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

1. 目的

1.1规范监理作为、促进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1.2强化工程技术部对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1.3量化工程技术部、监理机构工作绩效。

2. 部门职责

1 工程技术部职责——

2.1.1工程技术部是本办法执行的第一责任部门。工程技术部各管理岗位为具体执行人,工程技术部经理是本办法执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1.2 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和纠偏;

2.1.3 负责对监理机构进行月度考评,并于每月25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提交“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评表”;

2.1.4 收集、反馈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效果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

2.2 招标采购中心——

2.2.1招标采购中心是本办法执行支持、协作部门。

2.2.2监理合同文本在签订前,应征求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意见;

2.2.3负责将本“办法”作为监理招标条件、《监理委托合同》协议条款附件之一;

2.3.4关注监理履约相关信息,向违约监理单位发出书面交涉函,必要时采取合同调整、处罚措施;2.3.4 根据相关信息对各监理公司进行年度评比,评比信息在集团内部公开发布。

2.3.5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或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监理费;并由监理单位承担因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连带责任;

2)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与监理工作绩效考核挂钩的“绩效考核金”;

3)项目完成当月既定(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或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70分时,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将“绩效考核金”直接发放到项目监理部。

2.3 工程管理中心——

2.3.1 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审核工程技术部对监理机构的考评结论;

2.3.2在项目公司总经理主持下,协助组织季度联合检查、综合考评;

2.3.3对工程技术部的职责履行进行监督;

2.3.4负责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收集、持续优化和维护管理。

3《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管理流程

3.2工程技术部内部流程

4. 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4.1.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1.1监理机构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表4.1.1)

4.1.2监理规划、细则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1.3监理文案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1.4质量保证体系监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1.5监理务实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1.6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

4.1.7项目综合管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4.3 绩效考核管理

1)为了全面掌握、了解监理工作质量,无论当月是否发生“一票否决”事件,均应进行逐项检查。2)应得分数取值:子项得分合计和子项扣分合计均不得大于子项应得分数(特殊注明的除外)。

3)无论当月监理绩效考核所得分值高低,当发生“一票否决”事件,监理工作质量即判定为“不合格”。4)当绩效考核合格而又出现“一票否决”事件时,当月监理费用计算分值取50(分)。

5)“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汇总表”(见下表)由工程技术部填写,与当月28日前抄送工程管理中心。

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汇总表

检查项目满分扣分实得权重简评

监理机构质量100 10%

监理规划、细则质量100 10%

监理文案工作质量100 10%

质量保证体系监理质量100 10%

监理务实工作质量100 20%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100 20%

项目综合管理质量100 20%

本月考评得分:

本月发生“一票否决”事件:

(本栏采用文字对本月是否发生“一票否决”事件?可能产生的损失预估?进行说明)

考评人:项目经理:项目公司领导:

4.4 监理费用、工作绩效奖励与处罚

监理费用、绩效奖励与处罚计算表4.1.2

注:绩效考核金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划分及规定。

5、制度运行与维护

制度优化建议表5

附件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围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容。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广西秀宁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为规范项目得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项目监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按照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得有关规定, 以下项目应委托符合资质得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1、须进行工程报建报监得项目; 2、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得项目; 3、工程建安费估算超过30 万元以上得项目; 4、其她按照规定须实施监理得项目。 第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得确定须符合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对监理单位得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实施得项目得监理进行统筹管理,建立监理 单位考核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并记录监理单位得合同履约、服务质量、工作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理单位不恰当得管理行为,有效监控项目现场管理。 第四条项目业主代表应落实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得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委派符合资质要求得监理人员。项目实施过程,负责考核监理单位人员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得到位情况,保证现场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业主代表落实监理单位完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监督监理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得监理规划,以及项目各管理环节得监理工作计划;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完善并执行现场得周例会、质量专检、安全专检、周报、月报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业主代表应落实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委托得工作范围,按现 行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规程、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对项目施工做 好以下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得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反馈其实施情况;监理人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要建立与健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与健全组织协调得工作程序与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监理到位。 2、检查施工单位或委托人提供得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所列规格与质量就是否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与设计图纸得要求;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得要求进行得施工与安装活动,检查施工全过程、会同委托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得签证,施工单位提出后,监理人先审查就是否符合签证得条件、签署能否签证得意见,然后必须有委托人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方相关人员在场实地勘测并形成三方人员签字确认得原始记录清单。 4、对用于工程上得主要材料、构件得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有不实之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并指定检验单位)对材质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得材料用于工程,并及时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委托人; 5、检查工程采用得设备及材料就是否符合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及质量标准; 6、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得规定,核验施工单位所作得工程进度计划,验收检查施工单位填报得月、季等报表,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意见修正; 7、对于重大得技术修改与技术建议,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征得委托人得同意,在可行得情况下,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对于工程设计变更事先需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协助委托人核定出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得投资,并报委托人确认。 8、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得付款约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得核实,签发付款凭证,报业主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得工程量清单审查与工程款支付程序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报委托人审批); 9、监督、检查工程得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对不合规定得地方督促整改;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9478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青浦区赵巷镇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年月

目录 一、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三、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九、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十六、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 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责令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 1.4 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 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2.1 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 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3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措施。 2.4 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措施和规定,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全责任人。 2.5 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2.6 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2.7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doc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华翔?望江山一期项目 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翔望江山监理部 目录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 4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4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1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安全方面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次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施工方案中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直至审查合格为止。

1.2在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填写审核意见,提交总监复审。 1.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毕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1.4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由公司安全监理部协助审查。 1.5对未经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工程项目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1.6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 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 2.1.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省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 (四)负责省外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 (六)负责对大中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七)检查处理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 (五)按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检查处理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七)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须实行监理: (一)大中型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民用建筑等工程项目; (二)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四)使用国外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

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公司现场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理行为的管理。 第3条施工现场监理行为,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施工进度、造价控制、合同履行等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本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其它有关规定。 第二章监理办公室配备 第六条公司承建的监理项目均设项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项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是公司的基本生产单位,应根据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 第七条项目总监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择优选择。个人承接项目总监由承接人推荐,总工室审查。总监均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双向选择、择优组合的原则,由项目总监推荐,填写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计划表,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部下发总监任命书和监理办公室成立文件。 第九条监理人员任职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应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 3)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培训证人员担任。第十条监理办公室人员配备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监理办公室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依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及监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第三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重大风险源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在单位、分部或阶段性工程实施前完成安全风险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予以更新。第四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第二章工作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2、组织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审定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3、审批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4、审定各部门、项目部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考核结果。5、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和总体协调。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室是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公司安全风险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对涉及工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核定并发布《公司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组织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组织各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新开工项目开展项目全周期的安全风险审查、形成项目全周期《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评估。 6、每年初,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总工程师室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年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7、负责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项目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第七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部)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1、组织各分管项目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的实施情况。 2、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章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目录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 二、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2) 三、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规定 (14) 四、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16) 五、项目监理部进点暂行规定 (18) 六、监理部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20) 七、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46) 八、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50) 九、监理部现场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52) 十、监理部应上墙的图表要求 (54) 十一、监理部退场暂行规定 (55) 十二、监理工作廉政守则 (57) 十三、监理人员十不准规定 (58)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权利、义务 4.1公司权利、义务 4.2项目监理部权利、义务 5.特别规定 6.监理费用的分配 7.违约责任

8.其他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为了更好的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总监负责制,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激发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树立“卓越”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制定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编制依据 2.1 《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及强制性条例等; 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4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 2.5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6 工程技术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 3.适用范围 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20XX年1月1日以后承担的所有新开项目,原有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篇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保证体系

第七条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修订9.29)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发挥监理对工程的监管作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开发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的项目监理考核和处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2 项目公司监督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履约考核及奖罚。 4.3 施工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态度、作风、能力及廉洁自律方面向项目公司提出意见。 4.4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监理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公司汇报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 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参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5.2 监理单位人员管理 1)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工作后的七天内,应将监理单位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报项目公司核查、备案。 项目公司于七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调整、更换意见,监理单位必须于七天内将调整、更换的名单再次呈报项目公司。

2)随工程进展,监理单位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天前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项目公司;新进场监理工作人员资历必须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3)监理单位如需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前七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项目公司审批。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监理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 4)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项目现场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离岗的,应提前向项目公司经理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 5)项目公司可对项目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项目监理部或监理单位撤换。对项目监理部普通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项目公司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对总监的警告或撤换要求,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公司向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函件做出要求。 5.3 项目监理部作息时间与值班 1)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时间应与项目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安排。晚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值班。 2)项目公司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必须安排人员加班,加班人数可适当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值班。 3)项目监理部人员可以同项目公司管理人员一起施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条件的可以使用IC卡、指纹打卡机等工具,项目公司应留存相关记录,以便更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4 项目监理部的内业管理要求 5.5.1 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1)施工单位进场时,项目监理部应认真研究施工图纸,配合甲方项目公司做好图纸会审,提出图纸问题以及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2)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监理必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技术交底,保留会议签到记录及音像资料备查。 5.5.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 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复杂、特殊的专业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信息系统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V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北京赛迪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监理标准化工作,提高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和文明实施管理水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国务院147 号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指公司一体化企业级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云平台” )和五大业务应用。“业务应用”包括电子政务、科研工程、通信工程、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和咨询等业务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现场安全监理和文明实施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本办法高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条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基本概念、方针、原则和制度 (一)有关安全的几个基本概念 1、信息系统安全 在信息系统工程中,信息安全涵盖了人工和自动信息处理的安全。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在信息系统安全定义中,人是指信息系统应用的主体,包括:

各类用户 支持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等 2、网络 指以计算机、网络互连设备、传输介质以及操作系统、通信协议和应用程序所构成的物理和逻辑的完整体系。 3、环境 是系统稳定和可靠运行所需要的保障体系,包括: 建筑物 机房 电力 保障与备份 应急与恢复体系等 (二)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安全生产原则 “三同时”原则—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监理管理办法

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的施工监理管理,确保项目总体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中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1.3本办法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⑴各监理标段的监理合同与合同文件; ⑵《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JTJ216-2000); 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2003); ⑸《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交质[2005]66号); ⑹《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制定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监理组织形式和基本要求 2.1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各施工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副监理工程师(副总

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2.2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容,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进行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关系。 2.3监理单位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2.4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恪守职责。 2.5监理单位应依据业主下发的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对施工现场进行规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小额经济处罚规定,加强对工程的过程控制。 2.6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树立精品意识。 第三章业主职责 3.1业主负责对监理单位各项监理业务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定履约考核等级。 3.2技术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容: ⑴监理人员培训计划的落实; ⑵监理人员对图纸、规的熟悉程度;

监理考核管理办法

室内覆盖及直放站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V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室内分布系统工程、直放站工程监理工作和操作流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室内覆盖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2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室内覆盖及直放站工程监理日常考评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3条室内覆盖工程监理考核机构为************* 第4条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进行考核。 第5条工程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监理单位的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6条室内覆盖工程考核标准包括五部分内容: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控制。 第7条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应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且需有较好的关系协调能力,确保满足管理施工工程的需要。 (1)、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人员必须满足室内覆盖工程需求,不得虚报监理人员。 (3)、监理单位配备的车辆必须满足室内覆盖工程的需求,不得虚报车辆数量。 (4)、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证书。 (5)、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安排,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主动积极、不能弄虚作假,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建设单位安排的工作。 (6)、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外出工作时要注意形象,言行举止不能破坏建设单位的公众形象。 (7)、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资料进行存档。 (8)、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和集成单位的咨询或书面要求必须及时回复。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编号:SM-ZD-48574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施工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

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所有监理人员根据在工作中所负职责对安全施工负相应的安全责任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组织体系。 1.1 总监 1、总监是安全施工监理第一责任者,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拟开工项目进行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标段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408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监理工作的奖励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办法 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 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 各施工单位只有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理、业主通力合作,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按照计划目标完成。为规范各施工单位人员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单位各级人员职责及处罚办法: (一)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者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2.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手册》及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 3.接受质量保证部门及检验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或整改,并针对问题性质及工序能力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4.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开展自检和工序交接的质量互检活动,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督促管理人员、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各项质量记录。 5.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程序办事,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程序办事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予以制止,并决定返工,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事故的真实情况,并及时按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7.组织开展有效活动(样板引路、无重大事故、消除质量通病、竣工回访等),提高工程质量。 8.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过程中, 若项目经理未尽到自己的职责, 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2000元罚款, 或建议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对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工程项目质量技术上的责任。 2.依据上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技术交底、具体措施。 3.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4.对质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5.有权制止不按国家标准、规范、技术措施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已造成质量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 6.检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及记录的正确性、准确性。 7.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提出分析意见及处理方法。 8.组织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