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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职业技能标准

混凝土工职业技能标准
混凝土工职业技能标准

混凝土工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序号:13-013

2、专业名称:土木建筑

3、职业名称:混凝土工

4、职业定::使用手工工具或机具,按设计要求,将水泥、水、骨料等搅拌成混合物浇铸成各种规格的建筑梁、柱、板等构件。

5、适用范围:土建工程

6、技能等级:设初、中、高三级。

第一章初级混凝土工应知应会标准

一、知识要求(应知):

1、识图和构造的基本知识,看懂分部分项施工图。

2、水泥的种类、性能和标号的基本知识,使用范围和保管方法。

3、混凝土和混凝土组成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性质、用途和保管方法。

4、了解建筑物、道路、桥梁、水工构筑物等不同结构对所用混凝土的要求及其拆模期限。

5、本职业常用机具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搅拌、浇筑、震捣混凝土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7、各种结构的混凝土施工绑的处理方法。

8、混凝土不同季节的各种养护方法。

9、混凝土坍落度试验和混凝土试块的留制方法。

10、钢筋在一般混凝土结构和构件不同部位中的作用莉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11、灰土的操作程序、配合方法和湿度要求。

12、三合土的操作程序、配合方法和湿度要求。

13、素土、灰土和三合土的虚实厚度。

14、本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二、操作要求(应会):

1、补模板缝隙,正确放置混凝土垫块。

2、按规定配合比(包括掺人附加剂)搅拌各种混凝土。

3、浇捣一般无筋、少筋混凝土,浇捣一般梁、柱、板和楼梯混凝土(包括平灰、找坡),并掌握混凝土坍落度。

4、修复钢筋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的一般缺陷(如变形、位移)。

5、搅拌、浇捣水泥焦渣、水泥白灰焦渣、轻质混凝土和泡沫混凝? (包括泵送混凝土)

6、挖基槽(包括平底、修帮)和拌铺灰土或三合土、陶浆、灌浆并夯实。

7、按水平桩铺打五步顶土(打三合土腰箍)并处理留茬、接茬。

第二章中级混凝土工应知应会标准

一、知识要求(应知):

1、制图的基本知识,看懂较复杂施工图。

2、混凝土构件受力的一般理论知识,混凝土配合比计算。

3、特种水泥、附加剂、掺合料的技术特性、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4、混凝土工程浇捣前的施工准备,有关职业间的交接检查。

5、混凝土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和要求。

6、耐酸、耐碱、耐热等特种混凝土的施工方法。

7、大流动混凝土和泵送混凝土的施工方法。

8、大型模板、滑板、开板等新工艺有送知识。

9、各种混凝土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法。

10、混凝土强度增长的知识和拆模期限。

11、各类土的鉴别和放坡比例,探测地基的一般方法。

12、本职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工作步骤与联系。

13、班组管理知识。

14、本职业施工方案的编制知识。

二、操作要求(应会):

1、浇捣吊车梁、拱形屋架、烟囱、水塔和煤斗等各种结构混凝土。

2、浇捣特种混凝土。

3、使用压力喷浆机进行预应力孔道灌浆。

4、大流动性混凝土和泵送混凝土的施工。

5、参与一般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6、按图计算工料。

第三章高级混凝土工应知应会标准

一、知识要求(应知):

1、看懂本职业复杂的施工图,并能审核图纸。

2、混凝土结构一般理论知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3、混凝土搅拌站自动控制上料搅拌工艺流程知识。

4、大模板、滑模、升板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施工工艺。

5、地基流砂和地下水的处理方法。

6、预防和处理本职业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方法。

二、操作要求(应会):

1、主持特种混凝土(耐酸、耐碱和耐热等)的施工。

2、浇捣钢筋密集构件、壳体和池体等混凝土。

3、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参与编制本职业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

5、对初、中级工示范操作,传授技能。解决本职业操作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高级混凝土工试卷(2)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混凝土工高级理论知识试卷 姓名: 学号: 得分: (一)、是非题(对的划“√”,错的划“×”,答案写在每题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5题,总分35分)1、2、3、4、6、7、9、13、15、19—22、24—26、28—30 对其他错 1. 剖面图的形式有全剖面图、半剖面图、局部剖面等。() 2. W面投影称为侧投影面。() 3.平板振捣器振捣最大深度为200毫米。() 4. 有抗掺要求的砼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 5. 能使混凝土显著地减少拌合用水的掺加剂为缓凝剂。() 6.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10℃时,拆模的混凝土表面应覆盖保温。() 7. 砼用粗集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 8. 黄砂的表面积越大就越节约水泥。() 9.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很小只是抗压强度的1/10。() 10.混凝土在空气中会碳化,对混凝土有利。() 11.施工中的三检制为预检、自检、互检。() 12.在满足强度和耐久要求下,水灰比取较小植。() 13. 细度模数范围3.7~3.1属于中粗砂。() 14. 普通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迟于390min. ( ) 15. 压碎指标是表示石子强度的指标之一。() 16. 水泥体积安定性是指尺寸变化的均匀性。() 17.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监督机构共同进行验收。() 18.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的关键是实施D阶段。() 19.预应力梁板孔道灌浆,施工中如因故停顿,则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否则应处理后重新灌浆。() 20. 测定混凝土抗拉强度,最常采取劈裂抗拉试验法。() 21. 结构图一般包括刚劲布置情况、钢筋编号及尺寸、钢筋详图、钢筋数量等内容。() 22.TQC就是对全行业、全体人员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管理。()23硅酸盐水泥适用的工程是海水中的混凝土。(). 24.预应力板孔道水泥浆强度不低于20Mpa。() 25.基础垫层一般为C10混凝土,厚100mm。() 26. 测定砼抗拉强度用的标准试件是边长150mm的正立方体。() 27. 粉煤灰水泥不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 28.混凝土工程质量验评时,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进行。() 29.在达到流动性的要求下,混凝土用水量取较小值。() 30. 水泥强度等级是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的。() 31.集水坑只能排水而不能降水。() 32.特细砂混凝土的干缩性较大,所以要特别注意早期养护,且养护时间要缩短。() 33.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原则是运输距离小于15km。() 34. 砂浆试块尺寸为70.7ⅹ70.7 ⅹ70.7()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车工(2009年修订) 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3-04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在工件旋转表面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45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75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相应机床设备及必要的刀具、工具、夹具、量具及机床辅助设备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方式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详解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数控车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并操作数控车床进行零件车削加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2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计算机机房及配套的软件、数控车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辅助设备等。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含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含软件应用)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计算机软件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含软件应用)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修订版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混凝土工(初级)理论知识考核题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统一试卷混凝土工(初级)理论知识考核题 注意事项 1.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2.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3.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第一题 第二题 第三题 第四题 总分 总分人 得分

得分 评分人 一、判断题(错的打“×”。对的打“√”,每题2分,共20分). 1.图纸上的标高是表示各部分或各个位置的高度,单位是米。() 2.每袋水泥重50千克,在施工前可不必检查核实。() 3.不同品种的水泥只要标号相同,可以混合使用。() 4.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早期强度比硅酸盐水泥高。() 5.混凝土的和易性不佳,可在浇注过程中少量水并拌和均匀。() 6.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越长越好。() 7.混凝土的表面产生的麻面是浇水养护过早引起的。() 8.混凝土在实凝后,才能在上面连续浇注新的混凝土。() 9.三七灰土的材料组成为三份黄土七份白灰。() 10.混凝土必须分层入模。()

得分 评分人 二、填空(每题2分计20分) 1.构件在外力的作用下常产生的变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 2.施工缝处理混凝土表面强度达到______以上时,才允许继续浇注混凝土。 3.混凝土试件的标准立方体为______ 4.向搅拌机内投料,应先加______,后加______ 5.土方开挖时,弃土应离边槽______以外。 得分 评分人 三、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方法应采用() A体积B重量比C看颜色D以和易性为准 2、用平板振动器振动楼板混凝土,当楼板厚度超过()毫米时,应分层进行。 A200B300C400D150

混凝土工培训计划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 混凝土工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与要求 本次培训受烟台市高新区政府委托,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目的展开。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标准》混凝土工的理论知识 (应知)、操作技能 (应会)要求,结合企业用工实际情况,按照《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混凝土工的鉴定内容编写,本次内容以初级混凝土工培训为主,讲解部分中、高级混凝土工培训理论知识。 通过对学员的培训,使学员掌握混凝土工的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混凝土工的职业要求,全面了解混凝土施工基础知识。本次培训理论与实践课共计260学时,其中理论课程160学时,实践操作100学时。培训具体要求为:学员能识读较简单的分部分项施工图,掌握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会用机具,掌握搅拌、浇筑、振捣混凝土的基本操作技能;了解混凝土组成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用途和保管方法,了解混凝土性能;通过观看视频,掌握浇捣一般基础、梁、柱、墙体、板和楼梯混凝土的工艺流程,会搅拌、浇筑、振捣普通混凝土;掌握各种结构的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方法和混凝土不同季节的养护方法。懂得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及自身安全防备能力;应具有对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遵守能力。 二、理论知识(应知)和操作技能(应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根据培训目的和要求,在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计划大纲的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进行,教学要适应目前公司施工生产的状况,要加强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相结合,教学与施工生产相结合。

具体培训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建筑识图和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 培训内容 1.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与代号; 2.建筑识图基本方法; 3.房屋的组成与构造。 培训要求 1.掌握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与代号; 2.掌握识图的基本方法,能看懂混凝土分部分项施工图; 3.了解房屋的组成与构造和它的作用。 (二)力学与混凝土结构的基本知识 培训内容 1.力与荷载的概念; 2.钢筋和混凝土共同工作原理; 3.房屋的受力特点: (1)多层混合构造与受力特点; (2)多层板架构造与受力特点; (3)单层工业厂房构造与受力特点; 4.钢筋保护层厚度; 5.混凝土结构体系及施工方法简介。 培训要求 1.了解多层砖混结构和多层板架结构的建筑受力特点; 2.了解单层工业厂房受力特点;

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进行工件旋转表面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车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并具有车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车床辅助设备等。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在工件旋转表面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45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75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相应机床设备及必要的刀具、工具、夹具、量具及机床辅助设备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编号:623030103)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中级混凝土工职业技能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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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速凝剂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 ) 16.早强水泥不得用于耐热工程和使用温度经常处于100℃以上的混凝土工程。( ) 17.开挖深度在5m以上的基坑,坑壁必须加支撑。( ) 18.刚性防水层混凝土屋面要连续浇筑,一次完成,不留施工缝。( ) 19.采用串筒下料时,柱混凝土的灌注高度可不受限制。( ) 20.“长对正,高平齐,宽相等”的“三等”关系是绘制和阅读正投影图时必须遵循的投影规律。 ( ) (二)选择题:(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各题横线上,每题2分,共40分) 1.基础平面图的剖切位置是。 A 防潮层处 B ±0.00处 C 自然地面处 D 基础正中部 2.掺引气剂常使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有所降低,普通混凝土强度大约降低。 A 5%~10% B 5%~8% C 8%~10% D 15% 3.高铝水泥是以抗压强度确定其标号。 A 3d B 7d C 10d D 28d 4.坍落度是测定混凝土的最普遍的方法。 A 强度 B 和易性 C 流动性 D 配合比 5.石子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尺寸的,同时不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 A 1/4 1/2 B 1/2 1/2 C 1/4 3/4 D 1/2 3/4 6.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为防止出现裂缝等事故,常在混凝土中掺入。 A 抗冻剂 B 早强剂 C 缓凝剂 D 高标号水泥 7.浇筑吊车梁当混凝土强度在以上时,方可拆侧模板。 A 0.8Mpa B 1.2Mpa C 2Mpa D 5Mpa 8.掺缓以减水剂的混凝土强度比不掺的。 A 低20% B 低10%左右 C 一样 D 高10%左右 9.水玻璃混凝土坍落度采用机械振捣时不大于1cm,人工捣固时为。 A 1~2cm B 0.5~1cm C 2~3cm D 1~1.5cm 10.耐碱混凝土的抗渗标号至少应达到。 A S4 B S8 C S12 D S15 11.现浇混凝土结构现浇混凝土井筒长度对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 A ±25 B +0,-25 C +25,-0 D ±0 12.是柔性基础。

普通车床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 车 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普通车床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进行工件旋转表面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车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并具有车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车床辅助设备等。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方式

车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131 A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表 A-1 中级车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附录B 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数控铣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并操作数控铣床进行零件铣削加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计算机机房及配套的软件、数控铣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辅助设备等。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不少于2年,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水泥混凝土制品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15-01-02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水泥混凝土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水泥混凝土制品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随着职业范围和技术进步,水泥混凝土制品工的技能水平有很大提升,本次修订增加了一个质检员方向,职业技能等级由原来的四个等级增加到五个等级,增加了一级/高级技师等级。 ——根据技术装备和标准的更新对相关技能要求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钢筋骨架工中,加工钢筋和配件删减了“冷拉钢筋”部分;成型制作养护工中,成型方式增加了“径向挤压成型”部分,工作内容增加了模板安装、制品修饰等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赵志刚、陈玉、唐振中、师海霞、张志远、沈冰、杨泓斌、张吟秋、黄俊强、李玉琳、刘亚平。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建联信认证中心、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审定人员有:刘江宁、韩光辉、杨思忠、曾庆东、蔡亚宁、那文津、孙倩、汪加蔚、刘昊、刘若南、王贯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晶梅,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孙倩等专家以及广东博越智

初级混凝土工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

初级混凝土工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的与要求 本计划大纲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初级混凝土工的理论知识 (应知)、操作技能 (应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初级混凝土工的鉴定内容编写。 通过对劳务工的培训,使劳务工掌握初级混凝土工的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初级混凝土工的职业要求,全面了解混凝土施工基础知识。其培训具体要求:初步会看分部分项施工图,懂得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会用机具,掌握搅拌、浇筑、振捣混凝土的基本操作技能;了解混凝土组成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用途和保管方法,了解混凝土性能;通过实作训练,掌握浇捣一般基础、梁、柱、墙体、板和楼梯混凝土,会搅拌、浇筑、振捣普通混凝土和轻质混凝土及泡沫混凝土;掌握各种结构的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方法和混凝土不同季节的养护方法。懂得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及自身安全防备能力;应具有对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遵守能力。 二、理论知识(应知)和操作技能(应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根据培训目的和要求,在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计划大纲的

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进行,教学要适应目前公司施工生产的状况,要加强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相结合,教学与施工生产相结合。 培训内容与要求 1.建筑识图和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 培训内容 (1)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与代号; (2)建筑识图基本方法; (3)房屋的组成与构造。 培训要求 (1)掌握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与代号; (2)掌握识图的基本方法,能看懂混凝土分部分项施工图; (3)了解房屋的组成与构造和它的作用。 2.力学与混凝土结构的基本知识 培训内容 (1)力与荷载的概念; (2)钢筋和混凝土共同工作原理; (3)房屋的受力特点: 多层混合构造与受力特点; 多层板架构造与受力特点; 单层工业厂房构造与受力特点; (4)钢筋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工培训考核大纲

混凝土工培训考核大纲 (中级) 一、工种描述 使用工具、机具、混凝土设备将混凝土浇筑成各种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人员。能够熟练从事各类混凝土的配比及混凝土的搅拌和运输,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及缺陷修补,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及验收以及混凝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施工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理论知识 、掌握中级混凝土工的职业要求,全面了解混凝土施工基础知识; 、了解分部分项施工图,懂得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 、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 、了解混凝土组成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用途和保管方法,了解混凝土性能; 、熟悉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二)操作技能 、掌握机具,掌握搅拌、浇筑、振捣混凝土的基本操作技能; 、掌握浇捣一般基础、梁、柱、墙体、板和楼梯混凝土,会搅拌、浇筑、振捣普通混凝土和轻质混凝土及泡沫混凝土; 、掌握各种结构的混凝土施工工艺、施工缝处理方法和混凝土不同季节的养护方法; 、掌握自身安全防备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部分

四、考核大纲 (一)理论考核 、基础知识 ()建筑识图和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 )掌握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与代号; )掌握识图的基本方法,能看懂混凝土分部分项施工图;)了解房屋的组成与构造和作用。 ()力学与混凝土结构的基本知识 )了解多层砖混结构和多层板架结构的建筑受力特点; )了解单层工业厂房受力特点; )熟悉钢筋在混凝土构件中的作用; )掌握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标准; )了解混凝土结构体系及施工方法。 ()混凝土的组成材料 )熟悉水泥的种类、规格、质量、性质、用途和保管方法;)熟悉细骨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要求; )熟悉粗骨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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