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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合同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要式合同,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单一性。(3)合同履行的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3.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根据建设行为内容分类,可划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根据建设行为范围分类,可划分为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根据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合同等。

5.建设工程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有多种,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等。《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家推荐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自1999年以来,国家在工程建设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的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考虑到了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有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并给出了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合同的争议。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其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依据应是监理合同的规定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

和条款构成。

(2)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合同及参与合同谈判。参加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的谈判和拟定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3)合同的管理和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

(4)协调合同纠纷,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协助建设单位和秉公处理工程实施阶段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5)其他。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除以上内容以外有关合同的所有事项。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分析。对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风险和双方责、权、利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分解到各部门、各专业,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2)合同文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报告、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传递,归档保存,以便项目监理机构快捷地查询和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

(3)合同的跟踪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履行,履行中所产生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当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时,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索赔管理。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实际发生的事件为依据,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从中找出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二、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二)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1.施工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履行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义务。担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书。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

施工投标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保函,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支付。

2.承包人履约保证

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

承包人履约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中途毁约、任意中断工程、不按规定施工或承包人破产、倒闭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凭履约担保向承保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3.施工预付款保证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预付款一般为合同的10%。预付款保证的方式一般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施工预付款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发包人可以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4.发包人支付保证

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通常采用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违约处理: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保险

(一)保险的概述

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

(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2.保险合同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是以保单的形式订立。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二)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作为转移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对工程保险有强制性投保的规定。

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制度。如合同约定有保险,在专用条款中应设定投保的险种、保险的内容、办理保险的责任以及保险金额。

1.工程系列保险的险种

(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财产保险

2.投保范围与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

18.1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 工伤保险

18.2.1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3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

1.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选择保险人:应考虑安全、范围、成本三项因素。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

(1)订立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2)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3.保险索赔

(1)投保人在进行保险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

(2)投保人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

(3)投保人要计算损失大小。

第二节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将其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以及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

权利与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各项活动中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无效合同的确认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即无效。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指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具备的要件。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含义:

(1)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即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获得的利益。

违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性即违约金和定金罚则。

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一、监理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二、监理合同文件

(一)监理合同文件的组成

1.监理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7)补充协议: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书

协议书是监理合同的纲领性文件,集中反映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约定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协议书定义了委托人和监理人,明确了当事人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总监理工程师、签约酬金;界定了监理合同文件组成,原则性地约定了双方承诺,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盖法人章后合同正式成立。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对于实施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是委托人对监理人要约(投标文件)的承诺;对于直接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委托书是委托人对监理人要约(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的承诺。

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或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对于实施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投标文件是监理人对委托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的要约,是监理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是监理人希望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对于不实施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是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要约,与投标文件的性质一样,也是监理人希望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投标文件或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作为要约,应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自身及工程需求,在通用条件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形成的合同条款。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确定专用条件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专用条件包括了适用法律及监理依据,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提交报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违约责任,支付酬金、变更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争议解决,检测费用、奖励、保密和著作权等。

(5)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监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监理,具有较强的通用性,既是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专用条件的基础性文件。

通用条件内容涵盖了合同中所用词语定义与解释,适用范围和法规,签约双方的义务、违约和支付,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争议的解决,以及其他约定。

(6)附录A和附录B

附录A和附录B是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委托人在委托工程监理的同时委托了相关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填写附录A,明确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如果委托人仅委托了工程监理,则合同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填写附录A。

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填写附录B明确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等,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7)补充协议

监理合同签订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合同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组成监理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三、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定义

(一)工程监理定义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二)相关服务定义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四、监理人义务

(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1.工程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监理范围取决于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的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需在专用条件2.1.1款中明确约定监理的具体范围。

对于强制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通用条件中约定了22项工作属于监理单位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也是确保建设工程监理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础。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l)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况: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达不成一致,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单价或价款,如有异议,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程序处理。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索赔的必要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工程延期;

2)索赔事件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索赔费用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索赔的程序: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索赔报审表;

4)审查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除以上22项基本工作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专用条件2.1.2款空格处约定其他监理工作内容。

2.相关服务的范围内容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3.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

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自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完成之间的时间。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分别填写具体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填入准确日期,可暂定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并在专用条件补充条款中列出双方约定的日历天数。当合同履行期限超过协议书中所列期限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期限、酬金。

4.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包括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

(1)正常工作是指监理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即监理合同明确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和范围内的监理人的工作均属于正常工作。

(2)附加工作是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和范围

发生变化而增加的监理人工作。即监理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二)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的组织机构,是履行监理合同的基本保障。监理单位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原则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两个满足”即有利于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有利于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满足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3.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数量保证、专业配套。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派驻现场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且必须注册于本合同监理人单位。协议书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在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可按专业设总监代表;一个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代表;工程规模较大、地域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代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工程规模较大时,在某一专业或岗位宜设置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涉及特殊行业的,从事此类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符合国家对有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4)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耍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监理人员更换的要求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三)履行职责

1.监理人的工作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3)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 监理人管理权限

(1)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2)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3)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为限制项目监理机构有过大的权力,委托人与监理人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承包合同当事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四)其他义务

1.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3.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五、委托人的义务

(一)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范围、内容及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二)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三)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五)委托人的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六)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末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七)支付

委托人应按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的额度、时间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六、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1.监理人的违约行为

监理人未能按照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2.1条及附录A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履行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均属于违约行为。

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未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未按正确数据进行判断而向施工单位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出错误指令,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或混乱,发出错误指令导致工程受到损失。

2.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赔偿委托人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因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程造成实际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监理单位损失的,建设单位应予以赔偿。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单位由此引起的费用。建设单位未能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三)索赔不当

监理合同的索赔规定不同于其他承包合同的规定,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因处理索赔而发生的相应费用。以此条款来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集中精力关注工程实施过程第三方履行相关合同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尽量减少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索赔以及合同争议。

(四)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七、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一)酬金构成

1.签约酬金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商定的酬金,包括工程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

2.酬金的计算方式

(1)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2)分类: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3)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施工监理酬金计算方式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施工监理酬金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其他工程按建设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

(4)国能电力[2013]289号规定电力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式

火力发电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

电网工程监理费,其中:

变电站(开关站)、串补站、换流站、电缆线路=(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系统通讯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

架空线路工程监理费=线路长度×费率

(二)酬金支付

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支付申请

(1)支付申请提交时间: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2)支付申请书的内容:当期应付款总额、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金额。

监理合同支付的酬金包括专用条件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附加工作酬金及费用、合理化建议的奖金。

3.支付酬金

委托人应按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的额度、时间和方式等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1)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双方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正常工作酬金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2)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附加工作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在合同签订后,如果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内容发生变化而产生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相应的附加工作酬金。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附加工作酬金的支付时间和金额。

1)增加监理工作时间的补偿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埋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2)增加监理工作内容的补偿酬金

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增加的工作内容协商确定报酬额或报酬的计算方法。

(3)相关费用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过程中,监理人可能发生外出考察、材料设备检测、咨询等费用。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而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还可以获得经济奖励。

1)考察费用发生后,由委托人审核后及时支付。

2)委托人要求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监理人进行材料和设备检测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及时支付。

3)咨询费用发生后,由委托人及时支付。

4)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其中,奖励金额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的酬金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未发出异议通知,便视为认可监理人提出的申请。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合同约定办理。

八、监理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二)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主观或客观条件的变化,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

(1)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合同暂停履行、终止后的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3)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引起的变更。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引起的变更。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工程规模或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正常工作减少。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三)合同的暂停履行与解除

1.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末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百至解除本合同。

(1)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

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己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监理合同仍然有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l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委托人因违约行为给监理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监理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问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I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根据《合同法》对不可抗力的免责规定,双方受到的损失、伤害各负其责。

(6)无论是协商解除合同,还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生效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任何一方对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仍可按照约定的合同争议条款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调解不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有双方均同意后才能进行调解。

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约定最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及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

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 专题一 三种效力的合同 一、无效合同 ■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处理原则 ◇不影响其中关于仲裁、清理、结算条款的效力 ◇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关系做如下如理(三种处理方法) 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实物和作价补偿(建筑领域的一般处理方式) 赔偿损失-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责任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针对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情形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处理原则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必须经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才可成为无效合同,或继续执行,或变更 ◇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判定合同效力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同 三、效力待定合同 ■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处理原则 ◇第一种、第二种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后合同有效,代理人未作表示或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表见代理一般情况下有效,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 ◇第四种一般情况下有效,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 ◇第五种一般情况下无效,两种特殊情况有效:经权利人追认或通过订立合同取得专题二 专题三: 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一、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2005 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 如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于工作失误导致采购的材料不能按期到货,施工合同没有按 期完成,则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A. 施工单位 B. 监理单位 C. 材料供应商 D. 项目经理 2. 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了抵押登记。则()。 A.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B.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 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D. 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 A. 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 B. 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 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4. 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保函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 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退还 B. 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的同时退还 C. 在中标的投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 D.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后退还 5. 对处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拖欠监理费的纠纷,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是()。

A.人民法院的判决B?仲裁机构的裁决C.经过公证的还款协议 D.经过鉴证的还款协议 6. 某建设项目,承包人与分包人口头约定了施工合同内容,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承包 人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此时应认定()。 A. 施工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施工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C. 施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D. 施工合同不成立,但有效 7.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当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应当认为()。 A. 仲裁条款有效,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 B. 仲裁条款有效,由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C. 仲裁条款无效,由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D. 仲裁条款无效,由双方另行选择争议解决方 式 8. 甲施工企业授权某采购员到乙公司采购钢材,但该采购员用盖有甲施工企业公章的空 白合同文本,与乙公司订立了购买水泥的合同,则该合同()。 A. 有效,但应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B. 有效,由甲施工企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C. 无效,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D. 无效,甲施工企业退货,乙公司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 9. 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的顺序履行。 A.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 B. 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C. 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款、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习题及答案(1).doc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习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若工程师进行合同规定之外的检查工作,致使工程暂停,承包商均有权索赔。( ) A、是 B、否 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只要发现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 A、是 B、否 3、建设单位应根据承包单位的投标报价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中标价格( ) A、是 B、否 4、保留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发还。( ) A、是 B、否 5、当递交最终报表之后,承包商根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力终止了( ) A、是 B、否 6、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标底15%,且不能证明能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的,则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 A、是 B、否 7、转让是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 ) A、是 B、否 8、被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消的合同,自裁定之日起,合同不再具备法律效率( )来源:学易网 A、是 B、否 9、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A、是 B、否 10、在评标过程中,将报价外的其他因素折算为货币价值,并加减到承包商的报价中,这是评标价法评标( ) A、是 B、否 1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规定业主经与监理单位协商后方可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 A、是 B、否转自学易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910453808.html, 12、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额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 A、是

B、否 13、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 ) A、是 B、否 14、被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消的合同,自裁定之日起,合同不再具备法律效率( ) A、是 B、否 15、《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 ) A、是 B、否 16、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医院、学校不能作为保证合同的担保人( ) A、是 B、否 17、招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 A、是 B、否 18、转让是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 ) A、是 B、否 19、代理不合法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A、是 B、否 20、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受到非自己应承担责任原因事件的干扰而受到损害时,他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 A、是来源:学易网 B、否 二、单项选择题 1、施工合同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的目的是为了( )。 A、避免风险 B、克服风险 C、转移风险 D、控制风险 2、FIDIC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视工程进展情况,有权发布暂停施工指令。属于( )的暂停施工,承包商可能得到补偿。 A、合同中有规定 B、由于不利的现场气候条件影响 C、为工程施工安全来源:学易网 D、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条件或者障碍导致 3、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提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经工程师批准后,应由()。

二建继续教育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时长:15 分钟,总分:100 分,合格分数:60分 ======单选题部分====== 1.从建设单位考虑,搞好合同管理,必须从()开始 o A 招标文件的编制 o B 投标文件的编制 o C 工程开工 o D 工程验收 2.固定单价合同属于() o A 固定总价合同 o B 可调价合同 o C 固定价合同 o D 成本加酬金合同 3.可调单价合同属于() o A 固定总价合同 o B 可调价合同 o C 固定价合同 o D 固定价合同 4.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表现为

o A 承担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变动 o B 承担管理、技术、价格变动等大部分风险 o C 主要承担工程量清单缺项、描述不清 o D 承担报价不准的风险 ======多选题部分====== 5.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用的范围包括:() o A 投资决策阶段 o B 项目设计阶段 o C 项目施工阶段 o D 后期运营阶段 6.确定招标范围时的注意点包括() o A 确定招标范围时必须考虑各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协调,避免各承包范围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干扰 o B 各招标范围要求描述清楚 o C 不同招标承包范围界面划分清楚 o D 做好上下工序或相邻承发包商之间工作界面的质量、成本、工期和安全责任划分 7.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 o A 风险分配给容易控制的一方 o B 谁承担风险责任更经济、方便、更合理就由谁来承担 o C 对于难以预计的风险应该由业主承担 o D 符合工程惯例的要求

======判断题部分====== 8.主要合同条款约定应清楚 对错 9.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已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费和项目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的施工图修改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对错 10.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务 篇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试题 填空题: 1、是建设单位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设性文件。 2、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是从和对拟建工程进行全面规划的工作。 3、国际工程招标中,公开招标的主要特点是、、。 4、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与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 5、建筑市场主体主要有业主、承包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等。 6、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和 7、 8、索赔的最终解决、、。 名词解释: 1、1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工程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 2)建设工程投标:投标人或承包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参与投标竞争、以获得建设工程承包权的法律活动。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对其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 3 、施工管理费是:指不属于任何分部工程之内的费用,而是发生于全部工程的组织和施工管理的费用。 4 、建筑市场:是建设工程市场的简称,是进行建筑商品和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 5、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6、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7、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进行内部各个项目报价的调整,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篇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 洛 理 工 学 院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

最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核题 1203批次前老平台学生,该门课程不用现场笔试考试(网上预约考试时间为虚设),请预约该门课程考试的学生将答案手写A4答题纸上,于规定时间内交到学习中心,哈站交到班主任处。未预约的学生提交的内容作废处理,预约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按旷考处理。 (答题纸附在第二页,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标清题号) 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一个买卖合同执行的是政府定价,2000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价格为每千克100元,合同规定2000年4月1日交货,违约金为每千克10元,交货后10日内付款,但卖方直至2000年4月1日交货,而政府定价于2000年5月1日调整为每千克120元,买方直至2000年6月1日才付款,买方应当按照每千克( D )元向卖方付款。 A. 100 B.110 C. 120 D. 130 2.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所在国爆发罢工是一种( D )。 A.合法行为 B.违法行为 C.自然事件 D.社会事件 3.合同法律关系( A ),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事实 4.工程建设中甲施工企业的乙项目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 B )承担。 A.乙项目经理 B.甲施工企业 C.建设单位 D.具体施工人员 5.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B)。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事实 C.法律关系客体 D.法律关系内容 6.在施工合同中,( D )是承包人的义务。 A.提供施工场地 B.办理土地征用 C.在保修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D.工程施工期内对施工现场的照管负责 7.承包人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 B )天内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 A. 14 B. 28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完全,限制,无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某项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 4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5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必须由三方参加,即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 6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交一部分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7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不动产和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 8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动产) 9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方式。(20%) 10合同:是平等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的意思表示。 1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3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14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条件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于法律保护的合同。 15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按照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8和解: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条件下,相互沟通,相互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19仲裁: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人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20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凡是具备相应资质或具备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均可申请投标。 21邀请投标:招标人预先向若干家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发出邀请函,将工程项目的概况,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等作出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22附加工作: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之外监理人应该完成的工作。23额外工作: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其善后工作和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24工程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定义的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 25追加合同价款: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的合同价款,经过发包人确认,通过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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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df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_pdf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 目录 00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 002合同法律制度 (3) 003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6) 00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 00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0) 00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0) 007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3) 008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 (13) 009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14)

010综合练习……………………………………………………………… 15 011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一套) (17) 012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二套) (21) 013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三套) (25) 014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四套) (29) 00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 1、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A.法人的职能部门 B.公司 C.学校 D.幼儿园 C.仅对接受定金的设计单位 D.仅对委托人 2、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定金()有约束力。 A.仅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 B.对当事人双方 3、债务人将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进行担保的方式为()。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合同部经理对外签订合同,属

于()的法律行为。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代表企业 D.代表部门 5、为了调整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所发生的民商事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 A.保险法 B.抵押法 C.定金法 D.担保法 6、我国《担保法》规定,采用抵押担保时,其抵押物应当是()。 A.交付动产 B.交付不动产 C.货币 D.只交付不动产的法律文书 7、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A.签订 B.登记 C.履行 D.主合同生效 8、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 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依法承包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D.有争议的财产 9、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对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赔偿保险金。 A.一切 B.偶然 C.合同约定 D.自然 10、我国对工程保险尽管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工程项目参加保险的情况越来越多,双方保险义务的分担原则之一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_xx年考试真题_xx年版 1、某施工企业在外地的分公司欲参加某工程的施工投标,其投标书中投标人的名称应为()。 A:该施工企业 B:该外地的分公司 C:项目经理部 D:项目经理 答案:A 解析:参见教材P4法人资格 2、关于合同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过鉴定的合同,在诉讼中不需要进行质证 B:法律规定强制实施合同鉴定 C:合同鉴定的效力不限于我国国 D:合同鉴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 答案:D 解析:参见教材P20 合同公证于鉴证的区别 3、某通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采购付款后,供货交货。合同订立后,采购以有确切证据证明供货经营状况重恶化为由,暂停支付设备货款。采购暂停支付设备货款的行为行使的是 专业资料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C 解析:参见教材P39实行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之(1)经营状况重恶化。 4、下列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式中,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是()。 A:和解 B:民间调解 C:行政调解 D:诉讼 答案:D 解析:参见教材P47倒数第1行 5、某施工企业拥有一处办公楼,评估价为5000万元。该施工企业从A银行贷款3000万元,从B银行贷款XX万元,并与B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施工企业无力还款, 经诉讼后拍卖办公楼,取得售楼款3000万元用于清偿A、B 银行债务。A、B银行债权的分配数额应为()。 专业资料

A:A银行1000万元,B银行XX万元 B:A银行1800万元,B银行1200万元 C:A,B银行各项工作1500万元 D:A银行XX万元,B银行1000万元答案:A 解析:参见教材P11抵押物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6、在施工招投标中,银行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保函属于()。 A:留置担保 B:保证担保 C:抵押担保 D:质押担保 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12施工投标保证 7、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共同特征是()。 A:容具体明确 B: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 C:明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D:对行为人具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参见教材P27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概念 8、关于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撤回和撤销特点的说法,正 专业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业主承担B)施工中承包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C)任何工程变更均须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D)工程变更包括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2、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A)。 A工程变更总是由承包商提出的B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设计变更时应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协商C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应以书面的形式发出D发生工程变更,若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依此计算价款 3、在施工索赔中,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一方面是指地质条件变化,另一方面是指(A)。 A发现地下构筑物,文物B罢工、战争C业主提出不正当要求D工程师的指令错误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C)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B、不可预见性灾害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D、政策性调整 5、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B)内预付工程备料款。 A10天B7天C15天D20天 6、在承发包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B)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约定时间发包方扣回工程预付款。 A7天B14天C21天D28天 7、由于施工过程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时,可用(D)计算索赔费用。 A)实物法B)单价法C)分项法D)总费用法 8、下列原因中,不允许索赔窝工费用的是()。 A.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的停工 B.施工图纸未及时供应

C.工程变更 D.业主方原因要求暂停工 9、在索赔的分类中,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对总索赔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A.特定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方式 B.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C.解决起来较容易的一种方式D.容易取得索赔成功的一种方式 10、按索赔业务性质分类,索赔可分为()。 A.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B.工程索赔和道义索赔 C.商务索赔和道义索赔D.索赔与反索赔 11、采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适用于()。 A.采取低价中标策略后的低标价工程B.总索赔费用较大的工程 C.不易分项计算损失费用的工程D.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 12、下列施工进度拖延情况中,(B)属于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 A)气候条件异常恶劣导致停工B)延误发放图纸 C)由于SARS导致工期的延误D)政府行为导致工期延误 13、由于施工过程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时,可用(D )计算索赔费用。 A.实物法 B.单价法 C.分项法 D.总费用法 14、工程变更的内容不包括[]。 A.设计变更 B.进度计划变更 C.施工条件变更 D.付款方式变更 15、.承发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当该合同生效后,如果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该申请的提出应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D)。 A.28天 B.21天 C.14天 D.7天 16、业主要求赶工,承包方可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起因属于[]。 A.业主违约 B.业主代表的不当行为 C.合同变更 D.合同文件的缺陷 17、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后执行。 A.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业主批准 B.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df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df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_pdf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 目录 00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 002合同法律制度 (3) 003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6) 00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 00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0) 00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0) 007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3) 008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 (13) 009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14)

010综合练习……………………………………………………………… 15 011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一套) (17) 012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二套) (21) 013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三套) (25) 014山东省建设监理人员中级水平考试模拟试题(第四套) (29) 00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 1、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A.法人的职能部门 B.公司 C.学校 D.幼儿园 C.仅对接受定金的设计单位 D.仅对委托人 2、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定金()有约束力。 A.仅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 B.对当事人双方 3、债务人将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进行担保的方式为()。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合同部经理对外签订合同,属

于()的法律行为。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代表企业 D.代表部门 5、为了调整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所发生的民商事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 A.保险法 B.抵押法 C.定金法 D.担保法 6、我国《担保法》规定,采用抵押担保时,其抵押物应当是()。 A.交付动产 B.交付不动产 C.货币 D.只交付不动产的法律文书 7、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A.签订 B.登记 C.履行 D.主合同生效 8、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 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依法承包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D.有争议的财产 9、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对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赔偿保险金。 A.一切 B.偶然 C.合同约定 D.自然 10、我国对工程保险尽管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工程项目参加保险的情况越来越多,双方保险义务的分担原则之一为()。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20讲-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讲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20讲: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 第二十讲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 一、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二)、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了解国际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件的特点 lZ206080 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1z206081 合同的订立形式 招标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 例题:在国际工程建设中,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是( )。 A.招标B.投标 C.合同谈判D.评标 答案:A. (1)对投标者资格预审的推荐程序 1)邀请承包人参加资格预审。发包人一般在合适的地方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向承包人颁发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分析,挑选并通知已入选的投标人。 例题:资格预审是确保有能力的承包商参加投标的有效手段,在国际工程招标中,它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 A.发布招标公告B.邀请承包人参加 C.承包人提供资信资料D.颁发资格预审文件 E。确定投标人 答案:BDE。 例题:国际工程发包人一般通过( )邀请承包人参加国际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 A.招标公告D.招标邀请 C.资格预审公告D.资格预审邀请 答案:C。 (2)得到投标的推荐程序 1)准备招标文件; 2)颁发招标文件; 3)发包人陪同投标者考察施工现场; 4)招标文件的修改; 5)投标者质疑; 6)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 例题:当招标者要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时,应该紧接在以下哪项工作之后进行?( ) A.资格预审B.颁发招标文件 C.投标者考察施工现场D.投标者质疑 答案:C。 例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错误或难以理解之处,可以在( )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考试答案

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12道小题) 1. 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约定以下各项,不符合规定的是( )。 (A) 屋面防水工程10年 (B) 外墙装修工程8年 (C) 基础及主体结构30年 (D) 供热工程4个采暖期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C 解答参考: 2. 施工合同履行中,某隐蔽工程经工程师检验后进行了隐蔽。之后工程师又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则()。 (A) 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B) 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C) 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 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A 解答参考: 3. 在下列情况中,发包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的是()。 (A) 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 (B)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但同意修复的 (C) 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 (D) 因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B 解答参考: 4. 对于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验,承包商应()。 (A) 提前24h书面通知工程师来参加验收 (B) 提前24h电话通知工程师来参加验收 (C) 提前48h书面通知工程师来参加验收 (D) 提前48h电话通知工程师来参加验收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C

解答参考: 5. 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应由()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监理人 (D) 设计人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A 解答参考: 6. 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 (A) 由双方协商处理 (B) 无效 (C) 按合同约定处理 (D) 有效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D 解答参考: 7.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承包人应()。 (A) 在4h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B) 在8h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C) 在12h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D) 在24h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B 解答参考: 8. 具备联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的设备安装工程,组织试车的应该是()。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工程师 (D) 设备供应商 你选择的答案:未选择 [错误] 正确答案:A 解答参考: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免费下载精编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免费 下载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重点: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 2.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效力及违约责任等。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及方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施工招标的程序及评标的方 法。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及主要词语定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 和义务;工程师的产生和一人;施工合同的进度控 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工程转包和分包的规 定;施工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施工合同争议的 解决。 6.施工索赔的概念;施工索赔的程序。 学习辅导: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行为、财、物、智力成果)、内容(权利、义务) 3.《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4.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要约与承诺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并列明合同的条款,以及限定其在一定期限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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