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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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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不同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a5001669.html,

浅析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不同

作者:牛玉婵张颖

来源:《中国科技纵横》2017年第21期

摘要:本文从法理上对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概念、特点、适用情形与法律后果几个方

面对二者的不同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进行了实践中的辨析。

关键词:临时查封;责令三停;不同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21-0178-02

临时查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明确规定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与作为行政处罚手段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以下简称“责令三停”)具有明显的不同,但是在实际后果上又有着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易混淆。本文从概念、特点、适用情形与法律后果几个方面对两者的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消防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带来一定帮助。

1 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概念

临时查封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指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危险部位、场所,贴封条,就地封存,不准持有人或所有人使用、处分。

责令三停是消防行政处罚的一种手段,指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做出某些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命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2 临时查封与责令三停的特点

2.1 临时查封的特点

2.1.1 临时性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不是最终行为。临时查封的目的是防止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威胁到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一旦隐患消除,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临时查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笔者认为,临时查封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类,其期限应参照《行政强制法》“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执行,即对未及时消除的同一火灾隐患的临时查封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2.1.2 即时性

消防临时查封

第八节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一、工作流程 临时查封一般程序流程图

临时查封紧急程序流程图

解除临时查封流程图 二、适用范围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现场填发《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其他需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进入处罚程序;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下列火灾隐患,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三、决定和实施程序 (一)告知 临时查封决定作出前,应当制作《临时查封告知笔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填写《临时查封告知笔录》(范例2-8-1)的注意事项 1.“告知内容”第一栏填写时应当写明拟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法律依据应当写明法律全称和具体条、款、项。“告知内容”第二栏“拟作出的临时查封”,要求写明拟临时查封的具体部位。 2.被告知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被告知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被告知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采纳。 3.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并在所签字的部分逐一捺指印。 4.被告知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在告知笔录上签字,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签字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签字;被告知人是单位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告知笔录上签字,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签字。 (二)集体研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讨论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做好《临时查封集体讨论记录》。集体研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召集,案件承办人、法制员和其他执法人员参加。 《临时查封集体讨论记录》(范例2-8-2)的注意事项 1.集体讨论一般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负责人主持。 2.案件承办人对所讨论的案件进行介绍,提出查封意见,并说明其事

公安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对火灾隐患的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

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临时查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模板示例 目录 临时查封决定书 法律文书审批表 临时查封告知笔录 集体研究记录 临时查封现场笔录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 法律文书审批表 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

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 临时查封决定书 X公消封字[20XX]第XX号XX宾馆: 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临时查封。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XX宾馆第二、三层。查封期限:20XX年X月X日X时X分至20XX年X月X日X时X分。 你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我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 市XX区人民政府或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XX年X月X日被查封单位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查封单位,一联存档。

法律文书审批表

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 临时查封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XX区大队告知人XXX、XXX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XX宾馆法定代表人XXX 告知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将拟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现查明你单位XX宾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我大队于20XX年X月X日对该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宾馆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第二、三层墙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XX]第XX号),对XXX、XXX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我大队将对XX宾馆第二、三层实施临时查封。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被告知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日

消防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规则

消防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规则

————————————————————————————————作者: ————————————————————————————————日期:

消防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规则 1 总则 1.1本规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的,统一考评标准,规范考评工作,保证考评质量。 1.2 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依照本规则进行评分。本规则未规定的,不列入评分范围;案卷制作不符合本规则规定,但符合属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列入扣分范围。 1.3 案卷评查分为基本要素检查和一般要素检查。 基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执法问题。 一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文书制作、执法程序、信息化应用和归档等方面是否存在一般性问题。1.4 检查方法:案卷材料检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核查。 案卷评查实行复核制,至少1人考评1人复核,并应填写案卷评查记录表。 1.5案卷分值总分为10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1.6基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凡存在本规则列举的基本要素问题的,每一问题扣5分,且不得评为合格以上档次;同时,还应进行一般要素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扣除相应分值。 1.7 一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每类文书扣分最高不超过1分。扣分分值按照不同文书和问题设定为1分、0.5分、0.2分、0.1分4档,凡存在规则列举的一般要素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1.8 案卷成绩分为4个档次:9分以上(含)的为优秀,7分(含)至9分(不含)的为良好,5分(含)至7分(不含)的为合格,5分以下(不含)的为不合格。 2 基本要素检查 2.1主体 a)以非法定消防执法主体的名义实施强制执行的; b)不具有消防执法身份的人员实施强制执行的; c)无被行政强制执行对象身份证明文件,或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中的主体与实际被执行的主体不一致,或文书与证据材料中的被执行对象不一致,且无合法理由的。 2.2事实证据

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9 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有奖举报是指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从重罚款。 (二)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一律对指使者处十五日拘留,对作业人员处五日拘留。

行政强制临时查封案卷示例

卷内文件目录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临时查封决定书 滨公消封字[2009]第3号 水立方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大队于2009年5月3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1、第四层KTV包厢楼层建筑室内消火栓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2、第五层KTV包厢楼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不再具有防火和灭火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临时查封。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滨海县工业路158号宏立大厦水立方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层、第五层KTV包厢楼层(即宏立大厦西裙楼第四、第五层)。 查封期限:2009年5月11日9时20分至2009年6月10日9时20分你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我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滨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印章) 2009年5月5日 被查封单位负责人(签名):曾小华 2009年5月6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查封单位,一联存档。

临时查封审批表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受案登记表 (接报单位印章)编号:2009051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2009]第102号 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水立方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滨海县工业路158号宏立大厦地上四、五层 消防安全责任人:曾小华电话:134****2858 消防安全管理人:吴伟电话:138****7236 联系人:吴伟电话:138****7236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监督检查员:张三、李四 检查时间:2009年5 月3日14 时50 分至16 时10 分 被检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曾小华、吴伟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消防三停、查封、拘留关系及附件

消防三停、査封、拘留关系及附件 "三停”、查封、行政拘留的法律关系附件1 直接“三停”的法律条文 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类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讣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匸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丄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讣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丄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三停”、查封、行政拘留的法律关系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

万元以下罚款。2、(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类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讣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讣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 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3、(易燃易爆场所)类 《消防法》笫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停”、查封、行政拘留的法律关系4、(违反限制使用令)类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五条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出的限制使用令的功能使用建筑物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5、(建设工地)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 工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 第三章案件法律审核 第四章重大案件集体议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制部门(或者法制员,下同)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法律审核工作。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起草或者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法律审核。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律审核,不得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或者办公会审议。 第六条起草部门(或者起草人,下同)拟制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连同必要的基础材料,一并送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第七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是否属于制定部门的法定职权范围;

(三)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 (四)是否包含不得设定的内容;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法制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应当坚持对法律负责、法制统一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审核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法制部门可以就有关问题与起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必要时,可以就重大问题组织讨论、座谈。涉及重大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决定。 第九条法制部门应当将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公安网“法律法规”栏目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法制部门发现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提出纠正的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发出书面执法监督意见。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10日内进行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法制部门应当每两年组织对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已经不适应消防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并报制定机关审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规范性文件的修改,适用本规范关于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案件法律审核 第十二条下列消防行政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 (一)消防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二)消防行政强制(即时行政强制除外); (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件。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的事项,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十三条办理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下列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 (一)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消防公告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模板) 近期,我区火灾频发,为了切实做我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高度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单位所要严格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自觉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三、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切实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超员经营,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液化气取暖炉,应当及时制止顾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场所内; 八、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订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使每一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相关内容,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九、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违反本公告在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超员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处罚五万元。对违章用火、用油、用气等违法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行政拘留五日。造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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