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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资料

最新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资料
最新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资料

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

本方案编写的目的是当船舶发生油污染事故时,为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指导。本方案参照《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相关内容,结合公司船只实际情况而编写。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150总吨以下油轮和400总吨以下非油轮。

1.报告

1.1 报告要求

当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或可能发生油污事故时,船长或船上其他人员应及时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

1.2 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2.1 发生溢油时的报告时间

当船舶出现下列不正常排油现象之一时,应立即作出报告:

a)在进行货油装卸或补给船用燃料油等操作性事故造成溢油。如舱柜溢滿;

b)由于船体或船用设备损坏导致溢油。如油舱渗漏、尾轴泄漏;

c)为保障人员及船舶安全或进行救助所进行的排油;

d)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油分浓度、排油总量或瞬时排放率等的船舶污水排放。

1.2.2有可能发生溢油时的报告时间

●当本船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爆炸或舵机、推进器、发电系统、关键的导航设备故障或失灵等机器设备损坏及其他海难事故,考虑以下因素判断可能造成溢油时,应立即作出报告:

a)船体破损、机器损坏或故障的程度;

b)船位和就近的陆地或与其他航行危险物接近的程度;

c)天气、海况、潮汐、海流;

d)船舶交通密度。

1.3报告程序及内容

1.3.1当船舶发生本方案1.2所指的出现油污事故或判断可能发生油污事故时,应立即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包括拨打水上求救专用号12395报警)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态严重时直接向公司管理者代表报告。

1.3.2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船名;

事故发生日期和时间;

a)事故位置;

b)简述事故原因、缺陷和损害情况:包括船舶的状况、压载或燃油情

况;

c)简述污染情况:包括实际发生污染的状况(污染面积、形状、溢油

品种、溢油量、溢油是否连续及原因;

d)天气、水文等简况:包括风的方向和级数、潮汐和潮流情况;

e)船上总人数,包括船员及其他一切船上人员;

f)其他情况,包括:与事故有关的其他船舶名称及其船舶基本概况;

对溢油的控制和移动船舶所采取的措施;请求救助的要求和条件;人员伤亡情况;是否要求救护。

2.溢油控制

2.1 发生溢油事故时的最初反应

●船员的最初反应要求

船员一经发现本船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报告船长或船上其他负责人,并根据船长或其他负责人发出的部署命令,按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船上负责人的最初反应要求

a)船长或船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溢油报警信号(·- -·),并根据本方案第1.点的规定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b)确定溢油源和原因,并立即启动相应措施。

●注意事项

a)在使用消油剂清除油污前,必须得到海事主管部门的许可,且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

b)在做最后处理之前,船上应精心地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

c)当本船无力清除水面溢油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2.2 发生溢油时的具体应急措施

2.2.1管路泄漏

●在装油或卸油时连通管系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停止泵油,并关闭管系上的连通阀或加固盲板;

b)发出应急报警信号;

c)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或油码头。

●若油管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降低管内油压力,依靠重力或用泵将管内残油抽走送到未滿的油舱内,然后将泄漏部位管路上的有关阀门关闭,防止其他管路内的油窜入该管内。

2.2.2货油舱滿舱溢油

●当装卸货油或燃油发生滿舱溢油或船内驳油发生滿舱溢油时,应采取以

下措施:

a)立即停止装油或卸油作业,开空舱阀或向该舱驳油的有关阀门,关闭溢油舱进口阀;

b)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启动溢油应急反应程序;

c)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或油码头;

d)用泵将溢油舱内的油驳运到有空余舱容的油舱内。

2.2.3船体发生泄漏

船体泄漏事故主要分为油舱渗漏和尾轴泄漏。船舶在停泊作业期间,如发现本船的水面有油,但查不出原因,则应怀疑是船体泄漏。

●船体如怀疑发生油舱渗漏,应采取以下措施:

a)停止正在进行的装卸货油或燃油的作业,关闭管系和舱与舱之间的阀门;

b)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启动溢油应急措施;

c)查明漏油源,并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或油码头;

d)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并将发生漏油的油舱内的油调驳到其他舱;

e)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下船侧时,首先立即关闭该舱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从舱顶部将该舱的油驳至其他舱,此时注意船体应力、稳性及吃水;

f)当泄漏发生在船底时,应立即关闭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迅速将该油驳至其他舱,此时注意船体应力、稳性及吃水;

g)船内调驳有困难时,应将油驳至其他船或陆地油罐;

h)在不能确定泄漏位置时,应派潜水员查明漏油原因及部位,再采取相应控制溢油措施。

2.3损所致的溢油应急程序及措施

2.3.1船舶因碰撞、搁浅、火灾/爆炸、严重横倾发生溢油时的应急反应程序:

a)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及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b)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c)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d)及时布设围油栏或其他等效器材(如:可漂浮的缆、竹杆等),防止溢油扩散,并尽可能利用吸油材料等将油回收;

e)使用消油剂或凝聚剂,必须取得到海事主管部门的许可。

2.3.2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必须优先采取的措施

a)最优先的措施是保证人命安全;

b)在保证船舶和人命安全的条件下,立即采取溢油控制措施;

c)判断船舶继续停在出事地点可能使事态进一步恶化时,应将船舶移至安全场所;

d)在所有溢油事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e)特别注意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影响。

2.3.3相关应急反应措施

●碰撞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a)发出应急警报,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b)调查本船和他船有无破损及是否进水和有无溢油,根据破损程度和漏油情况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防止油污进一步扩大;

c)测定船舱进水时,应根据进水部位及程度采取适当的防、排水措施,如用木塞、防水麻袋、水泥箱等堵漏,加强舱壁及启动排水泵。

●船体破损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a)应迅速查明船壳的破损情况,测定破口位置附近的油舱、淡水舱等舱的油位和水深变化,观察船舶周围水面是否有油花产生;

b)查清船壳的破口部位和破损程度,在条件许可下应迅速采取排水、堵漏、补焊等抢救措施;

c)当预计可能发生溢油时,应立即将油舱的油驳出或关闭所有开口,减少溢油量;

d)如漏油量较大,应考虑求助外力援助。

●触礁(搁浅)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a)船长向全体船员发出船舶触礁(搁浅)应急部署命令;

b)确认触礁(搁浅)状态、船舶状态及破损部位,测量四周水深,了解搁浅水域底质及当时潮汐、潮流、气象;

c)判断起浮后是否可能溢油,当判断靠本船自浮有困难时,应请求救捞单位进行救助;

d)测量所有油舱、污水舱、淡水舱的变化;

e)因触礁(搁浅)使舱室进水时,应将舱室门、窗及其开口全部关闭,采取一切措施将进水量限制到最小;

f)当船底破漏时,按2.3.3中相关措施施行;

g)当船舶严重横倾时,按2.3.3中相关措施施行。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急反应措施

a)船长向全体船员发出船舶火灾应急部署命令;

b)探明起火部位,查明火情,切断着火现场的电源,并进行有效的初期灭火,先控制住火势,同时为保护船上全体人员作好弃船准备,弃船应把握最佳时机;

c)将火源附近可燃物品及会发生爆炸的危险物品立即移到安全地方;

d)调整船的航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当火势由于风的作用更加猛烈时,应停船或使船向顺风方向航行);

e)当本船灭火能力不足时,应尽快请求附近在航船或港口附近消防船协助;

f)注意用水灭火时间较长时,可能会引起船舶倾斜或沉没,此时应将船舶抢滩至安全地点后继续抢救;

严重倾斜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a)检查船舶的倾斜原因(液位、进水、压载)情况和溢油可能,并根据倾斜角度的溢油情况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

b)当船舱进水时,应根据进水部位及程度采取措施防止继续进水,如关闭水密门、使用木塞、防水麻袋、水泥箱等堵漏,加强舱壁及启动水泵;

c)采取对策后进水仍很严重并有沉船危险时,应考虑在较合适的地方将船搁浅;

d)当液位差过大或压载不当时,应采取调整措施,使船扶正。

3.其他

3.1 教育及演习

为保证在发生油污事故时能切实对控制溢油及清除油污等有关设备进行操作使用,船长应经常对全体船员进行教育并组织关于溢油应急反应的演习。

3.2 记录的保存

3.2.1 作好油污事故的有关事故报告及处理的记录。

3.2.2 船上每次进行教育和举行演习,做好记录。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 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单位制定的环境规定,结合项目部承建的工程的环境因素辨设,针对辨设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特制定本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计划。以加强对海上施工环境污染的控制,努力减少污染对海上环境的影响。 本控制应急计划主要针对海上施工机械用油、海上施工现场污水、废弃物排放和办公、生活用水用电的污染。 一、应急组织保证 项目部成立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领导小组(见附表一) 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与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审批,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 (3)项目经理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工地)安质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任务:做好应急的准备工作,协调应急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二)应急抢险救灾组设在施工部 组长: 组员: 任务: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建抢险救灾队伍20人(团员青年组成),并服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动,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三)应急机械保障组、救灾物资供应组设在材料设备科组长: 组员: 任务:负责提供抢救或抢险救灾的车辆和抢救或抢险救灾的物资。同时负责现场的保卫工作,设立禁戒线;负责和公司及外方119的联系工作和外方120联系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 组长: 组员: 任务: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依据现场情况按照事故处理“四不防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

船舶防油污应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目的 (2) 三、应急准备 (2) 四、应急响应 (3) 五、船舶操作性污染事故的预防 (4) 六、油类记录簿 (7) 七、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理 (10) 八、配合主管部门作好调查取证工作 (11)

船舶施工防止油污染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霞浦县三沙疏港公路和围填海工程项目由东西澳和四五澳两个岙口由路堤施工组成围垦而形成陆域。围垦面积总计969亩。船舶作业主要用于水下抛沙、水下抛石、打设排水板等。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有:抛沙约50万m3;抛石约100万m3;铺设土工格栅约22万m2;以及部分扫海、测量、定位的水上作业。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个月,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二、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止和降低施工过程中船舶意外事故导致有害油污液体外溢造成污染,保护海洋水体环境,免遭污染损害。 三、应急准备 成立以项目常务副经理为组长,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调度指挥中心设在生产安全物资部,值班办公室电话:; 台、汛期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现场工作组长职责:负责项目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成员职责: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与在场施工船舶施工期间保持密切联系,当船舶油污泄露事故发生各施工船舶船长立即汇报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救援状态,督促有关成员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应急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使用围污栏、吸油沾、吸油海绵等救援设施将油污控制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清除出水面。 于此同时调查小组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事故报告程序图: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一)、防污染应急方案的制定 本预案是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制订的,按一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应急抢救的预想、预分析、预演练的应急方案。 1、目的 1)为了保护汇海置业有限公司码头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止来自船舶、码头和岸边物料装卸设施溢料事故的污染损害,保护我公司周围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公众利益。 2)充分考虑长江及我公司码头区域的地理环境等因数,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发生的溢料事故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熟汇海置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库区设施及其前沿港水域内作业的船只发生溢漏油事故的处理。由于目前本码头无足够的设备和能力在短期内处理大规模的油污事故,只能处理发生在本码头水域范围内的少量油污事故。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油污染,必须延长清除时间和请求临近区域相关单位和海事部门的支援。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二)、应急行动组织机构 库区成立"紧急抢险救灾指挥小组",负责库区一切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安保部经理任副总指挥,生产部经理和技术设备部经理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下设个抢险行动组,分别负责堵漏维修、围油栏布设、收油机使用、岸上污料清除、安全疏散、

人员救火、后勤保障工作。 (三)、泊品泄漏原因 1、码头岸上管线(特别是软管〉、法兰由于受压、氏期磨损、腐蚀等原因导致管线破裂、穿孔、法兰垫片撕裂造成油品外泄; 2、船舶在装船过程中由于错误操作、监视不够、仓容不足的原因造成油品溢流; 3、船舶在行驶过程中受碰撞、搁浅或与码头碰撞导致船体受损爆裂,仓内油品发生大量泄漏。 (四)、应急反应程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当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时,可能会影响到环保,危害到性命,损失财物等,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2) 事故报告内容 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后,发现人员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作出报告。 报告时因尽量说明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报告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事故原因和泄漏设备的名称、部位 泄露物料种类 估计泄漏数量和进一步溢出的可能性 事故现场的环境条件:风速、风向、江面、能见度等 可见或预计物料的运动方向 预计将受威胁的区域 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防治措施 2、事故的等级分类

油污应急计划

宜港802 轮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宜昌港务集团 二00三

宜港****轮 重点 任何溢油都应紧急处理 重要的是防止任何货油或燃油汇漏漫过干舷 任何一个船员都有责任防止污染 批准 批准的计划 日期批准 变动NO 经批准 日期 变动NO 经批准 日期 变动NO 经批准 日期

船舶的主要技术情况 船名:宜港802轮 船籍港:宜昌船体材料:钢质船舶种类:拖轮 造船厂名:江东船厂 建造日期:1980年08月08日 尺度:长37.40 宽8.40 深 3.00 吨位:总吨位323.00净吨位97.00 主机:内燃机数目2功率586KW 船舶所有人:宜昌港船舶运输公司 船舶所有人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82号

前言 1、本计划根据《1978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1第26条规定的要求编写。 2、本计划意在当船舶发生或可能发生污染事故采取有关措施时,为船长或驾驶员提供指导。 3、本计划包括《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简称“指南”)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操作程序,附录包括所有与计划有关联的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传号码等,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4、本计划经主管机关批准,除修改第5节和附录不必经主管机关许可,其余部分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对处任何部分作改变和修订。 5、附录中的船舶所有人,营运人和经营人,必须为最新情况。

序言 1、《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用于帮助船员处理意外的排油。其主要目的是采取必要措施,以控制或减少排放或减轻其危害。有效的在其结构、逻辑性和及时程度上应能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 2、本计划能指导船长事故中应用流程表和检查表实施所必要的各种措施和决定的反应能力。图表和检查表能在应急情况早期提供一个一目了然的资料文本,以减少差错和失误。 3、准备参考资料、管线图、船容图,甲板总布臵图附加在计划上。 4、本计划的设计与本船队的共同计划涉及应急油污污染联系在一起。因当船舶在事故发生的需要,船长可能被任命为管理人员滞留在事故发生地点。 5、本计划生效后应做到: —一在船上的墙上有大家熟悉的图解; —一定期复查、修订; —一定期进行生存性试验操练。 6、船舶协调程序的训练和演习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定期举行。同样,必要的通讯联络演习将证实计划的有效性。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三章----------------------------工作程序控制 第四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五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第六章----------------------------报告制度

1 总则 编制目的 1.1.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1.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编制依据 1.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⑧《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⑨《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⑩《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术语和定义 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不足10吨,而且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的污染事故。 1.中等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大于10吨不足50吨; ②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一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损害; ③污染源难以控制。 1.4.3 大型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为50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 ②污染源无法控制的污染事故; ③敏感区域受到严重威胁的污染事故。 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 2.1.1应急反应小组组成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船长项目经理 成员:公司所有岸基人员及船舶船员 2.1.2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办公室: 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3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全面实施。 (2)接受到污染事故报告,迅速做出评估,采取抢险行动。 (3)一旦启动本预案,必须迅速召集所有应急反应人员就位。 (4)组织协调和指挥污染应急事故的防治: ①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②确定报警、监视监测、应急设备与人员的调配、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等。 ③支援和指导现场应急反应行动。 ④迅速组织及指派应急队伍携带应急反应设备器材赶赴现场控制、清除污染。 ⑤对现场指挥部提出的求援,及时进行协调和组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10年7月9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建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载运油类物质的船舶和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承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工作。 第二章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及额度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投保油污损 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其他财务保证: (一)载运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 (二)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非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和燃油造成的污染损害; (三)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燃油造成的污染损害; (四)1000总吨以下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非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载运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其他财务保证,应当不低于以下额度:(一)5000总吨以下的船舶为451万特别提款权;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演练

(EXTRA PAPERS FOR ON BOARD TRAINING RECORD BOOK) 职能: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管理级)训练内容顺序号:NO. 日期: (FUCTION): (NUMBER OF THE TASK):NO. (DATE): 鉴于船舶溢油会严重损害海洋环境,危及人类的健康和生存,IMO已通过船旗国和港口国,明确要求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舶必须照此进行演习、应急和维护。制定船上油污应急计划(SOPEP)的目的是帮助船员在船舶发生或可能发生意外排油时,采取措施以控制或尽量减少排放,减轻油污损害。为了使船员面临应急情况时避免因混乱而造成延误时机或措施失当,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必须做到: 1)确切、可行、易于操作; 2)能被船上人员和岸上的船舶管理人员理解;3)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和修改。计划是一个简明的文件,能指导船长在事故中应用简明的流程图和检查表,实施必需的措施和决定,以增强反应能力。防污染演习:1525发出溢油警报,模拟装油时,由于横倾4P舱满溢,1527听到警报信号后,应按照应变部署表的规定,全体船员在2min内携带指定器具并到达指定地点,听从指挥。大副听到油污报警后,携带对讲机到达现场,会同轮机长担任现场指挥,采取油污应急计划的初始行动:通知码头,关闭满舱阀,开空舱,塞堵漏油孔,防止油1 PAGE:

污继续扩大,组织船员根据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油污损害,包括关闭阀门、调驳油舱、堵塞漏洞、使用集油器或木屑、吸油毡和围油栏、消油剂(需经主管机构批准),将油污损害控制到最低程度,控制油不再溢出,同时通知泵匠进行调平;1535船舶调平,大副在油污现场,协调指挥除油组、污油回收组和救护组的应急行动。1545溢油清除干净,准备恢复作业,1550大副讲解,1555油污应急结束后,大副将应急行动的全过程汇报 船长,船长解除警报。 2 PAGE:

海上油污应急计划设计.

海上油污应急计划设计 1.意义和目的 1.1意义 首先,船舶或港口溢油对环境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其危害程度要比船舶本身的经济损失大得多。例如1989年美国超级油轮“埃克森”号发生溢油事故,赔偿达35亿美元之巨,而其船舶和货物损失还不足赔偿额的1‰。 其次,有无应急计划对溢油处理的效果大不相同。在1993年12月12日加拿大温哥华港菲律宾船泄漏40吨柴油事件中,因港口有周密的应急计划,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和10万加元的清理费就完成了处理任务。而在没有制订油污应急计划之前,处理相同的溢油事故,要花费8天时间和140万加元清理费。 因此,制订油污应急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1.2目的 制定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目的是预防海上石油及制品的泄漏事故,及时控制和清除油污染,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 2.法律依据 我国目前尚无溢油应急方面的专项法规,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制订油污应急计划。 3.机构 应急机构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3.1合作性 溢油所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控制和清除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合作; 3.2统一性 由于各部门相对独立,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脱节和不协调,因此,需要具有绝对权威的总指挥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该总指挥应对各部门有兼管权; 3.3及时性 溢油具有偶然性、突发性和灾难性,因此对溢油事故的处理应及时果断。 根据以上三个原则,溢油应急机构应由总指挥、应急指挥中心和合作部门组成。总

指挥由地方政府行政领导担任;应急指挥中心应以港务监督部门为主组建,职能是负责应急机构的组织和协调;合作部门包括辖区内的海上安全监督部门、港务监督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渔政监督部门、海上救捞部门以及当地驻军、公安、消防部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救援工作。 4.报告 港务监督是接受和分发污染事故的报告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发生污染事故,应尽快向就近的港务监督报告,在船舶进入第一港口时,应立即向港务监督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溢油应急计划

溢油应急计划 篇一:溢油应急计划 1 审批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1号)第九条; 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第二条。 二、提交材料 1、溢油应急计划 2、专家审查意见 3、节能减排指标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受理:国家海洋局各分局受理。 2、审查:国家海洋各分局对溢油应急计划审查

3、审批: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 四、办理时限:20日 2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是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根据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而制定的我国第一部船舶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该计划由三个层次组成,即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海区(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南海海区和特殊区域台湾海峡水域、秦皇岛海域)溢油应急计划和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分为总则、组织和管理、溢油应急反应以及溢油应急反应支持系统四部分共33条。据介绍,航运是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纽带。当前,全世界80%以上的贸易往来是通过海运完成的,特别是油类,主要是经海上船舶运输。然而海运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海上船舶溢油风险。世界上多次船舶污染事故,都造成了巨大环境资源损失。据统计,从1965年至1997年,全世界船舶溢油事故中,溢油总量在万吨以上有79起,总溢油量为414.6万吨,因此,在发展航运业,保证船舶安全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海洋资源,防治船舶溢油事故的污染损害,是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和制定本计划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落实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据介绍,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通过了《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90)。我国于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船籍港:柳州

主管机关核准 此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业经海事部门审核,并批准生效。 批准机关:海事局(印章) 批准日期:年月日

变更核准 变动章节: 批准:(印章) 日期:年月日变动章节: 批准:(印章) 日期:年月日变动章节: 批准:(印章) 日期:年月日变动章节: 批准:(印章) 日期:年月日变动章节: 批准:(印章) 日期:年月日

一、本计划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定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Ⅰ第26条)、《人民国防治船舶污染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要求编写。 二、本计划意在当船舶发生或可能发生污染水域事故采取有关措施时,为船长或驾驶员提供指导。 三、本计划包括“指南”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操作程序。附录包括所有与计划有关联的联系人的姓名、电传等,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本计划业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除计划第五节和附录容变更不必经主管机关批准外,未经主管机关可,均不得对其任部分作改变和修订。 五、本计划附录中的船舶所有人、营运人和经营人,必须是最新情况。

节次标题页码第一节序言 第二节报告要求 2.1时报告 2.2所需资料 2.3与谁联系 第三节控制油污染事件的措施 3.1操作性油污染事故 3.2船体泄露事件 3.3海损所致泄露事故 第四节和地协作 第五节补充资料 附录一《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简明流程图 附录二海事管理机构联系人一览表 附录三港口联系人一览表 附录四船舶重要联系人一览表 附录五船舶主要技术资料 附录六所附船舶资料及图纸目录表 附录七船舶消防应急部署表 附录八船公司的最初报告例 附录九船舶航线计划或说明 附录十溢油应急反应演习计划及记录 附录十一船员职务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 - .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第三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应急反应队伍 第六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第八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第九章---------------------------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章------------------------------应急反应的结束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2 编制依据 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12)《北方海区溢油应急预案》 3 义务 3.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连云港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4 定义和术语 4.1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

船舶防油污应急处理方案 本方案编写的目的是当船舶发生油污染事故时,为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指导。本方案参照《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相关内容,结合公司船只实际情况而编写。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150总吨以下油轮和400总吨以下非油轮。 1.报告 1.1 报告要求 当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或可能发生油污事故时,船长或船上其他人员应及时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 1.2 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2.1 发生溢油时的报告时间 当船舶出现下列不正常排油现象之一时,应立即作出报告: a)在进行货油装卸或补给船用燃料油等操作性事故造成溢油。如舱柜溢滿; b)由于船体或船用设备损坏导致溢油。如油舱渗漏、尾轴泄漏; c)为保障人员及船舶安全或进行救助所进行的排油; d)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油分浓度、排油总量或瞬时排放率等的船舶污水排放。 1.2.2有可能发生溢油时的报告时间 ●当本船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爆炸或舵机、推进器、发电系统、关键的导航设备故障或失灵等机器设备损坏及其他海难事故,考虑以下因素判断可能造成溢油时,应立即作出报告: a)船体破损、机器损坏或故障的程度; b)船位和就近的陆地或与其他航行危险物接近的程度; c)天气、海况、潮汐、海流; d)船舶交通密度。 1.3报告程序及内容 1.3.1当船舶发生本方案1.2所指的出现油污事故或判断可能发生油污事故时,应立即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包括拨打水上求救专用号12395报警)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态严重时直接向公司管理者代表报告。 1.3.2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船名; 事故发生日期和时间; a)事故位置;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船舶碰撞、触损、触礁、搁浅,或船体结构缺陷,或船舶燃油系统缺陷,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油品入海造成的污染,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并可能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公司所有船舶主要从事对抵天津港的中外船舶油品和淡水供应以及对抵附近港口(京唐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区、黄骅港、沧州综合港等)的中外船舶的油品供应,经常在通航密度较大、航行环境复杂的水域作业,进出港及靠离泊作业频繁,且经常连续、昼夜作业,历来是高风险行业。通过评估分析船舶在运输、供应作业事件的发生频率、发生地点和公司船舶安全管理现状可知,船舶存在发生事故性、操作性等船舶污染事件的风险。 2 应急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体系 3.1.1 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成(见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3.1.2 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小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聘请的有关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 应急组织职责 3.2.1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接受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3.2.2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处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 3.2.3 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小组负责根据事故性质提出相应的救援措施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参考。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可能诱发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加强跟踪监督,加强对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应急设施、货油控制系统、呼吸系统、加温系统、洗舱系统、燃油系统、压载系统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天津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天津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造成水域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我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管辖水域(下称“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船舶(下称“船舶”)及其他影响水域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称“主管机关”)主管所辖水域内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海上巡查执法支队,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管理与文书审批 第一节船舶管理 第四条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在水域内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海难事故,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五条禁止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违反规定向水域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或船舶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船舶在水域内使用油水分离设备处理船舶含油污水。

第六条主管机关根据《交通部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对相应船舶的排污设备实施铅封管理。 第七条船舶和码头经营人从事散装油类或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所配臵的装卸管系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有效的防污措施,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八条凡总长为12米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含港澳航线)应张贴或悬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监制的垃圾公告标牌,并符合下列要求:(一)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应至少于船员餐厅及主甲板两舷梯口三处配备铜质标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国际航线的船舶应于每个餐厅及有旅客活动的每层甲板两舷处配备铜质标牌;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港澳航线船舶至少配备两块硬塑质标牌,并臵于两侧外走廊; (三)高速客船应在每一客舱内配备一块铜质标牌。 第九条船员应当持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有效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熟悉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及操作规程。 第二节船舶文书及审批 第十条船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污染文书: (一)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有《油类记录簿》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15人及以上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含港澳航线的船舶),应配备有《垃圾记录簿》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三)国际航线船舶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内航线船舶应持有《防止油污证书》;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演练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演练 船上见习记录簿附页 (EXTRA PAPERS FOR ON BOARD TRAINING RECORD BOOK) 职能: 训练内容顺序号: NO. 日期: (FUNCTION): (NUMBER OF THE TASK): NO. (DATE): 训练内容:,.,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演练: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制定的目的是帮助船员在船舶发生意外排油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或尽量减少排油、减轻油污损害。油污应急计划应确实、可行、易于操作并使人容易理解;同时油污应急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检查、修改。宁安10轮按照IMO《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的要求及船旗国的规定,编制的油污应急计划共由五个部分组成:(1)序言;阐明该计划的制定目的、措施及管理要求。(2)报告要求;即船长或管理该船的其他人员在报告油污事故时应遵守的程序,油污事故中需要联系的单位或人员的清单。(3)控制排放的措施,包括操作性溢油和事故性溢油两部分。(4)国家和地方协作;即船舶与沿岸国、地方当局取得联系的程序和要点。(5)补充资料;包括相关船舶资料及图纸、收集溢油的设备及管理规定、溢油训练记录等等辅助资料。船舶必须按溢油应变部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溢油应变演习,以使船员面临溢油应急情况时避免混乱、延误时机或措施失误,提高船员的应变能力。宁安10轮2月份溢油演习过程如下:,、模拟加装燃油造成溢油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制定出演练计划。 ,、模拟溢油位置:左舷加油管接口处漏油。,、发出警报(一短二长一短),人员按溢油船上见习记录簿附页 (EXTRA PAPERS FOR ON BOARD TRAINING RECORD BOOK) 职能: 训练内容顺序号: NO. 日期: (FUNCTION): (NUMBER OF THE TASK): NO. (DATE):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 . . .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杭平申线(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工程HD-6标段,施工容为K21+540~K27+027的航道护岸、土方等工程施工。采用三级航道建设 标准,通航1000吨级船舶,设计最小通航水深3.2m,航道最小底宽45m, 标准面宽60m。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容包括:护岸有新建、加固与修复三种形式,各种不同类型护岸结构达15种之多,其中主要有新建护岸长10366.06m,修复护 岸447.31m,加固护岸G1B-12有174.61m,5m长φ800mm旋喷桩有385根式,φ700mm双头搅拌桩总桩长有32575.47m;新建护岸顶标高都为2.66m,基底最大开挖深度到标高-2.29m;G1护岸桩基最深达-18.44m,位于粘土区地 层;围堰工作量大,长度达10889m,根据地质与水位情况,打设钢板桩、圆板桩或木桩长度在6-10米间;陆上土方开挖41700m3,水下疏浚土方 163400m3合同工期24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二、编制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平湖市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申报和审批程序

《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申报和审批程序 前言 我国于1983年7月1日加入《经1987年议定书修定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约》及其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并于同年10月2日对我国生效。 《73/78防污公约》附则I的1991年修正案:新增第26条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已于1993年4月4日生效。根据该修正案规定,对1993年4月4日以后交船的“新船”,投入营运时适用;对于1993年4月4日以前建造的“现有船”于该日期的24个月后适用。届时,所有一定吨位从事营运的船舶必须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被滞留或扣船。 为有助于船东对《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申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对《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审批,特制定本程序。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26条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船船舶(适用固定或浮动钻井平台或其他近海设施),应备有有效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第二条船舶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目的在于提高船舶抗油污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三条船舶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应符合《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26条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的各项要求;应符合本船实际,并可操作;船员职责分工要明确、落实。 第四条船舶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简称港务监督)批准后生效。 二、申报程序 第六条船东向船籍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提交申请审核批准船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书面报告,连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附件目录及有关资料;以及两名船东联系人姓名、电话。 第七条申报时限(收到时间计)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docx

船舶防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相应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为确保公司所属船舶防治水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与使用,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接收行为的合规性编制本方案。 一、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公司所属全部船舶。 二、防污染规定 (一)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公司法人为船舶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管理的主体责任人,机务部经理是公司所有船舶的水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具体负责人,对各船舶的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定计划并进行具体指导;各船的船长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轮机长、轮机员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实施人。船长、轮机长对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要负全面责任。 (二)防污染管理办法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400总吨以下船舶应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染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染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染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回港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并填写《舶垃圾处理报备单》向公司报备; 6.禁止向内河或湖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任何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存储至一定量后应集中存储至危废间中,由专业持证污染物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应向污染物处理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油污水转存操作规程》、《船舶加油作业规程》;熟练掌握《防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加油应急预案》 10.定期进行防污染专项应急演习,提高防污染应急反应能力; 三、防污染设备管理 (一)制作台账,按期检测 1.防污染设备设施的标准必须符合主管机关、船舶检验机构强制性规定和规则;同时考虑上述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防污染设备设施。 2.公司机务部对防污染设施设备种类、名称、数量进行清点并登记台账;

SOPEP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Version 2.0) M/V “XXXX” XXXX SHIPPING CO.,LTD.

SOPEP修正及熟读记录表Amendment and Familiarization to SOPEP 船舶概况

SHIP’S PARTICULAR 船名 Name of Ship 船旗国 Flag PANAMA 船籍港 Port of Register PANAMA 船舶呼号 Call sign IMO编号 IMO Number 注册编号 Official Number 船舶类型 Ship Type Bulk Carrier 总长 L.O.A 161.68M 船宽 Breadth 25.40M 型深 Depth 15.50M 夏季吃水 Summer Draft 9.964M 总吨 Gross Tonnage 18,691 净吨 Net Tonnage 8,236 载重量 Dead weight 25,160.00MT 建造者 Builder 建造地址 Place of built Germany 建造年月 Year of Built 1987 船东和地址 Owner and Add.

目录 INDEX OF SECTIONS SOPEP-001 前言 Preamble…………………………………………………………………. SOPEP-001-1/2 SOPEP-002 报告的规定 Repo r ting Requirements…………………………………………………. SOPEP-002-1/16 2.1一般要求 General……………………………………………………………………SOPEP-002-1/16 2.2何时需要报告 When to Report………………………………………………………….. SOPEP-002-3/16 2.3报告内容的要求 Information R equired…………………………………………………….. SOPEP-002- 4/16 2.4向公司提出稳性与应力的补充报告 Stability and Stre s s-Report to Company…………………………………. SOPEP-002-10/16 2.5紧急事故经过记录(正规补充报告) Emergency R ecords (Regular Supplementary Reports)…………………. SOPEP-002-11/16 2.6海事报告书 Note of Protest……………………………………………………………SOPEP-002-12/16 2.7联系对象 Whom to C o ntact…………………………………………………………SOPEP-002-14/16 SOPEP-003 处理泄油/事故的步骤 Steps to Control Discharge /Accident…………………………………….. SOPEP-003-1/36 3.1应急处理组 Emergency Team…………………………………………………………. SOPEP-003-1/36 3.2操作所致的泄油 Operational Oil Spills ………………………………………………………SOPEP-003-3/36 3.3由海损所致泄油 Spills resulting form Casualties……………………...……….…………... SOPEP-003-10/36 3.4清除泄油 Clean up Oil Spill…………………………………………………………SOPEP-003-30/36 3.5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的流程表 Flow Chart for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SOPEP-003-33/36 SOPEP-004 补充资讯 Additional information……………………………………………………………. SOPEP-004-1/1 4.1 浮油飘流的推测 Prediction of slick movement…………………………………………………….. SOPEP-004-1/1 4.2 清理装备 Clean-up equipment……………………………………………………………. SOPEP-004-1/1 SOPEP-005 国家和地方协作 National and local cooperation……………………………………………...….. SOPEP-005-1/2 5.1责任 Responsibilities ……………………………………….…………………………SOPEP-005-1/2 5.2国家和地方合作 National and local cooperation …………………………………………………. SOPEP-005-1/2 SOPEP-006 公共关系与政府关系 Public and Government relations………………………………………………. SOPEP-006-1/2 6.1 政府关系 Government relations………………………………………………………….. SOPEP-006-1/2 6.2 公共关系 Public relations ……………………………………………………………….. SOPEP-006-2/2 SOPEP-007 调查与后续事务 Investigation and follow –Up………………………………………………….. SOPEP-007-1/1 SOPEP-008 训练与操演 Training and drill……………………………………………………………….. SOPEP-008-1/1 附录Append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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