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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

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 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 不提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3小时起计,3小时内不算加班,加班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 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夜晚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 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6小时记1个工作日。 2. 双休日加班:(值班除外)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1个工作日。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3个工作日(三倍记工法)。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统一汇总。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 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 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人数不足2人的部门加班可由总经理批准免提交《加班申请单》。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规范置业中心职工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加班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工作日期间加班,一般加班时间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二)休息日加班,一般为周六日加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小时。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第二天放假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范围。 第三条: 原则上不鼓励工作日加班,职工应当在工作日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如果遇到突发情况,确实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获得领导批准后加班有效,否则对于未获批准的自主加班不予给予调休和加班费补贴。 第二章加班费的程序 第四条:加班人员工作日当天加班,需要在加班工作日当天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休息日需要加班,需在加班前最后一个周五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法

定节假日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周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自主加班,不予加班调休和发放加班费。 第五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通知办公室主任,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 第六条:加班人员凭借加班申请表作为加班的凭证,每个月末核对本月加班工时,并以此作为单位调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其加班工时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核算。 第七条:除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可排除第六条限制,否则视为违规加班行为,皆不作为单位加班发放加班费。 (一)因火灾、遗失等意外因素造成加班人员加班申请表遗失的,由加班人员经理领导同意重新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以此为准重新计算加班调休和加班费。 (二)因紧急事态需临时加班的,可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加班申请表。 第八条: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 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①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 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 点。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 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 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 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 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①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 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 加班餐费是公司的员工福利,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公司要怎么制定加班餐费制度呢?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加班餐费管理规定篇1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加班餐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保证广大职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当中,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员工加班餐申请、报销管理。 3.实施细则 3.1加班用餐指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安排晚上或周末加班,需要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为加班员工提供伙食或安排就餐。 3.2加班餐的申请 目前公司统一提供的工作餐为中午一餐,各部门如有员工加班须统一提供加班工作餐的必须提前将加班就餐人员明细向综合部门后勤主管申请: 3.3.1如遇晚上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当天下午2点以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3.2周末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周六下午下班前报后

勤主管审批。 3.3.3如因后勤部门无法提供加班餐,加班人员可在外就餐,并由后勤主管在《加班餐供应申请表》上签字说明以作为报销凭据。 3.3加班餐的报销 3.3.1报销条件 公司为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必须是工厂食堂无法提供加班餐而必须在外就餐所产生的费用,如果食堂提供了加班餐而不在工厂就餐的除伙食费加倍扣除外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3.2报销标准 在外就餐一律按每人每次12元的标准进行报销,超过此标准的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不再报销。 3.3.3报销审批流程 申报部门填写加班餐费用报销申请单→后勤主管签字→申请单报综合部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报销并存档备查 3.3.4结算时间 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不接受零星结算。 3.3.5未按本规定流程签字审批的上一级审批主管有权拒绝受理。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综合部具有最终解释权。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篇2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餐厅管理,规范就餐秩序,确保员工吃饱饭、吃热饭、现就员工相关规定重申以下几点:

最完整的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班次安排和轮休计划,在不空岗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1、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不主张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属于职责范畴当中,不能算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时间为下午17:00以后需加一个小时以上者才为有效加班时间。(加班以1个小时为起点,超过1小时后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0.5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3、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加班根据生产任务有效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员、时间和工作强度。并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向总务人事部提交《加班申请表》。 4、司机加班特指赴接送客人及领导的加班(因生产任务的加班本【加班管理规定】适用)。司机适逢工作日以外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接送客户或领导的,赴机场及上海站按以下规定给与加班时间: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2加班津贴支付: .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支付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卡记录和EHR请假审批记录为准。以上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2015年12月25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加班、值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值班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控制原则: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加班的认定 1、因岗位职责范围内正常工作未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例如:遇突发事件或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时),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情况紧急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可事后补办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3、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4、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休息日值班的,不作为加班,日后做调休处理。

5、员工单次未超40分钟的,不按加班计算。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条加班的审批程序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先填写《加班申报表》,列明加班工作的原因及加班时间,得到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而不能事先申请者,应先以电邮形式取得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许可,且于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2、月底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加班记录表》并于次月6日前将签批《员工加班记录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加班时间不包括用膳时间。 第五条设计工程部值班 设计工程部作为施工现场的一线管理部门,每日需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 1、值班计划安排 (1)设计工程部每月30日前申报次月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计划申请表》,报上级领导审批确认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设计工程部按照通过审批的《值班计划申请表》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与要求 (1)工作职责:

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倡导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员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2、加班补助由本单位财务负责发放。 三、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四、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部室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此办法不包括正常倒班工作制的岗位。 五、内容 1、公休假日管理 (一)员工公休日由部门负责人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二)加班认定 各部室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4)、加班时间2-4小时,视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超4小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三)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字并注明签收时间,要求精确至小时。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根据工作性质,在本单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考虑调休,在条件不允许时支付相应加班费。 (1)、加班调休 员工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日)=月工资总额 /21.75x300%; 法定假日调休加班工资(日)=月工资总额/21.75x200%。 (3)、双休日期间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每天 200 元发放;部门双休日值班按每天 100 元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 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 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 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 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 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 行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规范置业中心职工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加班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工作日期间加班,一般加班时间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二)休息日加班,一般为周六日加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小时。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第二天放假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范围。第三条:原则上不鼓励工作日加班,职工应当在工作日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如果遇到突发情况,确实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获得领导批准后加班有效,否则对于未获批准的自主加班不予给予调休和加班费补贴。第二章加班费的程序 第四条:加班人员工作日当天加班,需要在加班工作日当天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休息日需要加班,需在加班前最后一个周五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法定节假

日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周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自主加班,不予加班调休和发放加班费。 第五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通知办公室主任,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 第六条:加班人员凭借加班申请表作为加班的凭证,每个月末核对本月加班工时,并以此作为单位调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其加班工时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核算。 第七条:除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可排除第六条限制,否则视为违规加班行为,皆不作为单位加班发放加班费。(一)因火灾、遗失等意外因素造成加班人员加班申请表遗失的,由加班人员经理领导同意重新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以此为准重新计算加班调休和加班费。 (二)因紧急事态需临时加班的,可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前补交加班申请表。 第八条: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第三章加班费发放的标准 第九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中小学校加班费和奖金发放办法

三荷中心小学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工会福利发放若干规定为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体现优绩优酬,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学校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发放作出如下规定: 一、奖金发放类别及标准 1、教学奖 a、全区抽考科目奖: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 b、乡教育联校抽考科目: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各科名次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C、与平地中学小学部对比进步奖: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30元,优秀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40元(个人奖金不超过500元)。 1、教学比武奖: 获奖级别及奖金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乡级100元100元不设奖3、辅导奖: 学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的奖励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4、教学论文奖: 学校鼓励教师撰写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后记,优秀案例等各类,并对获上级各种奖励的论文,学校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其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5、其它奖励: A、公开课及教研课教出每人次奖100元。 B、因其他教师公差、请假学校指定代课,每节20元。 C、完成学校布置的论文的写作任务学校负责论文评审费,并且每篇奖20元。 二、加班类别与补助标准 学校对于教职工的不同类别加班和值班发放相应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节假日值班:国家法定休假日和寒暑假中安排教职工值班守校。 补助标准:节假日、寒暑假100元/天。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Bringing Green Power to life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Bringing Green Power to life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7.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7.2加班津贴支付: 7.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

2016年最新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4.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2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公司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关于进一步范各类津贴、奖金发放的相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津贴、奖金发放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校津贴奖励制度的执行,合理肯定教职工的工作付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参加教学科研、各类竞赛的层次和水平,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充分调研,专题研究,结合校情,对各类加班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做如下规定: 一、项目及标准 (一)八小时之外加班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 1.早、晚自习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2.全程管理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3.工作日八小时之外加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二)双休日、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 1.教职工加班、值班:见《加班费发放办法》 2.成人学历教育津贴:项目及标准见《开放大学函授、远程、开放教育津贴标准》 3.对外培训费用:项目及标准《对外培训、考试费用标准》 4.中职(成人教育)招生人员交通补助、话费补助及工作量补助标准:见《关于中职招生规定》、《成人招生考核规定》。 (三)教学、科研及各类竞赛奖励项目及标准 1.期中、期末考试费用:校内专业一部期中、期末考试出卷30元/科,阅卷4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阶段考试等参照此标准;校外联考出卷50元/科,阅卷4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专业二、三部期中、期末出卷、阅卷30元/科,监考15元/60分钟。 2.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见《两课评比及信息化大赛奖励办法(试行)》3.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教育科研工作成果奖励办法》 4.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见《师生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奖励方案(修订稿)》 5.对口单招奖励:见《对口单招考核指标和奖励方案》 6.电教补贴:《关于教职工电教补贴的相关规定》 二、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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