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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电阻要求规范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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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接地电阻规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1Ω。

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4">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

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另须特别注意:判断建筑物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是以其设备机房及主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的。

11.0.4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2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

3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必须良好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连接至同一接地体。若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7.0.3在电信间、设备间及进线间应设置楼层或局部等电位接地0">。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如单独设置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如布线系统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7.0.5楼层安装的各个配线柜(架、箱)应采用适当截面的绝缘铜导线单独布线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装置,也可采用9">等电位接地铜排引到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铜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7.0.6缆线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屏蔽电缆屏蔽层的两端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9.2 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2.9.3 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的距离沿建筑物引下;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5.3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2.5.4 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第6.3.7条、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

第6.4.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静电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当采取间接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MΩ。

5.2.3 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由此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5.2.4 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配线交接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楼层配线柜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 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第3.1.1条不利用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交换机、载波机、调度总机、会议汇接机或终端机、有线广播扩音机、生产扩音机等通信设备的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交流供电或交直流两用通信设备的接地电阻值,当设备的交流单相负荷小于或等于0.5千伏安时,不应大于10欧;大于0.5千伏安时,不应大于4欧。

第3.1.2条利用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交换机的两组接地体并联后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利用作为信号回路的交换机的接地电阻表3.1.2

≤600

第3.1.3条当电信站的接地符合第2.1.3条规定时,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同时符合电信站接地电阻值和国家《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中有关交流供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值的规定。

第3.1.4条符合第2.1.4条规定的总接地排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欧。

5.3.1 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3.3

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4.6 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第4.2.1条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使用同一接地装置的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当其总容量不超过100千伏安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

第4.2.2条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电源处接地,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公里处,零线应重复接地。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50米者除外),若屋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接地装置上。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欧,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

第4.2.3条直流电力网中零线重复接地应采用人工接地体,并不得与地下金属管道等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离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米。

5 A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5.1.1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有效接地和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符合下列要求:

(5)

公式(5)中计算用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采用在接地装置、外短路时,经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最大短路电流对称分量最大值,该电流应按5~10年发展后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确定,并应考虑系统中各接地中性点间的短路电流分配,以及避雷线中分走的接地短路电流。

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符合式(5)要求时,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增大接地电阻,但不得大于5Ω,且应符合本标准6.2.2的要求。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与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生产用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式

(6)

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中,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应采用下列数值:①对于装有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电流等于接在同一接地装置中同一系统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②对于不装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

电流等于系统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或系统中最长线路被切除时的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值。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应符合本标准3.4要求。

5.1.2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

独立避雷针(含悬挂独立避雷线的架构)的接地电阻。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500Ω·m的地区不应大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变压器门型构上避雷针、线的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5.1.3 发电厂和变电所有爆炸危险且爆炸后可能波及发电厂和变电所主设备或严重影响发供电的建(构)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1.4 发电厂的易燃油和天然气设施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2.1 架空线路杆塔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5.2.2 架空线路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5.3.1 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向建筑物电气装置(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B类电气装置系统电源接地点共用的接地装置。

配电变压器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外时,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R≤50/I (8)

——计算用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为故障点残余电流。

配电变压器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时,不宜大于4Ω。

非共用的接地装置,应符合式(7)的要求,但不宜大于10Ω。

5.3.2 低电阻接地系统的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本标准式(5)的要求。

5.3.3 保护配电变压器的避雷器其接地应与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5.3.4 保护配电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电容器组等的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与设备外壳相连,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7.2.1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8)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当建筑物未作总等电位联结,且建筑物距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距离超过50m时,低压电缆和架空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保护线(PE)或保护中性线(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向低压系统供电的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时,低压系统不得与电源配电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应在距该配电变压器适当的地点设置专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7.2.2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本标准5.3.1要求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5)的要求,且建筑物采用(含建筑物钢筋的)总等电位联结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7.2.3 低压系统由单独的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7.2.3 低压系统由单独的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1—保护线;2—总等电位联结线; 3—接地线;4—辅助等电位联结线;

B—总等电位联结(接地)端子板;M—外露导电部分; C—装置外导电部分;P—金属水管干线;T—接地极

7.2.4系统中当系统接地点和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已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时,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不另设接地装置。否则,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设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a (13)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

接地电阻测试要求

一、接地电阻测试要求: a.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b. 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Ω;c.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d. 防雷保护地 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 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二、接地电阻测试仪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适用于测量各种电力系统,电气设备,避雷针 等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亦可测量低电阻导体的电阻值和土壤电阻率。三、本仪表工作由手摇 发电机、电流互感器、滑线电阻及检流计等组成,全部机构装在塑料壳内,外有皮壳便于携 带。附件有辅助探棒导线等,装于附件袋内。其工作原理采用基准电压比较式。四、使用前 检查测试仪是否完整,测试仪包括如下器件。1、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一台2、辅助接地 棒二根3、导线5m、20m、40m各一根 二、五、使用与操作 1、测量接地电阻值时接线方式的规定仪表上的E端钮接5m导线,P端钮接20 m线,C端钮接40m线,导线的另一端分别接被测物接地极Eˊ,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 ˊ,且Eˊ、Pˊ、Cˊ应保持直线,其间距为20m 1.1测量大于等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图 见图1 将仪表上2个E端钮连结在一起。 .2测量小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图见图2 将仪表上2个E端钮导线分别连接到被测接地体上,以消除测量时连接导线电阻对测量结果引入的附加误差。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操作步骤 2.1、仪表端所有接线应正确无误。 2.2、仪表连线与接地极Eˊ、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ˊ应牢固接触。 2.3、仪表放置水平后,调整检流计的机械零位,归零。 2.4、将“ 倍率开关”置于最大倍率,逐渐加快摇柄转速,使其达到150r/min。当检流计指针向某一方向偏转时,旋动刻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恢复到“0”点。此时刻度盘上读数乘上倍率档即为被测电阻值。 2.5、如果刻度盘读数小于1时,检流计指针仍未取得平衡,可将倍率开关置于小一档的倍率,直至调节到完全平衡为止。 2.6、如果发现仪表检流计指针有抖动现象,可变化摇柄转速,以消除抖动现象。六、注意事项 1、禁止在有雷电或被测物带电时进行测量。 2、仪表携带、使用时须小心轻放,避免剧烈震动。 关于接地概念 一、种类 1、防雷接地: 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 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 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线)接地。N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PE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 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线与N线连接。 4、直流接地

接地电阻摇表使用方法及标准

接地摇表又叫接地电阻摇表、接地电阻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接地摇表按供电方式分为传统的手摇式、和电池驱动;接地摇表按显示方式分为指针式和数字式;接地摇表按测量方式分为打地桩式和钳式。目前传统的手摇接地摇表几乎无人使用,比较普及的是指针式或数字式接地摇表,在电力系统以及电信系统比较普及的是钳式接地摇表。? 凡施工图上有防雷接地装置的建筑物、构筑物、配电室、高压输电线路等,当防雷接地体地下部分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对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单位工程竣工时还要进行复测,作为工程竣工的资料之一。 以ZC29B-2型摇表测试方法如下: (1)在E-E两个接线柱测量接地电阻时,用镀铬铜板短接,并接在随仪表配来的5m长纯铜导线上,导线的另一端接在待测的接地体测试点上。测量屏蔽体电阻时,应松开镀铬铜板,一个E接线柱接接地体,另一个E接线柱接屏蔽。 (2)P柱接随仪表配来的20m纯铜导线,导线另一端接插针。 (3)C柱接随仪表配来的40m纯铜导线,导线的另一端接插针2。 2 接地电阻测试仪设置的技术要求 (1)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放置在离测试点1~3m处,放置应平稳,便于操作。 (2)每个接线头的接线柱都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 (3)两个接地极插针应设置在离待测接地体左右分别为20m和40m的位置;如果用一直线将两插针连接,待测接地体应基本在这一直线上。 (4)不得用其他导线代替随仪表配置来的5m、20m、40m长的纯铜导线。 (5)如果以接地电阻测试仪为圆心,则两支插针与测试仪之间的夹角最小不得小于120°,更不可同方向设置。 (6)两插针设置的土质必须坚实,不能设置在泥地、回填土、树根旁、草丛等位置。 (7)雨后连续7个晴天后才能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 (8)待测接地体应先进行除锈等处理,以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 Q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 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 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 )信号接地一一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 )功率接地一一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 )保护接地一一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Q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 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Q。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Q。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

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 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 R≤120/I 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 尺≤25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 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四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

接地电阻的要求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 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 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 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3条: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第14.2.16条: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3.5条: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T-----一点接地 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 第二字母表示装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 T-----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任何接地点无关 N-----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在交流系统中,接地点通常就是中性点) 如果后面还有字母,这个字母表示中性线和保护线的组合 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TN系统 英文名称:TN system 定义: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即设备不单独接地,只系统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机房接地规范

机房接地规范 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接地系统的电阻主要由接地体附近的土壤电阻所决定。如果土壤电阻率较高,无法达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的要求,就必须采用人工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 1、机房接地系统设计目标 在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1)工作接地电阻≤2Ω (2)保护接地电阻≤4Ω (3)防雷接地电阻≤10Ω 我公司接地系统要求: 1、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2、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 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2、接地的种类 工作接地:利用大地作为工作回路的一条导线 保护接地:利用大地建立统一的参考电位或起屏蔽作用,以使电路工作稳定、质量良好,特别是保证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多点与大地多次作金属性连接。 静电接地: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移动,因摩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到、容器和贮藏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作了静电接地,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直流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信号接地):计算机以及一切微电了设备,大部分采用CMOS集成电路,工作于较低的直流电压下,为使同一系统的电脑、微电子设备的工作电路具有同一"电位"参考点,将所有设备的"零"电位点接于同一接地装置,它可以稳定电路的电位,防止外来的干扰,这称为直流工作接地。 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浪涌电流泄入大地,使被保护物免遭直击雷或感应雷等浪涌过电压、过电流的危害,所有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网络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金属护套、避雷器以及一切水、气管道等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作金属性连接。 接地施工方案1 1. 在所选位置向下挖1.6m深的坑; 2. 坑内打入2.2m长,下端尖形的紫铜接地极; 3. 相邻接地体(一根)间距5m,建筑物间距1.5m;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 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 R≤120/I 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 尺≤25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 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四、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困难时,可采用网格式接地网 1 当向建筑物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符合公式的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网。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测试方法及要求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测试方法及要求 建筑物接地系统对于整个建筑的防雷保护和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建筑物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也是电气工程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测量记录是工程竣工归档资料之一。当防雷接地体地下部分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对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单位工程竣工时还要进行复测,建筑物接地电阻的测试,一般是先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专业人员使用专用的测试仪器进行测量,由监理人员旁站,测试的数据填入专用的测试记录表格。 防雷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测试必须使用专用的接地摇表(又称接地电阻摇表、接地电阻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切不可用普通的兆欧表代替),目前有指针式和数字式两种。常见型号有ZC29B型指针式接地摇表(见图示1),DER2571数字接地电阻表(见图示2),民用建筑多采用ZC29B型指针式接地摇表。 见图示1 见图示2

为方便施工单位正确地使用接地摇表,现将接地电阻的测试方法及ZC29B型指针式接地摇表的使用和要求做一简单介绍。 一、结构 ZC29型接地电阻测试仪由手摇发电机、电流互感器、滑线电阻及检流计等组成,附件有辅助探棒导线等。 二、使用说明 1、接地电阻测量时的接线方式(图示3): 图示3 (1) 在测量接地电阻时,E-E两个接线柱用镀铬铜板短接,并接在随仪表配来的5m长纯铜导线上,导线的另一端接在待测的接地体测试点上。 (2) P柱接随仪表配来的20m纯铜导线,导线的另一端接插针Pˊ。

(3) C柱接随仪表配来的40m纯铜导线,导线的另一端接插针Cˊ。 2、接地电阻测试仪设置要求 (1) 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水平放置在离测试点1~3m处,检查检流计的指针是否在中心线上,否则应用零位调整器将其调整于中心线上。 (2) 每个接线头的接线柱都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 (3) 两个接地极插针应设置在离待测接地体左右分别为20m和40m的位置,其间距为20m 。且Eˊ、Pˊ、Cˊ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4) 两插针设置的土质必须坚实,不能设置在泥地、回填土、树根旁、草丛等位置。 (5) 不得用其他导线代替随仪表配置来的5m、20m、40m长的纯铜导线。 (6) 雨后连续7个晴天后才能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 (7) 待测接地体应先进行除锈等处理,以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8) 当检流计灵敏度过高时,可将电位探针电压极插入土壤中浅一些,当检流计灵敏度不够时,可沿探针注水使其湿润。 3、接地电阻测试仪的操作要领 (1)测试仪设置符合规范后才开始接地电阻值的测量。 (2)测量前,接地电阻档位旋钮应旋在最大档位即×10档位,调节接地电阻值旋钮应放置在6~7Ω位置。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为了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术语和定义 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3、接地概念及种类 (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混接;也不能与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 线与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7)功率接地系统:电子设备中,为防止各种频率的干扰电压通过交直流电源线侵入,影响低电平信号的工作而装有交直流滤波器,滤波器的接地称功率接地。 (8)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见下表 名称 具体要求 欧姆 防雷保护接地 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

接地电阻要求规范要求内容

标准接地电阻规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接地装置及其运行维护 1概述 电气设备的任何部分与大地(土壤)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接地。 接地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工作和安全防护的重要措施。电气设备接地通过接地装置实施。接地装置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体称为接地体;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体之间的导线(或导体)称为接地线。 2接地的类型 (1)工作接地为满足电力系统或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而将电力系统的某一点进行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如电力系统的中性点接地; (2)防雷接地为防止雷电过电压对人身或设备产生危害,而设置的过电压保护设备的接地,称为防雷接地,如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 (3)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将其金属外壳对地电压限制在安全电压内,避免造成人身电击事故,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部分接地,称为保护接地,如: ①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和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②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③配电、控制和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 ④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构架、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⑤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或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⑥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或钢筋混凝土杆塔的钢筋以及杆塔上的架空地线、装在杆塔

上的设备的外壳及支架; ⑦变(配)电所各种电气设备的底座或支架; ⑧民用电器的金属外壳,如洗衣机、电冰箱等。 (4)重复接地在低压配电系统的TN-C系统中,为防止因中性线故障而失去接地保护作用,造成电击危险和损坏设备,对中性线进行重复接地。TN-C系统中的重复接地点为: ①架空线路的终端及线路中适当点; ②四芯电缆的中性线; ③电缆或架空线路在建筑物或车间的进线处; ④大型车间内的中性线宜实行环形布置,并实行多点重复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了消除静电对人身和设备产生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如将某些液体或气体的金属输送管道或车辆的接地; (6)屏蔽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因受电磁干扰,而影响其工作或对其它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屏蔽设备的接地。 3电气设备接地技术原则 (1)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各种电气设备均应根据国家标准GB1405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线除用以实现规定的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的要求外,不应作其它用途。 (2)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按等电位联接要求,应将建筑物金属构件、金属管道(输送易燃易爆物的金属管道除外)与总接地体相连接。 (3)人工总接地体不宜设在建筑物内,总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满足各种接地中最小的接地电阻要求。

保护接地规范标准

保护接地标准细则 一、保护接地概念: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绝缘损坏时有可能带电。漏电危及人身安全,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二、保护接地要求: 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Q。 三、保护接地标准: 1、主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1 个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就、 厚度不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以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Q。 (2)、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 22 面不小于100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的镀锌扁钢。 2、局部接地: 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要求: 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 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管子上 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o),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22mm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 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n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15o),并必须理设于潮湿的地方, 两管之间相距5m 以上。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 : l 。 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取断面不小于25 mnf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 50mrn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 mm、断面不小于50mnn的镀锌扁钢。 四、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电气接地规范

XX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QB000*-QHSE-2013 电气设备接地规范 2013**-**发布 2013-**-**实施

目录 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目的 . (3)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接地概念及种类 (4) 5 接地的作用分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三 类 (5) 6电气设备通过接地装置和大地之间的电阻称为接地电阻,它包含五个部分 (6) 7 不同的电气设备对接地电阻有不同的要求 (6) 8 装设接地装置的要求 (6) 9 降低土壤电阻率的方法 (7) 10 检查接地的内容有 (8) 11 下列设备必须保护接地 (10) 12 电动机接地的有关要求 (10) 13 配电盘接地的有关要求 (11) 14 接地线的检查测量方法 (11)

目的 为了规范XX集团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XX集团各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4052—93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要求》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柜范》 3 术语和定义 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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