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及办公家具
项目编号:GKCG2009111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书..........................................3--9
一、项目概况........................................... 3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 (五)、开标与评标.......................................8 (六)、授予合同.......................................11
第二章、投标书.........................................13-83
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13
二、投标函格式..........................................14
三、有关证明文件.......................................15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6
五、规格响应表格式......................................17
六、投标报价表..........................................18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03
第一章招标书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GKCG2009111
(二)招标内容:赣州开发区黄金实验小学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及办公家具项目,品目一: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及计算机教室;品目二:办公家具。主要技术数据详见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
(三)品目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曾有过此类业绩。
品目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家具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必须取得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包括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办事处)出具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
4.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金须30元以上(含30万)。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 11 月9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止(节假日除外),赣州开发区采购中心。每品目标书工本费3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 11月 18日(星期三 )上午9:
30,赣州开发区财政局(赣州开发区办税中心四楼),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品目一最高限价:28.453万元,品目二最高限价:12.84万元。
(七)答疑:答疑纪要将公布在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品目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品目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方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期满一个月后如无违约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址:赣州开发区办税中心财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传真):0797- 8160097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1)“招标机构”系指赣州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事项说明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将在得到采购单位的认可后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①投标函
②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③投标报价一览表
④规格响应表
⑤设备技术资料、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
⑥调试方案(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
⑦项目部配置情况与维保方案
⑧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报价
(1)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及国家规定的规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3)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则视为满足招标书要求。
(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
⑴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⑵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
具的详细清单;
1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归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投标人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中伤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12.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3.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书( 1 份正本、 2 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正副本信封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按注明的地址发送至招标机构;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期
(1)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4)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5)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8.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招标机构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情况、产品规格、价格、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
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①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⑤标书中存在欺诈的行为;
⑥其他被认定无效的情况。
(2)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被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招标文件提供的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4)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0.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⑴招标机构依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⑵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设备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经营业绩。
⑶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⑷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2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
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对技术性能、质量、性价
比等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20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4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某投标人价格分= ×4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2.技术分…………………………………………40分
(1)投标设备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分………………25分
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时可由评委提出并经评标委员会通过后作为无效投标。
1)基准分20分,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20分,最低得17分,偏离值6分,根据各投标书对技术性能的响应情况对基准分进行增减调整,若有正偏离且有优越性的,则在基准分20分的基础上顺加1分/项;反之,若有负偏离则在基准分20分的基础上扣1分/项,上述偏离值得分累计均不大于3分。
2)投标主要产品评价(5分):评委根据主要设备品牌知名度、原产地、用户名单、市场占有率、信誉度、以及对该品牌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了解,对投标产品的综合评价进行评分,评价为好4-5分,较好2-3分,一般1分。
(2)实施方案分…………………………………………15分
1)方案合理性(5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方案的先进性、安全性、兼容性、可靠性、实用性、可维护性、合理化的建议等由专家评定给分,评价为好4-5分,较好2-3分,一般1分。
2)项目实施(5分),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完工日期等因素;评价为好4-5分,较好2-3分,一般1分。
3)售后服务使用培训(5分),包括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因素;评价为好4-5分,较好2-3分,一般1分。
3.商务分……………………………………………………20分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好,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每增加200万元加0.5分,满分3分。
2 )投标人通过ISO900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者得1分(须认证机构年审合格有效);满分1分。
3)投标企业拥有产品专利得1分,投标企业获得科技企业称号的得1分。满
分2分。
4) 投标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证书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5)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得1分,具有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得2分,具有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得3分,满分3分。若项目工程与计算机系统无关,统一得3分。
6)在赣州市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服务机构有专门的维护工程师(提供相应资质)5人以上得1分;满分1分。
7) 企业业绩:根据投标人2006年至今完成的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额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得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3分,最低0.5分;
8)交货期最短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每超一天扣0.25分,扣完为止;
9)投标文件按规定装订、整洁大方、齐全的得2分;满分2分。
4.不良记录违规违法扣分
1)投标人2006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每次扣5分(以赣州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赣州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2)投标人2006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0分(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总得分=1+2+3+4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中心无须做任何解释。
21.招标机构评标时增减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为防止供应商恶意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机构保留按招标数量的10%以下增减采购数量的权利,如供应商拒绝,则视其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授予合同
22.合同授予标准
(1)将对投标人按得分的高低确定中标人。
(2)招标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23.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
24.买方与招标机构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买方和招标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在中标人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无息其投标保证金。
26.签订合同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27.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赣州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二、投标函格式
致:赣州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第号“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2份。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2.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联系人: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签发日期:
三、有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3.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资质
4. 投标人资格声明
5.获奖荣誉证书(如果有的话)
6.授权厂商或投标人通过的ISO900X认证(如果有的话)
7.近两年内实施过类似工程的典型案例 (合同复印件,原件备验);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号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公司(工厂)名称:(公章)
日期:
五、规格响应表格式
投标人(盖章):投标日期:
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安装与验收
1.投标人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自备安装工具到现场进行安装。安装前要把安装方案的思路、优点、可能存在的问题事先与学校沟通好,最好形成书面协议作备忘。所有线路尽量不要经过地面,当不得已要经过地面时要敷设耐踩耐踢的金属防锈线槽,所有弯角不得有锐利突出,强弱电分槽敷设,安装整齐美观、牢靠。线路安装敷设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验收。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才向投标人签发验收合格单:
(1)投标人已提供了与封样相同产品并在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符合本标书技术要求和货物需求的事项以及《中国经工业标准汇编》(家具卷第二版)技术标准和规范中的要求。
(3)各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
3.验收报告是付款时所需要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是有缺陷的,甲方应报请本地技术质检部门向乙方提出索赔。
(二)供货时间:货物必须在 2009 年月日前送到学校并安装完毕。
(三)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提供符合投标内容中所要求的规格、性能和参数的样品。
六、投标报价表
品目一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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