属试验委托单》了解被检工件情况,包括材料、规格、焊接种类、焊接位置等。 3.1.2 确定检验工作质量等级、检验比例、数量、对接接头焊接质量验收级别。 3.2 现场情况及现场准备 3.2.1 了解被检工件结构,焊口位置、分布等,对位于一定高度的焊口要搭好拍片架子。 3.2.2 检查焊缝外表面:外观是否符合《焊规》规定要求,是否有影响底片评定的因素存在,存在上述问题时,必须纠正后才能进行透照。 3.3 工艺制订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及现场情况等制订工艺,确定透照方式、投影角度、焦距、曝光参数、象质计指数,还有大管一个口拍几张片、小管几个口拍一张片。以上参数参见具体检验项目的《射线探伤工艺卡》。 3.4 器材 3.4.1 射源或射线机选择 主要根据被检工件的透照厚度及现场情况选择γ射线机或X射线机。 3.4.2 胶片、增感屏及暗盒选择 3.4.2.1 透照用胶片应选用《射规》4.6.1中规定的JI或J2型胶片。胶片在使用前,应对每箱或每盒胶片进行灰雾度的抽查,其本底灰雾度应小于或等于0.3。 3.4.2.2 胶片在裁片、装片、抽片、评片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胶片的划伤。裁纸刀、暗袋、增感屏等应保持清洁和平整,应经常擦拭。在装片、抽片时要轻缓,避免产生静电。要正确持片、不得用手指直接捏住底片表面,防止对底片造成污染。 3.4.2.3 使用金属增感屏进行射线透照时,金属增感屏的材料及前、后屏的厚度应根据不同的射线能量参照《射规》表4的规定选择(具体见《射线探伤工艺卡》)。 3.4.2.4 增感屏的表面应经常擦拭,保持洁净、平整和干燥,以防止产生造成影响底片图像的影像或假缺陷。 3.4.2.5 暗盒尺寸须与胶片及增感屏符合。 3.4.3 屏蔽板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飞院XXX装饰改造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装饰改造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范围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位于8楼南侧。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26日,竣工日期2012年 9月14日,历时51日历天。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3‰。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安全管理工作方式: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目标。 确保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安全组织管理: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系统。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知识教育:我单位对进入工地的职工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 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狠抓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安全检查分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结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

目录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取样总则 (1) 四、操作细则 (2) (1)安全生产 (2) 1.三宝四口五临边 (2) 2.脚手架及卸料平台 (4) 3.安全用电 (11) 4.施工机具 (14) 5.机械设备 (16) 6.基坑支护 (19) 7.防火 (22) (2)文明施工 (23) 1.工完场清 (23) 2.材料堆放 (25) 3. 工地大门、施工通道、场地围合、道路硬化 (26) 4.集中加工区 (27) 5.文字标识 (28)

6.现场办公与住宿 (29)

一、目的 1.通过定期评估,识别并消除项目风险。 2.通过对安全文明和管理风险的整改措施的跟踪和落实,消除施工现场安 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阶段且尚未完成交付的项目,包括公司代建的项目。项目如有分期分区,相应安全文明施工仅检查参与实测实量相应的标段,而不是全项目 三、取样总则 1.随机原则:施工现场所有在建项目(标段)均参评,样板房/销售中心 除外。 2.可追溯原则:所有涉及扣分或风险提示的部位均进行拍照留底。 3.完整原则:所有涉及安全风险的分项均要进行检查评估,不能有遗漏。 4.效率原则:对于阶段相同的楼栋,可仅选取其中的一栋或两栋进行安全 风险检查,以提高效率。 5.真实原则:所有问题以现场评估时所拍照片为唯一评判依据。 6.扣分原则:根据测区检查,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当分项未涉及时, 应删除相应分数。

四、操作细则 (1)安全生产 1.三宝四口五临边 1.1.安全帽 1.1.1指标说明: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 1.1.2评分标准:(1) 不戴安全帽的或佩带不符合要求的(未系帽绳等)(每一人扣5分) 1.1.3测区范围:一个标段为一个测区 1.2.安全网 1.2.1指标说明:高空进行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时,在其下或其侧设置的起 保护作用的网。 1.2.2评分标准: (1)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材质不符合要 求,无阻燃效果(每一处未用或不严密扣5分) 1.2.3测区范围:一个标段为一个测区 1.3.安全带 1.3.1指标说明: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用具。高度超过1.5m,没有其他防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编号:SM-ZD-61571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1 射线探伤管理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 射线探伤工作原则上只能在夜间进行。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射线探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探伤结束后,必须清除现场所有带放射源的设施、材料,并告知相关人员解除警戒。 1.2 放射源储存 ? 放射源储存地点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 放射源储存室或设备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屏蔽设施。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放射源库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便于密封源存取;并

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有防火、防水等防灾措施,有报警、连锁等等保安措施。 ? 放射源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 反辐射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 放射工作单位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密封源设备防护性能及安全设施检验,如发现污染或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妥善保管归档。 1.3 射线作业防护 ? 放射工作单位在每次作业前,都应根据密封源的数量和活度计算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1),放射源为X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4 mGy·h-1的范围;放射源为γ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2.5 mGy·h-1的范围。 ? 射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夜间光线不明处设置警示灯,重要交通路口或通道应有专人监

外立面改造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安新能源外墙改造 工程工程地点:空港工业园 施工范围:搭设道全封闭脚手架;拆除外墙砖;外墙摸灰,外墙上腻子,外墙漆。 保修期:本工程项目全面保质期为一年。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赵云为主管,专职安全员林金凤为具体负责,施工负责人郑重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 2.2 安全管理制度 ①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班组工人,均应签定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员以及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均按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自己岗位职责,随时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③安全方案审批制度: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比如脚手架施工、安全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

全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工种作业条件、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本工种作业危险源的识别和必须的安全防护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工种作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粘贴上墙。各工种工人施工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JGJ59-2011》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的原则,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定检查验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3安全管理 2.3.1 安全防护用器具 现场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均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购置,并进行试验合格后入库发放,杜绝“三无”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用品发放台账。 2.3.2 施工用电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执行三相五线制。电源线架空设置,严禁随地拖设。 ②电气设备均按一机一闸一漏设置,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分电箱、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均按标准制作,统一编号,刷红色危险标志,分配电箱周围0.8m 严禁堆物。 所有分配电箱必须设总开关、总隔离罩、电磁、分隔离罩、电磁、电保护器分级设置。

射线辐射的危害与防护——射线探伤作业的必要性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63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射线辐射的危害与防护——射线探伤作业的必要 性正式样本

射线辐射的危害与防护——射线探伤作业的必要性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由于设备管道焊缝破裂、断裂造成的事故危害是 严重的,如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杂志社1989年 6月出版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列举了6起压力容 器爆炸事故,死亡164人,受伤及中毒近千人,直接 经济损失达千万元,间接经济损失几亿元,发生事故 的重要原因是焊缝质量问题造成的。射线探伤是检验 金属对接焊缝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在石化行业改扩 建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焊接作业工程质 量,有效预防新装置、新设施投产后的损坏或泄漏事 故,确保投产后的新装置、新设施能安全运行,必须

对设备管道的对接焊缝进行射线探伤检验。目前,射线探伤是检验焊缝质量较好的方法。 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是由于超过允许剂量的放射线作用于肌体而发生的。放射危害分为体外危害和体内危害。体外危害是由于放射线从体外穿入肌体而造成的伤害,X射线、γ射线和中子都能造成体外伤害。体内危害是由于吞食、吸入或接触放射性物质,使其直接进入人体而造成的。 在放射性物质中,低能量的β粒子和穿透力很弱的α粒子由于能被皮肤阻止,不造成严重的体外伤害,但电离本领很大的α粒子侵入人体后,将导致严重伤害。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组织规定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 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3.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 完成检测任务。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 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 6.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 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7.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 进行检测前饮酒。 8.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 9.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 10.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 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 11.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 害和缺氧场地作业。 12.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 13.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 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 14.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 15.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 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以往人们仅重视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而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重视不够,导致施工现场成为”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如施工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等。这些都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167号国际劳动公约《施工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序。文明施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筑工人在为社会提供物质财富,为人类创造工作和生活优美环境的同时,必须重视其自身的安全以及生产的条件和环境,重视施工现场对城市、社会的影响。 一、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配合总包单位按江苏省标化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实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本工程目标管理为:获得江苏省文明工地称号。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场地管理制度 1.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调整,合理布置。 1.2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栏、读报栏,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道路口都设有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或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3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应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材料堆放管理制度 2.1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应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堆放并挂上标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建立收、发、存保管制度。 2.2特殊材料在使用和保存时应相应的防尘、防火、防爆、防雨、防潮、防毒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 2.3工具间整洁,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过目能成数,账、卡、物三相符,有专人管理、有收、发、存管理制度。 三、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各项防范制度 1、施工段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责任书 1.1进场前提供本队使用的施工人员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职务、身份证号码、暂住证号码以及现场出入证号码)。 1.2认真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下属人员的安全教育。 1.3认真执行各生产岗位防火制度及甲方、总包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1.4若因该队保管不善或防范疏漏而造成的财物损失,因违章、执行制度不严或检查督促不力而造成的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该队承担(指本施工区及本施工队范围内)。 2、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文明守则 2.1各下属施工队在进入工地前两天报送各施工队员有关资料给公司现场项目部备案并办理工地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证件,方能进入现场施工(个人资料内容为:小一寸黑白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三张)。 2.2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一切违法活动。 2.3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不得到与施工无关的地方乱窜。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引

1目的: 安全文明是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指引将保证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建立有效的安全文明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

工期和产品品质,对外树立时代地产装修工程管理的良好形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时代地产各分公司所有装修房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工作,包含有:安全施工标准、文明施工措施、材料管理要求。 3管理原则 3.1入场前教育 装修专业的施工人员在进场施工前要进行全面入场教育,包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内容,对施工现场的特殊部位进行详细交底,并记录在案。并将此指引下发到各装修施工班组负责人手中,以便随时学习检查。 3.2专人负责、每日检查维护 设置专职的安全文明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以时代地产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施工生产,安全文明管理专员每天都要对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过程,审核整改结果并负责留存检查记录。 3.3加大宣传 现场张贴各类安全文明标语和告示,随时提醒施工人员。 3.4加深奖罚力度 现场做到人人都是安全检查员,不仅设处罚制度,还设优秀文明班组奖及举报奖,发动所有施工人员参与到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中去。班组进场前与班组长签订安全文明协议,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绝不放过,第一次罚款教育,第二次必须驱逐出场。 3.5定期全面检查评比 监理单位每周组织对在建精装修项目进行例行安全文明检查,时代地产项目部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由监理单位组织、装修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例行检查安全文明检查。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整理成会议纪要反馈给时代地产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当遇到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进行停工整顿。 3.6单工种单工序流水施工 在综合考虑工期的前提下,提倡安排单工种单工序流水施工作业,即只有单一工种、单一工序在室内展开作业。 3.7精装修防盗管理 对每栋精装修房设置专门的安管人员进行防盗管理,对每栋楼每天的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物品放行的制度,除随身携带有登记的物品外,其他物资从精装修房内出门时必须出具放行条,并进行登记确认。 3.8垃圾外运管理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标准版本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GBZ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 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

标准》 3.2 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 HSE-01-04-2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 释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

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 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 5.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

射线探伤管理制度

射水造墙施工要点及其质量控制 射线探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射线探伤造成的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存在放射性射线探伤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三、职责 3.1作业单位负责提交《射线探伤作业方案》,并监测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比释动能率。 3.2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提出射线探伤作业申请。 3.3设备部负责射线探伤的设备、管线区域的审核及标示。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射线探伤警戒区域的划定及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3.5调度室负责射线探伤通知等作业相关文件的发放和监督传达是否到位。 3.6文件领取车间/部门负责传达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卫生防护的各项要求,严禁本车间、部门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警戒区域内。 四、控制程序 1、用于工业X、γ射线探伤装置放射防护监测的仪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X射线探伤作业时应考虑控制器与X射线管与被测设备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设备布置,以保证进行射线探伤作业时,人员受照剂量低于其剂量限值,并达到可合理做到尽可能低的水平,操作人员应采用屏蔽防护保护自己。 3、射线探伤作业时应划定工作场所区域,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4、将作业时被检测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1的区域划定为控制区,其边界应悬挂或树立,“射线探伤区域禁止入内”的标志。作业人员无专业防护的情况下应在控制区外作业。 5、在控制区外将作业时被检测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1(γ射线探伤时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2.5μSv·h-1)的区域划定为警戒区,悬挂“禁止入内”的标志牌并在必要时设置专人负责警戒。 6、作业前应检查以下物品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①便携式放射检测仪器和个人剂量计、剂量报警仪。 ②导向管、控制缆和遥控 ③准直器和局部屏蔽 ④现场屏蔽物 ⑤警告标志和信号标志 ⑥应急箱及放射源的远距离处理工具 ⑦夹钳和定位辅助等其他相关工具

汤家桥城中村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温州市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一、工程概述 (3) 1、工程概况 (3) 2、参建单位 (3) 3、工期目标 (4)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4) 5、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4) 二、编制依据 (5)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2、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 ①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6)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7) ③安全员生产职责 (7) ④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8) 3、安全教育制度 (9) 4、安全检查 (9) 5、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9) ①脚手架工程 (9) ②模板工程 (10) ③钢筋混凝土工程 (11) ④电焊安全防护 (11)

⑤施工机具防护 (12) ⑥用电、防火安全 (12) 四、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3)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3) 2、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 (13) 3、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14)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15) 5、民工学校 (16) ①统一思想,规范办学 (16) ②前期规划,合理投入 (16) ③切合实际,丰富教学 (17) 6、绿色工地 (18) 7、各类环境保护措施 (19) 1)垃圾处理措施 (19) 2)防尘措施 (19) 3)防噪措施 (20) 4)水污染防止措施 (20) 8、文明施工综合管理 (20)

一、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温州市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在机场大道以南,汤车路以西,汤家桥河以东,括苍西路以北地块。是为改善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的民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1464.46 m2,其中:01-11-a地块建筑面积199503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8150㎡,开挖面积约39650㎡。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汽车库和自行车库,局部设置人防。人防面积为11173㎡。 建筑群有1#、2#办公楼,24层;3#-11#住宅楼,29层,总计设计户数738户;12#菜市场,3层;13#综合楼,5层;14#教堂,2层。15#商业楼,3层。 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住宅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6度抗震烈度设防。 地下室设计人防工程平时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等级为甲类核6级、常6级,丙级防化等级。地下室及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温州市蒲州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同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引

一、目的 1、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明确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的具体作法。 2、对各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促使各项目部 规范管理,并为项目部的绩效考核提供量化依据。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管体系和组织架构 1,监管体系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体系由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操作两部分组成。 2,组织架构 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应经常巡视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工程部是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部门: A,负责编制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检查机制、奖罚细则等,报送项目总经理审批,并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B,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巡视,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执行相关奖惩措施; C,监督落实监理例会的召开,总结期间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提出问题,限期整改; D,每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控采用的方法 1、月度检查 月度检查,公司每月将组织质量、进度、安全及配合协商方面的综合检查,

安全文明施工的月度检查为综合检查的一部分即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部分,公司不再单独组织进度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月度检查的内容包括上月需解决的问题的落实情况检查、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的检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检查三部分。 2、曝光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或其它方式发现的工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进行曝光。 3、奖罚 对所有没有达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安全文明考评评分90分以上单位进行奖励。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控制体系实施细则 1、检查参加人员 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及土建、安装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 2、考评内容 1,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月检查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报计划品质部备案,整改意见应包括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及责任人。月度检查时,检查组将逐条核对整改完成情况。 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考评采用月度100分制,如果任何一个问题未整改扣10分,未根据整改方案整改到位的扣5~10分,扣完为止。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体系检查主要包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存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安全教育是否按时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及分工以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检查

X射线探伤仪安全操作规程

X射线探伤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操作X射线探伤仪,负责设备班前、班后检查与保养的作业人员。 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2)负责本岗位X射线探伤仪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 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本岗位X射线探伤仪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 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帽、防护服、劳保鞋,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领口及衣摆应系紧。

5 探伤作业安全要求 作业前准备安全操作 1)探伤作业开始前,应在操作机前拉好隔离带,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 2)上电操作:必须检测冷却换热器是否运行正常,冷却循环系统是否有漏水,第一 次上电必须检查水泵的转向是否正确; 3)训机:当X射线机停用时间超过5小时,再次使用就应进行训机。射线机长时间 不用,必须保证每月训机一次; 4)系统开高压:刚关高压后如果立即按开高压键,可能系统会进行声音提示,禁止 立刻开高压,等待几秒后再开高压。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1)探伤仪作业过程中,门板若呈未完全封闭,则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 2)探伤工作前,应检查工件尺寸,防止在运送过程中与舱室器壁发生碰撞; 3)放置工件于运输平台时,应保证工件放置平稳。 作业结束后安全操作要求 1)探伤仪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开关,切断电源; 2)使用柔软干净的湿布清洁探伤仪表面,严禁用具有强溶解性的溶液擦拭(如酒精 或其他化学稀释剂); 3)仪器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充电放电,一般一个月左右一次。 作业现场禁止性要求 1)探伤仪在作业过程中,周围严禁使用高频电流设备; 2)孕妇禁止操作X射线探伤仪。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编号:SM-ZD-29485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往人们仅重视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而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重视不够,导致施工现场成为"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如施工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等。这些都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167号国际劳动公约《施工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序。文明施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筑工人在为社会提供物质财富,为人类创造工作和生活优美环境的同时,必须重视其自身的安全以及生产的条件和环境,重视施工现场对城市、社会的影响。 一、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配合总包单位按江苏省标化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实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本工程目标管理为:获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2014版)第七部分

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安全策划书审批表 (4) 工程概况表 (5) 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6) 危险源(危害)辨识评价表 (7) 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 (8) 安全标志、标语、标牌登记表 (9)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10)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登记表 (1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1) (1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2) (16) 现场临时建筑验收表 (19)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表 (20) 动火证申请、审批记录 (2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预算表 (2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统计表 (25) 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26) 安全技术交底 (27) 地下设施、管线和施工周边环境情况交底 (28)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9)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30)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3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 (32) 隐患整改通知书 (33) 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单 (34) 安全处罚通知单 (35)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日志 (36) 安全检查汇总表 (37)

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记录 (38)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分(汇总)表 (39) 表7.8-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40) 表7.8-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43) 表7.8-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47) 表7.8-4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50) 表7.8-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52) 表7.8-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55) 表7.8-7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58) 表7.8-8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60) 表7.8-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62) 表7.8-10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65) 表7.8-11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67) 表7.8-12 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69) 表7.8-13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71) 表7.8-14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73) 表7.8-15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76) 表7.8-16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79) 表7.8-17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82) 表7.8-18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 (85) 表7.8-1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87) 签到表 (89) 安全会议记录 (90) 领导带班工作记录 (91) 工程分包单位名录 (92)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93) 应急预案演练评价记录表 (94) 伤亡事故快报表 (95) 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96) 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单 (97)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3.1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GBZ132-2008《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HSE-01-04-26《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职责 5.1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内容

目录 1.工程概况及工作量 (1) 2.编制依据 (2) 3.作业前的条件和准备 (2) 4.作业程序和方法 (6) 5.作业过程中控制点的设置和质量通病及预防 (8) 6.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环境条件 (8) 7.附录 (10)

1工程概况及工程量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黑龙江华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建设规模为3台260T/h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两套。本工程锅炉汽水连接管道、锅炉本体疏水、放空管道及汽机四项管道、中低压管道,探伤依据《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和《焊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检验比例及检验数量,射线检验工艺依据《钢质承压管道对接焊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对本工程管道进行透照及评定。超声波检验工艺依据《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进行检验。 1.2工程量

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2.3《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2.4《钢熔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2005 2.5《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2005 2.6《放射性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2.7 制造厂提供的有关图纸及资料 3.作业前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做的准备 3.1应做的准备: 主管接到委托后,要到现场调查,并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交底时,应依据规程、标准及质量等级来选择以下主要项目: 根据委托和通用工艺文件编制工艺卡 3.1.1.1 射线源的种类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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