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圣果庄园生态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使本公司的生产基地管理正常化、规化,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有机生产的安全性,根据有机管理规程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围
1.本制度适用于嘉祥县圣果庄园生态农业的生产基地相关人员。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基地全体从业人员。
3.生产基地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
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本管理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损坏按原价赔偿。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库房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地块或地块周边发现农药
袋、农药瓶,化肥袋、烟头、废弃电池、塑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
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
全感和归属感。
12.员工日常工作遵循不吸烟、不吐痰、不吃零食、不嚼口香糖、不涂香水等事项。违者重罚。
13.采收前要求所有采收人员不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采前洗手,着工作服或穿干净的便装,衣
着整洁。
14. 对外来客人的要求:要热情、礼貌、主动帮助解决。
第四章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基地考勤管理工作,统一基地请假政策,使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农业公司基地全体员工
三、考勤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1、生产勤全面负责基地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
2、各生产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表汇总到生产勤手中;
3、生产勤核定考勤数据,并在每月5日之前,将经过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的考勤表连同《请(休)假申请单》(见附表一)及特殊情况说明等手续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4、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8日之前核实考勤数据,并在每月10日之前根据考勤表完成工资表。若生产勤核定出考勤数据有出入,则对相应的生产小组生产组长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50元,人力资源部核定出考勤数据有误,但生产勤未核定出,则对生产勤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100元。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四、各部门工作时间
1、员工每年休息48天,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农闲或节假日,无固定休息日。将报表每月底前报到公司生产部,农忙季节没休息日,没有满勤奖,其他时间段每月计算满勤奖;
如有员工放假超过15天,按员工基本工资的50%开支。
1)生产部和技术部:
4.1——
5.31:5:30—19:00 午休时间:11:00—12:30
6.1——8.31 :6:00—19:00 午休时间:11:00—14:30
9.1——10.30:6:30—19: 30 午休时间:11:00—12:00
11.1——11.30:6:00—19: 30 午休时间:11:00—12:00
12.1——3.31:8:00—18: 00 午休时间:11:00—12:00
特殊工作(如浇地、采摘)时间,需夜班或凌晨工作的,安排带班人员,需要提前到岗。
2)安保部:实行倒班制,上班12小时,休息12小时,具体排班时间由保安队长安排,并于每月26日前上传下月排班表人力资源部备查。
五、考勤管理
1、基地实行上、下班报到制,每位员工上、下班须第一时间到生产组长处报到,不是请整天假外出办事的,必须在假前、假后报到,作为考勤标准;
2、如生产组长请假休息,在休息之前须将考勤工作交接,以免造成考勤数据有误;
3、员工忘记报到而正常出勤,须本人出具情况说明,并有2名以上本小组非近亲属员工签字证明,且生产组长签字,方可记录其考勤,否则不记录考勤,以旷工论处。
4、私事请假时间,可以从每年48天的休息中折抵,超出48天的时间不计工资。
六、加班管理:
1、基地审批加班的原则:特别工作安排、人手不足、替班、突发事故;
2、生产组队长须做好当天加班情况的说明,并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方能生效;
3、加班以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超过1小时者,以小时为单位,按实际情况月底累计加班时间(用餐和其它非工作时间不得计算在加班时间);
4、审批过的加班手续须与考勤表同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后补请假单或后补审批手续无效。
七、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未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罚款10元/次;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按1天事假处理,考勤表上直接标注;
3、迟到、早退需按是否在工作岗位上计时,生产组队长必须严格考核;
4、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30分钟~4个小时,若有情况说明按事假半天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计罚3日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注:特殊情况须写情况说明并由生产副总签字审批;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八、外出
1、外出分为市外出差和市公出;
2、市外计划出差须在出差前1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二),经生产副总签字后报送给生产勤,如临时出差当日未能报送《出差申请单》的,须出差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留作备案;
3、市公出,出发前和回来后都须到生产组长处报到或说明,保证考勤准确无误,如未报到或说明,须生产副总作证明方可记录考勤,否则视为旷工,1日计罚3日工资。
九、旷工
旷工1天计罚3日工资。月旷工连续2天或累计3天者,扣罚当月薪资30%,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员工未做任何说明擅自离岗或说明情况但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者,视同旷工)
十、请假、销假及假期制度
(一)请假程序:
1、1天以下假期经直属领导审批;
2、1天以上(包括1天)假期,经直属领导上报公司副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请假最小单位为半天。
(二)请假类别:
1、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如不能事先请假,须在事假当日上班前通知直属领导和生产组长,到岗后补填《请假申请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送至生产勤处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②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不能按时出勤的,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形式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并通知生产组长,事后补填请假单,各级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③事假期限每次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4个工作日。若事假天数超出规定天数,则无年终奖项评选资格。
2、病假:
①请假手续与事假相同。同时假期超过3天需向生产勤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生产勤转交至人力资源部,未能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②请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须生产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③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医院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私营诊所开具的假条无效,无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因打架受伤者,按事假处理;住院治疗无法事先取得病假证明的,凭医院通知单和医院出具住院开始时间证明,出院后两日补交;
④员工当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0天,超出按事假处理;特殊病情特殊处理。
⑤自身患病住院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病假1个月之每天发20元生活补助,病假1个月以上按离职不发工资。病假期满,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复工申请,并附上医院的病情报告。
3、婚假:
①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员工本人结婚可给婚假三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无其它福利;
②申请婚假时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合法的结婚证明,必须在结婚证明签发之日起1年一次性连续使用(一次休完),逾期作废;
③婚前体检及办理登记手续等不另给有薪假。
4、产假:
①生育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能放在产后使用。如果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如果孕妇推迟生产,则超过天数可按病假处理。若国家和市里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女职工有指标怀孕而意外流产的或采取节育措施失败而实施人工流产的,可持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确认可享受15天产假;
③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已婚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疗证明,可享受有15日至30日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可享受42日产假(未婚者不享受此待遇);
④女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其休息时间不享受产假待遇,以事假处理。
5、放假
①公司因工作需要有的部门员工需要长时间放假(15天以上),放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40%按月发放。
6、工伤:
①员工因公致伤,必须到市属医院就医,部门应在二小时填写《工伤报告单》(见附表三)和《职工工伤鉴定表》(见附表四)送交人力资源部。
②职工工伤病休期满后,需持指定医院复工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③工伤调查报告不以受伤程度为最后结论之根据,是否属于工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但无工伤调查报告的,不享受工伤假待遇。
④因工伤造成部分残废终生丧失劳动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⑤工伤休假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在。
(三)请假手续以及审批程序
1、若无副总分管的部门,部门主管请假须由总经理签批。
2、员工的请假手续由生产勤按照制度进行审核。
3、各类请假单均需人力资源部签批确认。
5
注:1、如须总经理签批,但遇总经理不在公司时,可以通知人力资源部。
十一、全勤
每月计发全勤奖30元,完全符合以下所有情形视为全勤:
1、员工当月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记录。
2、员工当月无旷工记录。
3、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记录。
4、员工当月无休息。
特殊说明:技术部实习技术员和安保部实行办公室考勤与休假制度,但作息时间同基地其他员工保持一致。十二、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本制度如有增补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裕和祥无花果基地(有机)生产组织安排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完成有机生产的工作,提高有机生产的组织和员工的劳动效率,对有机生产劳动进行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安排组织由基地主管负责组织,由生产部、技术部各队队长组成生产安排组织小组,负责每天生产任务的下达,完成任务的验收,生产人员调配等工作。
2、组织小组组织安排日常生产工作根据全年生产计划,每天召开一次组织例会,安排明天一吼的生产任务,对每细项生产任务进行量化,合理组织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落实。并详细记录。
3、每天员工收工后,各队长、技术人员对当天任务进行验收、考核、登记,向基地主管汇报完成工作,对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队(组)长马上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落实责任,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起罚点20元。
4、技术员在每天生产前提前到达现场,在队(组)长组织下对员工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并详细登记好《生产基地日常记录表》。如不真实记录将对技术人员进行处罚。起罚点30元。
5、如员工未按照或有意不按照技术员指导操作,技术人员向队(组)长反映,如员工不改,对生产人员进行处罚;对队(组)长不管对队(组)长处罚,处罚起点30元起;技术人员不上报或隐瞒不管对技术人员处罚,处罚标准同上。
6、队(组)长对所属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不及时解决,替其隐瞒不上报将对队(组)长处50元以上罚款。
7、队(组)长有权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员工进行处罚,起罚点20元起。
8、对(组)长、技术员对员工生产的过程、地域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对每个时间段进行责任明确,责任制落实到组落实到人。
9、各部门所有人员违反工作职责,技术流程的人员,将进行处罚,处罚起点30元起,严重违反者,将追究责任处以重罚。
10、组织安排出现严重失误或失职对基地主管人员处500元以上罚款。
11、对生产安排小组制定好的生产计划,各组队长为按计划执行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第六章基地主管职责1.1负责组织基地种植计划的编制工作;
1.2负责基地有机生产的组织安排工作;
1.3 负责基地生产计划的执行工作,生产中的计划调整工作;
1.4负责基地投入品、农用具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基地有机生产中的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基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7负责年终基地总结工作。
1.8负责组织完成董事长、总经理交办其他的工作。