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NMG HT-ZL- 甲方:
乙方:深圳市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委托事项及申请人信息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技术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工作,具体申请内容由甲方最后确定为准.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的工作进程。
2.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本委托事项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委托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3.甲方应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费用。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乙方有权不予退回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业务咨询。
6.乙方应在甲方提供齐全的申请资料并按约支付费用后,甲方确认定稿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专利业务申请书等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应及时向甲方送达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正式受理通知书及后续其他文件。7.本合同在续期内,乙方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必要时上门等方式全程跟进甲方委托的事务,并及时将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信息通知甲方,且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方案建议。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上述委托事项的申请工作做出专业的建议及协助。
9.乙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欺骗、隐瞒的方式诱使甲方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主张。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核准性或终止性书件时止。
三、支付的费用
本合同委托事项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共计件)
其中:发明专利:件,每件:元;实用新型专利:件,每件元;
外观设计专利:件,每件元;(以上费用不含税,若需发票则需缴纳六个点的税。)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除乙方指定收款账户进行收款外,转其他任何非指定账户均视为未收到以上款项,包括业务人员私人账户及微信、支付宝等);
注:上述费用为官方的申请费及乙方的代理费,不含专利授权登记费及每年年费以及后期专利维护费用,甲方如需乙方进行后期每年年费维护服务需另行签订委托协议,如未签署则视为甲方自行缴纳及管理专利年费事宜!!
四、备注:
①
②
③
(备注:以上备注的内容须在一式二份合同上同时填写相同内容,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五、如甲方确认定稿后如需修改定稿文件,费用另计。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付清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
必填项!
申请人:
设计人:(请用正楷字填写)
第一设计人身份证号:
合同期内,甲方指定以下联系人负责联络,若联系人有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委托人:被委托人:
联系方式:流程部电话:0755-********
传真:传真:0755-********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