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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会计培训[金帐本]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佛山禅城会计培训[金帐本]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佛山禅城会计培训[金帐本]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范围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题型:单选】

(二)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题型:综合、简答】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例题1-简答】考核交接人员责任

【例题2-单选】(200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A.一般会计人员

B.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答案】C

【例题3-判断】(200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监交。()

【答案】√

【例题4-判断】(2004)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会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在这方面发现了问题,则应由接替会计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答案】×

【例题5-判断】(2007)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答案】√

【例题6-单选】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如发现“白条抵库”现象,应采取的做法是().

A.由监交人负责查清处理

B.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C.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D.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答案】D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1395335.html,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及程序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 一,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明细) 二,当年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共本(附:明细清单) (二)会计帐薄共册(附:明细清单) (三)会计报表共册(附:明细清单) (四)工资表共册(附:明细清单) 三,发票,收款收据登记簿 在发票及收款收据登记簿中,对已开出至今仍未收到款项的发票及收款收据,应特别注明:付款单位,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领用承办人等. 四,合同,协议 (一)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共份 (附:明细清单) (二)与协作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共份(附:明细清单) (三)与公司注册劳务队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共份(附:明细清单) (四)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共份(附:明细清单) (五)其他协议(附:明细清单) 五,印章共枚 其中:XXX单位财务专用章共枚 XXX印鉴名章共枚 六,财务法规,文件资料共份 (附:明细清单) 七,会计软件,数据盘等资料 八,会计软件密钥,密码

九,债权债务各项明细的对账单及说明资料 (附:明细清单) 十,重大财务事项说明书共份(附:明细清单)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移交单位(签字盖章): 承接单位(签字盖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移交人(签字): 承接人(签字): 监交单位: 监交人(签字): 年月日 会计交接工作的具体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

八、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例题·多选题】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C.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D.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 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答案】ABD (二)交接程序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三)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例题·单选题】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监交。 A.单位负责人 B.法定代表人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出纳 【答案】C (四)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书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书范本 财务科长工作交接书 移交人原任财会科长王××因另有任用,厂部决定将财会科的工作移交给新任科长尚XX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科内人员与分工 1.郭XX:分管综合财务; 2.马XX:分管成本核算; 3.郑XX: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4.徐XX:分管投资、债权、存货、负债核算; 5.苏XX:分管货币资金核算。 二、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 1.1993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36本(详见会计帐簿移交明细表——略);

2.1993年度“会计赁证”106册; 3.1993年1、2、4、5、7、8月份和1、2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三、印鉴 1.××精密仪表厂财会科印章壹枚; 2.调/精密仪表厂财务专用章壹枚; 3.调\精密仪表厂银行往来专用章壹枚; 4.调/精密仪表厂现金付讫印章壹枚; 5.××精密仪表厂现金收讫印章壹枚; 6.厂长杨调公用名章壹枚; 四、会计档案 1.1985年至1992年度各种会计帐簿XXX本; 2.1985年至1993年度会计凭证共计XXX册; 3.1985年至1993年度各月、季、年会计报表已分别按年度册,共计9册; 4.1985年至1993年各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9册。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现金支票XXX张(自XXX号至XXX号);空白转帐支票xxx张(自 X X X 号至×××号)。 2.全厂《八五》发展规划(财务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议、职代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再上报主管局。 3.本厂清理“三角债”实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讨论审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1993年X 月x 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帐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内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本交接书一式四份。 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厂部存档一份。 移交人:王XX(签章) 接管人:尚XX(签章) 监交人:冯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200X年x月X日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及程序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 ) 档案案卷目录明细见会计,会计档案(一资料当年会计二,) 明细清单附:共本((一)会计凭证) :明细清单册(附)(二会计帐薄共) :明细清单册(附(三)会计报表共) :明细清单册(附 (四)工资表共 ,收款收据登记簿三,发票付应特别注明:,对已开出至今仍未收到款项的发票及收款收据,在发票及收款收据登记簿中. ,领用承办人等开票日期,开票金额款单位, ,协议四,合同) 明细清单 (附:)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共份(一) 明细清单(附:与协作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共份二()) 明细清单附: 与公司注册劳务队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共份((三)) 明细清单附: 共份((四)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 明细清单附:五)其他协议(( 枚,五印章共枚:XXX单位财务专用章共其中枚XXX印鉴名章共) :明细清单份(附,财务法规,文件资料共六数据盘等资料会计软件,七, 密码会计软件密钥,八,) 明细清单附:九,债权债务各项明细的对账单及说明资料 () :明细清单附共份(十,重大财务事项说明书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十一):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承接单位移交单位(): 签字):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签字接人承人移交 (签字): : 监交单位): 签字监交人(日月年 会计交接工作的具体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好公司会计工作的交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会计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总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会计人员的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章办理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2、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会计软件的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其有关资料、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第三章移交、监交及移交清册 第五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本公司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总部财务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否则,不允许交接。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应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编制银行存款应当如不一致,、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3. 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第七条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第八条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九条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公司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保证公司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会计岗位人员交接事宜。 第三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工作移交,本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监交或由财务机构负责人委派人员监交。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由公司财务总监监交。 第五条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接替或代理工作的,具有监交权限的人员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工作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对所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因管理需要而实行机构调整,单位或部门撤消、合并或分立的,必须由公司财务部门指定单位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办理清理工作。未移交前,该单位或部门的会计人员不得离岗。 第七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工作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第八条接替人员对接替以前不清楚的问题,由移交人员将问题查清楚,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并在该问题没有解决落实之前,有负责清理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会计工作的交接 第九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试算平衡,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并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收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或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十条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应按移交清册上的内容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确认。 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和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盘存报告进行点交,账款必须相符。如出现不相符,移交工作必须暂停,由移交人员查清原因后再行移交。移交人员应对出现的账款不符承担相应责任。 2.会计人员在任期间开设银行账户的批准文件,所开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银行背书、印鉴、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未达账项说明。银行日记账的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银行余

会计人员交接应注意的事项和交接程序

会计人员交接应注意的事项和交接程序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

会计工作交接表

第一模板: 会计工作交接书(一) 移交人吴X X 因工作调动,经厂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存货核算会计岗位工作移交给武X X 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帐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帐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帐,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帐的情况说明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入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 册,共X X 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帐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帐、仓库保管帐核对,都完全相符。 (七)印鉴农牧机械制造厂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帐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帐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帐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帐本 4.包装物明细帐本 5.暂估人库明细帐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本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 (十)交接日期:199X年调月调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厂档案到存档一份。 移交人:吴XX(签章) 接管人:武XX(签章) 监交人:郭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前后任会计工作交接的内容、环节和

前后任会计工作交接的内容、环节和 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工作由于调岗等原因,经常会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对身处公司要害部门的财务部来说,自然是非常重要,但是怎样才能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中都有哪些注意要点呢,结合自己对工作的理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说明。 一、交接的内容(分以下4个方面) 1、物品交接(如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 2、工作流程交接(如每月的期末结账操作指南,每月的主要工作事项,信息系统使用指南,日常业务处理流程等) 3、重要事项的交接(如一些业务处理的关键点,近期的重大财务事项等) 4、待办事项交接(近期解决的一些重要事项) 二、交接的环节 1、物品交接这个环节,最好办理,只要日常用心,把需要交接的资料整理好,就可以顺利办理。这个环节是交接工作的必须过程。 2、工作流程交接。这个过程在交接过程中大部分单位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过程是前任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总结,属于个人的工作劳动成果,如果愿意分享的话,对后任开展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交接的过程,也最能看出前任的工作情况。 比如信息系统使用操作指南,公司业务核算的特殊要求,公司财务分析的关键点,这些是后任人员工作快速进入角色的关键因素。 3、重要事项的详细说明 这里面包含一些公司的重大事项和一些具体情况的说明,由于事项重大,因此单独进行说明。例如账务资料的详细交接,部分情况无法体现在书面文件里,只能通过一种口头的方式进行告知等,如应收账款-某客户,此款项为虚账

户,为**原因引起的,其他应收款-张三等,此款项金额引起原因,其他应付款-B公司,其款项原因,是有什么事由引起的,怎样处理等,这些详细点说,就是各账户余额的详细情况说明,此事项一般在工作交接书中不进行体现,但却是后任财务人员需要了解的东西,不了解这些,就会在后期的账务处理中处于被动,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搞清楚具体的原因。这些形成的原因,大都是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或处于某种特殊考虑所引起的,有些可以通过后期解决,有些则很难处理,导致一直挂账,无法调整。 4、待办事项交接 如近期需要在10号以前进行税务所申报,需要在**号之前对外公布公司季度报表等,这些都应该有详细的说明,才能有效保证前后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接收人的接收 接收人的接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前任的工作很到位的话,你所处的这个岗位可以了解很多东西,如果没有,则需要按照上面的思路进行思考,像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一样,和前任财务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同时,结合工作经验和对行业的了解,准备咨询清单,向前任进行进行充分的咨询。 四、小结 财务工作交接,越是对于基层的财务人员,交接工作流程这个环节越重要,没有完善的交接,后任人员在此岗位一般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胜任。 当然,如果一个公司有较完善的岗位工作流程,则实施起来,容易的多了。 建立完善的财务工作岗位流程,可以有效地规避人员的变动给财务工作带来的被动。 以上是财务工作交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关键点,认识到交接中的关键点,对业务的开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计交接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

财务岗位交接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01 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02 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03 职责 1、移交人责任: 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

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 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04 工作交接要求 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05 工作交接的内容 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 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交接表模板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交接表模板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交接表模板 财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财务工作移交清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一) 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财务工作移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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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订历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三、职责 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交接要求 1.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2.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3.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5.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五、工作交接的内容 1.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2.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3.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 4.资料类:电子口岸卡+读卡器、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

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书三篇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书三篇 篇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书 移交人××因工作调动,经厂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存货核算会计岗位工作移交给××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账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账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账,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账的情况说明。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人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册,共XX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账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账、仓库保管账核对,都完全相符。 (七)印鉴农牧机械制造厂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账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账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账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账本

4.包装物明细账本 5.暂估人库明细账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本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十)交接日期:200X年X月X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厂档案到存档一份。 移交人:××(签章) 接管人:××(签章) 监交人:××(签章) 总会计师:××(签章) ××厂财务科(公章) 20××年××月××日

财务人员离职流程

财务人员离职交接程序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 准备之一:整理应移交的资料及未了事项 第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第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 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第三,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 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会计工作负责人移交工作时,还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 准备之二:编制移交清单 移交清单应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二)交接时的移交点收和监交工作 1. 移交点收工作的 6 项要求 (1))现金交接要求: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其他资产交接要求: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

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3))会计资料交接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印章票据的交接要求: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 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2. 监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他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负责监 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 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 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作 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2.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 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 移交清单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交接应注意的事项和交接程序

会计人员交接应注意的事项和交接程序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详细清单

会计工作交接详细清单 离职前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定要注意,非常重要,以下详细的绘制了工作交接大全,供各位会计人学习。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01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02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03职责 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04工作交接要求 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05工作交接的内容 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 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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