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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建立健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利,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 在全县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管理健全、运行规范,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基本原则1.政府救助为主, 社会互助、慈善救助为补充;2.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属地管理, 突出重点,分类施救;4.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

二、救助范围和对象

(一)救助对象本辖区内持有常驻户口的以下居民: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3.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 级残疾军人);4.因患有各系统重大疾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突发事件住院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

救助对象中的前三类人员享受除临时救助以外的救助方式, 第四类人员只享受临时救助方式。

(二)下列情形不予救助

1.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

生的医疗费用;

2.因整容、矫形、减肥、增高、保健、康复、预防等发生的费用;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伤害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

4.自请医生、婚检、救护车费等。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以住院救助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为主, 兼顾慢性病门诊救助和临时救助, 救助资金原则上60%要用于住院救助。

(一)住院救助。已参保参合的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 按个人自理费用(个人自理费用为城镇医保内金额和新农合参与补偿金额减报销金额)的60%比例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未参保参合的住院救助对象, 总医疗费用80%部分, 按已参保参合对象相同比例进行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城镇低保中“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院, 经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用(含城市医保外金额和新农合不予补偿金额)在15000元年封顶线以内全额救助, 超出封顶线部分按50%比例救助。(二)门诊慢性病救助。具体包括特殊门诊慢性病和一般门诊

慢性

病救助。特殊门诊慢性病经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理费用按

60%比

例救助,年封顶线为15000元;一般门诊慢性病救助实施定额救助, 年救助额在500至1000元, 由民政部门根据每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量、救助对象人数和病种等确定具体救助金额。特殊门诊慢性病和一般门诊慢性病病种参照医保和新农合规定执行。

(三)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 符合本实施方案中救助对象

第四款规定并住院或特殊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参保参合的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 个人自理费用达到15000 元以上、未参合参保人员总医疗费用扣除20%后剩余的80%部分达到15000以上,减去5000元后的剩余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8000 元。临时救助不规定年内救助次数, 首次救助未达到年封顶线的,以后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不再设救助底线,按个人自理费用的40%比例继续实施救助, 达到年救助封顶线8000 元为止。

(四)二次救助。年末资金累计结余超过当年筹集额15%时, 利用超出部分对住院救助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对象给予二次救助, 最高救助额为5000 元。由民政部门根据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情况确定具体二次救助标准。

(五)慈善救助。患大、重疾病经医疗救助后, 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很重的救助对象, 可通过慈善捐赠款给予救助。

四、救助程序

(一)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务。县民政部门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信息共享、监管统一、结算同步。在全县内逐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救助对象持医疗卡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明及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辖区定点医院住院,在核对确认身份后, 个人只需预交医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 出院即时结算。

(二)门诊慢性病救助“一站式”服务。

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园区)提出申请,患特殊慢性病门诊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在核对确认身份后, 个人只需交纳个人承担的费用,相关部门可报销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垫

付, 并依据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门诊慢性病救助, 由个人向乡(镇、园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由乡(镇、园区)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 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县民政局每半年审批一次, 救助对象持身份证、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相关证件, 自由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药店购药。民政局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结算。精神病患者可到专业精神病院购药, 凭正规发票到民政局办理救助手续。

(三)临时救助、二次救助和医前救助流程。

临时救助由个人向乡镇申请,乡镇入户核查, 申请人要提交个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报销凭证等资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由乡(镇、园区)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社区)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每月集体审批一次。年末二次救助无需个人申请, 由县民政部门根据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情况, 凭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对年内已救助的对象中个人自理医疗费用数额给予直接二次救助, 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实行社会化发

放。对救助对象中患危急重症需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急诊的, 县民政局根据个人申请,及时给予1000-2000元的医前救助,保证其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四)转诊、急诊办理程序。

转诊治疗的, 救助资金通过首诊定点医院结算, 不能通过首诊医院结算的救助对象可到乡镇申请, 由民政部门审批救助, 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未经医保、新农合批准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外地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 一周内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待治疗结束后, 凭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出院结算明细单和住院费用收据,在总医疗费用扣

除20%后, 余额根据不同救助对象,给予住院救助或临时救助。

(五)慈善救助程序。

按《省社会慈善捐赠款使用审批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县民政部门对医疗费用凭证及相关资料审核有异议的,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以及保险机构要协助核查。

五、基金筹集和管理

(一)基金筹集。要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形式筹集资金, 基金主要来源为:

1.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中央和省安排的福利彩票公益金;3.县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按规定预算内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4.按规定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乡镇公共事业费;5.社会捐赠资金;

6.其他资金。

(二)基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 办理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拨付。要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套取医疗救助资金。积极推行民政审批, 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 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全部实行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直接结算;对在非定点医院治疗的特殊病例, 经民政部门审批后, 能通过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否则, 由民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次救助和临时救助要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要严格按照实际参保参合人数核拨资金。要努力提高基金使用率, 降低基金结余率, 年末资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额15%以内。医疗救助基金剩余超过当年筹集额的15%时, 除二次救助外, 可对患慢性病低保对象进行免费体检, 体检人次及支出列入门诊慢性病救助。

(三)基金支付及费用结算。住院救助和门诊慢性病救助资金支付原则上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每月将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报县民政局审核, 经县财政局复核后直接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

二次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由县民政局按规定提出支付计划, 经县财政局复核后将资金从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民政部门基金支出专户, 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六、医疗服务医疗救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定点医疗救助机构要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一致, 定点药店要考虑医药集团、连锁药店的价格优势和网络优势确定。由于我县医疗救助信息网络化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 要在试点基础上, 有计划分阶段在全县范围逐步展开。

(一)加强操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要实行住院医疗救助核查制度,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身份属实、医疗费用真实, 避免冒名等骗取医疗救助资金行为。医前救助经手人要书写借款凭据, 并签署医后及时提交相关医疗资料和票据的保证书后, 方可批准救助。慢性病门诊救助和临时救助, 要实行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集体审批制度,努力缩短审批时限。要加强救助结果公开力度, 定期将各项救助结果返回所在乡镇进行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异议的要加大查处力度, 确保救助公平有效。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协调配合, 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 防止冒名顶替、挂床等行为。要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和诊查项目, 使用目录外药品必须告知患者家属,并经过患者(或家属)同意, 降低个人负担。

(三)规范档案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民政部门要配备专

(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 对医疗救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存。确保要在每月上旬及时准确上报医疗救助统计报表。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永明兼任。

(二)各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监管指导工作, 制定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为救助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人社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正常运转。

(三)加强政策宣传,均衡开展救助。各乡(镇、园区)、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等形式, 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 让困难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主动申请救助,努力提高救助率,保证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四)强化监督。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要对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对违反有关规定,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医疗救助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XX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XX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

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

关于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 关于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9年12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不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是推动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内涵要求,是新阶段七里河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破解“三农”问题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难题的根本出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早日实现建设现代中心区的奋斗目标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必须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市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促进城市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城市服务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分工合作、三产融合、梯度跟进、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带动”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按照“一中心、两加快、三推进、六突破”的基本思路,实现“城区面积翻一番,农村人口减一半”总体设想。在工作中突出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为保障,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科技项目

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村面貌,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城乡社会互通融合,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一中心”,就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突出旧城改造,按照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准,加速推进现代中心区建设。“两加快”,就是加快彭家坪新区和“三滩”新城区建设,使“两区”成为七里河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龙头,率先实现城市化。“三推进”,就是依托国道、省道沿线整体实现城镇化的思路,在水磨沟、西果园沟和黄峪沟三线强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小区建设,促进沿线人口向城镇集中,生产向二、三产业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六突破”,就是坚持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力求在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减少农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达到八个一体化,即“统筹城乡规划,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统筹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统筹要素配置,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社会管理,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民生建设,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统筹党的建设,推进城乡党建工作一体化;统筹组织保障,推进城乡领导机构一体化”。最终实现城乡融合,达到全面协调发展。 三、工作重点

1028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 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引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援助机制,建立将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转移到第三方的调解渠道,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的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会议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014年继续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公司负责承保,现就做好2014-2015年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及村卫生所)所有具备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 二、缴费标准 保险费(单位:元)

1、乡镇卫生院年交保费15000元(基数)的单位:小江、小河、大塘、大阿、古陂、西牛、同益、嘉定、正平、铁石口、油山、九渡、民营医院。 2、乡镇卫生院年交保费12000元(基数)的单位:新田、大桥、崇仙、万隆、星村、虎山、黄泥、坪石。 三、赔偿限额及免赔条件 1、赔偿限额(单位:万元) 2、免赔偿条件 四、缴费方法 1、各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保费,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

11月20日前上交县卫生局医政股。 2、各乡镇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的医、护人员保费,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收齐后,于11月20日上交县卫生局医政股(乡村医生保费可在下发经费中代扣)。 五、保险责任承担方式 医疗责任保险实行期内索赔制。期内索赔制是指保险责任的承担以索赔发生为基础,且索赔必须在保险期内提出。 追溯期指从连续投保第二年保险合同生产之日起向前追溯的期间。首次投保不设追溯期,连续投保的医疗机构,保险责任追溯期最高不超过3年。 在追溯期内发生的事故必须是受害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若诊疗行为发生在追溯期之前,保险公司将不予负责的若保险起保日之前,受害人已经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公司也不予负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医疗责任保险是现代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承担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机制。实行医疗责任保险能够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有利于降低患者、医护人员和国家的损失,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转嫁医疗风险。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参保工作。医疗责任保险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所有具备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必须全部参保。对未参保而造成单位损失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知识,让每个职工都了解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从而增强其参保的自觉性。此外,各乡镇卫生院务必

关于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区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紧紧围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在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坚持城乡统筹,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到XX年底,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亿元,增长15.3%,人均达到19999元;财政总收入10628万元,增长21.2%,人均为662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4.1亿元,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66元,增长20.2%;农民人均纯收入4736元,增长18.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7平方米。 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最近,结合区上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采取实际调研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了解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现就调研情况,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我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现状 (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今年以来,按照“现代农业看杨凌”的目标规划,区政府把发展现代农业确定为我区产业发展重点,启动了以“五个万”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先后分四次组织干部群众800多人赴山东寿光等地学习现代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制定实施了《杨陵区促进标准化生产园设施农业发展(试行)办法》《杨陵无公害农产品实施方案》,推动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无公害产品认证。 抽调21名单位领导,处级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组成设施农业和小麦良种、20万头生猪基地、万头奶肉牛基地和万亩苗木花卉基地建设等五个包抓组,督促和推进“五个万”建设工程。截止目前,设施农业大棚完成2274座墙体建设,中棚246亩。苗木花卉基地引进企业3家,高酸苹果项目完成投资150万元,栽植树苗12万株,中华红叶杨项目栽植树苗1.3万株,育苗10万株。20万头生猪基地已完成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正在进行一期200亩猪舍建设。万头奶肉牛养殖基地完成了围墙圈砌和道路、高压线路等规划。 今年设施农业2550座大棚的建设,单就此项给农民转移性投入达到5000多万元。随着设施农业、生猪、奶肉牛基地和苗木花卉基地的建成,涉农企业的介入带动,使我区农民收入将在今后一段时期有稳定、可持续增长的保证。初步测算,农业园区的全面建成,使农民从事此项生产人均收入达到XX元左右。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我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让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遵从区卫生局安排,在近年开展“作风大转变、质量大提升年”、“内涵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2015至2016年利用二年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以优化医疗单位服务环境、强化医疗单位经营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夯实医疗服务基础、改进服务流程和加快人才培养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院”活动,以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为目标,全面提升我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全区妇幼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源动力。 二、目标任务 1、强化管理,提升医疗卫生工作的综合效益。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培养班子成员和各科主任的经营理念和精细化管理意识,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我院的效益。医院将通过对各科科主任制订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形式,夯实领导责任,促进我院持续发展。各临床、医技科室从2015年起,每年门诊、住院病人要增加10%以上,业务收入增加20%以上,药占比控制在40%以内。在管理上推行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成本,杜绝浪费,逐步实现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2、落实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各科室要把各项医疗服务

规范和核心制度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使之成为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做到工作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我院要成立专门机构,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重点落实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以及抗生素分级管理使用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杜绝医疗安全隐患。要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2年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行业规定。我院将适时使用局里统一电子病历书写模板,定期组织基础体格检查培训和病历书写、处方书写等培训,开展病历书写竞赛,切实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要进一步把好上架病历质量控制环节关口,完善病历书写自查、科室检查、院级抽查的检查机制,确保病历甲级率在95%以上,杜绝丙级病历。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植于护理工作者脑海之中,积极推广责任制护理,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要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要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不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让护理工作真正做到五全(掌握病情全面、护理照顾落实全面、专科措施全面、健康教育全面、出院随访全面)、四勤(勤问候、勤观察、勤判断、勤处置)、三满意(患者满意、医院满意、社会满意)。 3、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我院要以创建“二甲”为契机,重点开展专科建设,下功夫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专科品牌,以专科优势引领医院持续发展。积极培养产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 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内政发〔〕12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内民政保〔〕133号)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发〔〕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拨款和上级专项资金救助及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患重大病和慢性病的城乡贫困居民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医疗救助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互助为辅。 第四条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重残人员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施重点救助。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医疗救助遵守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与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低标准起步,分类施救,逐步提高的原则; (三)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多方筹集与个人积极参加的原则; (五)与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慈善机构的救助相衔接的原则。 第三章救助范围 第六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员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 (二)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四)见义勇为及因公受伤、致残的农牧民和无固定职业的城市居民; (五)城乡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人员(低收入人员指家庭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 第七条城乡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到指定医院就诊时,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30%的检查费和床位费。 第八条我旗确定的指定医疗救助服务机构为苏木镇场医院、

2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方案

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镇实现突破发展的关键之年。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域规划的实施、宝鸡大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加快,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途径;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则是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中的“重头戏”。陈仓镇作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乡镇,在城中村改造中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突出问题。为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攻难克坚,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如期高效完成,现根据全区整体部署,结合实际,提出我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我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求实务真,争先创优,与时俱进,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城中村改造工作为突破口,坚持“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综合开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按照“管理城市化、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职业非农化”的工作思路,完成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集体经济变股份制经济,农民变为居民的“四个转变”,分期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二、工作重点 1、科学合理整合现有土地资源。 陈仓镇城中村现存的集体资产,现仅只有农民现居住的宅基地1219亩、人均不到两分的坡塬土地1536亩和少量的集体房屋资产。要保护好农民的现有资产,配置好现有资源,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及宝鸡市的规划、执法、城市管理等规定,只有对农村的集体用地进行转制变为国有土地,才能作为建设用地。但要把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非常复杂,报批用地的时间也相当长,且要有建设用地指标。所以我们要对现有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审批办法进行改革,首先对拟建设开发的区域进行整体规划评审,在此基础上拿出一块小地用于安置拆迁后的农民和农民的三产用地,解决群众就业和生活来源,替政府分忧。这些用地没有必要变成国有土地,现行土地法是允许的,只是我们对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要进行修订,就能很快见效。其余的集体土地,可以通过按招、拍、挂的办法,转为国有土地来开发建设。其次对非城市建设规划区以外的坡塬区地,在切实保护农民自身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采用集体和农民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土地流转,集体经营,发挥城郊的优势,发展大棚菜、杂果园等优质高效农业项目。 2、积极稳妥推进现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对城中村来说就是集体经济变股份制经济。现行的农村集体管理模式对于城中村的经济发展

高考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doc

高考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 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为全力做好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中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 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 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对策

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对策 摘要:城乡统筹发展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战略决策,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对成都市近年来城乡统筹发展实践探析,分析其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为成都市现阶段城乡统筹良性发展献言献策。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对策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针对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和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做出的重大决策。成都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大型中心城市。2003年以来,成都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始了以城乡一体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以统筹城乡发展化解“三农”难题的创新实践,在深化城乡统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探索城乡协调发展道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道路。 一、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三个集中”需要城乡一体的市场基础,对市场化配置

资源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使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市场化、资本化、一体化。市场化是指农民房屋、集体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都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资本化就是上述产权都可以象资本一样用来抵押贷款;一体化就是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转(交易)没有障碍。这些都是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突破的一种尝试和探索。2007年7月,在《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面世后,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文件便是《关于深化城乡统筹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这也是成都首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提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 成都最早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是锦江区。该区从2008年初开始,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为核心,按照确权是基础、流转是关键的原则,将改革分为确权颁证、土地整理、流转交易三个环节。该区提出了“大统筹、大集中、大流转”的理念,即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将全区视为一个整体来统筹推进,把除三圣乡“五朵金花”以外的所有农户,全都就近集中引导到两个新建的新型社区去居住,把经过确权、登记、颁证后的集体建设用地,和经过土地综合整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扣除农民新居用地

医疗责任险保险方案

金华市2018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方案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金华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了切实有效地落实工作,体现《暂行办法》保险共保体的保本微利原则,特制定本保险方案。 参保范围:金华市本级(含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站)及民营医疗机构。 医疗责任保险包括主险医疗责任保险和附加责任保险。 (一)投保人:金华市各医疗机构 (二)被保险人:金华市各医疗机构 (三)适用条款:《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四)保险责任: 1、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详见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2、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外请的医务人员在从

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详见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3、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由其它医疗机构指派到被保险人处进修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详见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4、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产生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的故意伤害,造成其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详见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条款) (五)保险期间:一年 (六)责任限额: 1、医疗责任赔偿限额: 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 其中:精神损害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00-500万元(视医疗机构类别与需求而定)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心得体会两篇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心得体会两篇篇一: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心得体会 2月18日-2月21日,通过参加全市城乡统筹工作培训班,使我对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健康和谐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如何利用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城镇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现就农村土地整合与统筹城乡发展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农村土地整合对统筹城乡发展意义重大、成效显著 农村土地整治攸关18亿亩耕地“红线”,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使命。如何深度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闲置土地的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滁州市做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村庄规划整治为突破口,向新农村建设要土地。坚持以村镇规划为抓手,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对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起规划、一起建设,一起更新。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村推进的总体思路,每个示范村根据统一部署都编制了村庄整治建设规划,乡镇编制了村庄布点规划。通过开展村庄规划整治,引导分散居住需要建房的农户就近到中心村建新房,从源头上节约了土地。

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向发展现代农业要土地。加大了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力度,使整理土地达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要求,建成一批高效农业、集约农业、循环农业一体化的高标准农田,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二、农村土地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深受老百姓欢迎、让广大群众真正受益的大好事、大实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其效应和作用显而易见。 土地整治提高了耕地生产能力,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不仅新增了耕地,更重要的是以土地整治为抓手,改善 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实施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 土地整治优化了用地结构,有利于促进工、农协调发展。我市从高效利用资源的高度,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土地向大户集中,着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既保证了工业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又通过土地整治开发带动农民增收。 土地整治增强了市场流通功能,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近几年,我市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

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策划方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为了加快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卫生改革,提高卫生管理、科学决策和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成都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意见》和新津县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纵横联网、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开发建设集城乡卫生管理、医疗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应急指挥、社区服务、居民档案、远程会诊、网络教育、医保互通、电子政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效、快速、畅通、安全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并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和研究。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市卫生局、县内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适应卫生改革发展需要的区域卫生信息体系。 二、基本框架 按照成都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1131”网络框架,即:一个管理中心,一个网络平台,三大应用体系,一张居民健康卡。逐步建立起以县卫生局为中心,覆盖县级医疗

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的一体化卫生信息网络。(网络框架拓扑图见附件2)(一)一个管理中心 在县卫生局设立“卫生信息化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总体规划和设计;负责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设置局域网站点和信息安全体系出口;负责监管三大应用体系,及时维护应用系统数据、协助网络运营商做好网络故障排查,确保网络畅通;负责组织卫生人才信息化相关知识培训,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息化工作。 (二)一个网络平台 依托现有的新津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搭建区域一体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县级管理平台,实现卫生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县卫生局之间,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之间、县卫生局与县内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与支持;为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相关卫生信息窗口。 (三)三大应用体系 1、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介绍: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医院收费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药品管理、病案管理、处方管理、人事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模块以及医学影像与通讯系统(PACS)、实验室检查系统(LIS)、应用电子病历系统(CPR),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等交互式网络信息服务系统。

xx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5〕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全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全面推进我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乡的新型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和就业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比较合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为

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提供良好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 通过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至2008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在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低于25%。 二、实施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统筹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 1.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根据我区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要求,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政策限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障碍,把城乡统筹就业、控制社会失业率、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制定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体系。同时,结合南浔实际,制订出台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就业的相关政策。 2.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年龄结构、技能水平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情况,为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规划提供依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 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根据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城镇“三无”对象; 4、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5、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 6、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指患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可报部分(指剔除新农合或医保认定的不可报部分)的个人自付部分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而造成家庭支出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患者。 二、重大疾病病种

重大疾病指严重危害生命健康,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高额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疾病: 1、恶性肿瘤; 2、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3、重症肝炎(肝硬化、肝腹水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重症精神病; 8、系统性红斑狼疮; 9、脑性瘫痪; 10、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11、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 12、帕金森氏综合征。 救助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2、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淫乱、违法犯罪等引发的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的; 4、变性、镶牙、整容等非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救助

统筹城乡发展调研报告

统筹城乡发展调研报告 统筹城乡发展调研组 从5月8日开始,县委书记带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课题,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彬长煤田腹地,是连接秦陇两省的咽喉要道。全县总面积1185平方公里,总人口34.43万,其中,农业人口30.8万。耕地面积44.1万亩,果园50万亩。2009年, 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0.06亿元,人均18394元,折合美元2693美元,是2006年18.06亿的3.3倍,连续五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财政总收入10.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分别较2006年的2.46亿元、0.79亿元翻了两番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3元,首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比2006年分别增长283.3%和104.7%。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核中,我县从2006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09年的第11位,3年提升了23个位次,较2008年提升了9个位次。今年生产总值可望突破70亿元大关,达到7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可望突破3000美元。当前,我县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县提出的“全国争一流,省内当排头”新的发展要求,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当前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06

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实施了143个重点村建设,累计建成新居9.98万间199.7万平方米,涉及1.66万户,建成村级活动场所89个。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14.4公里(其中通村公路270条783公里),全面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水泥路)目标。建成农村人饮工程140 处,铺设农村供水管网730公里,解决了11万人饮水困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较2006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新建改造了16个乡镇的农村低压线路,架设杆线212.42千米,保证了农村用电安全。去年又投资80万元,实施“太阳-太阳”光伏发电工程,为偏远村10余户群众解决了用电问题。实施了电话“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互联网接入工程,建成村信息服务站247个,发展有线电视8577户、移动电话达到17.25万户。二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不折不扣地落实惠农政策,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15亿元。不断壮大主导产业,全县果园面积达到50万亩,年产量达38万吨,农民人均果品收入2371元,较2006年净增1295元。建成润杨柿饼加工、通达果汁等龙头企业4户,肉兔、干杂果等农产品加工点81个。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27个,农业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县“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到117个,其中,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7个,县级示范村100个。2009年全县在外务工人员累计达到10.1万人(次),劳务收入10.85亿元。三是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以“七镇两乡”为重点,硬化乡镇街道48.6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市场12个、两层以上商业门店3.9万平方米。龙高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新民镇被确定为小城镇建设省级试点镇、市级示范镇,北极镇被评为咸阳市首届“魅力城镇”。四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三年

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在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成都试验区),是国家从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全局和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赋予成都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成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机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1248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探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努力把成都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样板、构建和谐社会的示范窗口和推进灾后 —1 —

重建的成功典范,带动四川全面发展,促进成渝经济区、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圆满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把成都建设成为西南物流和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及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把成都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现代农业基地。 力争到2012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震前有明显提高。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三个集中”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经济社会实现较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进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万元以上,工业集中度达到73%,城市化率达到60%(按户籍人口计),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 2.4∶1,城乡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均衡。 力争到2020年,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三个集中”达到较高水平,城乡差距显著缩小,“三农”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基本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以上,工业集中度达到80%,城市化率达到70%(按户籍人口计),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城乡实现充分就业,城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实现均衡化发展,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交融的新型城乡形态基本形成。 (三)基本思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2 —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是为了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105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

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九县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 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105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新建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750个,20xx年建设30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

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29 13:40来源:卫生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局,各保监局: 为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风险控制与管理,现就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引导医疗机构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有效化解医疗风险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推动创新,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各地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引导保险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强与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协商合作,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要指导保险企业推进服务创新,加强诚信建设,增强保险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意识。要引导保险公司加强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充分利用专业化风险管理手段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

的风险。 三、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一)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要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尚未开始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地区,可以选择部分地区或者部分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已经启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地区,要努力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险经营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中,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筹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靠第三方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疗执业环境。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 (二)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中,要预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广泛征求医疗机构、保险业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拓展发展空间。 (三)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探索促进卫生行业和保险业深层次合作的有效方式,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一是要通过召集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协商解决医疗责任保险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定期将保险行业理赔相关数据及对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卫生部门通报。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信息互相通报制度。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保险行业理赔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对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医疗风险和医疗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及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医疗风险。 (四)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医疗责任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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