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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院220Kv电线跨越高速公路安全评价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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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

安全评价

目录

1.概述 (1)

1.1工程概述 (1)

1.2现场情况调查 (2)

1.3评价内容 (2)

2.评价依据 (3)

3.安全评价 (4)

3.1设计情况 (4)

3.2徐连高速公路被跨越段公路现状 (6)

3.3跨越施工方案简介 (6)

3.4跨越施工安全评估意见 (8)

4.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9)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9)

4.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9)

4.3《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10)

4.4《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11)

4.5检查结论 (12)

5.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13)

5.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13)

5.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13)

5.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规定 (14)

5.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定 (15)

5.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15)

5.6检查结论 (17)

6.综合结论和建议 (18)

1.概述

1.1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的线路跨越徐连高速(G30)K53+200m处。BT72塔(塔形5D2-SZ301)呼高为39米。BT73塔(塔型5D2-SZ304)呼高为27米,跨越档距250米跨越角度85°。高速公路宽约34米,两边路面边缘距围栏约8米,BT72塔距高速公路围栏72米,BT73塔距高速公路围栏128米。架线完毕后,达到80℃气温时,最下层导线距路面为17米,新建路线跨越徐连高速(G30)导地线及光缆根数共计26根。为确保施工安全,且不影响施工期间沿海高速的正常通行,需要在沿海高速两侧搭设越线架。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现场情况调查

受江苏省送变电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委托,我院于2011年12月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接到任务通知后,我院便立即成立项目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踏勘拍照及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的资料收集等工作。

1.3评价内容

本报告为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的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的主要对象为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

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对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进行道路安全性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等。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江苏省公路条例》(2011年修正,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7.《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2009)

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9.《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

1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P)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

12.《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施工方案》

13.《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施工图》

3.安全评价

3.1设计情况

1、跨越处概况

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位于连云港市,线路需在徐连高速K53+200处(岗埠农场)跨越徐连高速公路。规范关于220kv送电线路跨越安全的一些规定如下表所示;本次跨越具体参数见下表。

导线对地和交叉跨越距离

注:1. 塔位距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的要求,按有关法规执行。

图3-1 施工现场平立面图

3.2徐连高速公路被跨越段公路现状

徐连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全宽28m。其各部分组成为:中间带3+0.75×2m,机动车道2×7.5m,硬路肩2×3.5m,土路肩2×0.75m。

图3-2 徐连高速公路道路横断面

图3-3 跨越点道路现状

图3-4 线路在BT72#铁塔与BT73#铁塔之间跨越徐连高速

3.3跨越施工方案简介

3.1.1 方案设计概述及施工流程

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后,制定施工方案:在高速的两侧搭设跨越架,在交通中断期间,用连接钢丝绳的导引绳迅速通过高速公路,并将其连接张牵机牵绳升空至安全距离保持持续张力;引导钢丝绳以及导地线和光缆安全通过高速公路,最后的导地绳尾绳(保持张力用)借助跨越架上的循环绳导引过高速。为了保障施工方案的安全实施,施工单位同时做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有详细介绍。

3.2.2 应急预案

1、组织指挥体系

急救队队长:赵东海

现场指挥:史先超

队员:叶民庆刑彭城周瑞峰李祥王兴徐

2、预警和预防机制

(1)跨越架搭设施工

防范类型: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电网事故、交通事故、触电。

防范措施:①应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行业安全规定;

②现场设安全员监护;

③拆除跨越架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

④要求线路停电,并退出重合闸。

(2)跨越高速公路

防范类型:人身伤害、设备伤害。

防范措施:①全面掌握跨越情况,制订施工技术措施;

②跨越前与高速部门联系,服从管理部门指挥;

③跨越架与高速安全距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④设专人监护。

3、应急响应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跨越架倾倒、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时,同组作业人员大声呼救,求得相关人员帮助,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将受伤严重的送往就近的医院,及时清理公路上障碍物,确保公路运行畅通;如不能及时清理,应及时通知路政交警部门及现场监护人员,做到先防护、后处理。

4、保障措施

(1)健全包括所在地政府、派出所、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程部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联络信息表,保证能及时获取相关资讯;

(2)现场安全监护人为第一应急人,上岗前经过紧急救护培训及演练;

(3)最近医院为白塔镇卫生院。

3.4跨越施工安全评估意见

本次220kV姚湖-蔷薇双线改接临海送电线路工程BT72#-BT73#跨越徐连高速公路施工方案具体评价结论如下:

1、施工方案评价

(1)本方案跨越架搭设高度为18.5m ,大于高速公路通行净高要求,跨越架尺寸符合《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规定要求。

(2)牵引导线施工时,为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需在跨越点前后2km处分别设置安全警示牌,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安全通过跨越点,交通疏解措施能够满足交通安全需求。

(3)施工时如遇到特殊环境,特殊时间段。如雨雪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如确需在夜间施工的,要有相应照明措施。

(4)跨越架搭设前检查地下设施,搭设时,跨越架设有醒目的示警标志,架线时有专人监测弧垂,保证施工中高速公路通行净空,施工安全措施到位,满足《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规定。

2、应急处理预案评价

(1)应急预案具有明确的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应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及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内容满足编制要求,。

(2)应急预案除了对电力设施施工危险点编制应急预案,同时针对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的特点,对跨越施工可能对高速公路产生的影响也提出了预防及善后处理措施,满足了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需求。

3、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方案编制合理,符合现有规范要求;应急措施严密,能满足紧急事故需要,方案整体和现场实际情况吻合,可以按此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施工。

4.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4.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3《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

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占用、挖掘公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或者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设置规范、清晰、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加强现场管理。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路段现场的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施工需要分流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并发布公告。

4.4《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国、省道自公路两侧路肩(无路肩的,自路面)外缘起向外延伸7.5米为公路用地;县、乡道自公路两侧路肩(无路肩的,自路面)外缘起向外延伸5.5米为公路用地。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下列行为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一)确需挖掘或者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

(二)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管线及其他设施的;

(三)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或者与公路搭接的;

(四)需在公路上行驶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路面的机具的;

(五)其他须经过批准的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损害公路行道树和公路花草绿地,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六条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

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公路坡脚线难以界定的,从公路两侧路肩(无路肩的,自路面)外缘起,国道向外延伸27.5米、省道向外延伸22.5米、县道向外延伸17.5米、乡道向外延伸12.5米为公路建筑控制区。

4.5检查结论

根据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检查结论如下:

(1)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国道建筑控制区的规定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本项目没有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本项目属于“跨越公路架设电缆”,各项工作处于审批过程中,在实施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九条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评价报告以及施工应急方案等材料,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3)根据《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严禁损害公路行道树和公路花草绿地,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本项目实施时需搭设临时跨越架,对破坏的公路绿化需按原状恢复。

5.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5.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第8.6.2规定:“架空送电线路与公路相交时,宜为正交;必须斜交时,应大于45°。架空送电线路跨越公路时,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相应送电线路标称电压规定的要求。”

5.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第12.1.5条的规定:“公路与管线交叉设计适用于公路同500kV以下架空送电线路,陆上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交叉设计中有关交角、净空等部分的设计,而相关专业方面的具体规定应按电力、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执行。”

该规范第12.5.1 条规定:“公路与架空送电线路相交,以垂直交叉为宜。必须斜交时,其交叉的锐角应不小于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

60°。”

该规范第12.5.2条规定:“公路从架空送电线路下穿过时,应从导线最大弧垂与杆塔间通过,并使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的距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表12.5.2规定值。”

表12.5.2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距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

该规范第12.5.3条规定:“架空送电线路导线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无风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根据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计算确定。”

5.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规定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第5.3条规定如下:

毛竹应采用3年生长期以上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60~9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3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2根,再绑第3根,不得一扣绑3根。

架体立杆均应垂直埋入坑内,杆坑底部应夯实,埋深不得少于O.5m,且大头朝下,回填土后夯实。遇松土或地面无法挖坑立杆时应绑扫地杆。跨越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支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o。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3m。

各种材质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3.7的规定。

表5.3.7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 (m)

该规程5.4.4条规定:“在采用中间支点跨越展放架空地线紧线中,当地线弛度超出辅助杆高度时,收回展放滑车后,地线高空挂线作业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跑线”。”

该规程5.4.5条规定:“中间支点跨越选用的支点辅助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大于2;辅助杆竖立位置距带电线路边导线(考虑风偏)距离,应大于辅助杆高度1.2倍。”

该规程7.3条规定,跨越架顶端两侧应设外伸羊角,宽度应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各2m。跨越电气化铁路和35kV以上的电力线的跨越架,应使用绝缘材料封顶。绑扎用铁丝单根展开长度不得大于1.6m。拆除跨越架时,应由上向下逐根拆除。拆下的材料应有人传送,不得向下抛扔。

5.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定

12.1.1.5 跨越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2.1.1的规定。

表12.1.1 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 m

5.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第16.0.1条规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无风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计算。计算上述距离,可不考虑由于电流、太阳辐射等引起的弧垂增大,但应计及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重冰区的线路,还

应计算导线覆冰不均匀情况下的弧垂增大。大跨越的导线弧垂应按导线实际能够达到

的最高温度计算。送电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交叉时,如交叉档距超过200m,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70℃计算。”

该规程第16.0.2条规定:“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表

16.0.2-1所列数值。”

表16.0.2-1 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m)

该规程第16.0.10条规定:“送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

空线路交叉或接近,应符合表16.0.10的要求。”

表16.0.10 送电线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5.6检查结论

经检查,本项目方案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1)最小水平距离

根据《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第16.0.10条规定:“开阔地区交叉情况下,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为8m”。本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2)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第12.5.2条、《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16.0.10条,220KV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为8.0m,本项目为17m,符合规范要求。

(3)交叉角度

本项目送电线路与徐连高速公路交角为850,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宜不小于60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应大于450”的要求。

(4)跨越架搭设

本项目跨越架位于高速公路隔离栅外侧2.0m,顶面高出高速公路路面18.5m。满足规范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面与路边水平距离大于0.6m,垂直距离大于5.5m”的规定

(5)毛竹跨越架的基本规定

本项目毛竹采用3年生长期以上,杆件直径不小于75mm,立杆垂直埋深不少于O.5m,竹质跨越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m,符合《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的规定。

铁路下穿高速公路安全评价报告

徐州经济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工程下穿京福高速段路基专项设计 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工程下穿京福高速段路基专项设计录目 1目录........................................................................................................................... 2第一章 概述............................................................................................................................ 21.1 项目概况....................................................................................................... 31.2 评价咨询内容、范围........................................................................................................... 4评价咨询依据. 第二章.................................................................................................................... 4评价咨询依 据.2.1........................................................................ 5评价咨询原则及法律、法规符合性检 查.2.2............................................................................................................................. 82.3检查结论.......................................................................................... 9大黄山铁路专用线概况.第三章 9 ..................................................................................................... 3.1铁路专用线的设计概况 93.1.1专用线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93.1.2铁路专用线设计年度及货运量............................................................................................... 0铁路专用线行车量................................................................................................................. 13.1.3 0铁路专用线布设方案及与京福高速关系............................................................................. 13.1.4 1 ............................................................................. 1下穿京福高速路段专用线设计施工方案 3.1.53.2 铁路专用线处京福高速的概况 (13) 3.2.1 京福高速徐州东段概况 (13) 3.2.2 铁路专用线处大黄山铁路大桥概况 (13) 3.3 铁路专用线下穿京福高速处地质概况 (14) 第四章评价结论及建议 (17) 4.1 安全评价结论 (17) 4.1.1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检查 (17) 4.1.2 设计方案评价 (17) 4.1.3铁路专用线施工组织方案对京福高速安全评价 (19) 4.1.4 运营阶段铁路专用线对京福高速安全评价 (19) 4.1.5 专用线的修建对京福高速将来拓宽改造的影响 (19) 4.2 建议 (20) 1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报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工程下穿京福高速段路基专项设计 第一章概述目概况1.1 项徐州经济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工程是在充分恢复利用原大黄山煤矿铁路专用线的基础上,结合徐州经济开发区企业新增运量及运输品名,对大黄山煤矿铁路专处于京用线进行改扩建的一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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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线路新建工程 跨越青银高速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及跨越情况简介 (1)工程概况: 1、线路主要参数: 线路额定电压:220 kV 导线型号:2*JLHA3-425中强度铝合金绞线。 地线型号:一侧JLB40-120,一侧36芯OPGW。 2、线路路径: (1)起于盐化工220kV站构架空出线,跨越青银高速止于信秋220kV中间进线架构。 (2)跨越青银高速的情况简介: 本工程24#至25#跨越档距为212米,24#塔型为2B3-ZM2-39(全高46.5m),25#塔型为2B3-ZM2-39(全高46.5m)。建成后导线距高速路面28.66m新建线路在青银高速路K543+680m处跨越。跨越交叉角约为86度。24#铁塔中心线距青银高速围栏的距离114.82m,25#铁塔中心线距青银高速距围栏的距离62.29m。青银高速公路双向各两车道,一停车道,中间有隔离带,路面总宽约28米。为使本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施工,并保证青银高速公路正常运行,通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现场调查,特制定以下施工措施。 (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 年修正);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材料

附件一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审核报告(式样) 编号:签发人: (审批机关名称): 由(申请机构名称)提交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分局)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审核完毕,审核结果如下: 一、该申请属于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的新申请(延期)类别,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格式和数量均符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中《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提供的材料清单》要求。 二、经审查,该机构为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已通过由(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资质级别)按规定组织相关的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编号:;机构注册资金万元;经(评估机构名称)评估,固定资产总值万元,报告编 号:;办公场地系自有/租用,总面积m2,其中档案室面积m2;该机构共有与本机构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四险”/住房公积金的专职安全评价师人(其中一级评价师人,占%;二级评价师人,占%),其中人提供了学历证明材料,人提供了认定专业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占专职安全评价师人数的%;该机构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并已根据规定的条件任命了专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已按照规定配备了通用装备和与申请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装备。 三、经现场审查,该机构实际证明材料与所提供申请材料相一致;共有名专职安全评价师和机构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

负责人、专职过程负责人及专职档案管理员参加了现场审核(因故未能参加的评价人员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委托授权证明);所有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运转正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能够正常运行;办公场地总面积m2,其中档案室面积m2。(如未组织专家对该机构进行现场审查请说明) 四、经综合审查该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该机构已经具备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的基本条件,专业人员、设备设施等满足开展评价工作需要,所申报的业务范围中一类:、二类: 符合相关要求,且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的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控制指标之内。 现随报告送上该机构的申请材料套,共册;电子版光盘套,共片。 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请材料 审核机关(盖章) 年月日

《电力线路与高速公路级公路交叉跨越隐患排查标准》

设备〔2016〕12号附件 1 电力线路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叉跨越 隐患排查标准 一、电力标准对跨越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要求 版 ” GB

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导线至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各标准数值如表1所示: 表1 各标准各电压等级导线至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要求(m)

杆塔高)塔高)塔高) 220kV 5(最高 杆塔高) 5(最高杆 塔高) / 5(最高杆 塔高) // 500kV / 15*(最高 杆塔高) / 15*(最高杆 塔高) //±500kV / 15*(最 高杆塔 高) ///±800kV / / / // 边导线至 路基边缘 12或按协 议取值(最 高塔高)注:1、()外的数值或说明为路径受限地区,()内的数值或说明为开阔地区。 2、500kV和±500kV栏中,括号外15*表示仅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8m。 3、500kV和±500kV栏中,括号内15*表示规范中数值为8m,经与设计单位确认,按照15m排查。 二、公路标准对电力线路交叉跨越的要求 1)垂直距离要求 交通部颁布的《公路设计规范》(JTG D20)第12.5.2规定架空送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的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表12.5.2的值。 比较公路和电力标准的数值,二者对架空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最小垂直距离的要求一致,并无差异。 2)水平距离要求 交通部颁布的《公路设计规范》(JTG D20)第12.5.9规定,各种管线跨越公路的设施,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不得妨碍公路交通安全、损害公路设施、也不得对公路及其设施形成潜在安全威胁;另

外《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条文第9.5.1规定,电信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不得妨碍公路交通安全及人员安全,并不得损害公路的构造及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9号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2011年7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高速公路的 交通行业对于架空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档导地线是否接头,并无提出相关要求。 5)跨越档绝缘子串要求 交通行业对于架空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档悬垂绝缘子串型式,并无提出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操作规范---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2006年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86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安全评价、培训、咨询、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第五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

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第六条规定,安全生产咨询机构取得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有安全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处所和设施; (二)有8名以上取得技术职称或安全管理资格的技术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在内),且全部己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 (三)内部设置有开展安全咨询服务必需的组织机构,且有3名以上对应行业相应基础专业的专职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经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核合格; (五)有1名以上取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的专职人员; (六)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相应的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体系。 (备注: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提出增项申请,按此执行)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市行政区域申请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单位。 一、申请材料 (一)资质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跨越高速公路安全评价

建水县下海尾50MW光伏电站110kV送 出线路工程 N8#-N9#跨越鸡石高速公路 安全评价

目录 1.概述 (1) 1.1工程概述 (1) 1.2现场情况调查 (2) 1.3评价内容 (2) 2.评价依据 (3) 3.安全评价 (4) 3.1设计情况 (4) 3.2鸡石高速公路被跨越段公路现状 (6) 3.3跨越施工方案简介 (6) 3.4跨越施工安全评估意见 (8) 4.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9)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9) 4.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9) 4.3《云南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10) 4.4《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11) 4.5检查结论 (12) 5.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13) 5.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13) 5.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13) 5.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规定 (14) 5.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定 (15) 5.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15)

5.6检查结论 (17) 6.综合结论和建议 (18)

1.概述 1.1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建水县下海尾50MW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N8#-N9#的线路跨越鸡石高速K44+235和K44+374米处。N8#塔(塔形110JG31)呼高为33米。N9#塔(塔型1C1Z1-J1)呼高为30米,跨越档距355米跨越角度85°。高速公路宽约34米,两边路面边缘距围栏约8米,N8#塔距高速公路围栏48米,N9#塔距高速公路围栏105米左右。架线完毕后,达到80℃气温时,最下层导线距路面为17米,新建路线跨越鸡石高速(K44)导地线及光缆根数共计5根。为确保施工安全,且不影响施工期间沿海高速的正常通行,需要在沿海高速两侧搭设越线架。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电线电缆检验报告模板

电线电缆检验报告模板 篇一:电线电缆检验报告(masuwww标准版) 电线电缆检验报告 TEST REPORT 编号:京监12-3809 (XX)国认监字(35)号 XX(A02-1000)号 Product 铜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录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样品名称 Model//1KV5×10 —————————————————————————规格型号 北京世纪中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Applicant ————————————————————————— 委托单位 北京世纪中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Manufacturer ————————————————————————— 标称生产单位 委托检验 Type of Test —————————————————————————检测类别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章)

Beijing Products Quality Suprevision and inspection lnstitute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Beijing Products Quality Suprevision and inspection lnstitute 检验报告 共4页第1页 批准:审核:主检: Approver Verifier Main inspect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Beijing Products Quality Suprevision and inspection lnstitute 检验报告 共4页第2页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Beijing Products Quality Suprevision and inspection lnstitute 检验报告 共4页第3页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Beijing Products Quality Suprevision and inspection lnstitute

道路上跨高速公路安全评价

彭祖大道(跨京福高速)工程安全性评估报告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 彭祖大道(跨京福高速)工程 安全性评估报告 经理项目项目审定人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11120080001工咨 二○一二年五编 目录 目 录 (1) 第一章概

述 (1) 1.1项目概 况 (1) 1.2京福高速概 况 (2) 1.2.1 京福高速公路现状 .............................................. 2 1.2.2 京福高速规划概 况 (2) 1.3气候地质概 况 (3) 1.4评估内 容 (5) 第二章评估依据 (7) 2.1评估依 据 (7) 2.2评估基本原 则 (8) 第三章安全性评估 (9) 3.1桥梁设计概 况 (9) 3.2桥梁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概 况 (10) 3.2.1涉路工程下部结构施工方案........................................ 12 3.2.2涉路工程上跨工程施工方案........................................ 12 3.2.3应急预案........................................................ 14 3.3法律法规符合性检 查 (14)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 14 3.3.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 15 3.3.3《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 .................................... 16 6 1........................................ 《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3.3.4. 3.3.5检查结论........................................................ 17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甲级□乙级□新申请□延期□) 申请机构:(盖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要求 1.内容不应有缺项,数字及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公历填写。 2.采用计算机打印填表,签字之处应由签字人本人签名,一式 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二张。 3.申请业务范围按“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编号填写。 4.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中Email地址须填写本单位电子邮箱 地址。 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附件一划分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 第一类: 1.煤炭开采业 2.a金属矿采选业 b非金属矿采选业 c其他矿采选业 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a石油加工业 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5.烟花爆竹制造业 第二类: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安全评价机构承诺声明 本机构自愿申请安全评价甲(乙)级资质,并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二、本机构及所有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于资质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准备,达到了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报条件,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对本机构申报条件的审查。 四、本机构如能获准资质,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安全评价活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盖章) 年月日

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准入制

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准入制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准入制为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准入制,任何机构和人员都要符合准入条件和程序。 一、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及申请程序 1.资质条件 (1)具有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专门从事安全评价的部门、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主管安全评价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已取得安全评价人员注册资格; (4)具有10名以上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3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5年以上安全生产的工作经历; (5)聘有与申报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及技术专家; (6)能够独立完成安全评价中主要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调查分析和主要职业危险、危害程度的预测,对技术文件有分析审核能力并能独立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7)申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应具有独立完成对现场进行检测、分析的仪器设备。 2.申请程序

(1)申请机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初审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领取并填写《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机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批准评价机构资质。 二、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及申请程序 1.安全评价人员条件 (1)理工科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4年以上; (3)熟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安全评价技术规范; (4)具有综合分析及评估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安全评价中的实际问题; (5)能够完成安全评价中主要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调查分析和主要职业危险、有害程度的预测,对技术报告有分析审核能力,能独立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2.申请程序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证办公室报名(认证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

高速公路跨越报告

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 工程 ZM2(51)-J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 保障公路、公路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1.概述 1 1.1工程概述 1 1.2现场情况调查 2 1.3评价内容 2 2.评价依据 3 3.安全评价 4 3.1设计情况 4 3.2徐连高速公路被跨越段公路现状 6 3.3跨越施工方案简介 7 3.4跨越施工安全评估意见 8 4.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10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10 4.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10 4.3《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 11 4.4《连云港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11 4.5检查结论 12 5.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14 5.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5.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14 5.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规定 15 5.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定 16 5.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16

5.6检查结论 17 6.综合结论和建议 19

1.概述 1.1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塔-52#塔,线路跨越金武高速(G3017)K5+700m处,金武公路。51#塔(塔形2 B5-zm2)呼高为21米。52#塔(塔型2B5-J1)呼高为21米,跨越档距350米跨越角度88°。高速公路宽约32米,两边路面边缘距围栏约8米,51#塔距高速公路围栏58米,52#塔距高速公路围栏270米。架线完毕后,达到80℃气温时,最下层导线距路面为12米,新建路线跨越金武高速(G3017)导地线及光缆根数共计8根。为确保施工安全,且不影响施工期间沿海高速的正常通行,需要在沿海高速两侧搭设越线架。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现场情况调查 我司于2015年4月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到任务通知后,我司便立即成立项目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踏勘拍照及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的资料收集等工作。 1.3评价内容 本报告为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的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的主要对象,对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线路工程, 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的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 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对110KV三峡新能源双红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51#-52#跨越金武高速公路,金武公路进行道路安全性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等。 2.评价依据

道路下穿高速公路安全评价

道路下穿高速公路安全评价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五月昆仑大道(下穿京福高速)工程安全性评估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审定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总裁总工程师总裁编制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工咨甲111xx0001 编制日期二 ○ 一二 年五 月 目录 目录1第一章概述1 1、1 项目概况1 1、2 京福高速概述2 1、2、1 京福高速徐州东段概况2 1、2、2 昆仑大道下穿处京福高速桥梁概况3 1、3 地质概况4 1、3、1 昆仑大道下穿处京福高速地质概况4 1、3、2 工程地质评价6 1、4 安全评价范围6第二章评价咨询依据及原则8 2、1 评价依据8 2、2 评价咨询原则9第三章安全性评估10

3、1 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10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10 3、1、2《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11 3、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11 3、1、4《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xx 修正)的规定、13 3、1、5 检查结论、13 3、2 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14 3、2、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14 3、3、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14 3、3、3《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的规定15 3、3、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规定15 3、3、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规定15 3、3、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16 3、2、7《城市桥梁设计规范》的规定17 3、2、8《关于构造物跨(穿)越已建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意见》的规定:17 3、2、9 检查结论、17 3、3 昆仑大道下穿(京福高速路)段施工方案、19 3、3、1 工程概况及总体筹划、19 3、3、2 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20 3、3、3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概述、22

电力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方案

乾-河110KV 输电线路工程 跨越吉怀常吉高速公路方案 新荣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乾-河110KV 输电线路工程

2012年04月30日批准: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编写:年月日

目录 1、编制说明 2、跨越概况 3、跨越施工方案及越线架搭设技术措施 4、跨越施工方法及程序 5、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一 6、危险点辨析及防范措施 7、应急预案与响应 附图一

l 编制说明 1.1 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2004) 2)《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01.21) 3)《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5106 —1999) 4)乾- 河110KV 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5)《乾-河110KV 输电线路工程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6)现场收集的各种资料 1.2 适用范围 本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乾-河110KV 输电线路工程P4-P5、P8-PB1、P10-P11、P12-P13、P22-P23档跨越吉茶和长吉高速的施工。 2 跨越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110KV 线路工程,起自位于吉首市城南(乾州),张花高速公路与西环路的交汇处。从花垣县塔里电站至吉首的老线路搭接,止于吉首市河溪镇的吉首市河溪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13.5公里。单回路架设。 本工程导线采用LGJ-240/40 型钢芯铝绞线,由于起始段跨越市区及铁路和高速公路,因此,该段采用LGJ-240/55 型钢芯铝绞线,以提高其安全系数。 本工程地线采用1 X 7-9.0-1470-B-YB/T 183-2000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绞线(以下简称XGJ-50),地线逐基直接接地。 本工程共使用杆塔45 基,其中跨越高速公路时均采用耐张转角塔开断, 以避免相邻线路故障影响跨越处的安全,铁塔均采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的通用塔型 本工程在P4-P5档跨越吉茶高速,跨越档内导线采用LGJ-240/55,地线采用2根1X 7-9.0-1470-B-YB/T 183-2000 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绞线(以下简称XGJ-50 )。P4塔型1A8-JC3,呼高24米;P5塔型1A8-DJC1,呼高24 米。P4 塔边缘距邻近高速中心28 米,P5 塔边缘距公路中心25 米,跨越处线路与高速夹角为800,导线弧垂最低点与路面净空距离为30 米 (80C验算条件下),两边导线间距7.6米。跨越点技术参数详见表2」,施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及业务分类

附件3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甲级□乙级□新申请□延期□) 申请机构:(盖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要求 1.内容不应有缺项,数字及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公历填写。 2.采用计算机打印填表,签字之处应由签字人本人签名,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二张。 3.申请业务范围按“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编号填写。 4.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中Email地址须填写本单位电子邮箱地址。

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附件一划分安全评价业务范围。 第一类: 1.a煤炭开采业 b煤炭洗选业 2.a金属矿采选业 b非金属矿采选业 c其他矿采选业 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a石油加工业 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d炼焦业 5.a烟花爆竹制造业 b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 第二类: 6.尾矿库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0.a水利业 b水电工程业 11.a火力发电业 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2.a风力发电业 b太阳能发电业 c再生能源发电业 13.核工业设施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b 金属制品业 c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a铁路运输业 b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 16.公路 17.港口码头 18.a机械设备制造业 b电器制造业 19.a轻工业 b纺织业 c烟草加工制造业

本机构自愿申请安全评价甲(乙)级资质,并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二、本机构及所有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于资质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准备,达到了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报条件,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对本机构申报条件的审查。 四、本机构如能获准资质,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安全评价活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盖章) 年月日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摘要:随着我国西南地区高速公路里程的增加,作为连接高速公路与收费站的 互通式立交数量也在不断上升。高速公路的修建,给沿线地区带来了巨大的交通 便利和经济效益,但互通式立交作为出入高速公路的连接点,车辆速度变化、驾 驶员视距不足、交通标志不完善、加减速车道长度不足,均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是通车前的最后一次安全检查,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本文主要对互通式立交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探讨,并对互通式立交安全 核查出的问题给出整改建议,以期降低互通式立交运营期间事故率,保障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安全性评价;互通式立交安全;立交安全检查;高速公路 0.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西南地区高速公路建设里程的不断增加,作为连接高速公 路与收费站的互通式立交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为了尽量减少高速公路的事故发生率,《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1](以下简称路线规范)在2006年 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其修订的重要内容如下:(1)公路应按设计速度进 行路线设计,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保持线形连续性;(2)高速公路、一级 公路和二级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其他公路有条件时也可进 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B05-2004)上升为《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2](以下简称安评规范)强制性规范。 互通式立交作为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南山区高速公路中数量越来 越高,受西南山区地形限制,很多设计参数只能取极限值。本文结合某建成高速 公路现场踏勘资料,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交工验收评定资料,对沿线互通式 立交的分、合流鼻端通视情况,加(减)速车道长度、匝道的速度协调性及出口 标志信息的系统性进行评价。 1.国内外互通式立交视距安全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吴艳[3]在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口识别视距研究中指出,高速公路 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总量的70%集中在出口500m范围内。潘兵宏[4]等在对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合流区安全视距分析中就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分析,主要有 以下: 1.1主线外侧车辆秉持主路优先原则,快速行驶度对入口汇入车辆发现不及时,车辆强制减速,与汇入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1.2驾驶员对入口识别不清,接近合流端时才减速变速车道,后方或主线内侧车辆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发生追尾或挤撞事故。 1.3主线交通流量较大,加速车道上待汇入的车辆,长时间寻找不到可插入间隙,强制汇入主线时,与主线外侧车辆发生挤撞事故。 纵观现有相关研究成果[3]~[4],国内对互通式立交视距的研究不乏深入和系 统的成果,但是对互通式立交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工程,没有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及 现场驾驶状况,对互通式立交的通视性、加减速车道长度、匝道速度协调性及出 口标志信息进行安全性评价。 2.互通式立交安全评价项目 针对互通式立交交通事故特点,现阶段道路设计中,就已经采用基于运行速 度的安全评价,规避了以固定时速为标准对道路线形进行设计导致固定的设计速 度不适应实际行驶速度对线形设计的情况,可以有效提高线形设计的连续性,对

跨越高速公路施工方案

1 概况 1.1本工程新建220KV线路架设长度39.244km,其中跨江段的3.1km为双回路铁塔架设(本期备用一回),另38.6km为单回路架设。导线选用2*LGJ-400/35双分裂钢芯铝绞线;避雷线一根采用LGJ-95/55单分裂钢芯铝绞线架设约1 2.5km、采用GJ-50(88)钢绞线架设约29.2km,另一根采用OPGW光缆通信;杆塔共93基。 1.2 本工程#20~#25线路耐张段的#20~#21线路挡与沈海高速公路(福安

支路10~11之间)交叉跨越,交叉角约为80度。跨越处左右边导线到路面净空距离约为35米。该高速公路路面宽约为21.2米,距#20铁塔约为115米。 1.3 为了使跨越线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在跨越架设线时施工人员和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安全,必须搭设跨越线架,保证线路正常通过,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写此跨越高速公路施工方案。 1.4本牵引段线路#18~#29,线路长度约为5310米,拟计划于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期间进行架线施工。 2 编制依据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8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 3 准备工作 3.1 施工前,对现场的平断面进行堪测并绘制平断面图(测量跨越点的高度、宽度和交叉角),编定跨越施工方案,并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办理申请跨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3.2 针对本次施工特点进行危险源点分析,制定预案措施。并组建高效、精干、务实的施工领导小组,选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应急管理部2019年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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