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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几点认识

浅谈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几点认识
浅谈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几点认识

浅谈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几点认识

摘要:随着经济衰退和人口老龄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已逐渐被世界各国所认识到。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年金也有了飞速发展。但由于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时间比较晚,法律法规及运作模式都还不健全,发展企业年金尚面临着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本文中,结合所在的胜利油田建立的年金计划,就建立企业年金的必要性及企业年金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分析,并提出了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设想。

关键词:企业年金养老保险老龄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衰退和人口老龄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严重的支付危机。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都纷纷将本国单一支柱养老保险逐步转向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我国于1991年即确定逐步建立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原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员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为“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近几年来,在政府、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下,企业年金近年来有了较快发展。国有企业胜利油田企业年金制度已建立完成并实施,在此浅谈一些认识和做法。

一、胜利油田年金计划概况

2009年以来胜利油田一直在筹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于2011年正式启动了建立年金计划工作。中石化企业年金有着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二是实行个人账户下的完全积累制。采用个人账户式管理,企业年金的所有权相对明确,便于职工流动时转移。三是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国家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运营以信托形式进行市场化管理。企业及职工作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具体管理职能则由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负责。这个模式的设计,体现出了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制约机制有效的优点。四是年金的归属和支付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企业缴费划入部分一般在划入个人账户时间满5年后归属职工个人;激励性年金一般在划入时间满20年后归属职工个人。员工在退休前离开企业时只能获得部分企业划转份额。如果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或其他年金计划规定的行为,企业缴纳部分也全部收回。五是年金计划具有企业特点。胜利油田设立了企业年金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再按退休当年的标准按月领取过渡性年金,直至失去领取条件。过渡性年金的标准根据应享受的企业补贴发放,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

二、建立年金计划的必要性

由于老龄社会的到来,使得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不断下降,养老负担十分沉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较低,且采用的是“现收现付”体系,对于应付老龄化等人口年龄结构失衡等状况具有制度上的先天缺陷。即当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缴费人员变化不大,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的

企业年金办法第

企业年金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6号 《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12月18日 企业年金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一航局三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协商和自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考虑员工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

秀人才倾斜,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 第二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公司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企业盈利并完成一航局有限公司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 (二)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 企业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基本养老规范、民主制度健全 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民主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

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 杨长汉1 企业年金之所以能成为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在于其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延深和完善作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较低,且一般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自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当这些在职人员退休时,他们的养老金就来自于下一代的养老保险缴费,当出现老龄化等人口年龄结构失衡等状况时,“现收现付”制存在先天的制度缺陷。即当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缴费人数变化不大,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必然导致支付危机。而企业年金作为一种与职业挂钩的退休保障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保障参加人在退休后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且企业年金主要采用完全的基金积累运作模式,是一种个人收入的纵向调节机制,即人们在工作阶段将雇主缴费和自己的一部分收入存放在企业年金账户里,通过相关机构投资运营获得收益,当他们退休时再把钱从账户中取出。 1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杨长汉著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投资工具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最大幅度地调动社会资本,并实现资本配置的最优化。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纵观全球各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大多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在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在美国,基本养老金相当于退休前平均工资的40%,企业年金养老金约为30%,大约有70%的企业加入了企业年金计划;在德国、企业年金养老金相当于员工工资收入的15%,有1/3的企业参加了企业年金;在日本,有60%民营企业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人们老年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而对那些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经济效益较为突出、民主管理基础较佳的企业来说、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基金、对吸引并保有优秀人才、强化本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本企业健康高效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 (一)企业年金是一种隐蔽的“契约性合同”

企业年金制度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解析

企业年金制度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杨春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摘要随着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的确立,建立和发展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美国和英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比较分析,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年金制度比较启示 企业年金又称作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按照自愿、量力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企业激励机制的执行,员工退休生活的保障都是非常有利的。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克服公共养老保险的单一性,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利于降低国家基本养老保障的替代率,减轻政府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危机。 1 我国企业年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企业年金的基本情况 1.1.1 发展规模 200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仅191亿元,到2005年底达到680亿元,增长了256%。2006年上半年,全国又新增企业年金计划260个,企业年金基金增加110多亿元,显示出来良好发展趋势。 1.1.2 覆盖范围

2000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6万个,参加职工560万人。到2001年企业数为1.7万个,参加职工655万人,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人。同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职工人数分别为10448万人, 10802万人和13120万人,企业年金参加者进展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 5.36%, 6.06%和 7.04%。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了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 1.1.3 替代率 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约为5%,而在OECD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为20%~30%。经验数据显示,以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2。 1.1.4 发展结构 从行业上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较好的行业尤其是在击打垄断行业发展较快。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过亿的企业全部集中在电力、石化和电信行业。从地域上来看,企业年金在沿海和发达省份要快于内陆落后省份。此外,国有企业建立年金的比例要明显高于民营企业。 1.2 我国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 1.2.1 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建立 目前国际上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通常在40%左右,而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约为60%,大体上相当于国际上第一、第二支柱的替代率之和。这一高比例的替代率降低了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一方面造成了职工对于基本养老的依赖,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转?运转的问题也日益严峻。 1.2.2 企业负担沉重,职工亦无热情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0-1-14 10:54:40 来源:作者:何太寿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就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年金的内涵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企业年金的适用条件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采取年金计算方法的应为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采用年金的方法去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年金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

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纳入工薪征个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第二款规定:“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三)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部分的税务处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不符号条件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9]69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

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编号:CA/A06-CX-017-2003 批准:竺延风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2003年 6 月 1 日发布 2003年 6 月 1 日实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 本程序依据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编制,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娄崇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统一参加长春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职能部、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个人。新员工录用当年不实行。 2术语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主建立的一项企业退休金制度,是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稳定人才、吸引人才、鼓励其长期为集团公司服务的长期激励计划之一。 3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企业年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企业年金方案、资金征缴、支付投保年金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3.2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对企业年金保险合同的合法性负责,维护集团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资金来源 4.1.1按工资总额4%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 4.2资金的管理运营 4.2.1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对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实行资格审查,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形式,确定承办企业年金运营的商业保险公司。 4.2.2企业年金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

用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共同承担。 4.2.3集团公司视商业保险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情况选择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 4.3投保方式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方案中,选择“趸缴趸领”或“期缴趸领”的投保方式。集团公司决定何时投保、何时中止投保。 4.4保险模式 保险模式实行缴费确定制,实际可获年金水平取决于个人帐户中的资金积累额。 4.5企业年金:由基本年金和奖励年金两部分组成。 4.5.1基本年金 4.5.1.1员工的基本年金由“企业出资”和“个人出资”两部分组成。 4.5.1.2“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基数:以员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作为记帐基数。 4.5.1.3“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比例:按年龄分段确定记帐比例。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及支付能力,集团公司对个人记帐比例将进行适当调整。 年龄计算公式:年龄=投保年-出生年+1 4.5.1.4个人出资 个人缴纳年金随企业同时进行,统一缴纳,享受企业出资部分的统一政策。 4.5.2奖励年金:按基本年金记帐比例分配后的余额作为总经理奖励年

某外资企业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某外资企业企业年金计划案例 关键字 法人受托+企业年金管委会 退休年限确定缴费+调整机制 2+2供应服务模式 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是行业内合资最早、规模最大的企业,也是国内最早的一批合资企业之一。 A企业一向关注员工福利,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企业内部通过互助形 式建立医疗保障基金。 与大多数成熟企业一样,A企业面临的退休保障问题也较为紧迫:5年内退休人员占比近10% 10年内 退休人员占比超过20%但同时,A企业的员工构成基本呈金字塔状,稳固的底部构成为解决员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提供了充分的时间缓冲。 图一:A企业的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3年內?年内 方案设计 参加资格: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自计划实施起有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新员工 须在试用期满后方可参加,但其缴费可追溯到入司的次月。方案可接受调入员工在其他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基金。

缴费方案: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年金缴费,缴费分为每月计提的正常缴费和不定期的特殊缴费。不 定期缴费是指:到经营年度末由企业执行层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为全体或有特殊贡献的职工缴纳的一次性企业缴费作为年度奖励。 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由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浮动工资确定。 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根据计划启动时每名职工距离退休的年限确定(3-6%)。此为固定比率,并不会随 着今后职工距离退休年限的变化而自动调整。但公司决策层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确定交费比率的调整。 管理监督: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企业和职工全权行使企业年金相关事务的决策权。管委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等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 归属计划: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归属比例为零;服务年限满5年,可拥有30%的归属权,并且每增加1整年,可增加10%的归属权,直至归属权达100%。 供应服务模式 受托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年金制度 篇一: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适用范围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并履行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续订书中规定的全部义务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3.申请企业年金的程序 (1)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协议》,经公司签章确认;

(2)员工在公司启动企业年金时未填写协议的,视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 (3)每年12月份,员工就下一年度是否参加企业年金提出申请。 4.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 4.1企业年金由公司企业年金和个人企业年金组成。公司企业年金由公司为员工缴纳;个人企业年金由员工个人缴纳。 4.2员工个人每年1月份缴纳上一年度年收入总额(上一年度月基本工资×12+年底奖金)的固定比例,公司缴纳同样的额度共同存入指定账户,员工可按规定提取使用。 4.3企业年金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给个人 (1)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暂定为月工资的20倍)的5%,满3年后可提取; (2)满3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8%,累积满5年后可提取; (3)满5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10%,累积满10年后可提取; (4)满10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5%,以5年为一个阶段,可一直保持到离职或退休,最长为20年。 (5)一旦提取,原协议终止,累计缴纳年限清零;

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企业年金及年金基金的相关内容 旧企业会计制度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核算非常简单,没有将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而新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将企业年金基金定义为: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 金极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本文结合案例说明年金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新的企业年金基金 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企业年金的特点: 1. 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 2. 是一种激励性和补偿性制度安排; 3.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4. 企业和职工承担企业年金计划产生的有关风险。 企业年金基金的特点: 1. 是- -种信托财产; 2. 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存入年金专户; 3. 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相关各方当事人; 4. 年金基金按国家规定范围投资运营; 5. 各方当事人依法终止清算的,年金基金不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 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2. 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要素包括:基金资产(货币资金、贷款和应收款项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负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缴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其他应付款)基金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风险准备金补亏)、基金费用(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

经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公司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年金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审定、报批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二)协调、决定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三)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战略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收集; (三)定期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企业年金工作; (四)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企业年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企业年金事务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起草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协调企业年金的实施;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确定;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咨询及业务协调等; (二)财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与缴纳;企业年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等; (三)战略中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计划的审核及投资建议等,负责企业年金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实施范围和权利义务

企业年金政策解答

企业年金政策解答 抚顺石化公司人事处 二oo八年九月 一、什么叫企业年金?

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什么叫过渡性企业年金? 目前通过中意人寿保险公司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企业统筹外养老金项目统称做过渡性企业年金。 三、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的宗旨是什么? 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职工退休后享受社会化发放的养老金的同时,享受集团公司发放的另一种待遇。企业年金是一个新的制度,也是一个阳光工程,是集团公司党组将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员工的具体体现。 四、补充养老保险是不是就叫企业年金? 通俗的讲,可以这么认为,但二者在基金管理、财产性质等方面有区别。 五、企业年金制度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一)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二)企业缴费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 (三)规范统筹外养老项目,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股份)公司整体效益,统一调整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五)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稳健增值。 六、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所属合同化员工均可参加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并履行劳

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七、公司是如何管理员工企业年金账户的?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审定、报批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协调、决定公司企业年金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公司企业年金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成员由人事、财务、监察、审计和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人事处主要负责企业年金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财务处主要负责筹集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账户管理费的资金,并按时足额上缴到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八、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是如何扣缴的? 企业缴费由公司财务处依据上年度工资总额和缴费比例(4%)按月提取,核定后上缴至集团公司理事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个人缴费由各二级单位人事部门在每月发放工资前申报增减变化表到公司人事处,人事处审批后与财务核实,然后由公司财务处上缴至集团公司理事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九、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费用由谁来承担? 目前企业年金的管理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十、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都包括哪些项目? 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额、企业缴费计入额及其对应的投资运营收益;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余额、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及其对应的投资运营收益。

剖析我国企业年金制度-2019年文档

剖析我国企业年金制度 一、制度概述 (一)企业年金定义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又称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和员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的指导和鼓励下,根据本企业经济状况自愿为员工建立的一种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不足、提高员工退休生活保障水平为目的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通俗地讲,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的保障制度,是为员工提供的延期工资。它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同于商业保险,是现代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从社会角度看,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其直接目的是为了提高退休员工的养老金水平。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年金计划目前已被一些超前的企业视为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长期的薪酬福利项目,吸引、保留优秀人才长期为企业服务,提高劳动效率,并防止人才流失。 (二)制度内容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对象范围、资金筹集及缴费标准、归属确定、

管理机构、个人账户管理、支付办法等。 1.实施对象范围一般是与企业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定期限的 人员工才能纳入范围,对因各种原因脱岗的可做一些特殊规定限制其参保。 2.基金筹集及缴费标准企业年金基金的筹集可以是企业单 独缴费,也可以是企业与员工个人共同缴费。缴费标准的确定,可根据贡献、年功、特别奖励(劳模、标兵、专业技术带头人)及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作为缴费依据,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梯级级差标准,体现效率优先;同时设立保底和封顶,以兼顾公平。对获得劳动模范、专业技术带头人、标兵等称号以资鼓励的员工,应给予一定比例的企业年金奖励。 3.归属确定企业设计的方案中可明确基金的归属方法。其方法主要是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设立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根据其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归属比例,并且实行分段归属。 4.管理机构对企业而言,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包括内部、外部的两种,一般应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内部管理机构或受托人;外部机构是指企业年金的国家监管机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外部机构负责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内部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负责方案的制订、资金的归集、组织对账等工作。 5.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6.支付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的最终归属权是员工。但采用何种

企业年金相关概念

企业年金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企业年金的作用 有些人认为,企业年金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其实,企业年金与企业福利有本质上的不同。福利是当期消费,企业年金是未来消费,企业年金的消费权利发生在退休之后;福利体现公平,企业年金体现效率;企业的福利项目一般与生活需求等物质条件直接相关,与人的地位、级别没有关系,福利标准对事不对人,企业年金则不同,重点体现效率,企业经济效益好坏、个人贡献大小等,都可以导致企业年金水平不同;福利属于再分配范畴,企业年金仍然属于一次分配范畴。所以说企业年金是一种更好的福利计划,它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为企业解决福利中的难题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业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一)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最终是人的竞争。但是,伴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才流动机制已逐步形成,企业有选择人才的权利,个人也有择业的自由,人才的合理流动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因此,企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死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市场竞争力,从而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同时,又切实保障了员工利益,稳定了现有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设计具有差异性的年金计划,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根据期望理论,当员工认为努力会带来良好的绩效评价时,他就会受到激励进而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设计年金计划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年金保险的灵活性特点,打破传统薪酬福利的“平均主义”原则,对于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不同贡献的员工提供不同的保障计划,服务年限长、职级高、岗位技术含量高、贡献大的员工的保障额度更高,保障计划更全面。而服务年限短、职级低、岗位技术含量低、贡献小的员工的保障额度较低,保障计划较单一。建立差异化的企业年金制度,可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激励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自身的最大潜力,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企业年金(三)通过年金计划中“权益归属”的设定,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留住人才。很多企业在用高薪酬福利制度实现激励的同时,用期权的形式作一些规定以起到留住人才、长期规划的目的。在企业年金的计划中,设定权益归属方案,规定服务满一定的年限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年金权益,与即时兑现的奖金福利相比,企业年金既使员工得到了鼓励,又达到了类似期权的良好效果,而且操作上又比期权要简单、方便得多。同时,设制权益归属还将与未来国家可能设立的递延纳税政策很好地衔接。(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利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合理节税。可将企业年金分成两个阶段,分别讨论如何通过避税增加企业福利的问题。第一阶段为缴费、增值期间。假定企业购买年金保险,除了可充分利用国家财税政策,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假定企业进行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在假定投资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保险作为复利计算,只在最终扣除相关税金,而其他投资每年都将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因此年金保险与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将会获取更大收益。第二阶段为领取期间,将保险储蓄转换为养老金。个人收入一生均匀化可使企业福利最大化。假设企业给其员工一生的福利费用总额一定,其员工建立的企业年金由于权益归属或权益实现的原因,在年金领取之前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来看,个人所得税将在年金领取时征收。如果市场利率与资金增值率相同,现值相同的资金分不同时期的现金流入,最后的终值必然相等。但由于退休后总收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企业年金收入)相对下降,从总量上看,可节约相当数量的税金。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 来源:法规司打印本页 浏览次数:2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6号 《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12月18日 企业年金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分析(doc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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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 团体业务管理部 二00二年十二月 前言 企业年金在中国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它源于西方的职业年金或雇主年金,是政府公共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我国计划在“十五”期间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不同于社会保障,又区别于商业保险。它是企业及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涉及财政、金融、保障三方。本报告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和将要执行的管理运行办法,同时提出企业年金是一个多方参与,竞争激烈,利益共享的、有着很大发展潜力的市场,寿险公司介入企业年金市场,将面对多重挑战。我们建议,新华公司应该积极应对这些挑战。 团体业务管理部 2002年12月 目录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 (4)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4)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5) 第二章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和现状 (12)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12) 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17) 第三章国外企业年金的模式 (28) 美国401(k)计划介绍 (28) 英国企业年金制度 (32) 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36)

第四章我国《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简介 (41) 我国企业年金基本内容 (41) 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与管理 (43) 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和寿险公司的挑战 (52) 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52) 企业年金带给寿险公司的挑战 (58) 第六章 XX公司对企业年金的对策建议 (66) 附件: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一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问题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建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走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养老保险制度也经历了深层次的改革和创新。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1951—1957年的创建阶段、1958—1965年的调整与完善阶段、1966—1976年遭到严重破坏阶段和1976至今的重建和改革阶段。我们着重从第四阶段即中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来探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至今,改革共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80年代1984-1991年,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它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资金由“三方负担”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第二时期是1991-1995年,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标志,它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时期是1995年以后至今,以《国务院

企业年金经典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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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年金过渡计划 长江养老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也倍受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长江养老坚持专业、诚信、审慎、尽责、稳健和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坚持走专业化市场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发展之路,用市场化的手段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新时期谱写的金色华章 为推动上海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业年金管理和运作模式,整体承接并市场化管理上海市原有企业年金基金,保障企业和职工利益,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5月,由13 家中央和上海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与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伊始,就被赋予了重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按照原劳动保障部2007年12号文规定,在2007年底完成企业年金由政府运作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运作的转型,实现市场化运营管理。上海市原有年金资产规模较大、参保企业和职工较多,资产性质较为复杂。按照平稳移交和维护原有企业年金资产和账户完整性的原则,经监管部门批准,由长江养老发起设立了市场上第一个规范的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一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以下简称“过渡计划”),为上海5700多家企业、82万职工、180多亿的原上海企业年金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服务。 长江养老经过一年多的经营管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平稳、顺利地完成了“上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承接任务,移交后企业年金各项服务不断不乱,计划整体运营高效有序,受托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截至2009年6月底,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年金资产规模达232.48 亿元,是国内受托资产规模最大的养老金公司;一年半投资管理累计收益率为10.90%,超越一年期定存利率8.68个百分点,实现了年金资产保值增值,得到参保企业及职工广泛认可。2009年7月长江养老在国内首推卓尔年金服务品牌,率先实现网上业务全受理,企业可通过网上办理所有业务,并通过短信、网络及时获知业务办理信息,并同时与12家银行携手打造了国内领先的年金支付平台,满足企业员工在全国范围内的本地化就近领取。2009 年长江养老以鲜明的品牌优势、专业的受托能力、严格的服务标准成功中标了中建材、交通银行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资格,专业能力再次得到市场的认可。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使得长江养老对今后更好的服务企业客户充满信心。 2009年初,作为一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服务于地方企业年金市场化发展为已任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机构,长江养老被上海市政府评为2007—2008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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