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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参保人异地生育须知

一、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在市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

二、异地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或亲属)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工作证明、参保证明等)、本人社保卡、双方有效身份证。

三、参保人所选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应是当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额度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定额结算额度以上部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五、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排胎后,持相应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详情参阅各待遇指印)

六、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生育或排胎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未满12个月的(住院分娩除外),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30日内办结。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1173228.html,

咨询热线:12333

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

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材料

(1)《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下简称计生证明);(2)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

(3)如为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参保人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5)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6)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

(7)在异地行计划生育手术或生育的,还需提供在手术或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原件。

(8)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需补差额的,还需提交《中山市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不需提交计生证明。

(9)如《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中没有异地医院主诊医生填写核查身份的,可以使用《住院身份证明》或标注身份证号的有医院盖章的病案首

页或其他医学材料代替。

三、办理地点

参保或户籍所在地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四、办理程序

1、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围产手册(或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怀孕前三个月内经本市市级医院(特指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宜上环证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计生证明。

2、参保人到其参保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事大厅交齐所需资料,前台工作人员对其所交资

料核定准确后,即时办结相应待遇发放手续,应支付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在2012年8月1日后报销生育医疗待遇的,按《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和《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中府办〔2012〕42号)规定的定额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2)在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上需有就诊医院的盖章(含医院公章、诊断证明章、就诊科室的业务章等)。其内容应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并在相应内容下面划线。

(3)如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等医学证明上无明确的排胎日期,可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出生日期作为补充说明,需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参保人须在生育后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前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开具计生证明。若在市内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医院生育的,可以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内申请开具此证明。

(5)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围产手册(或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怀孕前三个月内经本市市级医院(特指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宜上环证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计生证明。

(6)人社分局和定点医疗机构只接收中山市各镇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以取代其他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因特殊原因需在市外生育的,须在生育前填写《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并到其参保地(中山户籍人员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如事先未办理备案手续而自行异地生育的,其费用不予报销。

(8)参保人在以下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珠海上衝医院、江门中心医院、江门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蓬江区白石正骨医院、顺德桂州医院)生育的,视同市内生育处理,不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9)若参保人因死亡而注销户口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本人银行帐户的,可提供其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银行帐户,同时还须提供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的相关材料和参保人死亡证、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参保人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医学文件等全部材料,姓名必须与参保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两者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时,需由发放单位证明其有效性。

(11)已在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过或已在计生部门记帐的,不再报销。

(12)因治疗异位妊娠(宫外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按普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处理。

(13)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4)必须提供与此次生育相关的收费收据原件,所提供的报销联上需有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如无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的,不予以报销。

(15)剖宫取胎或剖宫产的,不限孕周,均享受同等待遇。

(16)参保人应在生育后12个月内持所需资料到参保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手续。

产前检查待遇享受流程

录入时间:2016-01-04

1.开具《计生证明》:确认怀孕后携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地或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计生证明》);

2.选定产前检查就医点:持本人社保卡及《计生证明》到我市社保服务自助终端、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1173228.html,)或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办理产前检查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选点。

3.凭社保卡联网结算:在选定的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持本人社保卡刷卡联网结算。项目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100%,项目外的费用自费。

生育保险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如何能及时享受生育保险

待遇?

录入时间:2015-08-24

1、确认妊娠后,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此证明10个月内有效);

2、凭《计生证明》及本人社保卡到我市社保服务自助终端或我局网站办理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及就医确认手续;

3、从产前检查到住院分娩,在选定的医疗机构直接刷卡联网结算,即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如何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如何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问题回复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

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后12个月内,持以下材料到其户籍或参保所在地辖区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1、《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

2、有就诊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内容须包括详细的诊疗经过、出入院时间、明确的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生育方式(“顺产”、“平产”、“正常分娩”、“钳产”等)、胎儿数及出院情况等,其中还明确写有以下内容之一:⑴孕x周;⑵停经x周(天);⑶孕y产z孕x周(GyPzGxW)。

3、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需加盖就诊医院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或医院公章)。

4、如为门诊流产的,还需提供含有“人流术”、“清宫术”、“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钳

刮术”等内容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5、参保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6、参保人在中山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发行、交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

有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7、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

表》原件。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符合申领条件、缴费满一年以上的,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生育医疗

费用:

(1)妊娠12周以下(<12周)流产的,一次性报销300元;

(2)妊娠12周以上至28周以下(≥12周且<28周),经产道娩出的,一次性报销1500元;

(3)妊娠28周以上(≥28周),经产道娩出的,一次性报销3000元;剖宫产、妊娠28周以

上(≥28周)多胎的,一次性报销4000元。

2、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

注意:因特殊原因需在市外生育的,须在生育前填写《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并到其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个人信息姓名就诊省市省市参保号身份证号 新增时填写亲属姓名亲属身份证 计生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请类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异地生育原因: 变更时填写就诊省市变更为省市异地生育变更就诊地原因: 备注承诺:本人对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 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委托办理 本人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办理生育异地备案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签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盖章)

参保人异地生育须知 一、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在市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 二、异地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或亲属)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工作证明、参保证明等)、本人社保卡、双方有效身份证。 三、参保人所选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应是当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额度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定额结算额度以上部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五、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排胎后,持相应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详情参阅各待遇指印) 六、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生育或排胎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未满12个月的(住院分娩除外),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30日内办结。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1173228.html, 咨询热线:12333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百色市凌云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说明:1.本表适用于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和生育统筹待遇。 2.填写一式二份,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或经办单位)各留存一份。 3.申报所需材料、要求见背面。

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各复印1份,盖单位公章。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1-3页)或《生育登记表》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新生儿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6)有效医疗费发票,交原件。 有下列情形的,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还要提供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明细清单(交原件,金额与发票的金额须一致);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交原件,金额与发票的金额须一致);产前有关生育的门诊检查化验结果单(交原件);产前有关生育的门诊B超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2)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还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配偶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如是计生手术费用(例如:人流、引产、放取环),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门诊手术的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原件(如没有医院出具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的,提供医院出具没有门诊手术的相关病史记录或24小时入院出院记录的证明)、疾病证明书原件、医疗费发票与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如参保职工原在其他社保机构参保的,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 办理结算时间:每月1-28日(节假日除外)。 2.报销时限:费用发生一年内(住院者从出院之日算起),逾期不予报销。 3.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小于A4纸规格的材料请用A4纸托裱,避免丢失。 4.机关事业单位生育统筹报销由个人申报,企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业务。 联系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小区西灵小区298号 邮编:533199 联系电话:7612200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审批稿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参保人异地生育须知 一、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在市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 二、异地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或亲属)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工作证明、参保证明等)、本人社保卡、双方有效身份证。 三、参保人所选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应是当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额度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定额结算额度以上部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五、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排胎后,持相应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详情参阅各待遇指印) 六、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生育或排胎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未满12个月的(住院分娩除外),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30日内办结。

咨询热线:12333 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一、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材料 (1)《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下简称计生证明);(2)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3)如为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参保人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双面复印);(5)医疗收费收据原件;(6)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7)在异地行计划生育手术或生育的,还需提供在手术或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原件。(8)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需补差额的,还需提交《中山市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不需提交计生证明。(9)如《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中没有异地医院主诊医生填写核查身份的,可以使用《住院身份证明》或标注身份证号的有医院盖章的病案首页或其他医学材料代替。 三、办理地点 参保或户籍所在地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四、办理程序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 号: 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生育医疗□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 费用补贴□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宫外孕(手术治疗)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 并发症2 殊 □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延期□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 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供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报销票据(原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号: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 / 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剖宫产)生育医疗□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费用补贴□妊娠 3(含)至 7 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妊娠 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 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 宫外孕(手术治疗) □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 生育并发症并发症 1并发症 2 殊 □ 非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 延期□ 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 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 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 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供 □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 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 报销票据(原件)□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 □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中心签收人年月日 审核人复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说明: 1、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填写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0广西准生证新政策最新内容

2020广西准生证新政策最新内容 准生证的材料准备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 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 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 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准生证办理地点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 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 配合。 如果想把宝宝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将来为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手续会繁琐复杂很多。 在准生证办理之前,建议可以向相关人员咨询,使流程更顺利: 1、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 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些办证细节要提 前问清; 2、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档人才市场咨询,个人户口可 先向街道办计生部门咨询。 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 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 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 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 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 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 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 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二、项目信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编码:D50001。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Z 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规定: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第93 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第443 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五)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 号)。 五、受理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外国普通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八、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参保人姓名个人电脑号 参保人联系电话 未就业配偶 姓名 (不属未就业 配偶可不填此 行) 配偶身份证号码 单位社保号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计生服务证 编号 预产期办理时孕周 申请选定医院 产检选定 医院分娩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选定医院人流(引产) 就医 □门诊□住院 异地计生选定医院 异地医院 地址 以下由经办机构填写 确认回执编 号 经办部门盖 章 办理人 办理时间 以下由选定异地医院填写 异地医院等级: 异地医院联系电话:填写时间:□1级(相当)□2级(相当)□3级(相当) 异地医院盖章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中山市(全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中山市(全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及趋势。 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核心内容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中山市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现状 (1) 第二节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中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外地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备案流程

备案工程师接 受任务
备案工程师上 网查询项目所 在地备案要求
向项目经理发出提交项目 组成员名单的申请
向战略发展部提出 企业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准备和提交
向财务部提出 税务登记证的 准备和提交
项目经理从ERP 中导出项目组 名单
向市场营销部提 出设计资质证 书、有关合同的 原件的准备和提 交
向法律事务室提 出办理授权委托 书、企业无违法 行为证明的申请
向技术质量部提 出企业外出经营 证的准备和提交
向办公室发出 准备法人身份 证的要求
专业是否齐 全
请缺失 专业补 充人员
请专业领导调 整或提供符合 要求的人员
人员资质是 否满足要求
有关复印件办 理完毕
授权委托书、 企业无违法证 明等办好
建设厅的外出经 营证办好
发送需准备资料名 单给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按名单搜集、整 理、提交职称证、资质证、任 职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等 电子文件
是否满足要 求
按要求填报有关申请表;汇总编排申报资 料并安排打印装订、申请盖公司章
申报资料装订 完成后,确定 送审时间
通知相关部 门:原件收取 时间
办公室提供法 人身份证原件
相关专业的行 政人员收交有 关原件
战略发展部提供 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原件
财务部提供税 务登记证原件
市场营销部提 供设计资质证 书、合同原件
备案人员清点接受确认后, 前往备案地办理企业信用、 企业资质、项目合同备案
一般至少要跑三个地方:省住建厅 (企业资质备案)、省勘察设计协 会(企业信用备案)、项目所在地 住建局(项目合同备案)
符合审批要求
向业主提交办 理完毕的项目 备案审批表单
图中有阴影的流程,在OA或ERP中实施 其余在线下由备案人员、有关部门业务 办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行政人员进行
向项目管理部提 交办理完毕的项 目备案审批表单
备案工作结束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

参保人异地生育须知 一、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在市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 二、异地生育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异地备案申请表》、《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或亲属)当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工作证明、参保证明等)、本人社保卡、双方有效身份证。 三、参保人所选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应是当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同级别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额度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定额结算额度以上部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五、异地生育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排胎后,持相应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详情参阅各待遇指印) 六、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在生育或排胎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未满12个月的(住院分娩除外),待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30日内办结。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1173228.html, 咨询热线:12333 中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一、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材料 (1)《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下简称计生证明);(2)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怀孕时间、排胎日期或新生儿出生日期或手术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儿数); (3)如为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参保人及代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5)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6)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工、农、建、中、广发、交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或有参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卡需双面复印); (7)在异地行计划生育手术或生育的,还需提供在手术或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异地备案凭证》原件。 (8)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需补差额的,还需提交《中山市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

宁波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18).doc

WORD格式 表单号: 0600142-S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未就业配偶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生育时间 □平产□助娩产□剖宫产 □不满 3 个月流产□3—4个月流产□满4个月流产 生育类别 □上环□取环□结扎 □其他 胎儿数孩次 □自取 结果送达 □网上自助查询 方式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勾选)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职工意见单位意见

职工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社保经办 机构核定 意见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专业资料整理

WORD格式 填表说明: 1.生“育时间”是指生育时间、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时间及符合生育政策实 施复通手术时间。 2.申请人申请时除填写提供本表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①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④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 份;⑤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原始票据。 (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①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一份;②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 录原件一份;③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②门 诊手术提供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③医疗费发票原 件一份。 (4)申请未就业配偶待待遇的:①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④生育医疗费发票 原件一份;⑤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⑥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 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原始票据。 3.申请人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需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核实,并 在复印件上盖上单位章,同时注明“与原件无误”。

19.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表 (年月)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住院起付额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博爱医院等三级医院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元;一级及其他医院元;市外转院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 参保人诊治疾病,必须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上级)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转往下列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暨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 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埠湖医院等)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申请表,并经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危急病例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先行转院,但须于一周内补办转院手续。转院原则上应转往省内上一级指定医院,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 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保经办部门报销,报销时须提供《社会医疗保险转诊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存折等资料。 五、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就医 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连续年以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参保人,综合医疗的门诊费用包干使用,并在当地选三家公办医院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公办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需住院的,应住公办医院,并在住院一周内通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异地住院又需转院的,原则上转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确需转往当地其他医院的,应由当地转出医院提出申请,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批准。 六、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疗保险的办理 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暂无就业单位且属本市户籍的,可在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续保或以居民身份参保。 七、社保卡(含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社保金穗卡、城乡居民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就医前需持有社会保障卡或社保卡在农业银行网点或定点医疗机构的圈存机上将个人帐户金额和特殊病种额度(每年月日后)圈入社保卡中,供费用结算时使用。门诊就医时应先向挂号处和主诊医生出示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登记参保号;交费时再用本卡结帐(医保费先由个人帐户支付,卡内余额用完后由个人自付,但仍需使用本卡结算)。 .持卡人住院时请出示本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向主管医生出示社保卡,表明参保者身份;出院时凭卡在医院结帐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如不出示、不使用社保卡登记入院、结算住院费用,而按自费病人结帐出院者,所发生的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报支。 .如因紧急入院,未及时带有社保卡,请向医院入院登记处申明,或告知市社保局,以便与医院协调能暂时按医保入院处理,但必须于入院后三天内持社保卡补办登记手续;若入院时参加了医疗保险,因故未领有社保卡者,请先向医院入院处登记和社保局申明,由市社保局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制卡,待领卡后在医院进行社保结算。 .凡参加社会保险者一人一卡,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若社保卡和社保金穗卡丢失、损坏等,请及时拨打或电话挂失;若社会保障卡丢失、损坏等,请及时拨打或电话挂失;再凭身份证到就近劳动保障分局(所)或社会保障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若城乡居民医保卡丢失、损坏等,直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办理社会保障卡。 八、参保人如何更好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熟悉、了解医保政策。 .每次就医时使用社保卡,遗失卡及时挂失、补办。 .就医时告知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市外转院时要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属特殊病种及时登记。 .定点医院常驻医保驻院代表,就医时有疑问向医保驻院代表或致电社保局医保科。 九、如何查询单位缴费情况和个人参保资料 .致电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查询。 .可拨打社保(医保)个人帐户余额查询电话:。 .浏览社保局网站查询中心:。 .浏览省社保基金局网站:。 .持社保卡到各大医院的自助彩色圈存机查询。 .持社保卡到各农业银行网点的社保业务自助查询机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我局或各镇区经办机构业务前台查询。 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社会保险语音查询电话:网址:

中药提取物备案列表

目前保健食品原料得中药提取物,尚无正规得批准文件,绝大多数就是以固体饮料得QS证, 打擦边球。 保健品所用到得中药提取物,都在“既就是食品又就是药品得名单”与“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 得名单”上,可以按食品原料来管理,就没必要去按中药提取物备案。 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细则终出台委托加工被禁止 备案范围明确为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载明,且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得中药提取物。这表明,一方面备案对象仅为中成药中使用得提取物;另一方面,只有单独药品标准得提取物,中成药生产企业才可购买,才有备案意义。 总局要求实施生产及使用双备案,明确了生产、使用企业各自得责任;同时也将中药提取物生产、使用链纳入药品质量全过程监管范畴。自产自用提取物分别备案,则可避免个别中成药生产企业利用法规空隙而逃避检查。 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应在符合药品GMP要求下组织生产,保证其产品质量。《通知》中没有采用必须具有GMP证书得提法,虽然按GMP要求对提取物生产企业检查但不发GMP 证书。具体操作中,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采用现行药品GMP标准检查,通过检查并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申请备案。 中医药监管此前喊了很多年,但一直“只见打雷,不见下雨”,然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公布没多久之后,关于中药提取及提取物监管得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8月4日正式公布了,细则最终重点集中在三方面:即生产中成药得企业必须要有自己得提取车间及相应得生产能力;取消委托加工;备案提取物得生产企业,不再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提取物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中药提取与提取物就是保证中药质量可控、安全有效得前提与物质基础,由于中药提取或外购中药提取物环节存在得问题给中药得质量安全带来隐患,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得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相应品种得生产。同时,对于不属于备案管理得中药提取物,规定必须自行提取。 据了解,目前委托加工就是行业内得普遍现象,取消委托加工对行业得影响较大。北京某药企总经理对南都记者表示,现在对于委托外单位得中药提取物加工彻底取消,主要就是基于近年来某些中药问题频出而采取得对产品质量得控制与监管对策,对于这个行业来讲,大得药企、医药集团或者有自己得生产线,或者可以新建生产线并收购生产企业,但就是有大量以中药提取委托加工为主业得小企业,则大部分可能要关门歇业。 据业内人士测算,新建中药原料生产线得成本很高,新车间得投入至少要500万元,按照新版GMP标准还需要追加至少300万元得投资,提取设备最基本配置至少要300万元,工艺流程得标准化还需要投入两三百万,这样总共成本算下来,总投资接近1500万元。对于一家每年原料采购金额2000万元得企业来说,她们至少需要两年以上得利润用于原料厂得投资,而不少小得中药企业每年用于原料药得采购金额只有几百万,成本反而会高于之前外购,基本就是亏本。 此外,值得注意得就是,相对于之前得征求意见稿,正式得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中药提取物将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按新药批准得中药有效成分与有效部位除外)。分析人士表示,一直以来,部分药企因为没有中药提取物得生产批准文号而不能生产,拥有文号得,有得产量小,有得不生产,这也造成委托加工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放开批准文号管理,既鼓励有能力得企业自行提取,又能缓解叫停委托加工之后带来得冲击。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viviliving发表于2009-6-26 9:18:00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信息来源:社保中心]2008-09-07 09:21:04.0 相关说明 一、本表仅供参保人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使用,可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复印空表,但不得复制。 二、表内项目说明 1、计划生育备案地:填写女方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的地点,填写到区县即可,如"西安市莲湖区"、"河南省西平县"等; 2、社保工作码:填写本单位社保工作码,可咨询本单位社保专管员; 3、申请项目:按本人实际发生的情况选择表中所列申请项目; 4、特殊情况:有表中所列特殊情况之一者须选择标识,除男性职工申请待遇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还需另外填写《西安高新区职工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备齐其他申请资料方予处理; 6、委托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办理内容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 7、支付选择及签字:原则上转账支付,申请人签字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资料说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转帐支付的须提供2份复印件; 2、单位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要求说明申请人身份、参保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以A4纸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门诊病历:门诊诊疗须提供; 4、住院病历首页:住院诊疗须提供,由就诊医院病案室出具,一般出院2周后可复印,须加盖病案室公章; 5、诊断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门诊或住院诊疗完毕后由医院出具,须加盖医院公章; 6、费用清单:住院诊疗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要求为住院期间的汇总费用清单; 7、报销票据: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8、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指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女方无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由报备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任何一种资料; 9、出生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10、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事项栏内容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配偶身份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 13、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需提供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定要写清楚开户银行信息,如×银行×支行×营业室等,目前可接受除邮政储蓄外的其他所有银行转账,但不接受异地银行转账; 14、转账声明: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须提供,可在社保中心免费领取,复印有效; 15、异地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申请异地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分娩所在医院出具,需加盖医院公章;

中山社保如何自助转移接续

中山社保如何自助转移接续 1参保人携上述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局关系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2关系科收到接续申请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不予接收。 3关系科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后,即为参保人办理接续手续。 中山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1、中山户籍并于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2、办理了正式调入我市工作手续并于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3、非广东省户籍,男性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并与本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4、目前在中山市就业并参加了中山市失业保险,且转出地为广东省内的; 5、属中山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把养老保险转入中山的流程 一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在职,非中山户籍,男性<50周岁;女性< 40周岁,申请的上月有参保。 2、在职,非中山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中山本地累计缴费满10年。 3、在职,中山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迁入中山,申请的上月有参保。 4、在职,中山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迁入中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点的户籍所在地,且在中山本地累计缴费满10年。 二省内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在职,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的上月有参保。 2、在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所有的缴费年限累积满180个月不含重复,最后参保地为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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