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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项目土地开发四证一书流程图

国有项目土地开发四证一书流程图

国有项目土地开发四证一书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贷款“四证”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贷款“四证”是什么? 捷信和融资平台 “四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条件: 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地处商业繁华地段或中心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设计合理,

配套设施齐全; (五)经评估符合我行规定要求,且写字楼项目应地理位置优越,具备良好租售前景;宾馆(酒店)项目借款人应与我行旅游饭店行业指导意见所列重点选择的客户签订长期物业管理协议; (六)经评估,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项目预期净现金流量充裕,贷款还款来源稳定、可靠; (七)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贷款四证,确切的说是“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全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料表格

第一章项目资料的分类A类表(监理规X上要求的施工单位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报审表 4、施工测量报审表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6、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7、工程质量报验表 8、工程计量报验单 9、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10、用工、料、机动态表 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2、工程延期报审表 13、监理通知回复单 14、竣工移交证书 C类表(各方通用表) 1、工作联系单 2、工程变更单 E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1、单位(标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类表(记录类表)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G类表(施工记录类表) 1、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 2、技术交底记录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表 6、砼施工记录 7、砼强度验收记录 8、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9、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H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Ⅰ)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Ⅱ)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浆砌石、挡土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土开挖沟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砖砌体(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砼模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钢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浇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制U型槽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项目操作流程完整版

项目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盈富通运作流程 +

文字解析 项目材料收集-投行部门 一、收集企业基本资料,进行初步判断 (一)工商制造类企业资料 1、融资申请书(企业简介、融资用途、融资金额、期限、保证措施、还款来源) 2、五证一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会许可证、信用代码证、贷款卡) 3、验资报告、章程 4、三年审计报告、近期报表及科目明细 5、高管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6、近期征信报告查询及对外借款、担保明细 7、去年及今年大额上下游合同 (二)房地产企业资料 1、涉及制造类企业以上1-6条资料 2、融资项目现状(含工程进度说明)及可行性报告 3、在建项目四证(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工程施工证) 4、抵押物预评估报告 投行部门内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 一、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网络等各方面信息,投行经理对企业进行初步讨论。 讨论重点:1、企业综合实力;2、融资用途真实合理性;3、保证措施是否可覆盖风险; 4、企业还款来源是否充足; 二、由主要项目负责经理撰写简单项目分析报告,上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出具初步意见。 项目地初期尽调-写尽调报告 一、经部门经理认可后,由两名投行经理前往项目处展开初步尽调; 核实重点:1、企业资质合法合规及综合实力;2、企业财务状况真实;3、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 4、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 5、股东及高管专业素养及品质判断; 6、保证措施(担保、抵押、质押)实施可行性; 7、房地产项目的目前现状、未来计划 沟通重点:1、真实融资用途;2、融资金额、期限、利率;3、融资方式(直投、银行委贷、信托通道); 4、各项还款来源; 5、对外负债及担保明细; 二、尽调完成后,在向部门经理汇报后,进行撰写尽调报告,预计时间1-2周。 由投行部门上报风控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决议(召开会议) 决议意见和建议反馈投行部门 一、尽调报告完成后,主负责投行经理将企业收集所有资料及尽调报告呈交风控委员会,风控委反馈项目问题, 投行经理解答并完善尽调报告; 二、由投行部发起投资委员会,投行经理向各委员详细汇报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企业介绍、融资用途、还款来源、保证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 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 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1.3少数工程无法实施 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其项目申报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未深入当地群众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没有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不了解当地农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0.11.07 【实施日期】2000.11.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316号 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

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4.1 基本规定 4.1.1 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4.1.2 设计原则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 b)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 4.1.3 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l)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h)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 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4.1.6 项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制宜。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 4.2.1.2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 以上。 4.2.2 梯田田坎设计 4.2.2.1 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19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5791一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工程 GB50162—19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88—1993村镇规划标准 GB/T50265—1997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6—19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217—19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18—19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19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3—19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021—19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 Y/J002—19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府登331号 大政办发〔2007〕29号 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等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云府规登准〔2007〕3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州级(含州本级)以下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 (一)重点项目: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补助项目:指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论证、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投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及项目初验。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自查等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集中申报。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和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已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以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损毁耕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五)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县乡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后续利用措施可行; (六)项目投资标准不超过该类工程国土资源行业预算定额标准。 第七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所必需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在20~200公顷之间,可不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3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40%。 (四)建设期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不得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程序: (一)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州级国土资源部门从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中组织部分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审查,根据项目条件进行筛选入库(占补库);

房地产贷款项目“四证”真实性的查证思路

房地产贷款项目“四证”真实性的查证思路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和住房制度的不断深入,居民的住房消费已经在所有消费中占着重大的比例。房地产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主要来源银行贷款,大部分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直接的来自于银行信贷,同时也给银行贷款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文针对银行房地产贷款目前的现状进行分析,分析银行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估的困境,以及针对评估的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提高银行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估质量。 关键词:银行房地产贷款;四证;现状;相应对策 一前言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件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报批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对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评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复等,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称为房地产项目“四证”。“四证”齐全是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手段的深入,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紧张局面加剧,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伪造或变造虚假“四证”,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骗取信贷资金,或提前支用信贷资金的情况屡有发生。审查“四证”真实性是做好房地产贷款审计的首要任务。审计人员除了采取常规的档案资料调阅、询问交谈等查证方法外,更需要内、外结合,增加外延审计,通过互联网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把问题查清查实。 1“看”,仔细查看信贷档案内的“四证”复印件。关注项目要件中的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地址等与贷款项目是否一致;观察“四证”的格式、字体大小、编号、证件底纹等是否符合发证机关的发证规则;注意是否存在比较明显的错别字、是否有复制、粘贴的变造痕迹;审查“四证”审批机构是否具有审批权限等,直观判断“四证”是否存在伪造或变造的情况。 2“查”,利用政府网站查询“四证”的真实性。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实行政务公开,许多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均逐个挂至政府官方网站,审计人员应将档案中的项目要件按审批日期或审批项目到相关发证机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对,是否信息相符。个别地方房地产信息网中将已领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四证”扫描录入网站,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相互比对。 3“访”,即电话询证或现场走访发证机关、借款客户和项目现场。①发证机关是“四证”签发单位,其审批核准签发的证件均有备案,审计人员可将需核实的贷款项目汇编成表,凭单位介绍信,由经办机构人员陪同,前往发证机关请其支持配合,调阅发证机关留存证件,核对证件编号、建设主体、项目名称、楼号等关键内容是否与备案登记信息一致,据此判断“四证”的真实性;②借款客户处留有“四证”原件,审计人员可在客户经理陪同下,至借款人处调阅原件,现场拍照或复印,与档案内证件相比对,查看有无伪造或变造“四证”的行为;③项目现场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 通知 重要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

土地整理验收资料表格模板

第一章项目资料的分类 A类表(监理规上要求的施工单位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报审表 4、施工测量报审表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6、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7、工程质量报验表 8、工程计量报验单 9、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10、用工、料、机动态表 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2、工程延期报审表 13、监理通知回复单 14、竣工移交证书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1、监理通知 2、旁站监理记录表 3、工程暂停令 4、工程款支付证书 C类表(各方通用表) 1、工作联系单 2、工程变更单 D类表(监理用报表)

1、监理用报表(见目录) E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1、单位(标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类表(记录类表)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G类表(施工记录类表) 1、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 2、技术交底记录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表 6、砼施工记录 7、砼强度验收记录 8、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9、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H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Ⅰ)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Ⅱ)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浆砌石、挡土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土开挖沟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砖砌体(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砼模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钢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浇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制U型槽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板(构件)制作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面板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涵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伸缩缝及止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扩堰增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倒虹吸进、出口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道段施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田间道路路面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防护、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板、生态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筑物)石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筑物)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湖南省补充编制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82 第三章项目划分 82 第四章费用构成 83 第一节概述 83 第四节其他费用 84 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85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85 第二节工程施工费单价编制 88 第三节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 89 第六章预算表格及格式 92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土地整治工程投资管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 [2011]128号),结合湖南省近年土地整治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土地整治工程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标准。 二、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熟悉工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广泛收集资料,合理选用定额、费率标准和价格,保证编制质量。 三、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四、本规定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与解释。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三章项目划分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

第四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第四节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四、竣工验收费(G) 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项目验收费、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1.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G):竣工测量费是指土地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时,为获得工程建成后的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等资料而进行的测量工作所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对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问题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规模大,细节繁杂,国家对其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并不成熟,在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通过介绍当今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具体阐述了土地整治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好的几点工作,并从构建项目监管体系、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管理等方面对其经营模式的改善提出了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的几点包括: (一)涉农土地协调整治过程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对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不仅仅土地面积非常大,还会涉及到多个村、镇上等村民的用地。对村民的土地经济补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因村民普遍素质较低,又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一旦处理得不好常会发生各种不同程度的纠纷。 (二)不可预见的项目建设因素。由于管理技术水平的局限以及建设项目设备的不足,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项目施工因素。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应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首先要做的是做好土地施工整治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其中包括对图例管理的整体规划和施工设计,规划人员和施工设计人员在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要做到对所整治土地进行地形进行仔细地勘测、并经过多次讨论后,方可确定具体规划方案和施工计划。 (二)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 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土地整治项目会因为多种不确定因素导

致工期的延后或规划方案的调整,一旦出现了这些情况,要相应地重新调整项目人力、物力、财力这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为了降低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进度一定要跟上,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从而加快建设项目进度。 (三)规范工程监督 保证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完成与其工程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有着 密切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监工人员缺乏责任心对施工要求不严格,导致工程质量差,施工效率低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工程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改善土地整治项目经营模式构建措施 (一)构建项目监管体系 对于如何有效改善土地整治项目的经营模式,可以先从构建一个完整的项目监管体系为前提,对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到的整个流程进行统一监管,将其涉及到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各建设刑侦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使整个项目的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系统化。 (二)建立整治项目监管奖惩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其监管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整 个项目的施工质量。因此,落实好项目监管体系,将项目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监督不利,出现严重问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治,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负责人进行适当的鼓励措施。 (三)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之前传统的管理运营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于当今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运用得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全野外数字化测量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利用先进的软件技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的数字化,同时能够显著加快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及工程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土地资源的充分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项目报建设前四证及先后顺序

项目建设前四证及先后顺序 一般项目建设前有4个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一个项目的报批流程:首先有一个项目建议书,然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进行初步设计等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出来以后,经过审查以及各项专业审查,加上缴纳各项规费以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有施工许可证以后就可以开工了。 关于房地产权属证明中的“五证”的解释及通俗理解(按照下表顺序依次办理,参见备注关于理解的说明帮助加深印象) 名称用途审批部门通俗理解 《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 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国土局 就是说这块土地在多少时间内归 你用, 给你个权利证明,证明是你 的东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 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 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 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 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 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 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 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 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规划局 就是当你要在这块土地上造房子 的时候给你的许可(土地虽然给你 用,但是房子仍然不是你想造就能 造的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证明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建 设工程、在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 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 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 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 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 合法权益。 建设局 许可你造房子,但许可你造什么样 的房子(项目的方案设计),就看 这种证明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 筑,不受法律保护 建设局 要开工,准备工作要做好,资金到 位、设计图纸、临设、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排污、安全一样都不能 少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的法律凭证的法律凭证 房管局这个就不多说了,开发商提前收回 投资必办 备注:主管部门可能因地域不同存在不同的称呼,但系统不变另外还有二书一说,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国土资耕〔2000〕10号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做好我省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对未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 (一)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使宜农荒地改造为可利用的农用地所做的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二)土地整理包括综合整理和单项整理。 综合整理是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 单项整理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对农用地的现状进行调整、整治和改造,提高农用地的质量,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农用地整理包括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用地整理,重点是耕地整理。 建设用地整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和村镇规划,合理安排用地,科学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条件,使土地资源达到可持续利用。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整理、城镇用地整理、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整理等。

(三)土地复垦是指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采取工程和其他措施,对土地利用方向及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使其恢复可利用状态。 二、立项原则 (—)开发整理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址,必须在乡级或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内;城镇、村庄的土地整理,应符合城镇、村庄规划。 (二)开发整理项目必须是开发前土地权属无争议,开发整理后权属合法、四至清楚、面积准确。 (三)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进行开发整理,与退耕还林相结合,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四)土地开发整理应做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五)坚持效益优先、同等条件下缴纳相关经费数量优先、易开发整理优先、集中连片优先、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优先原则。 (六)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确定,以农地开发整理为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地整理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规划分别研究确定。 (七)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必须是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国家颁布《土地复垦规定》执行之前的被破坏土地;该规定执行之后造成破坏的,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办理。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分省立项项目和省补助项目,以立项项目为主。 (一)省级开发整理立项规模 1、土地开发项目。总建设规模不低于60公顷,不超过600公顷,应相对集中连片,也可将一个水利工程联系在—起,片块不超过10片、单片面积不低于20公顷的土地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99333974.html,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作者:韩爱民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20年第01期 【摘要】我国人口剧增及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人们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度与日俱增,“城乡一体化”建设势在必行。而如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对土地的开发整理上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对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不科学,过于注重实践操作而忽略了理论学习,没有制定合理的人才培训方案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土地开发的进程,因此,就要求土地开发管理人员根据其存在的问题,制定与之对应的相关举措,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整改内容提出一定的建议,以推动我国向“城乡一体化”的伟大畅想继续挺进。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问题;建议 1、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目标 在落实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工作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落实状况良好性,需要对这方面的规划目标有所了解。具体包括:(1)通过对土地整理功能特性及项目自身情况的综合考虑,关注科学规划,可为农田生态环境状况及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提供专业支持,保持土地资源良好的利用状况;(2)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建设,实施好相应的工作计划,可使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土地整理工作质量;(3)在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及丰富的规划设计方法等要素的支持下,有利于增加耕地面积,为农业生产活动的高效开展打下基础,也能丰富生态环境科学保护方面所需的参考信息。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频繁的计划变更 从目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过程来看,主要难点在于规划变更过于频繁,变更审批严重滞后于规划变更速度,使得规划变更难以实施。一些工程项目开工前准备不充分,勘探工作不到位,导致实际规划设计中出现各种问题,难以与实际工程建设需要相匹配。在项目报批过程中,为了从上级获得资金,对项目区域进行隐蔽。一些项目缺乏与当地群众的沟通,容易引起与群众的矛盾,制约项目的顺利开展。一些项目将擅自改变原规划设计方案,提高个别项目的技术要求。这一现象严重制约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顺利开展,也导致了项目规划的频繁变动。我国工程规划设计变更审批相对落后。很多项目完成后,很多项目的审批时间属于先剪后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项目规划设计的规范化和项目建设的科学性,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毁灭性的影响。大部分设计变更项目在正式验收或初步验收过程中无法取得相关变更的审批文件,不利于维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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