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 ?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 小时。

4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场。

6? 医院场所周围100 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 ? 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

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 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

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 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 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 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 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 禁止使用电热棒。

16. 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

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 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 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 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总务 周围 用不 禁明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