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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材料分析题

思修材料分析题
思修材料分析题

五、材料分析题

结合课程相关理论,分析所给材料,并在材料范围内自己选取内容、角度和拟定题目,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论文。要求:观点正确,有个人见解,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书写整洁。将内容填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本题30分。

第一组材料

材料1:某专科学校一位女生仅仅因为晚上自习回来,寝室同学没有开门,第二天就买了两公升汽油倒在寝室的地板上,用蜡烛点燃,酿成火灾……;近年来大学生由于心理问题引发的休学、退学乃至自杀、凶杀等恶性事件呈上升趋势。这一问题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以及高校稳定的突出因素。

材料2: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竞争机制被引入日常生活中,人们长时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大学校园也不是悠悠的“象牙塔”,学业上的优势不再、感情上的纠葛丛生、同学关系的紧张、自我角色的迷失,使一些大学生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在心理上十分痛苦。根据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研究课题组的调查,大学生中存在中度以上心理卫生问题的学生占16.51%,女生比例高于男生,不同年级的学生中,二年级比例最高,来自非城市的大学生存在中度以上心理问题的比例高于来自城市的学生,其中边远农村学生的比例最高。某大学对一年级新生进行了心理测试,从测试

结果看,有少数学生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情绪波动大、焦躁不安、过于忧虑、身心疲乏等。

材料3:美国教育家戴尔.卡耐基调查了许多名人后认为,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们的学识和专业技术,而85%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上述三段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谈谈带给你的启示,并结合自身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中南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材料分析题(一)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材料分析题 1.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1:辛亥革命,则是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了这个革命。这个革命,按其社会性质说来,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革命。这个革命,现在还未完成,还须付与很大的气力,这是因为这个革命的敌人—直到现在,还是非常强大的缘故。孙中山先生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就是指的这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材料2: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先生开始的……五十年来,有它胜利的地方,也有它失败的地方。你们看,辛亥革命把皇帝赶跑,这不是胜利了吗?说它失败,是说辛亥革命只把一个皇帝赶跑,中国仍旧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之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并没有完成。 ——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材料3:现阶段的中国革命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革命呢?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还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革命呢?显然地,不是后者,而是前者。……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己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结合材料1和材料2说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领导的辛亥革命虽然失败了,但有伟大的意义: 第一,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第二,辛亥革命确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共和国,制定了具有资产阶级临时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使共和国的观念深入人心,给予封建主义以沉重的打击,使人民的思想得到一次大解放。 第三,辛亥革命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由于清政府已经是“洋人朝廷”,是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因此,辛亥革命在实质上具有反帝的性质。 第四,辛亥革命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若干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辛亥革命促使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新的积极变化。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性的巨变。 (2)结合材料2和材料3说明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辛亥革命的失败,客观上是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反动联盟的力量大大超过革命派的力量;主观上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大学政治材料分析题题库

一、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说明,为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核心?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从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说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与实现公平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 答:(1)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等几方面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是这些需要在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正是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本质和核心。 (注:如果考生就社会保障内容的某一两点深入展开分析,可酌情给分。) (2)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的基本功能,是经济发展的安全网,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能为维护社会安定提供可靠的保证。 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够为社会的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保障,使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而且能够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所需的制度保障。 二、 材料1: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灾难,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形成了抗击地震灾害的强大力量,迅速打响了气壮山河、感天动地的抗震救灾战斗。巨大的自然灾害在给中华民族带来巨大悲伤的同时,也使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在剧创中迸发,在苦难中深化,铸造了一座中华民族精神新的历史丰碑。 材料2:2008年8月8日晚,举世瞩目的北京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宣布本届奥运会开幕。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奥林匹克运动与五千多年传承的灿烂中华文化交相辉映,共同谱写人类文明气势恢弘的新篇章。 材料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要成果,是

2019年全国高考政治试题归类与解析

2019年全国高考政治试题归类与解析 ——历史唯物主义 1、〔北京卷〕34.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曲,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该计划的要紧内容包括:依照西部建设和进展需要设置服务岗位;给予志愿者一定的生活补贴,并在服务期满时为其提供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和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这一计划的设计所表达的哲学道理是 ①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②实现人生价值要发挥主观能动性 ③在社会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④个人理想应该与社会需要相结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从材料中的中心意思我们看到:个人的理想只有符合社会与国家的需要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当个人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时候,国家也会给个人的进展提供很大的空间和强有力的保障。这表达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综上我们选B。②③与此题中心意思无关。 2、〔山东卷〕 23.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公布的"2017年度中国主流媒体十大流行语〔综合类〕”有北京奥运、金融危机、志愿者、汶川大地震、神七、改革开放30周年、三聚氰胺、降息、扩大内需、粮食安全。这些词语在2017年的流行说明 ①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②主观认识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 ③价值观对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具有导向作用 ④人们的价值选择应以价值判断为前提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解析】2017年的十大流行词语属于意识或主观认识范畴,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应选B;③④项不符合题意。 3、〔重庆卷〕32、一个替政府看门的中学毕业青年,60年锲而不舍地专注于自己的业余爱好――打磨镜片。借助自己研磨的超出专业技师水平的复合镜片,他发明了当时人类尚未知晓的微生物世界,得到科学界广泛赞誉,被授予巴黎科学院院士头衔。他确实是荷兰科学家列文·虎克。材料说明 ①实践是个人与社会统一的基础 ②生活理想是个人全部理想的基础和归缩 ③人所特有的劳动创造力是人生价值的源泉 ④获得社会认可是人生价值实现的差不多标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材料强调只有在丰富的材料的基础上加上科学的思维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AB说法错误。D说的是人能够正确认识世界,是强调结果而非过程,不是材料所强调的,因此不选。答案C 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某校组织学生前往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参观,村干部向同学们生动地介绍了小岗村改革开放的历程。回答34-35题。 4、〔上海卷〕1. “众志成城是民族的成熟,百姓高贵是历史的正常。当苦难酿造出大爱大智,更心怀敬畏;祖国永恒,人民至上!”这首讴歌抗震救灾精神的诗表达了〔〕。 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③青年是最有生命力的群体 ④尊重和敬畏生命的人文精神

思修材料分析题

思修材料分析题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思修材料分析题 交通环境是由人、车、路构成的公共生活之一,目前,我国机动车拥有量已超过亿辆,拥有驾照的公民已超过亿人。由此带来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反响。 下列是有关交通问题的一些调查数据: 《人民日报》关于不文明开车行为及其原 因的调查

某市交管局一年中查处交通违章的数据统计 有专家指出,道路交通上普遍存在的交通不文明现象看似个人的私事,但却折射出某些公民在公共生活领域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缺失。要构建文明出行风尚,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回答问题: (1)为什么文明出行“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2)我们应如何从自身做起,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 参考答案】

(1)文明礼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明出行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的表现,它反映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文明出行也是提高人们道德素质的迫切需要,体现了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 文明出行也是遵纪守法的表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道路交通上普遍存在的交通不文明现象,直接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所以,文明出行“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2)社会公共生活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公开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要求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越高。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运用道德和法律两种基本手段,来维护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具体而言我们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了解社会、拓展实际工作能力,尤其是增强社会责任感有极大的帮助。大学生培养社会公德意识的实践活动有很多具体方式,既可以参加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普及社会公德规范、传播文明新风,也可

天津师范大学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原理材料分析题

根据原试卷打的,非复制粘贴拼凑!! 材料分析题: 1、下列各项中哪些是商品,哪些不是商品,为什么并简述商品的主要特点。(1)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农民为自家使用养的鸡鸭;为美化生活在自家庭院里种植的花草等不是商 品。因为,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即不是劳动产品,又不是用于交换的,农民自家食用养的鸡鸭为美化生 活在自家庭院里种植的花草虽然是劳动产品,但不是用来交换的,为满足市场需要在大棚里种植的蔬菜, 瓜果,是商品,这些蔬菜瓜果,既是劳动产品,又是用于交换的(2)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首 先是劳动产品,其次是它的有用性,能够用来交换。 2、请阐述下列命题所包含的基本观点:只见树木,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科学史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 这个命题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表现为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2)这个命题说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 义必然胜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食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也是一 个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过程。(3)这个命题既看科学技术的双重主要,也看到了人的作用,关键取决 于人。 3、下面是有关真理标准的论述:材料1: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材料2:使用主义者詹姆士。(1)两者观点一致吗?why? 观点不同。1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辩证唯 物主义的观点;2则认为有用的就是真理,把是否有用、是否能使我们得到某种效果作为检验认识是否具 有真理性的标准,是实用主义真理观。 (2)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分析材料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材料2的错误在于他否定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把是否有用、是否能使我们得到某种效果作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4、概括命题中所包含的主要观点。材料1“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说明事物的发展史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材料2“时 有风吹幡动……”:认为世界时运动、变化、发展的、但同时她又把“心”作为世界的本原,认为运动史 精神的或心灵的运动。是主观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观点。材料3“一言可以兴邦”过分强调了英雄人物的作 用,否定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唯心主义观点。 5、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1:“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材料2:“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材料3:列宁指出吧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 (1)简述材料1和2的主要观点:1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用孤立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2是唯物辩证法 的观点,它认为事物的发展方向是前进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前与曲的统一 (2)简述34主要观点,并指出主要分歧:3是唯心主义观点,它认为运动是精神的运动割裂了物质和运 动的关系。4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分歧:是否承认事 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3把“心”看做是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4强调事物内在的矛盾性, 事物内在的对立统一构成事物的运动变化。 6、(1)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是什么?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说明中国改革开放的必然性。——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或生 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说明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性。——运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 筑矛盾运动规律(或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说明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2)改革开放为什么能够使中国发生历史性变化?

思修案例分析复习题

思修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

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南京大学政治学原理答题方法:大题的答题技巧

南京大学政治学原理答题方法 大题的答题技巧 原文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88550450.html,/thread-364218-1-1.html 大多数人只注重复习的全面性和知识的掌握程度,却忽视了几乎可以决定自己命运的一点:答题技巧。在掌握知识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答题技巧的不同可能使总分相差10到20分。政治的考研试卷中大题的分值占百分之六十,而实际上大题也是技巧性最强的题型。下面向大家介绍大题答题四步曲: 第一步:仔细审题。找出本题目是关于哪个学科的哪个章节,在草稿纸上写下此章节内所有可能与本题有联系的基本概念及原理。大多数题目是跨章节,甚至跨学科的,要注意思维的发散性。 第二步:解释每一个概念并写出原理的基本内容。如果自己写出的相关概念太多,则视试卷留出的空白捡重要的写,解释概念和原理一般不要超过本题答题空间的二分之一。什么?太多了?不要怕,答多了不扣分。但要注意答题时每个概念和原理要作为一段,字迹要工整清晰。好了,本题目分数的一半你已经拿到了,下面进行第三步。 第三步:联系实际。如果本题是论述题,则根据本题联系实际中的一些现象,给出评价;如果本题是材料题,则材料就是实际,指出材料中的一些问题,也就是将材料用你学过的关于政治的术语再复述一遍。这部分一定要有,而且要作为一个段落,如果字迹工整的话,即使这一段答得驴头不对马嘴,至少也有两分。 第四步:总结。这一部分是绝对送分的,但也要有技巧。要将其作为一个段落,如果此题是论述题,则将整个题目再复述一遍,不要忘了在前面加上一个所以;如果此题是材料题,则提倡材料中好的做法,批评材料中坏的做法。 上面的四步中好像没有提过辨析题,其实辨析题就是一个分值较少而且需要判断的论述题,除了判断以外,上面的四步同样适用。但要特别注意的是辨析题的判断,千万不要盲目的说其对错,例如一些题目的前半部分是对的而后半部分是错的,有的题目说的不全面,这些都要指出。如果答大题时你能熟练地按上面的四步做,那么恭喜你,大题方面你至少可以比相同水平的其他人多得n分,不信?你看: 试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有关原理说明"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关系及其重要意义(2002年政治试题重中之重)。 首先仔细读题目,题目中已经告诉我们是用马哲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几章的原理, 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邓论中的内容,因此要考虑将两个学科结合起来答题。表面上看题目中有两个基本概念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联系到马哲,以德治国便是是道德问题,是上层建筑;以法治国便是法制问题。如此以来,此题需要答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道德,法制,以德治国,以法治国,上层建筑,道德与法制的关系,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然后联系实际,这一步没关系,只要稍微写两句而且字迹工整便不失大格。 最后总结,好像这里把题目重抄一遍不顺口,其实只要稍微一改便行:要把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下面我们看一下标准答案: 1)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与法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道德的概念;法制的概念;道德与法制的关系。 2)历史唯物主义又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变化;上层 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基础的发展 有重大意义。 3)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大一思修材料题

材料题 1、据调查显示,有的人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看法时,使用不文明甚至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有的人偷看别人的电子邮件,私用别人的上网帐号等。 问:(1)此段话反映什么问题?(2)大学生网上交往应如何去作? 答:1) 此段话反映了网上道德失范。 2)网络交往也应遵守网络礼仪,倡导积极文明健康的网络礼貌交往。做到:不做网虫,不抛垃圾,不做黑客,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悔信誉,不侵权,不轻信。 2、有一对青年男女处于热恋期,一方出于特定原因,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对方见无法挽回时,便对对方打击报复,伤害对方身体,毁坏对方的名誉,把狂热的爱“变成”枉怒的恨。 问:(1)说明这是一种什么行为?(2)你认为处于此时应如何对待此问题? 答:1)这是一种失恋既失德的行为. 2)处在此时,在无望挽回恋爱关系时,应尊重对方的选择。爱一个人必须希望对方幸福,如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应理智分手,并默默祝他幸福,而不能对对方打击报复或伤害对方.做到失恋不失德,更不能失去人格. 3、因研究癌症卓有成效而荣获日本文化人最高荣誉---文化勋章的黑川利雄博士每到冬天救灾口袋里放一个手炉,使手总是保持热乎乎的。到癌症研究所就诊的病人,都是饱受病魔缠身之苦、抱着极大希望的病人,面对大夫,其心中的忧虑及期望之情是可想而知的。当病人伸出手让黑川博士诊断时,其所碰到的是一双温暖得手,于是他的生命便重新点燃了希望之火,产生了治愈的信心。而假如那是一双冰冷的手,也许病人的心也会发凉,因而丧失了希望。用温暖的手诊断,让病人感觉安心、信赖,那么治病从这时已经良好地开始了。 实际上,我们在人与人之间交往过程中,何尝不应该让对方感觉到你的热情与真诚。 据此,请分析人际交往的含义以及如何在大学生活中建立和维护友谊。 答:人际交往的含义:人际交往也称为社会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接触,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相互影响的过程。 建立和维护友谊:(1)建立友谊 A、真心关注他人; B、以心换心; (2)维护友谊A、用真诚播种;B、用热情去浇灌;C、用原则去培养;D、用谅解去护理。 4、《民主与法制》杂志曾经刊登了一篇名为《用匕首“收割”爱情》的示篇:一位来自贵州的农村大学生,因为患单相思,导致精神崩溃,读不进书,考试次不及格,并开始酗酒,一步步走向堕落,最后竟然持刀威胁该女生,当遭到再次绝后,便用刀刺死了那位女生。爱情存在于大学校园,肯定有它的合理性,但如果不正确认识爱情,不能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便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请分析爱情的实质以及大学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恋爱观。 答:爱情的本质是一种最真挚的倾慕,是最强烈、稳定、专一的感情。 正确的恋爱观包括:(1)以共同的信念、理想、追求和优良的道德品质为爱情的基石;(2)事业高于爱情,爱情服从于事业;(3)恋爱要受到社会条件以及个人因素的制约;

考研政治真题解析——思修与法基分析题

考研政治真题解析——思修与法基分析题2014年考研政治于1月4日上午落下帷幕,下面对思修法基材料分析题进行解析,供广大2016年考生参考。 37、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鹦哥岭是海南省陆地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区内分布着完整的垂直带谱。在我国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保存上独占鳌头。这里山高路远,条件艰苦,一直难以招聘到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 一、鹦哥岭来了大学生 自2007年起,先后有27名大学毕业生(2名博士、4名硕士、21名本科生)放弃大城市的优越生活,陆续从全国各地来到鹦哥岭保护区工作,山脚下一排破旧平房中的两间就是他们的家。“孩子们,这里的黎苗兄弟说是以种田为生,实际上就是种些橡胶,靠山吃山……你们来任务重啊!在关爱森林的同时,还要想法帮这里的百姓致富!”老站长的一席话,像重锤一样敲击着大家。“我们不会让鹦哥岭失望着的!”大家不约而同地喊出声。 二、鹦哥岭有了“档案馆” 到底鹦哥岭有多少种动植物?这是摆在大学生们面前最直接的课题、也是鹦哥岭自然保护区要完成的首要工作。大学生们背着睡袋。锅碗瓢盆和监测仪上山了,他们聚精会神地做着记录,天黑了,架起锅巴煮成米饭,和着辣酱吃了实在太困了支起帐蓬钻进去睡一觉……经过4年多的艰辛努力,鹦哥岭自然保护区终于有了自己的“档案馆”;记录到城管来植物2197种、脊椎动物431种、鹦哥岭树蛙等14种科学新种以及26个中国新记录种等。

三、鹦哥岭有了护林员 鹦哥岭周边有103个自然村,近2万村民。看到村民大片砍代雨林种山芝、香蕉、作为环境保护者,大学生们痛心疾首。但习惯靠山吃山的当地百姓说。“让我们放下砍刀、放下猎枪绝对不行!”大学生们克服阻力,用真诚和智慧动员招募了270名护林员,并与他们一起,用一个多月时间,走遍了209公里长的界线,埋下了近400根桩和50多块界碑,为鹦哥岭保护区筑起了一道看得见的保护网。 四、鹦哥岭有了农业示范田 鹦哥岭是海南的贫困山区,为帮助当地黎苗族百姓脱贫致富,大学生们特地去外地取经,在鹦哥岭通过试点而大面积推广“稻鸭共育”的方法,带动当地人致富,农户们在稻田里骄傲地插上了“农业示范田”的牌子。接着大学生们又推广林下经济,在橡胶树下种菜、种瓜、养鸡;并帮助当地人建起了环保厕所,发行了猪圈,改善了居住的环境;当地百姓手里有了钱,靠上山砍树卖钱的人越来越少了。看到这一切,大学生们说,“我们感到由衷的幸福和快乐,也深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 5年过去了,27名大学生一直坚守在鹦哥岭,他们甘于寂寞,乐于奉献仪式发现新物种,是敬业的科研工作者;引来环保理念,是先进理念的传播者;心系百姓喜忧,是黎苗族兄弟的贴心人!一份职业,背负三份责任。三个角色的完美融合,让我们看到了甘于寂寞的坚守力量和不甘于寂寞的奋斗精神,也让我们懂得了自已手中的笔、脚下的路、心中的秤要靠什么来指引,他们选择了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 每到毕业季,总有一些大学生毕业生发出“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感慨。究竟如何看待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鹦哥岭的大学生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给出了最响亮的回答。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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