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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干部学法制度 (1)

关于完善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登州实际,现就完善我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登州街道“七五”普法的部署,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登州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㈡主要内容

1、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2、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

3、学习与建设法治登州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4、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对象范围

街道正式在编人员、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

三、主要措施

㈠健全完善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街道“七五”普法实施意见的部署,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专题之一,纳入工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并保证每年不少于4次,工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撰写学法心得和学法笔记。充分利用工委会议等各种会议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把各项学法要求落到实处。

㈡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全体干部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通过学习法律书籍、法律条文、网络课程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紧密结合“法律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参学对象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

㈢健全完善各类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继续教育的内容,邀请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及法律工作者对街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㈣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聘请法律顾问并建立工作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全体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决策之前学习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等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㈤健全完善依法履职检查监督制度。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追究责任。

㈥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全体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整体工作中,述法内容包括:

1、带头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2、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

3、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

4、个人守法的情况。

㈦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委、办事处每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一次法律考试,将以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保障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我街道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㈠加强组织协调。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工委工作重要日程,定期邀请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及法律工作者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㈡加强保障措施。严格接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积极聘请法律顾问,组建普法讲师团,不断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和服务,为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师资保障与智力支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逐步提高经费标准,保证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登州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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