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论文简析

论文简析

论文简析
论文简析

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专业:国际汉语教育学号: 110124001 姓名:廖坛峰

简析“从英汉语言物质结构看中西方文化差异”

基本信息: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1月第20卷第6期。

原文标题:从英汉语言物质结构看中西方文化差异。

作者:潘延芳,顾航东。

研究对象:

从英汉语言物质结构(文字结构、句子结构和语篇结构)的对比分析,来探讨中西方文化差异的成因。

论述过程:

作者将文章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整篇文章的引语,首先举例说明了中西方的世界观、价值观、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等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然后引出自己的观点:中西方的语言深刻影响着各自的文化,语言本是文化的一部分,但反过来也影响和制约着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部分的标题是“从英汉语言的文字结构看中西医学观的差异”,作者通过对英汉语的剖析得出“汉字是有血有肉的、活灵活现的有组织的综合体;英语的单词则是机械不动的一个组合物。”接着陈述这个部分所要阐述的主题“这两种语言在文字结构上的差异,正好体现了中西方‘综合式’和‘分析式’两种不

同思维方式,也直接影响到他们医学观的形成和发展。”中医学以阴阳五行作为理论基础,以辨证论治原则,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而西医则是把人体当作一部机器来对待,这台机器是由一个个的部件按一定的规则组装而成。当某个部件出问题时,西医采取的是“头痛医头”的定位式、剖析式的治疗方法。中医强调人体调理、阴阳平衡的观点,就是把人看成是有机统一、恒动、和谐的综合体;而西医侧重于人体结构的剖析,强调了局部、静态的分析,表现了西方典型的分析式思维方式。

文章第三部分的标题“从英汉语句子结构看中西‘法治’观的差异”。首先,作者举出英语句子的五种基本句型,归纳出英语中的语法是以主谓结构的框架为纲去处理各层结构单位。接着以西方现代立法理论的三个重要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和财产所有权不容侵犯,说明了法律在西方社会中的重要性就像英语句子结构中的语法,其行为正如英语句子中的动词一样必须受语法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规则的约束,必然会犯错,甚至犯罪。汉语句子结构受语法的约束小,主要与语义挂钩,随意而行。作者以白朴的《天净沙·秋》来说明了汉语句子结构的形散而神不散。“就像汉语句子中的动词不用明确的规则约束一样,也不需要靠强制的规则———法律来约束,而是通过行为人的自省和反思来规范的,指导其自省和反思的是‘仁、义、礼’等道德理念。”汉文化重德轻律。对人的行为的约束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规劝性和感悟性的,是通

过行为人主观上的自身修养来达到的,需要行为人通过对汉文化的感悟才能去体会。

四,“从英汉语文章的语篇结构看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作者在这一部分中从语篇结构来看英汉语同样存在的区别,“这种区别反映了西方民族直线型思维方式和汉民族螺旋型思维方

式的特点。”首先作者通过分析一段摘选的英语短文,阐明了英语中语篇的结构,通常是开门见山地点出主题,然后对此主题进行层层推演,所阐述的内容有序衔接、条理清晰、层层推进,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语义场,全面地阐述了该段的主题句。也就是“英语思维先总述再展开的所谓直线形模式”。在分析汉语语篇时,作者又以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一段话为例,简明扼要地分析了其语篇结构。“汉语语篇常常是首先对主题有关的外围话题进行分述,然后据此归纳出主题,这就是汉语语篇的‘先分述后总结的所谓中文螺旋式’的思维方式。”在对比和分析完这两篇中英文短文之后,作者又将两者所反映的不同思维方式巧妙地与围棋和国际象棋分别联系在一起。国际象棋针对杀死对方的主帅这一主题,以一系列一环扣一环的、极富逻辑推理的连珠妙招达到目的。“恰似一篇典型的英语语篇段落写作的思维方式。”而围棋首先谋篇布局,从外围入手,以各种手段渐渐赢得胜利。“所以围棋的博弈反映的是典型的、符合汉文化螺旋型思维方式的语篇结构。”

作者在第四部分中还对汉语重人称,英语重物称;汉语的字

与字的组合能力极强,英语的单词却常常是单兵作战,一词多意;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在英语句子中的分工;英汉民族就餐方式上的不同等方面分别对中西文化的差异做了简单介绍。

第五部分是结语,作者在这一部分中对以上的几点进行总结,得出了“英汉语言的特点反映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的结论。

研究结果:

“从语言和思维的发展过程来看,尽管人类思维的形成先于人类语言的形成,但只有在人类有了语言后,其思维活动和思维方式的结构和内容才有了质的飞跃,因为人们是通过语言来观察和认识世界的。由于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在人们习得语言时,也就从言中习得了它所承载的文化信息,从而形成了基于本族语言文化的世界观、价值观、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

评价:

本篇文章结构严谨,观点鲜明。通过对英汉语的文字结构、句子结构和语篇结构的层层分析,列举具体例子深入讨论了英汉语言的特点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关系。论证出英汉语言的特点是由其所在文化传承所影响决定的,而英汉语言的结构特点也在影响着其文化的不断形成。可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人,接受的文化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汉语的理解与分析十分到位,但是对于英语,毕竟不是在西方文化的熏陶下成长与学习的,可能其中有一些我们中国人无法发现与理解的方面,所以对西方文化影响下形成的英语的结论可能有片面之嫌。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潮流计算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 摘要 电力系统潮流计算是研究电力系统稳态运行情况的一种重要的分析计算,它根据给定的运行条件及系统接线情况确定整个电力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各母线的电压,各元件中流过的功率,系统的功率损耗。所以,电力系统潮流计算是进行电力系统故障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安全分析的必要工具。 本文介绍了基于MATLAB软件的牛顿-拉夫逊法和P-Q分解法潮流计算的程序,该程序用于计算中小型电力网络的潮流。在本文中,采用的是一个5节点的算例进行分析,并对仿真结果进行比较,算例的结果验证了程序的正确性和迭代法的有效性。

关键词:电力系统潮流计算;MATLAB;牛顿-拉夫逊法;P-Q分解法;

目次 1 绪论 (1) 1.1背景及意义 (1) 1.2相关理论 (1) 1.3本文的主要工作 (2) 2 潮流计算的基本理论 (3) 2.1节点的分类 (3) 2.2基本功率方程式(极坐标下) (3) 2.3本章小结 (4) 3 潮流计算的两种算法 (5) 3.1牛顿—拉夫逊算法 (5) 3.2PQ分解算法 (10) 3.3本章小结 (15) 4 算例 (16) 4.1系统模型 (16) 4.2结果分析 (16) 4.3本章小结 (19) 结论 (20) 参考文献 (21) 附录 (22)

1 绪论 1.1背景及意义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是研究电力系统运行和规划方案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手段。电力系统稳态分析根据给定的发电运行方式和系统接线方式来确定系统的稳态运行状态,其中潮流计算针对电力系统的各种正常的运行方式进行稳态分析。 潮流计算是根据给定的电网结构、参数和发电机、负荷等元件的运行条件,确定电力系统各部分稳态运行状态参数的计算。通常给定的运行条件有系统中各电源和负荷点的功率、枢纽点电压、平衡点的电压和相位角。待求的运行状态参量包括电网各母线节点的电压幅值和相角,以及各支路的功率分布、网络的功率损耗等。 电力系统潮流计算问题在数学上是一组多元非线性方程式求解问题,其解法都离不开迭代。潮流计算方法的改进过程中,经历了高斯-赛德尔迭代法、阻抗法、分块阻抗法、牛顿-拉夫逊法、改进牛顿法、P-Q分解法等。现在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牛顿-拉夫逊法和P-Q分解法。对潮流计算的要求可以归纳为下面几点: (1)计算方法的可靠性或收敛性; (2)对计算机内存量的要求; (3)计算速度; (4)计算的方便性和灵活性。 1.2 相关理论 所谓潮流计算,就是已知电网的接线方式与参数及运行条件,计算电力系统稳态运行各母线电压、各支路电流与功率及网损。对于正在运行的电力系统,通过潮流计算可以判断电网母线电压、支路电流和功率是否越限,如果有越限,就应采取措施,调整运行方式。对于正在规划的电力系统,通过潮流计算,可以为选择电网供电方案和电气设备提供依据。潮流计算还可以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定整计算、电力系统故障计算和稳定计算等提供原始数据。 在运行方式管理中,潮流是确定电网运行方式的基本出发点;在规划领域,需要进行潮流分析验证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在实时运行环境,调度员潮流提供了

毕业论文: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好

中共甘肃省党校函授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班级:省函2009级敦煌法律本科班 学号:213904093400001 姓名:梁艳花 指导老师:姜生治 二0一一年十二月

论文提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成长条件和成长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现代社会进步的伴生物,具有存在的客观必然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由于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特殊年龄段,他们的犯罪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笔者认为深入分析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找出相应的对策,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功之路。

论文提纲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一)自身原因 (二)家庭原因 (三)学校原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一)自身预防 (二)家庭预防 (三)学校预防 (四)社会预防 (五)司法预防

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进一步深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舒婷诗歌赏析

双梔船 雾打湿了我的双翼,可风却不容我再迟疑。 岸啊,心爱的岸。昨天刚刚和你告别。 今天你又在这里,明天我们将在。 另一个纬度相遇,是一场风暴、一盏灯。 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是一场风暴、另一盏灯。 使我们再分东西,不怕天涯海角,岂在朝朝夕夕。 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线里。 我的理解:通读全诗,作者以一艘双梔船的角度,描写了它离开岸边的不舍与缠绵。 表达了一位漂泊无依的游子浪迹天涯对故乡的痴恋,然而,心中的故乡却无时无刻不在我心 中,在我的梦中,也许明天,就会与你相遇,我痴念这着故乡,故乡也牵挂着我。另一方面,我还认为这首诗中透露着诗人对未来美好阳光的憧憬,暂时离开岸漂泊,却会在明天,又与 彼岸相遇。尽管途中会有风暴,美好的未来总会在风暴后与我们偶然邂逅。人生,也像这一艘双梔船,在不如意后,总会有光明、美好不期而遇。既然如此,不如扬上希望的帆,向着花开的明天远航! 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一一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一一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一一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我的理解:在这首诗中,诗人化作一棵木槿,用紧紧相依诠释自己眼中的爱情一一不是利用功名、不是无病呻吟、不是风花雪月。只是与相爱之人拥有同一形象,不卑不亢,含情脉脉,紧握双手,同甘共苦。爱,是两个人的契约。因爱一个人的某些特点而爱某个人,那便不是真爱,真爱是爱一个人的一切,爱一个人本身。就像木槿和橡树,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向北方 一朵初夏的蔷薇 划过波浪的琴弦 向不可及的水平远航 乌云像癣一样 布满天空的颜面 鸥群 却为她铺开洁白的翅膀 去吧 我愿望的小太阳 如果你沉没了 就睡在大海的胸膛 在水母银色的帐顶 永远有绿色的波涛喧响 让我也漂去吧 让阳光熨贴的风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法学毕业论文题目(Word可编辑版)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法学毕业论文题 目 (最新版)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1、共谋共同正犯问题研究 2、论我国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 3、法律和公平正义 4、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职责 5、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6、司法公信力研究 7、公司合并与分立问题研究 8、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9、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经济法之间关系研究 10、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11、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职责问题研究 12、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13、试析被害人谅解制度 14、反思食品安全法治化

15、近年来中国法治理念的重大变化与发展 16、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7、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18、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9、刑事职责若干问题研究 20、试论公司资本制度 21、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2、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23、法律与理性 24、公司监视会制度研究 25、公司设立阶段法律问题研究 26、家庭教育缺陷与犯罪 27、正当防卫的条件研究 28、论刑法的解释 29、中国非法律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价值与地位研究 30、商业秘密权的研究 31、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32、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 33、冲突与和谐法律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34、试论公司章程 35、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36、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知识传统

37、律师公信力研究 38、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39、行政诉讼的举证职责 40、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41、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研究从计划生育切入 42、非刑罚处理方法比较研究 43、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44、论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45、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46、见死不救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47、合同诈骗罪研究 48、论公司发起人制度 49、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50、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51、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 52、论新闻自由及其限制 53、无害透过权理论与实践之发展 54、论立法的公众参与和精英参与民意与立法关系的再思考 55、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若干问题研究 56、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57、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58、从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看中国行政法治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 案例:一、性犯罪 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

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青少年犯罪论文

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家庭情况的调查分析 08心理1班20085743 宋盼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趋势一直呈居高不下态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较低的知识层次、犯罪手段成人化、有极强的随意性、犯罪成员团伙化的特点。青少年犯罪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几方面的原因。本文调查并分析了一些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的一些家庭状况,力求归纳出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家庭特点,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一些参考,帮助他们为孩子营造一个适合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的家庭环境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抚养者氛围 【正文】 一、研究背景: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可见,青少年犯罪之普遍、之危险、之复杂、之麻烦、之难以治理. 近几十年来,青少年犯罪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引进大量先进技术的同时,各种思想、文化、观念也都涌进我国,一些腐朽的东西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毒害着我国青少年。除此外,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失调,人口发展失控所带来的青少年待业问题,由于学校教育体制的弊端造在流失生增多等等,使得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主体低龄化,手段成人化等特点,成为社会治安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这诸多因素中,家庭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了解和研究各种类型的家庭及其变化,分析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是配合社会和学校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早期预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但是,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比较严重。与过去比较,出现了犯罪性质、犯罪类型、犯罪方式、危害程度的一些新变化。 (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多数,青少年仍是犯罪主体。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小城镇以及交通枢纽地区,青少年犯罪活动更为突出,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症结所在。 (二)青少年犯罪性质恶化,暴力犯罪严重。青少年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攻击性特别强,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绑架人质等重大暴力性犯罪增多,对社会危害加剧。 (三)青少年犯罪类型增加,出现了新的犯罪类型。以往青少年犯罪是以盗窃、抢劫、强奸、流氓、伤害杀人等类型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增加了智能化、高科技犯罪类型。 (四)青少年犯罪方式更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出现早熟,犯罪方式也逐步升级。近几年逐渐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流动作案、结伙作案和利用高科技作案。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经济全球化,新的高智能、高科技犯罪正在不断出现,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本研究即是在这个背景下,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希望能了解解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并基于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以期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全部为男生,共45

舒婷《致橡树》原文及赏析

舒婷《致橡树》原文及赏析 导读:【作者简介】 舒婷,原名龚佩瑜,1952年出生,福建省泉州人,当代女诗人。1969年下乡插队,1972年返城当工人。1971年开始写诗,1979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80年至福建省文联工作,从事专业写作。主要著作有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等。 舒婷是朦胧诗派的代表作家之一。她的诗注重自我表现,追求心灵的自由,诗作贯穿着以个性和人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忧患意识和社会批判意识,表达了对现代社会人的处境的关怀。她的诗富于想象,而且刻意有新的创造,能在一些常常被人漠视的常规现象中发现尖锐深刻的诗化哲理,在艺术表现上往往采用暗示、局部或整体象征的手法,注重诗歌意象的组合,由意象群构成整体性的诗歌象征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阐述的余地,从而给诗歌带来了朦胧美、含蓄美、弹性美。 【诗歌原文】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纯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诗歌赏析】 《致橡树》,是她的一首优美、深沉的抒情诗。诗人别具一格地选择了“木棉”与“橡树”两个中心意象,将细腻委婉而又深沉刚劲的感情蕴在新颖生动的意象之中。它所表达的爱,不仅是纯真的、炙热的、而且是高尚的,伟大的。它象一支古老而又清新的歌曲,拨动着人们的心弦。 诗人以橡树为对象表达了爱情的热烈、诚挚和坚贞。诗中的橡树不是一个具体的对象,而是诗人理想中的情人象征。因此,这首诗一定程度上不是单纯倾诉自己的热烈爱情,而是要表达一种爱情的理想和信念,通过亲切具体的形象来发挥,颇有古人托物言志的意味。 首先,橡树是高大威仪的,有魅力的,有深度的,并且有着丰富的内涵——“高枝”和“绿阴”就是一种意指,此处采用了衬托的手法。诗人不愿要附庸的爱情,不愿作趋炎附势的凌霄花,依附在橡树的高枝上而沾沾自喜。诗人也不愿要奉献施舍的爱情,不愿作整日为

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毕业论文网为各位同学整理了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这些法学论文题目都是容易写作、容易通过答辩的,希望对同学们写作有帮助。 刑法学系 1、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代含义或实现方式等) 2、犯罪定义比较研究 3、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4、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或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5、论刑法的解释(扩大解释或缩小解释或当然解释等) 6、论刑法的解释立场 7、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8、行为后法律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 9、论我国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 10、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1、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概念或地位) 12、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13、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4、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5、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犯罪(或行为)对象 16、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17、论刑事责任年龄中的几个问题 18、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19、论单位犯罪(概念及基本特征或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或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20、论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21、论违法性认识 22、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 23、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24、论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25、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26、论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前提条件或主观条件或限度条件或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或特殊防卫权等) 27、论紧急避险 28、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 29、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中止/既遂 30、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31、论主犯/从犯/胁从犯 32、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33、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 34、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 35、论片面共犯 36、论共同过失犯罪

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写作提纲)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犯罪组织团伙化 3、犯罪类型多样性 4、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 5、重新犯罪率较高 6、犯罪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的因素 1、对孩子过分溺爱 2、对孩子放任不管 3、对孩子管教过于简单粗暴 4、父母关系失和 5、父母自身行为不良 (二)学校方面的因素 1、学校重智轻德,教育错位 2、部分老师素质不高,教育方式不当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三)社会因素 1、文化市场鱼龙混杂,管理缺位 2、网络市场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四)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1、未成年人自身心理因素 2、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因素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探索 (一)家庭方面 1、改善家庭环境,营造和睦家庭氛围 2、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二)学校方面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2、提高教师素质,更好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三)社会方面 1、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为未成年人提供先进的精神食粮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未成年人自身方面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论文提要)

[摘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未成熟,认知能力较差,受某些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环境的影响,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急剧上升,恶性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等,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严得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策略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正文)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祖国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为了使未成年人得以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了《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并由过去的简单暴力型向混合暴力型、个人作案向团伙作案发展,未成年人犯罪较之成人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手段与措施,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持社会长久稳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0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2-3年,然而其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并不同步,这样就形成了心理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大增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同时,他们又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力差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此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就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犯罪组织团伙化 犯罪组织团伙化是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方式,因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使犯罪易于得逞。在生活中,未成年人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被社会、学校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逐渐加强。有些甚至模仿电影以及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成立所谓帮会,成立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团伙后,传染性极强,他们大都正处于青春期,求知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是对坏事物的接受力强。加上现代社会信息传送方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等在他们之间传播速度非常快,犯罪就像病毒一样向周边蔓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3、犯罪类型多样性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舒婷诗歌赏析

【作者简介】 舒婷,原名龚佩瑜,1952年出生,福建省泉州人,当代女诗人。1969年下乡插队,1972年返城当工人。1971年开始写诗,1979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80年至福建省文联工作,从事专业写作。主要著作有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等。 舒婷是朦胧诗派的代表作家之一。她的诗注重自我表现,追求心灵的自由,诗作贯穿着以个性和人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忧患意识和社会批判意识,表达了对现代社会人的处境的关怀。她的诗富于想象,而且刻意有新的创造,能在一些常常被人漠视的常规现象中发现尖锐深刻的诗化哲理,在艺术表现上往往采用暗示、局部或整体象征的手法,注重诗歌意象的组合,由意象群构成整体性的诗歌象征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阐述的余地,从而给诗歌带来了朦胧美、含蓄美、弹性美。 致橡树 舒婷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纯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注释】 [1]凌霄花:又名“紫葳”,木本蔓生,茎攀援他物而高升,高可数丈。夏秋开花,橙红色。 [2]木棉:常绿乔木,产于热带,高可数丈。 [3]虹霓:雨后空中出现的彩色圆弧,有七种颜色。这种圆弧常同时出现两个。红色在外,紫色在内,颜色鲜艳的叫“虹”;红色在内,紫色在外,颜色较淡的叫“霓”。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研究分析和客观评价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并积极寻找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并试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对策建议。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我国第四次、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少年占当时全国人口的比重在30%左右(1990年3.83亿,占比33.9%;2000年为3.45亿,占比27.8%)。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少年约有3.41亿[1]。由这个庞大的少年基数决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庞大。 在来自法院系统的一本资料汇编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惊人: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4.18%,2005年截止到2006年的7月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6%。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2001年全国未成年犯总数为15328人,2002年为16479人,2003年为19990人,2004年为21975人,2005年为23957人[2]。 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呈“七多”态势 第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即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较多。第二是低龄犯罪主体增多。有的不法之徒以不负法律责任为诱饵唆使操纵未满14岁的儿童犯罪。加之社会不良风气以及未成年人不良性格倾向等因素的影响,犯罪低龄化的程度已相当惊人。第三是农村未成年犯罪增加。第四是女性犯罪率上升。第五是独生子女犯罪增多。第六是在校生和辍学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第七是重新犯罪的增多。 2.严重犯罪日益突出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论文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 01510425 10继电二班靳鹰 作为一个结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对于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营意义重大。 一、电力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近些年,随着大规模联合电力系统的出现,系统的结构和运行方式越来越复杂,特别是在很多远距离大功率输电线路和系统中间,增加了发生系统性事故和导致大面积停电的概率,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较大的不便和损失。 因此,在现代化电力系统中,保证电力系统稳定性成为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首要问题。 二、电力系统稳定性的基本概念 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就是当系统在某一正常运行状态下受到干扰后,能否经过一定的时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进入下一个状态。 通常,根据动态过程的特征和参与动作的原件以及控制系统,将稳定性的研究划分为静态稳定,暂态稳定和动态稳定。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静态稳定和暂态稳定。 1、静态稳定 静态稳定,即电力系统受到小干扰后,不发生非周期性失步,自动恢复到其实运行状态的能力。进行静态分析,就是要应用相应的判据,确定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输电线的输电线的输送功率极限,检验在给定方式下的稳定储备。 一般情况下,对于大电源送出线、跨大区或省网间联络线、网络中薄弱断面等,需要进行静态分析。而在进行静态分析时,经常用到的一个概念是功角稳定。在电力系统中,功角特性和功角曲线,是描述发电机有功功率和功角之间关系的方程和曲线。 功角是发电机电压与系统电势的相角差,其特性是,当有功输出恒定时,功角大小保持不变。功角稳定,即指系统受到扰动后,功角能恢复到原值,或稳定到一个新的值。而当功角变化时,电流和电压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当功角持续变化时,将导致电流,节点电压,输出功率的持续变化。 功角变化,则意味着失步。失步分为周期性失步和非周期性失步。当发生周期性失步的时候,功角会在某点附近震荡,直到稳定于某个值;而发生非周期性失步时,功角会不断增大,同时引起系统电压电流大幅度震荡。 2、暂态稳定 暂态稳定,是指电力系统在某个运行情况下突然受到大的扰动后,能否经过暂态过程达到新的稳态运行状态或者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要进行暂态稳定分析的目的,是要在规定运行方式和故障形态下,对系统稳定想进行校验,并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以及各种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系统是否暂态稳定?暂态稳定的判据是,电网遭受每一次大扰动后,引起电力系统各机组之间功角相对增加,在经过第一个和第二个正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经典爱情诗作《致橡树》原文、作者舒婷简介与赏析

经典爱情诗作《致橡树》原文、作者舒婷简介与赏析导读:经典爱情诗作《致橡树》原文、作者舒婷简介与赏析 《致橡树》原文 致橡树 舒婷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的红硕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致橡树》作者简介 舒婷,原名龚佩瑜,朦胧诗派代表诗人之一。1952年出生于福建石码镇,1969年下乡插队,1972年返城当工人。1979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80年至福建省文联工作,从事专业写作。主要著作有

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等, 舒婷长于自我情感律动的内省、在把捉复杂细致的情感体验方面特别表现出女性独有的敏感。情感的复杂、丰富性常常通过假设、让步等特殊句式表现得曲折尽致。舒婷又能在一些常常被人们漠视的常规现象中发现尖锐深刻的诗化哲理(《神女峰》、《惠安女子》),并把这种发现写得既富有思辨力量,又楚楚动人。 舒婷的诗,有明丽隽美的意象,缜密流畅的思维逻辑,从这方面说,她的诗并不“朦胧”。只是多数诗的手法采用隐喻、局部或整体象征,很少以直抒告白的方式,表达的意象有一定的多义性。 《致橡树》热情而坦城地歌唱了诗人的人格理想,比肩而立,各自以独立的姿态深情相对的橡树和木棉,可以说是我国爱情诗中一组品格崭新的象征形象。 “橡树”的形象象征着刚硬的男性之美,而有着“红硕的花朵”的木棉显然体现着具有新的审美气质的女性人格,她脱弃了旧式女性纤柔、抚媚的秉性,而充溢着丰盈、刚健的生命气息,这正与诗人所歌咏的女性独立自重的人格理想互为表里。 在艺术表现上,诗歌采用了内心独白的抒情方式,便于坦诚、开朗地直抒诗人的心灵世界:同时,以整体象征的手法构造意象(全诗以橡树、木棉的整体形象对应地象征爱情双方的独立人格和真挚爱情),使得哲理性很强的思想、意念得以在亲切可感的形象中生发、诗化,因而这首富于理性气质的诗却使人感觉不到任何说教意味,而

论不作为犯罪

论不作为犯罪 目录 摘要 (2) 引言 (3) 一、不作为犯罪概述 (3) 二、不作为犯罪的特征 (4) 三、不作为犯罪中义务的来源 (5) 四、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6) 五、结束语 (6) 注释 (7) 参考文献 (7)

论不作为犯罪 【摘要】刑法理论把各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大致归纳为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和不作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它与作为犯罪相比,本身有着许多的特征。不作为犯罪以作为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不作为犯罪的概念、特征、作为义务等方面系统地剖析不作为犯罪。 【关键词】不作为;作为;特征;作为义务

引言 不作为犯罪,在理论上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对它的认定上还存在许许多多地困难。不作为是一种什么行为,为什么是一种行为,作为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罪存在的前提,它来源于何处,应如何认定,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不作为犯罪概述 我国《刑法》里规定的犯罪行为种类,可以说是多种多样。刑法理论把各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大致归纳为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和不作为。所谓作为,就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如故意伤害罪,法律禁止对他人予以伤害,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就是一种作为。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作为的形式构成。 关于不作为的概念,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在我国的刑事立法中并没有直接使用过“不作为”一词。不过刑法理论界,则对不作为的定义有着众多的观点,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高铭暄教授认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的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马克昌教授认为,“不作为,也是犯罪的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某种特定的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行为”[1];杨春洗教授认为,不作为是指“负有防止某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特定的义务人,在能够履行该种义务时,消极地不履行的行为”。还有其他的学者认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积极义务却未实行的消极行为”。 上述各种看法虽然在内容上不尽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认为不作为是一种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从本质上揭示了不作为的特征。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第一,是刑法规范规定上的区别;第二,是实际实施犯罪时的区别。所以,不作为犯罪有两个概念:第一,是按刑法规范的规定为依据确定的,属于规范性概念;第二,是以行为人实际实施犯罪为依据来确定的,属于事实性概念。由于规范性概念是事实性概念存在的基础,若明确了规范性概念,那么事实性概念也将迎刃而解。 不作为犯罪是具有不作为形式的犯罪,因此,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可以这样表述:不作为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而应受刑罚处罚的不作为。 为了能够更全面地、准确地理解不作为犯罪的概念,除了明确前述不作为犯罪的规范性概念以外,还应了解不作为犯罪的事实性概念。我们可以将规范性概念的不作为犯罪称法定的不作为犯罪,将事实性概念的不作为犯罪称现实的不作为犯罪,也就是说,不作为犯罪可分为法定的不作为犯罪和现实的不作为犯罪。 法定的不作为犯罪,是指刑法是否明文规定了该犯罪具有的不作为形式。它是指刑法规定的、其客观要件包含有不作为形式,而且不作为是其客观本质特征的一类犯罪。这是从犯罪构成的角度阐释的,而不作为则是这种犯罪或这一部分犯罪的客观必要条件。 由于不作为犯罪的复杂性,各种不作为犯罪不一定都是独立的罪种。有的不作为犯罪是独立的罪种,例如,《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和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都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它属于独立的不作为犯罪罪种。对于这些独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