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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后的家庭理财附案例分析

继承遗产后的家庭理财附案例分析
继承遗产后的家庭理财附案例分析

2012年AFP分组案例-企业主家庭理财

一、客户背景资料

江先生今年45岁,为一家制造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成立5年,王太太40岁,为该家族公司的财务总监。有一对龙凤胎子女,今年15岁。江先生月税前薪资3万元,江太太月税前薪资2万元。去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万元。每年家庭生活开支现值20万元,两子女念国际学校的年学费各5万元。资产负债方面,江先生银行活期存款金额20万元,定期存款100万元,股票型基金50万元,自住房产价值300万元,无贷款。实业投资方面,目前公司资产1000万元,负债500万元,家族股权100%,前一年公司税后利润100万元,分红比率50%。

二、客户理财目标

1) 想在尽快购置300万元的设备扩大生产,需要一个筹资计划。

2) 3年后子女到国外念大学与硕士共6年,每年学费生活费各人民币现值25万元。

3) 预计20年与妻子后退休,将公司股权与经营工作交班给子女。退休后日常开销现值每年18万元,退休后前10年旅游的费用现值每年10万元。

4) 江先生经营的公司每年可分配的税后红利稳定,需要一个投资计划安排来达到前述目标。

三、基本假设

1)生活费增长率与学费增长率均假设为5%。公司税后利润增长率5%。

2)别墅房贷利率7%,最高额度50%。最长期限20年。

3)购置设备扩厂后的公司税后利润预估可提高到130万元。

4)夫妻的三险一金扣缴率,养老8%,医疗2%,失业1%,住房公积金个人与企业各10%。当地社平工资3000元,最高扣缴3倍。

四、问题

1)方案分析:从请提出可行的筹资方案,帮江先生完成扩厂计划。

2)财务诊断:依前项规划编制江先生扩厂后的家庭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

2)目标可行性分析:就扩厂后能否达到其他的理财目标,提出结论与调整建议。

4)产品推荐:请以目前市场上可提供的投资、保险与信贷产品来做推荐。

制作理财案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大量时间进行分析和计算,下面就介绍了如何制作一个好的理财案例!

案例分析

金易行的理财规划

声明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本理财报告是用来帮助您明确财务需求和目标,帮助您对理财事务进行更好地决

策,以达到财务自由、决策自主与生活自在的人生目标。

●本理财报告是在您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基于通常可接受的假设、合理的估计,综

合考虑您目前的家庭情况、财务状况、生活环境以及未来的目标和计划而制订的,推算出的结果可能与您真实情况存有一定的误差。您提供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您量身定制个人理财计划,提供更好的个人理财服务。所有的信息都由您自愿提供,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本理财报告在分析过程中所基于的各种金融参数的假设、法律以及目前所处的经

济形势,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我们建议您定期评估您的目标和计划,特别是在人生阶段发生较大变化的时候,如更换工作、组建家庭、孩子出生、创建企业等。

●对本理财报告中涉及的金融产品,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享有对这些产品的最终解

释权。同时,除了确定收益率的金融产品外(如存款、债券),本理财报告不保证分析过程中所采用金融产品的收益率。

●我们的职责是评估您的财务需求,并在此基础上为您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建议和长期

的服务。您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前来咨询。

案例背景

●35岁的金易行与同龄的林薇在留学美国时结婚,学成后在美国工作多年,金先生为

了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一年前回到中国上海工作,两人都保留中国国籍。

●金先生在一家外资企业担任中阶主管,月税前薪资2万元。金太太主持一个儿童美

语教室(个体户),年税前收入25万元。两人有一子10岁一女7岁,都在美国出生,目前在上海美国学校就读,年学费各为10万元。

●每月家庭生活开销1万元,房租8000元。资产方面,有20万人民币存款,当年在

美国买的全球股票型基金,目前净值20万美元,当年在美国的自住房产价值50万美元,还有20万美元的贷款未还。过去一年美国房产税后租金收入为2万美元。

理财目标

●房改房离商店较远,打算出售房改房与动用存款,尽快在商店附近购置新房,市价

100万元。

●希望女儿能读书至大学毕业,大学学费现值每年2万元。

●周女士预计在20年后盘出纪念品商店退休,退休后每年的生活费2万元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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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的先生车祸过世,凸显保险的重要性。对于周女士应如何加入社保养老险与

医疗险,与应该如何买商业保险才合适,需要理财师提供建议。

家庭收支储蓄表

家庭资产负债表

财务分析表

财务诊断

风险属性分析

风险矩阵

测评结果

数据假设

房产规划

退休规划

遗产规划

保险规划

可行性分析

风险提示与定期检讨

●该理财方案是基于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作出的一些假设制定出来的,这些假设会随

着国家经济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比如:物价水平会不断变化,证券市场的波动,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汇率的变动,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等,这些都会对理财方案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生活支出除了收到物价水平的因素影响之外,还要考虑未来生活品质的提高、医疗、

保健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会影响到其他目标的实现。

●孩子的教育支出也可能会超出预期的增长,国内外的学费水平不断上涨,也会对理

财方案产生一定的影响。

●客户在执行本方案时,应该遵循理财师的意见,理财师会定期与客户对方案进行调

整,如果客户单方面修改或不遵照执行,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后续服务

●理财规划方案要定期(一般为一年)审视并作出评估和调整,以便使理财规划方案

更加符合实际。

●客户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通知理财师,对理财方案及时作出调整。

●理财师也应当将一些理财信息和投资信息及时告知客户,以便使客户作出合理的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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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本理财规划建议书是为协助您理清财务需求及目标而设计的,使您能在充分的信息

下做理财决策。本策划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及若干一般可接受的假设,再加上合理的预估来推算结果。这是免费提供给您的非义务服务。

●本理财规划建议书仅在您决策如何以最佳方式达成财务目标时用作指导。本理财规

划建议书无意取代财务咨询或规划服务。如果您有与税务相关的问题,应请教合格的税务顾问。所有的计算及假设都是基于您目前的财务状况及现今的经济环境而来。

这两者都是会产生变化的。本人建议您定期审视您的财务目标和规划,特别是当您的婚姻状况改变或家庭成员增加时更需如此。

●投资产品并非存款,本人对其不负有义务或承担保证或保险责任,并且这些投资产

品存在投资风险,其中包括可能损失投入本金在内。过去的绩效并不说明未来的绩效,价格可能上扬或下跌。理财师考试网

●本理财规划建议书所得的结果是基于您所提供的信息及假设得来的。您所提供的信

息越精准,越有助于评估的结果。本理财规划建议书仅用作指导,不能代替专业的税务、法律建议。

家庭理财案例

一:案例简介 Family situation家庭情况 Monthly income and expenditure (unit: yuan)每月收支状况(单位:元) Annual balance of payments (unit: Yuan)年度性收支状况(单位:元) Family assets and liabilities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单位:万元)

二:家庭现状分析 1.家庭财务状况比例分析 (1)Total asset liability ratio =liability / Total asset =1450,00 / 595,000=24.4%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的总资产负债率低于50%,说明这个家庭发生财务危机可能性较小,目前程先生家庭的总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 (2)每月还贷比=每月还贷额 / 家庭月收入 =1,500 / 9,000=16.67%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的每月还贷比低于50%,说明这个家庭的还债能力较强,所以目前程先生家庭的每月还贷比较为合理。 (3)Current ratio = Current assets / Current liabilities =20,000 / 7,000 = 2.9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的流动性资产应可以满足其3-4个月的家庭开支,所以目前程先生家庭的流动性基本合理。 (4)每月结余比例=每月结余 / 每月收入

=2,000/9,600=22.2% (5)消费比率=每月支出/每月净收入 =7,000/9,000=77.8%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的每月合理结余比例应控制在40%以上,合理消费比率小于60%,目前莫某家庭的每月结余比例偏低,每月消费偏高,注意开源节流。 (6)投资资产与净资产比例: 投资资产/净资产=50,000/450,000 =11.1%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的投资资产与净资产比例在40%等于或大于50%为理想指标,莫某家庭的投资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为11.1%,明显偏低。 三:分析 Firstly,从基本情况和财务分析看来:程先生家庭的日常消费支出占每月收入为77.8%,说明其消费额偏高,需要开源节流,合理控制消费。However MrCheng's family's balance of payments and balance of payments, mainly the following issues:Assets structure is not reasonable, financial assets accounted for relatively low(资产结构不合理,金融资产占比较低。)程先生家庭目前总资产为59.5万,自用住房占总资产的约84%,金融资产仅占14%左右,其金融资产总量少(8.3万),制约了程先生家庭提高资产收益的能力。为了实现程先生家庭买房的目标,从现在起就必须运用金融资产进行积极投资。 Secondly,Mr Cheng and his wife in addition to the basic social security, there is no insurance, so the insurance should be purchased.As well as the process to the 60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复习资料

继承法案例 父母健在,儿子要分家可以吗? 案例:我有两个哥哥均已成家,只有我和父母一起生活,最近哥哥突然提出要与父母分家,就要是不分,将来父母的财产就会都给了弟弟,必须先分,我父母都很气愤。请问:我的两个哥哥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你有两个哥哥提出分家,如果是分家析产,必须是针对家庭共有财产而言,也就是说针对你两个哥哥的和你父母共同的劳动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源和其他财产。如果是这样,就应按照各自收入的情况划分相应的财产份额。但如果是要求分割你父母的财产,那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均已成家,不属于由父母供养的未成年人,你父母没有必须支付他们生活费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你父母健在,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因此,他们提出要求是不合法的,你父母完全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拒绝他们的要求。 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立的遗嘱能开始执

行吗?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没有去世,能按遗嘱开始继承吗?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在上面所提问题中,胡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胡的子女在胡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遗产继承法案例解析

遗产继承法案例解析 1、法定继承中,顺序如何确定? 【现实困惑】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了60个年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 【法律王说法】 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因为老益的母亲还健在,而且属于第一继承人,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轮不到老益的哥哥弟弟们。所以老益的财产应当全部由老母亲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个人家庭理财规划个人家庭理财规划案例分析

个人家庭理财规划个人家庭理财规划案例分析 在不同的生命周期,由于特点不同,因而每个时期制定的理财规划也是不一样的。理财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生活方式,通过对财富的梳理与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这里通过几个不同时期的个人家庭理财规划案例,针对各个家庭现有财务状况分析其适合的理财规 划,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单身期个人理财案例 处于单身阶段,收入低,花销大。理财目标是提高收入及购房筹款;注重积累,选择合 适的投资工具和方式,增加储蓄,从细节开源节流、定期定额买基金。均衡成本、分散风险。 陈先生,27岁,某房地产策划部经理。目前住公司宿舍。家庭资产总计30000,负债总计10000,收入合计40000,支出合计24000,有单位提供的社保,理财目标是3年后买房结婚,清还债务,5年后打算每月1000元做基金定投,1000元做银行存款。 陈先生理财规划分析: 从陈先生提供的个人财务报表看,家庭的日常消费开支占比不大,储蓄意识很强,家庭资产的可规划空间很大。陈先生年轻,抗风险能力强,喜欢高风险的一些投资。可以拿一部 分资金做一些股票投资。但建议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权证、黄金,以分散风险。 房产方面,陈先生主要购房主要是居住。根据他目前收入分析一年后购房没有问题。假如目前房价大约在6000元/平米,以购买80平米的房子,首付30%,按揭2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房款总额=6000元/平米*80平米=48万首付48*30%=14.4万元。每月还贷2515.03。 陈先生目前收入以工资收入为主,收入结构相对比较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可以利用保 险的杠杆原理,规避家庭及人身的重大风险。尽量增加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房贷是家庭的重大支出项目出,风险大。所以他一旦买房需要购买定期寿险。他目前有负债10000元,其中信用卡负债5000元,应尽快归还,然后再进行其它理财投资。 陈先生资产结构过于单一,应增加家庭主动收入部分,改善家庭收入结构,增加家庭抗风险能力。另外家庭结余可购买理财产品,陈先生没有投资经验,应选择一些基础性理财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 2.年轻家庭理财案例 处于刚成家阶段时,收入增加且稳定,客户的理财重心是负担家计、清偿放贷、教育基 金;合理控制支出,积极投资,做好现金流管理,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稳健的积累家庭资产。这一阶段应着力培养家庭理财意识,耐心做家庭理财计划。 30岁的刘某现在一家科技公司任职,月薪税后5000元左右。太太从事出纳工作,月薪 税后3000左右。由于刚结婚不就暂时没有购房租住居住,房租1000元/月。每月净现金流

家庭理财规划案例教材

家庭理财规划案例 一、客户背景: 于先生在国企工作,月收入5000元,太太月收入约5000元,两人合计约1万元左右。另外,夫妻二人的年终奖金收入,分别为2万和1.5万元。现有活期存款5000元,无定期存款。两人共有两套住房,一套在上海野生动物园附近,面积72平方米,市价约60万元,目前空置。另一套用于居住,面积88平方米,市价约140万元。至今,两套住房的贷款本金余额总计还有45万元,共需还款4000元/月,两人目前基本生活花销3000元,娱乐、置衣、外出就餐等费用2500元左右,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情支出约600元左右。年度花销主要是用于支付车险,自用车现在市价5万元,车险保费约4800元,另外,于先生夫妇目前两人只有社保和公司团险,无任何个人商业保险。 二、理财目标: 1.2010年规划生子,届时需要准备好育儿费,并且在未来的18年中准备足够的子女教育金以及供其子女四年留学的费用。 2. 2009年开始每年1~2次旅行,花费约10000元。 3. 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增加家庭保障。 4. 资产顺利转移给子女。 三、理财规划假设: 年收入成长率 - 2%退休后收入替代率 - 25% 学费成长率 - 3%退休后支出调整率 - 75% 房租成长率 - 3%房贷利率 - 5.94% 车价增长率 - 2%

四、风险属性分析:

子小大眠 最重要特性获利性收益兼成 长 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8 避免工具无期货股票外汇不动产10 总分60 结论: 风险承受能力71分属中高能力;风 险承受态度60分属中高态度。故于 先生先生属进取型投资客户,根据 他的风险属性,于先生的投资组合 的预期报酬率为8.8%,与之相匹配 的资产产品配置为: 五、财务分析: 家庭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家庭资产家庭负债 活期及现金5,000 房屋贷款450,000 定期存款0 其他贷款0 基金0 房产(自用)1,400,000 房产(闲置)600,000 汽车5,0000 合计2,055,000 合计450,000 家庭资产净值 1.605,000

继承法方面案例及分析方法,

继 继承法方面的案例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几个方面。这种案例情节复杂、人物关系繁多、常常使考生无从下手。 例如: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全喜,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全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纲的次子李全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 嫁。李树纲有一友宋建曾帮助过李树纲,李树纲想赠与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纲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纲、李全喜、李山三人出海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李树纲惟一子女,要求继承李树纲的房屋 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纲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她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的房产。何慧不同意

他们的意见,她和李洁均请求分割遗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 问:(1)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 (2)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林、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方法:案例中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分别适用各自的有关规定和不同的思路。 涉及法定继承的一般思路是: 第一步:首先认定有无遗嘱,无遗嘱的或者虽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步: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在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注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他生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区分开来,把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所有

遗产继承法案例解析[试题]

遗产继承法案例解析[试题] 遗产继承法案例解析 1、法定继承中,顺序如何确定, 【现实困惑】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了60个年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 【法律王说法】 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因为老益的母亲还健在,而且属于第一继承人,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轮不到老益的哥哥弟弟们。所以老益的财产应当全部由老母亲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十二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什么样的人设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现实困惑】 小玲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儿,父母在车祸中不幸双双遇难,小玲遂成为万贯家财的唯一继承人。父母去世后,舅舅成为了小玲的监护人。舅舅对小玲很好,把他当亲生子女一样养。17岁的时候,小玲写了一份遗嘱,说自己死后由舅舅继承她的万贯家财。小玲这样的遗嘱有用吗, 【法律王说法】

家庭理财案例分享(很经典)

家庭理财案例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案例简介 王先生,30岁。老婆,25岁。俩人刚结婚。王先生的税后收入5000元/月(扣除社保,医保,公积金)。四大节日奖金,6000元/年。住房公积金,3. 5万元/年。老婆,1800元/月(扣除社保,医保,无公积金)。夫妻俩现有1套50平米的单位分住房,现出租,租金600元/月。家庭现有存款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万元。投资股票30万元,现市值11万元,深套。单位为王先生买了1份终身福寿增值保险,已经交完保险费,估计到60岁后可以拿60万元。有旧车1 部,非本人所有,只有驾驶权。日常支出2500-3000元/月。车子费用1000元/月。王先生买了永安康保险,每年交保费5000元,交到60岁。 理财需求 (1)现在打算买1套60万元商品房,其中自己出10万元,可以通过父母资助50万元一次性付款(当然还是要还的)。 (2)计划3-5年后买1辆10万元左右的新车。 (3)由于明年即将有小孩,想为小孩买一份教育保险,也想帮老婆买一份医疗保险。 第二部分:家庭基本情况 一.家庭成员资料 二.近期家庭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三.家庭可支配年收入表(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家庭财务分析家庭财务比率分析

从家庭财务比率来看,流动性比例适中,可以满足家庭对资产的流动性需求,零负债说明您的家庭无负债压力,投资配置管理尚有余地,家庭理财资产品种单一,大部分是活期储蓄,一部分投资股票型基金,投资收益率较低,建议投资多元化,家庭商业保险比重为零,一旦出现事故,对家庭影响较大。因此当前迫切需要为您和妻子购买一定保额的商业保险。 可以看出您的家庭财务情况稳健有余,回报不足;家庭财富的增长过分依赖工资收入,投资性资产占有比例过低,良好的信用额度没有充分利用。因此,应当运用好家庭收支的结余、适当的提高投资性资产以及回报率,是您家庭财富快速积累、顺利实现家庭理财目标的关键。而且股票投资已经套牢,短时间内无法回转。 保障缺失:王女士和未来的小孩还没有保险,而且王先生和其夫人的父母还没有保险。 财务目标优先性:由于子女教育以及赡养老人在时间和费用上没有弹性,因此该家庭的首要理财目标应该是为女儿准备教育费用、为王先生父母准备生活费和医疗备用金。 理财需求:(1)现在打算买1套60万元商品房,其中自己出10万元,可以通过父母资助50万元一次性付款(当然还是要还的)。(2)计划3-5年后买1辆10万元左右的新车。(3)由于明年即将有小孩,想为小孩买一份教育保险,也想帮老婆买一份医疗保险。

婚姻继承法案例分析

1. 被继承人刘三于200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刘丙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三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言明: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幼女刘丙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另者,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经查明,刘三有遗房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现问: ①本案中哪些是继承人?哪些是受遗赠人?刘乙与刘丙是否为继承人? ②刘三的遗嘱应作何处理? ③剩余的遗产如何继承? 答: (1) 本案的法定继承人有刘甲;代位继承人有马玉花;受赠人有张大叔、赵大伯;刘乙被遗嘱取消继承权,不是继承人;刘丙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也不是继承人。 (2) 刘三的遗嘱应作如下处理: ① 刘乙因被遗嘱取消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② 张大叔可依遗嘱分得遗房1间,现金1万。 ③ 刘丙依遗嘱本来可分得遗房3间和现金3万,但她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遗嘱中为其指定的遗产转为法定继承,由刘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④ 赵大伯作为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赵大伯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人的遗产。 (3)本案遗产除去被张大叔继承的1间遗房和1万现金外,其余遗房16 间和现金11万,应由刘甲与马玉花(代位继承)二人平均分割。 2. 胡平与自幼残疾的儿子胡波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为了在自己死后,胡波有人照顾,胡平立下遗嘱:把自己财产中的3间房屋和4万元存款在自己死后赠给邻居陈强,但陈强必须照顾胡波的生活。胡平在遗嘱中指定居委会主任作为遗嘱执行人。2000年2月,胡平去世后,陈强没有照顾胡波的生活,却提出要胡平的遗产,遭居委会主任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居委会主任履行交付胡平的遗产。问: ①胡平对陈强的遗赠属什么性质的遗赠? ②法院应作何判决? 答: ① 胡平在遗嘱中对遗赠财产给陈强附有一定的义务,即陈强必须照顾胡波的生活。此种遗赠是附义 务的遗赠或叫附条件的遗赠。 ②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根据该规定,陈强没有履行照顾胡波生活的义务,法院应判决驳回陈强的诉讼请求,取消陈强接受遗产的权利。

家庭理财规划案例论文

声明 1、理财规划的目的与需求 本理财规划书就是用来帮助您明确财务需求及目标,对理财事务进行更好的决策,以达到财务自由人生目标。本理财规划书就是在您当前的家庭情况、财务状况、生活环境、未来目标与计划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假设、合理的估计以及综合考虑您的资产负债状况、理财目标、现金收支状况而制定的,以上内容都有可能生变化。建议您定期评估自己的目标与计划,特别就是在人生阶段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 2、专业胜任与保密条款 专业胜任说明:该理财规划书就是由我本人及我公司理财师团队其她成员一起为您制作,本人金融学博士毕业,从事金融理财十多年,取得期货、保险、基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于2012年获得由中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理财规划师证书。在全国第八届理财师大赛获得理财演讲第一名,第一财经特约评论员。 本规划书就是在客户所提供的资料及双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制定了此份理财规划书。本人承诺未经客户书面许不得透漏任何客户有关信息。同时客户不得向第三者展示此规划书版权。 3、应揭露事项 本规划书收取报酬的方式: 一次性收费2万元,后续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此规划书只取到建议性作用,不作为客户最终投资方案。客户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以及没有遗漏,若因客户所提供的资料错误,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都由客户个人承担。 摘要

本规划书的制定就是通过对客户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分析,客户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全方位衡量的情况下,通过投资及合理资产配置获得相应收益,以达到子女教育、退休预期生活水平、能等理财目标。做到客户一生达到财务自由的最终目标。必须要指出的就是,江先生的个人资料对于理财规划而言并不完善,因此我们需要对某些条件进行合理假设,比如住房、私家车、双亲赡养情况以及刘先生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等。 第一章家庭成员基本资料 1、1家庭成员基本资料 江先生夫妇今年均为35周岁,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东东今年刚上小学四年级。江先生就是一家私企的职业经理人,年薪40万元(税后),另有奖金40万(税后);江太太在高校任会计讲师,年薪15万元(税后),年终奖5万元(税后);夫妇二人享有单位提供的社保。 与同龄人相比,江先生夫妇二人的收入不菲,但就是家庭开支也不小。江先生家庭每年日常生活支出需要24万元;江先生定期会维护自己的爱车,每年的养车费用支出为5万元;江太太每年的美容费用开支为12000元;身体健康就是上班族关心的问题,江先生夫妇二人也不例外,二人每年的健身费用开支为8000元;江先生家庭会定期外出旅游,一个季度一次,每次费用15000;江先生夫妇比较孝敬双方老人,每年孝敬双方的开支共为15万元;家庭其她开支为5万元。 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江先生平时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理财,而江太太对理财也就是一窍不通,加上二人相对保守,所以部分资金都选择存在银行,其中活期储蓄100万元,定期存款150万元。经银行理财经理推荐购买了比较保守的银行理财产品与债券型基金,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值200万元,债券型基金市值2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与债券型基金过去的一年收益分别18万元与12万元。此外,江先生拥有两套住房,其中自住房现在价值500万元,无贷款;另一套用于投资,购买价格为300万元,购买于2012年1月,贷款200万元,期限为20年,利率为6%,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购买当月就开始还款,现在已升值为350万元。江先生的爱车价值40万元,江太太的座驾价值10万元。 江先生家庭目前有以下理财目标: 1、合理处理家庭流动性资产,做好家庭流动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完整word版)婚姻法与继承法案例分析题

1. 朱武1985年5岁时被李涛夫妇收养,改名李大。4年后,李涛夫妇生一子,取名李二。1999年,李大得知李涛夫妇非自己的亲生父母后,对养父母逐渐疏远。2001年,李涛夫妇相继瘫痪,其收入勉强还能自持,但无力抚养正在上学的李二。此时,李大的生父母也因年迈,生活陷入困境。因李大生意旺,收入多,李二要求李大抚养,李大的生父母也要求李大赡养。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①.李大对生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 ②.李大对李二有没有抚养义务?答: ① 没有。理由:婚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李大3岁时已被李涛夫妇收养,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除,对生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② 有。理由: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残废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本规定也适用于养兄弟姐妹关系。李大与李二系养兄弟关系,现李大生意旺,收入多,有负担能力,养父母已瘫痪,无力抚养未成年且正在上学的李二。李大有抚养李二的法定义务。 2. 王彬与李兰于1999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1间。10月,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1年2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①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②王彬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 答: ① 法院应不予受理。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彬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妻分娩才8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不予受理。 ② 不正确。婚姻关系应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时起。王彬与李兰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1999年10月,李兰于1999年8月继承其父遗房1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彬所欠5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3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1、秦某的妻子去世时留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已工作,儿子上初中。两年后秦某与苏某认识,交往半年后结婚,婚后共同将儿子抚养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11月秦某因病去世,苏某因生活困难便要求秦某的女儿和儿子每月分别负担其赡养费300元,遭到拒绝后,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女儿没有赡养义务,儿子应负担赡养费。 2、王某与张某于1990的结婚,1993年五某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8月张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王某与张某离婚. 1.转业费2000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2.医疗费5000元是王某个人的财产; 3.张某5000元遗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是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共有财产共计7000元,平均分配,医疗费5000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归王某个人所有. 3. 甲男与乙女于2000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前甲男为结婚盖了砖房两间,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0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分得上述住房的一间,双方争执不下,不知怎么办?现已查实,甲男与乙女无任何财产约定。请你根据案情,提供意见: ①本案应适用何种离婚程序? ②甲男与乙女对家电及住房的分割要求是否有法律根据? 答: ① 应适用诉讼程序。本案甲男与乙女都同意离婚,但对家电及房屋的分割争执不下。依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意离婚,但对财产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② 甲男要求分得电器有法律依据。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物,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在甲乙婚姻关系期间转移给甲乙双方;乙女叔父的赠与是作为甲乙结婚的贺礼,并未指定只归乙女,不是乙女婚前个人财产;在甲乙未作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甲男有权要求分割。乙女要求分得房屋没有法律依据。两间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对婚前财产未作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张某,男,39岁,公务员;梁某,女,37岁,工人。双方于1991年登记结婚,生有一女,现年10岁。从2000年起,男方与社会女青年沙某非法同居,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2月,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从2001年1月起,男方住到单位,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贴补家用,女方只靠少量收入维持母女生活。2002年2月,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梁某认为,夫妻纠纷系第三者介入所造成,只要无外来干扰,双方有可能和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 ①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②您认为本案在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③女儿由哪一方抚养为宜? 答: ①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义务的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败坏的行为;变卖家具,不支付妻女生活费,不履行家庭义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男方两次提起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应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② 本案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女方属无过错方,依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权向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③ 父方在夫妻分居期间不顾家庭及女儿生活,不尽父亲对女儿的抚养义务;且与他人非法同居,生活作风与道德品质败坏堕落,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女儿以随母方生活为宜。但女儿属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应适当考虑女儿的意见。

家庭理财案例分析

家庭理财案例分析 一、赵先生家庭基本情况 赵先生35岁,经营一家高级西餐厅(个体户),妻子李女士,为国企中层领导,两人8月份刚刚生育一个女儿。赵先生西餐厅投入资本200万元,名下存款10万元,一处自住房产,价值180万元,自用汽车价值30万元。目前有一处投资房产,价值120万元,还有5万元的存款和市价20万元的国内股票投资,李女士的父母临终前留给李女士价值55万元的名贵字画。每年餐厅年税前净收入约为48万元,全家人月开支1.5万元。配偶李女士月税后收入1万元,投资性房产年租金收入5万元,利息支出12万元。目前,自用房产贷款8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12年,假设等额本利摊还,汽车贷款20万元。投资用住房贷款7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15年。保险方面,赵先生投保大病险保额80万元,年缴保费2万元,还要缴15年。李女士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夫妻俩人均有三险一金,目前两人的账户情况相同:公积金账户3万元,养老金账户2万元。 二、赵先生家庭理财目标: 1、子女教养规划——女儿3岁上幼儿园,从3岁到18高中毕业教养费用每年2万元现值,毕业后打算送女儿出国留学,由大学至取得硕士学位6年,每年需要学费生活费现值20万元。。 2、赵先生打算55岁时和夫人一起退休,届时把西餐厅转让(假设西餐厅维持现有的投资收益率),请理财师做养老规划。 3、赵先生2007年听朋友说股票能赚钱,投入50万元进入股市,由于没有时间打理加上没有相应的投资经验,仅仅听一些小道消息,现在亏损30万元,还有市值20万元,该笔资产该如何处理, 三、家庭财务诊断:

赵先生家庭目前处在家庭成长期,该时期家庭的财务特点是子女养育的负担逐渐增加。家庭资产配置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房产和经营性资产,资产流动性不够,如果经营上需要大的流动资金,或者妻子女儿出现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会出现流动资金不足。且没有配置其他理财产品,诸如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债券、黄金等等。 四、理财规划建议 (一)子女教育规划 建议赵先生把10万元存款拿出作为一次性投资股票型基金,另外每年拿出6 万元采用基金定投来积累这笔资金投资股票型基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但是,子女教育金没有时间和费用弹性,应该提早规划,且要配合保险规划进行,因为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教育金的来源将被中断。 (二)保险规划 我们发现,赵先生只购买了大额的医疗保险,保障单一。赵先生作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者,建议还需要增加寿险保额,李女士增加重大疾病险。赵先生和李女士有社保,有了基本的家庭保障,建议每年投入46000元购买商业保险,已经投入20000元,追加保费26000元,赵先生增加10000万元终身寿险,3000元定期寿险。李女士追加10000万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险),另外为孩子购买3000元的重大疾病险家庭保费总支出为43000+3000=46000元。 (三)投资规划: 赵先生无暇研究股票,也没有股票市场投资经验,建议赵先生将20万元股票出售。我们给赵先生做出以下投资建议: 1、首先建立应急基金:应急基金一般为家庭月支出的3-6倍,可以投放在银行活期存款、流动性好风险低的货币型基金。建议赵先生和李女士办理银行信用卡,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充分利用信用卡最长56天的免息期。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

遗产继承案例分析

关注遗嘱避免纷争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财富的不断积累,中国人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面对当今我国社会上发生许多遗产纷争,多数皆源于未在生前预立遗嘱,不懂得预立遗嘱的重要性而引发。所以一些家族企业和大集团的拥有者,都在专业律师的陪同下早早立下了遗嘱,也许你只用了一天甚至一个小时的时间就避免了一场血淋淋的家族遗产纠纷,凡事能在适当的时间及早安排、处理,又何来纷争呢? 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控制和选择的,在我们计划未来,追求理想的时候,是否想过立下遗嘱为身后事作一个妥善的安排呢?可见很多人忽视了遗嘱的重要性,其实遗嘱才是真正的人生的游戏规则,也是一种表达爱与责任形式,是一种对亲人和所爱的人负责的行为。有些人受传统观念影响无法接受自己还在世的时候,就计划身后事,认为预立遗嘱会触霉头,是不吉祥的事,因此生前不肯立遗嘱,最后造成整个家族的混乱争斗。 遗产继承案例分析 王明与李玲系夫妻,共有16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生有王军和王海两个儿子。长子90年死亡,其妻张英带养女王红同公婆一起生活。次子王海98年因公牺牲,其妻改嫁他人,留下儿子王河和女儿王丽同祖父母一起生活。2002年10月王明因病去世。 王明的遗产如何继承 1、首先,16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先分割出一半归妻子李玲,另一半作为王明的遗产,在王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王明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2、王明的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李玲、大儿媳张英、大儿子的养女王红、小儿子的儿子王河和女儿王丽。 说明:(1)大儿媳张英本来不能继承公公王明的遗产,但因为她在丧偶后继续与公婆共同生活、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家庭理财规划书案例

张先生的家庭理财规划书理财不仅仅体现了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在很大程度也帮助我们快乐的享受人生。制定合理的家庭理财规划可以用来帮助我们明确家庭财务状况、家庭目标及需求,使我们更好地对家庭的各种投资与理财事务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我为张先生这个家庭量身定做的理财规划书详细分析了他的家庭情况、财务信息和理财需求。在此基础上,我结合其生活和职业特点,进行了消费和现金规划、投资和风险管理规划、购房规划、教育规划和养老规划,并对规划的可行性进行预测和跟踪,以便今后根据其家庭情况的变化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客户家庭基本情况介绍 (一)家庭背景概述 张先生已结婚5年,现在是邯郸市某公司的业务主管,月收入3000元,年底奖金5000元,张太太在邯郸市某中学任音乐教师,月收入1800元,现已怀孕2个月。夫妇两人目前每个月的基本生活开销在1800元左右,几乎把张太太一人的工作收入给“吃空”了。但好在两人结婚以来还有一些积累,目前有定期存款2万元,基金及股票现市值8万元,另有现金1万元。据了解,张先生夫妻双方父母身体健康,无需供养,家庭负担较轻松。张先生家庭在邯郸无房产,现居单位公房。 张先生介绍,其家庭目前支出主要为日常消费和年度旅游支出,一年下来结余资金不多。张先生目前一直在做基金,也购买了一些股票,但其所了解的投资方面的知识并不多,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股市持续下滑,张先生投资的股票和基金损失惨重,而且因为忙于工作,张先生对未来的生活和消费以及投资也未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规划。 张先生的家庭属于典型的工薪收入家庭。现在,张先生夫妇即将迎接宝宝的降临,高兴之余,张太太开始担忧:“股票现在被深套,将来又要抚养孩子会增加很多花销。他们准备买房的计划不知是否能够实现?”张先生也为此有些茫然,于是我根据张先生家庭的具体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了一套家庭理财规划书,希望可以帮助他解决家庭资产的分配及投资方面的问题,使其早日达到家庭理财目标。 (二)家庭理财目标

家庭理财案例分析

一、xx家庭基本情况 赵先生35岁,经营一家高级西餐厅(个体户),妻子李女士,为国企中层领导,两人8月份刚刚生育一个女儿。赵先生西餐厅投入资本200万元,名下存款10万元,一处自住房产,价值180万元,自用汽车价值30万元。目前有一处投资房产,价值120万元,还有5万元的存款和市价20万元的国内股票投资,李女士的父母临终前留给李女士价值55万元的名贵字画。每年餐厅年税前净收入约为48万元,全家人月开支 1."5万元。配偶李女士月税后收入1万元,投资性房产年租金收入5万元,利息支出12万元。目前,自用房产贷款8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12年,假设等额本利摊还,汽车贷款20万元。投资用住房贷款7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15年。保险方面,赵先生投保大病险保额80万元,年缴保费2万元,还要缴15年。李女士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夫妻俩人均有三险一金,目前两人的账户情况相同: 公积金账户3万元,xx账户2万元。 二、xx家庭理财目标: 1、子女教养规划——女儿3岁上幼儿园,从3岁到18高中毕业教养费用每年2万元现值,毕业后打算送女儿出国留学,由大学至取得硕士学位6年,每年需要学费生活费现值20万元。。 2、赵先生打算55岁时和夫人一起退休,届时把西餐厅转让(假设西餐厅维持现有的投资收益率),请理财师做养老规划。 3、赵先生2007年听朋友说股票能赚钱,投入50万元进入股市,由于没有时间打理加上没有相应的投资经验,仅仅听一些小道消息,现在亏损30万元,还有市值20万元,该笔资产该如何处理? 三、家庭财务诊断: 赵先生家庭目前处在家庭成长期,该时期家庭的财务特点是子女养育的负担逐渐增加。家庭资产配置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房产和经营性资产,资产流动性不够,如果经营上需要大的流动资金,或者妻子女儿出现重大疾病等特殊

家庭理财规划案例分析

理财规划书 第1页

作品简介 本规划书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而定制的,围绕当前经济状况与客户李才先生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展开详尽的分析与探讨。在第二部分,我们编制了该客户的家庭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便帮助本团队进行合理的分析: (1)在综合财务诊断过程中,发现该客户资产的配置方式存在漏洞、投资产品的集中度过高、净现金现金流的收益效用没有得到最大化; (2)在风险评定过程中,评定该客户的风险属性中等,属于稳健型投资者。 进而,对于客户预期想达到的目标是否可达,本团队还编制了家庭生涯仿真表并进行了静、动态拟定方案,结果初步判定预期理财目标可达。在第二部分的第八个项目,是本规划书的重点。主要是以客户李才先生的预期目标为理财规划重心,合理协调各种生活资源,提高生活质量。在规划书的最后一部分,本团队用时效性的数据规划出了一个“实施理财规划后”的反馈,以便让客户认同本团队的理财方案。 第2页

目录 第一部分规划前的沟通:取得客户的相关资料 (4) 一、家庭成员的背景 (4) 二、家庭收支情况(收入均为税前) (4) 三、家庭资产负债情况 (4) 四、理财目标(短期目标为现值,长期目标为终值) (4) 第二部分理财规划报告的内容 (5) 一、理财寄语及声明························································错 误!未定义书签。 二、摘要 (6) 三、基本情况介绍 (7) 1、家庭基本情况概述如下表 (7) 2、理财目标 (7) 四、宏观经济与基本假设 (7) 五、家庭财务报表编制和家庭综合财务分析 (9) 1、家庭税后收入的具体计算 (9) 2、家庭现金流量表 (10) 3、家庭资产负债表分析 (10) 4、家庭生命周期性分析 (11) 5、家庭应急准备金分析 (11) 6、家庭实物资产分析 (12) 7、家庭财务指标分析 (12) 8、家庭财务比率分析 (15) 9、家庭风险属性属性分析 (16) 六、拟定可达成理财目标或解决问题的方案 (18) 1、静态分析方案 (18) 2、动态分析方案 (19) 七、理财目标规划 (20) 1、理财目标归纳 (20) 2、理财规划思路 (21) 八、理财规划的方案 (22) 1、现金规划 (22) 2、教育规划 (24) 3、消费规划 (26) 4、保险规划 (35) 5、退休养老规划 (41) 6、投资规划 (44) 7、财产分配传承规划 (52) 九、理财规划结果分析 (53) 第三部分 (56) 第3页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 父母健在,儿子要分家可以吗? 案例:我有两个哥哥均已成家,只有我和父母一起生活,最近哥哥突然提出要与父母分家,就要是不分,将来父母的财产就会都给了弟弟,必须先分,我父母都很气愤。请问:我的两个哥哥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你有两个哥哥提出分家,如果是分家析产,必须是针对家庭共有财产而言,也就是说针对你两个哥哥的和你父母共同的劳动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源和其他财产。如果是这样,就应按照各自收入的情况划分相应的财产份额。但如果是要求分割你父母的财产,那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均已成家,不属于由父母供养的未成年人,你父母没有必须支付他们生活费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你父母健在,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因此,他们提出要求是不合法的,你父母完全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拒绝他们的要求。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立的遗嘱能开始执行吗?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

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没有去世,能按遗嘱开始继承吗?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在上面所提问题中,胡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胡的子女在胡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1 外祖母遗产怎样继承? 案例:最近,外祖母病故,我母亲在料理丧事期间,因食物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外祖母遗下瓦房五间,本应由我母亲和舅舅共同继承,由于母亲死亡,有人认为我和组组可代位继承,也有的认为我父亲也可继承。请问,外祖母的遗产怎样继承? 评析: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其应得份额有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从继承人的范围来说,转继承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代位继承是由其直系晚辈亲属继承。你外祖母死亡后,应由你舅父和你母亲共同继承遗产,由于你母亲在取得遗产前死亡,这样她应继承的那份遗产,应由你父亲、你姐姐和你本人共同继承,而不是由你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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