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明确各级施工人员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适用于中石油六建独山子项目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控制点的划分
2.1各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内容及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编制质量控制点监
测计划。
2.2质量控制分类
工序质量控制分为H、W、R、E、I五级质量控制点,五级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按项目《质量计划》中的规定执行。各等级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H点:停检点,是指业主、监理、质检站等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通知其到场,与质检员共同检查确认的控制点。到场检查单位的授权人员均在检查记录上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W点:见证点,是指业主、监理、质检站等单位所指定的、应通知其到现场见证并在检查记录上确认签字的控制点。如指定者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场,施工单位可在自检合格、其他到场单位检查人员确认签字后继续施工。
R点:审核点,指在除操作者进行自查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由第三方监检人员或质量体系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应文件和记录进行审查确认的控制点。
E点:检查点,指应由质检员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的控制点。
I点:随机检验点,指经班组自检、互检合格即可进入下道工序、相关技术质检人员可随机抽查验证其符合性的控制点。
3 质量三检制
为提高报验合格率,质量检查要实行“三检”制,即在操作工人、生产班组内开展“自检”、互检活动,专职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检测人员的专检,共同把关,保证施工工程质量。
自检:施工班组、操作工人对自己已完成的工序质量进行自我检查。
互检:班组长或班组质量员对本班组工人的工序质量进行抽查,或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交接检查,或本班组工人之间对工序质量进行互检。
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检验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各工序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检。
4 质量报检程序(流程图如下)
4.1当达到E、I级质量控制点时,各施工班组(队)要做好自检记录,在需进行记录的质量控制点经检查合格,填报好报验单,专职质检员确认后继续下道工序。在此之前,下道专业(工序)人员应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互检,并在交接手续上签字,以便明确质量责任。
4.2当达到R级质量控制点时,各施工班组(队)要做好自检记录,在需进行记录的质量控制点经检查合格,填报好报验单,技术员、专职质检员确认后报监理。
4.3当达到W级质量控制点时,由质检员或技术员报项目部专业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报监理检查,监理检查合格后报质检站。
4.4 业主(监理)巡检时指出的问题,专业工程师或专职质检员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质保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5 质量信息管理
5.1 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工序质量检验计划等资料上报业主。
5.2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填写原始记录。专职质检员检查原始记录并进行专检,同时将记录按类整理归档。
5.3 专职质检员按规定时间将质量情况和纠正预防措施完成情况,以报表的形式上报项目部QA/QC部。
5.4 由项目部QA/QC部负责,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信息台帐,收集、反馈、传递、处理质量信息。
5.5质量检查记录:检查图纸管理、施工班组原始记录、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每次检查有记录、记录齐全,能与工程进度同步为合格。
6 质量奖罚
6.1造成产品返修的,按照造成返修损失的5%罚款。
6.2造成产品报废的,按照造成返修损失的8%罚款。
6.3在质量停检点未进行停点检查,进行下道工序,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6.4在质量停检点停检不合格的,H级罚款100元/人,R级罚款50元/人;班长罚款200元。
6.5每次质量停检点停检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将建议工程项目部给予50-200的奖励。
说明: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本工程结束时废止。
2、本条例的解释权在QA/QC部。
签发:
********项目部
2016年11月4日
抄送:项目领导
发放范围:项目部各部室、各工程项目部、各施工队
附件:质量报验流程图
附件:质量报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