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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探索

简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探索
简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探索

简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探索

编辑: 会计职称考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且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一、目前采用的一般处理方法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公式①)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公式②)

如果公式②中前者大于后者,应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的投资成本;如果前者等于或小于后者,则不需要计算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公

式③)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公式④)

如果公式③中前者大于后者,则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前者等于或小于后者,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于当期全部确认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另外,如果公式③为负数时,应将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再恢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二、“收益优先法”的运用

笔者认为,上述公式复杂烦琐,理解记忆困难,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不足: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的核算,应区分“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但实际工作中二者往往难于区分,有时还会产生混淆,这无疑会加大其计算和分析的工作量;其次,对投资以后年度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的确定,需计算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及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导致投资年度越往后,计算的工作量会越大;再次,计算顺序不统一,缺乏连贯性,对投资年度先确认投资收益,而对以后年度则先确认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鉴于此,笔者提出简化处理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公式⑤)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公式⑥)

在公式⑥中,结果大于零时,其差额为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数;结果小于零时,其差额为应转回的已经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数,但转回增加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结果等于零时,既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不转回已经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企业应将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运用此方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只需先直接确认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故本文将此种确认投资收益的方法称为“收益优先法”。

三、举例说明

甲企业2001年1月1日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5%,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于下年度2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001年2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2001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80万元;2002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80万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80万元;2003年乙公司亏损50万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2004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甲企业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⑴2001年,因“上年投资持有月份”为零,则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0,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5%-0=5万元,即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5万元。

借:应收股利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 000

⑵2002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5%=10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为180×5%-10=-1万元,即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1万元。

借:应收股利90 000

长期股投资10 000

贷:投资收益100 000

⑶2003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80×5%=14万元,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280×5%-14=0,既不冲减也不转回初始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40 000

贷:投资收益140 000

⑷2004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0)×5%= -2.5万元,即应冲减投资收益2.5万元,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150×5%-(-2.5)=10万元,即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10万元。

借:应收股利75 000

投资收益25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 000

⑸2005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00×5%=30万元,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300×5%-30=-15万元,即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但转回增加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14万元(5-1+10),则初始投资成本只能转回14万元。然而应收股利为300×5%=15万元,故最后只能确认投资收益15+14=29万元。

借:应收股利1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140 000

贷:投资收益290 000

下面,以甲企业2005年的经济业务为例,若按准则的要求,则其具体处理如下:

首先,2005年属于“以后年度”,应先确定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再确认投资收益。

其次,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5%-(5-1+10)=-15万元,但转回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14万元(5-1+10),故初始投资成本只能转回14万元。

最后,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00×5%+14=29万元。

借:应收股利1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140 000

贷:投资收益290 000

由此可见,运用“收益优先法”与运用准则规定的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完全一致。相比之下,“收益优先法”更直接、简便,易于理解。具体核算时,既不必区分“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也不需计算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及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计算过程大大简化。

成本法下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之我见

成本法下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之我见 在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公式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是被投资企业宣告胜利与年度业绩公告之间存在间隔。因此,当被投资企业宣布获得投资年度的现金股利分配时,被投资企业往往不能同时获得被投资企业的年度损益数据,也不能等待应从投资成本中扣除的金额。这正是公式在实际应用中的困难。《企业投资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或回收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的单价是其向政府报告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被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对投资的确认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被投资单位申报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回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要点可归纳如下: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投资成本进行核算:借款:长期股权投资;贷款:银行存款(3)被投资企业宣布现金分配在盈利时,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应以收取的股利为基础:借款:应收股利;贷款:投资收益(三)在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损益数据时,应根据《指南》中计算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和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的公式,计算判断是否产生清算红利。如果是,应计算并抵销投资成本金额,作为会计分录:借款:投资收益;贷款: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说明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中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相反,获得投资后宣布的现金股利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

认投资收益的分录(2)和减少投资成本的分录(3)不得在同一会计年度,只有在获得被投资单位的损益数据并计算清算股息时,才能进行分录(3) 例:1996年1月2日,a企业购买了c公司10%的表决权资本,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11万元1996年5月2日,丙公司宣布将于1995年派发现金股利10万元。丙公司1996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元,1997年5月1日宣布现金分红30万元。 ①1996年1月2日获得投资时:借款:11万元用于长期股权投资;贷款:银行存款11万元(2)1996年5月2日c公司宣布分红时,借入:应收股利10000元;贷款:投资收益万元此时,无法确认是否已经取得清算胜利,因此没有必要降低投资成本。(3)假设c公司1996年3月5日实现净利润10,000.00元,据此计算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40×10% x12/12 = 40,000.00元,待抵销的投资成本金额= 10×10%-4 =-30,000.00元< 0,计算结果小于零,表明未支付股息,因此账面(4)1997年5月1日c公司宣布分配现金股利时;借款:应收股利:3万元;贷款:投资收益:3万元同时,计算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10+30-40) x 10%-0 = 0,计算结果等于零,也表明没有产生清算红利,因此不需要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 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 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总结

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总结 孙上元 (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柳州局,广西柳州545006) 摘要:本文首先就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作了解析;继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作了详细阐述,此环节先解析的是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会计处理,后就达到重大影响或以上但未形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作了解析。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面,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作了会计账务处理的案例展示,最后就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与处置则作了详尽的案例解析。为今后类似问题处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案例解析 0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近期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控制、影响其关联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一种终极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途径。长期股权投资各业务联系紧密、账务处理复杂,关联交易舞弊是上市公司惯用的虚增利润方式。因此,熟悉长期股权投资各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流程,理解不同会计资料之间的勾稽关系,是财务管理人员及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1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1.1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 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的目的是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长期股权投资具有长期持有、收益与风险并存、改善企业经常状况等特点。 1.2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三种类型。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通常,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时,也说明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2.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1)个别财务报表 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①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 ②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六种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会计网2014-07-16 17:18 | 分享到: 收藏文章 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提到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所涉及 的六种情况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笔者对此进行了总结。 一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此时合并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案例1: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10%的股权,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得乙公司60%股份,对乙公司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0万元 2、2014年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3、2014年7月8日,对乙公司追加投资6000万元,涉及到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100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二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或实施共同控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及股权比例变动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及股权比例变动的核算 : 一、成本法核算需明确的重点:(一)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确认收益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应按投资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所确认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数,若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原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①获得的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累积利润或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累积实现利润的,投资单位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冲减投资成本作投资成本收回。 ②若以后被投资单位每年实现的利润大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恢复原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恢复的投资成本不能高于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即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同时将恢复的投资成本确认为收益。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大于(或等于)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 (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可以在每年度结束时,也可在某一年度的中间。为方便理解,以下例题假定分派利润为年度结束时。 (四)举例A企业于95年1月1日投资于甲企业,投资成本6000万元,占股份10%,甲企业9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A企业采取成本法进行核算。

毕业论文 ①年初A企业投资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万 贷:银行存款6000万 ②95年甲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400万元因甲企业本年分配股利小于本年实现利润,故不需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分得的股利可全部作为当年收益。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40万 贷:投资收益40万 ③96年甲企业实现利润6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800万元。 甲企业本年分派利润大于本年实现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元,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元。 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假定在每年末分派股利。若为下年度中间分派96年度利润,则为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 应冲减投资成本=(1200万-1100万)×10%-0=10万应确认收益=800万×10%-10万=7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80万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 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六种转换 李亚进 财政部2014年3月13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 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 2014年 7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提到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所涉及的六种情况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此时合并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案例1: 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10%勺股权, 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 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 6000万元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得乙公司60%股份,对乙公司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0万元 2、2014年 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3、2014年7月8日,对乙公司追加投资6000万元,涉及到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100 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4、转换当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万元(1100万元-1000万元) 贷:投资收益100万元 二是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转换模式为: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核算,此时需要将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案例2:甲公司于2014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500万元购入乙公司5%的股权, 甲公司将其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7月8日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对乙公司追加投资 20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股权,至此,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25%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14年7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 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500万元 2、2014年 7月8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后续计量: 成本法下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 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也就是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 被投资方的处理: 被投资方分配股利: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或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不做处理,收到时做备查登记。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下:不进行账务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净亏损做相反分录) 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应该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出,转入投资收益。 投资方的处理: 如果是发行股票: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如果是发行债券: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应付利息(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共6种转换:(跨界)

权益法30%→公允价值计量5% 成本法70%→权益法30%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剩余30%(追溯调整) (详情请见第27章第10节)成本法70%→公允价值计量5% ①卖掉65%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65%)

投资收益 ②原剩余5%(跨界)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5%) 投资收益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详见第27章第10节)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企业会计章第27(详见第日财政部发布)4月11年2015(号》7准则解释第10节) (三)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个别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一节和本节内容,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详见第27章第10节) 区分为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第一节)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详见本节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

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按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原持股5%变更为55%)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等。 (先的金融资产当期损益①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卖后买)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同时: 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当期损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②新增投资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下图所示: (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 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及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与分析(1) 我国会计核算规范未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以下称核算方法)作出系统一致的规定,可供选择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其中权益法又包括了非完全权益法和完全权益法。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应用基础、范围、过程不同,而且应用结果也不同。本文试图从理论的角度,结合我国现行的会计实践就此进行初步的比较与分析。 一、应用基础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

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 较三篇 篇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二)权益法适用范围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比较明显。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 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不同点 1.两种方法运用的前提不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投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就是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是指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 3.投资收益所确认的时间和内容不同。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基本核算对照表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 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 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第一种情况即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般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再次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与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在此基础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异同点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异同点分析 摘要:企业形成所有权关系中的投资为股权投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通 常被企业长期持有,因此核算方式的选择非常重要。本文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核算方法,并对二者之间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最后说明了二者之间相互转换的情况。 关键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2、基本特点:⑴长期待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②利险并存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③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 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④风险较大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表:

固定资产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贷方差额) 企业计提的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减值,以后价值回升可以转回,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下列资产减值准备中,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转回的有()。(2008年) A.坏账准备 B.存货跌价准备 C.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答案】AB 【解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是不可以转回的。 下列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无形资产均应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并分期摊销 B.有偿取得的自用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C.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应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 D.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答案】BD 【解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该摊销,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应该费用化记入当期损益,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10年) 【答案】× 【解析】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以后分期摊销计入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例题2·判断题】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单独核算。() 【答案】× 【解析】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属于本企业的资产,其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固定资产计量与无形资产计量对比表: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则 1、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各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始于它的取得,不管是合并还是非合并,也不管是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只有取得了长期股权投资,准确地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和各项费用,才谈得上进行正确的后续计量和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合并与非企业合并,而企业合并还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都要付出对价,都会发生各种形式的费用。那么,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各种直接、间接的相关费用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处理的规则还是遵循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规则,即要区分是否为企业合并,要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要区分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还是发行证券等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间接相关费用。然后,才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处理。 一、以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三、怎样处理间接费用呢 这里的间接费用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权益性证券、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总的来说,这些费用是由于发行证券或承担债务而发生的,直接归属于该证券或债务,所以应计入相关证券的发行成本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具体地说,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综上所述,在处理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时,要考虑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性质等因素,区分情况,分别适用会计准则的不同要求。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 1.公司型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备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处理技巧(下)

备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处理技巧(下) 三、案例解析 2002年1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价格购入F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80万股作为长期投资,并支付交易税费16 000元。该项投资占F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F公司为一家未上市企业,其股权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价格,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可靠确定其公允价值。鉴于此,华联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 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O.25元。2003年度,F公司报告净亏损260万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2004年度,F公司继续亏损6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2005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 200万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8元。2006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 400万元;2007年3月15 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2元。2007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 100万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6元。2008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950万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资料引自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的《中级财务会计卜书中的例5-42,文字部分略有改动,以方便读者进行成本法两种处理方法的比较、验证)。 华联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华联公司购入股份 因交易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故该项对F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800 000×3.8+16 000=3 056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 3 056000 贷:银行存款 3 056000 2.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 000×0.20=160 000(元) 因分得股利源于华联公司资金注入发挥效用之前的F公司盈余积累,故此次分得的现金股利均应作为华联公司投资成本的一种收回。 借:应收股利 16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60 000 3.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 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 000×0.25=200000(元) 累积分得股利=160 000+200 000=360 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15 000 000×2%=30 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300 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一前期累计投资收益=300 000-0=300 000(元) 当期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一当期应收股利=300 000-200 000=100 000(元),计算结果为正数,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借:应收股利 2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300 000 若从经济实质的角度,这笔会计分录可解读为截至当期华联公司应享有的净收益共计30万元,而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超出了6万元,即"长期股权投资"共应冲减6万元,而前期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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