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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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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习题

?李某于200 6年以按揭付款方式在某房开公司购买一商品房(以该房为抵押向信合联社贷款),2011年10月李某还清按揭贷款后,向房管局要求退还房产证时,房管局告之李某:因李某仍欠房开公司房屋余款,因此不能退回房产证。后李某查清,该余款由其购买房实有面积与购买合同面积产生误差导致。李某认为,他的抵押贷款已还清,欠房开公司的余款与房管局无关,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对该案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存有争议。

?问:你认为该案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发生民事纠纷应如何正确选择解决纠纷方式?

?1、甲不小心踩了乙一脚,没说对不起,乙很气愤,与甲发生争执,二人扭打起来,拉扯中撕破了甲的衣服,请问甲应选择何种解决方式?

?2、王某与A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写明,A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每日需付违约金50元。A房地产公司逾十日交房,王某要求房地产公司付违约金,A公司不付,请问王某应选择何种解决方式?

?3、李某的邻居经常占用与李某共有的过道晾晒自家鞋子,致使李某家中长期飘散着一股脚臭味,李某向邻居提了多次意见,均无效。请问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该问题?

?4、张某系某公司职员,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加班费已达1000元,经劳动仲裁后,该公司仍不补发加班费,请问张某应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该问题?

?案例

?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且孩子要学习,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辱骂乙神经病。乙亦怒斥甲不务正业,象个赌徒。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十数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甲恼羞成怒,上前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乙羞愤不已,转身欲走,但被甲拉住。挣扯间致乙衬衣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乙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外企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乙身心、财产俱遭伤损。后有朋友告诉乙,此事不能作罢,一定要讨个说法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你认为有哪些方法和途径可供乙选择?针对本案实际情况,你认为哪种方法处理本案更好、更具优越性?并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2004年司考真题)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 字。

?(一)乙可以选择如下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1.通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 2.以甲侵犯其人格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3.以侮辱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在上述三种方式中,第2种(或第1种,或第3种)最具优越性

? 1.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该案问题的优势及不足

? 2.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该案问题的优势及不足

? 3.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该案问题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

?习题

?1、中国球员李某在德国某俱乐部踢球,因合同纠纷与该俱乐部发生纠纷,李某在德国提起民事诉讼,请问其是否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起诉?B

? A.应当

? B.不应当

? C.取决于德国法院的决定

? D.取决于李某的选择

? 2.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采取( C )原则?

? A.从旧兼从轻

? B.从旧

? C.从新

? D.从旧兼从重

? 3.下面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效力范围的描述,哪一个是正确的?B

? A.中国人在外国进行民事诉讼可以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 B.外国人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应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 C.民法具有域外效力,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具有域外效力

? D.民事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案例

?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199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问:邹某、田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由哪种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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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闭上眼睛装天黑| 浏览次数:317次

?我的一个朋友在今年的12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发生了车祸,车祸后他一直在报警,警察在大约11点的时候出警到达现场。但是当时出警的警察到现场看过之后,没有立刻实施救援就回去了。我的朋友在车底下一直被压着,一直扛到晚上12点左右,一直没有人去救他,这期间他打了很多电话,但是信号不好,很多都没有打出去。打了很多次110,但是终究都没有人去管他。跟他同车的司机在10点多车祸的时候当场就死亡了,我的朋友从10点多出事,一直在等人救他。但是没有等到。当时出警的交警队如果实施救援,我的朋友也许就不会死。警察的这种行为算是渎职,或者是不作为的行为吗?还是他们的行为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谴责??如果现在我们去起诉交警队,有胜诉的可能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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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水泥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东岭村甲、乙、丙三人共同承包的水库,受损达5万元。三人联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索赔。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甲委托丁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法院指定鉴定人戊进行与本案有关的专门事项进行鉴定。

?问:本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诉讼主体有哪些?人民法院、太阳水泥、甲、乙、丙

?请指出以下诉讼中的诉讼原因和诉讼客体

?1、张某在游泳池更衣室通道上摔伤,将游泳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2、闫某与孙某因感情不和离婚,二人对家中一辆摩托车的归属产生分歧。经查,该车出售时间是在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举行婚礼之前,为女方娘家购买陪送的嫁妆。购买前双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公证部门证明为原告的婚前财产,而被告提供的购车发票载明的时间则在双方举行婚礼之后。闫某诉至法院要求将摩托车判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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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中学成立了高考补习班(简称补习班),由该中学的主任张某带领该校的几名老师给学生补课。其间,张某等人先后在徐某经营的饭店就餐,由补习班的老师姚某立据计欠招待费6000元。高考结束后,补习班撤消,张某被私立学校聘任离开了该中学,该中学也换了校长,后徐某多次催要招待款未果,引起诉讼,徐某将立据人姚某和该中学告上了被告席,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欠款。

?4、李某于2002年7月10日立给史某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史(名)人民币4000元,李(名)。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同年7月29日,史某持此欠条起诉至法院,称李某借其4000元经催要未还,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还款。

?习题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B A.

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 C.甲的主张是诉讼理由的变更

? D.甲的主张是诉讼事实的变更

?某日,蒋某驾驶轿车与黄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蒋某、黄某与黄某车上的乘客孙某三人均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黄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蒋某负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黄某、孙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送医院住院治疗,黄某花去医疗费42214.31元,孙某花去医疗费44434.62元。事故中,蒋某花去抢险费、施救费600元。事发后,蒋某向黄某、孙某先行给付了若干赔偿款,但他认为已经超额给付,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应赔偿的数额为66465.26元。

?问:蒋某提起的诉讼为何种类型的诉?你为什么这么判断?确认之诉

?A租住B 的房屋,由于B长期拖欠房租,A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B告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B给付房费。诉讼中,A了解到B最近因为找不到工作,没有能力付房租,所以变更请求,请求法院判决B限期搬离自己房屋。

?问:该案件的诉讼标的变了吗?这是两个案件还是一个案件?没有

从本案谈被告的反驳与反诉

案情:2001年1月,电器公司和李某发生买卖电器开关业务往来。至同月24日,李某尚欠电器公司货款20000元,其向电器公司出具了欠条一份,载明:欠开关款贰万元整。2004

年1月18日,电器公司向李某催要货款,但李某以电器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引起诉讼。

?庭审中,原告电器公司诉称,被告李某拖欠20000元货款近2年,经多次催要未果,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给付。电器公司向法庭提供了欠条、催款电报及电报费发款等证据。

被告李某则辩称,我对原告电器公司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原告所卖开关不符合国标的要求,系不合格产品,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退货给原告。被告就其主张提供了2004年3月24日由海安县工商局委托海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的检验报告及原告的质量保证卡。

庭审中,经法官询问,被告对原告的产品提出质量问题并要求退货,但明确表示不提起反诉。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依法成立,应认定合法有效,被告所欠货款应予给付。被告辩称原告产品存在问题并要求退货,但未提出反诉,法院不予支持。

?宣判后,被告李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电器公司提起的要求李某给付所欠货款的给付之诉,李某提出的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之目的是要抵消电器公司的诉讼请求,属于反诉。但李某在一审时明确表示不提起反诉,因此对产品质量的审理程序没有启动,原审对质量问题未予处理是正确的。二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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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C(2002年卷三第28题)

? 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元钱

? B.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元租金

? C.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 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A(2004年卷三第36题)

?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卷三第41题)B

?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

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2007年卷三第41题) C

? A.确认之诉

? B.形成之诉

? C.给付之诉

? D.变更之诉

?【案例1】辩论原则就是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辩论吗?

?案情介绍:2002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B公司以每吨800元的价格向A公司出售一种名为“奥里油”的石油产品,数量为2000吨,并约定由A 公司自行提货,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5%。合同签订后,由于海湾地区政治局势发生变化,石油产品价格普遍上涨。于是B公司与A公司协商,希望能够提高“奥里油”的供货价格,但A公司不同意。

?2002年8月,A公司雇油船前往B公司码头提货,B公司拒不交货。2002年9月,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B公司交货,并支付违约金。

?A、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律师出席了庭审。在法庭上,A公司向法庭提交了由油船公司提供的航行记录,表明在提货当天油船空载往返,以证明A公司确实已经前往B公司码头提货且B公司拒绝交货的事实。B公司辩称,A公司确实用油船前来提货,但码头与油库相距较远,而且码头上的输油管不适宜用于输送“奥里油”,因此B公司无法供油。此后,法官对一些相关问题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均欲发言,但被法官制止。法官屡次强调:应当先由法定代表人回答问题,,法官不让律师回答,律师就不应当回答。

?最后,法院认定,A公司所提交的油船航行记录只能证明A公司雇用油船在有关航线上空驶了一个来回,但不能证明油船航行的目的,即不能证明油船航行的目的是为了向B公司提货,更不能证明A公司在到达码头后与B公司就提货问题进行了交涉。故A公司事实主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A诉B案件中,由于案件比较复杂,该案件被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A聘请的代理人是王五,王五的叔叔C是该院院长。B向法院提出要求C回避,问这一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分情况

?2.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刘河江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刘河江确实是刘满仓的弟弟。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发回重审

3.1993年7月,原告某工厂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买卖打桩机的合同,原告以16万元从被告处买得打桩机一台,双方货款两清。后原告在使用中发现打桩机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便提出退货,被告不同意,原告于同年10月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原告得知被告已经停产,担心被告无还款能力,提出将打桩机退回,只要被告一个月内退款12万元。被告同意,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对这一协议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此调解协议虽不合理,但符合处分原则,是合法的,法院应予认可;另一种认为,此协议虽系自愿达成,但损害了无过错一方的

合法权益,违背了处分原则,法院不应认可。你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下列有关辩论原则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C )

A.辩论权的行使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

B.辩论的内容可以是程序性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性内容;

C.法庭辩论为辩论原则的全部表现形式;

D.辩论可以通过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进行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确有错误,便依法定程序提起了再审,由原先审理本案的审判员刘、丁某与本院聘请的陪审员于某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但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刘某的意见与审判员丁某和陪审员于某二人的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依刘某的意见作出判决,并注明此判决可以上诉。据此请问本案审理有哪些错误?(ABCD )A.再审合议庭没有另行组成

B.合议庭依第二审程序组成时不应吸收陪审员参加审理

C.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D.本案再审判决不可上诉

3、下列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是D_____。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 B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 C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 D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案件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议庭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___D__。

?A、第一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B、第二审合议庭只能当由审判员组成

?C、发回重审可以由原合议庭重审

?D、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__AD___。

?A、审判员B、陪审员C、证人D、书记员

?6、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张某、孙某与陪审员蔡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王某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C____。

?A、审判员张某应当回避,因张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B、陪审员蔡某不适用回避制度

?C、证人王某应当回避,因为其是被告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堂哥

?D、审判员孙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陈某于2005年7月24日从书店购买一本由某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陈某称,经其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深入论证,发现该本书存在知识性、逻辑性、体例性等差错数千处,差错率达0.91%,属于质量严重不合格。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上述差错;书店停止销售、某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并分别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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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案应属民诉受案范围吗?为什么?

?当事人提交法院的争议事项首先应具有司法可裁判性。司法裁判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学术领域内的争议,一般是指人们对于自然或社会科学领域中某一(些)事物的不同认识,人的认识显然属于思想领域范畴,在特定条件下人的认识是有限的,但人的认识过程又是一个无限追求真理的过程。因此,学术领域内的争议内容,显然既不属于裁判所要求的“客观事实”范畴,也没有确切的法律标准来判断“对”与“错”,自然无法用裁判的方式来断明是非曲直。

?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分别就图书不得含有的内容等提出了禁止性要求,第29条对图书载明的事项、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提出了要求。可见图书内容和编校均属于图书质量范围:图书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所禁止的内容,否则视为图书内容不合格;图书编校差错率则不应超过万分之一,超过的图书,其编校质量不合格。

?所谓编校,即编辑、校对之意。依据出版业常识,图书编辑一般分为文字编辑和组版编辑。所谓校对,就是将校样跟原稿逐字逐句比照,通过查找两者异同的方法,发现并改正录排错漏,保证原稿不错、不漏地转换成印刷文本。显然编校工作是在尊重作者劳动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出版要求所进行的一种相对简单的“外在形式”的再加工,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作者劳动成果不错、不漏地转换成印刷文本,在此基础上对书稿本身可能存在的一些一般性、常识性错漏予以修正。判定图书编校质量差错应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

?本案中原告所主张的“知识性、逻辑性、体例性等差错”属于学术领域内的争议问题,而非图书质量认定中的编校问题。对图书内容的学术争议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000年10月,甲乙结婚。甲是家中独子,非常想要孩子,而乙因希望自己在事业上能有发展,不想过早就有孩子,于是经过激烈思想斗争,乙决定瞒着甲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事后甲极端愤怒,一纸诉状将乙及做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生育子女的合法权利,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因当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该类案件作出过规定,于是法院告知甲,本案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也没有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问题:

1、该纠纷是否属于受案范围?

2、法院未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的作法是否正确?

女子打掉胎儿丈夫将其告上法庭

?亚心网(乌鲁木齐) 2007年10月,农二师某团团机关的王某与连队的农业技术员李某结婚。2008年9月,李某怀孕。

?2008年12月,李某私自将腹中三个月大的胎儿打掉。之后又告诉丈夫,因为自己还要继续学习,所以两年内不打算要小孩。王某认为妻子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2009年3月2日,库尔勒垦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对这起特殊的案件,法官采取了调解的方法。法官告诉王某,男女双方都有生育权,夫妻是否要生育小孩,应该协商决定,只要合情合理,妻子会理解的。

?同时,法官又劝告李某,作为妻子, 应和丈夫多沟通, 不应私自打掉胎儿,即使不要孩子也应和丈夫商量一下。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 2009年3月3日,双方达成协议:为了照顾李某的学习,两人一年后再要孩子。

⊙相关链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搜狗、腾讯互诉对方输入法不正当竞争

?搜狗、腾讯因拼音输入法互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均向对方索赔2000万元。其中搜狗诉腾讯拼音输入法侵权案2009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而腾讯起诉搜狗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案也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09年3月,腾讯、搜狗在推出新版拼音输入法软件中均增加了一项可屏蔽同类软件的新功能。搜狗将腾讯告上法庭,并于6月由北京二中院受理,2009年11月16日公开审理。

?原告搜狗列举了被告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告在其网站上宣称:“QQ拼音输入法:最快、最准、最干净”;该输入法“速度最快,占用系统资源最小,利用最好的算法,最少的损耗,达到最优的性能”等。

?在用户下载、使用“QQ拼音输法”软件的同时,被告腾讯采取诱导、欺骗的方法,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除网络用户终端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客观上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原告搜狗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同时,在用户选择同时使用两种软件的情况下,使“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的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法”之后。

?腾讯同样不甘示弱,已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搜狗在开发、运营搜狗拼音输入法过程中实施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腾讯用户利益。

?腾讯公司在诉状中指出,搜狗对外宣称“搜狗输入法是当前网上最流行的、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并且承诺永久免费,绝无插件”。还声称:“目前搜狗拼音输入法在词库的广度、词语的准确度、高级功能、易用性设计、外观上远远领先于其他输入法”。

“蜡笔小新”侵权案

?双叶株式会社称,公司于1992年从日本漫画家臼井仪人处获得了《蜡笔小新》的独家授权。之后,双叶社推出了“蜡笔小新”的漫画、电视动画及各种商品,“蜡笔小新”

的形象被广泛应用在食品、服装、玩具、药品等商品上,并进入中国大陆地区。然而,双叶社发现,上海恩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未经授权,在商品、宣传、商标上大肆使用“蜡笔小新”美术作品,范围涵盖服装、鞋袜、背包、文具、生活用品等多项,并通过各种媒介大张旗鼓地进行“蜡笔小新”产品的市场加盟连锁活动。

为此,双叶社诉至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06万余元。

?2012年3月24日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上海恩嘉公司在行使其商标许可实施权过程中擅自实施了在先著作权人专有控制的行为,仍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两名被告的注册、持有商标行为,非著作权人专有权利,

也不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害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因此判决上海恩嘉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1、2002年6月,原告王某在被告上海某网络公司经营的网络游戏《传奇》中分别注册了linkai9876和131577两个游戏账号。原告为两个账号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耗巨资从其他玩家手中购买了诸多的极品装备。2005年8月16日,原告在家中登录账户时,发现部分装备及武器丢失。为此,原告向被告咨询,方得知自己丢失的装备和武器系被告以被盗为理由查封。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均未果。同年9月26日,原告以被告侵犯其网络财产权属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两个游戏账号中被被告查封的武器装备,并由被告在其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问:原告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所在地法院还是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计算机终端

?2、厦门海事法院受理原告好丽公司与被告东方公司(厦门)海上货物运输侵权纠纷一案后,被告东方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香港富天船务有限公司(下称富天船务)作为承运人接受本案原告的托运,于2007年4月23日将货物服饰108件装上“港丰”轮(被告期租给富天船务)运往香港,并签发富天的提单,后货物在香港东检锚地被盗,根据富天船务签发的提单,任何争议引起的索赔由香港法院受理,其他法院无权判定,而本案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且承运人所在地、运输目的地、行为发生地均在香港,香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提单管辖权条款有效,故厦门海事法院无管辖权,本案应移送香港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

问:该异议应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3、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借款6000元,言明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

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A市东区,刘某住A市西区,王某住A市北区,赵某住A市南区。

?问:李某如果到法院去起诉,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西北南

?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李某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本案是连带债务纠纷,共同被告有三个,他们分别住在A市西区、北区、南区,因此,这三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即李某选择了哪个法院,案件的管辖权就由哪个法院行使。如果李某向三个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那么哪个法院最先立案,该案就由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三个法院立案的先后时间无法区分,由这三个法院共同进行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这三个法院经协商,未能确定出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则得由这几个法院共同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该案就由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

?原告叶芝团诉被告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袁永康港口作业欠费代位求偿纠纷一案由北海海事法院负责审理,被告在答辩期内以本案不属于海事纠纷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据查:

?原告叶芝团,男,1954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北海市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员,住所:广西北海市广东路79号。

?被告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

?第三人袁永康,男,1955年9月14日出生,汉族,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北海公司承包经营人,住所:广西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幢11层B室。

?问: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李某去世(武侯区),其子(成华区)女(新都市)为遗产问题引起纠纷,提起诉讼。

李某名下有下列财产:1、价值500万别墅一套(武侯区)、350万跃层住房一套(金牛区)2、总资产逾800万公司一个(青羊区)3、总价值250万汽车4两(金牛区)

4、古董收藏总值200万(金牛区)

?问: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2003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

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

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2005年2月,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B__。

?A、甲区法院B、乙区法院

?C、丙区法院D、双方协商选择的法院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都起诉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C__。

?A、原告住所地法院B、被告住所地法院C、最先立案的法院D、最先受理的法院

?3、以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任意性规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划分为_B____。

?A、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B、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

?C、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D、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4、上海甲区的欣欣公司与北京乙区的华维公司签定化工原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北京丙区。合同签订后,欣欣公司书面传真告知华维公司货在上海丁区,希望在丁区交货。华维公司同意,双方在丁区交货。后因化工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华维公司决定起诉。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D

?A、甲区法院B、乙区法院

?C、丙区法院D、丁区法院

?5、户口是广东省D县的陈某,2000年1月开始居住于北京A区,同年12月因做生意回到广州B区居住。因生意亏损,2001年9月,陈某回到北京C区居住,2003年3月陈某又搬至北京A区居住。2004年1月,陈某与卫某发生货款纠纷,此时,如果卫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3万元,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C____。

?A、北京A区法院B、广州B区法院

?C、北京C区法院D、广东省D县

?6、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电子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一批化工原材料,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第一仓库。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A__。

?A、A区法院B、B区法院

?C、B区法院或者C区法院D、B区法院和C区法院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民事案件是___A__。

?A、合同纠纷案件B、侵权纠纷案件

?C、继承遗产纠纷案件D、离婚案件

?8、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确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制度是__A___。?A、指定管辖B、专属管辖

?C、地域管辖D、级别管辖

?9、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经协商解决不可的,依法报请___B__。?A、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双方协商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0、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其管辖的法院是_______C_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1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__A___。

? A.指定管辖 B.协议管辖

? C.专属管辖 D.共同管辖

?12、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

?乙女籍贯福建福州,与香港甲男在福州办理结婚登记后一起到香港定居,并取得香港永久居住身份。1998年甲男开始在福州经营石材厂,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乙女于2005年2月向福州中院起诉要求离婚。甲男则于2005年10月内地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时,向香港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得到受理。此后,乙女向香港法院请求驳回甲男的申请,认为该案已在内地法院审理,但未得到支持。乙女不服,上诉到香港高等法院,该院判定:双方当事人都是香港居民,香港法院是审理案件的适当法庭。同时,甲男也向内地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双方在内地登记结婚,主要共同财产(石材厂)在内地,并且甲男在福州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因此驳回甲男的异议。

?问题:案件管辖权该如何处理?内地

?1、12 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 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

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_A____。

?A、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 B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 C 、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 D 、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2、李某经营一个主营川菜的个体餐馆,其雇佣的服务员江某在为客人提供服务时,将碱水当作白酒送至餐桌上,致使客人王某的喉咙被烧伤。王某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C____。

?A、王某可以李某为被告

?B、王某可以李某与江某为共同被告

?C、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因为李某是餐馆的业主

?D、王某只能以江某或者李某为被告

?3、甲、乙注册成立丙公司。丙公司经营两年后,甲乙因合作不愉快,协议解散丙公司,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此后,甲擅自利用丙公司原盖章的空白合同文书与丁公司签订合同。此时,如果因纠纷丁公司诉至法院应_D____。

?A、以丙公司为被告

?B、以甲、乙与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C、以甲与乙作为共同被告

?D、以甲为被告

?4、下列有关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___A__。

?A、诉讼权利能力就是民事权利能力

?B、诉讼权利能力通常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

?C、诉讼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

?D、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5、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D )

?A、不能作为当事人,也不能参加诉讼

?B、可以作为当事人,亲自从事诉讼活动

?C、可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D、不能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6、下列关于诉讼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D_。

?A.诉讼主体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B.诉讼主体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

?C.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外延要包含诉讼主体的外延

?D.委托代理人是诉讼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1阶段测试题1b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1章至第4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为解决民事争议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 2、诉讼标的就是指诉讼标的物。()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 4、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5、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只能通过口头形式进行。() 6、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也可放弃权利。() 7、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合议制。() 8、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9、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10、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是恒定的。() 二.单选题 1、下列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 )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 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A.由审判长决定 B. 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D.报法院院长决定 3、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指() A.亲属 B.朋友 C.单位领导 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

4、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时,其权利() A.和书记员同等 B.和审判长同等 C.和审判员同等 D.和审判委员会同等 5、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和() A.争议事项 B.诉讼费用 C. 诉讼请求 D.诉讼理由 6、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 A.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申诉解决 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A.重大涉外的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C.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8、按照同一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划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是() A.裁定管辖 B.级别管辖 C.专属管辖 D.地域管辖 9、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C.原告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确定的法院 10、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三.多选题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当事人 D.证人 E.诉讼代理人 2、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有() A.要求支付货款之诉 B.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之诉 C.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之诉 D.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E.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之诉 3、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 A.公正 B.及时 C.自愿 D.平等 E.合法 .

最新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练习题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是:【C 】 A.从法与主法的关系 B.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C.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D.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相冲突时,应当适用:【B】 A.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B.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 C.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D.如果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履行了批准和备案程序,那么适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 3.仲裁属【B 】性质。 A.司法 B.民间 C.行政 D.诉讼 4.中国球员李某在德国某俱乐部踢球,因合同纠纷与该俱乐部发生纠纷,该球

员在德国提起民事诉讼,请问其是否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起诉?【B】A.应当 B.不应当 C.取决于德国法院的决定 D.取决于李某的选择 5.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采取【C】原则。 A.从旧兼从轻 B.从旧 C.从新 D.从旧兼从重 6.人民调解协议【A 】成为执行根据。 A.能 B.不能 C.在一定条件下 D.有给付内容时 7.依据诉讼法理论,仲裁属于哪种纠纷处理机制?【C】 A.公力救济 B.自力救济 C.社会救济

D.司法救助 8.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诉讼活动?【D 】 A.调查取证 B.采取强制措施 C.起诉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 9.下面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效力范围的描述,哪一个是正确的?【B 】 A.中国人在外国进行民事诉讼可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B.外国人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应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C.民法具有域外效力,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具有域外效力。 D.民事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10.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C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大学语文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大汇总

第一讲《蒹葭》思考题 1. 你还能举出几首临水怀人的诗词作品吗? 如《诗经·陈风》中的“东门之池”、“泽陂”,《古诗十九首》中的“涉江采芙蓉”,温庭筠的《梦江南》等。 2. 有的诗内容十分确定,有的诗可以多种理解,请你结合本文分析其中的原因何在。 诗内容确定,主要是所写对象具体;而含蓄的诗歌,力图使诗歌表现的对象给人以不确定性,难以指实,如本篇中的“在水一方”的美人,可以指情感世界的恋人,也可以指家国渴慕的贤人。 3. 本诗的复沓形式与表现的思想感情之间有什么关联? 它的艺术作用在于很好地表现事物进展的顺序和 程度,协调诗的韵律节奏,强化诗的音乐美和抒情气氛,增强表情达意的审美效果。 4. 在当代文艺作品里,有没有采用这种方式表达情思的?请举几例。 当代作品中经常运用复沓形式表达情思,而且是很普遍的艺术手法。如刘半农《教我如何不想他》、康白情《江南》、沈尹默《月夜》等。 第二讲《无题》李商隐思考题 1. 你认为诗中的男主人公是否是诗人自己? 供学生独立思考 2. 与《长恨歌》那种内容十分明确的爱情诗相比,这种含混朦胧的作品的长处与短处各有哪些? 本诗具体内容的含混及缺失,反而提供给读者进行联想、想象的空间,更能引发不同读者多方面的感受。缺点是不太适合痛快淋漓地表达情感以及叙述事件。 3. 能否再举出几首具有朦胧美的诗作? 如阮籍《咏怀》、白居易《花非花》、李商隐《锦瑟》、李煜《菩萨蛮》“花明月暗笼轻纱”等。 第三讲庄子秋水思考题1. 你认为这种对话体在说理时有什么好处?有什么不 足? 对话体多通过两个人物的问答和辩论来阐述道理,善于将不同思想的碰撞或逻辑思辨的过程有机地呈现出来,其语言也容易具有生动、活泼和个性化的特点。其不足之处是思路和逻辑有时不够严谨。 2. 在先秦诸子中,还有谁喜欢用寓言故事来阐述其哲学思想? 韩非子。《韩非子》中的《内储说》、《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皆为寓言故事之专集,其数量居先秦散文之首。然其寓言主要取材于历史和现实,与庄子寓言的奇幻谲怪呈现为完全不同的风格。 3. 在阐述哲理时,本文使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指出来,并说明其效果如何。 拟人、比喻、对比、排偶,说理形象而有力。 4. 本文中有若干语句,在后世化为人们习用的成语,请指出来。 望洋兴叹、贻笑大方、坐井观天、太仓稊米。 5. 比较庄子和孟子的文章风格,谈谈二者间有何差别? 教师引导学生自由讨论。 第四讲韩愈与潮州文化思考题 1. 苏轼曾说:“读《祭十二郎文》不下泪者,其人必不友。”分析此说是否有道理。 苏轼的说法带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也指出此文饱蘸着作者真情的特点。 2. 后人认为袁枚的《祭妹文》,乃是本文的接踵之作。通过比较两文,你能否找出祭文佳作的一些共通之处? 《祭十二郎文》饱含着韩愈对十二郎的满腔真情,袁枚《祭妹文》也通篇充盈着兄妹之间的诚挚、亲密之情。故而,祭文的最可贵处,在于能抒写真情,有真情贯注于其中。

民事诉讼法第1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及答案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1章至第4章(总分100分)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为解决民事争议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 2、诉讼标的就是指诉讼标的物。()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 4、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5、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只能通过口头形式进行。() 6、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也可放弃权利。() 7、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合议制。() 8、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9、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10、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是恒定的。() 二.单选题 1、下列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 )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 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A.由审判长决定 B. 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D.报法院院长决定 3、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指() A.亲属 B.朋友 C.单位领导 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4、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时,其权利() A.和书记员同等 B.和审判长同等 C.和审判员同等 D.和审判委员会同等

5、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和() A.争议事项 B.诉讼费用 C. 诉讼请求 D.诉讼理由 6、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 A.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申诉解决 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A.重大涉外的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C.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8、按照同一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划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是() A.裁定管辖 B.级别管辖 C.专属管辖 D.地域管辖 9、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C.原告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确定的法院 10、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三.多选题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当事人 D.证人 E.诉讼代理人 2、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有() A.要求支付货款之诉 B.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之诉 C.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之诉 D.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E.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之诉 3、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 A.公正 B.及时 C.自愿 D.平等 E.合法 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D.合同缔结地人民法院 E.任意选择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 C.侵权结果地人民法院 D.侵权人居所地人民法院 E.前面四个选项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规定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 练习题

练习题 【单选题】 1、甲、乙公司因技术转让合同的屣行产生纠纷,甲公司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件. 已知该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下列关于该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B.该案件不应当公开审理 C.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D.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 2、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 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3、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5、甲、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将一批货物由X地运往Y地。后因乙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达,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分别到X地及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X地人民法院于3月12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6、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有答案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 1 . 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C、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 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 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A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B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C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D 、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 3 、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A 、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B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C 、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 D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

第三章民事诉讼目的 一?单项选择题 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民事诉讼目的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标 B 、民事诉讼目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目标 C 、民事诉讼目的是国家设置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D 、民事诉讼目的是社会公众对民事诉讼的目标 5 、作为国外民事诉讼目的学说之一的权利保护说的核心含义是()。 A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社会成员的权利 B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 D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请求权 第七章诉权与诉一、单项选择题 6 、诉的制度是()。 A 、由实体法规定的 B 、由程序法规定的 C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统一规定的 D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分别规定又统一构成的 7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二者是()。 A 、完全一样的 B 、无关的

华中师范大学名师名校讲义【刑事诉讼法】第6课 管辖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2003)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2、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河西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3、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3)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4、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2)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2002)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

民诉思考题 1、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 两类纠纷最大的区别就是主题的地位是否平等。民事纠纷:主体地位平等;行政纠纷:主体地位不平等 2、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1)健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纠纷多发、矛盾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社会综合成本的需要 (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需要(4)健全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教育引导群众,构建社会舆情屏障的需要 二、目前纠纷解决的现实困境 (1)人民调解制度的局限性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完善 (3)纠纷解决的领导方式须带转变 3、如何协商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 程序法是怎么来打民事官司,实体法是用什么衡量对错 4、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 第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状,原告与法院之间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提交答辨状,被告与法院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生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而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其他阶段也是这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一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 不难看出,在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是主体之一,在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中,法院也是主体之一。是法院传令全体诉讼参与人依次为诉讼行为,是法院敦促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面系列关系。 所谓“多面”是指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法院与第三人、法院与证人、法院与鉴定人、法院与勘验人、法院与翻译人员等“面”结成的关系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题包括哪几类? (一)人民法院(二)诉讼参加人(三)其他诉讼参与人(四)人民检察院 6、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平等。 (三)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立法保障;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便利。) 7、简述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精解)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法第19条) 1.重大涉外案件(意见第1条)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意见第3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意见第2条) (1)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撤销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 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1)法人:标准为法人的住所地,即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意见第4条) (2)其他组织:住所地,登记注册地 (3)公民:①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有两个标准②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意见第5条)。 注意:如果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优先于住所地,即当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2.确定管辖的原则——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 《若干意见》作了进一步补充规定: * (1)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意见第17条)。 (2)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意见27) ★★★3.例外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3条、意见第6、11、12条)

王志魁《化工原理》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二章 流体输送机械 2-1 流体输送机械有何作用? 答:提高流体的位能、静压能、流速,克服管路阻力。 2-2 离心泵在启动前,为什么泵壳内要灌满液体?启动后,液体在泵内是怎样提高压力的?泵入口的压力处于什么状体? 答:离心泵在启动前未充满液体,则泵壳内存在空气。由于空气的密度很小,所产生的离心力也很小。此时,在吸入口处所形成的真空不足以将液体吸入泵内。虽启动离心泵,但不能输送液体(气缚); 启动后泵轴带动叶轮旋转,叶片之间的液体随叶轮一起旋转,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液体沿着叶片间的通道从叶轮中心进口位置处被甩到叶轮外围,以很高的速度流入泵壳,液体流到蜗形通道后,由于截面逐渐扩大,大部分动能转变为静压能。 泵入口处于一定的真空状态(或负压) 2-3 离心泵的主要特性参数有哪些?其定义与单位是什么? 1、流量q v : 单位时间内泵所输送到液体体积,m 3/s, m 3/min, m 3/h.。 2、扬程H :单位重量液体流经泵所获得的能量,J/N ,m 3、功率与效率: 轴功率P :泵轴所需的功率。或电动机传给泵轴的功率。 有效功率P e :gH q v ρ=e P 效率η:p P e =η 2-4 离心泵的特性曲线有几条?其曲线的形状是什么样子?离心泵启动时,为什么要关闭出口阀门? 答:1、离心泵的H 、P 、η与q v 之间的关系曲线称为特性曲线。共三条; 2、离心泵的压头H 一般随流量加大而下降 离心泵的轴功率P 在流量为零时为最小,随流量的增大而上升。 η与q v 先增大,后减小。额定流量下泵的效率最高。该最高效率点称为泵的设计点,对应的值称为最佳工况参数。 3、关闭出口阀,使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减至最小,以保护电动机。 2-5 什么是液体输送机械的扬程?离心泵的扬程与流量的关系是怎样测定的?液体的流量、泵的转速、液体的粘度对扬程有何影响? 答:1、单位重量液体流经泵所获得的能量 2、在泵的进、出口管路处分别安装真空表和压力表,在这两处管路截面1、2间列伯努利方程得: f V M H g u u g P P h H ∑+-+-+=221220ρ 3、离心泵的流量、压头均与液体密度无关,效率也不随液体密度而改变,因而当被输送液体密度发生变化时,H-Q 与η-Q 曲线基本不变,但泵的轴功率与液体密度成正比。当被输送液体的粘度大于常温水的粘度时,泵内液体的能量损失增大,导致泵的流量、扬程减小,效率下降,但轴功率增加,泵的特性曲线均发生变化。 2-6 在测定离心泵的扬程与流量的关系时,当离心泵出口管路上的阀门开度增大后,泵出口压力及进口处的液体压力将如何变化?

诉讼管辖练习题

民事诉讼管辖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的受理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 .裁定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上题中,对乙公司的起诉,甲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开庭审理后,甲公司败诉几成定局,于是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仲裁协议本身有效,此时应如何处理?().继续审理 .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 .裁定驳回起诉 .依仲裁协议将案件移交有关仲裁委员会审理 .年月,家住市海河区的郑某向陈某居住所在地的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年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某住所所属的街道划归市正义区。而在年月,陈某的居所又迁至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某诉陈某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由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市正义区法院 .由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由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市夏浦区法院 .由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年在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市乙区。年李平与王坚因在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市丁区的监狱。年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市甲区法院 .市乙区法院 .市丙区法院 .市丁区法院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年,薛某服刑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市 .乙市 .丙市 .丁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 .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 .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海淀区苏某与朝阳区赵某订立的借款合同,约定赵某应于年月还款万元,但是赵某借口没钱逾期不还。苏某调查发现,赵某自己现在确实没有钱,但是因买卖合同而对西城区王某享有元债权,于年月到期,却

民诉(管辖案例分析)

一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过,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有受理原告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与分析]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审理一定范围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但由于它们各自的职能不同,所担负的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任务不同,因而各自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需要进行合理划分。《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判的案件”。本案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民事案件,不必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对区法院的审判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所以本案应由区法院管辖。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依据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级别管辖的划分,就管辖案件的数量而言,构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情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少。 二裁定管辖案例:1991年5月,某市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于某搬家至南区某街15号居住,正位于南区市民戴某的房屋后面,于某靠近戴某房后屋檐搭建一间9平方米厨房,严重影响了戴某家通风采光。戴某多次找于某,要求他拆除小厨房,

课堂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二章:2.专有技术、专利权属于(B)。A.固定资产B.无形资产C.递延资产D.流动资产3.能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称为(B)。A.固定资产B.无形资产C.递延资产D.流动资产4.选出下列属于固定资产的选项:(AB)A.厂房B.高级保险柜C.专利D.原材料5.选出下列属于无形资产的选项:(ABCD)A.已申请专利的技术B.还没有申请专利的技术C.土地使用权D.商誉6.一个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包括:(ACD)A.建设投资B.递延资产投资C.流动资金D.建设期借款利息7.项目总投资形成的资产可分为(ABCD):A.固定资产B.无形资产C.流动资产D.递延资产8.无形资产具有如下特征:(ABC)A.价值的不确定性B.不存在物质实体C.是企业有偿取得D.不可计量1.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称为(A):A.财务费用B.销售费用C.费用运输D.管理费用2.产品成本随产量的增减而成比例变化的费用是(B):A.固定成本B.可变成本C.半可变成本D.流动成本3.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称为(D):A.管理费用B.销售费用C.财务费用D.制造费用4.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称为(A):A.管理费用B.销售费用C.财务费用D.制造费用5.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称为(C):A.管理费用B.销售费用C.总成本费用D.可变费用6.作为经营成本,应在总成本费用中扣除的有(ABCD):A.折旧费B.摊销费C.维简费D.利息支出7.总成本费用包括(ABCD):A.管理费用B.销售费用C.财务费用D.生产成本E.制造费用8.生产成本包括(ABCD):A.直接材料费用B.直接工资C.其他直接支出D.制造费用E.管理费用9.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都含有的费用是(ACD):A.工资B.劳动保护费C.修理费D.折旧费E.运输费1.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CA.销售总额B.销售收入C.利润D.利润率2.税后利润是指(B):A.利润总额减去销售税金B.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C.利润总额减去增值税D.利润总额减去营业税3.年利润总额等于(ABC):A.年销售收入B.减去年销售税金及附加C.减去年总成本费用D.减去年增值税E.减去年教育费附加1.征收营业税中,(B)税目规定5~20%幅度税率由地方自定。A.转让无形资产B.娱乐行业C.文化体育业D.邮电通信业2.(A)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企业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的比例税率为(D)。A.3%B.17%C.20%D.25%4.增值税的低税率为(C)。A.0B.17%C.13%D.15%5.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的税种有(C)。A.增值税B.营业税C.所得税D.消费税6.下列企业或个人的哪些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ACD)A.转让一项专利B.出售一台生产设备C.出售一幢办公楼D.经营一家歌舞厅7.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ABDEF)。A.资源税B.营业税C.所得税D.消费税E.教育费附加F.增值税第三章:1.现金流量图上,现金流出用(B)表示。A.箭头向上B.箭头向下C.箭头向左D.箭头向右2.在技术经济分析中采用(B)作为计算方法。A.单利法B.复利法C.相加原则D.单利法与复利法混合运用3.在同一投资系统中,处于不同时刻数额不同的两笔或两笔以上的相关资金,按照一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折算到某一相同时刻所得到的资金数额是相等的,则称这两笔或多笔资金为(A)的。A.等值B.等额C.等息D.等价4.属于现金流量的是(ABD):A.现金流入B.现金流出C.现金转移D.净现金流量E.机器折旧5.假设一项工程3年完成,利率为10%,现有

民诉法 练习题

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 1.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民事纠纷的公力救济方式只有民事诉讼。( X ) 2. 程序法既不是实体法的“助法”,也不是实体法的“母法”。( √ ) 3.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私权纠纷,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由此可以认定民事诉讼法具有私法性质。( × ) 4. 在形成之诉中,原告胜诉的,其判决为形成判决。形成判决生效时,无须实施强制执行即可自动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效果。( √ ) 5. 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指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和质证。(× ) 6. 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 ) 7. 只有追求绝对的客观真实,才能真正达到实体公正。( × ) 8. 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并不意味着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完全等同的。( √ ) 9. 辩论原则贯穿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辩论。( √ ) 10. 调解中的当事人陈述不得作为判决的根据;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 ) 11. 在诉讼中,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当事人请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 ) 12. 残联对侵害残疾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残疾人向法院起诉。( √ ) 13.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但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不能独立行使表决权。( × ) 14. 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乙发现该案的结果与该案合议庭审判员赵某有利害关系,而且证人刘某是甲的姨父。则乙有权向法院申请赵某和刘某回避。( × ) 15. 在我国,两审终审制度是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但两审终审并不是绝对的,也有其例外。( √ ) 1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不同的审级,对合议庭的组成有不同的要求。( √ ) 17.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但案件的宣判仍然要公开。( √ ) 18. 当事人对于案件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回避申请必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 ) 19.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 ) 20. 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厦门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练 习 题 法学院2012级1班

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记忆口诀

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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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巧记民诉当事人 当事人的范围广,公民还要自己当。法人有其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 其他组织不得了,不管独资或合伙,还是企业和团体,只要登记有了证,跑了和尚还有庙。 法人分支机构中,地位又分三六九: 依法设立有执照,独立诉讼没商量; 如果依法没设立,或是设立没执照, 设立法人当事人,为谁辛苦为谁忙。 银行保险有分支,出了事情自己扛。 你是私人想挂靠,就把集体企业找, 以他名义搞经营,捅了漏子一根绳。(一根绳上的蚂蚱)诉讼未捷身先死,裁定中止等继承, 继续承担打官司,自己名义可溯及。(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承人有效) 个体工商承包农,合伙组织去雇人,雇工生产造损害,不必惶恐有雇主。 个体工商要登记,你的大名响当当,进了法院交文书,莫忘要把字号填; 3

实际经营找别人,还是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几个,也要共同去诉讼, 此与民法有不同,千万你可要记牢;选个代表没问题,一 致通过推选书。 你要投寄来取巧,冒用法人和组织,只好说声对不起,直接责任就是你。 合并分离很正常,就怕之前起纠纷,二合为一后来人,合久必分共同当。 图章合同介绍信,银行账户有人借,借得容易出事难,你我共同来承担。 保证人和被保人,情况可要分仔细: 单独起诉保证人,合同约定不连带,被保证人莫窃喜,法院还要通知你; 单独起诉被保人,一人被告无牵连;若是一起被起诉,共同被告能奈何。 法人撤销没清算,先把清算组织找,寻寻觅觅终未果,你撤销来你被告。 世人都晓儿孙好,只有遗产忘不了,部分起诉都原告,尽管你和被告好, 通知你来你不来,还是共同为原告,口口声声不继承,从此耳根清静了。 4

中小学教师思考题参考答案

中小学教师思考题参考答案: (初级职称学员作业) 针对案例1发表见解:学生对现行评价制度和评价方法的不满与无奈已并非偶发案例了。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评价的执行者——教师在评价学生学习成绩时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们首先认为这名教师不配评价学生,因为他无视学生个体之间存在的素质差异和基础差异,只凭借自己的主观看法武断下结论,甚至使用粗话做为评价语言,实在为人所不齿。从中暴露出了现行课程评价存在的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关系不平等的问题,这是评价动机的扭曲造成评价功能的缺失。做为人民教师,我们必须具有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和精湛的业务能力,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鼓励学生不断走向进步,不断完善评价制度存在的缺陷,为进一步提升评价制度和方法做出自己的贡献。 针对案例2发表见解:(1)上述法条体现了《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有序发展、均衡发展下定的决心、明确的责任和工作的目标,具有前瞻性、权威性、强制性、全面性、人文性等特点。(2)《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强调的上述理念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积极意义。“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修订的法条涉及义务教育工作需要贯彻落实的各个关键环节,为义务教育的进一步普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一个光辉的里程碑。 针对案例3发表见解:影响以上三所学校的决策以及教师的教育行为的因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客观的因素是三所学校所面对的教育对象各不相同,他们在学习目标上有着各自的标准,在学习生活上有着各自的追求,三所学校会很自然地成为按需施教者;主观的因素是三所学校的决策者都只顾眼前利益,没有考虑虹口同一区域内的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各自为政。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对这一因素的建设必须先从提高办学指导思想,更新育人理念做起,用主观努力改变客观环境,不给“挑剔”留空间,不给“取巧”献鲜花;不给“苦读”创条件,只给“育人”开绿灯,必要时可运用行政力量,彻底改变虹口区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格局。 针对案例4发表见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总则中指出:“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正确认识班主任工作,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前提。在我看来,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班级管理的主阵地、活动实施的主心骨,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事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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