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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试点单位: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我部于2009年启动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各地在我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工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确保2011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

(一)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范围。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前期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2011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目标数》(见附件)要求,进一步扩充辖区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的数量,达到5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目标。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根据各医院既往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视程度,重点考虑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地区扩大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医院的范围,并将试点医院和试点专业名单报我部医政司。

(二)增加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专业和病种数。各试点医院要在现有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试点专业

和病种数量。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选取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和骨关节植入治疗各1个病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至少包括骨关节植入治疗1个病种。

(三)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各试点医院要进一步加大临床路径管理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本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的目标。

二、细化完善各病种临床路径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内试点医院做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相关工作。各试点医院要在我部印发的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基础上,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处方集》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医疗实际,进一步细化各病种临床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药物,限定使用的耗材,科学测算并严格控制单病种诊疗费用。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原则上不得超过我部公布的单病种诊疗费用推荐标准。

三、着力落实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各试点医院要按照我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卫办医政发〔2010〕56号),建立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患者满意度、医疗效率和费用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医院和科室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引导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重点考核以下指标:

(一)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1.效率指标。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平均住院日较前缩短或持平,如有延长需分析说明原因。

2.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

(1)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死亡率、医院感染发生率、手术部位感染率、再住院率、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发生率、常见并发症发生率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

(2)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治愈及好转率较前升高或持平,如有下降需分析说明原因。

3.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

(二)卫生经济学指标。

1.加强对单病种总费用的监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单病种总费用较前下降或持平,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

2.加强对重点科室医疗费用的监控。对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肿瘤、骨科等重点科室医疗费用加强监控,尤

其是对高值耗材的使用进行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各单病种总费用较前下降或持平,费用增长率较前下降,如有升高需分析说明原因。

四、稳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试点医院要进一步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借鉴国内外医院信息化管理有益经验,探索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与现有医院信息系统相衔接,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质量管理和费用控制。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数据上报工作,及时向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传数据。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辖区内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五、为付费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科学测算单病种诊疗费用,为建立健全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等付费方式改革奠定基础。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控制不合理费用,促进医院积极主动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评估和专项督导检查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各试点医院临

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评估,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认识,推进试点工作。我部医政司将适时组织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和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等有关专家,对各省(区、市)和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试点医院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

我部医政司。

(完整版)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单病种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

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院领导的领导下,科室内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质控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 (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 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 (二)实施过程控制与变异分析 (三)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2.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

病死率、一周内再住院率。 3.住院日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4.费用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每床日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 (四)单病种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按照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规程; 2.健全落实诊断、治疗、护理各项制度; 3.合理检查,使用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水平; 4.合理用药、控制院内感染; 5.加强危重病人和围手术期病人管理; 6.调整医技科室服务流程,控制无效住院日。 六、高度重视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完成单病种每例诊疗后要对病例进行登

卫生部临床路径合集

1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的标准住院流程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的均按此执行。 一、诊断依据。 1.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 2.具备1型糖尿病特点: (1)通常年轻起病,起病迅速,症状明显,中度至重度的临床症状,包括体重下降、多尿、烦渴、多饮、体型消瘦、酮尿或酮症酸中毒等。 (2)空腹或餐后的血清C肽水平低或缺乏;可出现免疫标记:胰岛素自身抗体(IAA)、胰岛细胞抗体(ICA)、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胰岛抗原抗体(IA-2);需要胰岛素治疗;可伴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3.分型:(1)免疫介导(1A型);(2)特发性(1B型)。 二、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 (2)全天毛细血管血糖谱(三餐前、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0点、3点等); (3)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 (4)胸片、心电图、腹部及妇科B超; (5)糖化血红蛋白(HbA1c),胰岛β细胞自身抗体(ICA、GAD),口服糖耐量试验和同步C肽释放试验(病情允许时); (6)并发症相关检查(新诊断糖尿病和病程超过5年定期复诊者):尿蛋白/肌酐、24h尿蛋白定量、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超声心动图、颈动脉和下肢血管彩超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的检查项目: (1)血气分析,糖化血清蛋白(果糖胺),胰岛β细胞自身抗体(IAA、IA-2等),行动态血糖监测(血糖未达标和/或血糖波动较大者); (2)相关免疫指标(血沉、CRP、RF、免疫球蛋白全套、补体全套、ANA和ENA),自身抗体(抗甲状腺、抗肾上腺、抗卵巢、抗甲状旁腺抗体等),内分泌腺体功能评估(甲状腺、肾上腺、性腺、甲状旁腺、垂体)。 三、选择用药。 1.胰岛素治疗方案选择及剂量调整: (1)餐前短效(或速效)和睡前中效(长效或长效类似物)胰岛素方案; (2)三餐前短效和早晚餐前中效胰岛素方案; (3)预混胰岛素注射方案; (4)胰岛素泵持续皮下胰岛素注射。 2.口服降糖药:二甲双胍、葡萄糖苷酶抑制剂(18岁以下不宜使用)。 3.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20天 五、出院标准。 1.治疗方案确定,血糖控制达标或血糖趋于稳定。 2.患者得到基本技能培训并学会自我血糖监测。 3.完成相关并发病的检查。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六、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急性并发症(低血糖昏迷、高渗性昏迷、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等),则按相应路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和医改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XX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院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XX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临床路径实施计划4篇

临床路径实施计划4篇 (2684字) 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一、临床路径定义与内容 临床路径是医生、护士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的针对某种诊断或手术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和时间性的整体服务计划,是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是医院实施实时质量管理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它主要是针对icd码对应的病种或某种手术使用标准化的、综合多学科的过程来调整医疗行为,对病人的诊断,包括多种检查、治疗及护理要依据预先指定的基于时间或治疗结果的流程表顺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预算的费用内达到预定的治疗结果。 临床路径的内容包括预期结果、评估、多学科的服务措施、病人与其家人的相关教育、会诊、营养、用药、活动、

检验与检查、治疗和出院计划以及变异的记录等内容。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通过明确病种的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治疗现象,同时增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临床路径实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工作开展是在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三、领导小组应定期(每三个月)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定期(每三个月)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六、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本科室护理组。 七、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并对变异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通过科内讨论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讨论情况应写入病程记录;对于较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上报临床路径领导管理小组进行重点讨论。 九、对于因各种情况必须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应进行告知,根据病人情况,按相关诊疗常规实施后续治疗,病人退出情况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进入、离开临床路径的时间,离开原因等相关信息; 十一、临床路径管理病人出院时应填写《医院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满意度调查表》,科内留档。 十二、奖罚 1.对临床路径开展比较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医院每半年组织一次评估,根据科室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数量进行奖励;每一年组织一次院内评估,评选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比较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

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文本本

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 科室: 年份: 西充县人民医院

西充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和相关专业的人员针对某个诊断或某种手术指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制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管理指导评价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工作开展在医院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科室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室主任为科室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四、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

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五、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每季度)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六、科室实施小组应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监测指标(如入组率、完成率、住院天数、费用等)进行分析评估,并上报医务科。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七、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八、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九、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医嘱及病程记录中,护理应将变异记录在临床路径护理篇中,并对变异情况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我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 第四条委员会由院长和有关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第五条指导评价小组由原则或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

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七条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我院应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三)结合我院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第九条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1型糖尿病临床路径 (2009年版) 一、1型糖尿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1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ICD-10:E10.2- E1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WHO诊断标准及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 1.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 2.具备1型糖尿病特点: (1)通常年轻起病,起病迅速,症状明显,中度至重度的临床症状,包括体重下降、多尿、烦渴、多饮、体型消瘦、酮尿或酮症酸中毒等。 (2)空腹或餐后的血清C肽水平低或缺乏;可出现免疫标记:胰岛素自身抗体(IAA)、胰岛细胞抗体(ICA)、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胰岛抗原抗体(IA-2);需要胰岛素治疗;可伴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3.分型:(1)免疫介导(1A型);(2)特发性(1B型)。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WHO诊断标准及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 1.糖尿病宣传教育和管理。 2.饮食疗法。 3.运动疗法。 4.自我血糖监测、低血糖事件评估。 5.体重、尿酮体监测及并发症检测。 6.胰岛素强化治疗及联合口服药物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一般为≤2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E10.2- E10.9 1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总结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总结 我院开始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现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种组织 医院通过召开动员会、临床路径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会,贯彻落实临床路径工作,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护、药、信息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常设于医护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临床路径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二是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三是成立由分管院长、科室负责人、医技、药学、护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临床技术指导,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与分析。四是成立临床路径质控管理组与临床路径指导评价组。 二、制定工作制度加强管理 为规范临床路径工作流程,医院制定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床路径的实施制度、临床路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临床路径开发和制定制度、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制度、临床路径质量控制制度、临床路径变异处理步骤、临床路径实施考核办法等8个工作制度。 各管理组织坚持例会制,定期开会分析、总结评价临床路径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每个季度各管理组织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建立三级督查体系,一级为院工作领导小组;二级为质控管理与指导评价组;三级为科室实施小组。一级抓一级,确保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三、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我院在工作开展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工作刚刚起步,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还处于探索阶段,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各科室对临床路径管理的重视及对工作的认识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部分科室对临床路径文本甚至临床路径本身实施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与卫生部实施临床路径的初衷有较大差别,个别科室没有按照医务科的统一部署成立科主任为组长的相关组织,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医务人员认为临床路径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医疗费用,会影响自身的收入,因此,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致使对临床科室、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工作执行力度存在缺陷 一部分科室因加床严重、医务人员短缺、医院要求进一步降低平均偿付标准,导致医院效益下降;临床路径的法律地位问题等客观原因,使参加临床路径工作的动因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执行力度。同时,一些部门之间支持协调不到位,出现手术不能按期安排、药品断货、医护之间选择的路径病种不一致、路径要求检查的设备和技术缺乏等,阻碍了临床路径工作的顺利实施。科室之间工作推进程度参差不齐,部分科室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滞后,工作执行不到位。 3工作得不到病人及家属的支持 有些病人及家属认为临床路径中检查项目太多,担心会增加医疗费用,因而退出临床路径。 4工作再培训不够到位 个别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没能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培训,导致对临床路径工作理解不到位,部分科室没有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再工作培训,甚至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个别科室还存有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会影响科室收入、降低医务人员待遇的顾虑,不利于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5信息化程度滞后于临床路径管理 医院信息系统支持不够,信息化程度不高,统计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导致数据整理、分析工作量大,相当多的项目数据还无法提供,国家无统一建设标准和要求。也不利于工作后期相关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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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3—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4—

卫生部诊疗技术指南临床路径2019版295页word

第一篇呼吸内科疾病临床路径 一、社区获得性肺炎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社区获得性肺炎(非重症)(ICD-10:J15.9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年) 1.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伴或不伴胸痛。 2.发热。 3.肺实变体征和(或)闻及湿性罗音。 4.白细胞数量>10×109/L或<4×109/L,伴或不伴细胞核左移。 5.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间质性改变。 以上1-4项中任何1项加第5项,并除外肺部其他疾病后,可明确临床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年) 1.支持、对症治疗。 2.经验性抗菌治疗。 3.根据病原学检查及治疗反应调整抗菌治疗用药。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15.901社区获得性肺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血沉、C反应蛋白(CRP)、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病原学检查及药敏; (4)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情况进行:血培养、血气分析、胸部CT、D-二聚体、血氧饱和度、B超、有创性检查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评估特定病原体的危险因素,入院后尽快(4-8小时内)给予抗菌药物。 2.药物选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和《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年),结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初始治疗2-3天后进行临床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抗菌药物。 4.对症支持治疗:退热、止咳化痰、吸氧。 (八)出院标准。 1.症状好转,体温正常超过72小时。 2.影像学提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关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病情较重,符合重症肺炎标准,转入相应路径。 3.常规治疗无效或加重,转入相应路径。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ICD-10:J44.001/J44.1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COPD诊治指南(2007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 2.出现超越日常状况的持续恶化,并需改变常规用药者。 3.患者短期内咳嗽、咳痰、气短和(或)喘息加重,痰量增多,或痰的性状发生改变,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加重的表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COPD诊治指南(2007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选择治疗方案。

2017临床路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礼泉县中医医院 临床路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国卫医发〔2017〕49号《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建立医疗控制体系负责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医院成立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主要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相关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科室质控人员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 (一)进入临床路径的病种的选择要求: 1.常见病、多发病; 2.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技术成熟,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较少; 3.优先选择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已经印发临床路径的病种。 (二)拟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先进行入径评估,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临床路径: 1.诊断明确; 2.无严重的并发症或伴发病; 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预期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三)实施过程控制变异,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36483 8E83 躃22280 5708 圈25405 633D 挽38185 9529 锩~td 1.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需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2.患者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 3.对入院第一诊断进行修正的; 4.因合并症或检查发现其他疾病,需转科治疗的; 5.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 (三)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

卫生部临床路径病种汇总材料

卫生部临床路径病种汇总 编辑:陈惠忠发布科室:科教科发布时间:11-11-01 摘要:卫生部临床路径病种汇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腹股沟疝、急性阑尾炎、下肢静脉曲张、胆总管结石、良性前列腺增生、肾结石、股骨干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凹陷性颅骨骨折、高血压脑出血等县医院外科10个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乳腺良性肿瘤、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癌、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胆管结石(无胆管炎或胆囊炎)、胆管结石合并胆管炎、原发性肝细胞癌、肝门胆管癌、细菌性肝脓肿、胃癌、脾破裂、胰腺癌、胰腺假性囊肿、肠梗阻、小肠间质瘤、克罗恩病、肠外瘘、肛裂、肛周脓肿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脉导管未闭等心脏大血管外科8个临床路径的通知 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肺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病变、主动脉瓣病变人工机械瓣置换术、主动脉瓣病变人工生物瓣置换术、升主动脉瘤、升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心脏大血管外科8个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内科专业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血友病A、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血液内科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眼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白内障囊外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慢性泪囊炎鼻腔泪囊吻合术、急性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术、角膜裂伤、难治性青光眼睫状体冷冻术、经巩膜二级管激光睫状体光凝术和翼状胬肉切除手术等眼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XXXXX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院内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二、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医疗控制体系负责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医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隶属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关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医务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三、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实施方案 (一)病种选择:各科室在卫生部已经公布的临床路径病种中,选择两个以上病种,对其文本资料进行科内集体讨论、制定出符合我 院实际情况的该病种临床路径文本资料,然后报医疗管理办公室。经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医教部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科室管理: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入科室管理文档,纳入科室 医疗质量管理中,应包括以下项目:

1、基本资料:科室实施小组人员名单、各级人员分工及职责;医教部签字认可的所选病种的临床路径文本资料;科内管理方案(包括奖惩细则)。 2、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 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 3、临床路径实施记录:包括实施病例的详细资料,有每一例病人的详细登记,变异分析、退出原因分析;各种培训记录及培训材料;满意度调查原始表(护士长保存备查)。 4、临床路径月小结、半年度总结、年度总结。 5、其它内容:发表的临床路径文章,国内会议发言稿等。四、实施要求: 1、所有符合临床路径入径标准的病例,均应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2、临床路径实行月报告制度,将科室实施情况在每月5号前向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告(四张表:整体报表、变异报表、退出报表、完成病例报表,内容见附件)。上报数据仅包括该月内出院病人,在院病人不上报。科内自行留存登记了各种数据的报表。 3、对已经实施了临床路径信息化的科室,必须应用信息化系统 进行管理;未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的科室,暂时实行手工管理程序,各科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提高工作效率。 4、各辅助科室及麻醉科、手术室,必须根据临床路径的需求,调整工作流程,及时完成临床路径病例的检查、手术,无法完成者,应书面提出理由并在医教部备案,科室同时提出改进方案并实施。 5、对临床路径评价小组的整改意见,各科室应及时整改。 6、鼓励各科室积极增加临床路径病种、鼓励管理创新、鼓励撰写临床路径相关论文。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国家首批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九种大病临床路径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临床路径 (2017年版) 一、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CD-10:C91.0)的标危、中危组患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三版)》(张之南、沈悌主编著,科学出版社)。 1.体检:可有发热、皮肤粘膜苍白、皮肤出血点及瘀斑、淋巴结及肝脾肿大、胸骨压痛等。 2.血细胞计数及分类。 3.骨髓检查:形态学(包括组化检查)。 4.免疫分型。 5.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FISH(必要时)。 6.病相关基因,即MLL 基因重排、BCR/ABL 和E2A/PBX1。

(三)危险度分组标准。 1.标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年龄≥1 岁且<10 岁; (2)WBC<50×109/L; (3)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4)非T-ALL; (5)非成熟B-ALL; (6)无t(9;22)或BCR/ABL 融合基因;无t(4;11)或MLL/AF4 融合基因;无t(1;19)或E2A/PBX1 融合基因; (7)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1(原幼淋细胞<5%)或(原幼淋细胞 5%-25%),第 33 天骨髓完全缓解。 2.中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 个条件: (1)无t(9;22)或BCR/ABL 融合基因; (2)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3)标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3(原幼淋细胞>25%)或中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1/M2; (4)如有条件进行微小残留病(MRD)检测,则第33 天MRD<10-2。 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5)WBC≥50×109/L; —4 —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总结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总结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总结   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临床路径工作高质量完成。自2010年11月全院实施以来,共开展20个专业40个病种,入径病例2500余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规范了临床诊疗流程,规范了临床用药。现对临床路径工作总结如下: 1、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建立院科两级管理组织,成立临床路径试点指导及评价小组和实施小组,做好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和相关资料填写、收集、整理工作,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 2、医院制定了《***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方案》和《**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方案》,对各级领导组织和临床科室相关人员的职责做了详细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要求具体,突出工作重点,要求以点带面,科主任牵头,住院总协助,使临床路径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3、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和住院总工作会议,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座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临床工作人员理念更新,提高对临床路径工作的认识。 4、组织专家组对科室临床路径方案进行审核,重点是药物的选择尤其是抗生素的应用是否规范。 5、每月对临床路径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今年7月份,我院作为全国二级医院临床路径标准制定单位,承担全国200个病种中50个标准制定任务,这既是对我们临床路径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促进,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同时,对我院临床路径工作进行系统深入的自查,重点做好相关制度和监督评价体系的改进和完善,确保临床路径工作落实到位,召开专题会议,提高临床医务人员认识,进一步增强科室医务人员对临床路径的认同感,促进临床路径健康开展,为广大的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人们的健康提供切实的保障。 感谢您的阅读!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

床路径的持续改进; (四)负责定期将科室的临床路径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内容及相关数据资料上报医务部备案。 四、临床路径病种的选择和文本制订 (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病种遵循的原则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结合医疗工作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 1、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2、非医嘱类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三)临床路径制订的原则 1、临床路径的设计应有充足的医学文献论

创伤骨科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 证支持; 2、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循证医学的运用应当基于实证依据,缺乏实证依据时应当基于专家(专业团体)共识; 3、临床路径的制定过程必须体现多科合作,强调团队精神; 4、临床路径的设计必须充分发挥科室所有医护人员的集体智慧; 5、临床路径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6、临床路径要体现出医护人员的人文关怀; 7、注重服务成本和经费的控制; 8、按计划工作的原则; 9、重视关键环节和步骤的控制; 10、必须重视执行过程中的变异,及时进行改进。 (四)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 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和相关专业的人员针对某个诊断或某种手术指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临床路径的核心是将某种疾病(手术)关键性的检查、治疗、护理等活动标准化,确保患者在正确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0001

资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特制订《资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认真落实临床路径,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临床路径组织管理 医疗质量委员会下设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刘晓平 副主任:王挺成员:黄德玖、王育东、黄平、杨远高、王永红、邹华、龚建、田波、池发勇、范邦雄、尹智、刘亚辉、兰元军、刘盛国、李英、庞胜、张勇军、唐敏、曾列、李开发、易贵祥、郑涛、张子光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及持续改进具体工作,主任为尹智。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批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7)、在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临床路径伦理符合性的审查工作。(8)、协调解决临床路径工作中出现的其他主要问题。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 1、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成 组长:王挺 副组长:杨远高、王永红 成员:邹华、范邦雄、尹智、刘亚辉、兰元军、庞胜、唐敏、曾列、易贵祥、郑涛、张群、余菊贞 2、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的职责 (1)、对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1、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成 组长:实施临床路径科室的科主任个案管理员:年资较高的主治以上医师担任成员:医疗和护理的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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