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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净利润新分配法(全员分红模式)(无图表版)(终稿修订2016.7.20)(门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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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净利润新分配法(全员分红模式)

作者:草根陈劲松

关键词:

收入分配改革收入差距大贫富两极化草根陈劲松净利润新分配法全员持股全员分红员工贡献换股

世界是物质的。

人首先是物质的,在物质的基础之上,才会有心理、精神、观念、思想、意识形态等。

试想,一个人又冷又饿时,他会考虑什么?

所以,人只有在物质层面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考虑心理、精神、人权与民主、自由等意识形态方面的需求。

所以,人类对一切方面的公平的追求,都必须建立在物质层面的公平的基础之上。物质层面没有获得真正的公平,其他方面就不会有真正的公平。

物质层面的公平,取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

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取决于企业净利润分配的公平。

一、概述

1、理论基础

企业收入,是企业员工通过劳动,运用包括资本在内各大生产要素,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出来的,是员工(工薪阶层)投入的劳动,与股东(资本家阶层)投入的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企业收入是员工与股东共同创造的——既是共同创造的,就应该共同拥有——所以,企业收入为员工与股东共同所有!进而,作为企业收入中的一部分:净利润,也是员工投入的劳动,与股东投入的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员工与股东共同创造的,因此,净利润为员工和股东共同所有!所以,作为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分红,也为企业员工和股东共同所有!

2、定义

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改良方案,是指企业的全体员工与股东,共同享有企业净利润分红的收入分配方法。因

是全体股东与全体员工共享分红,所以又称为全员分红模式。

全员,是指全体股东与全体员工两者。

3、目标

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总目标是:消灭剥削、消灭资本家阶层。

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的目标是:员工入职即享有分红权。

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的目标的量化指标和成功标志是:员工分红总金额,大于股东分红总金额。

4、总原则

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总原则是:成本共摊、利润共享,股权共有。

企业员工和股东,共摊企业经营成本,共享企业经营利润,共同拥有企业股权。

(1)成本共摊

企业员工与股东“成本共摊”体现在:

①用员工与股东共同所有的企业收入,支付各项经营成本;

②用员工与股东共同所有的净利润,弥补企业经营亏损(大于收入的成本部分);

③用员工与股东共同所有的净利润,提取经营发展留存公积金(留存收益),补充企业经营发展资金;

④企业员工承担企业成本还体现在:

在企业发生业绩下滑、转型重组、经营调整、经营亏损、破产清算等等情况下,企业员工不得不接受扣绩效、降薪、降职、裁员等等损失,来弥补企业。

其实,世界资本主义500年来,公司企业诞生50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员工一直在承担着企业的亏损,名声却被股东独占。只是这个真相一直被蒙蔽。

(2)利润共享

由员工与股东共同拥有企业净利润:共享净利润分红、共同拥有经营发展留存公积金(留存收益),就是利润共享。

(3)股权共有

由员工与股东共同拥有企业股权、共享净资产增值收益,就是股权共有。

企业股权的实质,就是生产资料所有权。股权共有,就是生产资料共有。

5、主要内容

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的主要内容是:

将企业净利润,由现行的股东独自完全占有,变更为股东、员工两者共同占有;对企业净利润分红分配,由股东独享,变更为股东、员工两者共同分享。

参见《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对比图》。

6、适用范围

净利润新分配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外聘员工的盈利性组织(下文中,全部以企业代称),包括拥有外聘员工的盈利性法人企业,其他拥有外聘员工的盈利性组织。区分要点是:是否是盈利性组织、是否有外聘员工。

外聘员工,是指在直系亲属、合伙人、出资人之外,聘任的员工;盈利性组织,是指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组织。则,无外聘员工的家庭式、合伙式的个体户或其他经营单位、组织,非营利性组织、自由职业者等,均不在净利润新分配法范围内。

二、原则

总原则是:成本共摊,利润共享,股权共有。

1、净利润所有权为员工、股东共有原则

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净利润完全属于股东;净利润的分配,只属于股东独享;即分配主体只有股东一个。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净利润属于员工、股东两者共有;净利润的分配,则是员工、股东两者共同分配;即分配主体为员工、股东两个。

2、资本保全与企业发展优先原则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净利润首先用于提取弥补亏损公积金、弥补往年亏损,其次用于提取经营发展公积金、以备未来经营发展之需,最后才是员工、外部股东分红。

净利润必须优先保全资本的原因在于:

一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足够的资金才能持续进行。在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虽然资本的作用与劳动相比处于从属、辅助地位,但仍然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必需品,是各大生产要素的纽带,员工利用资本将各个生产要素组合运用起来,才能共同创造财富。

二是只有优先保全资本,,外部股东才敢保留投资、才愿意追加投资,员工股东才愿意将所拥有的净利润,保留在企业,参与下一个经营周期的收入、利润的创造。因为投资是有风险的,亏本的可能性伴随企业始终,那么企业经营所得净利润,首先用于弥补资本本金亏损,也是理所应当。

净利润必须提取经营发展资金的原因在于:企业要发展壮大,如扩大规模、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新市场,投资新产业等等,都需要大量资金,但是不可能临时抽调运营资金,贷款成本高,增发股份可能稀释股权,所以必须要平常从盈利中提取。

3、股权与分红权分离原则

分红来自企业财富,企业财富来自员工劳动,因此,员工入职即享有企业分红权,无需持有股份。具体份额,以《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中规定的岗位持股上限,所对应的分红金额为标准。

4、同权同时共享红利原则

①员工与外部股东共同拥有红利决策权。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设立员工大会,与股东大会共同拥有同等的红利分配决策权力。设立员工代表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与董事会共同拥有分红执行权力。

②员工股与外部股,每股股份分红金额相等。

③员工与外部股东,同时获得分红。

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净利润分配给股东,是通过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东分红两种途径实现;前者是将净利润转成法定盈余公积金,再转成股东的资本金/股本,其实质就是分红,是利润分配。这两种分配途径都是与员工无关的。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净利润分红,员工、外部股东两大分配主体,必须同权、同时获得红利分配。

5、员工按岗位持股上限确定分红金额原则

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员工的劳动主导创造了净利润,却得不到净利润分红;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员工入职即享有分红权,与是否持有股份无关。员工的分红金额,按《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中,其工作岗位对应的岗位持股上限数量,确定应得分红金额,详见下文。

6、员工分红总额大于外部股东分红总额原则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不管员工与外部股东人数上谁多谁少,都必须达成“员工分红总额大于股东分红总额原则”的目标。只有满足这条,分红才是公平合理的。

一是,劳动是社会财富、企业财富创造的主体。企业财富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是唯

一具备主观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居于主体、主导地位;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不具有能动性,只有在员工的劳动的运用下才能创造财富。所以在财富的分配中,劳动的分配所得理应高于资本,即员工的分配所得理应高于股东。

二是,员工投入企业财富创造的时间大于股东。时间就是金钱。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天天在企业劳作的员工,创造了企业收入、净利润的员工,其从企业所得,不应该低于较少为企业付出时间的股东。如果员工所得分红总额,低于股东所得分红总额,何来公平。

7、限制巨额闲置资金原则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实行限制巨额闲置资金原则。巨额闲置资金,来源于企业盈利留存。包括两个方面:

(1)总额限制

净利润的分配,按顺序提取弥补亏损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发展项目公积金、其他法定或福利性专用公积金。五者的总额上限分别为:企业资本金的100%、50%、100%、100%、50%,共为企业资本金的400%,用于弥补亏损和企业发展,满额后都不得再提取。每年提取完毕后,剩余部分,必须作为分红分配给员工股东和外部股东。

(2)分红限制

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必须将任意公积金超过企业资本金50%的部分,用于红利分配:

①企业已经完全弥补往年亏损;

②企业经营发展留存资金最近连续1年呈现满额状态;

③企业将任意公积金超过企业资本金50%的部分,用于分红,对重大投资项目不产生可预料的影响。

限制巨额闲置资金原则,会减少公司可支配的自有资金。它的用意:

一是在于倒挤分红。避免外部股东、原任职股东把持决策权,不分红,保留下巨量的弥补亏损公积金、经营发展公积金等,员工享受不到劳动成果。之后,转卖股权,将巨量的弥补亏损公积金、经营发展公积金中,属于员工的部分,通过转卖拿到手,给新股东造成损失。

二是在于激励管理层。公司弥补亏损公积金、经营发展公积金虽然总额较大,但仍然是有限的,必然有向银行贷款融资的时候,一旦负债经营,就会给经营管理团队增加还贷压力,激励做出更好的业绩。

8、强制分红原则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实行强制分红原则

①净利润在弥补亏损和经营发展留存公积金提取金额达到上限时,剩余净利润部分,必须完全向两大分配

主体分红,不得留存。当年净利润在按规定比例,提取弥补亏损和经营发展留存公积金后,仍有剩余的,也必须完全向两大分配主体分红,不得留存。金额过小不足以分红除外。

②任意公积金达到前述“限制巨额闲置资金原则”的红利分配条件时,必须将超过企业资本金50%的部分,向两大分配主体分红。

③企业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持续盈利,则从第三年起,必须实施分红。

9、风险补偿原则

股东出售的股权,价格构成包含4个部分,见《全员分红模式:股份出售价格构成与权利归属》表。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下,上表所列示股权价格内涵4项内容中,前两项为企业净资产,分红为两者共有,溢价(或折价)为市场对未来估值,这项作为资本投资的风险收益,员工不享有相对应的分红。即股东出售股权,无论盈亏,员工不从企业获得分红。

10、不溯及既往原则

实施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时,对此前按原分配制度依法获得的收益(转增资本金、分红、股权资本利得),不追溯分配。

11、破产清算原则

在净利润新分配法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下,企业解散、破产的分配顺序为:员工薪资、债权人本金、政府税收、股东资本本金和员工股份初始净资产、债权人利息;仍有剩余的,则参照上述分红方法,由员工、股东共同分配。

三、方案内容

1、实施

净利润新分配法的改良方案(全员分红模式)的目标是:员工入职即享有分红权。目标的量化指标和成功标志是:员工分红总金额,大于外部股东分红总金额。

(1)国家整体实施

参见《全员分红模式:整体实施两阶段》表。

(2)企业内部实施

企业内部实施全员分红模式,最好一步到位,尽早开始缩小收入差距、激励员工;也可以分阶段实施。以实现员工入职即享有分红权的目标,达成“员工分红总金额,大于外部股东分红总金额”的量化指标和成功标志。

分阶段实施的,各个阶段可以按照分红总额对比进行划分。见《全员分红模式:目标实施三阶段》表。

2、净利润分配方案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净利润按分配顺序被分成三大块:弥补亏损部分、经营发展留存部分、红利分配部分,具体又分为七大分配项目,其用途与金额标准详见《净利润新分配法下的净利润分配》表。

(1)弥补亏损部分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企业净利润的分配,首先用于弥补往年经营亏损,补足投资本金。通过专门设立、提取弥补亏损公积金来实行。即将现行的发生亏损后,直接用净利润弥补的方式,改变为事先每年提取弥补亏损公积金,发生亏损后,用弥补亏损公积金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公积金,按年提取,余额达到上限,停止提取。

弥补亏损公积金的总金额,最高达企业资本金的100%。可见,净利润新分配法,对于股东投入的资本来说,在本金之外,提供100%的保护。企业步入正轨之后,一般年亏损额不会达到资本金总额,100%的公积金足够弥补年度亏损之用;如果当年亏损公积金余额,不够弥补当年亏损,还可以在往后年份持续提取、弥补。因此,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不再弥补亏损。

(2)经营发展留存部分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企业净利润的分配,其次用于企业发展壮大。通过设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发展项目公积金、其他法定或福利性专用公积金这四大公积金来实行。

四大发展公积金,按年提取,余额达到上限,停止提取。

四大发展公积金的最高金额,分别达到企业资本金的50%、100%、100%、50%;总金额,最高可达企业资本

金的300%,足以保障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其中,任意公积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划拨部分作为红利分配;发展项目公积金、其他法定或福利性专用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贷款、对外增发股份来融资,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再转增资本金或股本。

(3)红利分配部分

净利润新分配法下,企业净利润经过提取弥补亏损公积金和四大发展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才能用于红利分配,必须全额分配给企业员工与股东。

(4)七大分配项目提取标准

七大分配项目,以净利润为提取基数,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外,可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由企业分别设定具体提取比例或上限。如起步创业阶段,资金短缺,往往亏损,可多提弥补往年亏损公积金、发展项目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扩张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任然较大,可多提发展项目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成熟稳定阶段,资金充裕,可以多分红,同时企业往往开始多元化,可多提发展项目公积金,等等。

(5)净利润分配制度对比

对比现行净利润分配制度,与净利润新分配法,可知在弥补亏损和经营发展保障两方面,净利润新分配法

的力度都要大得多。详见《净利润分配制度对比》表。

3、企业分红分配方案实施流程

(1)建立员工组织体系

成立员工大会,选举员工代表委员,成立员工代表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设定员工大会、员工代表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的架构、权责、流程等制度。

员工大会、员工代表委员会独立于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部门等所有机构部门。员工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活动,均享有监察权、否决权、建议权。员工代表委员会执行员工大会的决议,对董事会、各部门的各项活动,均享有监察权、否决权、建议权。

在组织架构上,员工大会和股东大会并列,以联合会议的形式,共享决策权;员工代表委员会和董事会并列,以联合会议的形式,共享执行权;员工代表委员会依照企业架构,在企业各部门、各分支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或人员,参与所有重大事项决策,监察所有重大事项的执行。

员工大会由全体员工组成(不含股东);员工代表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委员组成,员工代表委员由企业全体员工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委员不得为企业股东、前股东、董事、监事和主要领导、高管。

员工代表委员数量,占全体员工比例在1/20至1/10之间,不得低于1/20,不得少于占企业5%股权份额的股东数量。员工代表委员在各部门的成员分布,以企业各部门的人数分布比率为标准;员工代表委员的层级分布,以企业基层、中层、高层员工的分布比率为标准。

(2)设计分红分配方案

召开董事会、员工代表委员会联合会议,设计确定分红分配方案。

(3)决定分红分配方案

召开股东大会、员工大会联合会议,审议备选方案,决定分红分配方案。

(4)实施分红分配方案

由股东大会、员工大会联合会议授权,董事会、员工代表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4、设计《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

《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用来衡量每一个职级、职位、每一个岗位对企业的价值的量化体系。在净利润新分配法下,是决定岗位工资高低、分红多少、股份数量的主要依据。

(1)基本方法

①按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需求,分解、归纳出组织功能需求:部门功能、岗位职责、权力,以此设计组织整体架构体系:部门、岗位,及其权责划分;

②按设定的每一个具体岗位,以其权责在企业整体中的价值贡献比重、专业要求、繁简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条件环境、工作性质,及其他等综合考虑,设定岗位系数(原持股系数);

③计算出岗位持股上限,形成员工持股数量体系——从最基层员工,到董事长、董事局主席,每一个职级、每一个岗位,都设计一个确定的岗位持股上限(原职位持股上限)。

企业的经营成果,是企业所有人共同努力的的结果,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岗位,对一段时期内、乃至企业整个存续期内的经营成果的作用,都是有限的,所以,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职位职级的持股数量,在任何一段时期内,都必须有上限,而不能无限增加。

(2)具体步骤

首先,预定员工持股总数量;要考虑股权结构,详见《净利润新分配法:改革方案(全员持股模式)》;

其次,确定职位职级及其权责;

其次,设计岗位系数;这是《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的核心,一经确定,不宜轻易更改。

其次,根据各职位职级岗位系数、人数,计算出各职级系数总和,及全体员工的系数总和;

其次,计算各职位职级系数总和的比例,并按预定员工持股总数量,计算各职级总持股份数和人均持股股份数;

最后,核定各职位职级的岗位持股上限;根据人均持股数量,去掉尾数(如个位数和十位数)即可。

岗位持股上限一经确定,不宜轻易更改,日常人员变动,都用预留股份部分处理。在核定岗位持股上限时,必须小于计算人均持股数量(见下表),则员工实际持股总数也必然小于预定员工持股总数量,差额部分作为预留股份。预留股份数量的确定,需要考虑日常员工数量变动、未来是否有大量人员变动。

例如,甲企业原有股份4000万股,实施改革后,根据“员工持股总数、大于外部股东持股总数”的原则,预定员工持股总数为10000万股,将持股上限总数小于预定持股总数的部分,25.35万股,设定为预留股份(详见《净利润新分配法:改革方案(全员持股模式)》)。则设计的《员工岗位持股标准体系》见下表(省略具体岗位)。

5、分红金额计算步骤

(1)确定分红总额

年度分红总额,当年净利润,提取弥补往年亏损公积金和经营发展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既是。

(2)确定员工和股东分红金额

在实施了全员分红,还未实施全员持股时,股份总量按如下公式:

股份总量=员工岗位持股上限总量+预留股份总量+外部股东股份总量

在实施了全员分红、全员持股时,股份总量按如下公式:

股份总量=员工实际持股总量+预留股份总量+外部股东股份总量

区别在于,实施了全员持股后,总会有部分员工的实际持股数量,未达到岗位持股上限的情况,这部分未达到的股份数量,是算在预留股份总量中的。

每股分红金额=分红总额÷股份总量

员工分红总额=员工持股上限总量×每股分红金额

单个员工应得分红金额=岗位持股上限数量×每股分红金额

股东分红总额=股东持股总量×每股分红金额

单个股东应得分红金额=股东持股数量×每股分红金额

生产车间工资实施方案

河北吉龙 车间员工工资调整 (方案) 1、目的 为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劳有所得,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自主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一线员工 3 、职责 3.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员工的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提交厂长。 3.2厂长:负责员工薪酬的审核。 4、月工资: (1)根据工作要求,采取月基础工资+计时工资+包工工资+岗位工资+技师级别工资+满勤奖金=混合工资=月总工资 (2)月基础工资800元 (3)计时工资(日工作为八小时制) (4)计时工资(新进员工前7个工作日按照计时工资计算,计件员工抽调从事计时工作,按计时工资计算,加班按照计时工资计算) 工资计算方式:计时工时+包工、计件工时<224小时;则计时工资=基本工资/28天/8小时*计时上班时间(每班按8小时计算)。 计时工时+计件工时≥224小时;则基本工资=/28天/8小时*计时上班时间*8小时计算,总工时超出224小时,则计时超出部分按上述计算,未超出部分按<224小时计算)。

(5)包工、计件工资: 个人包工工资或个人计件工资、团体包工工资。 (6)班组长工资结构 月总工资=月基础工资+个人包工(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满勤奖 月基础工资800元+个人包工(计件)工资+13元/小时(月28天224小时计算)2912元+岗位工资150元+满勤奖150元=月收入4012元(不包括个人包工(计件)工资)(7)技师一级工资结构 月基础工资800元+个人包工(计件)工资+15元/小时(月28天224小时计算)3360元+技师工资150元+满勤奖150元=月收入4460元(不包括个人包工(计件)工资)(8)技师二级工资结构 月基础工资800元+个人包工(计件)工资+13元/小时(月28天224小时计算)2912元+技师工资120元+满勤奖150元=月收入3982元(不包括个人包工(计件)工资)(9)普工工资结构 月基础工资800元+个人包工(计件)工资+10元/小时(月28天224小时计算)2240元+满勤奖150元=月收入2390元(不包括个人包工(计件)工资) 2019.7.9

经济法典型案例集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集 (合同法) 1、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 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 分析:(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案例: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问:(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私募基金合同(通用版本)

证券私募基金合同 本合同由[ ](投资人)与[ ](投资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于中国广东[ ]区。 第一条前言和释义 1.1 前言 鉴于,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 ] 1.2.2 投资人 [ ] 1.2.3 投资管理人 [ ] 1.2.4 投资行为 [ ] 1.2.5 结算年度 [ ] 第二条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主。[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足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五]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 ]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 ]份。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 账号:[ ]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基金的费用及税收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1)与基金相关的聘请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每[ ]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 ]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十条退出机制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存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 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 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月 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c.加班工资的 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 时工资×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 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 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车间计件工资分配方案-王成

湖北**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制造部计件工资分配方案 1、目的 1.1 完善工资考核、优化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1.2 体现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让员工清楚当天的工资所得,将计件工资透明化。 2、适用范围 湖北**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制造部直接生产员工。不包括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 3、职责 3.1 生产车间:汇总各班组当日产品产量 3.2 质量部:对班组的产量及质量进行确认 3.3 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及时发放 3.4 总经办(公司办):负责根据标准工时以及考勤记录计算出员工的计件工资、加班费、奖金、罚款、扣款等。并对计件工资进行核查、监督,并按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市场的波动调整工价。 3.5 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制订各工序、各产品的标准工时及单位时间产量定额,制订各工序班组人员定额,制订各工序各产品的物料消耗定额。 4、定义 产量定额:是指单位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

消耗定额: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在保证质量并合格使用材料的前提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材料数量。 标准工时: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以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及合理的劳动强度和速度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所需的作业时间。 5、工资结构: 5.1 税前工资=计件工资+补时工资+中夜班补贴+全勤奖+技能津贴+工龄工资+安全奖+营养费+交通费+其它津贴+奖励-扣罚。 5.2 实行班组集体计件,通过个人出勤工时及岗位技能系数分配个人工资。 5.3 集体计件工资=班组月度良品总数×相应产品的单价+月度超定额总数×加班系数。 5.4 月度总产量超额上限为50%。 5.5 计件单价=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5.6 废品折扣:产出废品造成的浪费,以废品数量按产品单价扣除相应的损耗。批量废品另案规定处理。 5.7 物料超耗折扣:月度物料消耗超定额部分,按财务核定超出部分的总价的20%扣除集体计件工资总额。 5.8 工资结算期内中途离职员工按非生产计时工资结算。 6、补时工资 6.1 新产品试制及爬产阶段(标准工时、产量定额或计件单价未确定)产品的生产,按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出勤时间计算补时间工资。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对私募股权基金收益分配的初步探讨

对私募股权基金收益分配的初步探讨 一、背景概述 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蓬勃发展, 2010年更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根据ChinaVenture 投中集团旗下数据库产品CVSource统计,2010年VC/PE背景中国企业境内外IPO数量为220家,融资金额373.74亿美元,占年度IPO总量的44.8%和35.0%。相比2009年分别上升185.7%和174.2%,均超过了2007 年的高峰水平。在新基金募集方面,2010年新设立基金235只,募集本外币基金共 304.18亿美元(含首轮募集),资金募集情况相比2009年则明显好转,并超过2008年182支基金募资267.78亿美元的历史高位,募资完成(含首轮完成)基金数量比2009年增加26.8%,而募资规模环比增加79.1%。中国LP群体迅速扩容,从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国创母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到大型民营企业和一批触觉敏锐的高净值个人,中国有限合伙人群体开始走向专业化和多元化。 在2010年IPO的220家VC/PE背景中国企业中,有152家选择了境内上市,占比69.1%。境内上市的152家企业中,有143家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2009年10月份开启的创业板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重要退出渠道。仅2010 年期间,登陆创业板的VC/PE背景企业达63家,仅次于深交所中小板的80家。欧美资本市场的复苏,也促进了赴美IPO案例数量的增长。随着2010年10月30日创业板一周年,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背后的VC/PE基金迎来了真正的收获期。私募股权投资人面临一个重要的议题: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作为私募股权投资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切身利益,也对基金管理人行为及GP/LP关系起到内在决定性作用。这一游戏规则,投资人是否了然于胸?本文将对基金收益分配规则进行探讨,以为私募股权基金感兴趣之投资人提供参考。 二、收益分配基本概念及模式简析 承诺出资制 承诺出资(Commitment)是有限合伙形式基金的特点之一。在基金募集(或首轮募集)的最后阶段,基金出资人只需将承诺出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到位,基金即可宣告成立。剩余部分则在后续的基金运作中根据项目进度的需要陆续进行实缴。这一资本金陆续到位的认缴实缴制度已成为行业标准。操作上,首轮募集资金一般会快速投资于已就绪的投资项目。基金后续寻找、筛选并投资的项目,管理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基金出资人发出缴纳通知(Capital Call)。在承诺出资后,基金出资人将在基金投资期内,根据管理公司的出资通知书分批缴纳资本金,直致累计的实际出资金额达到承诺出资总额。 与全部资金一次到位的出资方式相比,承诺出资制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闲置资金会产生时间成本,基金的闲置资金过多会降低基金的内部收益率(IRR),对基金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一般情况下管理公司不会要求出资人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除非该基金为基于单一项目的基金,或者是其他特殊情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 制造费用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生产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 生产工时比例法 【定义】 生产工时比例法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工时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一 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车间产品生产工时总额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生产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应用】 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可以是各种产品实际耗用的生产工时(实用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如果产品的工时定额比较准确制造费用也可以按定额工时的比例分配。【范例】 假设某基本生产车间甲产品生产工时为1200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8000小时,计算分配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21000/12000+8000=1.05 甲产品制造费用=12000×1.05=12600(元) 乙产品制造费用=8000×1.05=8400(元) 【适用范围】 该方法能将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与产品负担费用的多少联系起来,分配结果比较合理。但是,必须正确组织好产品生产工时的记录和核算工作,以保证生产工时的正确、可靠。 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定义】 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是以各种产品的生产工人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车间产品生产工人工资总额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生产工人工资×制造费用分配率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各种产品生产机械化的程度大致相同的企业,否则会影响费用分配的合理性。 机器工时比例法 【定义】 机器工时比例法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 这种方法适用于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因为在这种车间中,折旧费用、修理费用的大小与机器运转的时间有密切的联系。该方法的计算程序、原理与生产工时比例法基本相同。 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定义】

生产车间工资分配办法

生产车间工资分配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发挥车间基层管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薪酬分配整体框架,特制定本工资分配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产品结构、生产规模、生产条件较为稳定的生产车间。暂时不具备执行此办法的车间,待上述条件成熟后再予执行。 目前执行此分配办法的车间有:热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冲压车间。 二、车间工资结构及分配制度 1、车间全体人员均按此办法执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是根据各类人员产品产量、质量状况、所在岗位的技能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执行各种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核算的。 2、该办法实行两级分配制度,即公司根据各车间每月的绩效核算出车间的工资总额,对车间进行整体兑现,车间主任按照各员工的绩效进行二次分配。 3、工资额中包含基本工资,加班费、夜班费、特殊工种补贴、各类提成等收入,误餐费、工龄补助不在工资总额中,仍按原标准单独发放。

4、车间主任有权在车间工资总额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认可的车间二次分配办法及各类管理考核制度,对车间员工进行工资分配及奖罚。 三、公司对车间分配的工资总额 1、产品产量及其他作业任务完成情况 常规批量产品的完成数量,根据月末生产部的生产报表核算。 没有纳入批量生产的新产品,按临时工时定额核算。 其他作业,如装卸物资、工装制作等零星生产及辅助作业,按零活工时核算。但配合设备维修、更换工装、刀具、正常产品更换调整作业,不计入给车间核算工资的工作任务。 2、车间生产作业的单价 a) 常规产品的计件单价 见附表 新产品工时单价 机加工、冲压、焊接工序按5元/小时计算;热处理工序按同类产品价格的120%计算。 其他作业:有工时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按5元/小时计算。 3、产品质量等级核算 车间完工产品分为合格品和回用品,其单价按照附表中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私募股权投资PE:GP与LP收益分配的几种典型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PE:GP与LP收益分配的几种典型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GP和LP如何分配收益是股权基金协议中的核心内容。通常的约定是LP支付给GP2%-3%的年度管理费和盈利20%的管理分红。但即便是这些常见的约定,其实相差甚远。 年度管理费,基数不同-北大私募PE研修班 股权基金计算年度管理费看似相近,都在2%-3%之间,但实际上并不相同。有的以实缴出资额作为计算基数,有的按认缴出资额计算,有的直接安排了各个年度的管理费点数,也有的更为复杂一些。以下是笔者比较了几个知名基金关于管理费基数的规定。

管理分红,方式不同-PE培训班 第一种方式:整体分配,先回本再分利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项目不可能个个盈利。盈利的项目若先行按“二八”原则分配,如遇到项目亏损则可能导致某个项目的投资本金无法全部收回。为了确保分配给GP的投资收益为净盈利,许多基金约定投资本金必须先回收,确实有了盈利才能分配给GP管理分红。这种分配方式也称“先回本再分利”,这种分配方式更为倾向保护LP的利益。在此种情形下GP盈利的周期显然要推迟了。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就利润分配约定如下:“在经营期限内应先回收本金,也即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全部回收实际出资额(本金)之后方可提取管理绩效分成。也即当基金实际取得的现金收入超过基金实际出资额(本金)后,普通合伙人有权按照下列计算方式参与分配投资项目增值部分纯利作为其业绩奖励: 期内业绩奖励 = 基金纯利 X 20% 基金纯利= 基金现金收入-基金实缴出资额” 第二种方式:按单个项目分配,预留保证金 按单个投资项目分配,同时GP将其取得的管理分红的部分预留在股权基金中作为保证金,在其他项目亏损时用于回拨补亏,也是股权基金中一种比较常见的分配方式。预留作为保证金一般占管理分红的 40-50%。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当某个投资项目实现退出,且该项目收入超过项目成本×(1+8%×该项目的投资年数)时,即对超出部分的20%计提为对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奖励,其中50%部分可以予以实际分配,另外50%作为风险准备金留存于本企业并专户管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满时用于业绩奖励清算的差额补偿。” 第三种方式:按单个项目,并核算单个项目成本 也有个别基金按单个项目分配,但同时核算并扣除单个项目的投资本金、管理成本和之前亏损项目确认的本金亏损部分。 例如某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对于基金可分配资金中的项目投资收入,应扣除i基金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中按出资比例计算由该有限合伙人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设立超产奖的方式提升员工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能,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体现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一线员工。 三、职责权限: 1.行政部负责草案的拟定及调整和定期检讨修改; 2.生产部负责本班组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3.财务部负责审核工时计件薪资的核发; 4.厂长负责提供标准工时、并确定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标准工时,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细分至每一班组的各个工序,并报总经理核准。 四、工资结构 原有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福利+年终奖 调整后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超产工资+福利+年终奖 五、加班费 当日已经完成劳动定额,(未完成标准工时的劳动定额除外)因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平时加班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1.5倍计算。双休日上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 六、实施前提: 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2.将计时薪酬与一定数量的定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未完成任务者,按相同比例减发计时薪酬,超额完成任务者,以奖金形式给予奖励,且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七、实施办法: 1.考核数据确认 1.1.当月产量以当月班组或个人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超产奖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为计算超产工资的凭证,且由品质技术部和货仓部确认。 1.2.质量完成情况,由品质技术部对各岗位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计,并经技术厂长确认。 2.考核数据计算标准: 2.1.参照标准工时计算标准产能,以每月额定工时为208小时所生产的产品数为标准产量定额,标

生产车间工资分配方案

有限公司工资调和方案 本着合理分配兼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着眼企业和职工的长期发展,实行承包帮产责任,多劳多得;保障生活、重视人才、鼓励出勤、奖励奉献、责任管理、惩罚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避免失误及成本控制的角度出发制定以下劳资分配原则。 一、责任承包帮产制 (一)责任承包制 1、各岗位定岗人员以本岗位生产任务及岗位职责为主要工作任务及行为准则,以工作产量为依据,以岗位系数为标准单位计发小组工资=产量*系数。 2、各岗位必须按生产任务的安排保质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按时按规定出勤到岗,不得在休息日以外的工作日从事第二职业。 3、杜绝人为损坏公司财物,如有发现按价赔偿,员工有义务提高生产技能。 (二)帮产责任制 1、如当责任岗位无生产任务或前一道工序进程缓慢导致下一道工序不能生产出现空闲,责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做前处理进行帮产,一帮产岗位的帮产量为依据,以帮产岗位系数为标准单位计发帮产或个人工资=产量*系数。 2、经车间安排做其他维护工作给予40元/天补助。 二、鼓励出勤 1、满勤奖100元/月。

2、无以任一行为的员工给予满勤奖励。 1)月出勤少于25天。 2)月迟到累计3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行为、 3)月早退累计3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行为、 4)月矿工半天以上,含半天的行为。 三、奖励奉献,拒绝调休 1、休息日加班除了计产量工资外,当天给予40/天的奖励。 2、有以下行为,按奉献给予奖励。 1)车间主管因生产任务紧安排的加班; 2)因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班组长申请经车间主任、办公室、主管 经理批准的加班行为。 3)车间主任、办公室、经理安排的的其他非生产型的加班行为。 3、以上加班奉献补助只针对公司规定的休息日。 四、重视人才——给予技能补助 1、补助条件,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给予补助。 1)经公司培训考核及工作测评,通过相应等级的技能要求的人员。 2)外聘人员、猎聘人员经考核及工作测评符合相应技能等级的人员。 3)入职前或入职后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经工作测评 确定符合与取得的资质证书相适应的人员。 4)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给予相应等级待遇的人员。 2、以上技能补助,经聘用后方可获得技能职称补贴,未经聘用技能工资减半。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生产工人工资制度

*******有限公司摩擦材料分厂 生产工人工资管理制度(试行) 薪金管理的目的是引导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针对公司连续性流水线生产线作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第1款公司的工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严明纪律、杜绝浪费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四项基本原则。 第2款公司现有生产线测算的额定生产能力、生产线员工人数不变,以及公司核定的员工工资总额稳定不变的“三不变”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生产工人的工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a)工时计件工资:按照测算的工时定额,以计件方式发放的工资。 b)考核工资:分为对员工的工作质量的考核,以及生产成本的考核两项。 c)满勤奖:当员工月出勤,达到公司要求,发放此项奖励工资。 三项工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实得工资。 第三条工时计件工资设定依据: 第1款额定月生产能力:根据现有生产线设备数量、设备能力、设备利用率、生产班次、月生产天数等测定。 第2款工序系数:根据各工序的技术复杂程度、责任大小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和环境,四大要素确定。 第3款生产定员:根据额定生产能力、单台设备工时等测算,实现设备与人员的合理配置,确定生产定员。 第4款工序单件工资:人均月计件工资×工序系数×工序定员/额定月生产能力; 第5款在设计计件工资标准时,已含各工序加时劳作和假日劳作,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6款计件工资标准充分考虑且平衡各工序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影响因素,不再另行支付各类保健津贴。 第四条计件工资核算方式: 第1款计件工资参考定额完成率进行考核。 定额完成率=当日生产数量/该工序生产定额产量*100% 第2款完成率<1时,同比例下调当日产量的单件工资,公式如下: 计件工资=Σ(当日合格品数量×工序单件工资×完成率) 第3款个别工序完成率分档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工资=(一档合格数量×一档单件工资)+(二档合格数量×二档工序单件工资)+(……) 第4款兼职工序不计完成率,应达到50%的生产定额要求,或者达到生产安排任务要求。 第5款在生产任务不饱和状态下,完成率参考当月确定的日生产任务量考核。 第五条特殊工时计件工资: 第1款凡从事不易计件的生产工作的,辅助性的工作的,均执行工时计件工资。 第2款特殊工时计件工资,应形成派工制,具体工资标准参考当期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工时,予以核发。

生产加工类企业的工资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方案 (建议稿) 一、方案制定的决策基础 采取什么样的工资方案,应由公司实际情况所决定,公司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会针对不同的市场和内部需要采取不同的决策。工资决策应遵循工资本身的规律,评价公司的工资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否对人才具有吸引力以及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是否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与承受能力; (三)是否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与激发全员的工作热情; (四)是否有助于降低成本; (五)是否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更科学; (六)是否有利于平衡企业内部关系,成为企业管理的指挥棒。 二、工资管理程序与权限 (一)公司在不同时期,管理人员工资都不尽相同,同一职务由不同人员担任,也有一定的差异,应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1、划定不同层次管理人员的“工资范围”,使人才引进与招聘过程中工资的确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公司将在不同的阶段调整这个范围,高层的范围较大,中基层的范围较小。

2、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权限。经理以上人员的工资由总经理核实报董事长审批,车间主管以下管理及脱产人员的工资由经理、副总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进行工资调整要有明确的制度,应有章可循。 (二)计时工资 生产工资绝大多数以计件为标准,但难免有个别零星小件或分派散工的现象发生。 计时工资由车间申请,生产副总审批(生产部门填写派工单并注明工资),交行政部门复核,计时工资从工资总量(产值的5%)中支付。 具体程序:

(三)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由技术部门按有关规定将单件产品以车间为单位,制定工资标准。由各车间按工序分解公布、实施,实施过程中生产部门应严格管理与监控,每月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具体程序: 三、工资的监控管理 (一)计时计件工资的运作管理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 —、法人制度 【案例介绍】 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 (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 (3)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已营业的某贸易公司。 (4)甲和乙合伙开办的牛肉面餐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某财经学院为召开校庆20周年大会,经学校授权的校庆筹备委员会。 (6)兰州某厂的车间。 (7)甲、乙、丙三人各投资10万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_______________ (2)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法人必须是组织,而该个体户不是组织,是个体。 (3)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没有依法成立。 (4)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合伙组织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5)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车间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7)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8)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二、所有权制度 【案例介绍】 王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王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张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李某。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发现李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王某要求李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1)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 (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 【案例分析】 (1)无权。因为李某依法拥有该照相机的所有权。(2)王某将照相机遗失后未能如期认领,丧失所有权;张某通过竞拍获得所有权;李某受赠获得所有权。 三、债权制度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呼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 399.00 元。 问:甲、乙、丙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 不当得利。因为甲、乙、丙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利人民币399.00元,并因此致使鱼塘的所有人遭受损失。 四、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 【案例介绍】某炒货厂为拓展业务,聘请该市某果品公司工会干部江某任业务顾问,并支付相应的津贴。1999年10月 10日,江某背着果品公司领导,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与炒货厂签订一份买卖奶油西瓜子合同,并采用欺骗手段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合同规定:炒货厂生产2万 公斤奶油西瓜子供给果品公司,单价每公斤5元,总 价款10万元。交货时间为1999年11月底,由炒货厂送货上门。合同签订后,江某又拿着合同到公司下属单位,要求各下属单位按合同接受炒货厂的货。其中有几家综合经营部在接受货物后,还直接向炒货厂付了款。不久,果品公司的领导知道了江某同炒货厂签订买卖瓜子合同的真相后,指令果品公司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炒货厂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1?本案中,江某不是果品公司主要负责人,他以果品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被授予代理权。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却代表果品公司与炒货厂签订合同,该行为属无权代理行为。且果品公司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至于炒货厂的损失,因是江某行为所致,应由江某承担,果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炒货厂要求果品公司赔偿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案例介绍】 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 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 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案例分析】 无。尽管采购员牛某采购小枣10000斤的行为构成无 权代理,但公司经理告诉财务付款的行为表明其已对这一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代理行为有效,某食品公司必须对这一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2.越权代理 【案例介绍】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经乙公司(原告)请求,被告与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万元,原告出资200 万元,并出资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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