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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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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2007-02-06 12:26:3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浅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1998年底,在改变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

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它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缺乏合理稳定的筹资机制,国家和用人单位包揽过多,医疗费增长过快,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负担沉重;公费医疗管理不善,对医、患、管、药诸多方面没有制约,漏洞多,浪费严重,覆盖面低,社会共济功能差,一部分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一部分人又存在着超前消费现象。因此,国务院决定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要根本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和单位包揽下来的公费及劳保医疗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性措施,就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多方面原因,现有国有企业人员过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遂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而要做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给下岗分流职工提供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这样才有利于转变职工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加

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第二,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的经济,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提倡和保护竞争,形成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经济运行体制,以利于不断解放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经济。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通过建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来分散和化解由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建立具有“安全网”和“稳定器”功能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广大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这是政府的基本社会职能,也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然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只有加快这向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第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使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并逐步向更高水平迈进。这就要求不仅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且要努力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改善卫生条件。而深化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医疗保险事业,不仅有利于改善城镇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医疗服务条件,保障广大职工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提高职工身体健康水平。而且这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在1998年底颁布了《国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决定》中明确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走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试点阶段,即从1994年至1998年的“两江”试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试点工作又扩展到40多个城市。与此同时,上海、海南、深圳、烟台等地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不同形式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走过基本医疗、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被

总结到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国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决定》提出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并具体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规定了职工看病的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起付标准。《决定》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形成了新的筹资机制。通过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加强基金管理等制度。

第二阶段是从1999年到现在,通过五年多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四个方面的标志可以说明这一情况。

第一标志是,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备。总体的政策体系包括四个系统、三个层面。四大体系统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系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医

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系统。三个层面是:国务院1998年的44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确定的基本政策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体规划和有关配套措施的组织推动层面;统筹地区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层面。既有宏观,又有微观,可以说是系统初成。

第二个标志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大多数地区组织实施。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342个地级以上城市已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面达到98%。实际缴费参保人数突破了1亿人,占全部应参保人数的56%。

第三标志是,启动城市的运行比较稳定,医疗保险新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稳定的筹资机制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共济目标的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既保障了所有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又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拖欠职工医疗费和医院医疗费问题。从各地情况来看,

尽管职工对某些政策和管理或多或少有一些意见,但普遍反映现在看病不再有顾虑;尽管医生对严格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有一些看法,但普遍感到,有医保基金支撑不再担心提供医疗服务没人给钱。在许多城市医疗保险基金已经成为维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并不断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2)医疗保险的费用分担机制增强了参保职工的费用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促进了患者的理性消费,遏制了医疗费用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3)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制发挥了多种功能的作用,保证了新旧制度平衡过渡。在基本医疗的保险基础上,各种补充性保障措施分解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均衡个人负担,满足了多层次医疗需求。许多职工反映,基本医疗保险是参保职工的“阳光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补充保障措施,是大病患者的“定心丸”。

(4)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不仅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的实现,也促进了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各地围绕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措施,增强管理手段,强化管理监督,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大部分城市实现了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在医疗保险日常管理中实现了就医信息与结算数据的实时传输监控和网上结算。

第四个标志是,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在各个管理层基本建成了统一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除极少数地区外,各项医疗保险保障管理职能基本划转到位,实现了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除少数市县外,多数地区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全国已有一支7万多人的干部队伍。7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了比较先进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为实施医疗保险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

三、改革进程这依然存在的问题 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各地改革进展很不平衡,针对医疗保险,地级城市启动多,大城市启动的少,虽然已经运转起来,但是覆盖人群还比较少,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较多,困难企业参保较少,许多中央企业还没有真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分担过重,就医手续过于复杂,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还不完善,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助》以及《生育保险》等等,一部分地区出台,还有一部分地区没出台,所以医疗保险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亟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管理服务都面临着艰巨的

任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还需要做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即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助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保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还要研究如何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优势,使两者优势互补,有机衔接。

二是规范和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和强化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是搞好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它关系到改革能否继续深入,新制度能否健康运行,从而奠定医疗保险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全面掌握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解决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细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

险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解决有关人员医疗保障等项工作。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做起:

(1)完善和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资格的条件。要按照方便职工就医购药、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将符合条件的、不同规模的、不同所有制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店纳入定点范围,特别是要逐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范围,对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药师配备和处方管理等条件的审查,对从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出来的零售药店,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定点范围。 (2)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医疗保险管理措施,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时,必须鉴定定点协议。同时在定点协议中要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费用的控制指标,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将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科

室和人员。要明确考核指标和办法,考核结果要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挂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违规行为和违规费用要明确违约责任。

(3)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对诊疗和医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规定,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协议中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专科特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的比例等提出具体指标,在诊疗项目管理中要重点明确对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一次性医用材料使用的控制措施,对住院医疗服务,要明确人均住院费用和人均住院天数的控制指标。

(4)建立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建立医疗保险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要提供向社会公

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药品价格信息,建立医药专家委员会,聘请义务督查员等措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服务质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舆论和社会监督。 (5)妥善处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问题。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坚持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的改革方向。

(6)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简化业务流程。

三是以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应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努力做好这项工作。要对困难人群进行分类研究,切实解决好包括国有企业困难职工

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可按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对无力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要通过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包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要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员医疗费用水平和年龄结构等因素,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单独列帐管理,专项用于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对仍在再就业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继续按照“三三制”原则,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费资金。对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经再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继续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各地要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医

疗保险,并根据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给予相应待遇。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办医疗保险的方式实现整体参保,同时做好有关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继续稳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突破,条块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对象是:省会城市等大中城市中,未参保单位和人群,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及其从业者,及覆盖面低于60%的市县。具体做法是要抓住重点,即抓重点城市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抓住重点城市,一是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力争这些城市的参保率达到60%。二是抓县级统筹地区,县级统筹要全部启动,并完成覆盖率40%以上。抓重点单位,主要是落实中央部署单位和省属单位属地参保问题,力争使这些单位的参保率达到90%。目前这些单位还有320万人没有参保,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医疗保险,不仅有利于各地区医疗保险的平稳运行,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这些单位的

改革与长远发展。抓重点人群,是对一些统筹地区主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而企业没有参加的,应着力将有条件的企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对个体经济组织还没有提出具体参保办法的地方应尽快提出方案,并逐步将其纳入参保范围。要争取在解决困难企业参保、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保或接续保险问题上有所突破,要在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理上有所创新。“条块联动”就是市直和区县,机关事业和企业,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医保改革4年多,人们可喜地看到,医保管理在医保改革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7万多人的医保队伍已经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他们正在用自身树立起了“忠诚为民、维权楷模”的良好形象,推动着医保改革向纵深

发展。

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一、过渡问题 要实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关键的问题是以有效方式解决对中老职工的隐性负债。自然,这里涉及到一个更为具体的问题,即如何偿还。 我们已经分析过,隐性养老金负债是作为受益基准、现收现付制的体制结果出现的,是政府对职工的负债,它只能通过政府统一承担债务责任。 既然国家应当负责补偿,过渡资金从理论上讲只能有两种基本来源:一是从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中“切一块”注入老职工的个人账户;二是从政府目前和今后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笔钱来对老职工过去的隐性供款进行补偿。 智利的作法是由政府向老职工发放认可债券,并通过政府财政逐年偿还。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背景是,在进行改革时,智利的财政是有盈余的。中国的情况则不然,目前以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都将面临财政紧张的局面。虽然每年用于偿还隐性债务的流量不是很大,最高年份约为1200亿元(1994年价格),但是否有足够的能力仍值得怀疑。中国财政目前已经有较高的赤字水平,如果再考虑以财政收入偿还养老金债务,财政赤字的规模无疑会更加庞大,其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同时,这也必然有一个向全社会的责任转嫁问题(或直接增税,或通过通货膨胀方式变相征税),引发各种矛盾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当然,运用财政收入解决问题的最大优点是操作简便。 通过现有的国产资产存量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可能更为有效。一方面,并不是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用国有资产存量偿还养老金负债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相反,目前国有资产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隐性债务形成的,以此偿还隐性债务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用国有资产存量解决问题会遇到一些操作困难,但中国正在加紧对国有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其间自然要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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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 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 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 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 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 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 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 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 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 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 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 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摘要] 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体现在:医疗保障体系主体构成的变化;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的变化;医疗机构必需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关系;医疗机构工作方式的改变;医疗机构改革必需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 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而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7年1月15日向香港、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作报告时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改革,同步推进[1]。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保障体系主体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在我国旧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体制下,医疗保障体

系的主要主体为患者、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而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三个主体则变为患者、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新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2]。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机构不仅是医疗服务的载体,而且是整个医疗保险运行的“载体”,在保险、患者和医疗机构三方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3]。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 2.1 病人流向发生变化。参保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社区、专科、综合医疗机构做出选择,根据具体的疾病情况有区别地选择每次的就诊医疗机构,使部分医疗机构的病人减少。 2.2 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或增长幅度下降。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使患者费用意识增强;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与审核,对医疗机构形成制约;国家财政投入总量减少。 2.3 医疗服务成本上升。在“市场主导”的趋势下,医疗机构为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需要对医疗机构形象、硬件设施及就医环境的改善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在人员激励、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也大为增加。 2.4 矛盾转移,医患矛盾相对增加。在旧的医疗体制下形成的“全包全关”医疗消费理念短期内不能彻底转变,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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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的科研现状及前沿水平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其它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处于早期试点的发展体制阶段,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尚未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借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一些做法,力图在我国农村解决农村居民养老方面做点探索。 参 阅 文 献 【1】唐钧《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 2003年 【2】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我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黄黎若莲《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学习与实践》(武汉)2006.12 【4】刘子兰《养老金计划挤出效应研究评述》《经济学动态》2006.12【5】周德民《长株潭沛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探析》《社会保障制度》2007.4【6】宋斌文张琳《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与探索》《农业经济问题》2006.11 【7】卢海元《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经济学家》2005.5 【8】樊天霞、徐鼎亚《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困境与出路》《上海经济研究》2005.6 【9】许雄奇、赖景生《21世纪中国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想》《农村经济》2005.4 【10】武深树、邓真惠《构建非均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当代财经》2004.1 【11】姜木枝、张朝蓉《和谐社会背景下农村计生纯女户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2008.4 【12】郑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反思》《保险研究》2007.11

公务员制度论文

公务员制度论文 论国家公务员制度 姓名:周程学号:2010962255 班级:兴湘学院10级会计1班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事管理经验。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各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群体优势,从组织上确保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任务的完成,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实施。解放初期以至后来一段时期内,这种集中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适应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对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公平竞争原则:竞争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并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竞争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功绩是国家公务员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考核、任免、奖励等,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绩为主要依据。

三、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原则:法制原则就是制定法律规范依照法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行政,并受法律保护。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 四、分类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 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一定程序转化为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法规,依此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现代公务员制度有很多制度构件,包括录用、晋升、退出、工资激励、权利保障等机制。其在录用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个人关系,而基于个人的才干,通过竞争性的招聘考试。考试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域性的或者部门性的。在晋升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个人关系,而基于个人才干和业绩,业绩优秀者得到适当的奖励。这样,公务员可以长期保持工作的激励,不会过多地考虑取悦于上级或者有权优势的领导人。在工资制度方面的特征是,其工资一般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之上,并且上下级之间有相当的差距。高级公务员与低级公务员工资差别较大,可以吸引高质量的人员,并将重要人才集中到薪金较高并且具有战略性的人员。其核心特征是不任人唯亲,通过竞争性的录用、晋升和富含激励的制度确保用人唯贤。 在充分肯定公务员制度实施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还只是刚刚起步,制度的健全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全国的发展不平衡;二是在动态地满足实践发展中提出的新要求上有欠缺;三是制度本身还有不完备的地方。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 具体说来,今后一段时期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点应有四个方面: 一是增强制度活力。主要是完善分类、聘用、考核、竞争机制等。研究改进考核制度,实行多层面考核,净化民主测评的环境,公示考核结果。完善公务员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依据 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对实现全民医疗保险意义深远重大。这一研究既利于加强我国1?:疗保障体系的完整性,又有利于统筹城乡二元结构,丰富完善城乡统等理论,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现代的民疗保障制度最平发端于德国。1833年俾斯麦政府施行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治初覆盖的人群十分有限,仅为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规定限额的现代化大生产中的劳动名?,医疗保障的范围也丨?分狭窄。之后,英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纷纷仿效德国,颁布法律建立医保制度。日本于1922年率先在亚洲建立民保制度。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早先德国式的医疗保障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社会公众对医疗越来越高的需求。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william beveridge)起草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report on social insurance,俗称“w弗里奇报告”),报告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勾画了战后社会保障汁划的宏伟蓝阁,幵创了全民医保的先河。二战结朿后,英国于1946年实行了《闻民健康服务法》,提出要为每个国民提供均等的民疗服务,建立了城乡统一的k疗保障体系,并首次提出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对象是全体国民,这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大飞跃。

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站金会通过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明确指出: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xx 年人人享存卫生保健”,说明健康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人人都有权享受卫生医疗服务气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广泛受到金融危机和财政支出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均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医疗保障需耍覆盖企民的理念并没有改变。 就我|s|而言,目前设符城镇职工恶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作k疗t丨项民疗保险制度,从政策ff]度看来已经覆盖全民,但是多种制度本身就存在严?碎片化。我们对k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的研究,实际上是为了完善体制实际执行巾的漏洞,从而记好的实现企民医疗保险,而这对医疗保障制度足否公平公正也丫着要的影响。 对丨幻保障制度城乡统等改革的研究,是城乡统筹理论半富和完善的重要途径。 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等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簿_内发展和对外幵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民疗服务体系、1?疗保险体系、药品供保险体系,为排众提供安企、效、方便、价廉的丨矢疗卫生服务。”》足卜匕大的明确要求,〗!;屮丨欠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足实现城乡统筹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制度改革论文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制度改革 作者:许琳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文献号】1-1742 【原文出处】宁夏社会科学 【原刊地名】银川 【原刊期号】199906 【原刊页号】59~62 【分类号】C41 【分类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03 【标题】论老年人的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迎接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挑战 【作者】许琳 【作者简介】许琳,西北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西 【内容提要】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主要涉及到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为此,一要在强调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以及各种商业性人寿保险,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二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人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为依托、以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安老模式。 【正文】 一 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这不仅标志着世界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也标志着世界对老年群体特殊地位的正式承认。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接近5.5亿,预计到2000年将达到6亿左右,人口结构大规模地迅速老龄化,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也不例外,截至1998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2亿,占总人口的9.7%,且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 1.32亿,超过总人口的10%,开始跨入老年型国家行列。200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8.46%。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过程除了具有一般规律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性:(1)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当12.5 亿人口的我国迈进老龄化社会时,意味着我们将面对数以亿计的老年人,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2)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年递增速度高达 3.2%。(3 )人口的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到来的,目前我国人均GNP仅700多美元,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尚未实现,数以亿计的中国人未富先老。(4 )老年保障、老年福利尚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有些项目甚至空白,现有的老年人福利和服务设施严重不足。(5)高龄老年人比重大。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将给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中国是一个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国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推行,中国的家庭养老遇到了一些困难,家庭日益核心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给社会生活带来新的变化,尤其是社会保障没有覆盖的广大农村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近几年来,中国老龄学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养老的新模式,即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居家养老道路,就是要积极创造形成一个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逐步建立家庭养老安全网、社会养老服务安全网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安全网。这三重安全网的建设构想既立足于中国国情,又顺应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而要真正建成这三重安全网,尚需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

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经建立了其基本的框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某些问题上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要努力突破陈旧观念,在总结经验及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我国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 在我国,公务员的发展进程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建设路程起步较晚。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方式也在时间和宝贵的知识经验下不断的探索积累。尽管,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发实施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的出台,使我国的各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公务员制度也更趋完善,已基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社会和谐社会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制度变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要一段距离。因而,转变观念、优化体制,完善操作就成为了改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的当务之急。 1.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障碍 1.1观念意识方面的障碍 "官本位"意识思想影响严重,有着二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在传统文化意识的观念上不可避免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从而构成了我

国文化生态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多以其官职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事业上的成功程度;随着官职高低的不同,享受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不同的生活、政治上的待遇,也因此让官员仍处于社会上的轴心地位。再加上公务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与行政级别的密切联系,使人们对于"逐官"意识更加的强烈,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的不良局面。也由此引发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其次,公务员本身的意志太过于薄弱,把当官与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名利双收这种官利一体化话的思想观念强植入自身的思想意识中,并"继续统治着一些人的思想,规范着他们的行为,吸引着他们的追求"。[1] 1.2公务员法制法规不完善 1.2.1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公务员工资制度上存在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王学力指出我国公务员工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现行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已经失去了激励作用,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所占工资分配的比重逐步降低,地方性补贴比重越来越大,标准工资的职能已被弱化;在制度上,各职务之间工资差距较小,工资分配没有拉开档次,没有完全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平均主义"束缚,工资分配内在的激励和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 1.2.2岗位更新上存在的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数学建模精品资源】养老保险论文制度改革论文

养老保险论文制度改革论文: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究摘要: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成绩,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诸多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优先衔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9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 1

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5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提出要以城乡统筹为基础来确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一、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 尽管老农保制度对于我国传统农民保险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有以下问题:(一)保障水平低 老农保参保费用层次多而低,一方面符合了阶段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使养老金保障作用减弱。随着时间的推移,所领养老金会有所增多,但仍距保障其“基本生活”甚远。考虑利率变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实际领取的标准还要更低。而按最低标准,显而易见,难以满足养老的需求。 (二)未体现社会保障的性质 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2

国家公务员制度选修论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 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当代中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治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显而易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意义上我国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借鉴与运用只是一种制度模仿与移植,更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理念的对立与冲突以及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社会生态环境,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遇到一系列的阻碍与困难甚至出现制度变异,因此有必要从本质与内涵上对其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推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因此国家政治制度也有着绝对的区别,公务员制度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也必然具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色彩。为了适应我国日益完善的国家制度,公务员制度也因此要根据当今的社会性质进行适当的调整。 下面我将从6个方面对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进行议论: 一、公务员考选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标志, 也是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但是目前,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施的环境以及考试体系本身, 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 具有其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有: 1. 法规体系不健全, 执法力度不够; 2.选拔方式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还有待提高; 3. 考录过程中实践执行不到位, 影响了考试录用的效度。 为完善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法律体系, 实现考录工作的法制化,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提高选拔程序的透明度,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注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提高面试考官的素质水平, 建立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考官队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性。 二、实行政府雇员制 政府雇员是政府机关根据政府工作的特殊性或临时性需要, 以契约的形式从社会上招聘的具有金融、法律、信息、外语、高新技术等专门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人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 不具有行政职务, 不行使行政权力。政府雇员制是对目前公务员制度的补充, 但又独立于公务员制度, 两者是不同的两个人事管理体系, 相互补充, 相互促进。政府雇员制的实施将对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务员制度改革裨益甚多。首先其是公务员制度的有益补充,且有助于淡化行政人员的官本位意识,还有就是有助于完善政务活动中的竞争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公共管理成本。 三、公务员管理“准市场化”机制建设 公务员管理打破“青一色”的国家调控机制,初步建立起“准市场”的竞争机制所谓“政治市场”的公共选择场,其本质精神之一就是竞争。我国《公务员法》的鲜明特色和重要精神之一也正是竞争,批判性地导入“政治市场”概念,加大公务员管理“准市场化”机制建设力度,能增强机制活力。在坚持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指导时,也要注意克服其局限性。如个体主义与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系统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为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所有正式职工、内退和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对新录用的大学生、复退军人、转业干部、新调入的职工,从起薪当月起参加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从死亡次月起停缴基本医疗保险金。 第三条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监制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 第四条各单位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标准:在职职工和内退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已办理退休手续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2%的医保金。 各单位的缴费标准报分局审核后,由各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缴费。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月以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标准按时缴纳医疗保险金。

第七条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医疗保险,原享有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本单位报销。 第八条单位给退休人员缴纳医保金的基数,按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发给本人的月平均退休金确定。 第九条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用于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至用完为止。 第十条职工应定期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到当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办理个人帐户登存手续。 职工患病应到当地社保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的,具有社保机构颁发的医疗服务资格证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或购药。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定点社区医院就诊或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就医或购药发票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或所属储蓄所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患病住院发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其支付办法如下: (一)在起付标准以下,即:550元的部分,由个人自付,也可由个人帐户支付。在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在第一次550元的基础上依此递减15%。 (二)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共同承担。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

第7单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P347)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提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区、市)不同(通常为19%),考试由题目已知条件提供。(2019年调整) 2.个人缴费 (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月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工资的确定 ①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③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案例】甲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2400元: (1)职工王某,月缴费工资14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王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60%×8%=115.2(元); (2)职工李某,月缴费工资为85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李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3×8%=576(元)。 (4)个人账户 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②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等组成,主要组成:

养老保险改革研究论文

养老保险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养老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制度面临问题较多,养老基金缺口较大,企业负担沉重,相关法律缺失,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本文剖析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的现状、面临的困境,并进而提出若干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现状困境选择 【正文】 一、现状: (一)、制度“盲区”:保险对象游离于制度之外 在学术界,中国城市养老保险体系的涵盖对象被分为两部分:非正规和正规就业人群。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属于城市非正规就业人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刘贵平的定义是:非正规就业人群不仅包括近年来的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城市的农民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以及自由职业者。在非正规就业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也就是说,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在其覆盖面上十分有限。① 是什么原因造成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环节出现“盲区”?“这些人要么是老板没有为他们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要么是没有老板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事宜,这就使得他们不仅失去了雇主缴纳所带来的那一部分经济利益,而且还必须自行承担制度风险,因此导致这部分人群在可能的情况下宁可选择个人储蓄和人寿保险,也不愿选择社会养老保险。” 造成这一结果的制度原因是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成本昂贵并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薪金的20%,而雇员本人还需再缴纳8%。再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缴费,企业和员工的全部缴费高达薪金的40%多,在有些地区,实际缴费率甚至更高。这一缴费水平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和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如此高昂的劳动成本不利于鼓励雇主为员工利益买单。 为进城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确实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但一波又一波农民工退保潮让决策者感到尴尬。率先在全国推广农民工保险的广东省频现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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