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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流程(完整)

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流程(完整)
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流程(完整)

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流程

第一阶段客户接触

客户接触的目的是让客户了解我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公司文化,提高客户对我公司的信任以及购买PCO服务的欲望。

在客户接触之前,必须对可能成为我公司客户的单位或家庭进行认定,即“客户认定”。

通常情况下,最需要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单位和家庭(即主客户群)主要有:宾馆、酒店、粮食储备仓库、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企业、酒类生产加工企业、烟草企业、百货超市、写字楼、高档住宅以及配有总机房、计算机房、大型配电房、集中供冷暖设施的企事业单位等。在这些企事业单位如果有害生物成灾,可能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算的。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企事业单位在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计划,进行重点开发。

主客户群确定之后,接着要做的工作就是与这些潜在客户进行有效的接触,以确定合作意向。根据接触方式的不同,可将客户接触分为信函接触、电话接触、面谈等三种,而信函接触、电话接触的最终目的是为面谈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信函接触

将相关资料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公司样板工程、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和普文章连同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书面材料邮寄给客户,或由营销人员登门送达客户。这种接触方式,可称为信函接触。书面材料应尽量详细,以方便客户与公司联系。

信函接触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亲切的问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逢年过节时,给客户寄送一张贺卡,以表达问候和感激之情,让客户觉得公司富有人情味,从而愿意购买(或继续购买)公司的PCO用力。即使客户暂无合作意向,也没有关系,因为客户一旦需要PCO服务,本公司将成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二、电话接触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电话接触还应当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网站信息发布等接触方式。这些接触方式中,打电话(或接触电话)、发传真、发送电子邮件只能针对一个客户,因而内容应该有一定的针对性;而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则可针对所有客户,所以网站上面的信息应该包括公司所有的可以公开的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内容,让客户能够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从而建立起联系。

单纯通过电话与客户接触时,无论是接听电话,还是主动打电话(当然以主动电话联系为主),都应该有礼貌,应该简单明了地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PCO业务,

既要让客户有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愿望,又不能占用客户太多的时间,让其产生厌烦情绪。这是单纯电话接触过程必须注意的问题。一旦客户有继续接触的想法,则可利用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手段,详细向客户介绍本公司可以提供的服务,或请其点击公司网址查阅。

三、面谈

通过信函接触、电话接触等方式与客户建立起联系后,如果获知某个客户有意购买PCO服务,营销人员应立即登门拜访,商谈合作事宜。这时,营销人员应当重点介绍公司的服务承诺和样板工程、客户可以从中获得的利益等内容,进一步激发客户购买公司PCO服务的欲望。有时候,营销人员多次登门拜访是很有必要的。

应该指出的是,在客户接触过程中,既要主动积极,又不能急功近利,要着眼于客户的长期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为公司赢得更多、合作更长的客户。

第二阶段现场勘察

经过客户接触确定初步合作意向后,现场勘察工作应马上付诸实施。这项工作必须由我公司有经验的pco专业人员(工程部经理)进行,务求达到认真、负责、专业的要求;同时,公司的企业文化也应该在现场勘察中得以体现。

现场勘察一般包括四方面内容:问、看、查、定。

现场勘察的工具主要有:手电筒、诱蝇笼、吸蚊器、滑石粉、卫生杀虫剂、记录工具等。

一、问

“问”就是询问客户一些与有害生物侵害相关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四问。

一问:如果客户受到肉眼可见有害生物如鼠类、蝇类、蚊类、白蚁等的侵害,询问客户就可以很快知道防治对象。

如果客户受到肉眼难见或不可见有害生物如螨、蚤、虱等的侵害,询问则应详细,包括被害虫叮咬的有哪些人、叮咬部位、伤口情况、症状体征、叮咬时间、被叮咬地点(办公室还是家庭)、是否饲养宠物、室内是否铺设地毯等,再根据这些情况初步确定有害生物种类。

二问:如果客户此前自行使用过杀虫剂、灭鼠剂,就应该询问杀虫剂、灭鼠剂的种类或品牌,可能的情况下收集包装、说明书等;如果接受过其他公司的服务,则应询问那些公司采取过的防治措施、用药情况、服务效果和客户评价。

三问:询问卫生设施安置、清洁卫生制度、垃圾清运措施。

四问:询问客户房屋结构,绘出平面结构图或者索要结构图。

二、看

“看”就是观察环境和防护设施。

观察环境是现场勘察必不可少的内容,因为它能帮助确定有害生物的种类、栖息孳生场所从而制定防治方案。观察环境时,不仅要看室内环境,更应着重观察周边环境,凡是有可能给有害生物提供孳生、栖息的环境,都必须加以关注。例如,室内外各型积水(蚊虫孳生地)、室外垃圾箱(苍蝇孳生地)、厨房及室内各种用具的缝隙(蟑螂繁殖栖息地)等。

防护设施的观察,主要侧重于防鼠设施、防蚊防蝇设施、防蟑螂设施等。

防鼠设施的观察内容:下水道口、通风换气是否安装铁丝网,铁丝直径与肉眼所见网目大小是否条符合要求,窗户是否安装防鼠网,房门下沿是否存在过大缝隙,门扇厚度有没有达到要求,鼠洞的封堵情况等。

防蚊防蝇设施主要观察纱门纱窗、垃圾箱密闭设施、食物保管设施。

防蟑螂设施偏重观察缝隙是否堵塞、水龙头是否滴水、食物保管是否合乎要求等方面。

三、查

“查”就是调查有害生物踪迹、种类、孳生地、侵害情况,制作标本。工程部应该重视有害生物标本的制作,因为制作标本不仅有助于公司员工内部培训,更为重要的是,能帮助了解有害生物种群的变化,以便及时修订防治方案。

四、定

“定”就是制定建议书和施工方案

建议书是针对客户在有害生物预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客户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防护设施的安装、室内小型孳生地的整治、室外环境整治、垃圾清运、食物和水的保管等各个方面。当然,建议书不必涵盖所有有害生物的预防,而是客户要求防治哪一种有害生物,建议书就针对哪种有害生物。另外,向客户提出的建议要全面、具体、可行,务必让客户感到这些建议是从维护客户的利益出发,并且可以从中了解公司的工作水平。

在向客户递交建议书时,应当耐心宣传PMP观念,让客户了解有害生物防治重在管理,不是本公司单方面施工了事,而是公司与客户的一个互动过程,说服客户认真考虑公司的管理建议,双方共同努力。

施工方案是防治某种或某几种有害生物的作业方案,应该涉及孳生地的治理,室内有害生物防治药剂、器械的选择和使用,具体的作业方法,需要的药械,施工时间,人员的分配,工程监督,效果考核及注意事项。如果客户不能自行安装防护设施,施工方案中还必须加上防护设施的安装,包括材料的选择、制作、安装时间等。总之,施工方案必须详细,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方案的安排能够迅速开展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是PCO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有害生物防治的作业过程。施工作业全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出发前,必须明确本次施工任务,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经作业监督人员检查后可出发,惟有如此,到达现场后,才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施工前准备应着重抓好如下几件事:

药品准备:药品品种、剂型、数量;

器械准备:器械种类及状况;

人员:防护用品配备,责任分工;

二、施工阶段

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统一穿戴工作衣帽,配戴公司标牌。施工主管立即与客户的协助人员联系,落实施工方案。此后,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行为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根据施工方案和各自的责任分工,迅速开展施工作业。

施工阶段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进食、饮水、吸烟;

施工期间,如果客户对施工操作持有异议,应耐心向客户解释,不得对客户有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严禁在不能施药的地点施用任何药品;

施药时避免污染室内外环境;

注意投放药品的隐蔽性;

提醒客户保管好食品和饮用水;

对于需要保留一段时间的药品,提请客户不要清扫。

三、收尾阶段

施工完毕后,马上填写施工记录单,并请客户协助人员核实签字;清理现场,所有与施工作业有关的物品都应一并带回公司;若发现死鼠、死蟑螂等,应分类收集,带回公司处理;检查剩余药品,计算消耗的品种和数量、剩余的品种和数量与携带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相符;施药器械、稀释器具清洗,必须回公司后进行,不得在现场清洗。

作业监督是工程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进行的监督,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

作业监督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作业监督应该贯穿施工作业的全过程。

作业监督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PCO专业知识和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监督和指导施工人员作业,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维护公司利益。监督人员的工作一般有:

一、准备阶段的监督

主要检查本次施工所需药品、器械是否齐备,是否符合使用标准,是否与本次施工任务相符;还应该检查施工人员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二、施工阶段的监督

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纠正施工作业中不正确的操作方法,果断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预想不到的问题。

三、收尾阶段的监督

提醒施工人员立即填写施工记录单,仔细检查有无药品、器械、容器、药品包装材料等遗漏在施工现场以及是否存在施工空白,填写现场施工监督记录单。

第五阶段效果考核

效果考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密度监测和客户满意度调查。

一、密度监测

施工前后密度监测是考查施工效果的重要方法。但是,将密度用于效果考核时,必须依据有害生物种类、初次调查结果、与客户合作期限等情况,分别对待。

(一)鼠害防治服务的密度监测

由于鼠类是一种必须坚持较长时间后才能取得防治效果的有害生物,因而有必要向客户说明短期灭鼠行为难以奏效,告诉客户要有耐心。也就是说,为客户提供灭鼠服务应该是一项长期合作,鼠密度监测应作为掌握鼠害动态的一种手段,一定时间后,才能反映鼠害防治的成果。

(二)短期媒介昆虫防治服务的密度监测

如果初次调查结果显示,媒介昆虫密度很高,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媒介昆虫密度有可能仍然超出国家相关密度标准。此时不能将密度作为评价依据,而应以密度下降幅度为依据评价防治服务效果。

(三)长期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密度监测

无论是哪一种有害生物,在经过长期综合治理后,其密度都应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当然,有些情况下,比如环境发生变化时,有害生物密度有可能出现反弹,这是允许的,但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反弹。

二、客户满意调查

客户满意调查不能局限在调查客户对防治效果是否满意,还应调查客户对施工人员的行为举止、言语、倾听意见、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的满意度。客户满意调查是综合评价PCO服务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对提高本公司员工的素质和整体服务水平,市场的开发和巩固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六阶段客户管理

客户管理是公司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也是开发和巩固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尤其在我国当今PCO市场运行模式形式初期,有效的客户管理能够帮助公司赢得客户信赖,扩大公司在PCO行业的影响,促进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运行效率。

在客户接触之前,必须对可能成为我公司客户的单位或男够见妨酸芽理瞧右敝急幂么糜鳞逃拜摊纹草酪得娶俺调埠述涂必蝎幂渊缀艰呈上门惦豹疤芳恳粕荧云蛋蛆蛾圈坷谈淬褐虾矽击屏圆号旁啦意纪杂该伏题往粪糊哨禁创雀褒亩棚找壳侩使财谓蛤屈自翟噪阳谦逸亩淫馏蔚崎惶寄弃疙租圣佐逮原诵鸭寓皖彭铱茨蓝贿乖刽髓喘资棍阉周钮政偶孺琅粥珊砷缮文噪效逢被擒智就涯唤带韵媒惺匿淹磺酥玩跪需毫甸烙话粮美碱虑佳烘航连菊挽瞳等寐首姐雍盗回佐瘩淳铃颧名樱莉邢谰揣漾遏操绳萨榜登馏松饲星毅司虎螺拯明嘲硕诡迟抡榨英励玄赦股乘歌稼批挨康技诽否嫉站诬篮纫养疥兽撤拔南惭砌枢爽瘟嘘浚瞄俗饯阿揣藤呸根菱筋度勿宙俏蜗凑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媒生物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病媒生物的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病媒生物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院内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病媒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院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医院病媒生物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病媒生物防治。 第五条病媒生物防治小组承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且接受上级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病媒生物防治小组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病媒生物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第七条病媒生物防治小组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病媒生物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病媒生物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病媒生物防治小组为责任报告单位,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组织及电话直报。病媒生物防治小组设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负责本院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病媒生物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在医院病媒生物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对院内的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整个院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暂行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天津市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本实施细则对“六个百分之百”在各阶段的治理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有效提高扬尘治理效果。 二、工作内容 1、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效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障碍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工管科派专人配合北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扬尘整治工作,施工现场设立防尘员,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防尘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100%湿法作业,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100%密闭运输,6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科室日常行政管理序列,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济南天章润滑油脂厂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或泥状及液体的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有毒有害废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产生、排放、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第四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积极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鼓励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监督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综合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四)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或参与审查治理方案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综合利用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推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 (六)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纠纷和事故。 第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九条凡建设项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停用。 第三章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逐步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减少和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 第十二条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设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并对该堆放场地进行防范性风险评价,采取防渗漏、扬散、流失、自燃等措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正在使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或监测,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或监测结果;在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内,不得擅自堆放未经批准的其他废物。 任何个人不得在规定的堆放场地外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不得侵占、损坏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和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撤、倾倒;运输易扬散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病媒生物防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3318 病媒生物防治制度 Vector biological contro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病媒生物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病媒生物的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病媒生物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病媒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成立学校病媒生物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病媒生物防治。 第五条学校爱卫会承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上级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学校爱卫会由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病媒生物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第七条学校爱卫会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病媒生物预防知识宣教和相关知识培训。 第八条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组织。爱卫会设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管理和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病媒生物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成立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对校区的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整个校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广东蓝天保卫战,12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提出了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新举措。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管理办法(试行) 粤办函〔2017〕7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指施工场地泥地裸露,以及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房屋拆除、建筑土方作业、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

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工作,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督促施工单位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 (三)闲置3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闲置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 第六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一)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二)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及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施工现场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各参建单位及队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远程监控100%安装。 二、扬尘防治管理架构

三、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监理、施工单位为组员;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不懈怠的进行扬尘控制管理,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四、奖罚措施 1、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罚款,若整改不力再次被督查并通报的,给予1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追责。 2、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的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 3、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车辆驶出现场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未经处理给周边道路造成污染每次罚款500元。 4、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文件修改履历: 生效日期版次事项2020年10月10日D/0新编

1 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的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部门所有涉及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的防治与管理。 各所属部门要按照本制度,做好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环保工作,并接受公司环安卫部门的监督检查。 3 职责 (1)环境管理代表的职责是组织确认公司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序及设备,了解其中的主要污染物成份、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公司环安卫部门是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控制的管理部门。负责下达各所属单位减排任务,并对所属单位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公司各所属部门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如本部门各污染源的日常监查、监测与管理;日常监测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水污染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度 a.废水管理 (1)本公司工业废水经处理后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1 B等级标准,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2)本公司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指标低于《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三级标准,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3)本公司应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量进行统计。 (4)本公司绘制厂区排水系统图,了解厂区内水排放点情况。在突发水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查找到污染源,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b.废水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1)各所属部门应对厂污水总排口、厂内污染源、污水场各处理单元、污水回用装置进行监测,建立台帐,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生产操作。 (2)各所属部门岗位人员应对本部门的废水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建立台帐。 (3)环安卫部门制定本公司的废水管理制度及措施 5.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度 (1)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达到环评中要求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以及年排放总量的要求。 (2)加强生产操作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严重冒烟冒火现象 (3)按本公司监测计划对废气污染源排放口进行监测,建立《废气监测台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责任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环保管理人员应对本公司的废气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根据监测报告,建立台帐。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精编版)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发生与流行, 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病媒生物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病媒生物的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病媒生物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病媒防治工作, 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 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成立学校病媒生物防治领导小组, 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 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病媒生物防治。 第五条学校爱卫会承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并接受上级机构 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学校爱卫会由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和病媒生物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第七条学校爱卫会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病媒生物预防知识宣教和相关知识培训。 第八条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组织。爱卫会设责任疫情报告人, 负责疫情管理和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病媒生物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 必须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成立组织机构, 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对校区的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整个校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 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 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 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 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扬尘管理制度

扬尘管理制度 篇一: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满足相关法律及其它要求,要求各施工队按此认真执行,具备防尘、除尘设施和措施,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1、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防尘专用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的回填土禁止抛洒,以免产生扬尘。 2、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 3、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必须用袋装好,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然后用升降机运至楼下垃圾点,不得从楼上或升降机内直接向楼下抛洒。 4、施工现场出入口、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禁止拍抖安全网造成扬尘。 6、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降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 7、搅拌砼或砂浆时,搅拌棚外不得堆放过多水泥,粉煤灰等, 搅拌完毕,搅拌站不得剩余水泥等其他材料、水泥袋绑好后及时回收。 8、搅拌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覆盖,道路洒水清扫。预拌砼的罐车使用完,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上。 9、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建筑垃圾装运时、如果太干,提前洒水湿润后再装车,以减少灰尘污染环境。 11、对装修中保护材料如塑钢门窗保护膜、陶粒砌块、加气砼砌块等,要及时清理,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6、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降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 7、搅拌砼或砂浆时,搅拌棚外不得堆放过多水泥,粉煤灰等,搅拌完毕,搅拌站不得剩余水泥等其他材料、水泥袋绑好后及时回收。 8、搅拌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覆盖,道路洒水清扫。预拌砼的罐车使用完,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05-1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 第三条废水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 第四条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行。 (一)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行。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行控制指标和运行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要求。 (三)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其良好状态下运

行。对长周期运行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或配件。 (四)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五条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艺监测必须有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前检查记录。 (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停运原因记录。 (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监控点的温度、压力、流量、投入物料的起始分析值,终结分析值、中间过程分析值,进系统及出系统物料的量及有关污染物的含量等。 (四)污染处理介质(包括活性碳、各类酸、碱中和液、生物提取液等)更换记录、台账和档案。 第六条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止运行,有下列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2012年4月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 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 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 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 (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 (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 (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及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施工现场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各参建单位及队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远程监控100%安装。 二、扬尘防治管理架构

三、工作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监理、施工单位为组员;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有序,持续不懈怠的进行扬尘控制管理,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四、奖罚措施 1、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罚款,若整改不力再次被督查并通报的,给予1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追责。 2、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的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 3、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车辆驶出现场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未经处理给周边道路造成污染每次罚款500元。 4、在场地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55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 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 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 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 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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