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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新招进和临时用工的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学校已签约的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继续签约上岗。

三、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卫生法》、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笔试、口头抽查等考试,对成绩不合格的,限期再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期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餐饮服务知识,饮食卫生知识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等。

六、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各种卫生知识的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好食品卫生的有关知识。

七、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食品卫生制度,认真自觉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各位老师,早上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与心理影响。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更是首当其冲。要求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食堂食材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2、学生营养餐的岗位职责 3、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阳泉十七中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阳泉十七中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规范管理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车间生产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每年公司相关人员及新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2质量管理部负责食品安全知识的授课并提供培训考核试题。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贯。 4、内容 4.1人力资源部要对公司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进行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并考核,新参加工作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人力资源部要将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车间员工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培训后进行考评。4.3质量管理部要安排专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授课,授课人员要根据培训人员岗位要求认真准备培训内容及资料,按规定

课时要求授课。 4.4各相关部门、车间定期组织本部门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及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要求、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应知应会内容。 4.5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主要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考试试题、考试成绩等,以备查验。 4.6人力资源部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安排上岗,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维护广大食客和全体职工生命安全,保障本店运营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本店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4、食堂应当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

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8、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超市采购食品保留票据、市场内肉类产品保留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并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负责人每天对厨房卫生及操作流程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及食堂经营企业及时整改,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兑现奖惩制度。 四、自查重点 (一)索证索票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供货商、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二)登记台账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进货台账,台账中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当次原材料的详细信息。 (三)仓储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 仓库内是否有过期食品原材料,过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过程控制 食堂环境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洗消毒执行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剩饭剩菜处理情况。 检查规程: 1.食堂操作、加工、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 2.是否合理设臵防蝇、防鼠设施。 3.查看餐具及环境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标识并在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中学食堂对食堂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二、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服宜用白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洁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三、学校食堂预防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因食用了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的食物,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亚急性疾病 2、常见的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副溶血弧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瘦肉精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桐油食物中毒 有毒动植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了一些含有某种有毒成分动植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河豚鱼中毒、高组胺鱼类中毒、四季豆中毒、豆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贝类毒素中毒、珊瑚鱼中毒等 食物中毒原因分析:xx年11月3日,广州从化市城郊成人技术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共有26名出现症状。经查,该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也未经过体检。 3、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级责任

初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

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园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园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的教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目的: 1.加强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园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 积极开展对本园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园食品经营安全。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式: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间: 本园规定员工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 本园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本园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 度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南河种学校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寄宿部管理主任的岗位职责 2、食堂司务长的岗位职责 3、食堂各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一、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三、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

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七、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九、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九江县育英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计划,安排上重视食堂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经常到食堂巡查,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在师生中了解食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食堂问题,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二、主管副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主管副校长一定要做好校长的参谋,经常检查食堂各项工作,尤其是卫生安全工作,及时向校长反映食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校长处理食堂工作问题。 三、食堂采购员职责 1、根据食堂供应情况,有计划地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 2、采购时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禁购霉烂、变质、过期、低劣食品。夏季青菜每天采购,多叶菜切须注意农药是否过重。物品做到价廉物美。保质保量。 3、掌握库存情况,对常用物品保持常备量,不宜过多,防止霉变,对急需物品及时采购,防止脱节。 4、每天与厨房管理员联系,考虑供需数量,防止积压。 5、采购时,要向被采购方索取票、证。 四、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的管理工作,分工要细致,责任要明确,任务要落实。

2、保证油、盐、菜、米等物品的及时供应工作,确保进入食堂的食品优质、无腐、无霉、无毒。 3、负责食堂的食品存放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虫工作。 4、确保一日三餐按作息时间正常开饭,保证饭菜供应。 5、做好每餐熟菜取样存放二十四小时的工作。 6、督促食堂各岗位人员按学校规定操作。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7、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要求他们注重安全,注重个人卫生,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确保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确保食堂卫生,确保每次各级检查合格。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五、厨师职责 1、有身体健康证方能上岗,到校后要立即穿工作服,及时清洗案板、工作台、灶面卫生。 2、检查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杜绝使用变质变味蔬菜入锅。 3、注意工作卫生,炒完菜后,灶面、台面要清洗干净,敞开的调味品、精炼油要盖好,炒好的菜要用纱布盖好,以防苍蝇。 4、确保师生菜肴质量,各餐晕素搭配、品种多样,掌握烹调火候和调味,尽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5、确保开饭时间菜肴供应和早点供应,宁可略有盈余,不可让师生挨饿。 6、剩余早点和菜肴要妥善保管,保管不当下餐不能用的坚决不用。 六、锅炉师傅职责 1、有健康证和锅炉证方能上岗。 2、上班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进炒菜间、熟食间。 3、确保三餐按时开饭。 4、在保证饭熟的前提下,按时足量供应开水,确保开水水温达标。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目的 ⑴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及培训; ⑵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及质量、食品安全政策及相关制度、法规; ⑶保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公司的方针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特别是与产品、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上岗前基础教育的培训,负责检查各部门对员工能力的考评,并对培训效果组织评估;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培训资料进行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及本部门准备招收或转岗的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及考核以决定其是否被录用。各部门负责定期为部门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3质量负责人负责《职工培训计划》的审批和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培训计划 4.1.1行政部应于每年12月初向公司各部门发出《培训需求计划》。

4.1.2公司各部门收到《培训需求计划》后,按表内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认真填写,并于12月20日以前返回行政部。 4.1.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及公司的工作重点,于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1.4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岗位的需求,可随时填写《培训需求计划》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与总经理商定后,可适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2培训实施 4.2.1岗前培训 ⑴岗前培训:新进员工报到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岗前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卫生知识培训等。 ⑵实作训练:新进员工在接受职前培训后,即由接收部门进行岗前实作训练即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评定合格后,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交行政部,如试用不合格,试用人员持《员工试用考核表》到行政部核算工资,结束试用。 4.2.2在职培训 在职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职务变更,或本职知识、技能经其主管认定需加以充实的,或需持证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到期需重新认定,均需进行在职培训。 ⑴由需要培训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 ⑵组织实施培训:按行政部拟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⑶公司内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完成后,将《培训

最新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园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幼儿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管理要求。 3、省、市、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幼儿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学期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学习后上交心得体会。 2、每周召开例会,强化管理细节,制定下周食谱。 3、及时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每年度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最新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备注:本制度是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制定的,供各学校参考。各学校应当根据本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内容修改和制度增减(可以在本目录在外增加你需要的制度和内容)。 制度目录名称后注明“必须”的,是要求必须建立;注明“可选”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建立,有相关功能区或功能间的必须建。 目录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 2、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必须) 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必须) 4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必须) 5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可选)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可选) 7、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可选) 8、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必须) 9、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可选、有库房的必须) 10、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必须) 11、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必须) 12、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可选、制作面食的必须) 13、备餐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 14、食品留样制度(必须)

1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必须) 16、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可选) 17、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选) 18、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必须) 1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必须) 20、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必须) 1、食品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长:法人代表 副组长:分管领导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或后勤主任 成员:后勤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七、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计划地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批发食品建立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批发食品必须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者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必须真实,并保存2年以上。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 1 月 5 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2.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3.学校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5.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7.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8.学校食堂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9.学校食堂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0.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1.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2.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3.学校食堂防投毒措施 1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禹谟镇中心完小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 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禹谟镇中心完小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主体负责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方案,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人员的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销售从业人员。 3、食品销售从业人员(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培训的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对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诺人:年月日 二、食品销售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4、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存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诺人:年月日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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