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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_松开译者脚下之链

翻译目的论_松开译者脚下之链
翻译目的论_松开译者脚下之链

第7卷 第4期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17 No14 2007年11月Journa l of Hebe i Polytechn i c Un i 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 on)Nov.2007

文章编号:167322804(2007)0420145203

翻译目的论———松开译者脚下之链

郜万伟,田翠芸

(河北理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北唐山063009)

关键词:目的论;功能主义;基本原则;翻译理论;贡献

摘 要:翻译目的论是西方翻译功能主义的基本理论,在当代翻译界引起巨大反响。本文分

析了目的论提出的理论渊源,描述了目的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并详细介绍了目的论的三个

基本原则。文章指出,目的论的提出,在翻译理论研究、译者翻译策略选择、译员培训及如

何评价译文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H31519 文献标识码:A

目的论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盛行的功能主义的基本理论。这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目的论的提出和盛行,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西方翻译理论界在探讨什么是翻译、怎样翻译、如何评价翻译等一系列问题上的长期探索,在前人理论成果基础上推陈出新,不再纠缠于翻译中单纯从语言层面研究的“直译”和“意译”之争,把研究重点放在更加宏大的社会文化框架之中,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 目的论提出的理论渊源

西方的翻译历史和中国一样悠久。从古罗马的西塞罗开始,一大批杰出的翻译理论家用他们的经验和智慧,提出了很多影响重大的理论。无论是西塞罗的“直译”与“意译”之说,还是巴特“作者是主人”(译者是仆人)的观点;无论是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还是奈达的“功能对等”,在促进翻译理论的发展方面,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些理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语言学翻译理论,关注的核心所在是对语言本身的重视。这些理论把翻译理论和语义、语法功能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从语言的结构特征和语言的操作技巧上论述翻译问题,认为翻译的目的在于产生与原文对等的译语文本,并力求说明如何从词汇和语法结构等各个语言层面区产生这种对等文本。

然而,仅从语言层面去探讨翻译,把翻译看成是一种单纯的文本之间的等值“换码”是远远不能解释翻译的全部问题的。语言学理论强调原文之上,译文只能亦步亦趋,不能越雷池半步。在这种翻译观的影响下,译者在翻译时就像带着镣铐在跳舞,原文是翻译的镣铐,译者必须忍受原文的折磨,苦苦推敲,追求在原文的基础上的美的最大化。翻译之难,可见一斑。

正是因为对语言学这类应用翻译理论的脱离现实的状况感到不满,当代西方翻译理论界试图从不同的方向重新定义翻译。例如:多元系统论强调翻译中文化因素的影响;解构主义学派认为传统的原文与译文的二分法必须否定,后殖民主义认为翻译是为权力服务的。

目的论是这些众多新理论的一种,它的中心思想就是:翻译不一定要忠实,却必须要达到目的。这种观念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和翻译观格格不入。但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去理解翻译,更重要的是,它为我们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做出了榜样。

二 目的论的形成

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赖斯(Reiss)和汉斯?弗美尔(Hans L1Ver m

收稿日期:2006209229

eer)发展起来的翻译理论模式,它是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内容。它的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赖斯在以“对等”为基础进行的翻译研究的同时,也认识到有些等值是不可能实现的,译者在翻译时“有时甚至不希望建立对等,因为有些译本要实现不同于源语文本的某一目的或某种功能。[1]”所以,她提倡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非对等原则。其后,弗美尔以行动理论为基础,以文本的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随后,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和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发展了目的论。曼塔利重点研究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诺德提出了“忠诚原则”。这几位学者的著作和文章最终奠定了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功能派翻译理论在德国以至世界翻译界的地位。

三 目的论的基本原则

根据弗美尔的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目的论还包括另外两个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是指译文要与原文达到语内连贯(intratextu2 al coherence),即译文在目的语文化背景及使用环境中对于读者来说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忠实原则(fidelity rule)要求译文与原文之间要达到语际间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译文应忠实于原文的说法。译者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既要忠实于翻译发起人(initiat or),又要忠实于原文的作者,以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在目的论三个原则中,目的原则被奉为第一准则,其后的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要遵从于它;当发生矛盾时,以目的原则为准。

诺德提出了一个“忠诚”(l oyalt)的原则。她的目的论给译者的指导原则,是“功能性加忠诚性”(functi onality p lus l oyalty)[2][3]。诺德所说的忠诚,并不等于忠于原文。在她的术语系统里,“忠实”(fidelity)是指两个文本之间的一种技术性的关系,而忠诚是一种道德原则,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不可缺少的[2][3]。翻译时,不仅要考虑翻译这种传意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原文作者,翻译的客户或委托人,译文的接收者)的意图和期望,而且在译者的翻译目的或翻译策略可能有违其他参与者的期望时,必须向他们解释。 四 目的论的贡献

1 对翻译研究理论的突破

目的论一经提出,在翻译界引起巨大反响,它颠覆了传统的翻译理论,松开了套在译者脚上的脚链,体现了当代西方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

弗美尔[4]宣称,目的论有三点贡献:

(1)这个理论把经常遭到否认的事实明确地提了出来,让人意识到其存在:

(2)“(应)由任务决定目的”这个概念,扩大了翻译的可能性,增加了可供选择的翻译策略,替译者松了绑,让他们不必局限于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因而常常是毫无意义的直译;

(3)它把译者的责任列入了议程,并且扩大了其责任范围,指出了其译文必须发挥预期的功能,从而达到既定的目标。

目的论突破了传统翻译研究从语言层面去研究的局限,而是认为翻译是一种带有特定目的的人类行为活动。谢天振[5]指出,“50年代以来的西方翻译理论开始从一般层面地对两种语言转换的技术问题的研究,也即从‘怎么译’的问题,深入到了对翻译行为本身的深层探究”。

2 为译者提供多重翻译策略

一直以来,译者在翻译文章时,常常挣扎于是直译还是意译的纠缠中。直译最能忠实于原文,长期起来受到众多译者或是翻译理论研究者的推崇。但直译的缺点一直为人们所批评。意译能让译文读起来琅琅上口,符合译入语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意译经常让一些译者走极端,以至于译文不是译文。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么如履薄冰,生怕出现任何偏差;要么天马行空,误译漏译遍布全文。原文就像套在译者脚上的脚链,翻译就像带着脚链在跳舞。但无论译者怎样在跳舞,他们都是在“直译”和“意译”这二人舞中漫步。目的论提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任何翻译都是要达到一定的目的的交际行为。因此,译者为了要达到其交际的目的,可以灵活采取翻译策略。

目的论研究的一个重点就是对翻译中文化的研究,认为翻译是一种文化比较,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进行的跨文化交际,“把翻译放到一个宏大的文化语境中去审视”[5]目的论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

641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7卷 

3 对译员培训起指导作用

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对译员培训方法论有相当的影响,它关注翻译中独立于语言之外的语用以及文化方面的问题,强调和语言水平相对的翻译能力的特性。

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基础理论,功能翻译理论的研究与发展一直着眼于译员的培训。在实际中,将预定的译文交际功能作为翻译的指导原则。功能主义把此原则描述为“预期的译文功能指导

翻译决策”[2,3]

。功能学派在译员培训中,首先关注的是文本的功能模式以及如何按照文本预期的交

际功能对翻译进行分类。豪斯(House )[2][3]

把翻译划分为隐性翻译和显性翻译,诺德则把翻译分为文献性翻译和工具性翻译。功能翻译理论运用恰当的翻译纲要(translati on brief ),文本分析和翻译问题的系统处理方法,来指导培养译员的翻译能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4 发展了一套评价译文的标准

目的论理论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聚焦在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选择上。Reiss 和Ver meer 主张翻译应该主要受控于占主导地位的功能,或者受控于原文“Skopes ”。所说目的(Sko 2pes )不仅可以针对整个翻译活动

(comp lete ac 2

ti ons )和整个文本,而且可以用来讨论翻译活动的

某个具体步骤。文本的某一章节。因此,只要合理或必要,目的的概念就可用来讨论某一译文的某个

章节的某个翻译行为,而未必是指作为未分割的全文或整个翻译行为。为了回避一个行为有无“目

的”哲学争论,理论家们进一步将目的概念限定

于如下三方面应用:第一,翻译的过程及其目标;第二,翻译的结果及其译文的功能;第三,翻译的方法及其使用这种方法的意图。总之,Reiss 和Hans J 1Ver meer 的研究与其说在发展翻译理论,不如说是发展了一套评价译文的标准。

翻译功能派的目的论突破了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视语言为静态的研究模式,而从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翻译活动发生环境等各方面来考察翻译活动,把翻译置于跨文化交际的范畴进行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翻译目的论突出了翻译活动参与者的作用和影响,提升了译者这一翻译主体的主动参与性,强调译者应根据译文的预期目的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这一理论松开了套在译者脚上的镣铐,也松开了紧箍在人们思想上的枷锁。

参考文献:

[1] 范祥涛,刘全福1论翻译选择的目的性[J ]1中国翻译,

2002(6)1

[2] 诺德1译有所为———功能翻译理论阐释[M ]1张美芳,王

克菲译1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71

[3] Nord,Christiane 1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 2

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M ]1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 on Press,20011

[4] 张南峰1中西译学批判[M ]1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1

[5] 谢天振1翻译研究新视野[M ]1青岛:青岛出版社,

20031

Skopos Theory ———L oosen i n g the Shackles B i n d i n g Tran sl a tors

G AO W an 2wei,TI A N Cui 2yun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Hebei Polytechnic University,Tangshan Hebei 063009,China )

Key words:skopos theory;functi onalis m;rule;translati on theory

Abstract:Skopos theory for m s the f oundati on of the Ger man Functi onalis m ’s translati on app r oach,which als o in 2cludes the Coherence rule and Fidelity rule 1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s ource of the Skopos theory as well as its stages of devel opment,and ex pounds its three main ass ociated rules 1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Skopos Theory has p layed an i m portant part in translati on theory research,selecting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and training inter p reters as well as in the evaluati on of translated tex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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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4期 郜万伟,等:翻译目的论———松开译者脚下之链

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的三个原则:1.在当今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中,作为一种跨文化活动的翻译变得越来越频繁。那么什么是翻译?-美国语言学会主席尤金·奈达(Eugene Nida)表示:“所谓的翻译是指从语义到样式(样式),以最适当,最自然的方式在目标语言中复制原始信息。在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如何翻译”的实际问题,翻译实践和翻译过程证明,仅靠单一的翻译标准和方法很难完全解决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需要翻译理论来支持翻译,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德国功能主义的目的论,将其应用到翻译过程中,并选择日本文学作品《zaizaki》作为翻译文本来解释翻译的三项原则。目的论2,目的翻译论(1)目的论翻译理论的出现(目的论)是根据斯科普斯理论。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在她的书中首次提出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该书于1971年出版。理论。赖斯的学生汉斯·维米尔(Hans Vermeer)为该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汉斯从一个新的角度解释了这一理论。他认为翻译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也有目的。他还指出:“翻译的任何形式,包括翻译本身,都可以看作是一种行为。任何行为都有目的或目的。”(2)费米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内容。该书于1978年出版,是翻译理论的总体框架。他着重指出,目的论,连贯性规则和忠实性规则是目的论中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是核心原则,这意味着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全过程。翻译的目的也是翻译的要求,包括目的,时间,地点,情况,交流媒体和目标文本的功能。(1)连贯性原则是指舌内连贯性。在连贯性的指导下,它帮助翻译人员选择翻译

策略以实现翻译的连贯性。翻译在目标文化中具有实际意义,目标接收者必须能够理解翻译。忠实原则意味着翻译的目的和译者对原著的理解决定了翻译与原著之间的相似性,翻译与原著之间应存在语言上的连贯性。在此原则下,忠实程度和形式由翻译者对原始文本的理解以及翻译的目的而定,翻译的目的可能会随目的的不同而变化。以上三个原则之间的关系是:忠实原则从属于一致性原则,而两者都受宗旨原则约束。3,从目的论的角度对两个版本进行比较分析(1)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目的论”是目的论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包括翻译的基本目的和翻译的交际目的。但是,为了比较和分析两个版本之间的差异,我们应该首先分析翻译的交际目的,然后注意两个翻译的立足点。原文摘自zaibaki,这需要翻译人员将日文原文翻译成中文。显然,翻译的目标读者是说汉语的人。因此,可以推断出翻译的传播目的就是文学作品的传播。一般来说,这类文学作品的翻译通常要求目标语言的语言习惯要简单明了。例1:老鼠是一个好帮手。颜的面部表情与人类生活的面部表情不同,从人与人之间,从动作到表情,从生命到生命。答:鼠标试图寻求帮助。尽管人们看不懂它的表情,但从其动作和表情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正在尽力而为。鼠标正试图运行一生。尽管人们无法理解其表情,但从其动作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其已尽力而为。(王志浩译(2))从这两个版本可以看出,翻译1和翻译2在翻译相同句子时会给出不同的版本。由于它们的立足点不同,也就是说,翻译器的基本目的不同,从而导致结果明显不同。翻译a不会根据翻译的上下文将原始文本还原为文本,并且无法理解单

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

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 翻译是文化的传承者,也是反映本族文化的镜子,由于中西方历史背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需要一定的翻译策略进行指导以实现顺畅的文化交流。翻译目的论包含三个基本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以孙致礼的《傲慢与偏见》译本为例,探究翻译目的论对文学翻译的指导作用。 标签:目的论;文学翻译;《傲慢与偏见》 一、导语 传统的翻译理论大多以原文为中心,把“信”或“原文中心论”作为评价翻译的最高标准,强调译文与原文的对等性,认为译文应该是原文语言符号的转换,尤其对于文学翻译,更要忠实于原文。而翻译目的论则把翻译目的作为翻译实践的首要出发点,是评价译文的首要标准。在翻译实践中,翻译目的论更重视译者的创造性和主体性,在不同翻译目的的要求下,译者对原文不必“亦步亦趋”,非“信”不可。文学翻译是一个特殊的翻译领域,本文将结合《傲慢与偏见》的英汉译本进行实例分析,探索翻译目的论对文学翻译的指导作用。 二、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产生于20世纪70 年代后期的德国,由Hans Vermeer提出。翻译目的论包括三个基本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是首要原则。翻译目的论的出现是翻译理论史发展的重要变革,表明译者开始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而语言学及侧重形式的翻译理论不再占主导地位。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翻译目的论发展了具有创新性的翻译观,不再把“信”或“忠实”作为首要的翻译标准,它认为翻译并不是两种或多种语言之间的简单转换,而是一种具体的、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翻译的预期目的是衡量译文是否成功的标准,需要在进行翻译实践之前确定下来,它反映了译文读者的要求,而读者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翻译目的论推崇翻译标准多元化,是一种以译文功能为取向,注重实用性的解构主义理论模式。 三、《傲慢与偏见》的语言特点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女性小说家奥斯丁的杰出作品,是一部雅俗共赏,脍炙人口的长篇佳作。文章以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爱情为主线,揭露了物质在人际关系、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作品文笔细腻,主题深刻而生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奥斯丁通过情感交流、人物对话等方式或讥讽或褒贬地刻画出不同的人物特征。首先,文章语言具有幽默讽刺效果。例如“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从字面来看这句话是在陈述“有钱的单身男子都需要一个妻子”

从目的论角度分析广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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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曾江霞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外语系,成都 610225)3 摘 要:英美文学作品中的方言,特别是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在翻译中常用的有两种策略: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文章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的角度,主要分析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得失,为翻译策略选择提供一定思 路,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翻译策略。 关键词:功能主义目的论;标准语对译;通俗翻译 On Tran sl a ti on Stra teg i es of D i a lects i n Br itish and Am er i can L itera ture from the Perspecti ve of Functi ona list Skopostheory Abstract:Generally s peaking,there are t w o common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s in B 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es pecially those of regi onal and s ocial dialects: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This article analyzes standard Chi2 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fr om the pers pective of 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 in an atte mp t t o shed light on transla2 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It als o p r oposes s ome alternative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Key words: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中图分类号:H315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25757(2008)0320077203 英语语言中的方言引起了语言学、方言学、文化学和翻译研究领域的重视。根据英国语言学家卡特福德(Cat2 ford)[1],方言是一种与语言使用者的长期性特征相关的语言变体,分为地域方言、时间方言和社会方言。方言,特别是其中的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具有社会指示功能,常常出现在英美文学作品中,能反映人物的地域特征、民族种族背景、社会地位、教育程度乃至个性特点。各种变体都有其特有的特征,成为变体形式的判断标志(markers),其特定标志位于语音层、音位层、字形层、语法层和词汇层。拜勃等(B iber et al.)描述了方言变体在以上层次的语法特征[2](p1121-1125)。 与英语文学中方言特定标志不同,汉语中方言主要体现在词汇上,所以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形成了困难。常用的方言翻译策略有标准语译法(即用目的语标准语翻译源语方言),和通俗译法(用通俗和口语化汉语包括已广为接受的方言词翻译源语方言)。还有一种方言对译(用译入语的一种方言翻译源语方言),其得失由孙迎春[3]、韩子满[4]针对张谷若所译《德伯家的苔丝》已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面对种种方言翻译策略,译者应如何选择?卞建华等指出[5],传统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不能充分指导翻译策略选择,而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挑战了传统的以“信”为本的翻译理论,重在制定翻译策略。由于它更强调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决定作用,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该理论更适合研究“目的性”较强的非文学类文本翻译,而对是否适合指导文学翻译则存在争议。但功能翻译学派也提出了文学翻译主张[6],本文试图通过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分析方言翻译标准译法和通俗译法的得失,探讨其在文学翻译中的作用。 1.功能主义目的论及其文学翻译主张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认为人类行为包括翻译是有明确目的的行为。翻译目的主要指目标文本在接受环境中的交际目的。决定翻译目的重要因素包括具有特定交际需要的译文接受者和译文发起者的翻译要求等。目的论遵循“文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和译文接受者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同时强调“互文连贯”(intertextual co2 herence)或“忠实”(fidelity),认为互文连贯存在于源语和译语之间,其采用的形式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目的[6](p32)。互文连贯受文内连贯支配,而两者都受目的规则支配,是考虑到目的的充分表达。如果目的法则要求改变功能,其标准就不再是与源语的互文连贯,而是符合目的的充分或合适。充分指目标文本适合翻译要求规定的交际目的。目的论的对等则意味着充分符合译文与原文具有相同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6](p36)。凯瑟琳娜?赖斯(Ka2 tharina Reiss)的文本功能类型分类有助于译者明确符合翻译目的的对等程度。译者须根据文本三大功能类型,即信息性(inf or mative)、表现性(exp ressive)和执行性(opera2 tive)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77 第24卷 第3期Vol.24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I CHUAN C OLLEGE OF E DUCATI O N 2008年3月 Mar.2008 3收稿日期:2008201223  作者简介:曾江霞(1971—),女,重庆丰都人,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翻译目的论简介

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编辑本段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第四阶段: 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

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一、字幕翻译与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 鉴于字幕翻译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本文分析字幕翻译的特点,阐述翻译目的论的理论观点及其应用于字幕翻译的优势,提出目的论视角下有效的字幕翻译策略。 (一)字幕翻译 字幕就是电影或电视对白的文本。字幕从语言学角度可分为语内和语际两个层次。语内字幕就是将对白以文本形式用源语表达出来。语际字幕就是将对白由源语转化为目的语且以文本形式显示在屏幕上。本文主要聚焦语际层次的字幕翻译,即把源语对白译成目的语且随同影视画面出现。字幕翻译具有独特的个性。 1.时间瞬间性 影视作品的本质决定了字幕翻译在时间上的瞬间性。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如遇到难解或感兴趣的地方可以重复阅读直至解惑释然。然影视作为视听产物,其音像只是在屏幕上随着故事情节一闪而过,具有瞬时性。基于这一特性,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使译文言简意赅,简明易懂,避免艰深晦涩的言词。 2.空间限制性 一般情况下,影视剧的屏幕尺寸决定字幕最多只能占两行,而且字数以及字号都有规定,因为画面效果会受字幕所占空间比例影响,而且在这瞬间即逝的时间里,观众难以画面欣赏与字幕浏览两全。因此,字幕翻译要尽可能用常用词,避免生僻词;句式尽可能简明,换长句为短句。 3.语言通俗性 影视剧对白体现到字幕上的信息量是很大的,它反映了社会各行各业人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状态。因此字幕翻译所使用的语言应符合他们的生活,职业等语言习惯和特点,语言需通俗化,接地气,避免给人以不自然,做作的感觉。 4.文化性 影视剧是现实生活的浓缩,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透过影视字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可窥见一斑。因此,在字幕的翻译中,需采用具体有效的翻译策略对富含民族文化特色的语言进行恰当的翻译,尽可能呈现民族

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红楼梦》中茶文化翻译

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红楼梦》中茶文化翻译

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红楼梦》中茶文化翻译

摘要:《红楼梦》被誉为中国十八世纪的百科全书,书中详细的描述了清代的茶文化,为研究中国茶文化的发展历史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从饮茶之人爱喝茶的种类,便可以推断出他们的性格,这对通过典籍来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因素。笔者从翻译的“动态对等”原则和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对杨译和霍译的《红楼梦》中关于茶名称的翻译对比,探讨具有中国文化特色词汇的翻译方法,以便使中国的传统文化走向世界。 关键词:茶文化;英译茶之名;动态对等;翻译目的论 一、中国的茶文化 中国是茶的故乡,也是茶文化的发祥地。早在神农时期,茶的药用价值已被发现,并由药用逐渐演变成日常生活饮料,进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汉代文人提倡饮茶之举为茶进入文化领域开了个头。而到南北朝时,文化、思想领域又与茶套上了关系。在政治家那里,茶是提倡廉洁、对抗奢侈之风的工具;在词赋家那里,茶是引发思维以助兴的手段;在佛家看来,茶是禅定入静的必备之物。这样,茶的文化、社会功用已超出了它的自然使用功能,使中国的茶文化初现端倪。到了唐代,中国茶文化已基本形成。唐朝陆羽自成一套的茶学、茶艺、茶道思想,及其所著《茶经》,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奠定了中国茶文化的理论基础。到宋代至明初,中国茶文化的发展可以说到了鼎盛时期。因此,我们说:“茶兴于唐、盛于宋。”到了清代,中国茶文化发展更加深入,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茶馆的兴起,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茶馆文化”,“客来敬茶”也已成为普通人家的礼仪美德。 二、《红楼梦》中的茶文化 只要一翻开这部古典名著,顿觉茶溢字里行间,芳香飘逸,此书写到茶有260多处,咏及茶的诗词(联句)有10余处,为中国小说所罕见,有人说:“一部《红楼梦》,满纸茶叶香。”《红楼梦》中记录了茶之名,茶之具,茶之水,茶之礼,茶之诗词。从这些角度不仅可以看出曹雪芹对茶的研究已经到了相当纯熟的阶段,更可贵的是他是借茶来烘托其中的人物性格。同时,也呈现了清代的茶文化欣欣向荣的景象。 三、翻译目的论 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翻译的目的是目的论中一个极为关键的概念。这有三种解释。(1)译者的目的(如为了金钱);(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为了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1]。从以上的三种阐释中,我们重点来谈谈译文的交际目的。在这一解释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读者在翻译中的核心地位。一部译品能否广为流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读者的接受程度。因此,译者在翻译前必须明确目的是什么,想要向读者传达什么思想,只有在目的明确后,翻译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初衷与反响才能相结合。译者应该以翻译目的论为基础,确立翻译的意图,以向读者传播介绍为手段进行翻译。要学会跳出文本的小圈子,站在读者与文化的大圈子中去进行翻译。只有把目的、对象都明确了之后,翻译时便能游刃有余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译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和心态,就是说自己始终起到纽带的作用,是一个传输文化思想与情感的媒介,不要带着要让作品成为经典的功利的思想去翻译,也就是要脱离文本[2]46。 四、茶之名体现人之性

目的论指导下的英语广告翻译

O武七卷总目的论指导下的英语广告翻译 刘 英1,2 (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2.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湖北武汉430074) 摘要:广告英语作为一种应用语言,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和特点。广告英语用词优美独 到,句法洗练而内涵丰富,以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最复杂的意义,打动人心,激发人们的购买欲望。作为广告英语的翻译就更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本文结合广告英语的特点,探讨在目的论翻译理论指导下如何达到翻译广告英语的三条原则,即忠实性、吸引性和可接受性,从而在广告翻译实践和广告翻译理论之间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关键词:广告英语;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论;广告翻译实践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31X(2008)01-0036-03 收稿日期:2007-09-25作者简介:刘英(1981-),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助教,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研修班在读,主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 一、引言 广告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随着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日益频繁,各个国家为了争夺世界市场,竞相向全世界推销本国产品,英语广告作为国际通行广告日益盛行了起来。当前越来越多的国际广告进入中国,如何翻译英语广告,如何实现广告目的语的内容上的忠实性、形式上的吸引性和文化情感上的可接受性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国翻译理论界在过去的研究中,由于长期受传统“信、达、雅”原则的约束,简单地认为翻译即不同语言之间的符号转换,鲜有学者敢于从理论上冲破藩篱,因而忽略了所译文本的功能,即翻译行为本身的目的性。与文学及其他类型的文本相比较,广告翻译的目的性更为明显,但是,传统理论对广告翻译的研究和解释恰恰忽略了这一点。译文的语言常常一味重形似而轻神似,语言平淡乏味,缺乏艺术感染力。因此,研究广告翻译必须从理论上把广告翻译行为与广告文体的目的性本质联系起来。以目的论来解释和指导广告翻译,其优势在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广告翻译的目的性本质,明确广告翻译的意图,使译者能通过综合考虑各国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灵活运用各种翻译方法来完成广告翻译的商业行为,从而修正了传统的 “信、达、雅”原则,确立了新的广告翻译原则,给广告翻译注入了新的活力,以实现广告目的语在内容上的忠实性,形式上的吸引性和文化情感上的可接受性。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中的“目的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出现于德国,该理论提出“任何翻译都是有一定目的的,或者说都是要实现一定的功能的,而译文是否忠实于原文往往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还要考虑译语与原语在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也即是说,传统翻译理论中居于首要位置的‘信’、‘忠实’或‘对等’都要服从于翻译目的或功能”。由此可见,功能派是以目的论为其核心理论的。目的论最初是由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家汉斯?弗米尔(HansVermeer)提出,其理论确定了翻译应遵循的三个法则:目的法则、 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目的法则”指出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此目的法则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概括为三种:“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传递信息)以及某种翻译方法或策略所要达到的目的。 功能派创造性地提出了目的性原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要求翻译活动必须依据翻译目的,以文本目的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同时,它还强调忠实原则(fidelityrule),并提出了翻译标准多元化(poly-criteria) ?工商管理? Journal ofWuhanInstituteofTechnoogy O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二八年第第一期(第三十一期)36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二 八 年第七卷第一期总第三十一期O O( )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 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文学作品。赖斯对这种/ 哲学文献0 分类不满, 她认为, 了解哲学家的哲学理念只能算是一般性翻译的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什么类型的文本, 译者都必须吃透作者的思想, 所以不能把它说成是翻译哲学文献的专利。 另外, 还有Peter B rang ( 1963 ) 也主张三分法à, 他借鉴苏联有名的翻译理论家A1 Fedorov 的理论, 把文本分成: ( 1) 新闻、评论、正规体的文本、科技文献; ( 2) 组织和政治文件(包括经典马克思著作、社论和演说) ; ( 3) 文学作品。在第一类里, Brang 认为关键在于掌握专业术语, 而赖斯却认为这是任何文本都需要的, 换句话来说, 要想让译文能被看懂, 就必须解决术语问题。赖斯很不赞成把组织和政治文件单独列成一类, 认为这类文本只能算是第一类和第三类的混合。比如说, 演讲辞, 它既要像第一类文本一样重在信息的传递, 又要像第三类文本那样保留修辞的艺术性和文学性。对于第三类, Brang 认为, 这类文本除了可以用于口头语外, 还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文体和句法形式; 可是赖斯认为, 新闻报道也具备这几个要点, 所以这种分类是片面的。再者, 文学是一个大概念, 它包含散文、戏剧、抒情诗等, 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特色, 不该混为一谈。 奥陀# 凯德á 和R1 W1 Jumpelt? 认为翻译除了分实用型文本翻译和文学作品翻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分类。他们接受了美国语言学家 J1B1Casagrande 的四分法: 实用类、审美- 艺术类、语言类、人种志类。Karl Thieme 根据文本接受群的不同作出四分法: 宗教类、文学类、官方类、商业类。法国语言学家穆南( G eorgesM oun in, 1967 ) 根据文本的功能把它分成七类?lv: 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根据内容)、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 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 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l 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 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

翻译目的论研究综述

翻译目的论研究综述 摘要:翻译目的论是当代德国最具代表性的翻译理论,也是最有影响力的翻译理论。该理论把翻译目的作为翻译任务的出发点与根本,翻译策略、翻译方法,以及对原作形式与内容的取舍,目标文本的制作都以这个翻译目的为参照。翻译过程以目的性为指导,以语内语际一致和忠实性为评估手段,这为翻译研究提供新的视角。本文通过对目的论形成发展以及框架体系进行梳理评价,希望读者对该理论有更加客观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翻译研究评价 一、引言 纵观翻译学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当代西方翻译理论蓬勃发展,出现了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从20世纪中叶开始西方翻译理论已经出现了重大突破,翻译理论家们开始从阐释学、结构主义、接受美学、读者反应论等不同角度来研究翻译,于是各种各样的翻译理论应运而生,如卡特福德的系统功能语法理论,奈达的社会符号学翻译理论等。在众多的翻译理论中,德国功能主义理论派提出的翻译目的论独树一帜,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是希腊词,意为“目的”,theorie 是德语词,意为“理论”。目的论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认为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的,翻译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译者应该根据翻译目的来制定翻译策略。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译文不可能与原文完全保持一致,那么要保留什么改动什么,究竟是创作一个在形式上或在内容上忠实于原文的译文还是创作出一个能满足译人语读者要求的自由译文就要视翻译目的而定了。翻译目的论基本上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焦点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移

到译文的预期效果,因此无疑能够弥补传统翻译研究的不足,从而为翻译的多学科探索又增加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仲伟合,钟钰:1999) 二、目的论的形成与发展 目的论首先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卡特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 ss)提出。1971年她出版了《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一书并发表相关主张。尽管赖斯仍以对等理论为研究基础,但她同时也意识到,在现实语境中有时不可能实现原文与译文的对等,有时甚至不希望建立对等,因为有些译本是要实现不同于原文文本的某一目的或功能。在这种情况下,翻译首先应考虑译本的功能而非对等,这就形成了目的论的起源。 后来,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发展并创立了翻译目的论。他在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文中首次提出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1984年他和赖斯合作完成了《普通翻译理论基础》,在该书中,弗米尔把翻译(包括口译)当做基于原语文本的转换行为,而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因此翻译也是有目的的,能够在目的语文化中产生影响。此外,另两位德国翻译家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曼塔利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将翻译定义为“旨在为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复杂行为”。她特别强调翻译过程的行为方面,着重分析了翻译活动参与者(翻译的发动者、译者、文本的使用者、信息的接受者)各自的作用以及参与者发生的语境条件。作为德国学派的新一代,诺德提出了“忠诚原则”,并将目的论应用于译员培训、口译、文学翻译等领域。因此,如果说赖斯为翻译目的论的出现提供了特定基础,弗米尔则因提出了目的论的主要原则而成为了该理论的创立者。曼塔利的贡献在于她强调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发生的环境,而诺德则对该理论作了完善并拓展了其应用领域。 三、翻译目的论的运用原则和评价标准 (一)目的论的运用原则

从翻译目的论视角谈关雎的英译

从翻译目的论视角谈“关雎”的英译 摘要:翻译目的论的出现,打破了翻译语言学派中原文至上的观念。译文忠实原文不再是译者首要考虑的问题,原文只是为译者提供了信息。决定翻译过程和结果的是翻译的预期目的。在翻译目的论视角下,译者和译文的重要性都有所提高。本文以詹姆斯?理雅各以及汪榕培的“关雎”英译本为例,从翻译目的论视角分析两个英译本,以期说明由于不同的翻译目的,译者的翻译策略以及翻译结果都会有所不同。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目的;关雎 O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s of “GuanJ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kopos Theory Abstract: Skopos theory changed the concept of original text being the first priority held by the linguistic schools. Faithfulness is no longer the first concern of the translator. The original text just provides information to the translator. It is the purpose that determines the procedures and results of tran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kopos theory, the significance of translators and translated texts is enhanced. In the light of Skopos theory, this paper takes James Legge’s and Wang Rongpei’s English translationsof Guan Ju as examples in order to show that the translation methods and results vary because of different translation purposes. Key words: translation; Skopos Theory; purpose; Guan Ju

目的论视角下的广告翻译策略

内容摘要: [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广告及广告翻译对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日益重要。本文在阐释功能派的翻译理论“目的论”的基础上,针对广告翻译的本质和特殊性,从目的论视角就“译文的语体、读者感受和译语文化”三个方面阐述了商标和口号语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广告及广告翻译对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日益重要。本文在阐释功能派的翻译理论“目的论”的基础上,针对广告翻译的本质和特殊性,从目的论视角就“译文的语体、读者感受和译语文化”三个方面阐述了商标和口号语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关键词] 功能目的论;广告;翻译策略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日益扩大。伴随越来越多的国外产品进入我国的同时,中国的商品也开始走向海外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面对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所有的厂商都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将自己的产品更好地介绍给目标市场的消费者?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企业的营销策略很多,广告便是其中一种重要的策略。一则优秀的广告能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拓宽销售渠道,争取更大的效益。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广告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广告的翻译就成为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以功能学派的翻译理论“目的论”为指导,探究企业广告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一、目的论 目的论是德国的汉斯·费米尔(hans vermee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以功能为导向的翻译理论,该理论是在功能派翻译理论创始人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的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971年,赖斯提出了理想的译文应该与原文在形式、内容和交际功能上对等的思想。但是在她后来的翻译实践中,这种理想化的对等有时难以达到,甚至是不希望达到的。因而,赖斯又提出了译文的功能特征应优先于对等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赖斯的学生费米尔进一步突破对等理论的限制,提出了功能派的主导理论——目的论,并确定了翻译应遵循的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 目的论以人类行为理论为基础,以原文的目的为翻译准则,认为翻译是有明确目的和意图的,在译者的作用下,以原文文本为基础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费米尔认为,译文的预期目的决定翻译的方略,“翻译时,译者应根据客户和委托人的要求,结合翻译目的和译文读者的情况,从原文所提供的多源信息中进行选择性翻译”,即“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 根据目的论,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文和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要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即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为此,译者应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以目的性为原则,根据各语境因素,选择最佳处理方法。可见,目的论为广告的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开辟了一个新视角。 二、广告翻译的本质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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