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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完整版)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完整版)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出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和构筑物等可用于租赁经营的各类物业。

第三条资产的租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诚信经营原则;

(三)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四)资产保值原则;

(五)先租后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部是资产租赁管理的执行部门,做好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登记、执行,以及对资产的租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租赁评议小组组织实施资产租赁的公开招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章租赁方式

第五条资产租赁应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

公开招租的方式有:招标租赁、协议租赁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公开招标租赁方式

(一)批量和大宗资产及其他需要公开招标的资产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租赁;

(二)租赁评议小组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组织实施招标工作。资产的租赁招标事宜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的相关内容进行;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须在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资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租金底价;

(四)组织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是个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其他相关资料。

(五)投标方须以独立的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投标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参加投标。法人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方在投标前应交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八)招标方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九)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

第七条协议租赁方式

(一)租用范围:

1、公开招标流标的资产;

2、经公告后只有一个具有租赁意向投标者报名的资产;

3、经公告后只有两个投标者报名的资产,通过谈判、协商选择一家比较理想的承租人;

4、资产处置较复杂,公开竞争成本过高以及不宜公开招标的资产。

(二)程序:

1、进行租赁谈判、磋商工作;

2、双方达成谈判、磋商共识后,将客户基本情况、资产基本情况、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经营业态等信息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3、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租赁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续租

(一)租赁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承租人须提出续租申请,对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提出合同续租的相关条件建议(包括租金标准及续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决定是否续租;

(二)不予续签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经营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规定的;

2、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欠租、欠费(水、电、气等费用)等不诚信经营的;

3、同一物业市场租金水平大幅变动,须重新招标的;

4、不予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人,并告知不予续租的理由。

(三)合同续签的,按公司租赁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租赁合同续签工作。

第九条租赁合同终止

(一)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合同终止;

(二)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

共利益被依法征用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③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④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①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②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或者超出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设计、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或损坏房屋的;③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空间进行分隔、隔层(上下分割)、下挖、搭建的;④承租人改变租赁资产约定用途的(即改变经营业态的);⑤承租人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⑥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⑦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⑨承租人违法或不当使用租赁物业,使出租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⑩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违法经营的,从事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

(三)租赁合同终止的,资产运营部负责租赁资产的收回工作。

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条公司成立资产租赁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资产管理部,讨论决定租赁方式、租赁合同及租金价格方案。

第十一条资产运营部根据公司要求管理可出租资产,编列出租资产明细表。根据资产综合情况进行评估,拟定资产租赁业态和租金标准,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资产运营部对外公开发布拟招租的资产信息。发布的信息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资产的位置、面积、功能和用途等基本信息;

(二)拟招租的期限、对象和必要的条件;

(三)招租的形式;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其他信息。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按第六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四条协议租赁的按第七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五条合同续签的按第八条的要求进行资产租赁。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公司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实施。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地址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等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三)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装修条款及安全责任;

(五)提前终止约定;

(六)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七)其他条款或约定。

第十八条如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办理程序跟租赁合同的签订一致。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九条租赁合同签订后,招租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随同租赁合同归档。合同原件一份正本留公司档案存档,一份正本留公司财务部存档,一份正本交留承租人。

第二十条补充协议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一起存档。

第二十一条租赁合同跟进人员负责整理合同文件目录,与承租人往来产生的相关文件附在一起,建立档案,以便查阅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格租赁合同的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丢失合同,公司员工不得随意泄漏合同的有关条款,租赁合同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传阅、借阅。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跟进人员应及时跟进租赁合同履行情况。

(一)检查承租人的经营业态是否与合同约定的相符;

(二)检查承租人是否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三)检查承租人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照租金及水电收缴工作流程及时跟进;

(四)检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签订、执行、终止工作流程

一、租赁合同的签订

1、资产管理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并组织会签;

2、对招商洽谈的租赁业态及租金价格办理审批手续,确认租赁业态及租金价格,租金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市场的平均水平,并不低于该资产原出租时的价格;

3、起草合同前,告知承租人合同的主要条款;

4、合同的条款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

5、合同签订前,需经过资产运管理部、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会签审批,合同会签审批原则上按顺序依次进行;

6、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签订的,需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二份,承租方一份;

7、合同签订后,交由务部、资产管理部存档,并抄告物业公司,交承租方的合同应由承租方签收。

二、租赁合同的跟踪执行

1、对于水电能独立过户,一律过户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自行向

相关部门支付;

2、承租人需新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司开具产权证明;

3、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按期租金。对于欠缴租金的,按租金收缴流程进行催收。

三、租赁合同的终止

1、合同提前终止的,应签订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补充协议,办理退租事宜;如因承租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2、合同到期前,确定承租人续租的,次铲管理部人员洽谈续租相关事宜。对于在承租期间发生二次以上欠租、欠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等费用)等不诚信行为的,以及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不予续租;

3、办理终止合同时,资产管理部督促承租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租赁房屋,结算房租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并按照公司流程,返还承租人剩余保证金。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4) 二零一四年一月 第一章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年千人负伤率不大于10‰,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公司实施方

案要求,完成阶段性管理目标; 4、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使用; 5、专(兼)职安全员按规定配置到位并能履行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周材租赁站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2、按规定提取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3、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基础资料台帐; 4、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站月工作考核制度,并与工资有效挂钩; 5、做到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 6、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制度。每周各站负责人对本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演练; 8、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对事故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二条周材租赁场站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周材租赁站站长是周材租赁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周材租赁场站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场站工作特点及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建立健全租赁站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与场站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 5、组织编制租赁站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做好自有职工和临时工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职工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6、组织制定并实施周材租赁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分析,针对生产中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复查;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租赁的管理,发挥房屋资产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租赁业务。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条件:闲置房屋或公司经营的预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响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有损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对承租方的条件要求:宿舍区内的房屋应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方便职工生活。 第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除公司经理的特别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单位的房屋进行出租。 第五条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单位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机会,从中私自获利,一经查出,按所获非法收入3—5倍罚款。 第六条房屋出租时,必须认真查验承租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提供证明承租单位存续性的有关资料。承租人为个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上需要收取一定额度的风险金。 第七条单位所有临街门面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赁给他人

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八条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需要超过3年,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单位出租房产或卖场柜台应有明确的月租金标准,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房产租金标准不低于同地段相当条件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条月租金确定后,出租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因市场发生变法需要下调标准的,必须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第十一条租赁合同的签订: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负责。第十二条租赁期限:除非对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同意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写明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解除后立即注销原合同。 第十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电费收取的管理单位,每月应如数收取,不得不收取或折价收取。 第十五条房屋出租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房屋租赁人的监督,不得转租,不得对建筑物结构造成破坏。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省/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的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单位建立由财政局、本单位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单位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五条资产的管理要确保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避免资产流失或浪费,有效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业务中各种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为单位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固定资产,能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的,不应重新购置资产,避免浪费。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主管财政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本单位主管部门局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本单位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负责具体管理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第九条决策机构与职责:组长/副组长 (一)对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 (二)负责对单位资产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 (三)负责审阅审批单位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查核查等工作。 第十条主要负责部门与职责:资产使用部门 (一)岗位:各部门负责人 1、组织编制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申请或使用计划,审核后向本处室资产管理岗提出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申请; 2、组织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的执行; 3、作为资产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完善本部门的资产日常管理措施,督促资产使用人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浪费、损毁、遗失; 4、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定期审核《资产使用明细表》后提交。 (二)岗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1、对本部门在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填写《资产使用明细表》,每月将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

物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对外出租房屋管理,统一规范公司内部房屋租赁管理流程,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安徽XX集团旗下房产所开发的未售商铺、写字楼、会所以及教育配套等房屋。 二、适用职责及权限 房产公司自项目房屋交付之日起: 1、将未售商铺、写字楼、会所及教育配套等房屋信息资料汇总后一并移交给物业公司。 2、未售商铺、写字楼、会所及教育配套等房屋及时给物业公司出具房屋租赁委托书。 3、对于已出租的房屋,房产公司将出租合同及相关手续汇总移交给物业公司。 4、房产公司应完善相关出租房屋水电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后,移交物业公司接收。 物业公司 1、将根据不同地区,按工作需求成立房屋租售中心(合肥租售中心、阜阳租售中心……),由物业公司进行目标考核。 2、各地租售中心需完善相应制度及租赁流程。 3、房屋租售中心将全面负责XX集团房产开发未售且需租售的商铺、写字楼、会所及教育配套等房屋。 4、租售中心将整合前期已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统一管理并录入系统汇总。

5、租售中心人员将根据地段不同,进行定期分类采价,房屋租赁价格不得低于同地域、同地段价格。 6、合同采取统一会审,房屋租赁每年递增率不低于10%。 7、物业公司提出租售方案价格及每年递增率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8、租金收入及时转入所属房产公司账户,房产公司每年应按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支付物业公司管理费,做为物业公司业务收入,物业公司给客户开具20%管理费发票,房地产给客户开具80%房租发票。 9、物业公司每季度对租售中心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工资与个人绩效挂钩。 10、租售中心工作情况每季度形成季报,呈报至董事长及相关领导。 11、物业公司对出租房屋应按合同要求进行物业管理与服务,并按规定收取物业费。 本办法至颁发之日起执行。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平台资产交接工作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承租房屋资产交接工作、保证房屋资产交接过程高效、设施设备完好、资料齐备、为房屋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资产管理部接管的所有房屋资产交接工作。 三、职责: 1.业务部负责房屋资产交接工作过程中与业主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2.资产管理部片区经理负责所辖房屋资产交接的统筹与实施工作(包括设施设备验收、租客资料移交、水电抄表、钥匙交接、租客新合同签订等); 3.配置部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配置标准拟定与审批工作; 4.资产管理部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房屋租控情况一览表》(押金、租金、物管费、水电费等的制订与审批工作; 5.资产管理部客服专员负责新交接房屋资产的资料、档案建设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业务经理根据《租赁合同》及与业主协商情况确定交付日; 2.由业务部填发《工作联系函》至所属片区经理签收及做好交接准备工作;业务经理提前向业主发放《房屋交接所需资料通知函》,业主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土地使用证明; 2)电梯设备资料(注:电梯房,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电梯检验合格证(正本张贴电梯内,复印件存档)、电梯验收检验报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租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4)《房屋交接明细表》(含租客姓名、联系方式、押金、已收取租金截止日期、已收取水费(电费)的截止读数、房屋家电家私明细等明细资料) 上述1)、2)项资料由业务经理负责接收并移交合同专员建档保存; 上述3)、4)项资料由片区经理负责接收并转交客服专员建档、形成《房屋租赁信息档案表》 3.业务经理协同片区经理与业主现场抄录水表、电表的总表及分户表读数,双方做好租客资料、设施设备检验、卫生检查、家电家私盘点、钥匙门禁移交等交接工作后,双方在《房屋交接明细表》、《截止至房屋交接日租户未缴租金、水电费汇总表》上签名确认,《房屋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立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崔永峰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租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湖南xxxxxx租赁有限公司 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租赁业务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租赁经营业务中合同签 订、材料出入库、调拨、盘点、维修以及业务结算等全流程 程序。加强经济业务全流程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更好的 服务集团公司发展,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流程。 当本制度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冲突时,以集团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方案最终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2004; GB/T2801-2001标准及建筑施工行业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第二章职权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采购、日常经营、利润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事务的决策与审批。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采购报批、公司财务、税务事务管理以及公司运营、法律事务管理等一切 事务,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常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管理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税务、采购、仓管、基建与固定资产维

护等事务的管理,对公司总经理及集团总公司办公会负责。第六条:公司财务处下设财务主管与出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税务等相关事务管理,公司主营业务结算与财务核算。出纳 负责公司银行存款与现金账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收支 管理与核算,日清月结。财务处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接受 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 第七条:公司市场拓展专员负责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管理与市场拓展,同时负责主营业务合同签订与管理,还肩负合同账款催收以 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事务协调。市场拓展专员业务上接 受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及计划经营部指导。 第八条:建筑工程器材(周转材)、设备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保管;主营业务的材料收发清点与登记;如实开具调拨、 回收单据送至财务处核算;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库的固定资产 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入库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联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以及计划经营部制作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上报固定资产 采购计划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经由公司总经理、常务负责人联合工程管理部、计划经营部开展固 定资产采购询价。固定资产采购的供货商与最终定价经由公 司总经理报经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开始执行采 购程序。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房屋出租 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家属院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

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出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程序透明,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和构筑物等可用于租赁经营的各类物业。 第三条资产的租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诚信经营原则; (三)资产有偿使用原则; (四)资产保值原则; (五)先租后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部是资产租赁管理的执行部门,做好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登记、执行,以及对资产的租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租赁评议小组组织实施资产租赁的公开招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

执行情况 第三章租赁式 第五条资产租赁应米取公开招租的式。 公开招租的式有:招标租赁、协议租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式。第六条公开招标租赁式 (一)批量和大宗资产及其他需要公开招标的资产采用公开招标的式进行租赁; (二)租赁评议小组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组织实施招标工作。资产的租赁招标事宜须格按照招标程序的相关容进行; (三)米用公开招标式的,须在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资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式、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式等容。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租金底价; (四)组织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是个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一、车辆养护制度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doc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_共4篇 1。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租赁厂区物业管理制度

租赁厂区物业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厂区区域内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厂区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使用人:通过租赁合同方式取得建筑物使用权的各单位、企业、公司、生产厂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合法经营者。 管理人:由常州XX有限公司(下文称“管理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厂区行使管理权和进行物业服务,对厂房、食堂、车棚等物业的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绿化环保、清洁卫生、公共秩序、消防、水电供给等进行监管。任何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厂区内任何使用人必须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自觉遵守厂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合理使用厂区内物业及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 1、使用人生产经营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常州市有关法律法规。 禁止破坏或厂区内任何公共设施,若损坏须承担修复等费用 2、使用人须合理使用与其毗邻的公共场地。不得在公共场地擅自作任何装修和破坏;擅自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等其他未经全体使用人同意的物品。 3、请勿向花坛、水池、盆花内扔垃圾、丢烟蒂、倒水;请勿攀扯树木或采摘花朵; 二、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证停车区、车棚的使用及满足用户的要求,所有使用车场、车棚的用户及雇员,应严格遵守并服从保安及管理员的指挥: 1、所有车辆进入厂区要在门卫做登记。

2、车辆进入厂区,应减速慢行,不得鸣喇叭; 3、用户应将车辆停在停车位内,不得超过车位或跨车位停放,更不 能停于车道上,避免阻碍其他车辆停泊、通行;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4、车辆停妥后,请锁好车窗、门;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谨防 失窃。 5、停放车辆请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应的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管理人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损失责任。 6、非机动车辆须有序、整齐地停入非机动车库内。非机动车停妥后,请自行锁好,谨防失窃。管理人不承担车辆及车上物品损失责任。 7、如因在停车区、车棚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设备、设施或车辆的损坏,用户应予以赔偿。 三、电梯管理规定 1、管理人为部分用户提供货运电梯营运服务,电梯仅为载货用,禁止其他人员随意乘载。 2、使用人需爱护电梯及电梯轿箱内的设施、保持电梯清洁。电梯内禁止吸烟、涂抹、吐痰和抛掷果皮等杂物。用户使用过程中严禁超重、超长物品进电梯。 3、使用人在使用电梯的过程中遇到故障或异常,请用梯内电话立即通知维修班(电话:),非工作时间请通知保安值班室(电话: 0519-********-888 ),以便及时维修处理和急救。

XXX集团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

XXX公司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XXXX部 2017年2月22日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四章租赁安全管理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出租空置国有资产,避免资产空置导致的资源浪费,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根 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南国资发[2015] 5号文《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 况,现就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租赁业务的管理。工程承包、劳务外包 等不涉及资产使用权转移的对外经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租赁,是指公司作为出租方,将自身拥有或有处置权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广告 位经营权等)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包费、管理费或者其他收入的经营行为。下列情形除外:

1.XXX集团内部的兄弟公司,租赁公司资产进行办公或其非经 营性质的行为,且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租赁行为; 2.公司以销售为目的以租代售方式经得总部公司审批同意的短期对外租赁行为; 3.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租赁承包经营有利于公司搞活内部经营机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租赁承包涉及法律事项较多,重大资产租赁承包为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租赁业务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1.根据《市国资委南国资发[2015]5号《关于规范区直企业 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南国资委(2014)76号〈关于南宁市国 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部分中介机构合并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从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或者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总部公司)机构备选库中完成待出租资产的评估、上平台公开招标等相关业务。

设备租赁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 1、对董事长负责,并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租赁业务承接、合同签订与履行、租赁费回收等工作。分管合同、安全生产等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决议决策,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生产目标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目标。 4、负责开拓市场,搞好业务对象的社会信誉度调查,认真洽谈并签署有关租赁合同,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5、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质量和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6、负责制定陈欠款回收计划,并亲自组织回收。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要积极经法律咨询通过款确保应收款的回收。 7、认真搞好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按《员工守则》及其实施细则、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二、收发部负责人 1、负责建筑机械、机具、周转材料等租赁及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机械、机具、周转材料等租赁的收发登记、租赁费确认与回收等工作。 2、负责清点核对库存材料、物资,按制度开具出、入库单,确保帐物相符。 3、负责对收发设备机具数量的准确性予以确认,并及时与承租人核对租赁费用并办理签证手续,以确保租赁费用的回收。 4、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帐目清楚、准确,实物存放整齐、有序; 5、做好各种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签证的收集和入档 6、及时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任三。会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业务。 2、及时联系记账公司,完成税务,工商等部门工作。 3、每月定期与出纳和对账(银行帐、现金帐),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4、及时准确按规定的程序计算核对租赁费;并提示负责人及时催收。 5、定期报账,并按公司财务部要求上报各种报表。 6、做好相关财务资料、质量安全体系运行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企业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5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6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18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企业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23第十二章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36 第十六章卫生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十八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 . . . . . . . . . . 47 第十九章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 . . . . . . . . 51 第二部分各部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55

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界定 一、服务区(停车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是对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区域的安保、清洁、绿化、水电及公共设备设施、零星工程维护维修等。 二、相关概念及界定 (1)“公共区域”与“租赁区域”的划分以租赁场所(含配套设施)滴水线为界。 “公共区域”是指租赁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区域,包括共同使用的停车坪,公共厕所,供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部位。 “租赁区域”是指租赁建筑物内部及室内外墙面、建筑物外围边沟,由经营单位自行管理的餐厅、厨房、超市、客房、走廊通道、门厅及室外地砖等建筑物有效延伸部分。 (2)“公共设施”与“租赁设施”的划分:1、水电设施以计量分表为界,表内(含表)为租赁水电设施,表外(含总表及属于服务区维护维修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为公共水电设施;2、电信电视网络等设施以服务区内公共分线设备为界,以内为租赁设施,以外为公共设施;3、排水排污设施以管道(沟渠)汇合处为界,汇合前的部分为租赁设施,汇合后的部分为公共设施。 (3)“公共资产”是公共区域内的资产和公共设施,“租赁资产”是指租赁区域内的资产和租赁设施。 第二节服务区(停车区)物业管理的范围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天桥,公共洗手池,垃圾站,化粪池,锅炉房,沟渠、池、井,水塔、高压水泵房,高杆灯,供配电房,发电机房等; 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管道线路,水泵、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系统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资产经营是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为规范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资产经营范围是公司拥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经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租赁有效的资产和资源。 二、资产经营活动包括资产出租和收费,水、电资源使用和收费,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等。 (一)资产租赁经营的管理。 1资产经营部负责公司的资产租赁经营活动 2资产租赁经营流程 (1)资产租赁价格的确定 资产租赁价格由公司根据租赁资产所处地区市场价格和公司资产状况确定租赁底价,资产经营经理在不低于底价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部门任务情况向上浮动。 (1)资产经营部根据公司可供租赁资源的供求情况,公司确定的最低出租价格,定期公开发布租赁信息。 (2)资产经营部负责接待承租意向人,进行商务洽谈,并作接待登记和近期回访。 (3)资产经营部在商务洽谈中,注意对客户进行资信评

定,并填写《客户资信评定表》对承租方资信情况进行登记评定。 (4)根据双方租赁意向和资信评定结果,填写租赁合同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批准。 (5)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理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6)租赁合同签订后,资产经营部依据合同填写《交款通知单》,并陪同承租方到财务部交定金、首付款或租金等,由财务部直接开三联单或发票。 (7)综合管理部凭租赁合同,交款通知单及三联单或发票加盖合同章,且需加盖骑缝章。用印后,综合管理部将其中一份合同,《物业租赁合同审批表》及《交款通知单》存档,并同时给财务留存合同一份。 (二)承租方的身份认定。 1承租方为单位的,承租方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机构)的身份证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 2承租人为个人的,承租方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 3承租方非承租人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订合同,需提供《委托书》和签约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小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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