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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为使学生共青团工作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强化团支部的管理,健全团的工作制度,加强团的基础建设,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团员管理制度

(一)按团章规定,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册,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二)掌握好团员的变动情况,建立三册(团员青年名册、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员证转移登记册),管好团员档案。

(三)严格执行团员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1、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名册》。

2、做好新团员的自然情况登记和编号工作。

3、按规定做好转出和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结合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5、团员证遗失,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该及时报告团组织。校团委组织部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并在备注栏加注说明。

(四)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要认真教育,及时处理。

(五)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和受到的处分要及时记录入册。

(六)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费。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缴纳团费者,视为自动退团。

(七)团员必须参加团支部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学校的团员大会以及团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团员必须执行团委、团支部的决议,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八)团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献计献策,帮助团支部共同搞好各项活动。

(九)每年举行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团员和团支部,县市级以上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及先进团组织由上级组织命名。

二、团员发展制度

(一)要求入团的学生,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自定或团支部指定入团介绍人两名,介绍人要经常联系被介绍人,并向团支部汇报情况。

(三)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团内外意见后提名。

(四)经校团委审核颁发入团志愿书,团委派人或入团介绍人找本人谈话,由本人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五)召开团支部审批大会。

(六)报送校团委审批。

(七)校团委向团支部颁发批准入团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参加校团委组织举行的入团宣誓仪式。

(八)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找新团员谈话,并登入团员名册。

三、团支部干部产生及工作原则

(一)干部产生及工作原则

1、团支部干部应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成支委会,下设若干团小组,如支部团员人数较多,可设支部副书记和文体委员。

2、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支委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团员大会决议。

3、支委会应定期(两周一次)召开支委会会议,并可邀请非支委会成员参加商讨团支部工作。

(二)支委会具体分工:

1. 团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

(2)根据支部具体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3)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认真安排上级团委下达的任务和本支部的工作。

(4)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督促、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5)及时将本支部的情况上报团委。

2. 组织委员:

(1)具体负责对学生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并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收集整理团员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团徽佩戴的检查工作,搞好团员统计,按时收缴团费。

3. 宣传委员:

(1)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团委转发的文件,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2)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3)针对团员学生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黑板报等。

(三)团支部干部应及时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团支委应与班委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班风学风建设。

(五)团支委应与班主任保持经常的联系,并尽可能获得班主任对工作的指导帮助。

四、团支部的考核

1、团支部的考核分为三级,即:不合格、合格、先进。

2、考核标准分为“五有”和“五优”。

3、 “五有”标准(合格团支部标准)是:

(1)有坚强的团支部领导班子。

(2)有各项团支部工作制度,包括定期的支委会会议、团员大会,佩戴团徽检查制度等。

(3)有团支部的独立活动,不包括校团委布置的活动。

(4)有团内民主生活,能够让团员的意见得到反映。

(5)有先进模范作用,能在班风、学风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4、 “五优”标准(先进团支部标准)是:

(1)团支部委员素质优,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较高的政治觉悟,支委会干部能相互协作,能得到团员的信任。

(2)思想教育活动效果优,能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团员起到良好的思想教育,促进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3)组织工作基础优,团内民主生活气氛活跃,团员意见能得到表达。

(4)团支部文体活动质量优,能通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健全体魄,丰富课余生活。

(5)支部制度建设优,各种组织制度能很好地执行。

5、各班团支部应视实际情况,在全面建设的基础上,侧重一至二点,搞好特色。

6、各团支部应注意积累以上各方面材料,团委将根据以上事项进

行考核评定。第一学期初评,第二学期终评,分为不合格、合格、先进团支部,成绩特别优秀者报区、市团委评定更高一级荣誉称号。

五、常规工作及考核

1、严格规范入团手续,保证团员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入团。

2、每个团支部要充分利用支部园地,做好组织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3、每个团支部月初做好工作计划,月尾做好工作小结,保证团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及时上交到校团委,以便校团委检查工作。

4、各团支部建立团员档案,落实《团员奖惩条例》,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及言行,为“推优入党”做好准备工作。

5、各团支部每学期坚持主办两次主题团会,全体团员参与,组织准备较好的可申请召开示范主题团会。

6、坚持办好团报《潮汐》,每周一期,并保证其质量和效果。

7、团组织生活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考评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应环境优美,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校园、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清扫、维护、检查等工作,其基本要求是净化、绿化、美化。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它关系到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也关系到师生的文明举止。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责任区工作、检查评比工作、红领巾监督岗工作。 一、设立卫生管理组织 1、学校设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2、楼层负责人、班主任是各自卫生责任区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德育处、总务处负责。 二、卫生责任区工作制度 1、班级卫生 各班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德育处按学年划分安排。 楼层负责人负责对本楼层各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区域班级相关责任人并落实整改。 班级卫生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设一名劳动(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卫生工作。 班级卫生分室内卫生和室外卫生。 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黑板、桌凳、饮水机、清洁用具、电视机、电脑桌、教室门前楼道及不锈钢扶手等; 室外卫生是指班级卫生包干区; 班级卫生每天打扫三次,分别在早读前、午饭后、下午放学后由值日生完成。值日表必须上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办公室、功能室卫生 各办公室、功能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教师及所定功能室的责任人负责卫生清洁和保持,坚持每天清扫、保洁。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功能室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 3、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组,由德育处和学生干部组成。采用常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常规检查由德育处负责完成,抽查由检查组共同负责完成。 检查时间:常规检查每天一次,一般早读开始后。抽查每月至少一次,临时决定抽查时间。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教育与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教育与管理制度 1、按学校规定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劳动纪律, 坚持出满勤,不得缺岗;因私事离岗,必须事先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且自己请好人代岗方可。擅自离岗的,有一次扣40元。 2、认真参加考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对食堂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实行考勤,由主管领导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5元。 3、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之中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不按要求做的,视清洁轻重,酌情扣20-----50元。 4、做好饮食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及时对炊具、餐具等进行清洗,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消毒,随时保持煮菜煮饭间及操作间的整洁。检查发现有一处不卫生的, 扣责任人津贴5元。有一次不消毒的, 扣责任人20元。由此造成后果(如造成学生生病、被上级部门批评、被卫生监督所查出问题并罚款等)的,责任自负,并同时执行我校其它制度。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每个人负责的卫生包干区, 要按时、认真打扫。不能按时打扫的,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干净的, 有一处扣5元。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将二倍扣款。依此类推。 每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 并做到及时

更换与清洗,衣帽上无污迹。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定时洗头、理发、剪指甲。工作场所不抽烟,不吐痰。更衣间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状况优良。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将扣责任人5元。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履行好《食堂岗位责任制》,对于失职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爱惜各种食堂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惜食堂炊具、用具及食品,属人为损坏或造成浪费的要二倍赔偿。 8、廉洁奉公。不占用公家财物。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在食堂拿物借给他人或自己拿回家中,违者处以所拿物品二倍罚款,并作书面检讨。 9、接受管理、分工合作。自觉接受总务处的管理,接受意见诚恳虚心,并能及时改正错误。努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有一次罚款100元。 10、分工合作,搞好团结。与同事分工合作,关系和谐,无闹个人矛盾现象。如出现闹矛盾现象的,双方都要罚款50元。 11、操作规范。严守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各项卫生要求,工作效率高,无失职行为。有失职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在赔偿损失后,罚责任人100元。 12、遵守制度。能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牌、外出等,将扣责任人10-5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将加倍罚款。 13、服务态度。要提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服务态度优良,语言文明,态度和善,耐心细致,服务到位。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

学校食堂各种管理制度 (1)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企业或托餐家庭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

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实现我校运动竞技水平达到市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激励高水平运动员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新一代优秀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大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习、训练、竞赛和生活的特点,依照学校各项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水平运动员是指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规定,在市教委的监督下录取的我校优秀运动员。通过高考正常录取的学生(含单招),经体育部批准,编入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文化课程学习管理主要由我校教务处和其所在院系负责;训练和竞赛由体育部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生活主要由其所在院系和体育部共同负责。 第四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有关学生管理规定,本办法为上述各项规定的补充。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五条高水平运动员被我校录取后,由学校根据运动员实际文化水平安排能正常完成学业的专业。 第六条已被录取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持《新生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重大赛事或集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和书面请假报告,经我校体育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提供的运动等级证书和运动成绩证明必须属实。凡属弄虚作假者(含隐瞒真实年龄、不宜训练和参赛的慢性病史和运动创伤史等),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原籍。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高水平运动员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赛事或集训,不能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必须由其本人书面申请,体育部出示证明,向其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努力学习,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重大赛事及赛前集训,而不能坚持正常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军训、实习等实践性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者,须持有关部门正式通知,经体育部与教务处审核同意,事后其所在院系和体育部应根据其耽误学业的情况,对其学习和考试另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在队训练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课。 第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公共体育课成绩,在学期末由教练员根据其平时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后勤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专人检查,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宿舍卫生、办公室卫生。各责任人和检查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后勤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后勤部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宿舍、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后勤部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检查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 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公共区卫生: 公共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物品按类归档摆放整齐有序。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三)宿舍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被褥整齐, 无乱拉线乱搭物品。有一处扣1分)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规定 一、坚决服从领导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对因未做好本职工作而影响学生生活质量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坚决辞退。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每餐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3元,10分钟内扣5元,10分钟以外算缺岗。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请假,未请假擅自缺岗的,按缺岗时间双倍扣除工资,超过一天的将视作自动离岗。 三、不准在食堂内洗衣服及其它私活。员工每餐就餐必须是在吃完后。工作期间严禁吃零食等,管好自己的嘴,以免造成不良影响,违者一次扣款10元。 四、坚持做到空手上下班,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允许除外)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两次以上辞退。 五、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食堂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全员参加。 六、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口罩等,不留长指甲,勤洗澡,保持工作服干净,操作间内不许吸烟,不随地吐痰。 七、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对人为损坏财物照价赔偿。每天下班后必须关水、断电、气等,并且关好门窗。

八、提倡爱心服务和微笑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口角,不能侮辱学生。同事间互相帮助、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吵架事件。一旦发生,双方各罚20元,情节严重的坚决辞退。 九、平时需要统一参加的工作,必须按时参加,此项留下记录,待学期末发安全奖时兑现奖惩。 十、大厅组长:菜案组长:面案组长(含烧汤):各组长要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学期末视工作情况将给予一定奖励。 十一、食堂员工每学年进行一次员工招聘,凡不符合学校招聘员工要求的,不能招聘入校做工。 以上制度,所有食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每天由组长做好工作记载。 枣庄五中餐厅管理办公室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许可证方可参加工作;未经体检及体检不合格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以及便后、操作前(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用肥皂及流水彻底洗手消毒;工作中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坚持晨检,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岗位,待原因查明后方可上岗。 2、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要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腐败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光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值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严格按要求做好进货台帐的记录工作及其购货发票的收集保存。

3、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食品的加工和储存;食品储存库应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做好“三防”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冰箱内食品的摆放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做好定期的除霜及清洁工作。 4、严禁制售四季豆、发芽洋芋、野生菌类及冷荤凉菜。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按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把食品加工的各个关键环节,杜绝食品的交叉污染,第二次利用的食品,在确保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做到充分的烧透煮透。保证食品绝对卫生,安全。 6、严格执行留样制度;食堂每餐所售的饭、菜必须餐餐留样,每品种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100克——150克,并置于冰箱的保鲜层12——48小时。做到专人、专具(经消毒处理)登记管理。 7、食品切配间、加工间、操作台。灶台等随时保持清洁、食品的摆放应按要求进行,做到生、熟食分开,以防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所用餐具必须集中洗刷,餐餐消毒。售卖台、饭厅每天餐后必须进行清洁卫生工作。每周五对食堂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 8、学校食堂一律使用一卡通,不得向师生收取现金和提供公用及一次性餐具,以阻断病源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运动员管理条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运动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和运动水平。 2、促进运动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 3、充分发挥运动员的专业特长和骨干作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4、加强国内、国际间学校体育文化的交流,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5、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努力使运动员成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智慧多元的杨中人,努力成为有诚实守信之品质、开拓创新之能力、终身学习之素质、能主动和谐发展的现代公民。 第二章运动员资格认定 第三条:所有学校运动员在入学后,应经过运动员注册,方具备学生运动员资格。 注册事项如下: 1、填写《运动员登记表》; 2、学校体育教师或专业教练的推荐; 3、学校行政审批。 第四条:运动员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同时取消运动员资格。 第三章管理 第五条:组织 1.教导处是运动员的行政管理部门,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是执行落实部门。 2.运动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3.校运动队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用全年制训练和短期集训两种形式。 第六条:管理 1、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学生“一日常规”》、《中学学生操行评定与评先奖励条件》、《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件》、《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中学学生常规准则》等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教练的教诲。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时刻牢记杨自己的学生身份,维护学校荣誉,以自己良好的言行和优异的比赛成绩为学校增光添彩。 2、对运动员参赛成绩的管理采用积分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参加市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的加4分;参加区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三名的加2分,第四、五名、六名的加1分,参赛而未获名次的加0.5分,单人获奖双倍积分。 3、学生运动员的学籍管理,严格按《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中对成绩考核、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奖励与处分等的规定执行。 4、运动员要爱护学校和体育场馆的训练设施、设备,学校提供的训练服装、鞋子等物,运动员要自行保管好,如无故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5、运动员要积极参加课间操、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每节体育课,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6、运动员要认真学习,刻苦训练,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各门课程均要达到会考水平。

学校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 2.校内按规定悬挂领袖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学生日常行为守则等。 3.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 4.严禁宣传凶杀、暴力、色情等不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 5.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营利性活动。 6.学校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7.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随处堆放垃圾。 8.各工作场所内的走道及阶梯,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9.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10.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1.凡阶梯、电梯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照明光线。 12.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3.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4.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适当地消毒。 15.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的工作,应遵守下列准则: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在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6.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学校配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妥善使用。 17.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符合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乱放。 18.学校应设置几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处以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物品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19.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0.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立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 21.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汇编4931430124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章 1、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所属各学校分别设立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和后勤(膳食)业务由服务中心经理受权负责。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总经理和服务中心经理绝对领导,服从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作指挥。 2、公司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内务、督查督办总经理工作思想和运作方略的贯彻实施、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各学校服务中心办公室职责同上)。 3、各学校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若干,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带领员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膳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4、全体员工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做到思想上、工作上、言行上与学校和公司保持一致,要向总经理和校长绝对负责,高品位、高质量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人事调度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部门之间员工调岗,由办公室会同各部 门领班提出方案报经理批准后执行。总经理有人事调置权和最终人事决定权。 第二章劳动用工 (一)员工招聘 公司根据学校后勤(膳食)业务需要制定员工招聘计划,受国家 《劳动法》管辖和调整。员工实行“有工则来、无工则去”原则和“自愿报名、公开选聘、双方协议、合同管理、优用劣出、进出自由”的双向选择机制,择优选用“爱国守法、敬业遵纪、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忠诚精干、吃苦耐劳、技能对口”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 (二)员工培训 公司员工有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岗前半军事化培训(培训期一般为3- 7天),并取得“上岗证”和 “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运作中新增进员工,也须经先陪训后上岗。经培训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为本公司工作,若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赔负培训期内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公司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合格者,予以退返。 (三)劳动时间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体育运动队管理规定

体育运动队管理规定 常纺院教字〔2003〕14号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20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运动队的任务 第二条学校运动队是在全校学生群体运动普及的基础上,由集体荣誉感强,学习成绩良好和运动成绩突出的学生组成。运动员肩负着自觉刻苦训练不断提高运动水平,在各级比赛中勇于拼搏,为学校争取荣誉的光荣使命;同时在学校群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为学校群体运动不断开展与创建精神文明而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第三章运动队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各项运动队的领队由学校分管担任。各项目的教练员由体育教研室安排体育老师担任。教研室协调、安排训练,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运动队训练、思想等工作由教练员全面负责。各队设一名或二名队长,协调助教练员工作。 第五条各运动队的工作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和管理。教研室定期向领队汇报请示工作。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定期检查各队的思想状态,训练情况以及生活等到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七条各队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议,互相交流,互相促进。训练中及比赛

结束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第四章教练员管理 第八条教练员在遵守队纪队规、训练作风、思想表现等各方面,应以身作则,为全队运动员,做出表率。 第九条对运动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运动员的思想表现,积极做好人的思想工作。加强对运动员培养集体主义观念、自觉刻苦的训练作风及比赛中顽强拼搏的意志。提高运动员的全面素质。同时关心运动员的学习与生活。 第十条训练工作要有计划性、针对性。结合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制订计划,并在训练中不断修正。 第十一条对训练工作要有钻研精神,通过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与水平。 第十二条做好全队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经常与运动员所在班的班主任及系负责人联系,向他们汇报训练情况,取得他们对训练工作支持。发现问题及时向教研室、系部、分管院长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章运动员管理 第十四条服从学校的召唤,以主动、积极、负责的态度参加运动队。 第十五条端正参加运动队的目的,树立为校争光的荣誉感与责任感。 第十六条培养自觉、刻苦的训练作风,不怕苦,不怕累,不讲条件,不计报酬,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完成运动训练。 第十七条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挥和决定,有意见事后与教练员交换意见,求得统一。 第十八条必须遵守队纪队规。不迟到、不早退,训练中积极主动。除有特别重大的事情及重病重伤不能到场需请假批准外,其余一切活动都必须服从运动队的训练与比赛安排。 第十九条队员之间讲团结,讲文明,相互关心,互相帮助。 第二十条爱惜运动服装、运动器材及球类用品,做好保守管工作,遗失赔偿。

学校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管理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善,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和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校园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三、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田径场管理制度 一、田径场属学校教学场地,严禁吸烟,携带口香糖,食品,饮料入内。 二、严禁各种车辆入内。以防压坏胶面或滴油腐触胶面。 三、避免长时间重压,禁止穿高跟鞋等穿刺,切割;防止剧烈的机械性冲击和摩擦,以免革性减弱和变形损坏。 四、跑道场地要保持清洁,经常冲洗,每季度至少要大洗刷一次。 五、严禁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入内,发令枪要妥善保管。 六、进入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足球鞋不能超过17毫米,跑鞋钉不得超过9毫米,铅球器材必须在规定区域使用。 七、严禁运动员在场内使用化学物质(例如:治疗肌肉用的药物等)。 八、严禁破坏性撕挖草坪纤维或用利器破坏草坪底基础。 九、如有不服从场地管理员管理者交学校政教部门处理。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特制定以下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学遵守。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

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谭家镇中心小学 2014年2月18日

华东理工大学运动队管理条例

华东理工大学运动队管理条例 二00四年九月 华东理工大学运动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校体育运动代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体育运动水平的优秀人才;对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条: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提高教练员、运动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知识和专项业务水平。 2.促进教练员、运动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3.充分发挥教练员、运动员的专业特长和骨干作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4.加强国内、国际间学校体育文化的交流和交往,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第三条:组织 1.校运动队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下,由体育系负责组建、训练和比赛。 2.校运动队的各项工作,由体育系下属训练竞赛教研室(以下简称训竞室)具体负责协调、管理。 3.校运动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4.校运动队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用全年制训练和短期集训两种建队形式。 第二章运动队 第四条:目标 1.高水平运动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代表学校或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比赛,并参加全国俱乐部比赛。 2.重点队:在上海处于领先地位,代表学校或上海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 3.普通队:代表学校参加市内各级、各类大学生比赛,并在校内的各项比赛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第五条:编制 1.正式编制

2.临时定编: 临时组建的短期制集训的运动队,根据竞赛规程精神决定教练员、运动员人员和名额。第六条:训练时数 1.高水平队重点队每周训练五次,普通队每周三次。(一般安排在每天下午) 2.短期制运动队训练时间一般为二周,每周训练三次。 3.每周训练课时间为90分钟至150分钟。 4.假期有比赛运动员需集训的运动员应向竞训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安排集训、集训时间一般为二周,每周训练五次。有重大比赛任务的运动队集训时间可由教练员与训竞教研室商定。第七条:各运动队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可对运动员进行调整,并按时将调整后名单报训竞教研室备案。 第八条:运动员的校外借调必须通过体育系批准。对多能跨越运动员的校内借调可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情况及比赛任务,通过训竞教研室协商调配。 第三章教练员 第九条:教练员实行聘任制,由本人申请经体育系考核聘用,聘期一年。 第十条:教练员必须思想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并能认真履行教练员职责。 第十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运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运动员的政治思想,学习生活及训练、比赛等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制定年度、学期及课次训练计划。 第十三条:严格训练、严格管理,每次训练后都要进行小结和考勤登记。 第十四条:配合组织好运动员参加每学期的身体素质统测,并认真评定好运动员专项成绩,每学期末按时报竞训室。 第十五条: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加强赛纪、赛风教育,力争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赛后认真搞好总结并及时将比赛文件交竞训室归档。 第十六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运动员的招生、选拔、调整及比赛分配工作。 第四章运动员 第十七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包括研究生、预科班),身体健康,本人愿意,经选拔录取后,方可成为校运动队队员。 第十八条: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学习努力,注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服从教练,团结队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在比赛中要发扬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第二十一条:爱惜学校的体育器材和运动服装等,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按规定赔偿。 第五章学籍队籍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运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体育预科班学习期为一年,达到下列条件者,可升入本科,否则视具体情况作延长预备期或退学处理。 1.规定课程学习必须合格。

(完整版)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2009-8-4前言 食堂是学校的一个窗口,食堂工作做得好坏,不仅关系到全体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而且关系到整个学校在社会上的信誉和形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思想。各尽所能,团结协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营养合理的饭、菜,把食堂办成学生、家长、员工三满意的食堂,为办好学校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使食堂及有关人员各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细则,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一、食堂制度 1. 食堂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食堂主任负责制,食堂食品安全由校长负主责。 2. 健全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3. 食堂人员三餐在食堂就餐,不能再为家属或他人买菜、带菜和制菜,应自觉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4.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在厨房内逗留、就餐、会谈等,

任何人不准向食堂回售生菜、米、成品菜或佐料等,也不准拿生菜来食堂加工。 7. 食堂餐具一律不出借,防止疾病的传染。 8. 食堂餐具的自然损坏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食堂卫生制度 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食堂人员必须常抓不懈,具体应做到: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2. 食堂人员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 食物要做到生食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仪器与杂物、药物分开存放。 4. 对所有食具、炊具、盘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餐后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再洗净,每天再用蒸气消毒五分钟。每天冲洗地面、案板一次。 5.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售菜员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6. 严格盘碗炊具出借、出租,严防疾病传染,并专人保管,学期结束时盘点验收,如有损坏作好记载并及时汇报。 7. 冰柜冰箱每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 8. 一定要把好对菜洗涤的第一关,特别是对鱼、蟹、虾一类细菌繁殖快、储量多的菜要反复冲洗,烧熟烧透。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食品(成品)留样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考核经费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一1 —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一2—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附件一: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成绩显著、形成传统,并至少在一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特色的、经命名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广泛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

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开展传统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团体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对传统校进行资助、捐赠或提供体育服务。 第二章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传统校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区)四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布局等资源条件,统筹兼顾,优化配置传统校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 第八条传统校命名的基本条件: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具备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开展特色项目课程教学与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体育场馆设施向公众开放。 (三)具有必要的传统校工作经费,保障学校特色项目开展课余训练和参加比赛。 (四)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应学会至少一项体育运动技能和方法,并掌握本校特色项目的运动技能。 (五)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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