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州市外籍人员基本情况表
报送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
2. 本表由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胞和华侨)工作单位报送,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由工作单位留存备查。
3. 本表内容如有变更,请按规定重新报送,并说明变更事项。
4. 外籍人员离职时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广州市外籍人员离职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