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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迎宾路小学

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迎宾路小学

2016.09.03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 预案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我校突发的师生伤害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处理和救援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双辽市实验小学应对各类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用于指导本校意外伤害安全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意外伤害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意外伤害安全紧急事件。 4.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岗位明确,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意外伤害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

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学校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意外伤害安全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意外伤害事件的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意外伤害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层层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学校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学校主要领导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区分性质,依法处理。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学校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

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 众所周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近年来,在校学生伤亡事故屡屡发生,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案及其索赔数额也与日俱增。学生伤害事故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带来终身的不幸和痛苦,而且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如果用“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来形容着泪事故的发生,用“焦头烂额、疲于应付”来形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用“痛不欲生、悲愤难容”来形容那些受害学生家长,用“提心吊胆、杯弓蛇影”来形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恰如其分。面对“防不胜防”的这类事故,不少学校感到“管不胜管、赔不胜赔”,迫于无奈,采取一些诸如取消有危险性的活动内容,对学生在校活动范围严格限制等被动、消极的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学生应履行的责任,达到既保护在校学生不受伤害,又维护好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近年来,教育部已经相继颁布了10多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教育部最近发布的第12号教育部令,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做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不必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况下的学生伤害事故;《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的十二种情况下的学生伤害事故。今天,我们就《办法》中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12种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的4种情况”、“学校无法律责任的6种情况”以及“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四方面与各位家长进行探讨。 一、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12种情形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守则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大河坎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

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 “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179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General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security in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条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

说明: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相关处理人员除了要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完成规定动作,必须记录完成每个动作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节点。班主任,要在救护学生的同时,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告主管校长、主管校长报告校长)、通知学生监护人。 2

(完整版)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XXXXXXX建设项目

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的做好应急工作,为应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紧急情况的可能性,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指标、目标和管理方案的要求,当应对类似的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一旦发生应急事故,应急小组有条不紊的按预先制订的预案进行实施,及时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控制火情,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职责 2.1本部门按环保安全办公室制定的演练计划,并按时组织演练,评价演习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2.2安全员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确保应急器材配备到位; 2.3遇有紧急情况本部门安全员应立即通知值班室; 2.4值班室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指挥抢救,经鉴定重大(重伤)以上事故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5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在组长的指

挥下,尽心尽责的完成任务,想尽一切办法,降低损失。 三、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步骤(范围)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部门环保安全员应立即通知应急预案指挥部;应急预案指挥部开始工作,应急预案启动。 1.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件; 2. 发生重特大疫情; 2.发生易燃易爆品等引起的火灾、爆炸等重大危害事件; 4. 发生如塔吊倾覆等机械设备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5. 意外伤害(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暑、坍塌、灼烫伤等); 6. 施工现场发生的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7. 施工场地出现的其它紧急重大危害事故; 四、急救设施及原则 1、工程部配和公司综合办公室要配备急救及简易的救护器材:包扎绷带、急救药品、简易担架、简易夹板、绝缘杆、氧气袋等。 2、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伤 3、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五、应急响应 1、当工程生产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当事人或事故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公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根据伤害程度组织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拨打急救电话并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及要求

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事故伤亡快报表,并着手收集与故事有关的如下材料:①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③事故单位的营业制度;④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⑤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试卷或教育卡;⑥项目开工证,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⑦伤亡人员证件;⑧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相关照片及影响材料;⑩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施工单位还应填写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事故调查组;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生产、安全、技术、公会、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施工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和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必要措施,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并在1h内按照事故等级,以书面方式及时、如实地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事故或事故损失。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验;④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如实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①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②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③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⑤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中涉及技术处理时,项目部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意见。对于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以保证施工安全。 5、技术处理方案经审核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安全控制实施细则,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6、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可通至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可对处理结果进行鉴定,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整理编写事故技术资料,在审核、签认后归档。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人员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④物证、人证的调查资料;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⑦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作的结案报告;⑧处分决定和处理人员的检查资料;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⑩事故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及签字。 在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中,认为“隐患就是事故”。因此,要把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当成是事故来对待。当发现安全隐患时,也应当按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态度、方法的程序来处理隐患。

校园常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校园常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校园突发性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影响学生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学习的事件。教师需要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校园常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一、处理原则 1、反应及时的原则 由于学校突发事件的突发性,所以需要学校和老师随时保持警惕的心态,不能疏忽大意,一旦发现突发事件,第一发现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学生班主任、学校医务人员,事件严重的要立即拨打110或120及时报警,同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处理事件的反应速度要迅速。 2、统一领导的原则 由于突发事件的紧急性,需要学校各部门和老师在统一的领导下进行处理工作。在突发事件管理中,各部门之间要协调一致,否则会造成反应时间上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最终造成延误了最佳的处理时机,造成损失的扩大。所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要在应急事件处理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 3、加强合作的原则 突发事件处理涉及各个方面,要求学校各部门和老师同心协力,加强合作,不能互相扯皮推诿。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各个职能部门不仅要做好份内的工作,而且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这样才能使预防和处理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 二、成立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校园常见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楼梯踩踏事件应急程序 ◆处理程序:事件发现者(教师)紧急施救→上报、请求支援→救治→调查 ◆具体要求: 1、第一发现者(或值勤教师): ⑴大声告知所有人员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 ⑵指挥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意外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最新资料推荐------------------------------------------------------ 意外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意外伤害应急处理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 龙望毕副总指挥: 吴华清成员: 沈金伍李杰王军陈兴雄田和志唐冲全体班主任办公室组长职能工作组及负责人: 信息宣传组: 田和志教学保障组: 李杰学生工作组: 陈兴雄安全保卫组: 田忠后勤保障组: 唐冲预防医疗组: 王军二、持之以恒做好意外伤害事故的宣传工作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平时,校长在教师会上经常强调老师应有责任心,每一位老师都是德育工作者,上课时应见缝插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体育课(包括体育课外活动),每一位任课老师除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对一些容易引起意外伤害的动作应 1 / 3

加强保护,让意外事故控制在萌芽态。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使用安全,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 体育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时,学生必须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师不得脱岗。 校保健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了解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对于不适合体育运动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学生的天性好动,经过一节课的学习,需要休息,课间是学生最活跃的时候,经常见到学生在追追跑跑,于是,在奔跑的时候学生间相撞就容易发生,因此,班主任老师在晨会课上要经常提醒学生在课间时尽量走路,不能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走,绝不允许学生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 学校要求老师不拖课,让学生在课间十分钟做好准备工作。 对于一些容易造成伤害的课程,如模型课、艺术课、综合实践课等需要动小刀、剪刀的课程,任课老师更要认真对待,低年级的老师更要帮学生完成一些危险的动作。 需要进入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 电脑课、艺术课、科学课、体育课等,一定要亲自接送学生去专用教室,绝不允许让学生自己进出专用教室。 少年军校的同学在学生上学、放学这一段时间,准时上岗,协助值班老师做好路段的安全工作,请路过的自行车、摩托车推行。 值班老师和护送路队的老师准时上岗,尽职尽能做好安全工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项目经理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于两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的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处理程序: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处理程序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及时救治 1、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立即联系事故处理小组,首先是尽快救助受伤害学生;若发生特别严重的伤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处理小组,拨打“120”急救。 2、因学生受伤严重,需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的,班主任先到财务室领取一定金额的费用,有救护小组迅速送往医院。班主任再与学校事故处理小组人员陪同前往。学生送医院救治的费用由学校暂时垫付。 3、事故发生后,班主任或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必须及时安排与家长取得联系,尤其是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学生,学校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通知到家长或监护人,简要告诉学生伤情,同时让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及时赶到医院。学校老师在学生家长到医院并向家长说明救治情况后,才能离开。 4、事故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学校伤害事故调查小组同步向相关学生和教师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并让目击者写好书面笔录,向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汇报事情原委。 5、学校通讯小组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伤害事故情况,并递交书面材料。如果事情紧急,可以先作口头汇报,然后

再递交书面材料。尤其是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必须在不超过30分钟内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伤害事故学生姓名、班级、伤情、事故经过和学校的处理意见等。 6、班主任要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做好各项保险理赔工作。若涉及学校责任的,要及时与人寿保险公司联系,以争取学校意外伤害保险及校方责任险的理赔。校方所垫付的费用由班主任在事后将所有费用清单上报给学校事故处理小组,同时向相关家长提出要求。所出费用由肇事者监护人或者相应的法律人承担,班主任不予承担。 7、班主任要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在事故发生后和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一般要上门家访或医院进行探望,必要时年级、学校可以一起参与。班主任要及时将家长的意见和想法向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反馈。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式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有三种途径:协商、调解、诉讼。 1、协商。班主任和年级一般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协调的主要成员。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班主任,让当事人(包括受伤害学生及事故相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协商解决,形成各方最认同的解决方法,加以处理。 2、调解。若当事人(包括受伤害学生及事故相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可以进行调解。

治安及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治安及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处理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原则:当班秩序接警后应在2-3分钟以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统一指挥原则: A、管理突发事件时,如管理处经理在场时由其负责统一指挥; B、管理处经理不在场时,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统一指挥,由分管秩序工作的负责人协助指挥; C、特殊的情况下,管理处领导不在场时由秩序班长负责统一指挥。 服从命令原则:秩序班长、秩序员或其他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团结协作原则:管理处领导或秩序班长为突发事件处理的指挥员,行使管理处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各级员工不应干预。在指挥员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相关员工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指挥员处理好突发事件。 2、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盗窃事件处理: 1)当秩序员发现盗窃情况或盗窃可疑人员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秩序班长或其他秩序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围捕,然后留在现场监视犯罪嫌疑人,当条件许可时,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当秩序员发现被盗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秩序班长报告案发现场具体位置,并通知值班人员封锁出入口,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免受破坏,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3)秩序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秩序员赶赴现场处理; 4)犯罪嫌疑人未逃离现场或正在逃离时,应立即组织抓捕;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时,应立即向周围目击人员了解具体情况,指挥秩序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捕;抓获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5)若案发时间不清,被盗窃时间过长应请示管理处领导后报警,并指挥人员保护现场,待公安机关进行现场侦察; 6)秩序班长应将事件处理情况及过程记录在《突发事件处理登记表》上,并向分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校园伤害事件处理

校园伤害是件处理几个案例 任校长工作以来,经历了几次小学生受伤事件。虽几经周折,最终也算是妥善解决。现将亲历的几件典型事件予以呈现,希望能引起反思。 2007年学校组织春游到植物园活动。自由活动环节中,一个二年级的男同学被另一个荡秋千的孩子下颚撞伤。班主任和校医认为问题不大没有声张。家长在接到孩子送到医院后缝合了几针,这使家长十分气愤。之后,多次到学校理论。表达不满和索要经济补偿。学校做出很多努力也难以平复家长怨气,家长以学生将来想做飞行员为说法要求赔偿20万元。几经商讨,家长提出最低也得给13万元。校方只能建议其走法律程序,对方执意不肯,并多次到学校大喊大闹,还威胁学校领导、老师及家人。也曾到教育局上访。学校束手无策,只能耐心陪伴……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孩子的伤口痊愈,此时风平浪静,不了了之。 看来遇事冷静,不求速成,耐心说理,坚持正义,让时间来解决一切。也是一种方法啊! 案例2:免费参观出行的意外 2008年六一,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免费参加科学宫。参观过程中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不慎自己滑倒,造成上肢小臂骨折。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意外事件,但在一个月后家长找到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家长认为是学校组织活动导致学生住院,耽误了学业,错过了参加重点初中考试的机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法满足家长诉求,建议走法律程序。家长似乎也知道理由不很充分,就提出如果能使学生到一个相对较知名的初中就读,也就满意,不找学校麻烦了。经过与教育局领导沟通说明,满足了这个家长的要求,事件才得以平息。 看来,在力所能及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满足家长的一些诉求有利于达成学校与家长间的相互理解和谅解。 案例3:热水惹得祸 班级使用饮水机使用热水很有隐患。低年级孩子自制能力差,玩耍中很难把握好分寸。08年冬天的课间,一个一年级的男同学就将一杯热水倒到了另一个男同学的后背,导致这名同学烫伤…… 烫伤后由于医疗费数额较大,烫人学生的家长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走了法律程序。结果本着同情弱者,考虑学生家庭困难等多种因素,法院判学校和老师监管不到位承担一半责任,赔偿被烫学生15000元的经济补偿。 学生不是完全可控的个体,教师不可能在课间关注到每一个学生。“防止烫伤从不喝热水开始”……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工会、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二、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共同解决事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当日总值勤教师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

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或教导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与送往医院老师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受伤学生的病情,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三、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2年09月01日颁发、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造成在校学生人生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主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 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 助受伤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 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受委托承担相 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或途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或途径 1、协商解决。 2、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协商——调解——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 对于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方作出的损害赔偿分为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其中,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用具费、生活补助费;造成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住院费: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 ●医药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 ●注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 ●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

●未来再次手术费: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医师的批准意见。 ●精神抚慰金: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其余都没有。要出示司法鉴定。 赔偿资金来源 ●以学校为单位,集资或捐助,成立专项基金,存入银行 ●以学校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投集体责任险 ●社会集资捐助。 ●动员家长为学生投人身意外事故责任险。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 “民法”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就是: ●必须有损害事实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调查准备工作1、赶赴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 一、调查准备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3、立案。 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 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事故调查取证 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认可。 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发生的相关事实与材料。包括:事故汇报记录、伤亡人员统

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1、目的 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吸取教训,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2、适用范围 2.1由公司内部组织调查和处理的程序: ⑴本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轻伤、重伤事故; ⑵公司活动范围内所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经济损失未达重大事故 标准的一般设备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等(以下简称“其他一般事 故”) 2.2重大事故,按国家规定立即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 区的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并由上级部 门组织调查。 3、职责 3.1工程处安全科和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对轻伤事故和其 他一般事故进行调查; 3.2公司安全设备处会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对重伤事故进行 调查; 3.3事故调查组职责 3.3.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3.3.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3.3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 3.3.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4事故调查组工作原则

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原则是: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事故的具体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也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5事故调查组的权利 事故调查组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一是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保证事故调查工作的客观、公正。 4、工作程序 4.1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组 4.1.1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的情绪。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并拍照或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充分记录,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4.1.2组织调查组 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发生后由工程处安全科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和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安全设备处;重伤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设备处会同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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