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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络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某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贯彻某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发展战略,加强某及各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促进某各业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 2 条年度经营计划是某加强资源宏观管理、调控投资规模、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管理措施,是保证公司资产运营安全、经营管理有序、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各级管理者的重要依据。

第 3 条年度经营计划包括某和下属公司及部门两级,某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 4 条某董事会负责审批某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第 5 条某下属各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各子公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

第 6 条某经营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某年度经营计划和某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7 条某主管企管部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并负责向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需要审议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8 条某企管部是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计划单位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并负责编制某年度经营计划。

第9 条某企管部是年度经营执行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各计划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编制某年度经营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10 条某各下属公司是某的二级计划单位,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11 条某总部各职能部门是某的二级计划单位,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提出,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12 条年度经营计划内容不仅包括目标,而且应该包括制定目标的主要依据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以及完成计划的风险分析,预测影响计划执行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补救办法。

第13 条年度经营计划的主要目标要按季度进行分解,必要时还应该按月度进行分解。

第14 条某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经营(收入、利润)目标

(2)财务(投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3)费用计划

(4)网络建设和改造计划

(5)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

(6)公司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第15 条各地市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业绩综合评价各项目标(详见《地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

管理制度》)

(2)财务(投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3)市场开发(业务开发和客户开发)计划

(4)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划(5)网络建设和改造计划

(6)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

(7)公司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第16 条财务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2)资产盘点计划

(3)部门费用计划

第17 条审计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例行审计计划

(2)部门费用计划

第18 条人力资源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和福利成本总额计划

(2)公司员工招聘计划

(3)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4)部门费用计划

第19 条投资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地市公司整合进度安排

(2)资金计划

(3)部门费用计划

第20 条企管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外派人员选派和培训计划

(2)下属公司业绩考核计划

(3)部门费用计划

第21 条办公室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后勤设施投资和改造计划

(2)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部门费用计划

第22 条技术管理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全省网络规划

(2)技术标准修订和实施计划

(3)技术调研、开发和试验计划

(4)项目设计计划

(5)部门费用计划

第23 条运行维护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线路优化改造计划

(2)备品备件需求计划

(3)网络维护计划

(4)部门费用计划

第24 条网管监控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机房维护计划

(2)备品备件需求计划

(3)部门费用计划

第25 条工程管理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计划

(2)部门费用计划

第四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第26 条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战略规划、前年经营实际情况、本年的经营环境。

第27 条某各下属公司(部门)于每年12月1日前向企管部提交本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各下属公司(部门)应该根据前年经营实际情况和本年的经营环境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以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28 条某企管部根据某的战略规划和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各下属公司(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各下属公司和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负责企管部的副总提交。

第29 条某负责企管部的副总于每年12月15前完成对各所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提交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30 条某经营决策委员会于每年12月31前完成对各所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审议工作

第31 条某各所属子公司外派小组组长、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均列席经营决策委员会,参与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讨论和审议工作。

第32 条某各下属公司(部门)根据经营决策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于每年01月10前完成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编制工作。

第33 条某企管部根据各下属公司(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于每年01月15前完成某年度经营计划(预案)的编制工作。

第34 条某各下属子公司董事会于每年01月31前完成各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案)的审批工作,各子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编制出年度经营计划(决案),并报送某企管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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