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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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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答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1.第一,甲服装公司与乙纺织公司之间关于买卖布料的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甲服装公司乙纺织公司

内容:甲服装公司享有收取布料的权利,同时,承担验货并支付120万元货款的义务;

乙纺织公司享有收取货款的权利,同时,承担按照约定的质量和时间交货的义务

客体:30匹布料

第二,乙纺织公司与丙货运公司之间关于运输货物的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乙纺织公司丙货运公司

内容:乙纺织公司享有丙货运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按照约定支付运费的义务;

丙货运公司享有收取2万元运费的权利,同时,承担为乙纺织公司运输货物的义务

客体:丙货运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

2.符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其向某嫁接苗场购买无籽西瓜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要求某嫁接苗场返还购买西瓜种苗款2.7万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1万元—0.6万元)×55亩=22万元。

某嫁接苗场将假种苗作为“台湾新一号”无籽西瓜种苗销售给符某的行为是欺诈,符某购买假西瓜种苗的行为是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因双方订立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符某为无过错方,某嫁接苗场为过错方。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对方,如果无过错方遭受了财产上损失,有过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已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张某被解雇前曾代理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货物,且张某在订立合同时出具了工作证、甲公司的介绍信及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乙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张某是甲公司的代理人,从而与甲公司订立合同,该合同对甲公司有效。

4.陆某要求艾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2月9日起至2012年2月8日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同时,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陆某是在2010年2月9日经公安机关告知方得知艾某是加害人的,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当日起算1年。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1.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但是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为善意第三人,乙以A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丙签订的合同对A个人独资企业有效。甲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乙擅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收货付款。

2.(1)林某以家庭共有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法。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2)林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合法。合伙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林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为“阳光有限责任个人独资布艺企业”违反了该规定。

(3)林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5万元;

林妻经营书店的资产2万元。

林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首先,清偿邓某工资2000元、社会保险费用3000元;

其次,清偿税款1000元;

再次,清偿张某债务10万元。

张某债务尚余36000元未能得到清偿。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张某债务尚余36000元未能得到清偿,企业解散后,林某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债权人张某在5年内未向林某提出偿债请求的,林某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时,应当先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尚未偿还的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仍应当承担偿还责任,该责任即为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消灭。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基于退货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虽已退伙,但合伙企业向张某借款发生在甲退伙之前。因此,甲有义务偿还张某全部借款10万元。当然,甲偿还张某全部债务后,对于清偿数额超过约定比例的部分,有权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乙的主张不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追索。因此,乙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的观点不成立。

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企业向张某借款虽发生在丁入伙前,但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1)甲向A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Y合伙企业协议中对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未作出约定,因此,合伙人甲向合伙人以外的人A转让其在Y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当然,如果经乙、丙、丁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2)Y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期限,如果甲退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第二,不给Y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1)

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能否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B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未作约定,甲不能独自决定聘任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将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因此,甲不能独自决定聘任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甲以B合伙企业的名义与C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对B合伙企业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买卖合同对B合伙企业有效。

4.丙的30万元债权应当先以M有限合伙企业现有财产偿还税款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尚余15万元偿还,剩余15万元债权由普通合伙人乙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基色的财产清偿顺序为,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其次,偿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其次,清偿税款;最后,清偿债务。而且,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为有限合伙人,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M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乙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对M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

1.第一,出资协议中约定所有股东出资中,货币出资未达到注册资本的3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华彩制衣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所有股东出资中,只有刘某以现金出资15万元,低于60万元×30%=18万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第二,出资协议中约定第一期出资额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华彩制衣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第一期出资由刘某现金1万元,杨某以作价8万元的厂房出资,合计为9万元,虽达到了《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但低于60万元×20%=12万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第三,出资协议中约定最后一期出资期限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协议中约定以后各期出资,根据经营的需要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足,超过了2年,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2.(1)

对丙的要求,G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决议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丙在G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提出抽回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拒绝丙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应当经乙、丙、丁3为股东中至少2人同意,且乙、丙、丁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戊公司方可购买甲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G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甲外,还有3位股东,过半数应当为2人以上。即使其他股东有2人以上同意戊公司购买甲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仍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戊公司才能够购买甲的股权。

3.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应当首先由甲以个人财产补足4万元差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补足差额的,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戊是在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出资成为股东的,对此不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公司董事会提出由甲补足其差额4万元,其他股东不分担该差额的解决方案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4.(1)

在另外寻找的6个发起人中有4个发起人住所地在境外,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资料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股东7人,最多只能3人在中国境外有住所。如果4人住所在境外,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发行10000万股中发起人认购3000万股,向社会公开募集7000万股,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发起人至少应当认购3500万股,而资料中发起人认购3000万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认股人缴足股款后,由发起人决定是否召开创立大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足额缴纳股款,验资证明出具之日起30日内必须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而不应当由发起人决定是否召开创立大会。

5.(1)

公司发生亏损后,在股东请求时公司董事会应召集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公司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之处:

第一,公司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在6月18日在报纸上公告了通知,不足15日,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将选举并更换全部监事列为决议事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因此,股东大会只能选举并更换非有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选举并更换全部监事。

第三,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将解聘公司原总经理,重新聘任公司经理列为决议事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股东大会不得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关于公司与A公司合并作出决议不生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张某应当在2010年6月20日前将修改章程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 B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的上限是1750万美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的,对并购后所设立的外事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如果拟定B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则B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700万美元×2.5=1750万美元。

2.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合营者首次至少应当缴付30万美元,中方合营者首次至少应当缴付60万美元,且应当在2011年3月8日前缴付首次出资额。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约定一次交清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约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1)甲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中外合作营业企业申请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拟建立股东会,设执行董事1人,设监事1人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中外合作营业企业不设股东会;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设董事会,不得设执行董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设监事。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1.(1)兰洁公司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此,作为债权人的多宝公司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兰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申请。

(2)

江苏省某人民法院应当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做出不予受理裁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多宝公司向江苏省某人民法院申请兰洁公司破产,该人民法院对河北省的兰洁公司破产案件没有管辖权。

2.

新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B的第二期出资应当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缴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3.该案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继续进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4.(1)共益债务10万元,破产费用30万元;

(2)职工债权120万元;

(3)欠缴税金50万元;

(4)有财产担保债权A银行贷款300万元,抵押物为厂房,变现价值680万元;

(5)无财产担保债权C公司尚未到期货款100万元,未到期债权视为已到期;

甲公司拥有清偿普通债权的破产财产为

2000万—30万—10万—120万—50万—300万= 1490万元

全部财产价值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欠缴税款已设定担保的财产金额)

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为

5000万—120万—50万—300万= 4530万元

负债总额职工工资欠缴税款有财产担保债权

甲公司破产清偿比例=1490万元÷4530万元×100%=32.89%

C公司的破产债权为100万元,能获得的清偿数额为100万元×32.89%=32.89万元

第七章物权法律制度

1.(1)

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的设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资料中,抵押人村民冯某以磨米机设定抵押权,虽未办理抵押权登记,但陈某的抵押权自书面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只是该抵押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立质权,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动产质押中,质权自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冯某与朱某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并将质物磨米机交付朱某占有,朱某的质权已经设立,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

(3)蒋某能在磨米机上行使留置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且朱某和将某未约定是否可以在磨米机上行使留置权,因此,蒋某可以在磨米机上行使留置权。

(4)在朱某的磨米机上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后,又被债权人留置。蒋某优先行使留置权;其次,朱某可以行使质权;最后,陈某行使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将某的留置权由于抵押权和质权。陈某虽对磨米机上享有抵押权,但由于该抵押权未登记,因此,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此,朱某的质权由于陈某的抵押权。

2.母羊会小羊都应当返还苑某,苑某应当向熊某支付在占有母羊期间的饲料费、配种费以及小羊的饲养费等相关费用。

苑某的行为构成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熊某是善意占有人,占有权利人苑某的母羊(原物),在占有母羊期间,对母羊进行了照料和配种,支出了有关费用。小羊为母羊的孳息物。真正的权利人苑某可以请求善意占有人熊某返还原物及孳息物,但应当支付熊某在此期间支出的相关

费用。

3.吊车的所有权在2011年1月1日完成交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合意转让吊车所有权时,吊车已经由乙公司依照租赁合同占有。2011年1月1日双方签订买卖吊车合同并生效,即双方转让吊车的法律行为自2011年1月1日生效,因此,吊车应当在当日完成交付,吊车的所有权当日转移。

4.丙银行优于乙银行行使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丙银行抵押权2010年5月16日登记,而乙银行抵押权2010年11月20日登记,丙银行抵押权先于乙银行抵押权登记,应当优于乙银行受偿。

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

1.(1)2010年6月6日甲公司传真订货行为属要约邀请。

甲公司的传真中未列明货物的价格,而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报价,以决定是否承诺,且内容不确定,属于要约邀请。

(2)

2010年6月10日乙公司报价行为是要约。

乙公司在甲公司传真的基础上,向甲公司报价后,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属于要约。

(3)2010年6月15日甲公司回复报价的行为是承诺。

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报价,表明甲公司完全同意了乙公司的要约,则该意思表示是承诺。

(4)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应当按照6月10日向甲公司报价结算货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资料中双方约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则该合同应当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方成立。乙公司在10月18日发货,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但合同并未成立。但是,10月20日甲公司收货后未提出异议,说明甲公司接受了乙公司的履行,因此,该合同成立。而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当是6月10日向甲公司报价,双方应当按照该报价结算货款。

2.(1)

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B公司交付的汽车是走私车,在我国,走私物品不允许流通。A公司与B公司就买卖走私车签订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该合同无效。

(2)B公司应当返还A公司购车货款,赔偿A公司因该合同所受损;B公司的走私车应当收归国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1)舒某和时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舒某以欺诈的手段,将病牛以好牛的价格卖给了时某,使时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该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2)如果该合同被有权机关撤销,舒某应当返还时某购牛款,赔偿时某因该合同所遭受的损失(饲料费、医药费等);时某将牛返还舒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时某没有过错,返还舒某牛;舒某是过错方,应当返还时某购牛款,并赔偿时某损失。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于该

合同标的物瓷砖用于东北地区的建筑物外墙,如果不具有防寒功能的话,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该瓷砖应当具有防寒功能。瓷砖的价格应当按照2010年9月8日合同履行地佛山市的该瓷砖市场价格结算货款。

5.(1)彩华公司的做法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即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2)如果时代购物中心的经营状况很正常,并无彩华公司所称的情况发生,对时代购物中心造成损失,彩华公司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导致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甲纺织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太阳花布艺公司放弃其对画苑酒店债权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即行使撤销权。太阳花布艺公司欠甲纺织公司到期货款无法偿还,却放弃对画苑酒店的到期债权,对甲纺织公司的债权造成了损害,甲纺织公司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7.陈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林某向其偿还1.8万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王某因怠于行使对林某的到期债权,又无法清偿陈某借款,对债权人陈某的债权造成损害,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林某行使王某的债权,即林某向其偿还1.8万元。

8.尹某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合同终止。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P县医药经销公司一直拒绝提货,致使某市制药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由于药品超过保质期要失效,不适于提存,某市制药公司将标的物药品变卖后提存价款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提存后,某市制药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P县医药经销公司无权向某市制药公司提出履行要求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9.李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张某立即搬出房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约定的张某支付租金期限为2010年3月20日,经李某催要后,在2010年4月1日张某不支付租金,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10.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商场直接损失,即定金0.8万元、货款27万元及利息;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即(6000—5400)×100台=6万元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损害赔偿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为准,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甲商场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货款27万元,该货款及利息为甲商场所受实际损失;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甲商场已经告知乙公司分别向两家商场支付了4000元定金的情况,该8000元定金损失是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致甲商场的损失,乙公司应当赔偿;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零售价每台6000元计算,合同履行后甲商场可以获得的利益为6万元乙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11.丁公司应当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丙银行与丁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丁公司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章证券法律制度

1. A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骗取核准发行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应当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A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实际亏损8000万元,但是,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采取了虚构收入,虚列成本、支出的手段,骗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因此,A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骗取核准发行的行为。

2.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不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第一,拟将股份发行总额的10%自行出售给当地投资者,其余部分委托某证券公司代销的决定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同意后,发行的股票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人不得自行发行股票。

第二,由证券公司代销部分的代销期为100天的决定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3.向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欲与成博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成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向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成博公

司进行谈判期间,向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2010年10月中旬大量买进成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10年11月两公司相继公告了进行资产重组的信息。2010年12月上旬,张某将成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卖出,获利80万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张某行为的性质,说明理由。(中级257)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属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十章票据法律制度

1.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票据的基础关系分离票据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力。如果该票据已经被不履行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得对其进行抗辩。

2.D公司应当在收到拒绝付款理由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所有的前手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只有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不得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否则,票据权利消灭。

3. D公司可以向B公司、C公司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

甲公司的行为是票据的伪造行为。伪造人甲公司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A公司虽然在票据上签章,但该签章违背了A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章无效;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B公司、C公司应当对被伪造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4.A公司、B公司分别按照6万元金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D公司分别按照16万元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它记载事项的变更是票据的变糟。票据变造不影响票据上真实签章的效力。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前的,应当按照原记载内容负责;在变造后的,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C公司的行为是票据的变造。C公司变造票据行为不影响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效力。A公司、B公司的签章在票据变造前,应当分别按照变造前的6万元金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D公司的签章在票据变造后,应当分别按照变造后16万元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第十一章仲裁和民事诉讼

1.本案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甲公司和乙公司虽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愿意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仲裁条款,但在该条款中未选择具体的仲裁机构,该仲裁条款无效。甲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 A公司应当向写字楼所在地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案中双方争议的标的为写字楼属于不动产,按照“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即由不动产所在地南京市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审计案例研究参考答案

审计案例研究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审计案例研究》形考作业1答案 一、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1.在接受审计业务之前,后任审计人员可向前任审计人员了解审计重要性水平. 答案:* 理由:审计重要性水平是经过审计人员认真了解有关情况而确定的,不是向前任审计人员了解的. 2.如果审计人员需要函证的应收账款无差异,则表明全部的应收账款余额正确. 答案:* 理由:审计人员并未对被审计单位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3.被审计单位保管应收票据的人不应该经办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理由:符合销货业务内部控制的职责划分. 4.如果被审计单位首次接受审计,审计人员需要对固定资产期初余额进行审计,仔细审查各次固定资产的盘点记录是最佳的审计方法. 答案:* 理由:仔细审计自开业起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中所有重要的借贷记录方法最佳. 5.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准确性时,如被审计单位从关联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该项固定资产的净值,可不予查实. 答案:*

理由:从关联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该项固定资产的净值时,审计人员必须查实,防止被审计单位粉饰报表数字.二、单项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 1.在本章的案例一中,所列举的是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假设美林股份公司是诚信事务所的老客户,那么此次持续接受委托时,应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什么不同? 答:一般来说,首次接受委托时,预备调查的主要内容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较多,而且要关注被审单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关系,而在持续接受委托时,进行预备调查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 管理当局的特点和诚信;(2) 被审单位的涉讼案件及其处理情况;(3) 以前与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方面存在的意见分歧以及解决结果;(4) 利害冲突及回避事宜;(5) 内部控制的改进情况; ( 6)审计费用的支付情况等. 2.在本章的案例二中,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分析其财务指标时,发现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大,这意味着被审单位可能存在哪些情况? 答: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波动可能意味着企业存在以下情况: (1)经营环境发生变动;(2)年末销售额突然增减;(3)顾客总体发生变动; (4)产品结构发生变动; (5)信用政策或其运用发生变化;(6)销售

公共危机管理瓮安案例分析

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 摘要:2008 年贵州瓮安县“6·28”事件是一起群体性事件,是当地民众与其政府管理部门互信度不高,民众对政府的各种不满情绪长期积聚的爆发。该案例从事件聚集、围观、参与人数、事件的剧烈、破坏程度来看,可以称得上是我国较典型的群体性危机事件。瓮安县的此次危机事件的后果严重,影响广泛并且社会关注度高。本文对此次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政府部门处理程序及其处理工作中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对政府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以改善、提高我国公共部门管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6·28”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危机管理 一、瓮安县“6·28”事件发生的背景 (一)经济落后,民众生活水平低 瓮安县坐落于中国最贫穷省份之一的贵州省腹地,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3.25%,第一产业比重占GDP的38.6%。瓮安县水利资源丰富,正在建设的有国家重点工程构皮滩电站,同时瓮安也是矿产资源的富集县,全县煤炭总储量10.64亿吨,磷矿总储量6.5亿吨,铁矿藏量1500万吨,锌矿藏量60万吨以上。农业县、水电站、矿产,在中国可以分别将它们理解为贫穷、移民、暴富阶层,因此瓮安是一个贫穷的县城,瓮安县群众长期以来对县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太低,生活艰难十分不满。 (二) 政府与民众矛盾突出

瓮安县政府和瓮安县人民之间有深刻的矛盾。该县治安长期不好,安全指数极低,群众的幸福感也低,少数公安人员涉黑严重。因此,县公安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群众中丧失了公信力和权威性,在“6·28”事件发生之前,2007年9、10月,瓮安县城连续发生了四起爆炸案,至今未破案,此事让当地居民人心惶惶,一些居民直言根本不信任警察。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三) 少女之死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李树芬于2008年6月22日凌晨溺水死亡。当日7时40分许,经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现场勘查、尸检、DNA鉴定,认定李树芬系跳河自杀。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被奸杀嫌疑。6月25日,黔南州派法医复检,结论仍为溺水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公安部门责令当时在场人员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二、瓮安县“6·28”事件演变过程 (一)危机前阶段 6月21日晚,李树芬在刘某做俯卧撑的时候“被水淹了”。十几名消防队员打捞半个多小时未果,撤走。 22日,家属请求将王某等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派出所未做笔录就将人放走。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请求刑侦。公安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未予立案。 23日,家属对结果怀疑,向黔南州公安局申述、提出再次尸检要求。公安局认定死者溺水死亡系自杀,并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 24日,家属对公安机关结论不服,拒绝领回尸体处理。维稳办组织双方调解,失败。 26日,黔南州公安局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结论。家属则坚持奸杀嫌疑。调节依旧失败。

护理学案例解析分析题及其规范标准答案

.* 临床常用病例分析题汇编 一、熊某,男,81岁,近来几天严重腹泻,请问该患者的护理问题有哪些?如何护理? 答:护理问题:体液不足与腹泻有关;活动无耐力与严重腹泻有关;有皮肤完整性受损的可能与腹泻有关 如何护理:1.去除病因,如为肠道感染则遵医嘱给予抗生素治疗;2.卧床休息,减少肠蠕动,注意保暖;3.调理膳食。鼓励饮水,酌情给予清爽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避免油腻、辛辣、高纤维食物。严重腹泻时暂禁食;4.防治水和电解质紊乱。按医嘱给予止泻剂、口服补液盐或静脉输液;5.保持皮肤完整性。每次便后用软纸轻擦肛门,温水清洗,并在肛门周围涂油膏以保护局部皮肤;6.密切观察病情。记录排便的性质、次数等,必要时留取标本送检。病情危重者,注意生命体征的变化。如疑为传染病则按肠道隔离原则护理;7.心理支持,促进舒适;8.健康教育。讲解腹泻有关知识,指导病人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段某,女,29岁,因天气寒冷,在关闭门窗的环境下,用炉火取暖。后被人发现晕倒在家,发现时神志不清,口唇呈樱桃红色。请问该患者出现了什么情况?该类病人的院前急救与氧疗方法是什么? 答:该患者是一氧化碳中毒。 院前急救:1.迅速脱离中毒环境,将病人放置在空气新鲜处; 2.中度一氧化碳中毒昏迷者,要保持气道开放,持续吸氧; 3.中、重度一氧化碳中毒病人转送至有高压氧的医院,尽早进行高压氧治疗。 氧疗方法:包括常压吸氧和高压氧治疗。氧气吸入最好吸纯氧或含5%二氧化碳的混合氧,有条件者应积极采用高压氧治疗。高压氧治疗宜早期应用。无高压氧舱条件者可经鼻导管给予高浓度氧,流量8-10L/min,以后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持续低浓度氧气吸入,清醒后转为间歇给氧。 三、朱某,男55岁,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病史,近日天气变冷,突发呼吸困难入院,入院时口唇紫绀,检查血气为PaO2为50mmHg,PaCO2为80mmHg,请问该病人的诊断是什么?该类病人如何给氧?为什么? 答:该病人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吸氧方式是持续低流量给氧。(1-2L/M) 持续低流量给氧的理由是:1.呼吸主要由缺氧刺激:因此类病人的呼吸中枢化学感受器对二氧化碳反应差,故呼吸的维持主要由缺氧对外周化学感受器的刺激,若吸入高浓度氧,PaO2迅速上升,使外周化学感受器失去了刺激,导致病人呼吸变慢而浅,肺泡通气量下降,PaCO2随之上升,严重时引起肺性脑病;2.避免加重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吸入高浓度的氧,解除低氧性肺血管收缩,使肺内血流重新分布,加重通气/血流比例失调,肺泡无效腔增大,有效肺泡通气量减少,从而使PaCO2进一步升高;3.血红蛋白氧离曲线特性:在严重缺氧时,PaO2稍有升高,SaO2便有较多的增加。 四、一女性患者,在外伤补充了血容量后血压在90/60mmHg,医生开医嘱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请问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使用血管活性药物需用微量输液泵控制滴速;2.严密监测生命体征。根据血压、心率等参数的变化,随时调整血管活性药物的滴速;3.血管活性药物应尽量从中心静脉输入;4.采用专用通路输入血管活性药物,不要与中心静脉压测量

列举寝室安全事件案例

列举寝室安全事件事例 案例1: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其中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寝室里头天晚上使用“热得快”停电后没有拔下插头,第二天早晨宿舍来电后因电流过大引发热得快过热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 案例2:2008年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后楼内到处弥漫着浓烟,6层的能见度更是不足10米。着火的宿舍楼可容纳学生3000余人。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千学生被紧急疏散,事故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案例3:1999年2月15日,某高校男生宿舍内几个假期留校的同学违反学校规定,擅自在宿舍内用液化气做饭。当春节联欢晚会开始时,他们都跑到对门房间看电视,未关闭灶具阀门。结果,因时间过长,饭烧糊了,胶管也烧断了,火将灶具和床边的书籍

引燃,幸亏楼内的其他同学嗅到气味,起来将火扑灭,但仍造成直接损失500余元。肇事学生受到学校的记过处分,后悔不已。 案例4:1999年4月30日晚,某高校女生宿舍统一熄灯后,一女生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深夜零点左右,该女生外出方便时,在楼道碰到熟人就闲聊起来。结果,蜡烛引燃床上物品,造成重大火灾。 案例5:2003年11月24日的俄罗斯友谊大学学生宿舍由于使用电器不慎引发火灾,40多人丧生,200多人受伤,其中中国留学生有11人在此次火灾中遇难。之后不久国内的北方交通大学也发生了火灾。 案例6:2003年12月2日早上6时49分,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18号公寓楼里一阵慌乱,近千名研究生被紧急的砸门声惊醒,迅速跑下楼去,很多人穿戴不整。此时,起火的6层626寝室里的浓烟和火苗蹿上阳台,窗口冒出的浓烟,千米之外清晰可见。十分钟内,接报赶来的4辆消防车齐聚在18号楼下,20分钟内火险消除,没有人员受伤。火灾原因是学生使用“热得快”,造成了电路故障而引起的。

(精选)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分享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 一、审计重要性 (一)[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X2年12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X2年全年实现利润800万,资产总额4 000万。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该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 820元,被会计人员占为己有; (2)11月15日收到业务咨询费3 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抵估16万元,原因尚待查明。上述问题尚未调整。 [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应采取的对策。 (二)[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初步判断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的1%计算为140万,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误或漏报为140万元。并采用两种分配方案将这一重要性水平分给了各资产账户。某公司资产构成及重要性水平分配方案见表 重要性水平的分配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哪一种方案较为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资料】审计人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报表显示,200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资产总额400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公司报表时发现: 1、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820元,被出纳占为己有 2、11月15日,公司收到业务咨询费3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低估16万元,原因不明。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应采取的对策 二、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小李通过对A公司存货项目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评价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五种状况: (1)库存现金未经认真盘点; (2)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入库的A产品可能已计入存货项目,但可能未进行相关的会计记录; (3)由X公司代管的甲材料可能并不存在; (4)Y公司存放在A公司仓库的乙材料可能已计入A公司的存货项目; (5)本次审计为A公司成立以来的首次审计。 要求:请根据上列情况分别指出各自的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应收集哪些审计证据。 三、调节法的应用 [资料]1.阿兰姆机械厂生产甲产品,材料一次投入,逐步消耗,每投入100千克A材料可以生产出甲产品100千克。 2.20X2年12月31日,该企业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结存2 1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结存4 800千克。期末在产品和产成品账面记录与盘点数一致。 3.20X3年2月2日,审计人员委托对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当日,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盘存2 0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盘存5000千克。

《审计案例分析》历年试题答案汇总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题 1.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必须与客户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 答案:错误 理由:独立原则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时提出的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执行非鉴证业务则不必要保持独立性。 2.为了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审计结果的可比性,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客户所进行的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应使用相同的重要性水平。 答案:错误 理由:同一客户客观环境不断变化,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调整重要性水平。 3.如果注册会计师函证的应收账款无差异,则表明全部的应收账款余额正确。 答案:错误 理由:注册会计师并未对被审计单位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4.对于客户委托金融机构代管的投资债券,注册会计师如无法进行实地盘点,则须向代管机构进行函证。 答案:正确 理由:无法进行实地盘点,则必须函证证实代管的投资债券的存在性。 5.注册会计师分析企业投资业务管理报告是为了判断企业长期投资业务的管理情况,因此属于符合性测试的内容。 答案:正确 理由:分析企业投资业务管理报告属于符合性测试的内容。 6.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以确定可容忍误差。 答案:错误 理由:主要是为了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7.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不同的是,被审计单位其他应收款往往数额不大,因此,注册会计师可以不函证相关余额。 答案:错误 理由:对于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有异常的其他应收款客户,注册会计师要函证。 8.出于某种不正常的目的和动机或工作差错,被审计单位对报废的固定资产有可能存在按原值转入营业外支出的情况。 答案:正确 理由:因为被审计单位对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原值转入营业外支出违反了会计制度的要求。 9.审计人员向银行索取资产负债表日后7天左右的对账单,其目的是验证被审计单位有无期后事项的发生。 答案:错误 理由:是为了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验证现金收支的截止期。 10.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就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沟通内容是在审计的实施阶段进行的。 答案:错误 理由:应当是在审计终结阶段进行的。 11.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后,才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接审计业务。 答案:错误 理由:按照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审计业务。 12.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应当直接寄给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正确 理由: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直接寄给会计师事务所,可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13.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选择较大金额的债权人,对金额较小甚至为零的债权人可不必函证。 答案:错误 理由:对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供货人的债权人,应作为函证对象。 14.存货期末盘点是被审计单位存货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但注册会计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错误 理由:存货期末盘点属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所应承担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负其责任。 15.短期借款相对于长期借款来说,金额通常较小,期限较短,且通常无须抵押,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也不如长期借款,因此一般无须审查其抵押、担保情况。 答案:错误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题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 广州本田自我“曝光” 2007年3月19日起,50 余万辆雅阁、奥德赛和飞度轿车将被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实施召回。本次召回包括2003年1月7日到2006年12月21日期间生产的各款雅阁轿车共419613 辆。召回范围内车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助力转向油管可能会出现渗漏。情况严重时,可能出现转向操纵力增加,方向盘转动沉重。本次召回还包括2005年2月22日到2007年2月14日期间生产的奥德赛轿车共68993辆,2005年8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雅阁、奥德赛和飞度轿车共39800 辆。 案例分析: 1.公共关系是坚持以“美誉为目标”的,广州本田自揭“家丑”的行 为和公共关系的原则是否矛盾你是怎样理解的 2.公共关系的原则;真实性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创新原则;互 利互惠原则;全员公关原则 3.坦诚原则就是告诉公众事件真相, 争取公众的同情,减少危机的损 失,使公众理解真实情况。 4.人道主义原则也就是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危机在不少情况 下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舆论界对造成危及人的生命的事故或事件尤为重 视,甚至加以渲染。 5.企业要讲信用,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危机的发生必然会 给企业信誉带来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故而维护信誉原则是企业处 理危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则。 6.大家都知道一句名言:态度决定命运。对危机事件来说,这句话再 也贴切不过了。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态度比方法更重要。如果态度过 关,方法就算有所欠缺也会挽回损失;而态度不好,再好的方法也会无济 于事。因此,笔者希望,在此“危机四伏”的年代,我们的企业一定要秉 承一种积极的、负责任的理念,并保持良好而诚恳的态度将理念落实到实 处,无论遇到什么事件,都要把“诚实”、“负责”的态度放在首位, 真正经得起社会公众的考验,变“危机”为“机会,进而赢得消费者更高 的忠诚。 2.假如你是该厂的公关部经理,针对这一事故进行一次公关活动策划。 公关目标:让有关公众尽快得到该事件的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迅速平息流言,稳定企业 的正常生产秩序,尽可能减少事件对企业生产及在社会的公众形象的不利影响。 一、前期准备工作

案例分析题答案(1)

案例分析题答案(1)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第三题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 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

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章案例分析题第一题答案 (1)①甲公司以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不符

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只能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的股份。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当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 ②已聘请在境外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的“并购顾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 ③甲公司的副董事长半年前因内幕交易,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不符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应当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④甲公司的股价半年前大幅震荡不符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应当稳定。 (2)合营企业协议中,有以下内容不合法:①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正确,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的1/2以上,注册资本不应少于4

人力资源管理师案例分析题举例.doc

人力资源管理师案例分析题举例1 案例分析题举例: 李娜是沪上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最近招了一名销售员李勇,在经过面谈后,李娜认为李勇在销售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具备公司要找的销售人员条件。可是,两星期后销售部经理却告诉她,李勇提出离开公司。李娜把李勇叫到办公室,就他提出辞职一事进行面谈。 李娜:李勇,我想和你谈谈。希望你能改变你的主意。 李勇:我不这样认为。 李娜: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想走,是别的企业给你的薪水更高吗? 李勇:不是。实际上我还没有其他工作。 李娜:你没有新工作就提出辞职? 李勇:是的,我不想在这里呆了,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 李娜:能够告诉我为什么? 李勇: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别人告诉我,正式的产品培训要一个月后才进行,他们给我一本销售手册,让我在这段时间里阅读学习。第二天,有人告诉我在徐汇区有一个展览,要我去公关部帮忙一周。第三周,又让我整理公司的图书。在产品培训课程开课的前一天,有人通知我说,由于某些原因课程推迟半个月,安慰我不要着急,说先安排公司的销售骨干胡斌先给我做一些在职培训,并让我陪胡斌一起访问客户。所以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 李娜:李勇,在我们这种行业里,每个新员工前几个月都是这样的,其他

地方也一样。 问题: 1、你认为这家公司新员工培训存在哪些问题? 2、针对此案例,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就如何避免上述问题提出你的建议。 参考答案: 1、这家公司的培训工作没有做好。(2分)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管理混乱,没有计划性。(2分)培训方式不科学,培训内容不完善,应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政策、员工行为守则等内容。(2分) 2、设立相应的员工培训部门或培训专员,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2分) 3、制定科学的新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包括产品介绍、公司相关政策、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产品推销要点、行业与竞争对手情况、销售技巧、人际关系技巧、自我激励等。(4分) 4、培训方式要科学合理。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在职实践相结合。可以采用报告、研讨、授课、在岗实习,集训等方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2分) 6、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的上司督促受训员工,固化他们在培训中学到的技巧,是销售培训成败的关键。(2分) 7、采取角色模拟、考试、竞赛等手段抓好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过程进行改进。(2分)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四、相容职务的分析 (一)[资料]昌运锅炉厂有以下一些工作: (1)批准物资采购的工作; (2)执行物资采购的工作; (3)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的工作; (4)物资保管和发放的工作; (5)物资保管账的记录工作; (6)物资明细账的记录工作; (7)物资总分类账的记录工作; (8)物资的定期清查工作; (9)物资的账实核对工作; (10)物资明细账和总账的核对工作 [要求]分析该厂上述工作中,哪些是不相容职务,并说明理由 该公司有三位员二)[资料]东方贸易公司请你就下列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工必须分担下列工作: 1)记录并保管总账;

(2)记录并保管应付账款明细账; (3)记录并保管应收账款明细账; (4)记录货币资金日记账; (5)保管,填写支票; (6)发出销货退回及折让的贷项通知单; (7)调节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 (8)保管并送存现金收入。 上述工作中,除6,7 两项工作量较小外,其余各项工作量大体相当。 [ 要求] 假如这三位职工的能力都不成问题,而且只需要他们做上面列出的工作。请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应如何将这八项工作分配给三位职工,才能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分析 [ 资料] 大中华剧院的出纳员在剧院专设的售票室负责售票,收款工作,每日各场次所出售的戏票,电影票均事先连续编号。顾客一手交钱,出纳员一手交票。顾客买票后须将入场券交给收票员才能进入剧院,收票员将入场券撕成两半,正券交还给顾客,副券则投入加锁的票箱中。 [ 要求] 1. 请问本例中在现金收入方面采取了哪些内部控制措施?

2. 假设售票员与收票员串通窃取现金收入,他们将采取哪些行动? 3. 对串通舞弊行为,采取何种措施可以揭发? 4. 剧院经理可采取哪些手段使其现金内部控制达到最佳的效果? 六、审计报告的编制 (一)[资料]20X2年12月,环宇公司的原材料计价方法由于价格上升做了变动,将原来的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由于这一方法变动,使本年末原材料成本减少了20.1 万元。年末,试算平衡表已经按改变后的方法编制完成,会计方法的变动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在报表附注中做了说明。 [要求]假定上述原材料计价方法的变动是合理的,审计人员应发表哪一种审计意见?试编制一份恰当的审计报告(范围段略)。 (二)[资料]注册会计师曹家德,吉刚于20X4年3月15日完成对鸿图股份有限公司20X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外勤工作,包括完成各项规定审计程序。假 定20X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也由他们俩共同完成。除以下几个事项外,曹家德、吉刚在编制审计报告时予以考虑外,其他条件符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要求。 1.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调减利润400万元的调整事项。鸿图公司已做调 整。 2. A公司诉讼鸿图公司的某赔偿案,经长达一年半的审理,已于20X4年1 月15日宣告结束,鸿图公司被判决赔偿450万元。鸿图公司拒绝在20X2年度会计报表中反映。

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等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我国贸易顺差也在持续扩大,作为贸易“进出口”起点和终点的海关,成为了企业的第一位安全卫士,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为净化国际商业竞争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其中商标侵权类型案件,在进出口环节中是海关查出案件量最大,罚没款最多的案件。截止今年6月,我国海关总署备案商标共计27495件,2016年中国海关全年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95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1.74万批,涉及货物4025万件,其中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高达4145.64万余件,占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98.56%。 因此,本文针对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情况结合案例进行研究,希望对司法实务和企业对外贸易具有借鉴意义。 问题1:货物与商标标识相分离的情况 货物与商标分离的情况,是海关认为较为隐蔽的反查侵权行为,虽然商品标识尚未贴附于货物,但此时,如果海关仍能够取得证据证明,或推定商标与货物具有结合使用的意图,并视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判断,只要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仍应进行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对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商品将冒用他人商标,无疑将构成侵权,其价值也纳入非法经营额。

因此,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如何认定分离的标识是将应用于货品上的,用于证明该问题的证据,是否达到了确实、充分的标准,以及如何确定该认定标准的问题,这还要在很大程度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008年,山东海关查处一批出口摩托车配件及“SUZUKI”商标标牌数千箱,该批车辆钥匙上也标有“SUZUKI”商标,且该批独立装箱的标识与机动车在发动机、油箱上预留的位置和形状完全相符,海关最终认定该批车辆为侵权货物,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海关对于上述标准的确定,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持态度一样,进行行政处罚,要有充分证据证实该商标将用于特定产品。 问题2:仅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注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 《TRIPS协议》及《商标法》第48条都对“在商业中使用”的范围作了相同的规定,均指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及交易文书,或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商业活动。在过往的实际案例中,也频频出现仅在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其商品本身却不做任何标识的情况。 商标侵权应当以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以至于无法起到标识商品来源为判断标准,外包装属于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出售时与商品一道交付消费者,消费者也借此判断和认定产品的来源,因此,对于商品包装,应做扩大解释,既包括直接接触商品的独立包装或称小包装,通常具有保护产品,介绍商品,便于销售的功能;也包括中层包装,即有一定抗挤压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7家供货商联合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 形成对比的是,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进场费”,而且6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 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供应链制胜的关键——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 (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 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因为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标。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 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用户的需求拉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创建集成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21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应链管理模式。 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2.(第二次,二选一,10分题)“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 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1个月前来预定。 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灵活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近来,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服务的柔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 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感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 请你分析下列问题: 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 2)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解释。

如何撰写教学案例及举例分析

如何撰写教学案例及举例分析 一、什么是案例 (一)案例的含义 什么是案例呢?简单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理查特(Richert,A.E)(美国的教育学者)说:“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情感在内的故事”。 教学案例是一个富有深刻道理的实际故事,这个故事有背景、有冲突、有问题、有活动形式和结果;是师生围绕一个主要问题或主要任务,经过曲折多样的教学过程而取得显著效果及经验教训的一种发人深思的教学实例。 (二)案例的特征 ①真实性——案例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事件;②疑难性——案例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事件;③典型性——案例必须是包括特殊和典型案例问题的故事;④浓缩性——案例必须多角度地呈现问题,提供足够的信息;⑤启发性——案例必须是经过研究,能够引起讨论,提供分析和反思。 二、教学案例与其他教学作品的区别 1、与教案和教学设计相比,教学案例是教师课后对教学过程的反应,写的是结果。而教案和教学设计是教师在课前完成的实施教学过程的“蓝本”。 2、与教学论文相比,教学案例在文体和表达方式上以记录为目的,以记叙为主,兼有一轮和说明;在思维方式上,是一个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通过对生动的教学“故事”的描述,通过对具体的学生、老师的心理感受的描述,反思、总结教学的利弊得失。 3、与教学实录相比,教学实录是对教学过程的完整描述,而教学案例是对教学情境作有选择的记录、描述和点评。 三、写教学案例的意义 每一位教师在其教育教学生涯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事件,你可能会面对一些学习困难的学生,也可能会面对一些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你也会在课内外教学活动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难题,有时会应对自如,有时也难免束手无策。诸如此类的事件,实际上都可以经过一定的思维加工,以案例的形式体现出来,成为大家共同探讨的对象。可以说,案例性事件在教学生涯中是层出不穷的,从你每天清晨跨进校门起到傍晚离开学校,都会有一些值得你回味的事例。

电大本科会计学《审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开卷) 审计案例研究试卷 2018年1月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题(不论判断结果正确与否,均需要说明理由,每题6分,共30分) 1.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不同的是,被审计单位其他应收款往往数额不大,因此,注册会计师可以不函证相关余额。 答案: 理由:. 2.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答案:理由: 3.因为不存在满意的替代程序来观察和计量期末存货,所以,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存货进行盘点。 答案: 理由:‘ 4.被审计单位年末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存款数额,应以编制或取得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日银行存款账户数额为准。 答案:理由:5.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原理,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 后的余额,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对企业资产和负债进行充分的审计,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单独审计就没有必要了。 答案: 理由: 二、单项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列举货币资金的几个关键控制点。 2.在本教材第七章案例1中,审计工程组在利润形成审计中是如何施行实质性测试程序 三、综合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资料]审计人员在对ABC公司年终决算报表中的存货工程进行审计时,发现接近结账日: (1)年终实地存货盘点时将其他单位寄存代销的物品误记其中;(2)实际有1000个单位存货,年终盘点时误记为100个单位存货;(3)某物品赊销时未做销售记录,因其实物尚存于仓库,已将其列入期末存货中; (4)某物品赊销时未做销售记录,亦末包括在期末存货中。

[要求]请根据以上资料,逐一分析这些错误对本期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 2.[资料]大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赵凯在对A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销售人员,以了解各购货方的信用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2)盘点存货,记录监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获取律师声明书,以确定A公司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等可能涉及该公司法律责任的事项; (4)计算本年销售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并与以前年度比较,判断销售利润的总体合理性5 (5)核实A公司入库原材料的数量和单价,验证会计记录中相应金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6)检查A公司全部未到期的保险单,并与厂房、大型机器设备相比较; (7)观察A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确定是否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8)盘点库存现金。 [要求](1)指明上述审计程序的性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及相应的审计程序编号。 (2)指出上述各程序所能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类型及相应的审计程序编号。

公共危机处理的案例分析

公共危机处理的案例分析 ——厦门市人民政府应对二甲苯化工项目(PX)危机案例分析 2011级MPA班袁泉 一、案例背景 一个投资高达108亿、年产80万吨、可能给一座城市带来800亿元年GDP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工业项目,在科学家、政协委员和广大民意的推动下,最终“暂缓建设”。沸沸扬扬的厦门二甲苯化工项目(下称“PX项目”)事件于2007年5月30日有了实质性进展:5月30日上午,厦门市文化宫八楼,厦门市常务副市长丁国炎正式宣布了缓建“海沧PX项目”(PX,又称对二甲苯,化工原料,属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癌物)的决定,并称市政府已委托新的权威环评机构在原先的基础上扩大环评范围,进行整个化工区区域性的规划环评。 二、案例描述 1、PX项目的立项审批 1990年1月,经国家批复,厦门海沧开发区确定了化工产业区。台商王永庆欲在此投资一电厂,后来几番论证,因为担心酸雨造成环境破坏,尤其怕影响以鼓浪屿为代表的旅游产业,最终投资未能如愿,电厂后来迁到漳州。海沧化工开发区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待开发状态,仅有翔鹭化纤等少部分化工企业进驻,化工业未充分形成气候。 2000年前后,海沧成为厦门地产的新热点,地方政府加速了海沧地块的地产开发,着力要将其打造成厦门的“浦东”,政府背景的海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未来海岸”楼盘,直接起了带动作用。 2001年,翔鹭化纤向厦门市提出在海沧建设80万吨PX项目,该项目自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历经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的预审、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7月审查通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而项目环评期间,厦门市并未进行全市公开听证,环评也没有公众参与。国家发改委将其纳入“十一五”PX产业规划7个大型PX项目之中,并于2006年7月核准通过项目申请报告。2006年11月17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建成投产。 2、政协提案引发的PX项目争议 海沧PX项目刚刚动工,就遭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赵玉芬等人的反对。今年“两会”期间,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议案”,对PX项目的选址与安全隐患表示了质疑,这使PX项目进入了公众视野。这份全国政协头号议案指出,海沧PX项目离居民区仅1.5公里,距离厦门市中心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浪屿均只有7公里。作为危险化工原料的PX在距离主城区之近的海沧,如此大规模生产,将会直接影响到厦门的生态环境,必须紧急叫停项目并迁址。

案例分析题答案汇总

请根据所述情况判断:如能判断有不符合项,请写出不符合GB/T19001-2000标准的条款号和内容,并写出不符合事实。如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判断有不符合项时,请写出进一步审核的思路。 判分标准:不符合条款1分,不符合标准的内容2分,不符合事实2分,不符合的严重程度1分。 1. 审核员在恒温于20±1oC的装配车间里发现有一台大容量的家用冰箱,就问这是为什么?装配班长说,因为有一些零件有保存温度要求,不在范围内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我们从库房里领出零件后,有时在车间里当天装不上,我们在认证前专门申请购买了这台冰箱。审核员说,里面装了什么?装配班长从里面取出了几件,审核组长看了一下,A 件的保存温度范围是5-35oC,B件是-20oC-0oC,C件是30-50oC 答:不符合的条款和内容:不符合7.5.5中“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2. 审核员在某手机生产厂审核成品试验站时发现有一次手机电磁辐射严重超标,问是为什么?质检站长说,我们查了发现是有两批零件有问题造成的,审核员问知道是哪两批吗?质检站长说,由于该零件是关键零件,我们管理很严格,从电脑上查到了全部产品的编号,而且我们已经通知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停止使用和销售使用这些零件的手机。审核员问发出过吗?质检处说我查过,已经发出300台,我们已决定只要顾客一提出来我们就退换。

答:不符合的条款和内容:不符合8.3d。:“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微波炉辐射、家具表面碰伤等) 3.在进货检验站,审核员看到检验员正在检验外购的H零件,检验员介绍H零件通常100件为一批,抽5件检验。审核员问如何检验,检验员出示了检验指导书,其上规定:H零件100件为一批,每批抽13件检验。检验站长说:“每批抽13件工作量太大,我们5件的检验记录很清楚,您可查看,没有不合格的。” 答:不符合的条款和内容:不符合8.2.4中“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4.对某企业进行初次审核,审核员在采购部看了购物品目录后,要求出示自体系运行以来的铸件采购合同、检验记录和交货记录,发现有近1/3的合同是与某铸件厂签订的,而铸件的检验记录和交货记录显示该厂提供的铸件平均有50%以上不合格,并做了退货处理。审核员问采购部部长你们评价过这个供方吗?采购部部长说:“我们评价过,这是一家乡镇企业,价格比较便宜,而且只要有不合格品,我们就可以退货,不会影响我们的最终产品”。 答:不符合的条款和内容:不符合7.4.1中的“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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