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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心得:“枫桥经验”对全市政法工作的启示

培训心得:“枫桥经验”对全市政法工作的启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经市委研究同意,5月4日至19日,市委政法委组织百名政法干部,分两期在浙江省诸暨市举办了全市政法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拓宽了政法干部工作思路,提升了履职能力,并为下一步推进新时代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诸暨市“枫桥经验”主要做法

浙江省诸暨市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经验”是毛泽东同志亲自肯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发展的社会治理经验,它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多年来,诸暨市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拓展“枫桥经验”功能效果,使其显示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在社会治理上,诸暨市主要有以下做法: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诸暨市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把基层党建同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同社会组织发展深度融合起来,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如诸暨市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枫桥镇组建的“红枫”党群服务中心,在引

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均有效发挥了作用,成为了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社会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诸暨市积极搭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建设、信息交流与咨询、成果展示以及推动公益理念普及和公共资源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引领“红枫义警”、“枫桥大妈”、“店口红帽子”等一大批社会组织,切实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活动。至目前,诸暨市共有47种2276个社会组织,在平安创建、社区矫正、维护交通、环境保护、帮扶救助、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点线面结合,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在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上,诸暨市实行“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模式。面上,市镇村三级联动,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27个乡镇(街道)、468个行政村和59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线上,专业调解有序推进,组建了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十三大系统、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点上,多元调解全面铺开,创建枫桥镇“老杨调解中心”、璜山镇“老朱调解工作室”、江藻镇“詹大姐帮忙团”等一批品牌调解室,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行业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诸暨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深化互联网+社会治理探索,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努力实现群众“少跑腿、多按钮,问题解决在家门口”;着力推进“雪亮工程”、综治

视联网建设等,实现农村公共场所、道路、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诸暨一点通”平台,将网上办事和政府服务、公益服务、市场服务等信息、资源集成于一个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坚持市镇村三级联动,实现县乡各部门之间的职责重构、资源共享、体系重整,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型升级;创新“微信+村务”服务方式,全市27个乡镇(街道)均开通“一张网”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全部建立网格员信息交流微信群,不断拓宽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

坚持“三治融合”,推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上,诸暨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努力做到乡里事务自治、乡村秩序法治、乡风文明德治。注重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构建1+1+X乡村自治规则体系,实行“三上三下”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设立乡贤参事会,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乡贤威望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村民自治法治化、透明化、公正化水平。注重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的同时,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协助处理涉法事务等职责,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内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注重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通过文化礼堂的教化、乡规民约的权威、家规家训的约束、乡贤的力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枫桥经验”对我们的启示(弘利遴选)

此次学习培训,主题突出,切合实际,在参训学员中引起了强烈共鸣,为今后推动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启迪了思维,提供了借鉴。主要有以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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