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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2014.03.01起实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2014.03.01起实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2014.03.01起实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国质检特〔2013〕680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作业项目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件。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女性均不超过6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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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四)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机电类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四)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注1)。

注1: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方式如下: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注2)。

注2: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考试。

第七条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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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占30%、安全使用管理知识占40%、法规知识占30%;

(二)作业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占30%、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占50%、法规知识占20%。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等。

第九条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建立占40%,现场检查能力占40%,事故处置能力占20%;

(二)作业人员,相关部件识别占30%,基本操作能力占50%,应急处置能力占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按申请作业项目中的任一品种进行考试,其他品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一条从事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要求配置资源。考试机构应当具备与考试工作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具体要求

见附件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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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考试机构应当按本大纲的要求制定考试细则,规定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及要求等。

第十三条本大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大纲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6001-200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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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A1. 专业基础知识

A1.1 起重机械分类、主要参数。

A1.2 起重机械的基本组成(结构、传动、电气、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点及其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A1.3 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

A1.4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与使用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装置、连(联)锁保护装置、防后倾装置、抗风防滑装置等的功能与使用。

A1.5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构成和功能。

A1.6 起重机械主要电气保护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包括短路保护、零位保护、错(断)相保护、失压保护、紧急断电开关、电气绝缘与接地保护等的功能与要求。

A1.7 起重机械主要液压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包括动力元件、执行元件、控制元件、辅助元件和工作介质等功能与要求。

A1.8 起重机械基础和轨道要求

包括基础基本要求、施工图识读、基础(包括附着装置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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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备的连接、轨道铺设等的要求。

A1.9 起重吊具和索具安全技术要求

包括吊钩、横吊梁、料斗、吊索(绳)、捆绑索(绳)等的安全技术要求。

A2. 安全使用管理知识

A2.1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A2.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

A2.3 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

A2.4 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变更、停用和注销。

A2.5 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A2.6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警示说明和警示标志。

A2.7 安全用电、防雷。

A2.8 消防有关要求。

A2.9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A2.10 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处置、现场保护和事故报告。

A3. 法规知识

A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A3.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A3.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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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A3.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A3.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A3.7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3.8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

A3.9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

A3.10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

A3.11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A3.12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A3.13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A3.1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A3.15 其他有关规范及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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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B1. 管理制度

B1.1 建立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能力。

B1.2 起重机械的例行检查内容和方法。

B1.3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交接和管理要求。

B1.4 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置、现场保护的方法。

B2. 现场安全检查能力

B2.1 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

B2.2 起重机械作业环境安全与异常状况的检查。

B2.3 起重机械作业(吊运、司索、指挥)的规范性检查。

B2.4 不安全因素及其不安全作业环境的辨认与处理。

B2.5 安全标志的识别。

B2.6 新增、改造及重大修理后起重机的验收及检查。

B3. 事故处理

分析案例,提出处理与预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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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修理人员理论知识

C1. 专业基础知识

C1.1 力学基本知识

包括力的概念、力的三要素、力的合成与分解、力矩与力偶等基本知识。

C1.2 常用材料基础知识

包括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润滑材料等基础知识。

C1.3 起重机械的基本组成(结构、传动、电气、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点以及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C1.4 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包括起重性能曲线)。

C1.5 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及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C1.6 典型起重机械安装(含拆卸)维护的规范和方法(包括施工方案、吊具及吊装设备选择等)。

C1.7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与要求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含极限开关)、连(联)锁保护装置、超速保护装置、幅度限位器、偏斜指示或者限位装置、防止吊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抗风防滑装置、回转限位装置、缓冲器、防碰撞装置、防倾

翻安全钩、变幅小车防断轴以及脱落和倾翻装置、吊笼门和层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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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停层栏杆与吊笼连(联)锁装置、封闭式吊笼顶部的紧急出口门安全开关、防坠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防松绳和断绳保护装置、手动安全装置、防止人或车辆进入装置、出入口门和围栏连(联)锁安全检查装置、载车板阻车装置、超程限位器、防止搬运器坠落装置、停车到位检测装置、两端链条同步运行保护措施、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等的功能与要求。

C1.8 液压部件与液压传动工作原理。

C1.9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C1.10 机械安装修理施工。

C2. 安全知识

C2.1 安装修理作业人员的职责。

C2.2 安装修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C2.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C2.4 高处作业、环境保护、用电安全、消防知识、防雷电知识、防止机械伤害知识。

C2.5 机械设备维护安全技术和检查要求。

C2.6 电焊、气割安全知识。

C2.7 常见机械故障(包括机械零部件)以及各种危险工况和安装修理中的危险源的辨识及处理方法。

C2.8 安全标志辨识。

C2.9 安装修理作业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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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提出的触电、火灾、倒塌、挤压、坠落等多发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人员防护、现场急救、应急救援、紧急处置与预防的措施等的应急处置。

C3. 法规知识

C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C3.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C3.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C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C3.5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3.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

C3.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C3.8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C3.9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C3.10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C3.11 其他有关规范及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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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修理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D1. 基本操作技能

D1.1 常用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

包括水准仪、经纬仪、游标卡尺、百分表、内径千分尺和外径千分尺、钢卷尺修正值运用等的使用。

D1.2 常见主要受力结构件和机械零部件的识别

D1.2.1 常见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识别

包括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等的识别。

D1.2.2 常见机械零部件的识别

包括减速器、联轴器、车轮组、卷筒组、吊钩组、滑轮组等的识别。

D1.3 常用焊接符号识别。

D1.4 技术文件的识别,如结构总装图、机械零部件和组装图。

D2. 专业操作技能

D2.1 起重机械基本操作方法。

D2.2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安装、调整与修理

包括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司机室、走台(梯— 12 —

子、平台、栏杆)等的安装、调整与修理。

D2.3 主要机械零部件的安装、调试与修理

包括减速器、制动器、联轴器、车轮组、卷筒组、吊钩组、滑轮组、钢丝绳等的安装、调试与修理。

D2.4 常用机械传动系统的安装、调试与修理

包括起升机构、行走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等的安装、调试与修理。

D2.5 常用液压传动系统的安装、调整与修理(适用于有液压系统的作业人员)

包括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辅助元件等的的安装、调整与修理。

D2.6 常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调整与修理

包括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防风装置等的安装、调整与修理。

D2.7 常用性能试验

包括空载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连续作业试验等性能试验。

D2.8 常见机械故障排除

D2.8.1 制动器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不能闸住制动轮;

(2)制动器不松闸;

(3)制动器发热,摩擦片发出焦味并且磨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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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动器容易离开调整位置,制动力矩不够稳定。

D2.8.2 减速器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齿轮啮合时,有不均匀的敲击声,机壳振动;

(2)减速器在底座上振动;

(3)剖分面漏油;

(4)壳体,特别是安装轴承处发热;

(5)减速器整体发热。

D2.8.3 运行机构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桥架歪斜运行、啃轨;

(2)打滑;

(3)“三条腿”运行;

(4)启动时整机扭动。

D2.8.4 联轴器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联轴器半体内有裂纹;

(2)连接螺栓及销轴孔磨损;

(3)齿形联轴器轮齿磨损或折断。

D2.8.5 滚动轴承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温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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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常声响(断续哑音);

(3)金属研磨声响;

(4)锉齿声或冲击声。

D2.8.6 车轮的常见故障

包括以下故障:

(1)踏面和轮辐轮盘有疲劳裂纹;

(2)主动车轮踏面磨损不均匀;

(3)踏面或轮缘磨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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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E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修理人员理论知识

E1 专业基础知识

E1.1 有关电工学基本知识,电流、电压、电阻、欧姆定律、电磁感应、电功和电功率的基本概念。

E1.2 常用电器设备(器件)的相关知识

包括变压器、电动机、控制器(联动台)、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熔断器等的相关知识。

E1.3 常用电气测量仪表的使用方法

包括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的使用方法。

E1.4 起重机械的基本组成(结构、传动、电气、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点以及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E1.5 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

E1.6 起重机械的基本电路组成、拖动与控制原理、主要电气零部件功能和要求,以及变频调速、微机控制和遥控等新技术。

E1.7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要求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

限位器(含极限开关)、超速保护装置、电气联锁保护装置、防止吊— 16 —

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抗风防滑装置、风速报警器、回转限位器、防碰撞装置、登机信号按钮、导电滑线防护措施、防触电装置、吊笼门和层门或者停层栏杆与吊笼的连(联)锁装置、封闭式吊笼顶部的紧急出口门安全开关、防坠安全器电气开关、安全防松绳和断绳保护装置、手动安全装置、防止或者车辆进入装置、出入口门和围栏连(联)锁安全检查装置、超程限止器、停车到位检测装置、两端链条同步运行保护措施、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等的功能与要求。

E1.8 起重机械电气保护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包括短路保护、零位保护、失压保护、错(断)相保护、超速保护、过载保护、自动换速装置、电气联锁、紧急断电开关、电气绝缘、接地保护等的功能与要求。

E1.9 照明和信号。

E1.10 起重机械供电、电气配线与防护的要求。

E1.11 防爆起重机械中关于防爆电气的要求。

E1.12 起重机械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粉尘、防腐蚀、防高温等电气安全措施与技术要求。

E2 安全知识

E2.1 安装修理作业人员的职责。

E2.2 安装修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2.3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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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5 高处作业、环境保护、用电安全、消防知识。

E2.6 电气设备维护安全技术和检查要求。

E2.7 常见电气故障(包括电气线路以及电气设备)以及各种危险工况的辨识。

E2.8 电气线路以及电气设备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处置。

E2.9 安全标志辨识。

E2.10 安装修理作业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包括对提出的触电、火灾、倒塌、挤压、坠落等多发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紧急处置与预防的措施等的应急处置。

E3 法规知识

E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E3.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E3.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E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E3.5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3.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

E3.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E3.8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E3.9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E3.10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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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1 其他有关规范及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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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F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F1 基本操作技能

F1.1 常用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

包括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的使用。

F1.2 常见电气元器件的识别

包括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器、继电器、凸轮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电阻器、断路器、熔断器等的识别。

F1.3 电气线路图常用符号识别。

F1.4 电气技术文件的识别,如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F2 专业操作技能

F2.1 常用电气系统的判别、分析

包括以下电气系统的判别、分析:

(1)主回路,包括定子回路和转子回路;

(2)调速和控制回路,包括交流传动控制、直流传动控制等;

(3)安全保护回路,包括过流保护、断错相保护、零位保护、失压保护、行程限位保护、联锁保护、超载保护、接地保护、超速

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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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标准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规定装备、统一的工作证。 2、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特殊事件通知相关部门。 3、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操作过程中要勤检、勤观察,注意发现施工现场人、事、物,预防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4、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起重机械的一切设施、财物等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执勤期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 6、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能误岗、漏岗。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起重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浮吊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电动葫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以及绞车、千斤顶和滑车等。 3 名词术语 ----------- 4 引用文件 ___ GB6067—7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___ GB50278—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____ JT/T99—94《港口门座起重机试验方法》 5 职责与实施 5.1 起重机械,都应符合GB6067—7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 5.2 新安装的,拆迁后异地安装的,停机一年发上的、起重性能设计更改的起重机,必须在安全、设计、设备、制造、安装、使用部门的参与下按照GB50278—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T/T99—94《港口门座起重机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省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申请取证(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取证后才能使用。 5.3 已取证的起重设备,有效使用期:自取证的第一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止。第二十四个月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再向省或市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申请续发证(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检查。检查前,使用、维修保养部门做好起重性能、安全性能的检查、调试、调整、修理工作。 5.4 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如果需要增加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加快起重速度,延长跨距,悬臂或改变其他重要性能,必须验算其强度、刚度和功率等,并对薄弱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5.5 起重机械的结构和安设起重机的地基、屋架、轨道及其它建筑物,必须能稳固和安全地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并且保证其有足够的稳定性。起重机的平衡物应当安装得稳固可靠,使其不致发生移位、脱落或改变重量和现象。行驶起重机的轨道,其坡度和轨道距应当符合设计要求。汽车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工作的地面应当平坦、硬实,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起重机械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众所周知,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事故,尤如“地动山摇”,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要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本课件主要是就起重机械如何进行安全管理提出一些要求。 主要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烟囱(水塔)提升系统、高处作业吊篮、物料升降机、自升式脚手架等。 管理要点 1、首先搞清楚起重机械的来源、索要机械合格证 建筑专业目前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来源大体分为二类,一类从市场租赁的(占多数),另一类是是分包商自带的。 ◆首先要向分包商索要该机械的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一系列相关证件,确保入场机械的合格,严禁三无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如果是从市场租赁的,那我们安全员就要首先检查是否有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还要有制定一个条款,要求出租方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

查维护。负责每月派专业人员对出租的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排除出租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 ◆出租方定期派人来检查维护,一定要让检查维护人员签字和盖章,让他们承担其所负的责任。然后将此记录留存、备查。 ◆除了有租赁合同以外,还要查看双方是否签订了安全协议,只有签订了安全协议,才能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记住,只要是从市场上租赁的机械(例如汽车吊、挖掘机等),都要签订机械租赁安全协议。

2、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起重机械的安拆属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按规定走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高处作业吊篮和物料升降机等不需要编制专项方案,但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 3、安全技术交底 专项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批完成后,要由该机械所在区域的技术员负责组织对参与安装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存档,安全员必须参与交底。 4、安装、顶升加节和拆除 起重机械在安装前,安全员要负责索取安装单位资质、安拆人员、操作工等一系列证件资料,且要人证合一。过程中如果要顶升加节,对参加的所有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果不是原班人员,依旧要索取相关人员证件。在安装过程中,要有专人旁站,安全员进行巡查和监护。 5、自检、报批备案、检测取证 建筑机械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之后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前来进行检测取证。有效期满后,必须重新进行检测。 6、如果是分包商自带的机械,那必须要审查该分包商是否具备安装资质,如果不

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起重机械安全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35957 编 号: 公司起重机械安全规定 Compa ny lift ing equipme nt safety regulati 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起重机械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 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 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三条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 一、起重机械经具备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五条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应进行包括年度、每月和每 日检查。 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

(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四)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注1)。 注1: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方式如下: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注2)。 注2: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考试。 第七条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K。 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占30%、安全使用管理知识占40%、法规知识占30%; (二)作业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占30%、安全使用操作知识占50%、法规知识占20%。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等。 第九条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建立占40%,现场检查能力占40%,事故处置能力占20%; (二)作业人员,相关部件识别占30%,基本操作能力占50%,应急处置能力占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按申请作业项目中的任一品种进行考试,其他品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证书。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使用目的, 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局所有起重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安装、拆卸等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监察。 3 术语、引用标准、相关文件 3.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2 《广东省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 3.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3.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3.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 3.7 起重设备是指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履带吊、曲线电梯、井架、天车等设备。 4 职责 4.1 分管局领导批准签发工程局有关起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文件,检查并督促局有关部门及局属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起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保证起重设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2 局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定期的起重设备质量检查、安全监察。审核大型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改造方案。负责处理起重设备重要技术问题。当起重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危险时负责组织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4.3 局安全质量部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实施监督。对不符合项目的纠正与预防及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4.4 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塔式等起重设备装拆过程的质量检验、安全检查,及其竣工时的全面自检工作,并保证塔式等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对所属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证上岗按章作业。物资管理中心负责本企业塔式等起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运行的记录和记录管理。4.5 局属各专业公司按局规定自行装拆自己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负责装拆或使用过程质量检验和整体自检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并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对所属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证上岗按章作业。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备的质量、安全体系运行的记录和记录管理,并接受局物资管理中心的管理。 4.6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队伍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法令,加强对本单位管理、安装(维修)作业的全面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管理体制。负责安装维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组织编制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工艺要求并报批,组织技术交底。负责安装作业过程中的技术检验和分部验收,保证安装维修质量。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安全作业,定期安全检查。组织起重设备安装维修后的技术试验。 4.7 机械安装维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装拆维修的安全、质量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组织装拆维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使用起重机械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发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在设备科、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要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循环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制度、定期修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等制度,不断提高司机的操作技术水平,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减少起重事故的重要环节。 一、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1.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设备部门的职责 设备部门应负责安排起重机械的安装及大中小修。制定维护保养、更新计划和规定维修保养项目,并对其技术、质量负责。 (2).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包括: a.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行政性法规及技术法规、标准。 b.在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施工时,负责安排、检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 c.调查研究起重机械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d.组织制订或修订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负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现场,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f.协助有关部门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考核。 g.参加起重机械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h.参加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i.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 j.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给职工发防护用品。 2.建立与健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还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操作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所有操作者掌握并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修理验收制度; (4)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检验、修理、更换制度; (6)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 (7)班前安全教育和交接班制度; (8)大、中型吊装工程或疑难构件的吊运,在施工前必须编写施工方案的制度; (9)起重机械的登记、建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3.定人定机岗位责任制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得安全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行为,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就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得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第二章起重机械租赁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提前做好起重机械使用计划,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附表一)中选用起重设备。如选用得租赁单位不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中,须事先取得公司安全管理部书面审批。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严禁未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得起重机械进场、使用。严禁使用转租得起重设备。 第四条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审查产权单位提供得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得营业执照;

二、所用起重设备得统一编号;检测报告; 三、安装单位得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装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得特种工种操作证。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不得租赁起重机械用于工程建设。 第三章起重机械得安装与拆除安全管理 第六条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各单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一、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得权利与责任; 二、安装单位与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得安装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三、起重机械得统一编号;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安装单位得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得安全技术交底等; 七、辅助起重机械得定期检验证明与起重性能表等文件资料; 八、安装单位办理得《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表AQ-B2-2).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起重设备拆装单位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得安全管理,现场机械管理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旁站监督。 第八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审查安装单位编制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与拆除方案与技术措施,确保方案符合现场得实际情况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六、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七、使用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八、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九、起重机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十、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十一、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十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四、索具与备品备件采购、保管与使用要求十五、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确保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购置、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与报告等。 10.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救援与善后处理工作。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就是起重机械安全的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就是起重机械安全的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认识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 管理的认识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184-93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认 识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为了确保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无事故目标的实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越来越重要,下面谈一些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把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进场关。 1、起重设备的租赁要符合建设部[166]号文件第七条要求,(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年限;(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地安全保护装置的。因此,作为施工单位在选用建筑起重机械时,首先要查看起重设备原始资料,包括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93280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起重吊运方面的法规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等。 (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减少与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题及复习资料

造成起重机械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1、操作因素: (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 (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2、设备因素: (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 (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 (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 3、环境因素: (1)、因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害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新装起重机械应办理哪些手续? 1、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作业前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告知,告知书采用书面形式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样式填报; 2、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应当到产权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起重机械的主要安全装置有哪些?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缓冲器、防风防爬装置、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防碰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妥善保管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层门钥匙、机房钥匙; 3.做好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编制并实施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使用目的, 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局所有起重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安装、拆卸等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监察。 3 术语、引用标准、相关文件 3.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2 《广东省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 3.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3.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3.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 3.7 起重设备是指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履带吊、曲线电梯、井架、天车等设备。 4 职责 4.1 分管局领导批准签发工程局有关起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文件,检查并督促局有关部门及局属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起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保证起重设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2 局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定期的起重设备质量检查、安全监察。审核大型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改造方案。负责处理起重设备重要技术问题。当起重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危险时负责组织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4.3 局安全质量部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实施监督。对不符合项目的纠正与预防及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4.4 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塔式等起重设备装拆过程的质量检验、安全检查,及其竣工时的全面自检工作,并保证塔式等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对所属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证上岗按章作业。物资管理中心负责本企业塔式等起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运行的记录和记录管理。 4.5 局属各专业公司按局规定自行装拆自己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负责装拆或使用过程质量检验和整体自检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并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对所属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证上岗按章作业。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设备的质量、安全体系运行的记录和记录管理,并接受局物资管理中心的管理。 4.6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队伍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法令,加强对本单位管理、安装(维修)作业的全面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管理体制。负责安装维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组织编制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工艺要求并报批,组织技术交底。负责安装. 作业过程中的技术检验和分部验收,保证安装维修质量。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安全作业,定期安全检查。组织起重设备安装维修后的技术试验。 4.7 机械安装维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装拆维修的安全、质量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组织装拆维修施工组织设计和起重项目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写工作。深入现场指挥装拆维修活动,解决作业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编制监督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组织装拆维修的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做好装拆维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装拆维修正常进行。 4.8 起重设备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装拆、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8】368号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行为,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及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对全市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以下简称拆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出租单位、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市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自购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按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严禁夜间保养起重机械。 (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起重机械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起重机械的状况完好,并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产权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交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 (六)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六条产权单位建立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 (二)登记备案证明; (三)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四)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二章起重机械登记备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为了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作业项目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件。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20岁以上(含20岁),男性女性均不超过60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四)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机电类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18岁以上(含18岁),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四)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注1)。 注1: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式如下: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式;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式(注2)。 注2: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考试。 第七条具体考试容见附件A至附件K。 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容所占比例如下: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正 式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现代化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对施工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均有直接影响。起重机械设备因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危险性大而被列为危险性较大设备,因此,必须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化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 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完善技术资料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设备安

全状况的原始记录,是管理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分析设备的安全状态、安排检修计划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建档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 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把每台起重机械设备都逐一立卷归档,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地点;起用时间;日常使用、保养、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及评价;设备电器原理图、设备结构图、设备易损件图等。对于使用时间较长或因产权交接过程中资料损失或不全的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实物测绘,尽量使档案资料完整、准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 作业人员考核大纲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Administrator and Operator of Cra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5月8日

前言 2007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7年12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草案)。2008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43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8年9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08年10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09年5月8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大纲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考试方式、考核内容与要求。 本大纲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爱国 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薛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朱一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于国欣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院无锡分院百坚毅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邹定东 国家电力公司郑州施工机械检测中心司建 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宋绪鲜王也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余忠民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候力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王学斌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示范文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起重吊运方面的法规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 作业的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GB6067—85)、《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 准》、(GB6720-8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082-85)等。 (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减少与防止起重伤 害事故,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 造、检验、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 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

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水平仪、防止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缓冲器、夹轨钳或锚定装置、风速风级报警器、支腿回缩定位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登机信号按钮、防倾翻安全钩、检修用吊笼、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倒退报警装置、暴露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电气设备防雨罩等25种。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安全停车;电气设备上应设置主隔离开关、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失磁保护、过电流保护、超速保护和接地保护等9种保护装置。 起重机械的管理,主要指制造和使用两个方面。起重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0837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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