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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务室标准

校园警务室建设规范

为规范校园警务运作,现对校园警务室建设、外观形象设计、标识标牌设立、工作制度规范如下:

一、警务室建设

警务室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设立:在全县范围内,校园学生达1000名以上的中学、小学(公办九年制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二)选址:学校现有门卫室设立为校园警务室。

(三)门口悬挂带有人民警察警徽标志的“XX派出所XX学校校园警务室”标牌。

(四)校园警务室外醒目位置悬挂“两监督,一公示”公示牌,公布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项措施》。

二、警务室建筑外观形象设计

公安派出所校园警务室建筑外观形象原则上参照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

(一)公安派出所校园警务室建筑外观形象的基本颜色为警蓝和白色,基本要素包括门头、檐口、窗户、墙裙、建筑外立面墙面。

1、门头

在入口处进行模块化、标准化设计,主体形象中间是警徽,左边

是汉字,右边是英文,遇到有挑棚时,则三面围合,H最小值不低于30公分,中间按照给定比例制作,两边根据现场尺寸制作。校园警务室门头高度不大,“公安”字样可放大至0.42H和“POLICE”字样高度可放大至0.25H。

2、檐口

置放于建筑檐口或封檐板,或是墙头顶部,高度视建筑比例或现场特点而定。

3、墙裙墙裙的概念设计。

4、墙面建筑外立面墙面为白色。

5、窗户窗户的概念设计。

三、校园警务室标识标牌设置

1、校园警务室挂牌制作标准。

警务室挂牌统一外形尺寸为850mm×550mm,挂牌底色为警蓝色,内容由上而下分别为:第一行“公安”,彩色警徽,“POLICE”,第二行“XX派出所XX学校校园警务室”。

【图1:警务室挂牌图例】

2、校园警务室灯箱制作标准。

警务室标识灯箱文字内容为“XX派出所XX学校校园警务室”,“报警电话:XXXXXXXX”(为派出所或校园警务室电话)。

【图2:警务室灯箱图例】

3、校园警务室公示及制度制作标准。

校园警务室公示及制度外观尺寸为850mm×550mm,底色为警蓝色,公开栏内容如图:

【图4:校园警务室公示及制度图例】

五、警务室警务公开内容

校园警务室应在室内墙上醒目位置张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保安职责》、《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制度》、《学校门卫制度》、:(一)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项措施”

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

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二、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治安管理。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八、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

(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有关要求,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做好“警校共育”工作。

二、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合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三、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协助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四、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五、配合案侦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六、协助学校沟通与社会、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

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七、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三)保安职责

保安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责任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

1、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检查进出校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但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3、按照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工作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等措施,熟记报警、火警、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联系电话。

4、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及周边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校园大门周围的治安秩序。

6、协助公安机关作好出租房屋和人口管理工作,主动向社区民警汇报各类治安信息。

(四)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制度

一、以属地派出所为主,以“110”报警平台和派出所“天网”监控

中心为依托,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巡警为基本力量。各种警种相互配合,实现涉校案件的接处警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二、要以学校半径200米为基本范围。设立治安岗亭,合理安排治保巡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巡逻控制,建立适时动态巡逻防范体系。校园周边巡逻控制重点放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三、加强学校内部重点地段及周边的巡逻,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入室盗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在公安派出所、校园警务室民警指导下开展巡逻防范活动,学校保安人员要坚持对校园开展校内巡逻。学校内部巡逻工作要严格遵守巡逻纪律、按规定时间、路线、地段开展巡逻活动,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擅离职守岗位。

(五)学校门卫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佩戴校牌。

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老师开据的有效假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

三、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

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

四、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行驶,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六、门卫对非本单位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有效证件,或让其出示临时出入证,未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七、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八、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九、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六)保安队员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工作派遣、调动)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三、保守国家机密和客户要求,保守的合法秘密

四、执勤时应着保安服装,佩戴明显标志,持身份证件

五、未执勤时不得着保安服装和携带器械

六、依法执勤,文明执勤,严禁打人骂人

七、不准失职受贿,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八、不准充当贴身保镖,不得参与客户的经济纠纷和为客户催款讨债

九、发现现行违法犯罪要及时制止,并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公安机关

十、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七)保安队队长职责

一、定时组织保安队员学习政治、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保安队员职责、纪律。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执勤目标任务,争创优秀保安队。

二、以身作则,带领保安队员站好岗执好勤。做好值班记录和环境卫生。坚持巡视,查岗、安全检查工作,在队员中起表率作用。关心保安队员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三、定时向保安公司和执勤单位领导如实汇报保安工作情况。如发生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快速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认真做好每月全队执勤站岗的值班安排,合理组织勤务,保障执勤目标安全。

五、带头搞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的群众宣传教育、防范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

六、完成公司和执勤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保安任务。

(八)保安队员职责

一、自觉坚持政治、法律、法规、政策、保安队员职责、纪律的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认真执勤,忠于职守,增进团结,争创优秀保安队员。

二、维护好执勤单位内部的生产、科研、工作及生活的正常治安秩序。严格门卫守护制度,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守护区。

三、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巡逻、守夜、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预防案件发生。发生案件后,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作案时,应立即制止并送交公安机关查处。

四、依照国家法律做好执勤保安范围的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的宣传防范工作,保障执勤目标安全。

五、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并签字。站岗执勤,必须仪表、仪容振作,着装整齐,保安标志和执勤证件佩戴标准,文明站岗,依法执勤。

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公司和执勤单位领导指定和交办的其它保安任务。

六、校园警务室基础资料

在警务室建立基础资料,即《安全检查登记簿》、《车辆、物资

出入登记簿》、《保安队员执班情况记录本》、《双流县公安局“警校共育”校园警务检查记录本》。

七、校园警务室装备配备标准

校园警务室建筑

外观形象试行办法注释

一、门头

《规范》对门头高度中的诸要素规范了比例尺寸,门头高度最低不能低于30公分。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规厂家的警徽是严格按照《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制作,其规格是特定的,高度均是10cm的整数倍,在设定门头高度时,要具体考虑警徽的高度。

2、门头中的警徽距上、下白色腰线距离不得超过4cm,如达到5cm需要换警徽。

二、窗户

窗沿的高度及两侧外挑尺寸均有具体要求,但因原建筑结构的多样性,在实践中使用以下解决办法:

1、对于有窗套的外窗,在原有窗套基础上根据要求制作窗沿,窗沿的高度以原有窗套高度为标准。

2、对于有窗台、雨篷的外窗,在窗台、雨篷的立面根据要求制作窗沿,窗沿高度以窗台、雨篷立面高度为准。

3、对于外窗两侧有外凸立柱或墙体时,窗沿外挑部分取消,窗沿只做到外凸立柱或墙体内侧。

4、对于通长外窗的窗沿处理,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适当处理,尽量避免通长的蓝色线条。

5、对于与其他外窗不在一条水平线上的外窗和异形窗,可视建筑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制作上、下窗沿。

三、墙裙

墙裙高度有具体要求,在具体实施时依据实际情况处理:

1、窗下坪距地面高度在1米左右时,墙裙高度可提高至窗下坪。

2、窗下坪距地面高度不足1.3米时,墙裙高度按标准制作,不再制作窗下沿,窗下坪距地面高度大于1.3米时,墙裙、窗下沿按要求制作。

3、一般情况,高度不足0.9米的墙裙,不做白色腰线。

四、檐口

檐口的高度没有明确的规定,视建筑比例或原建筑物特点而定,在实践中通常的处理办法:

1、独立建筑,且有檐口时:建筑檐口高度与建筑物比例合适的,按建筑檐口制作。

2、独立建筑,无檐口时:要求做出檐口。

3、同其他单位合用一栋建筑的,可不改造檐口。

五、墙面

建筑外墙面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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