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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1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1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1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

津教发〔2009〕244号

各教管中心、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发〔2007〕11号)精神,在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和现阶段的分布情况、人口流动的趋势,目前我区学校已形成的布局格局,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经区教委研究,确定了我区“十一五”期间设置的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现将确定的我区各中小学办学规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确定的学校办学规模,积极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

几江街道办事处:江津区四牌坊小学54班、江津区向阳小学42班、江津区菜市街小学30班、江津区西城小学36班、江津区琅山小学60班、江津区高牙小学12班、江津区五举小学12班、江津区滨江东路小学(暂名,新建)60班,江津区实验中学60班(条件成熟时,实验中学高中部划归几江中学,停招高中,改为初级中学),江津区特殊教育学校小学12班、初中6班。

德感街道办事处江津区德感小学36班、江津区目光小学12班、江津区和艾小学6班、江津区临峰小学6班、江津区长冲小学6班、江津区潍柴小学12班、江津区三五三三小学6班,江津区东方红学校小学24班、初中18班,江津区圣泉学校12班。

支坪街道办事处江津区支坪小学12班、江津区仁沱小学18班、江津区真武小学6班、江津区白溪小学6班。江津区支坪初级中学30班。

双福街道办事处江津区双福小学36班、江津区津福小学36班、江津区享堂小学30班,江津区双福初级中学48班。

白沙镇江津区双槐树小学30班、江津区石坝街小学36班、江津区三口小学16班、江津区高占小学10班、江津区河口小学10班、江津区滩盘小学12班、江津区聚奎小学6班、江津区鹅公小学15班,江津区白沙中学30班、江津区三口初级中学30班珞璜镇江津区珞璜小学36班、江津区顺江小学24班,江津区马宗学校小学15班、中学6班,江津区和平学校小学15、初中6班。

油溪镇江津区油溪小学30班、江津区碑槽小学6班、江津区山王店小学9班,江津区油溪中学34班,江津区吴市学校15班,江津区金刚小学9班。

吴滩镇江津区吴滩小学18班、江津区现龙小学6班、江津区梯子小学12班,江津区吴滩中学30班。

石门镇江津区石门小学18班、江津区永安小学16班

朱杨镇江津区朱杨小学18班、江津区板桥小学12班、江津区川顺小学6班,江津区朱杨初级中学18班

石蟆镇江津区石蟆小学30班、江津区稿子小学12班、江津区二溪小学12班、江津区仙鱼小学9班、江津区杨柳小学9班,江津区羊石学校小学12班、初中9班永兴镇江津区永兴小学24班、江津区阳岩小学9班。江津区永兴初级中学18班,江津区镇泰学校8班。

塘河镇江津区塘河学校小学18班、初中9班

龙华镇江津区龙华小学18班、江津区梁家小学12班,江津区龙门初级中学24班,江津区罗坝学校小学12班、初中3班。

李市镇江津区李市小学36班、江津区龙吟小学12班、江津区沙埂小学6班、江津区大桥小学9班、江津区洞塘小学6班、江津区两岔小学6班、江津区下湾小学6班、江

津区黄桷小学6班,江津区李市中学48班、江津区龙吟初级中学12班、江津区大桥初级中学6班

慈云镇江津区慈云学校小学18班、中学12班,江津区刁家学校12班。

先锋镇江津区先锋小学24班、江津区永丰小学6班、江津区麻柳小学6班、江津区金泉小学12班,江津区先锋初级中学30班,江津区夹滩学校小学12班、初中6班。

贾嗣镇江津区贾嗣小学30班、江津区龙山小学6班、江津区崇兴小学8班

西湖镇江津区西湖小学24班、江津区青泊小学6班,江津区西湖初级中学18班,江津区泽全希望学校小学6班、初中3班,江津区骆崃山学校小学9班、初中6班。

杜市镇江津区杜市小学18班、江津区新场小学6班。江津区杜市初级中学15班,江津区高歇学校小学9班、初中3班。

广兴镇江津区广兴学校小学12班、初中6班。

蔡家镇江津区蔡家小学24班、江津区清溪沟学校10班、江津区紫云学校10班,江津区凤仪学校小学9班、初中3班。

嘉平镇江津区嘉平小学12班,江津区嘉平初级中学6班,江津区月沱学校小学12班、初中6班。

柏林镇江津区柏林小学18班、江津区东胜小学9班、江津区海军希望小学9班、江津区四面小学9班。江津区柏林初级中学22班,江津区凤场学校小学9班、初中3班,江津区付家学校小学15班、初中6班。

中山镇江津区常乐小学6班,江津区中山学校小学15班、初中6班,江津区嘉乐学校小学9班、初中6班

夏坝镇江津区青江小学6班、江津区夏坝小学6班、江津区继侨小学6班

四面山管委会江津区四面山学校小学9班、初中6班。

二、完全中学的办学规模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初中30班、高中72班,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初中36班、高中72班,重庆市江津聚奎中学校初中9班、高中72班,重庆市江津第四中学校初中30班、高中30班,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初中30班、高中60班,重庆市江津第六中学校初中36班、高中30班,重庆市江津几江中学校初中60班、高中72班,重庆市江津第八中学校初中42班、高中60班。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基[20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3 【实施日期】2012.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渝教基〔20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各委属单位: 为加强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服务教育发展的能力,推进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化,现就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管理 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由市教科院统筹,网上科研业务管理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挂靠在重庆市教科院)负责,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技术开发和指导,由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负责。

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具体组织研制“重庆市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负责该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硬件环境搭建、系统安全、软件升级完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与存储、数据分析统计、技术资料保密与管理、推广与应用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软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必须遵守教育部信息化管理标准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必须具备教育科研课题和教育科研成果的网上管理的功能。 二、加强业务管理 (一)加强业务部门管理 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分市级科研管理、二级管理、科研课题承担单位三级实施。市级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部门是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二级网上科研管理部门分区县和专项课题两类。各区县必须明确本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部门,专项课题网上管理由专项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各教育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本单位市级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三级管理过程中,由上一级对下一级进行业务管理培训。 (二)配备网络管理员 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必须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江津府发〔

重庆市江津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江津府发〔2008〕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其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 区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民政、农业、林业、信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面山管委会)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建(构)筑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五条征收土地,对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000元。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村(居)社开展征地工作和发展集体经济以及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渝教人[2010]7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11.11 【实施日期】2010.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 (渝教人〔201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市教委直属中小学: 现将《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179号)精神,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

重庆市江津区中考数学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重庆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数 学 试 题 (江津卷) (本卷共五个大题 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100分钟)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在每个小题的下面给出了代号为A 、 B 、 C 、 D 的4个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代号填到题后的括号内. 1. (2010重庆市江津区,1,4分)3-的绝对值是( ) A .3 B .3- C .13 D .13- 【分析】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0的绝对值还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答案】A 【涉及知识点】绝对值 【点评】此题考查绝对值的概念,知识点单一,非常容易。 【推荐指数】★ 2.(2010重庆市江津区,2,4分)下列运算正确的是( ) A .246x x x += B .236x x x ?= C .()336x x = D .= 【分析】幂的加减法必须是底数和指数都相同才能相加减;同底数幂的乘法,底数不变,指数相加;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同类二次根式相加减,把系数相加减,根式部分保持不变。 【答案】D 【涉及知识点】和幂有关的运算,二次根式的加减法; 【点评】此题主要考核与幂有关的运算,此类题目是中考的常考题目,具有较好的信度。 【推荐指数】★ 3.(2010重庆市江津区,3,4分)函数y =x 的取值范围是( ) A .1x ≥- B .1x ≤- C .1x >- D .1x <- 0a ≥,即二次根式有意义的条件。 【答案】A 【涉及知识点】二次根式有意义的条件 【点评】此题考查二次根式有意义的条件,考核知识点单一,难度比较小,是学生容易得分的题目。 【推荐指数】★ 4.(2010重庆市江津区,4,4分)已知:点A 、B 、P 为⊙O 上的点,若∠PBO=15o,且PA ∥OB ,则∠AOB=( )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 意见 渝教工委…2010?18号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教委(教育局),委属 各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自觉性,增强全市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教育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着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 重要保证

教师是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师德建设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切实增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 基础工程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肩负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目前,教师队伍中职业信念动摇、奉献精神弱化、道德水准下降、从教行为不规范、治学态度不严谨、法纪意识淡薄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 内在要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师[2010]2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师〔2010〕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教育发展与改革、并能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和教师,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现将《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一日

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改革的创新实践,为教育家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改革的大力推进,亟待教育家的引领。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充分发挥教育家的办学才能和特长。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魏书生、李吉林、邱学华、吴正宪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为教育家的培养树立了典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结合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大好机遇,决定启动“立足重庆、面向全国、走向未来”的“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旨在发掘培养一批未来教育家,引领、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 从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职成[2013]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2.18 【实施日期】2013.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 生类专业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部分不具备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违规开设医卫类专业,违规开展医卫类专业远程学历教育,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医卫类专业联合办学,个别学校违规挂靠举办医卫类专业等,严重干扰了正常教育秩序,损害了我市医学教育的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学、相关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专业,严肃办学纪律,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医卫类学科专业设置管理 (一)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等,现阶段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等〕本、专科专业,须经市教委报教育部审批。 (二)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报市教委,由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后审批,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三)高等职业学院不新增医学类专业,具备条件且确有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报批;非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学校不得举办相关医学类、药学类及护理类专业。确需举办的,在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的标准对申办学校相应条件进行评估、审批。 (四)严格控制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的审批。卫生类中职学校主要培养护理和医学技术类专业人才,并按相应程序审批。非卫生类普通中专不得举办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五)中等职业学校确有条件和必要举办医学类专业或与卫生类中职学校联合举办护理类、医学技术类专业学历教育的,须经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标准进行评估、审批。 (六)进一步规范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在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 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 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 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 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 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 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 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 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七) 《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 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 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 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 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 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 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文 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发展新机制和现代经济社会化网络基本完善。? 结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人民生活富裕幸福,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第九条区域发展战略 (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布局,积极推进中心村和集中居 民点的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涪教委办…2008?47号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局 关于加强全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 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教办,乡镇中学(九年制学校)、直属学校;局所属事业单位,农村卫生院: 为切实做好我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麻疹、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事故在我区学校时有发生。据统计,2004—2007年,我区相继发生61起传染病突发疫情和6起食物中毒事故,其中有50起传染病疫情发生在学校,占81.96%。尤其是2006年部分学校发生流行性腮腺炎爆发疫情,区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预案,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为此,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清当前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漏位,做到项项有人负责,处处有人监管,切实将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落实疫情报告人,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区疾控中心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监测和消毒质量的监测,做好传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参赛选手信息表

附件2 参赛选手汇总表 领队姓名:手机号码: - 2 -

附件3 比赛介绍 一、知识竞赛 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一)场地抽签:每个组别均随机抽签在两个场地进行比赛,同时开始比赛。 (二)比赛规则:比赛分为五轮,采用积分制。 1、第一轮:必答题,题型为选择题,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每位选手同时举牌进行作答,每道题有10秒思考时间,时间到未作答的不得分,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得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2、第二轮:必答题,题型为问答题,选手需根据题干在答题板上写出正确答案,每道题有20秒作答时间,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选手同时进行作答,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两轮积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3、第三轮:抢答题,题型为多段式题,题目将分四段给出与答案相关的四个条件,每阶段均可抢答,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场前三轮积分排名前2名的选手晋级下一轮。 4、第四轮:抢答题,题型为问答题,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组别两场晋级选手在同场进行比赛,本轮得分(前三轮 - 3 -

得分不计入)前2名进入最后一轮。 5、第五轮:抢答题,题型为不定项选择,抢到答题机会者先答题,答错后答题机会让给对方,对方答错再次交换答题权,以此类推,直至答题结束。 二、演讲比赛 (一)演讲内容: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70 年发展辉煌成就、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紧密结合,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演讲体裁不限。 (二)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需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三)评审规则: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出现跑题此项记0分),语言表达占20%,整体效果占20%。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 4 -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渡教发…2009?57号 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8—2009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2008—2009学年度我区各中小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了“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努力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勤奋学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充分发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把争创活动引向深入,区教委决定:表彰杨山等 214名“三好学生”;蒋朝圳等109名“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第三十七中高2011级8班等57个“先进班集体”。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戒骄戒躁,更加努力,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中小学生积极行动起来,以他们为榜样,努力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08—2009学年度大渡口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二ОО九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表彰决定 大渡口区教委党政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2008—200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单 三好学生(214名) 重庆市第三十七中:(53) 杨山肖鹏刘祥冉林张鹏李彬彬冉宁殷相飞杨洋蒋小燕李根羽罗渝宋文博叶玉婷陈怡李钦郑凯文黄潆乐蒋昌鹏高飞力川红张维何春红赵丹刘丹曾珍孙耽丁贤欧艳陈雪梅龚仕波赵雅欣陈伟杰王文谢南曦权丹莉陈鹏赵丹萍曾悦董思璐刘入萍李啸潇罗若雨高青刘佳高晖胜朱俊竹罗青青龚超鲁蓝黄艺妮刘恩利赵俊 重庆市钢城实验校:(10名) 马毅恒吴清雅丁一余青芝黄韵雅周月浩周晓涵赵玉竹周爽陈守元 茄子溪中学:(10名) 罗佳张娟杨玲陈浩朱忠渝龚振华石茂霖陈禄玉耿晓莉张凤 长征学校:(7名) 李唐鑫廖呈欣刘晓萌杨富瑜何俊伶陈佳牛梦丹 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22名) 杨秀洁兰彦鑫冯淏万晓华母宇含蒋媛玥李妍羲蒲照丹胡莺夕谢飞骆钰君黄潍怡张芷歆唐正贺佳谭玲逍吴明杭白俊张莉王巧巧李俊黎郑筱卓 重庆市商务学校:(35名) 刘一麟袁子逸杨子纯陈伊雷浩若王宇嫣黄韵榛蒲燕辉张潇丹传顺康何家豪严培嘉喻子窈李思奇宋泉霖陆桢玥张雨潇杨坤韵徐倩彭鑫曾艳李欢陈雪甘露韩茹霞曾粤熊云霞高伟邹胜金屈海莲邢三林胡林媛张滔黄英巧蒋演 重庆市民族职业中学:(14名) 蔡鑫鑫陈渝甯紫玮王开源刘小瑞肖凤梅李美莉熊兴越沈雄兰巫清凤马光芬冯文骏杨森张黎 重庆市旅游学校:(15名) 冉小霞杨冬辉杨碧余森陶学荣刘科代丽霞赵显娥李芳园谢中兰蒋乾琛王辛尹张冰洁黄凤黄田羽 钰鑫小学:(4名) 徐正翔唐铃杰彭枫林卢欣怡 实验小学:(5名) 徐菲晏若琳董如念石浣桑修小童

重庆市江津区居民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居民健康状 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规划,推动江津高品质发展,促进全民健康,我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居民疾病与健康状况开展调查监测,主要分析结果如下: 一、人口基本情况 1.人口结构 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为1331900人,其中男性675844人,女性656056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2017年江津区居民常住人口老龄系数已达16.40%,标志着江津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少儿抚养比为22.58%,老年抚养比为24.05%。 2.死亡情况 2017年全区共报告常住居民死亡9806例,标化死亡率为472.81/10万(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标化,下同)。其中,男性死亡6006例,粗死亡率为888.67/10万,标化死亡率为542.86 /10万;女性死亡3800例,粗死亡率为579.2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6.93/10万。婴儿死亡数15例,死亡率为120.57/10万。 2017江津区前五位主要死因顺位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244.84/10万,构成比33.26%)、恶性肿瘤(169.91/10万,构成比23.08%)、呼吸系统疾病(152.64/10万,构成比20.73%)、伤害(40.24/10万,构成比5.47%)、其它疾病

(35.14/10万,构成比4.77%),这五类死因引起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7.31%。 3.人均期望寿命 2017年全区平均期望寿命为77.58岁,其中男性期望寿命为75.09岁,女性期望寿命为80.67岁,女性期望寿命高于男性。 4. 主要慢性病早死亡概率 2017年四类主要慢性病占全部死因的77.53%,粗死亡率为570.84/10万,其中心脑血管疾病及恶性肿瘤的死亡率较高,分别占全部死因的33.26%、23.08%。四大类慢性病早死率为17.64%,其中男性早死率为22.79%,女性早死率为11.55%。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的早死率分别为4.83%、1.92%、0.78%、6.77%。 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 1.恶性肿瘤 2017年江津区报告恶性肿瘤新发病例数为3722例,粗发病率为279.45/10万,其中男性发病数2297例,粗发病率为339.87/10万,女性发病数1425例,粗发病率为217.21/10万。2013-2017年江津区恶性肿瘤发病率处于缓慢上升状态,由243.54/10万上升至279.45/10万。 2.心脑血管疾病 2017年江津区常住人口共报告心脑血管事件5271例。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 作汇报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一、201X年特色亮点工作 201X年,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带领全体干部教师,紧紧围绕“公平、改革、质量”三个关键词,以提供公平的入学机会、构建创新型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4项亮点工作: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有2所幼儿园被评为市示范幼儿园,使市级示范园增至6所,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认定工作,中考成绩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考录取率由95.17%提升到99.85%、本科率由63.48%提升到89.48%,居五个发展新区前三。职业学校16人代表市参加201X年全国技能大赛,获得3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汽车专业车身修复获得了全国总冠军。在201X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汽修专业3名教师获一等奖,食品专业3名教师获三等奖。12月16日,职教农村电商合作发展大会在职业学校召开,对于拓展、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各类资源,对于人才培养、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对于有效推进互联网+都市现代农业战略意义重大。成人教育累计培训市民7.2万人次,培育出等民俗旅游村。开设国际课程的民办学校增至6所。33所中小学幼儿园与15所高校建立联系,近1万名师生受益。

二是名优数量实现新突破。有市特级教师2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4人、市级骨干教师123人,区级骨干以上教师共计1897人,约占专任教师30%。引进10所名校,引进力度居五个发展新区前列。同时,不断加大本土特色优质校培育力度,20余所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的办学成效广受好评,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15所中小学与高校通过举办附中、附小或特色支持实现合作对接。 三是人口调控工作实现新突破。落实人口调控“五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开展联合执法274次,取缔未经审批幼儿园73所,减压人口10873人。为应对小学入学高峰,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入学工作意见,继续实行“五证”联审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在人力社保、工商、住建、公安及各镇(街)的大力支持下,压减非京籍生源1693人。 四是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实现新突破。党组织覆盖面100%,办学条件标准达标率100%,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经常性教育督导覆盖率100%,专职卫生人员配备率100%,保安覆盖率100%,校园监控覆盖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挑战一是优质教育品牌数量和影响力不足。名校(名园)、名校长(园长)、名师比例相对较低,区域教育影响力有待加强。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培育与引进工作力度,逐步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江津区部分单位面向基层公开 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上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组织实施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人数和职位 本次江津区共14个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面向基层遴选18名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职位见《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1.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

在编在岗的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 2. 2008年选派到全区各镇党政机关、建制村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请自行下载《2011年上半年江津区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办学行为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民办[2012]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渝教民办〔2012〕3号) 有关区县教委,在渝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1〕242号),为加强对我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要求通知如下,各校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办学定位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是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学内容

属于高等教育层次但不具备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各类培训、进修、辅导、补习等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办学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组织高等教育培训和进修;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开展助学辅导,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文化、职业素质。 学校办学接受市、区两级共同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批准设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和年检制度,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 学校只能使用经审批机关核准的一个名称,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含分校、分校区、教学点),不得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确需设立分支机构(含分校、分校区、教学点)的,需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加强招生管理 学校以主办院校校外办学点或教育中心等形式组织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本专科、远程网络教育本专科、中等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必须与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2)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1484054.html,。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当面受理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开放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6385376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还会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自2008年5月1

重庆市江津珞璜考场的分布图及其注意事项详细讲解

全景图 真实考场全景: 珞璜考场的考试顺序是:1、倒车入库;2、直角转弯;3、S线转弯;4、陡坡定点和起步;5、侧方位停车。 第一项:倒车入库

一是珞璜的倒库的进入感应器设置在进去的右边,进入考试项目的时候车子需要靠右边点行驶,听到机器里面那个猥琐的女声说了考试项目后再拉正车身到,不然有可能感应不到而没得成绩的,我们这次有个妹妹就是楞个,一直做了4次才感应到了,心理素质好。 二是珞璜倒车的5号库和7号库最好不要去,5号库中间有个坎坎,应该是之前埋线的时候没有抹平,容易中间停车,7号库是个下坡,倒的时候要带点刹车,反正没得其他几个库舒服。 第二项:直角转弯和S路(这是S弯的出口,还是多宽的) 直角转弯和S型过弯:这本来是两个不同的项目,为毛我要连到一起说呢,因为这两个项目的路径是连起来的,珞璜考场里面一共有3根道供你选择,你选择了一根道,就要在这根道上把两个项目哈做完。我们教练推荐的是走1号道,就是最靠近外面的那根道,原因是那条道路可调节的线路够长,其实完全用不着,从倒车入库项目出来后还有很长一段路才到直角转弯的点,足够大家调整了。我给大家推荐的是2号道,就是中间那个,距离适中,而且比较平整,3号道也没得大问题,只是在进入S弯的时候第一个弯有点坡度,要带点刹车,关键是如果遇到下雨的话还会积水,这就有点牙刷了,我们有个学员就是这样在S弯被洗碗了一次。直角和S弯的线路都要比平时训练的宽些,车速控制好应该没得问题的。这 个是S弯的出口。

第4项:定点停车和陡坡起步。 从S弯出来后就是定点停车和陡坡起步项目,和之前一样,也是三个车道,不过前面有个坝坝,可以自行选择,推荐2号和3号,就是靠高速路那边的两个,调整距离够长,可以再坡下把线对好,然后上坡后稍稍修一点点就可以了,就是边上那个坡稍微有点腾。定点停车的那个大黄线很粗,比平时训练的还粗点,看好点很容易就停好,起步的时候可以把空调偷偷关了,反正坡上也没人看的到,起步要好起些。定点的线还是很粗很明显的。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 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30,中学不得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 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学习目标。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入学测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每天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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